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构的理性构成及其困境
制度建构的理性构成及其困境
是一种 “ 自生 自发 的 秩 序 (pna eu re ) 。 这 些 制 度 就 其 表 现 形 式 而 言 , 大 多 数 是 属 于 sotno s d r ” o “ 源 的制 度 ” 即 其 不 仅 在 人 类 社 会 中 出 现 的 最 早 ,而 且 它 们 还 是 其 他 制 度 的 母 体 ,其 他 许 多 本 ,
戏规则 ,或更规 范地说 ,它 们 是 为决 定 人们 的相 互 关 系而 人 为设 定 的一 些 制 约 ” 。这些 制 度 ,
就其表现 形式 而言 ,大多数是属 于 “ 派生的制 度” ,即其是 从本 源 制度 中逐 步生 长 、演 化和 发展
收 稿 月期 :2 1  ̄13 0 0 -1
② [ ] D C 美 . .诺 斯 :《 度 、制 度变 迁 与 经 济绩 效 》 制 ,刘 守 英 译 ,生 活 ・ 书 ・ 读 新知 三联 书 店 19 94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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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
2l O 0年第 4期
文 军 :制 度 建 构 的 理 性 构 成 及 其 困境
出 来 的 制 度 ,是 人 类 文 明 进 步 和 社 会 发 展 的 一 个 产 物 。
中 图 分 类 号 :9 2 文 献 标 识 码 : C1 A
文 章 编 号 :2 75 3 ( 0 0 0 . 6 .4 0 5 —8 3 2 1 )40 00 0
我国公众有序司法参与的困境、现实基础及其制度建构
我国公众有序司法参与的困境、现实基础及其制度建构[摘要]当前司法民主化改革的取向和互联网技术的广泛使用,为公众司法参与提供了制度空间和技术平台。
当前,我国公众有序参与司法运作过程面临着一系列的困境,已经影响到司法运作的有效作出。
应当对司法运作过程中的主体良性互动关系进行系统性的逻辑建构。
逻辑建构应当包括司法运作信息的透明机制、司法运作过程的监督机制及司法运作结果形成的反馈机制。
[关键词]公众参与;现实基础;逻辑建构公众有序司法参与是指公众在参与司法运作过程中,能够以理性的方式表达对司法个案的处置意见或意向。
亨廷顿曾提出一个著名的政治公式:“社会参与的程度越高,参与的意愿越高,而参与的制度化程度越低,则政治越不稳定。
”[1]司法民主化的改革进程与网络技术的发展,为公众有序司法参与提供了有效的制度空间,这只是实现公众有序司法参与的基本前提,如果要真正形成制度保障的公众有序司法参与,则需要在司法机关与公众之间通过系统性的逻辑建构,以此生成良性互动的司法运作关系。
一、我国公众有序司法参与面临的困境伴随着司法民主化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如何保证公众参与行为的有序性越来越成为影响司法有效运作的重要因素。
在公众参与司法运作过程中,价值诉求的复杂性、参与行为的不可控性、参与意见缺乏可分流性等特性使社会公众的司法参与面临诸多困境。
(一)价值诉求的复杂性社会公众是司法民主化进程的参与者,不论是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民主制度环境下,还是在中国向司法民主化转型的进程中,公众参与司法运作过程的重要性都日益得到了肯定与重视,并被认定为是确保司法裁判符合民意及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的根本途径。
但是,公众司法参与的价值诉求往往具有高度的复杂性,有基于法律如何正确适用的价值诉求,也有基于证据有效认定的价值诉求,更有基于实体结果公正的价值诉求。
在网络媒体言论不断开放和新媒体技术的支撑下,社会公众复杂的司法价值诉求和舆论导向使司法裁判面临难以抉择的困境。
建构主义视角下的国际制度与国内政治进展与问题
建构主义视角下的国际制度与国内政治进展与问题内容提要在“适当性逻辑”和“争论逻辑”下,建构主义者为探索国际制度对国内政治的影响提出了具有不同因果机制的模型。
组织趋同模型强调了国际组织的传授,社会学习模型突出了被说服者的学习,而文化匹配模型则展示了行为体对外来规范的本土化。
但这些建构主义模型并不能有效地说明多元偏好条件下国内行为体对国际制度的战略性运用,也忽视了国际规范扩散的强制性和偏好的相对稳定性。
作为既竞争又互补的研究路径,建构主义可以和理性主义携手解决其中的一些问题。
作为在某个领域中汇聚预期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国际制度不但会影响国家对外行为,而且会影响国内行为体的政治行为,乃至影响国内政治制度的变迁。
鉴于国际制度与国内政治之间的紧密关联,社会科学家、特别是政治学家开始考察国际制度影响国内政治的因果机制。
在主流的国际关系理论中,新自由制度主义一直将国际制度置于研究议程的中心,但在其兴起后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将国内政治排除在分析视野之外。
直到最近十年来,新自由制度主义者才在理性选择的范式下系统地探究了国际制度对国内政治的影响。
基于对观念跨国扩散的敏感,建构主义比新自由制度主义更早地注意到了国际制度对国内政治的影响。
