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基准地价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创新型产业用地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创新型产业用地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7.12•【字号】昆政办〔2022〕33号•【施行日期】2022.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创新型产业用地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构建昆明市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创新型产业发展,进一步保障实体经济空间、集约利用国土空间和优化产业要素配置,结合昆明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支持昆明市创新型产业用地(用地类别代码为M0)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创新型产业用地的内涵及适用范围(一)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区、高新区、经开区辖区范围,和空港经济区管理范围内的创新型产业用地。
创新型产业用地是指主要用于融合研发、设计、检测、中试、新经济等无污染生产性服务业及有关配套服务项目的工业用地。
其项目用房包括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产业用房是指直接用于项目生产、研发、设计、测试、小试、中试、勘察、检验、检测等功能用途的用房;配套用房是指为满足职住平衡、新型产业配套等需求,修建的食堂、小型商业、集体宿舍及员工倒班房等作为配套服务功能的用房。
(二)用地分类按本意见供地的项目,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1号),在国土空间一级“10工矿用地”类、二级“1001工业用地”类下,增设三级类“100100创新型产业用地(M0)”。
二、加强规划引导(三)规划布局管控在引进创新型产业项目时,应结合昆明市产业功能分区和布局结构,引导创新型产业空间合理分布,应聚焦于现状存量工业用地的更新利用,鼓励盘活存量,集中成片开发、集聚化发展和集约节约用地。
嵩明县2020年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
嵩明县2020年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一、定级估价范围本次基准地价覆盖了嵩明县县城规划区22.49km2、嘉丽泽片区13.94 km2、杨林镇集镇规划区13.94 km2、东盟产业城青年水库片区18.02 km2、小街镇集镇规划区5.19 km2、小街工业园区3.44 km2、牛栏江镇9.45 km2(四营片区和小新街片区)、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44.89 km2、职业教育基地(职教园片区和长松园片区)47.46 km2、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40.13 km2、杨桥片区 5.30 km2,本轮基准地价全部覆盖面积为224.25 km2。
二、土地定级结果表1 嵩明县县城规划区商服、住宅、公服用地级别分布范围及面积表(综合定级)1表2 嵩明县县城规划区工矿仓储用地级别分布范围及面积表(分类定级)表3 嘉丽泽片区综合定级土地级别分布范围及面积表表4 杨林镇集镇规划区综合定级土地级别分布范围及面积表表5 东盟产业城青年水库片区综合定级土地级别分布范围及面积表2表6 小街镇集镇规划区综合定级土地级别分布范围及面积表表7 小街工业园区综合定级土地级别分布范围及面积表表8 牛栏江镇集镇规划区综合定级土地级别分布范围及面积表3表9 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商服、住宅、公服用地级别分布范围及面积表(综合定级)表10 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矿仓储用地级别分布范围及面积表(分类定级)4表11 职业教育基地综合定级土地级别分布范围及面积表表12 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综合定级土地级别分布范围及面积表表13 杨桥片区综合定级土地级别分布范围及面积表5三、基准地价内涵(一)评估期日基准地价的评估期日为:2019年12月31日。
(二)开发程度界定1、嵩明县县城规划区商服、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Ⅰ级地为“五通一平”:通供水,通排水,通电,通路,通讯,宗地内场地平整;Ⅱ级地为“三通一平”:通电,通路,通讯,宗地内场地平整;Ⅲ级地为“三通”:通讯,通电,简易通路。
关于公布《《西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及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西山分局关于举行《西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暨调整完善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关于《西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暨调整完善方案)》的听证报告已经西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该征求意见稿起草单位联系。
附:《西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暨调整完善方案)》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西山分局 2017年9月11日附件: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西山分局关于《西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暨调整完善方案)》听证会的听证报告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西山分局于2017年9月6日(星期三)上午10点在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西山分局六楼大会议室就《西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暨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调整完善方案》)进行了听证,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一、听证事由对《调整完善方案》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听证会于2017年9月6日(星期三)上午10点在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西山分局六楼大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一)听证主持人:聂洪刚(西山国土资源分局调研员)(二)听证委员:刘江武(受西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许富奎委托)聂洪刚(西山国土资源分局调研员)段文华(西山国土资源分局局长)(三)决策发言人:段文华(西山国土资源分局局长)(四)听证监察人:敖俊(西山区委、区政府目督办主任)王立伟(西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五)听证记录人:郎钟(西山国土资源分局土地保护利用科科长)董曼玲(西山国土资源分局土地保护利用科)(六)听证代表:胡昕翔(受海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沈洁委托)陆李平(碧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秦颖(马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文江(团