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电力线路技术相关规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在保障建筑物正常用电需求的同时,也需要满足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要求。
下面对民用建筑低压配电的一般规定进行详细说明。
一、负荷计算和用电负荷管理在低压配电设计中,首先需要进行负荷计算,包括基本负荷和附加负荷的计算。
基本负荷包括照明、插座、空调等常用设备的负荷,而附加负荷则是指其他非常用设备的负荷。
通过准确计算负荷,可以合理配置配电设备和线路容量,确保电气系统正常运行。
另外,在用电负荷管理方面,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尽量采用节能设备,合理规划用电布局,定期进行负荷调整和用电监控等,以提高用电效率并降低能源消耗。
二、低压配电线路设计原则在低压配电线路设计中,有几个重要的原则需要遵守。
首先是安全可靠性原则,即通过合理的线路规划和配电保护装置设置,确保电气系统运行安全可靠。
其次是经济性原则,通过优化线路布局和选择性能良好的电气设备,以降低设计和运行成本。
另外,还需要考虑线路的容量和电压降等因素,以满足建筑物的用电需求。
三、低压配电线路的布置和走向在低压配电线路的布置和走向中,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首先是线路的分段布置,即将配电箱设立在建筑物各个功能区域,并设置相应的支路线路,以便于故障排除和维护。
其次是线路的合理走向,要避免过多的弯曲和交叉,以减少线路电阻和电压降。
四、低压配电设备的选择和安装在低压配电设备的选择和安装中,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是设备的负载能力和容量,要确保其能够满足负荷需求,并预留一定的余量。
其次是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要选择具备过载、短路保护功能的设备,并进行正确的安装和接线。
另外,还需要注意设备的维护和定期检查,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和绝缘在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和绝缘方面,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是系统的接地设计,要采用可靠的接地系统,并确保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其次是系统的绝缘保护,要进行绝缘测试和绝缘监测,确保系统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并随时监测其绝缘状态。
低压配电设计规程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架空配电线路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架空配电线路(以下简称配电线路)的设计必须全面地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并积极慎重地采用新设备、新材料,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第1.0.2条本规程适用于城镇10kV及以下新建配电线路;原有配电线路的大修和改造;与城镇配电线路相连接的农用配电线路;临时配电线路的设计。
第1.0.3条配电线路不应采用两线一地制配线方式。
第1.0.4条配电线路分为高压(1kV至10kV)配电线路和低压(1kV以下)配电线路。
第1.0.5条配电线路的设计应符合城镇的总体规划,确定导线截面应与配电网络发展规划相协调。
如无配电网络规划的地区,导线截面宜按十年用电负荷发展规划确定。
第1.0.6条配电线路的路径和杆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与城镇规划相协调,与配电网络改造相结合;二、综合考虑运行、施工、交通条件和路径长度等因素;三、不占或少占农田;四、避开洼地、冲刷地带以及易被车辆碰撞等地段;五、避开有爆炸物、易燃物和可燃液(气)体的生产厂房、仓库、贮罐等;六、避免上起交通和机耕的困难。
第1.0.7条主干配电线路的导线布置和杆塔结构等,应考虑便于带电作业。
第1.0.8条配电线路大档距的设计,应符合《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SDJ3 79的规定。
第二章气象条件第2.0.1条配电线路设计所采用的计算气象条件,应根据当地的气象资料(采用10年一遇的数值)和附近已有线路和运行经验确定。
如当地气象资料与附录一典型气象区接近,宜采用典型气象区所列数值。
第2.0.2条配电线路的最大设计风速值,应采用离地面10m高处、10年一遇min平均最大值。
可无可靠资料,在空旷平坦地区不应小于25m/s,在山区宜采用附近平坦地区风速的1.1倍,且不应小于25m/s。
第2.0.3条电杆、导线的风荷载,应按下式计算:式中W--电杆或导线的风荷载(N);C--风载体型系数,采用下列数值:环形截面的钢筋混凝土杆…………………………0.6矩形截面的钢筋混凝土杆…………………………1.4导线直径<17mm……………………………………1.2导线直径≥17mm……………………………………1.1导线覆冰(不论直径大小)…………………………1.2F--电杆杆身侧面的投影面积或导线直径与水平挡距的乘积(m2);υ--设计风速(m/s)。
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规范
台区低压系统建设与改造技术规范(稿)1适用范围1.1本规范规定了福建省配变台区低压配电网改造升级的网络设计、供电模式、设备选型及施工工艺要求。
1.2本规范适用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直供直管供电单位及控股县公司管辖的台区低压架系统。
各供电单位应根据本规范,开展配变台区低压系统标准化建设与改造工作。
本规范未尽部分,见相关引用标准。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的条文通过本导则中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
本导则发布时,所有版本均为有效。
如被引用的标准修订后,应重新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10kV 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5220-2005 )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601 —199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16-2008 )( GB50052-95 )(GB50054 -95)( DL/T499-2001 )《关于印发〈配电台区标准化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营配〔2007〕8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农配电设施改造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闽电营销〔2010〕1096号)3系统设计3.1接线方式低压架空配电网应采用树干式接线,并利用配变综合配电箱、进户配电箱和计量箱进行分级保护以提高可靠性;架空电缆混合网的架空部分采用树干型接线,电缆部分可采用辐射式或链式接线,利用电缆分接箱适度分级保护;可靠性要求较高的台区可局部采用电缆环网。
