教育系绩效工资考核指导意见

合集下载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指导意见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指导意见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高效发展,按照渭南市人事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渭南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暂行意见>》和区工改办《关于我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渭临工改办发【2010】1号)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教育法》、《教师法》为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突出激励”的原则,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依法保障和改善教师工资待遇,提高教师社会地位,鼓励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更大程度地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高效发展。

二、考核及分配对象全区公办各级各类学校、乡镇办中心校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三、实施时间我区教育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从二○一○年元月一日起实施。

四、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原则。

考核方案的制定,要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等特点。

2、坚持“以德为先、注重表现”原则。

要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在制定考核和分配方案时,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公正实效,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篇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结合义务教育学校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指导意见:具体内容编辑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一)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

其中,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学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同一县级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

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

绩效工资的分配(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一般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

根据实际情况,在绩效工资中设立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教育部门要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学校内部考核的指导。

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学校绩效考核方案

学校绩效考核方案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5违反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或源自上级名文规定的要求,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6、本办法解释权在校长室
2022姜堰市蔡官学校
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规定,为落实我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维护泛博教职工利益,稳定教师队伍,明确内部份配政策,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13)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1).根据初中教学质量指标考核制度,每学期末考试成绩语、数、外、理、
化、生、政、史、地达到或者超过质量指标的任课教师加5至7分.低于指标但在2分以内不扣不加,超过2分及以上扣3至5分。每班班主任加扣分是该班所有任课教师加扣分的平均值.初中会考奖励政策暂不变动.音、体、美、电教、劳技、心理辅导、创新辅导教师工作突出者一学期加1至2分,工作浮现懈怠、失误扣1至2分。(教导处)(2).根据学校常规工作安排(帮培教师、月考、自习课辅导、转差培优等)能认真对待、无差错且有一定效果,得到公认者一学期加1分,反之扣1分,经指出没有改观再扣1分.(教导处)(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人工作量被认定为不足三分之二者,一学期扣10分,不足二分之一者,一学期扣20分。(教导处)班主任工作考核另见文。(政教处)
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1、加强学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2、有利于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3、进一步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关键岗位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者倾斜。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正文】一、总体要求(一)背景和意义义务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基础,绩效工资是激励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为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基本原则1.依法依规。

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确保绩效工资的公平、合理和可行。

2.公平公正。

实行公开、透明的绩效评价体系,公正分配绩效工资,确保激励机制有效发挥作用。

3.国际接轨。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绩效工资制度,提升我国义务教育的教育水平。

二、绩效评价体系(一)指标体系的建立1.教师绩效指标。

包括教学水平、学生评价、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指标,旨在全面评估教师的绩效水平。

2.学校绩效指标。

包括师资配置、教学管理、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指标,用于评价学校的整体绩效。

(二)评价方法与程序1.量化评价。

采用数字化评估,将教师和学校的绩效指标与具体数据相结合,形成科学可行的评价结果。

2.绩效考核委员会。

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由教育行政机关、学校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评价和审核绩效结果。

三、绩效工资的确定与分配(一)确定原则1.考核结果为依据。

根据教师和学校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绩效工资的基本水平。

2.绩效工资分级。

将绩效工资划分为不同等级,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具体工资水平。

(二)分配机制1.教师个人工资。

根据教师的岗位等级和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确定个人绩效工资水平。

2.学校绩效工资。

将学校的绩效工资分配给教师,作为集体激励基金,用于奖励教师群体的共同努力。

四、宣传与培训(一)宣传工作1.组织会议。

举办绩效工资制度宣传会议,向教职工解释政策背景和制度安排,增强教职工对制度的认同感。

2.制作宣传材料。

编制绩效工资制度的宣传材料,广泛发放给教职工,提升他们对绩效工资制度的了解程度。

(二)培训工作1.绩效评价培训。

组织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参加绩效评价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评价能力与素质。

学校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最新)

学校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最新)

学校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为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要求、符合学校实际的内部分配机制,更有效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发展和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人社发[XX]45号)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实施绩效工资,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公平、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指导思想。