一方面,与多数有形的物质资源相比,观念和规范在跨国扩散上受到的限制往往更少。
另一方面,国内社会和政治行为体的观念和身份的变化,往往是国际规范自外而内扩散的结果。
这样,建构主义者在研究观念的作用时很难将作为国际制度一部分的国际规范和国内政治完全分开进行研究。
正如“颠倒的第二意象”的提出者彼得・古勒维奇(Peter Gourevitch)所指出的:“对规范、话语和构成性理解的讨论都要求深入研究一个社会内的个体和集团行为与他们和国外同行之间的对话。
”在国际力量如何影响国内政治的研究议程上,建构主义者以国际规范为自变量,以国内行为体的偏好为因变量,根据不同的因果机制提出了几种重要的解释模型。
“双高计划”背景下高职院校创新发展内部制度建构
“双高计划”背景下高职院校创新发展内部制度建构作者:周丙洋来源:《教育与职业(下)》2020年第08期[摘要]新时代高职院校在“双高计划”引领下开启创新发展的新征程,而要在此背景下带动职业教育实现新发展,制度体系的建构与健全是逻辑基础和关键保障。
必须通过制度的不断创新、供给和变迁挖掘发展潜力,持续推进创新发展。
然而,高职院校创新发展面临理念泛化、设计封闭化、落实虚化、结构离散化等制度困境,这主要归因于制度设计主体单一、制定程序不科学、文化基础薄弱等。
要通过增强制度构建的系统性和参与性,强化制度的创新性和科学性,厚植制度文化根基,完善制度体系,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力推动和保障高职院校高水平创新发展。
[关键词]“双高计划”;创新发展;制度困境;理性归因;制度建构[作者简介]周丙洋(1980- ),男,河南扶沟人,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副研究员,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在读博士。
(江苏无锡 214153)[基金项目]本文系2016年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常态下高职院校创新发展研究——基于制度分析视角”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项目编号:2016SJD880055)[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0)16-0048-06“双高计划”是新时代国家推动高职教育创新发展的又一项新的重大政策引领项目,明确要求高职院校健全内部治理体系,完善制度体系,形成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这既是建设“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高职院校的逻辑要求,也是高职院校创新发展再出发的实践诉求。
高职院校创新发展从内部治理逻辑和可持续发展视角审视,主要是通过制度的不断创新、供给和变迁来持续挖掘发展潜力的过程。
因此,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结合高职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和本质特征,进行制度建构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双高计划”背景下高职院校创新发展面临的制度困境1.制度理念泛化:对内在发展规律把握不够弱化制度适切性。
浅析丹尼尔·贝尔的制度功能思想
浅析丹尼尔·贝尔的制度功能思想摘要丹尼尔·贝尔在《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一书中,对制度的研究颇多,本文主要从他对制度功能的论述展开,从经济、政治和文化三大方面论述了美国当时制度的目的,以及对我国社会所产生的启示。
关键词丹尼尔·贝尔制度功能《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丹尼尔·贝尔是当代美国重要的学者和思想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社会学、未来学与发达资本主义研究领域声望颇高。
其代表作《资本主义文化矛盾》自1976年问世以来,备受赞誉,堪称知识界的扛鼎之作。
丹尼尔·贝尔在《资本主义文化矛盾》这一著作中,深刻论述了制度的目的,他结合当时美国的实际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文化制度,清晰地分析了当时存在制度的目的。
贝尔的制度功能思想又无不对我国现在社会状况和存在问题,有着深刻的启示和警醒作用。
本文的展开从贝尔所论述的制度的目的和他的制度思想对我国的启示两个方面进行。
一、制度的目的丹尼尔·贝尔认为制度的目的是旨在实现技术经济领域的社会职业和阶层体系的有序建构,政治领域的正义实现,以及文化领域的团结和谐。
就这三个领域的制度目的,贝尔曾作过这样详细的阐述:(一)技术经济制度的目的贝尔认为一项技术经济制度就是为了社会职业和阶层体系的有序建构。
在其论述中,他曾写道:“技术经济秩序关注生产的组织和商品与服务的分配。
它建构了社会的职业和阶层体系,使用技术是为了工具性目的。