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周宗宇(福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伟(区农林局副局长)韩武朋(区规划分局总工)徐玉林(区人大代表、马街街道办大渔社区主任)杨谷江(受区政协委员、区农信社办公室主任高丽萍委托)苏霞(受区滇池西岸指挥部负责人姚勇德委托)贾海波(区土储办负责人)李瑜(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杨怡菲(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副局长)罗华忠(昆明洗床厂工人)张寿源(云南农业大学香料研究所)(七)旁听人员:严勇(西山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主任)邬培杰(马街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骆学文(碧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李寄超(海口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冉文(团结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经核实,实际参加人员共30人,其中:听证委员3人,听证代表15人(其中: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专家代表1人,法律工作者 1 人,利害关系人代表10人),旁听5人,代理委托4人,请假1人。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土地储备支出核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0]75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土地储备支出核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土地储备支出核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0〕7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市属各投融资公司:现将《昆明市土地储备支出核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昆明市土地储备支出核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土地储备工作,规范土地储备支出核算,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17号)以及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联合颁发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昆明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储备及其管理,根据本办法核算有关费用支出。
第三条土地储备机构在确定储备土地供应起价时,应当综合考虑拟供应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建设规模、规划设计条件、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土地储备支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市场交易参考价格和近期相邻宗地交易价格等,禁止低于土地储备支出确定供应起价、供应土地。
第四条土地储备机构及受委托具体实施土地储备工作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和核算土地储备支出。
核算土地储备支出,应按要求组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
第五条土地储备实施全程跟踪审计,由市级审计部门按照本办法予以审计认定,审计认定结果为确定、核拨土地储备支出的依据。
云南省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建设及管理系统开发
摘 要:针对云南省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的特点,紧密结合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业务流程以及GIS的先进技术,设计构建高效、安全、稳定、可靠的云南省“129个县(市、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开发完成一套具有先进水平,综合、完整的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空间数据库的地理信息系统。
实现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基础数据的科学化、信息化管理,为国土行业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全面、准确的基础信息和决策依据。
关键词:城镇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数据库;管理系统DOI:10.3772/j.issn.1009-5659.2013.15.019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是土地供应的重要依据,建设“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对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自1999年开展的“城市土地价格调查”、“地价动态监测和基准地价平衡”等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以来,云南省各县(市、区)已经基本建立了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体系,目前已有成熟的技术路线和大量成果数据,并应用于城镇土地管理之中。
但由于此业务开展较早,各县(市、区)成果2~3年更新一次,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形成了多年度、多格式的数据,不能在各系统之间共享,难以实现对数据成果的统一管理和深入应用。
因此,建设标准的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开发成为首选的解决方案。
1 数据库建设本次数据库建设是云南省首次对全省129县(市、区)近几年完成的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进行统一整理及汇总分析。
结合云南省数据成果涉及区域范围广、数据量大、类型多的特点,严格遵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参照国土资源部《城镇土地分等定级估价数据库标准》(征求稿),建设紧密结合国土管理部门工作需要,数据库建设的基础数据采用各县(市、区)近年度并且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通过验收通过的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数据,保证数据现势性和有效性。
云南省基准地价
呈贡县
基准日
级别
2001年1月1日 一
定级范围
二
5.6平方公里
三
安宁市
基准日
级别
2002年1月1日 一
二
定级范围
三
8.312平方公里
四
石林县
基准日
2003年1月1日 一
定级范围
二
6.5平方公里
三
基准日
2000年4月30日 一
定级范围
二
宜良县 8.04平方公里
三
嵩明县
基准日
2002年1月1日 一
定级范围
基准日
2005年1月28日 一
定级范围
二
鲁甸县 2.95平方公里
三
基准日
2003年7月30日 一
定级范围
二
巧家县 7.8656平方公里
三
基准日
2003年3月30日 一
定级范围
二
彝良县 9.056平方公里
三
基准日
2003年9月1日 一
定级范围
二
大关县 1.7651平方公里
三
基准日
2004年11月30日 一
昆明市
基准日
级别
2002年1月1日 一
二
定级范围
三
320平方公里
四
五 六