各项考核工作透明、公正,强化教职工的敬业心和责任感。

提高全校工作效率,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一)坚持责、权、利一致的原则。

职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

(二)坚持突出一线、突出重点的原则。

分配向工作一线、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者倾斜,强化激励机制。

(三)坚持量入为出,总体平衡的原则。

根据学校财力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使教职工的收入与学校发展、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联动。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离岗待退人员。

绩效工资兑现时间以市人事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三、绩效工资分类及比例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四、实施办法(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系数按照学校现行奖金系数标准执行。

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根据学校财力确定,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核准。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月考核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补贴、突出贡献奖励、年度考核奖励、政策性奖励、教育科研项目奖励、班主任津贴、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一次性奖励等,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1、超工作量补贴。

教师超课时、教师兼岗、行政人员兼课、教职工加班值班等基本工作量之外的工作计发超工作量补贴。

桂平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

桂平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

桂平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指导意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7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桂教人…2009‟68号)和《桂平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浔政人报…2010‟1号)精神,为规范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绩效考核实施范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二、绩效考核原则㈠绩效考核以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学校为单位进行,乡(镇)中心小学以下村小学校由中心小学负责监督指导考核。

㈡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㈢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实行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㈣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适当拉开差距。

三、考核形式和办法㈠在本意见的指导下,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初中、乡(镇)中心小学校长考核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

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指导本乡镇各村级学校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细则。

乡镇中心校、初中以校为单位制定对本校教职工的考核实施细则,并负责对本校教职工的考核。

实施细则按不同类别人员分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管理及工勤技能等岗位拟定不同的考核标准。

(1)教师的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采取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学校考核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要适当听取学生、家长及村(居)委会的意见。

(2)除校长以外的其余学校领导、中层负责人、学校其他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采取自评与教师评议、学校考核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以学生为服务对象的还要同时适当听取学生的意见。

常山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

常山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

(试行)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顺利实施,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浙教人【2009】132号)精神,现就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实施绩效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激发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实施。

二、考核范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的职责情况,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

(一)专任教师专任教师的绩效考核包括师德、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在考核中,要明确规定,教师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不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行为,作为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条件。

2、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况。

德育工作是每个教师应尽的责任,要结合所教学科特点,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教学效果的考核,要重点考核教师实施轻负高质以及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关爱每一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行为上有偏差学生的情况。

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

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

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商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各乡镇中心校、局直义务教育学校:为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根据《河南省政府批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9]5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教[2009]717号,文件精神~为便于统一准确把握绩效考核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分类分层~量化考评。

坚持以学校为主导~采用百分考评方法~分类别、分层次~综合量化考评。

二、考核范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1、村级小学校长绩效考核内容:村小校长主要考核其在学校管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安全稳定等方面,和本人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2、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

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详细细则)

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详细细则)

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第三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为了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9】3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川教【2009】155号)、《xx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试行办法》(泸教局发【2009】88号)和《xx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特制订以下实施意见。

一、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校长)成员:(副校长)(工会主席)(教务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德育处主任)(教师代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及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由刘智琳同志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我校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职工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

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实施范围我校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绩效结构我校的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绩效工资方案(修改征求意见稿)

绩效工资方案(修改征求意见稿)

XXx中学绩效工资方案(再次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考评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桂教电[2010]59号文和《来宾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试行)》来教人〔2010〕18号文,《兴宾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指导意见》兴教字〔2011〕4号文件,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修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组织机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党组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为副组长,中层领导及教代会代表成员、女工委会为绩效工资领导小组。

(一)组长:(校长、学校党支部书记)(二)副组长:(副校长)、李华武(副校长、工会主席)(三)成员:教代会各代表。

(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兼任。

具体分工如下:1、工作量考勤考核(含晚修、早晚读、教育教学活动等)组:2、考勤考核(含上班、升旗、会议等)组:3、教育教学科研质量核算组(含后勤管理质量):;4、师德考核、领导及班主任津贴、绩效汇总发放组:三、工作原则(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施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德育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鼓励教师全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1.修订目的随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深入,为了进一步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相关制度。