”丹尼尔·贝尔的这段论述,指出了技术经济制度的主要关注目的是促使组织、商品和服务的合理分配,以及社会职业和阶层体系的有序建构。
(二)政治制度的目的贝尔认为的政治制度是为了实现社会正义。
他写道:“政治是社会正义和权力的竞技场:它控制权力的合法使用,调解冲突(自由主义社会用法律),以维持由社会传统或宪法(成文或不成文)体现出来的正义观。
”从这一论述中,我们认为丹尼尔·贝尔对政治制度的目的主要集中在通过合法使用权力来解决冲突,以实现正义。
制度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3篇
制度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3篇问题一:制度机制建设缺乏科学性和透明性制度机制建设在很多地方存在着缺乏科学性和透明性的问题。
首先,一些地方的制度建设缺乏科学的依据和分析,往往是一味照搬照抄别人的做法,缺乏本地实际情况的考虑。
这导致了很多制度的实施效果不佳,甚至出现了明显的问题和错误。
其次,一些地方的制度建设过程中缺乏透明性,决策过程不够公开,很多市民和社会组织无法参与其中,对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缺乏监督和反馈机制。
这导致了一些制度的不公正性和不合理性问题。
问题二:制度机制建设中存在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制度机制的建设过程中存在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
这导致了权力滥用和不公正决策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或领导层在制定制度时过于集中权力,缺乏广泛的民众参与和多元的意见收集。
这导致了制度的细节和细化的过程中缺乏全面性和客观性。
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或领导层在实施制度时过于集中权力,制度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从而导致了一些腐败和不公正行为的发生。
问题三:制度机制建设存在动态性不足的问题制度机制建设存在动态性不足的问题,即随着社会发展和变化,制度的适应性不强,难以实现与社会需求的匹配。
一个明显的例子是一些地方的教育制度和管理机制,在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仍然使用过时的方法和标准进行评估和管理,与实际需求脱节。
这导致了教育资源的浪费和教育质量的下降。
另外,一些地方的制度机制建设往往停留在表面层面,没有深入到基层和一线工作的实际需求,导致了制度执行的困难和效果的不理想。
问题一:制度机制建设缺乏科学性和透明性制度机制建设缺乏科学性和透明性,主要表现在制定制度的过程和实施的结果上。
首先,一些地方的制度建设缺乏科学的依据和分析,往往是一味照搬照抄别人的做法,缺乏本地实际情况的考虑。
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没有充分了解和分析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文化背景和民众需求,导致制度无法与实际情况相匹配。
例如,在一些地方,由于对民众需求缺乏深入了解,制定的政策和制度过于宽泛或简单化,不能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国有企业聘任制的内在困境与制度构建研究
国有企业聘任制的内在困境与制度构建研究发布时间:2021-03-25T12:05:58.907Z 来源:《中国电业》2021年第1期作者:万青蒋东燃栾松涛[导读] 岗位聘任制是实现国有企业人力资源改革的有效手段。
本文在对国有企业职能管理存在问题和困境分析的基础上,万青蒋东燃栾松涛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省济南市 250118摘要:岗位聘任制是实现国有企业人力资源改革的有效手段。
本文在对国有企业职能管理存在问题和困境分析的基础上,参照“价值—制度—环境”的公共管理研究范式,对国有企业岗位聘任制价值、构建方式等内容进行分析,为聘任制在国有企业的有效应用提出了对策建议,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聘任制实施过程的瓶颈,为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积极性具有良好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岗位聘任制;国有企业;价值—制度—环境引言一切事物的臻于完善,都是来自适当的改革。
在公共管理和行政管理领域逐步开展的聘任制度,正是对相应体制的革新和实践。
当前,社会发展迅猛,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国有企业相对僵化的经营体制和用人机制,在迅速变化的外部环境中的问题逐渐暴露,挑战日益严峻。
对此,党中央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和层级,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选人用人方式”“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