商业用地 5873 5076 3793 2450
1368 439
住宅用地 2670 2057 1321 1069
611 4580
综合用地 工业用地
4186
554
3072
448
2304
425
1560
二环路以 960 内的参考 451 地价为613
昆明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97号令)
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昆明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3月2日市政府第152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予公布,自2010年4月2日起施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市长:张祖林昆明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宏观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和城市土地经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发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储备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和县(市)区政府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市、县(市)区政府批准成立的土地储备机构具体负责土地储备工作;国土部门负责土地征收转用报批、权证发放登记等相关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征收转用组件报批、组织实施征地拆迁等。
土地储备机构可以委托经市、县(市)区政府批准、符合条件的公司进行土地储备工作的具体实施,签订委托合同,并按合同支付管理费。
— 1 —第五条本市土地储备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整理、统一供应、统一管理,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除国家、省、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用地外,未经储备的土地一律不得供应。
第六条建立信息共享制度。
市级土地储备机构牵头,国土部门、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按月交换土地储备供应数量、资金收支和土地储备机构贷款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建立土地储备支出审核与拨付制度。
土地储备机构及受托进行土地储备的公司严格控制土地储备支出,财政部门及时拨付土地储备支出;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组织相关评审。
昆明市基准地价
昆明市基准地价昆明市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从2008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基准地价是一定区域,一定范围,按不同用途的各级别土地在法定使用年限内的平均价格,制定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制度是政府进行地价调控、宏观管理,把握城市地价新的动态分布规律和变化趋势,科学决策的重要手段。
城市土地基准地价作为土地市场运行的重要信息和价值判断标准,在现实的土地经济活动中处于核心地位,对于调节土地市场,调控城市土地高效集约化利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全国城市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工作的要求,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2002年发布的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更新。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向社会公开发布。
主城规划区土地级别与地价更新成果一、昆明市主城规划区基准地价表单位:元/平方米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通气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最末一级“三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水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条件下,二环内平均容积率为2、二环外平均容积率为1.6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其它条件为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中的“一般”条件;(三)工业用地按法定最高土地使用权年限50年,在“六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通气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最末一级“三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水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条件下,平均容积率为0.6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其它条件为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中的“一般”条件。
(四)公共建筑用地按法定最高土地使用权年限50年,在“六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通气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最末一级“三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水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条件下,平均容积率为1.0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其它条件为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中的“一般”条件。
昆国土资用(2009)17号-54321政策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文件昆国土资用〔2009〕17号关于下发昆明市房地产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局属分局、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昆明市主城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用地按照“54321”级差执行的要求,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现将拟定的昆明市主城四区以及一湖四片城市规划区房地产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及其控制范围通知如下,请按照以下要求一并执行。
一、昆明市主城四区以及一湖四片城市规划区房地产用地出让最低价具体控制范围和价格标准如下一级区域:具体范围为昆明市二环路范围以内。
该区域出让最低价标准为500万元/亩。
二级区域:具体范围为昆明市二环至三环路之间区域。
该区域出让最低价标准为400万元/亩。
三级区域:具体范围为昆明市三环路至绕城内环之间区域。
考虑到区域配套成熟程度,该区域在绕城内环的北部和南部适当扩大范围,调整后绕城北段延展至北部山麓山脚;绕城内环的南部包含滇池度假区、三个半岛;绕城内环的西段调整至滇池水岸,-1-南段调整至官渡区和呈贡县交界处。
该区域出让最低价标准为300万元/亩。