3.2台区供电范围台区应根据供电半径、实测负荷、户数和地形因素,合理划分供电范围,并按“小容量、密布点、短半径”的原则设置变台,台区供电范围应满足供电半径要求。
3.3低压台区供电半径(1)按《配电网规划设计导则》(Q/GDW1738-2012 )规定的供电区域划分标准和对应低压供电半径,如表1 所示。
表1 各类供电区域低压供电半径(2)对于E类及D类供电区域中特殊及偏远点负荷,供电半径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可参照DL/T449-2001《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第3.3.1款规定,但应校验在最大负荷下,供电电压偏差能满足要求,不能满足要求者需另取措施。
(通信施工)室外站外电引入(低压)施工规范
室外站外电引入(低压)施工规范2023年12月目录一、总则 (1)二、施工规范 (1)2.1外电引入一般标准 (1)2.2搭火点施工规范 (3)2.3架空引入施工规范 (3)2.4电缆地埋施工规范 (6)2.5引入、引上、引下管线施工规范 (7)2.6近机房侧外电施工规范 (7)2.7室内电缆施工规范 (8)2.8电表安装位置要求 (8)三、安全、文明作业要求 (9)四、外电引入材料要求 (9)室外站外电引入施工规范一、总则1.1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1.2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铁塔公司的有关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1.3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不低于本规范的质量标准和工艺要求。
1.4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5参照规范《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20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8-201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 ★二、施工规范2.1外电引入一般标准2.1.1交流设备安装要求交流设备单元按设计规定的位置安装固定,并且必须接地。
2.1.2 进机房电源线(1)地面自建机房要求采用交流三相四线铠装电力电缆埋地进入机房,埋地长度不宜小于15m。
(2)铠装电力电缆的铠装层应在其两端进行可靠地接地。
(3)相线的横截面积为35mm²,通信用交流中性线应采用与相线相等截面的导线;导线应采用非延燃电缆。
(4)电源线进入机房后,布线要求固定于走线架或线槽中,要求走线美观、整齐。
(5)转供电原则上从基站场地租赁方的一级空开处引电。
2.1.3供基站下电的高低压架空线路应与周围的树木、建筑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整理)南方电网公司低压电线电缆技术规范
南方电网公司低压电线电缆技术规范1 范围1.1 本规范规定了1kV及以下电线电缆(含阻燃和耐火型)的使用条件、性能参数、技术要求、试验、包装、运输、贮存等方面内容。
1.2 本规范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U O/U为0.6/1kV及以下聚乙烯、聚氯乙烯、交联聚乙烯绝缘低压电线电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2951.1-1997 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GB/T 2952.1-2008 电缆外护层第1部分:总则GB/T 2952.2-2008 电缆外护层第2部分:金属套电缆外护层GB/T 2952.3-2008 电缆外护层第3部分:非金属套电缆通用外护层GB/T 3048.8-2007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第8部分:交流电压试验GB/T 3956-2008 电缆的导体GB/T 5023.1-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 5023.2-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2部分:试验方法GB/T 5023.3-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3部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GB/T 5023.4-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4部分:固定布线用护套电缆GB/T 5023.5-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5部分:软电缆(软线)GB/T 6995.3-2008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第3部分:电线电缆识别标志GB/T 12527-2008 额定电压1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GB/T 12706.1-2008 额定电压1kV(U m=1.2kV)~35kV(U 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1部分:额定电压1kV(U m=1.2kV)和3kV(U m=3.6kV)电缆GB/T 18380.3-2008 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3部分:成束电线或电缆的燃烧试验方法GB/T 19216.21 2003 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第21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额定电压 0.6/1.0 kV及以下电缆GB/T 19666-2005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GB 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054-19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JB/T 8137-1999 电线电缆交货盘JB/T 8734.1-1998 额定电压 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第1部分:一般规定JB/T 8734.2-1998 额定电压 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第2部分:固定布线用电缆电线JB/T 8734.3-1998 额定电压 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第3部分:连接用软电线GA 306.1-2007 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1部分:阻燃电缆GA 306.2-2007 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2部分:耐火电缆3 术语与定义3.1 额定电压电缆设计和运行的基准电压,用U O/U(U m)表示,单位V或kV。