而对所及的现有研究来看,对于聘任制的理论探索主要集中在公务员、医疗系统、高校等政府、事业公共管理领域,针对国有企业内部相关岗位的探索较少,相关的研究也只是局限于人才管理、职称评价等领域,对具有普遍意义的组织机构层面涉及不多。
基于此,本文在阐述国有企业职能管理存在问题和困境的基础上,分析在国有企业中尝试构建聘任制制度体系的内在价值,对增强人员活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让“大象”翩翩起舞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国企人力资源管理的弊端由于历史沿革的特殊性,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还不同程度存在“用人”意识的人事管理特征[1],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国际制度的功能及建构
随着当前国际社会全球化的发展,国家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为了在现行国际制度框架内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利益,发展的进程一直伴有着对国际制度的参预建设与塑造,这就要求对国际制度本身有一个客观地认识。
本文从国际制度概念入手分析了国际制度在当今国际环境中对各行为体产生的功能,并阐释了当前国际环境下如何构建公平合理、多元合作、的国际制度,最终带来国际管理模式和国际制度体系的创新与变革。
“国际制度”一词最早由约翰.鲁杰在20 世纪70 年代引入国际关系研究领域,他在《对技术的国际反应:概念和发展趋势》一文中把“国际机制”界定为“由一国接受的一系列相互的预期、规则与规章、计划、组织的能量和资金的承诺”。
这个概念在很长一段时间占领国际关系研究的话语中心,得到人们广泛认同的“国际机制”概念是斯蒂芬.克劳斯纳给出的,他认为所谓国际机制是指国际关系的议题领域中形成的“一系列环绕行为体的预期所汇聚到的一个既定国际关系领域而形成的隐含的明确的原则,规范和决策程序,行为者对某个既定国际关系领域的的预期环绕着他们而会萃在一起。
”新自由制度主义的领军人物罗伯特.基欧汉在他的代表作《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中引用的即是克拉斯纳关于国际机制的概念。
他认为,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对行为都具有禁止的含义,他们限定着特定行动并禁止其他行为。
他认为,由世界政治的非集中、分散化和非等级制特征所决定,国际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自助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不存在高于主权国家的至高无尚的政府。
主權和自主原则意味着国际机制中的原则和规则必然要比国内社会弱,国际制度的信用程度由此被限制。
尽管如此,国际合作仍然存在可能。
就国际制度本身性质而言,不应被视为构成一种“超越民族国家至上的”新国际秩序的要素。
国际制度的创设主要由体系内最有力的成员国设计,但国际制度同样会影响参预国的国家利益。
无论在新现实主义者、新自由制度主义者还是构建主义者那里,“国际制度”都是一个重要概念。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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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探讨
社会
好的方法, 批评者认为这样我们就可以把一切现实欲求都列为行 为者偏好,这样得出的模型根本不可能有令人信服的解释力,更谈 不上对未来的预测力了。 对此,现在的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大多采取 了后一种演绎推理的方法,他们往往会有一个最基本的假设,比如 人都是追求自利的,再结合具体的制度,由制度倒推行为者可能的 行为偏好,比如在官僚系统中,官员最大的行为偏好是连任。 基于 这样的推导方式我们就不难理解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多将正式制度 (formal institution)作为分析研 究 的 对 象 ,典 型 的 比 如 说 国 会 制 度 、 选举制度等,因为只有在这种正式制度下,行为人的偏好相对比较 单一。 但即使这样,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还是遭到了假设过于简化的 批评,事实上外在的观察者与真实置身于制度之下的行为者,对于 制度具体所提供的激励和约束的看法是不同的, 我们怎么能得到 行为者附加于每一个偏好的精确信息呢(Kurt Weyland,2002)? 对此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者们认为他们理论的价值并不在于假设的客观 细致,而在于模型的预测力。 