四级区域:具体范围为三级区域范围线至昆嵩公路之间区域,东起昆嵩公路,南至呈贡县与晋宁县交界线,西至三级区域范围线,北至绕城外环。
该区域包含了空港经济区和呈贡新城规划区两个重点区域。
该区域出让最低价标准为200万元/亩。
五级区域:具体范围为四级范围线至绕城外环之间的昆明市内全部区域;绕城外环的西部和北部包括西山区、五华区、盘龙区和官渡区的全部行政区域。
该区域出让最低价标准为100万元/亩。
二、相关工作要求(一)商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按照上述五个区域的房地产用地出让最低价的60%确定。
混合商业和住宅出让最低价标准按照商业和住宅分别占宗地面积比例参照上述房地产和商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测算。
(二)昆明市主城四区以及一湖四片城市规划区之外的县(市)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房地产用地价格按照对应的工业用地基准地价1:4:7比例作为土地出让的最低标准执行。
土地等级划分
土地等级每个地方国土资源部门都会根据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对土地划分等级,并根据等级确定各类不同性质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综合用地、工业用地)的出让基准地价。
一级为最高,等级越高,价格越贵。
但具体怎么划分,划分多少级,各地都不相同,国土资源部门都有专门的文件规定,一般可以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网站上查到。
基准地价----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和规划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土地或土地条件相当的均值地域,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时点上的一定年期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具有全域性、分用途、平均性、有限期、时效性等特点。
基准地价是政府制定管理措施和投资决策的依据,是评估宗地地价的基础;公布的基准地价,对土地利用、流动有引导作用,也是国家征收土地使用税的依据。
各城市的基准地价内涵有所不同,但随着规范化管理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城市按统一规定进行了基准地价的更新。
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北方城市的基础设施配套程度为七通一平(路、上水、下水、电、讯、暖、燃气、土地平整)或六通一平(无燃气);南方城市一般为六通一平(路、上水、下水、电、讯、燃气、土地平整)或五通一平(无燃气)。
针对当前经济形势和土地市场运行变化情况,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更好地履行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地价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部决定对《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实施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工业用地出让前应当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 B/T 18508-2001)进行评估,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土地供应政策和最低价标准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出让底价。
二、对各省(区、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
优先发展产业是指各省(区、市)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订的本地产业发展规划中优先发展的产业。
昆明市企业“退二进三”工作实施细则(试 行)
昆明市企业“退二进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顺利推进主城区企业“退二进三”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流程,促进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产业升级和做大做强,推进昆明工业强市战略,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主城区企业节能减排降低成本搬迁入园异地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09〕29号)和其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在搬迁改造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一、总则(一)“退二进三”是指将主城区工业企业搬迁进入工业园区集中、集约发展,其原址土地用来发展第三产业。
(二)实施“退二进三”的范围。
昆明主城区范围内不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的工业生产企业或其他经政府认定应搬迁的企业。
(三)“退二进三”处置方式分搬迁入园、转变经营业态和破产三种方式。
其中,搬迁入园包括限期搬迁和引导搬迁两种类型。
由于环保、安全等原因,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对企业在原址的生产经营已作出取消相关行政许可决定的企业,必须限期搬迁。
由于企业自身发展或城市建设需要,不适合在主城区继续从事工业生产的企业,由政府引导搬迁。
(四)“退二进三”工作遵循规划先行、市区联动、特事特办、提高效率、统筹兼顾的原则。
(五)对“退二进三”企业的土地出让收益实行统筹使用,兼顾由于规划道路、绿地占用等原因部分企业搬迁改造资金不足的问题,做到总体平衡。
二、企业“退二进三”工作程序(一)企业申请1.申请条件①在主城区范围内从事工业生产、产业开发研究试制生产的企业;②搬迁后仍落户于昆明市;③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④其他符合规定的企业。
2.申请程序拟实施“退二进三”的企业,向属地区政府“退二进三”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区“退二进三”工作办公室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市“退二进三”工作办公室核准。
属于限期搬迁的企业,由市“退二进三”工作办公室依据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做出的行政决定,直接列入“退二进三”计划,由辖区政府组织实施。
3.申请所需材料①实施“退二进三”项目申请(原件);②昆明市“退二进三”项目申请表、企业基本情况表(原件);③搬迁改造方案。
云南富民耕地被违法占用建水泥厂
云南富民:耕地被违法占用建水泥厂记者张玉雷刘艳近日,记者接到举报:“云南富民县未经批准占用300多亩耕地新建了一座水泥厂。
”随后记者前往富民县时见到:在距富民县城3公里处正在新建一座名为云南富民国资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厂(以下简称国资水泥),致使当地农民怨声载道。
耕地被占用。
农民怨声载道“明明是在耕种中的农田,却被欺骗性地划为荒地。
2006年7月24日和9月25日,富民县政府、县国土资源局曾两次张贴《通知》,并且多次召集农民,强迫要求签订土地出让相关手续,每亩土地只补偿16000元,而相邻的土地征地费都在.20万左右。
”投诉的村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无奈地说。
记者随后采访了富民县政府有关负责人,他们说:“征地在2006年12月份就已经结束了,每亩16000元的征地费用也已补偿到位,农民都签了征地协议。
”但是,记者看到一份由昆明市地价所在1997年9月核定的“富民县大营镇城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示意图”中显示,工业用地为208.59元/平方米,每亩合13万多元。