江苏省电力公司低压接户线、进户线工程技术规范
t i me an dAl l t h i ng si nt he i rb 低压接户线、进户线工程技术规范前言 (1)1.范围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2)4.接户线、进户线工程 (4)4.1.接入方式 (4)4.2.架空接户线的基本要求 (4)5.接户装置 (4)5.1.接户线 (4)5.2.第一支持物 (6)6.进户装置 (6)6.1.供电方式 (6)6.2.进户方式 (7)6.3.进户线 (7)6.4.进户管布线 (8)7.接地 (9)7.1.一般规定 (9)7.2.等电位联结 (10)7.3.接地装置 (10)7.4.连接要求 (11)8.接户线、进户线改造的技术要求 (12)8.1.范围 (12)8.2.接户装置的改造要求 (13)8.3.进户装置的改造要求 (13)9.居民住宅电能表箱的选用与安装 (14)9.1.一般规定 (14)9.2.电能表箱的选用 (14)9.3.电能表表位的选择 (14)9.4.电能表箱的进线电源 (14)9.5.电能表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5)10.用电信息采集安装要求 (15)10.1.采集终端的选择 (15)10.2.采集终端箱的选择 (15)10.3.采集终端的安装 (16)10.4.采集终端箱的安装 (16)10.5.天线的安装 (16)10.6.电缆的敷设 (16)11.光纤到户安装要求 (16)11.1.入户光缆选用与敷设 (16)11.2.光网络单元选择 (17)11.3.光网络单元安装 (17)附录A 第一支持物规格 (18)附录B 综合布线电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 (21)附录C 导线穿管的管径选择表 (22)附录D 接户线、进户线、第一支持物安装示意图 (23)附录E 低压电力用户接入工程接户线施工安装工艺标准 (25)E.1适用范围 (25)E.2施工流程 (25)E.3施工工艺流程说明与主要质量控制要点 (25)E.4第一支持物 (27)E.5接户线架设施工 (27)附录F 低压用户用电采集示意图 (33)前言为规范我省低压接户线、进户线工程的设计﹑安装,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确保人身安全,提高用户安全用电水平,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行业标准,制定本规程,作为我省低压接户线、进户线设计、安装和验收的依据。
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受电工程技术规范
用心整理精品ICS27.100DB37F 22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T 2216—2012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受电工程技术规范2012 - 12 - 17发布2013 - 01 - 01实施目次前言 (I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总则 (5)5 配电网规划原则 (6)5.1 配电网规划的总体原则 (6)5.2 受电工程建设原则 (6)6 供电方案编制原则 (6)7 用电容量、电压等级及供电电源的确定 (7)7.1 用户用电容量的确定 (7)7.2 供电电压等级的确定 (9)7.3 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 (10)8 接入电网线路工程技术要求 (11)8.1 一般规定 (11)8.2 用户接入电网方式 (11)8.3 用户接入电网线路工程技术要求 (12)9 用户受电工程技术要求 (14)9.1 一般规定 (14)9.2 变电所选址要求 (14)9.3 受电工程技术要求 (14)9.4 开闭所 (17)9.5 配电室 (17)9.6 其他 (18)10 用户受电工程设备选型 (19)10.1 10kV架空线路 (19)10.2 10kV电缆线路 (19)10.3 环网供电柜 (20)10.4 柱上开关 (21)10.5 高压开关柜 (21)10.6 变压器 (21)10.7 低压开关柜 (21)10.8 低压电缆分支箱 (21)10.9 箱式变电站 (22)10.10 跌落式熔断器 (22)10.11 避雷器 (22)10.12 低压配电线路 (22)10.13 电能计量装置 (23)10.14 保护装置 (24)10.15 无功补偿及谐波治理装置 (24)10.16 其他设备 (24)附录A(规范性附录)高层建筑分类 (26)附录B(规范性附录)用电负荷分级 (2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提出。
输配电线路安全技术规定(5篇)
输配电线路安全技术规定1.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的安装架设应严格按照《上海地区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定》和《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图册》进行,做到规范化、条理化,严禁乱拖乱拉。
2.架空线电杆的材质、直径、间距及埋深,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3.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导线;输电干线、分支线及设备电源线的绝缘应符合规程要求;合杆多层架设的层间距不小于0.6m;不准成束架设,不准直接绑扎在金属支架。
4.架空导线的截面必须满足安全载流量、机械强度和电压损失的要求;铜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6m2,铝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m2。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分开。
5.施工现场的架空线路与施工建筑物、大型起重设备必须保持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架空线路与地面、道路必须保持规程规定的高度。
6.固定设备的配电线路均不得沿地面明敷,埋地敷设必须穿管,埋置深度不小于0.5m,管内导线不得有接头,管口应密封。
7.施工现场位于高压架空线一侧,须搭设防护架,井架和脚手架高于高压线的部位必须全部张设安全网,起重机械不得在高压线下方作业,在其一侧工作时,起重臂、钢丝绳和吊物与高压线必须保持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
8.竖井(沉井)建筑施工用的动力及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电缆线,其固定点间距不大于3m。