2.绩效工资概述2.1 绩效工资的定义绩效工资是根据教师在工作中的贡献和绩效水平发放的报酬,旨在激发教师工作动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2 绩效工资的原则2.2.1 公平公正原则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个别教师,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2.2 课程目标和学生发展为导向原则绩效工资的发放应以课程目标的完成和学生发展的促进情况为导向,突出教师教学成果。

2.2.3 差异化原则绩效工资应根据不同岗位和不同层级的教师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差异化设置。

3.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3.1 目标管理与考核学校应制定明确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通过设定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对教师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3.2 绩效工资计算基数绩效工资的计算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比例确定,基本工资为教师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则根据教师在考核中的表现进行测定。

3.3 绩效工资的评定等级根据教师在考核中的表现,将绩效工资分为不同等级,分级标准应具体明确,并与考核评价体系相对应。

4.绩效工资的发放程序和周期4.1 发放程序绩效工资的发放程序应按照学校制定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进行,包括考评、审核、发放等环节。

4.2 发放周期绩效工资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周期进行发放,一般可选择按月、按学期或按年发放。

5.相关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5.1 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5.2 绩效工资计算基数表5.3 绩效工资评定等级标准6.法律名词及注释6.1 绩效工资:根据教师在工作中的贡献和绩效水平发放的报酬。

6.2 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学校制定的明确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用于评估教师的工作质量和绩效。

新疆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

新疆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

新疆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了完善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考核工作,努力提升教师素质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144号),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综合评价教师的德、能、勤、绩,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功能,着力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促进教师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尊重规律;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三、考核范围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含兼做管理工作的教师、特岗教师)。

四、考核内容考核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等四个方面。

(一)职业道德: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方面的情况。

包括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1.政治素质。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反对“三股势力”以及各种邪教的言行。

2.遵纪守法。

遵守教育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教学行为规范。

3.爱岗敬业。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岗位,关心和爱护学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廉洁自律。

遵守国家公职人员不得行贿受贿的规定,遵守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以及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的规定。

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科学确定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在考核中,要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并将此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要求。
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德育工作是每个教师应尽的责任,要结合所教学科特点,考核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要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建立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深入推进教师绩效考核工作,为深化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创造有利的条件。
二、全面把握绩效考核工作的基本要求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对于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经过一年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起草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会议审议批准了这个意见,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会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把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经费管理紧密结合,注意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妥善处理各种关系,积极稳妥做好工作。

要按照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中央适当支持的原则,确保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注:在某些地方可以看作是扣人工。

国务院会议决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三步实施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9年9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会议指出,实施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在规范津贴补贴的同时实施绩效工资,逐步形成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完善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健全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对于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分三步展开。

第一步从2009年1月1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第二步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第三步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

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就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经国务院同意,自2009年1月1日起,首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这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对广大教师的亲切关怀。

对于依法保障教师收入水平,激发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书育人事业,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

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是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必然要求。

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改革,必须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为绩效工资分配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实绩和贡献、更好地发挥激励功能提供制度保障。

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

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队伍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完善教师激励约束机制、努力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师人事制度的重要任务,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具有极其重要的导向作用。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建立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深入推进教师绩效考核工作,为深化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创造有利的条件。

二、全面把握绩效考核工作的基本要求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滨教〔2019〕33号

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滨教〔2019〕33号

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正文:----------------------------------------------------------------------------------------------------------------------------------------------------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市属开发区教育局(办),市直各学校:根据《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15〕4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有关工作的的通知》(滨人社字〔2019〕47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确保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综合、多元考评教师的德、能、勤、绩、廉。

通过建立符合市情校情、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合理、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全力推动全市教育事业迈上新台阶。

二、实施绩效工资的范围全市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

其他学校参照执行。

三、实施原则(一)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绩效工资要与教职工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工作责任相结合,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做平均发放。