“我们320亩耕地被占用,10Q多亩山地经济林中80%都在国资水泥厂的旁边。
学生对记者说,一刮风他们学校就黄灰是果树,也被推得一片狼藉。
水泥厂要是建成以后,我们每天密布,沙子经常飞进眼睛里。
都得吃水泥厂的灰尘。
”村民忧虑地表示。
记者在云南富民国资水泥有限公司对自身的经济和社会村民对记者说:“从2006年12月水泥厂开挖地基以来才效果分析介绍中看到,该公司拟建设的项目每年需要黏土、砂4个月,原来完完整整的山体,被挖得坑坑洼洼。
云南国资水岩18万吨,消耗电能6890多万度。
泥厂还把新桥水库的水截断,他们说水库已经被他们征用,我专家分析说:“按每年270个工作日计算,国资水泥厂每们灌溉用水没有了,水稻也不能耕种。
”天就需要黏土、砂岩670吨以上,每天消耗电力约255185度。
对于此事,富民县委有关人士解释说:“云南富民国资水这样一来,不仅占用了很多矿山资源,还消耗了大量水电。
2008年基准地价
住宅用地 496.35 364.65 222.75 178.2
综合用地 922.05 530.85 291.3 208.8
工业用地 --
305.85 216.15 178.2
商业用地 1225.95 565.35
310.8 197.7
住宅用地 446.85 343.2 180 103.5
综合用地 836.4 454.35 245.4 150.6
三
基准日
2002年3月11日 一
二
定级范围
三
楚雄市 39.285平方公里
四
基准日
2000年10月 一
定级范围
二
双柏县 3.6964平方公里
三
305.7 246.45
198.75 144.6
252.15 195.45
216.6 152.85
商业用地 1347.6 697.05 342.75 249.6
商业用地 1297.5 691.1 371 259.6
住宅用地 381.4 286.8 200.6 151.5
综合用地 861.5 493.9 284.7 203.8
工业用地 318.4 229.4 171.4 147
商业用地 800.4 392.7 122.85
住宅用地 502.65 450.75 225.45
基准日
2005年1月28日 一
定级范围
二
鲁甸县 2.95平方公里
三
基准日
2003年7月30日 一
定级范围
二
巧家县 7.8656平方公里
三
基准日
2003年3月30日 一
定级范围
二
彝良县 9.056平方公里
大邑县城区基准地价修正体系——2015
基准地价定义
1、估价基准日:2015年1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40年(商服用地)、70年(住宅用地)、50年(工业用地);
3、容积率:1.4 (商服用地)、2.0 (住宅用地)、1.0(工业用地);
4、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宗地内“场平”;
5、权利状况:出让用地,无他项权利限制。
具体包括城镇各类各级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城镇各类各级基准地价影响因素指标说明表、各类用地容积率修正体系表、土地开发程度修正体系表等)等。
表3-1-1 大邑县Ⅰ级商服用地宗地地价修正因素说明表
表3-1-9 大邑县Ⅰ级住宅用地宗地地价修正因素说明表
表3-1-15 大邑县Ⅳ级住宅用地地价修正因素说明表
表3-1-20 大邑县Ⅲ级工业用地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
表3-2-1 商服用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表
表3-2-2 住宅用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表
表3-3-3 商服用地进深状况修正系数表
表3-3-5 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表3-4-1 土地开发费一览表。
昆明市土地估价管理规定
昆明市土地估价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4.11.07•【字号】昆政发[1994]98号•【施行日期】1994.11.07•【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昆明市土地估价管理规定(1994年11月7日昆政发〔1994〕98号)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培育和规范地产市场,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控制土地资产流失,根据国发〔1992〕6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发展房地产业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家土地管理局〔1993〕国土(籍)字第29号文件《土地估价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昆政发〔1993〕130号文件《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进行土地估价和需要进行地产评估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土地估价,是指土地资产评估机构依据国家规定的地价评估程序、标准和方法对成片或宗地使用权价格进行土地资产评价和估算,以统一的货币单位确定评估对象价格的行为。
第四条土地估价机构实行资格认证制度。
凡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从事土地资产估价的单位,均应按照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估价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993〕国土〔籍〕第29号)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取得土地估价资格,并到昆明市土地管理局进行注册登记。
未取得土地估价资格和未进行注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土地资产评估业务,其所出具的土地资产评估报告书无效,并承担由此给土地使用者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
第五条土地资产评估价格,在昆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必须经昆明市土地管理局确认后方可生效;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必须经土地所在地县(区)土地管理局确认后方可生效。
经市、县(区)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土地使用权价格,是实行土地登记、国有资产登记、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的有效依据。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昆明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公告-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昆明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公告正文:----------------------------------------------------------------------------------------------------------------------------------------------------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昆明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公告由国土资源部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安排的昆明市城市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更新、土地价格大调查三项成果,已于2002年5月28日经国土资源部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验收获准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受昆明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昆明市城市规划区土地级别范围、基准地价标准予以公告。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2002年10月30日昆明市城市规划区土地级别分布范围及基准地价一、商业用地土地级别分布范围及基准地价Ⅰ级基准地价5873元/平方米(392万元/亩)1区域北起正义路与华山南路的交叉点,由此交叉点沿华山南路向东延伸至盘龙江,沿盘龙江向南至盘龙江与金碧路的交叉点得胜桥,由得胜桥向西沿金碧路至金碧路与靖国路的交叉点,再向北沿靖国路、五一路至五一路与人民中路的交叉点,此交叉点向东沿人民中路至人民中路与正义路的交叉点,此交叉点向北沿正义路至正义路与华山南路的交叉点所围成的区域;2区域北起海埂路与环城南路的交叉点,向东沿环城南路至环城南路与永胜路的交叉点,由此向南沿永胜路至永胜路与永平路的交叉点,此交叉点向西沿永平路延伸至永明路与海埂路的交叉点,此交叉点沿海埂路至海埂路与环城南路的交叉点所围成的区域。