9.使用坚韧橡皮电缆,应按用电设备合理敷设,不准在地面路面上乱拖乱拉,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拖线箱电源线长度不大于30m,移动电动工具引线长度不大于5m。
10.移动电具必须使用有接地(零)芯线的坚韧橡胶软线作电源线,绝缘良好,不得有接头。
11.施工现场的临时线的架设,必须经动力设备部门批准,并签注使用期限,期满后必须立即拆除;临时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安装、维修和拆除。
12.每幢建筑物的电源进线不得超过两路,如需用多路电源,应从分电箱合理配电。
13.六级以上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应立即组织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输配电线路安全技术规定(2)是指为了保障输配电线路及相关设施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的针对输配电线路的安全管理规定。
380v低压线路与房屋的距离 法规
一、低压线路与房屋的距离法规在城市居民区、工业区以及农村地区,低压线路与房屋的安全距离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合理的低压线路布设与房屋的距离可以有效保障用电安全,避免因线路距离不当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建立相关法规对低压线路与房屋的距离进行规范化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二、国家标准1.《低压配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054-2011)中明确规定了低压线路与房屋的安全距离。
该标准规定,低压线路与住宅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相关电气安全标准,并应满足电线电缆的技术特性要求,确保住宅建筑物的安全使用。
2.《城市住宅区低压配电线路设计规范》(DB11/T 804-2014)也对低压线路与房屋的距离进行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在城市住宅区范围内,低压线路与房屋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一定的要求,以确保居民的生活和财产安全。
三、法规落实情况1.在城市居民区,相关部门会根据国家标准进行规范管理,确保低压线路与房屋的距离符合安全要求。
一旦发现低压线路存在距离不当的情况,相关部门会及时进行整改,以保障居民的用电安全。
2.在农村地区以及一些偏远地区,由于管理的滞后性或者相关法规落实不到位,部分地区存在低压线路与房屋距离不当的情况。
这种现象给当地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需要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确保低压线路与房屋的合理距离。
四、建议与展望1.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低压线路与房屋距离的监管力度,建立更加完善的法规体系,确保低压线路布设与房屋的距禿符合安全要求。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对低压线路安全的认知,使居民了解低压线路与房屋的安全距离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性,自觉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
3.加大技术投入,推动低压线路与房屋的安全距禿技术研究及应用,探索更加安全、合理的布设方案,为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电力支持。
五、结论低压线路与房屋的距离是保障用电安全的重要环节,建立相关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于提高电力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低压用电安全规定(3篇)
低压用电安全规定低压电力系统是指电压低于1000V的电力系统,包括低压配电系统和低压用电系统。
为了确保低压用电的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安全规定。
在中国,低压用电的安全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备选择和安装(1)电气设备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的品质和安全性能。
(2)电气设备的安装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气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安装质量。
(3)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过负荷和短路保护(1)低压用电系统应设置相应的过负荷保护装置,当电路负荷超过额定负荷时能自动切断电源,以防止电气设备过载损坏。
(2)低压用电系统应设置相应的短路保护装置,当电路发生短路时能迅速切断电源,以防止火灾和电气设备损坏。
3. 接地保护(1)低压用电系统应进行有效的接地保护,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2)设备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以确保接地系统的可靠性。
4. 绝缘保护(1)低压用电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具备足够的绝缘性能,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2)定期进行绝缘电阻测试,确保绝缘性能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5. 防电击保护(1)低压用电系统应设置适当的漏电保护器,当电流超过安全范围时能及时切断电源,以防止触电。
(2)定期测试漏电保护器的触发电流和动作时间,确保其正常工作。
6. 进出电缆维护(1)低压用电系统中进出电缆的绝缘、屏蔽和金属鞘应保持完好,以确保电缆的安全使用。
(2)定期检查电缆接头的紧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 管理与培训(1)低压用电系统应建立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安全要求。
(2)对电工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低压用电安全规定的目的是确保低压用电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火灾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自身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