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充分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鼓励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中,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结合义务教育学校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指导意见:具体内容编辑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一)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

其中,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学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同一县级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

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

绩效工资的分配(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一般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

根据实际情况,在绩效工资中设立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教育部门要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学校内部考核的指导。

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百德镇教育系绩效工资考核指导意见
(供参考)
一、考核原则:
1、要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鼓励教师满负荷工作,考核奖向担子重、责任大、实绩好的教师倾斜。

进一步改变福利上分配不公,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的倾向。

2、向第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

教职工立足于自身工作岗位,以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目标和整体利益为重,发杨爱岗敬业的精神,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坚持工作态度与工作实绩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奖励相结合。

3、遵循优劳优酬的原则,制定方案注重从学校的实际出发,从教职工工伯的质量两方面进行考核,体现过程管理与动态管理,体现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

4、贯彻调动积极性的原则。

贯彻勤勉进取的务实作风,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形成竞争机制。

5、坚持统筹兼顾原则。

从德、能、勤、绩四方面实施考核评价。

二考核的内容,
1、师德师风,学校每学期对全体教师开展“三评“活动,主要从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等八个方面对学生、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统计。

2、劳动纪律。

要求教职工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集会、上课、值班、值日时,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

(2)教师应服从学校管理及学校工作分配。

(3)事假、病假、公假一律履行手续,调好课、安排好早晚自习及值班事项。

并经教导处备案。

(4)学校每月公布教职工的出勤情况。

3、工作量。

按黔机编119号文件规定为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学校规定的工作量。

4、教学常规
(1)认真执行备、教、批、辅、考、评的要求。

(2)听课每学期教师必须20节。

行政人员30节,三类学校教师10节。

校长主任必须20节。

(3)不发生教育教学事故。

5、教学质量:以每学期期未考试为准,看平均分,优分、秀率、极格率。

6、教育科研,教师要参与到学校主题课的研究中,并承担相应的教研任务。

行政领导应按计划完成分管课题的研究工作,一学期写教育随整10篇。

业务学习出满勤;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时。

三、考核等次。

学校每学期将考核分配化为四个等次。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不参加考核奖。

四、考核标准
1、符合下列所有条件者为考核一等。

(1)教师师德表现好,遵纪守法,“三评”满意率在85%以上,工作服从学校安排。

(2)满工作量。

(3)教学质量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4)严格遵守教学常规,备课教案具全,学校组织听课被评为合格以上,作业布置与批改合符学校规定。

(5)主动参与学校课题研究,完成学校安排的研究工作,达到专业发展目标。

(6)在县、镇统测中统考在绩获前三名者。

2、有下列情况的考核为二等奖,有三条者考核为三等奖。

(1)师德表现良好,“三评”满意率在75%—85%之间。

(2)不满工作量。

(3)在期未统考成绩在镇平均分以上。

(4)学校组织听课一次不合格,作业布置与批改不符合学校规定。

(5)一学期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或事假5天、病假累计10—30天或旷工半天。

(6)一学期各项常规检查累计5次不合符要求。

(7)班主任考核达不到学校作要求。

3、有下列一条者为考核三等奖,有两条者取消学期考核奖。

(1)师德表现一般,“三评”满意度在60%—75%之间。

(2)教学质量出现滑坡,统考成绩在镇的平均分以下。

(3)学校组识听课二次合格。

作业检查两次不合符学校要求。

(4)一学期迟到早退累计达8次,事假累计6天—10天,病假累计31—60天,旷工1天。

(5)一学期常规检查累计达8—10次不合要求。

4、有下列一项情况者,取消学期考核奖。

(1)有违法乱纪表现,给学校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2)师德差、“三评率”在60%以下,及酒醉后在公共场合闹事两次以上者。

(3)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者。

(4)事假累计超过十天,病假超过60天,迟到、早退累计30次。

(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备注:
1、两学期均为考核一等奖方被评为年度优秀。

2、连续两个学期为三等奖的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

3、以上考核内容的量化分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订。

2010年4月27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