Ⅱ级基准地价5076元/平方米(338万元/亩)1区域北起西昌路与人民中路的交叉点,沿人民中路至东风西路与人民中路的交叉点,此交叉点沿东风西路至东风西路与翠湖南路的交叉点,此交叉点沿翠湖南路向东延伸至华山西路,华山西路向南至华山西路与人民中路的交叉点,此交叉点沿人民中路向西至人民中路与五一路的交叉点,此交叉点沿五一路,经靖国路,至靖国路与金碧路的交叉点,此交叉点沿金碧路至金碧路与西昌路的交叉点,此交叉点沿西昌路至西昌路与人民中路的交叉点所围成的区域;2区域由北京路与吴井路的交叉点,沿吴井路至春城路,春城路至永平路,永平路至北京路所围成的区域。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公告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公告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01•【字号】昆政发[2009]43号•【施行日期】2009.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公告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昆政发〔2009〕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试行)已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
并于2009年5月21日在《云南日报》上公告“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试行)有关事项”。
本次征地补偿标准从2009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为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确保我市征地工作秩序稳定有序,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公布及实施工作,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过渡,请各县(市)区政府综合统筹、妥善安排辖区内的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及实施,切实控制好新老补偿标准衔接过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要采取各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制订和执行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原则、依据和标准,争取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实施征地中要充分尊重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严格履行征地程序,确保新老标准顺利衔接过渡。
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后,要坚持同地同价、协调平衡、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征地补偿,不得随意改变和降低补偿标准。
对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请提前安排应急方案,维护社会稳定,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
二、抓紧开展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实施的配套相关工作。
为保证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有效实施,此次公布的《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不包括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请各县(市)区政府结合本地征地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完善并公布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与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配套实施。
土地评估计算表格(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自动生成)
市场法结果 成本法结果 加权平均 土地面积
元/平方米 17210 935.87 12328 证载土地面积
万元/亩 1147 62 822 3466.59
权重 0.7 0.3
评估总价 ############## 元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工业用地评 估结果 评估总价
1113
1886.9 平米
2,100,108.57 元 ############## 元
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表
待估宗地 位置 比较案例价格(元/平方 米) 交易情况 交易方式 交易日期 交易用途 使用年限 容积率 基础设施完善度 公用设施完备度 道路通达度 区域因素 对外交通便利度 环境质量优劣度 商服繁华影响度 人口密度 区域因素分值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形状 临街状况 个别因素 宗地内基础设施 水平 地势、地质 水文状况 规划限制条件 个别因素分值 昆明市小坝西 村 待估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案例A 昆明市盘龙区 穿金路715号 13,526.01 100 100 96 100 100 110 100 100 90 100 100 100 100 90 90 104 95 95 100 100 100 100 84 案例B 昆明市西山区 永昌街道办事 15,305.17 100 100 100 100 100 110 100 100 90 100 100 100 100 90 95 104 95 95 100 100 100 100 89 案例C 昆明市官渡区 吴井路街道办 14,400.36 100 100 100 100 100 110 100 100 90 100 100 100 100 90 90 104 95 95 100 100 100 100 84
土地等级划分
土地等级每个地方国土资源部门都会根据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对土地划分等级,并根据等级确定各类不同性质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综合用地、工业用地)的出让基准地价。
一级为最高,等级越高,价格越贵。
但具体怎么划分,划分多少级,各地都不相同,国土资源部门都有专门的文件规定,一般可以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网站上查到。