同时,对于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都应及时整改和处理,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低压用电安全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旨在规范低压用电活动,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电力标准
标准(一)、高低压线路的安全距离高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KV、35KV、110 KV、220 KV及以上;低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单相为220v,三相电压为380v。
1)、高压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距离1、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1、GB50254-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及验收标准1)、落地安装的低压电器,其底部宜高出地面50~100mm。
2)、操作手柄转轴中心与地面高度,宜为1200~1500 mm;侧面操作的手柄与建筑或设备的距离,不宜小于200 mm。
3)、低压断路器的安装,应符合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明确规定时,宜垂直安装,其倾斜度不大于5度。
4)、落地安装的低压电器其底部宜高出地面50-100mm。
5)不同相的母线最小电气间隙1)、母线槽水平安装时每节母线槽应不少于2个支架,转弯处应增设支架加强,垂直过楼板时要选用弹簧支架。
2)、每节母线槽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0 MΩ.3)、导线敷设后应用500V兆欧表测试绝缘电阻,线路绝缘电阻不应大于0.5 MΩ4)、桥架水平敷设时距离地面高度一般不宜低于2.5m,垂直敷设时距离地面1.8m以下部分应加金属盖板保护,但敷设在电气专用房间(配电室、电气竖井等)内时除外。
5)、电缆桥架多层敷设时,其层间距离一般为:控制电缆间不应小于200mm.电力电缆间不应小于300mm.6)、电力电缆在桥架内敷设时,电力电缆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桥架横截面积的60%,控制电缆不应大于75%。
7)、直埋电缆应使用铠装电缆,电缆的金属外皮两端要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 Ω.埋设深度不小于0.7m,穿越农田时应不小于1m.3、成套配电装置柜体的安装标准:1)、多柜台成列安装时,应逐台按顺序陈列找平找正,并将柜间间隙调整为1mm左右。
2)、配电柜的接地应牢固、可靠,以确保安全。
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的门应以裸铜软线与接地金属框架可靠连接。
3)、低压配电柜一般不靠墙安装,其背面通道宽度、正面通道宽度应符合规定。
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安全技术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系统结构:系统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
其中,三相四线制架空进线的中性线应加强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以尽量降低接触电压。
2.线路颜色与标识:在用绝缘导线布线时,保护零线应用黄绿双色线,工作零线一般用黑色线或灰黑色线。
沿墙垂直布线时,保护零线设在最下端,水平布线时,保护零线在靠墙端。
3.变压器处的接线:在电力变压器处,工作零线从变压器中性瓷套管上引出,保护零线从接地体的引出线引出。
4.接地要求:重复接地按要求一律接在保护零线上,禁止在工作零线上重复接地。
保护零线(PE)在正常情况不通过电流,其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规定的最小值,不能随意减小。
5.配电箱与插座:从引入线开始,应利用穿线钢管作保护零线至配电箱,直至每个插座的接地插孔。
工作零线N和保护零线PE在配电箱及插座处应严格分开。
6.设备与人员要求:专业操作人员(电工)应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在证件有效期内。
用电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交底、考核合格后上岗。
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用电设备、线路须由电工完成,并有专人监护。
7.安全技术档案:电气技术人员应负责建立与管理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安装、巡检、拆除工作记录等,这些记录可由指定电工代管,并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并认可。
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应统一归档。
这些安全技术要求是为了确保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减少电气事故的风险,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守这些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江苏省电力公司低压接户线、进户线工程技术规范
5.1.5.接户线光缆(光纤复合低压电缆或普通垂直光缆)由楼宇配电间沿楼宇强电井槽敷设至用户接入点处;
5.1.6.居住区内单元接户线最小截面应符合表1的规定。
收集各采集器或电能表的数据,并进行处理储存,同时可支持选配交流模拟量输入功能。
3.14.采集器
采集多个或单个用户电能表信息,并可与集中器交换数据的设备。
3.15.低压集抄终端
采集多个或单个用户电能表的数据,并进行处理储存。上行通信信道可选用GPRS无线公网、CDMA无线公网、以太网,下行信道RS485总线,标配2路RS485总线。
确保等电位联结而使用的保护导体。
3.9.人工接地体
用人工埋入大地中的导体。
3.10.自然接地体
埋入大地中的金属管道(易燃、易爆者除外)、金属井管、建筑物钢筋混凝土基础的钢筋.
3.11.接地装置
接地线和接地体的组合。
3.12.采集终端
低压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的设备,包括集中器、采集器、低压集抄终端等。
3.13.集中器
4.2.5.导线连接
4.2.5.1.导线的连接应符合以下要求:
a)铜芯绝缘线、铝芯绝缘线与架空线路,应采用钳压、线夹连接方法。
d)铜芯绝缘线与铝芯或铝合金芯绝缘线连接时,应采取铜铝过渡连接.
4.2.5.2.接户线与架空绝缘导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剥离绝缘层、半导体层应使用专用切削工具,不得损伤导线,切口处绝缘层与线芯宜有45°倒角.
6.1.4.为居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供电的低压线路不应与为住宅供电的低压线路共用一路。
供电所低压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旳技术经济政策,并应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
第1.0.2条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旳设计,应做到安装、维护以便。
第l.0.3条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旳设计,应节省有色金属,并应认真贯彻以铝代铜旳技术政策。
第1.0.4条本规范合用于新建工程旳1000伏如下旳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
第1.0.5条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尚应符合现行旳有关国标和规范旳规定。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旳选择第一节电器旳选择第2.1.1条选择低压电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符合工作电压、电流、频率、精确级别和使用环境旳规定;二、配电电器应尽量满足在短路条件下旳动稳定和热稳定;三、断开短路电流用旳电器,应尽量满足在短路条件下旳通断能力。
第2.1.2条验算电器在短路时旳通断能力,应采用短路电流旳周期分量有效值,并应考虑电动机旳反馈影响。
第2.1.3条拟定短路电流时所采用旳计算接线方式,应为也许发生最大短路电流旳正常接线方式。
同步。
可只计及高压系统阻抗、变压器阻抗和低压线路阻抗,且考虑短路时低压侧短路电流不衰减。
第二节导体旳选择第2.2.1条绝缘导体和电缆旳型号,应按工作电压和使用环境等规定选择。
第2.2.2条选择导体截面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导体旳容许载流量不应不不小于线路旳负荷计算电流;二、从变压器低压侧母线至用电设备受电端旳线路电压损失,一般不超过用电设备额定电压旳5%;三、绝缘导线线芯旳最小截面,应符合本规范第2,2.7条旳规定。
第2.2.3条三相四线制中零线旳容许载流量不应不不小于线路中最大旳不平衡负荷电流,同步还应符合本规范第4.0.3、4.0.4条旳规定。
用于接零保护旳零线,其电导不应不不小于该线路中相线电导旳50%。
第2.2.4条导体旳容许载流量,应根据敷设处旳环境温度进行校正。
温度校正系数应按下式拟定:式中k一温度校正系数;t1-导体最高工作温度(℃);t。
高、低压电力电缆安装要求(四篇)
高、低压电力电缆安装要求1. 设计规范:高压电力电缆的安装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包括《电力电缆布置设计规范》、《电力工程设计规范》等。
2. 材料选择:高压电力电缆的选择应符合电缆规范要求,包括额定电压、导体材料、绝缘材料等。
同时还需要选择合适的绝缘电缆附件和接头。
3. 导线敷设:高压电力电缆导线的布放应符合规范要求,应保持导线的曲率半径,避免过度弯曲,确保电缆的安全运行。
4. 电缆保护:高压电力电缆在敷设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避免电缆受到外力损伤。
同时,电缆敷设应采用合适的电缆保护管、电缆槽等设施,保护电缆不受机械破坏。
5. 接头处理:高压电力电缆的接头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包括绝缘处理、屏蔽处理和接地处理等。
接头的施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接头的质量和安全。
6. 电缆敷设深度:高压电力电缆的敷设深度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计,一般应保证电缆埋深在1.2米以上,并在电缆上方设置合适的警示标识,以防止非专业人员的误损。
7. 电缆搭挂:在特定情况下,高压电力电缆可以采取悬挂方式进行敷设,此时应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固定和支撑,避免电缆在运行中受到外界力的干扰。
高、低压电力电缆安装要求(二)1. 设计规范:低压电力电缆的安装也要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如《电力电缆布置设计规范》、《低压电力配电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2. 导线敷设:低压电力电缆的导线应保持适当的曲率半径,避免过度弯曲,同时要与其他线路、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 电缆保护:低压电力电缆在敷设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如电缆桥架、电缆槽等,保护电缆不受机械破坏。
4. 接头处理:低压电力电缆的接头施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接头的绝缘处理和屏蔽处理要符合规范要求。
5. 接地处理:低压电力电缆的接地处理应符合规范要求,确保电缆系统的接地电阻满足规定范围。
6. 电缆敷设深度:低压电力电缆的敷设深度一般应保证在0.7米以上,埋深在1.2米以上的地下应设置保护层。
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规
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规
范是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为确保供电的安全可靠性,需要遵守的安全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