基准地价----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和规划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土地或土地条件相当的均值地域,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时点上的一定年期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具有全域性、分用途、平均性、有限期、时效性等特点。
基准地价是政府制定管理措施和投资决策的依据,是评估宗地地价的基础;公布的基准地价,对土地利用、流动有引导作用,也是国家征收土地使用税的依据。
各城市的基准地价内涵有所不同,但随着规范化管理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城市按统一规定进行了基准地价的更新。
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北方城市的基础设施配套程度为七通一平(路、上水、下水、电、讯、暖、燃气、土地平整)或六通一平(无燃气);南方城市一般为六通一平(路、上水、下水、电、讯、燃气、土地平整)或五通一平(无燃气)。
针对当前经济形势和土地市场运行变化情况,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更好地履行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地价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部决定对《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实施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工业用地出让前应当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 B/T 18508-2001)进行评估,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土地供应政策和最低价标准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出让底价。
二、对各省(区、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
优先发展产业是指各省(区、市)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订的本地产业发展规划中优先发展的产业。
昆明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公布
商服
昆明北站-华希医院-小菜园立交桥-昆石铁路-西站立交桥-环城西路-新闻大楼-云南省政协机关 老年活动中心-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云纺中心商厦-大悦城-临江路-昆明火车站-佴家湾路-吴井新 Ⅱ 村-环南巷-民航路小学-华润万象城-东郊路-董家湾小学-中国电信大楼-小龙路-白龙路-昆明市 教工第一幼儿园-文汇巷-二环东路-金色俊园-林业勘察设计院-小坝路-金江路-金星立交桥-金实 小区-北辰南路-北京路-金康园-颐高数码中心-北京路-昆明北站(Ⅰ级范围线外)
二、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初步成果
根据项目组制定的昆明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的技术路线、技术方法,测算、评估的 昆明市城市规划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四种用途不同土地级别的基 准地价成果如下:
(一)设定内涵
1、基准日:2019 年 1 月 1 日
2、法定最高年限
商服
红云路—红锦路-红园路-龙泉路-龙江路-红锦路-云南省高校教师住宅小区-马村立交桥-昆明市 轧钢厂-教场北路-教场中路-昆明市林业技工学校-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大塘路-科普路-科高 路-科发路-昌源北路-科泰路-科高路-科锦路-二环西路-人民西路-春雨路-积善村-碧鸡路-昆明 市第三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云南省民族干部学校-昆明市中等职业学校-云南省昆明市地方海事 Ⅳ 局-船房河-滇池路-金荷路-采河路-广福路-星体花园-螺蛳湾国际商贸城-昆洛路-广福路-红外路 -云大西路-昆磨高速-汕昆高速-经浦路-经开路-昌宏路-贵昆路-中国中铁八局集团-东三环-金马 路-寺瓦路金沙小区-金色交响家园-东三环-世博路-铂金大道-龙沣路-司家营街-北仓村-红云路 (Ⅰ、Ⅱ、Ⅲ级范围线外)
土地 级 用途 别
定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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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昆明市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从9月1日起开始执行作者:来源:时间:2008-8-27 9:52:11 点此数:8基准地价是一定区域,一定范围,按不同用途的各级别土地在法定使用年限内的平均价格,制定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制度是政府进行地价调控、宏观管理,把握城市地价新的动态分布规律和变化趋势,科学决策的重要手段。
城市土地基准地价作为土地市场运行的重要信息和价值判断标准,在现实的土地经济活动中处于核心地位,对于调节土地市场,调控城市土地高效集约化利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全国城市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工作的要求,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2002年发布的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更新。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向社会公开发布。
主城规划区土地级别与地价更新成果一、昆明市主城规划区基准地价表单位:元/平方米二、主城区商业路线价区段平均地价表(确定41条商业路线价区段)请点击以下图片查看详细内容三、划拨土地使用权基准价格表昆明市主城规划区基准地价使用说明一、基准地价内涵此次发布的基准地价,是在昆明市主城规划区范围内,设定基准日为2008年1月1日,分别评估确定的相应用途法定最高年期土地使用权级别平均价格。
不同用途各级别基准地价的具体条件如下:(一)商业用地按法定最高土地使用权年限40年,在“六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通气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最末一级“三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水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条件下,平均容积率为2.5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其它条件为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中的“一般”条件;(二)住宅用地按法定最高土地使用权年限70年,在“六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通气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最末一级“三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水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条件下,二环内平均容积率为2、二环外平均容积率为1.6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其它条件为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中的“一般”条件;(三)工业用地按法定最高土地使用权年限50年,在“六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通气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最末一级“三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水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条件下,平均容积率为0.6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其它条件为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中的“一般”条件。