1.供电系统设计:地面低压供电系统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电压等级、电流容量、线缆选择等方面的要求。
2.接地装置:地面低压供电系统应配备良好的接地装置,包括接地网、接地极等,以确保系统的接地电阻满足标准要求,并能有效消除电气设备和设施的接地电势。
3.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护:地面低压供电系统中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接线正确、固定可靠,隔离、断路和过载保护装置设置合理,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4.线路敷设:地面低压供电线路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敷设,保证线缆的绝缘完好,与其他金属结构的安全距离符合标准,以防止电气短路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5.配电箱和电缆槽:地面低压供电系统中的配电箱应正确安装,通风良好,避免过热或受潮。
电缆槽应保持干燥、清洁,避免积水、杂草等对电缆的影响。
6.漏电保护装置:地面低压供电系统应配备漏电保护装置,能及时检测和切断漏电故障,以保护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
7.操作流程:地面低压供电系统的操作人员应按照正确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包括开闭电源、接地、断电、复电等操作。
操作时,应遵循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8.事故处理:地面低压供电系统遇到故障或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及时修复设备和恢复供电。
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规范的遵守可以有效预防供电系统发生事故,保障供电的安全和可靠性。
同时,管理部门和用户应进行相关培训和宣传,提高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我国输电线路的电压等级和要求
我国输电线路的电压等级和要求发布时间:2012-9-25 1:43:16 作者:中国电力技术专业网我国采用的电压等级有380/220V、6、10、35、66、110、154、220、330、500kV,其中154 kV为非标准电压等级,66 kV和330 kV为限制发展电压等级。
我国采用的电压等级有380/220V、6、10、35、66、110、154、220、330、500kV,其中154 kV为非标准电压等级,66 kV和330 kV为限制发展电压等级。
目前通常把10 kV及以下电力线路称为配电线路,其中把1 kV以下的线路称为低压配电线路,1~10 kV线路称为高压配电线路;35 kV及以上的电力线路称为送电线路,其中35 kV~220 kV线路称为高压送电线路,330~500 kV线路称为超高压送电线路。
根据电力事业的发展需要,将来可能发展750~1000 kV或更高的电压等级。
之所以采用高电压来输送电能,是因为采用高电压输送电能有以下优点:1、减少线路损耗;2、提高送电功率;3、输送距离远;4、相对提高了线路安全性。
所以,电力系统大部分都采用高压输电线路作为电力网内长距离、大功率的主要联络干线。
输电线路按其结构形式有架空电力线路和电缆电力线路。
因架空线路与电缆线路比,具有建设速度快、检修维护方便、输送容量大、综合造价低等优点,我国电力线路主要采用架空电力线路形式。
架空电力线路一般使用在城市外的长距离的旷野或高山上,而城市中为城市美观现多采用电缆下地。
架空电力线路的组成元件主要有导线、避雷线和接地体、绝缘子、金具、杆塔、拉线和基础。
对电力线路的基本要求是:1、保证线路架设质量,加强运行维护,提高对用户供电的可靠性。
2、要求电力线路的供电电压在允许的波动范围内,以便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的电能。
3、在送电过程中,要减少线路损耗,提供送电效率,降低送电成本。
4、架空线路由于长期置于露天运行,线路的各元件除受正常的电气负荷和机械荷载作用外,还受到风、雨、冰、雪、大气污染、雷电等自然和人为条件的作用,要求线路各元件应有足够的机械和电气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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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力线路技术相关规定
本标准是参照了《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针对我局0.4KV及以下电网现状制定出的相关补充规定,本标准规定了我局所辖农村低压电力网的部分技术要求,适用于我局辖区0.4KV及以下农村电网的设计、安装、运行及检修。
一、配电室进出线
1、配电室进出线应按配变低压侧额定电流值的1.3倍考虑,但导线截面应不小于25平方毫米。
2、配电室内进出线接头必须采用铜铝鼻子压接。
3、低压回路零线应按出线路数分别出线,严禁采用公用零线,以保证漏电宝安器的灵敏、可靠动作,同时杜绝因变压器中性点位移造成停电线路上零线带电的不安全因素。
4、配电室进出线可架空明敷或沿墙暗敷,明敷时应采用铝皮线,其电线支架不应小于50*5的角钢做成的双埋式门型墙铁,穿墙时,穿墙部分应按导线单列加装穿墙套管,出线的室外支架处应做滴水弯,滴水弯最低点距离地面不应小于2.5米,严禁导线之间相互捆扎,室内线路应沿墙面或地沟单层平行排列,不允许交叉缠绕和互相接触。
采用暗敷时,应预先在墙内和地下埋设绝缘套管,室外出线采用明敷相关规定。
二、0.4KV线路部分
1、电杆
(1)电杆端部应用混凝土密封,表面应光滑,无混凝土脱落、露筋、
跑浆的缺陷,不得有环向或纵向裂缝,但网状、龟裂、水纹不在此限。
(2)电杆的埋深不应小少于杆高的1/6。
(3)架线后,杆身的倾斜:直线杆杆稍位移不应大于杆稍直径的1/2,转角杆应向外倾斜,终端杆应向拉线侧倾斜,其杆稍位移不应大于杆稍直径。
2、档距
线路挡距在集镇和村庄为40米到50米,田间为50到60米。
3、横担及铁附件
(1)直线杆的横担应采用∠50*5*1500横担6基以上10基及以下耐张段收线横担应采用∠60*6*1500横担,11基及以上的耐张段横担采用∠70*7*1750横担。
(2)分枝杆、T接杆、转角杆、耐张杆和终端杆应采用-40*4*250
曲连板及ED—1号蝶式瓶收线。
(3)直线杆横担应装于受力侧,分枝杆,转角杆及终端杆应装于拉线侧,横担组装应平整,端部上下和左右斜扭不得大于20mm。
(4)低压线路与高压线路同杆架设时,横但间垂直距离直线杆不小于1.2米,分枝和转角杆及终端杆应不小于1米。
(5)同杆架设的低压多回线路,横担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直线杆0.6米,分枝杆转角杆0.3米。
(6)横担应装设在距杆顶下30mm处。
4、线路
(1)导线一般采用水平排列,同一供电区导线的排列相序应统一,
零线应确定在靠路第二根导线上,沿墙敷设时零线统一靠墙。
特殊地段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在县城或负荷较大的乡镇街道的架空导线截面积不应小于35
平方毫米,,其他地段不应小于16平方毫米。
严禁采用低于16平方毫米或破股线进行0.4KV线路架设。
(3)乡镇政府驻地,街道,村内人口居住稠密地区采用0.4KV架设,人口居住偏远,单条街道及几条巷道并列且以生活照明为主的可采用0.2KV架设。
(4)T接线路的引流线转弯处应为直角,禁止采用圆弧形连接,过引线应在上下两层横担之间排列,与横担交叉部分应采用针式瓶支撑。
(5)对于新架线路,同一档距内,每根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接头距导线固定点不应小于0.5米,不同规格,不同金属和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严禁在档距内连接。
(6)铝绞线在同一截面积处的损伤面积应按下列要求处理:
A、损伤面积5%到10%时,应用金属单股线绑扎,单股线直径不小于2平方毫米,绑扎长度不小于10mm。
B、损伤面积5%到10%时,应用金属单股线绑定,单股线直径不小于2平方毫米,绑扎长度不小于LJ—35型及以下:140mm,LJ—95及以下:280mm.。
C、损伤截面积超过20%时,应将损失部分全部割去,重新连接。
(7)未经电力部门同意,不得同杆架设广播、电话、有线电视等其
他线路。
(8)特殊情况经电力部门同意的架空电力线路与弱电线路同杆架设的,电力线路应高于弱电线路且最少保持1.5米的垂直距离。
(9)低压电力线路与弱电线路交叉时,电力线路应架设在弱电线路的上方,电杆应尽量靠近交叉点,但不应小于弱电线路倒杆距离。
(10)裸导线对地面、水面、建筑物及树木间的最小垂直和水平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a)集镇、村庄(垂直):6m;
b)田间(垂直)5m;
c)交通困难的地区(垂直)4m;
d)步行可达到的山坡(垂直)3m;
e)步行不能达到的山坡、峭壁和岩石(垂直)1m;
f)建筑物(垂直):2.5m;
h)建筑物(水平):1m;
i)树木(垂直水平):1.25m;
(11)架空绝缘电线对地面、建筑物、树木的最小垂直水平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a)集镇、村庄居住区(垂直)6m;
b)非居住区(垂直)5m;
c)建筑物(垂直):2m;
d)建筑物(水平):0.2m;
e)街道行道树(垂直):0.2m;
f)街道行道树(水平):0.5m;
5、拉线
(1)转角、分枝、耐张、终端均应装设拉线。
(2)拉线一般固定在横担下不大于0.3米处,拉线与电杆夹角为45度,若受地形限制,不应小于30度。
(3)跨越道路(非公路)的水平拉线,对地垂直距离不应低于5米,跨公路的不应小于6米,拉线杆应向张力反方向倾斜10度到20度。
(4)拉盘的埋深为距地面2米深处。
(5)拉线必须加装于线路电压等级相同的绝缘碍子,绝缘碍子应装在最低导线以下,应保证在拉线绝缘碍子以下断拉情况下,拉线绝缘碍子距地面不应小于2.5米。
三、0.2KV部分
1、0.2接户线
(1)采用35/6铜铝T型线夹和BX—6平方毫米独股铜皮线架设或采用10平方毫米及以上铝皮线架设。
(2)杆上一律采用∠50*5*750横担下线。
禁止从线路直接T接下线。
(3)墙上的第一支撑物采用∠400*400*400的双埋式门型墙铁。
(4)计量箱一律安装在门型墙铁下,箱底距地面2。
5米的墙上。
计量箱进出线必须采用PVC管敷设,零线加套黄腊管与火线隔离。
(5)接户线、进户线不应与建筑物、树木等摩擦,如确实无法避免的,应在接触处用黑皮线紧密缠绕以保护导线。
2、0.2KV进户
(1)进户线一律采用BLX-6平方毫米独股铝皮线。
(2)进户线采用40扁铁所制的枪式墙铁支撑,ED-3#蝶式瓶架设,每户必须有支撑物;土木结构的可用插板墙铁,但必须用ED-3#蝶式瓶。
(3)接户线、出户线进出表箱应加装PVC管,PVC管出口处必须有水弯,进入用户屋内的导线在墙外必须有水弯,防止雨水进入烧坏表计及漏电开关等用电设备。
(4)进户线在建筑物敷设高度不得低于3.0m,进户线与窗户的垂直水平距离为:①与下方窗户垂直距离0.3m;②与上方阳台或窗户垂直距离0.8m;③与墙壁构架的距离0.05m;④与窗户与阳台的水平距离0.75m。
电力资料网
(5)进户现在绝缘子上严禁缠绕,必须用独股铝线绑扎。
(6)进户线进出表箱采用公用零线,公用零线必须经各户计量表计,严禁直接从0.4KV线路上接公用零线,以防止零线断路引起计量失误。
(7)零线统一架设在支撑物沿墙第一个绝缘子上。
3、动力接户线
(1)0.4KV动力接户线需采用∠50*5*1500横担,严禁直接在0.4KV 线路上T接。
(2)墙上第一支撑物用∠400*400*400的双埋式门型墙铁。
(3)接户线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平方毫米铝皮线。
(4)自筹机井用户应在距地面2.5m的杆上装设配电箱,配电箱内
应装设刀闸,刀闸必须完好且装有合格的保险。
(5)对于不能达到上述0.4KV和0.2KV相关规定的自筹用户应予以停止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