(四)公共建筑用地按法定最高土地使用权年限50年,在“六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通气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最末一级“三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水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条件下,平均容积率为1.0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其它条件为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中的“一般”条件。
二、注意事项1.各类用地各级别范围,描述不明确之处以级别图为准;2.基准地价、路线价、划拨土地使用权基准价的运用应符合国家的规定。
昆明市主城规划区基准地价级别范围一、商业用地一级:五一路-威远街-文庙直街-华山西路-华山南路-正义路-威远街-青年路-人民中路-青年路-金碧路-沿河路-五一路。
二级:文化巷-天君殿巷-文林街-青云街-华山西路-梅园巷-螺峰街-华山东路-人民中路-青年路-北京路-东风东路-尚义巷-尚义街-北京路-拓东路-春城路-永平路-南坝路以西-环城路以北-双龙桥-塘双路-金碧路以南-靖国路-顺城巷-东风西路-翠湖南路-钱局街-文化巷。
三级:西昌路-一二一大街-圆通北路-鼓楼路-北京路-环城东路-白塔路以东-人民巷-东风东路-白塔路以东小巷-拓东路-岔街-环城南路-吴井路-小巷-春城路-二环南路-海埂路-西昌路。
四级:春晖小区-西园路-茭菱路-建设路-教场中路-小巷-教益路-学府路-龙泉路-丽江路-张官营小巷-马家营小巷-王旗营小区-新迎北区-新兴路-联盟路-文艺路-新迎路-人民东路-大树营小巷-东风东路-环城东路-东郊东路-省建新村-民航路-农资公司-二环南路-宝海公园以西路-福达路-南坝路-南坝村小巷-谭家营-马家营-二环南路-小巷-益康路-环城西路-安康路-档案大厦-小巷-西园路-大观路-环城西路-人民西路-春晖小区。
五级:海源中路-昆畹公路-昆瑞路-虹山南路-虹山东路-巷路-二环北路-颐华路-北京路以西400米-江东花园-昆曲公路-二环东路-云山小区-白龙路-二环东路-安石路-关通路-关上东路-小巷-关景路-关上南路-日新东路-十里长街-田家地-滇池路以东300米-郑家河以北-滇池路以西300米-船房小学-马家堆-小巷-彰家楼-定级边界-二环西路以南-二环西路-兴苑路-西山一中以东小巷-海源中路。
六级:科海路-科泰路-二环西路-社会福利院-林业机械厂-有色金属总公司-定级边界-龙泉路-沟渠-盘龙江-北仓中村-昆曲路-江东花城-定级边界-春城机械厂-归十路-市供电局配修厂南铁路-贵昆公路-昆洛路-广福路外300米-海子村-双村-海埂村-定级边界-彰家楼-定级边界-铁路-黑林铺直街-科海路。
七级:定级边界内扣除以上各级别所含区域。
二、住宅用地一级:东风西路-文林街-文化巷-天君殿巷-文林街-翠湖北路-北门街-圆通街-平政街-华山东路-华山南路-华山西路-人民中路-东风西路;人民中路—文庙直街—南屏街西口—护国路—庆云街—端仕街—人民中路。
二级:环城西路-昆明市体育场-西昌路-一二一大街-圆通北路-盘龙江路-北河埂往东-北京路以东300米-人民东路-白塔路以东300米-金唐巷-尚义街-和平北路-和平南路-环城南路-书林街-石桥铺-西寺巷-复兴村-永乐路往北至省总工会-沿河路以西-威远街-如安西路-新闻路-西昌路-昆医附属医院-环城西路。
三级:红菱路-昆瑞路-安全新村-昆明理工大学-民族学院-小菜园立交桥-环城北路-盘江西路-巷路-北京路-环城东路-民航路-市农资公司-长村-福德立交桥-铁路-南坝路-二环南路-海埂路-西昌路以西100米-安康路以北200米-环城西路以西100米-聋哑学校-昆明医学院-翠羽路-人民西路以南100米-西园路以西100米-人民西路以北100米-红菱路。
四级:虹山北路以西100米-学府路-巷路-龙泉路-二环北路-二环东路-石虎关立交桥-二环南路以南300米-福达路-福德路-福昌路-马洒营小区-马家营巷路-二环南路-近华浦路-麻园-昆瑞路以西100米-收容所-虹山北路以西100米。
五级:昌源中路-昆瑞路-金鼎北路-巷路-教场西路-省公安专科-二环北路-龙泉路以西-云南师范大学-北京路以西300米-省直属机关宿舍区以北路-江东花园-昆曲公路-巷路-穿金路-园博路-白龙路以东100米-白龙寺-迎溪村-二环东路以东300米-昆明监狱-制药厂-二环东路以东400米-市机电厂-安石路-昆玉路-关上村-关上东路-关景路南巷路-云南航空公司-春城路-日新东路-兴科路-春晓花园-大营村-福源小区-南苑小区-庄稼塘-广福路-船房以西-定级边界-湖滨公路北口-滇池路以西-船房小学-边防疗养院-庚家花园-定级边界-明家地-碧鸡路-二环西路-春苑小区往西-梁源路-人民西路-昌源中路。
六级:龙院村以东铁路-大桥村以南巷路-科海路-海源北路-小屯立交桥-二环北路-与羊仙坡路口往东北-财经学校-龙泉路-蓝龙潭-盘龙江-省生物制药厂-穿金路-定级边界-西南林学院-昆芬美香料厂以西-种鸡场-归十路-铁路-贵昆公路-昆洛路-广福路以南300米-盘龙江-定级边界-积善北路南延长线至铁路-兴苑路-昆畹公路-黑林铺直街-科海路-龙院村以东铁路。
七级:定级边界内扣除以上各级别所含区域。
三、工业用地一级:一区:龙院村东铁路-海屯路-二环西路-兴苑路-昆畹路-龙院村东铁路。
二区:昆洛路-昌宏路-昆玉公路-巷路以西300米-经邮路-昌宏路-贵昆公路-铁路-昆船大道以西巷路-贵昆公路-铁路-小羊甫-昆洛公路。
二级:一区:西定级边界-北定级边界-财经学校以西-二环北路与教兴路路口-二环北路-二环西路-二环南路-金星立交桥-北辰小区-精神病医院-园博路-白龙路-岔路口-昆明监狱-十里铺仓库-小羊方旺村-铁路-果林水库-昆玉公路-昆洛公路-关雨路-日新立交桥-狗头村-海兴路-陆家营-杨家地-铝合金厂以南-云南植物药厂以南-西定级边界。
二区:霖雨路-茨坝村-龙泉路两侧。
三级:一区:云南植物药厂以南至西南定级边界。
二区:草海以东定级边界-郑家河-广福路-李甲村-林家园-世纪城-昆洛公路-东南定级边界-东定级边界-伍家村-昆曲高速公路-盘龙江-北定级边界-二环北路与教兴路路口。
四级:一区:广福路-李甲村-林家园-世纪城-昆洛公路-东南定级边界-南定级边界-海埂村-赵家地以东广福公路。
二区:盘龙江-岔路-东北定级边界-昆曲高速公路-省畜牧兽医科研所-盘龙江。
五级:定级边界内扣除以上各级别所含区域一级规划限制区。
四、公共建筑用地一级:环城西路-昆明市体育场-西昌路-一二一大街-圆通北路-盘龙江路-北河埂往东-北京路以东300米-人民东路-白塔路以东300米-金唐巷-尚义街-和平北路-和平南路-环城南路-书林街-石桥铺-西寺巷-复兴村-永乐路往北至省总工会-沿河路以西-威远街-如安西路-新闻路-西昌路-昆医附属医院-环城西路。
二级:虹山北路以西100米-学府路-巷路-龙泉路-二环北路-二环东路-石虎关立交桥-二环南路以南300米-福达路-福德路-福昌路-马洒营小区-马家营巷路-二环南路-近华浦路-麻园-昆瑞路以西100米-收容所-虹山北路以西100米。
三级:昌源中路-昆瑞路-金鼎北路-巷路-教场西路-省公安专科-二环北路-龙泉路以西-云南师范大学-北京路以西300米-省直属机关宿舍区以北路-江东花园-昆曲公路-巷路-穿金路-园博路-白龙路以东100米-白龙寺-迎溪村-二环东路以东300米-昆明监狱-制药厂-二环东路以东400米-市机电厂-安石路-昆玉路-关上村-关上东路-关景路南巷路-云南航空公司-春城路-日新东路-兴科路-春晓花园-大营村-福源小区-南苑小区-庄稼塘-广福路-船房以西-定级边界-湖滨公路北口-滇池路以西-船房小学-边防疗养院-庚家花园-定级边界-明家地-碧鸡路-二环西路-春苑小区往西-梁源路-人民西路-昌源中路。
四级:龙院村以东铁路-大桥村以南巷路-科海路-海源北路-小屯立交桥-二环北路-与羊仙坡路口往东北-财经学校-龙泉路-蓝龙潭-盘龙江-省生物制药厂-穿金路-定级边界-西南林学院-昆芬美香料厂以西-种鸡场-归十路-铁路-贵昆公路-昆洛路-广福路以南300米-盘龙江-定级边界-积善北路南延长线至铁路-兴苑路-昆畹公路-黑林铺直街-科海路-龙院村以东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