理性选择学者们的抱负在于揭示政治 行为的普遍法则, 在他们演绎的模型中, 他们向现实世界所探寻 的, 首要不是真实的情况是怎样的, 然后为此提供有说服力的解 释 ,而 是 以 真 实 世 界 来 反 向 检 测 他 们 模 型 的 有 效 性 (Sven Steinmo, 2001)。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学者们个个都是 优秀的理论家,在收集资料的问题上,相较于数据的深度他们更偏 爱于数据来源的广度, 因为在他们的目标中排第一位的永远是模 型检测(model testing)。 正如格林和 沙 皮 罗 在 《理 性 选 择 理 论 的 病 变》一书中批评的那样,这多少有种追求理论普适主义的野心,而 忽略了理论本身的现实可验证性。
行政伦理制度化建构之困境探析
关键词 : 杂人 ; 复 伦理 困境 ; 制度化 ; 限制
中图分类号 : o52 D 3 . 文献标 识码 : A
探究行政伦理的建设 , 因为公务员的伦理失范 是
行政伦理学直接关注公共行政领域中具体的道
现象是一种世界范围的普遍现象 , 如何规范公务员 的 德问题 , 特别是要对公共行政领域 中出现的一些道德 伦理失范行为业 已成为学界研究的重大课题。在对 悖论和伦理冲突进行经验的描述和理论分析 , 为政府 此课题的研究中, 学者基本都遵循了美 国行政伦理学 和公 务员 的行 政 行 为 选 择 提供 价 值 导 向性 的依 - 2 3 行政伦理是指公共行政人员在公共行 者库珀在此问题上提 出的内部控制 与外 部控 制这两 据。 j既然说 , 种途径。很长时间以来 , 行政伦理建设 的外部控制即 政活动中的行为道德规范 、 行政伦理制度 、 价值观念 制度主义路径大行其道 , 人们总是习惯于从国家的立 模式等的总概括。从实用主义角度说 , 行政伦理是被 场、 从他者的视角去探讨如何规范行政人 的行 为, 其 期望用来规范公共行政人员 的行政行为的。那么笔
行政学研究》提出政治与行政的二分法 以及政治与 , 本文拟以探求公共行政人员 的“ 杂人 ” 复 身份为 《 行 到 泰 视角 , 着重探讨作为“ 复杂人” 的公共行政人员所面临 行政 的关 系 , 政 是 执行 政 治 的意 志 , 韦 伯 、 勒 、 科层 制 理 论 ” 和科 学 管 理学 派 等 致 力 于行 的伦理困境 , 并进而探讨在此种伦理 困境 中, 用于建 法约尔 的“ 设公共行政人员行政伦理 的制度化途径 的缺 陷及其 政管理的普遍原则 以及对效率追求 的管理原则的探
界限。
摆脱社会制度改革的困境
当代社科视野 2 1 年第 7 8 01 - 权益 的 目的 。他们诉 诸
是 目标导向的 。但现 在显著 的 问题 在 于 , 制度 社会
上访 、 法律诉讼 、 选举等途径。 具体来看 , 处于弱势 地 位 的农 民 、 民工 、 农 失业 下 岗人员 等成 为 目前 中 国基层群众维权 的主体。但是 由于参与的渠道还 不 能满 足他们 的需要 , 问题往 往难 以得 到解决 , 这 就 导致 了一些 地方社 会 的不稳 定 。 按 照亨廷 顿 的解 释 ,当公 众参 与受 到挫 折 和 压 制 以后 , 这种 参 与的要 求不但 不 会降低 , 而 由 反 于失望 或者绝 望而会 变 得更 高 。从 中国来 看实 际 就 是如此 。 当一个人 在维 护 自己合 法权 益过 程 中 不断受到挫折之后 , 他就会感到失望。 当老百姓讲 话的声音、参与公共事务和政策过程的要求一再 被拒绝 以后 , 他们 提 出的要 求 会 更 高 、 多 , 更 也可 能会更 不合 实际 。 因此 从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和社 会 秩 序 的角 度 来 看, 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 推进社会 体制 的改革 和创新 ,建 立更 多制 度化 的机 构来解 决公众 的参与问题 , 推动公众政治参与的发展路 径 ,加 强对权 力 的监督 。要 建立 更 多制度 化 的渠 道 ,让 更 多公众 真正有 机会 参 与公 共政策 的制 定 过程 , 并充分 表 达他们 的意 见 。推进 改革 , 扩大 和 开放公众有序的政治参与 ,是真正能够化解和吸 纳社会不满意见和保持社会秩序的唯一选择。 ( 李摘 自 南风 窗) O 1 《 ) l 年第 l 期 2 2 李凡 / 文)
改革大都由政府的主管部门来制定, 必然会出现这 样 的状 况 : 是尽 可 能地 维持 原有 制度 , 一 强化 既有 制度 的执行 。 二是这样 的改革 必然是从 其现在没有 掌控的 、 不涉及 自己获益 的甚 至是对 己不 利的方面 来入手 , 从某种角度讲 , 通过改革强化其在该项事 务中的主导地位, 而不是真正出于克服既有制度的 弊端 , 因此 , 就有正 向反馈 、 化 既有制 度 的效 应 。 强 即使不说既得利益及其维护的问题 ,仅仅从 管理学 的最基 本 原理 出发 , 可 以看 到 , 也 行政 管理 者在没有外部动力的情况下 ,都倾 向于保持原有 状 态而 避免 管理 制度 的 改变 。 因为 , 旦要实 施改 一 革, 也就要涉及到包括人事配置 、 岗位安排 、 部门 内外部关系等的变化 ,因此也就要对 已经相对稳 定 的管 理生 态进 行调 整 。 即使 由于外 部 的压 力或 其他原因要求管理者在原有的领域 中进行调整 , 他们也 往往 是从 怎 么管 理起来 方 便就 对什 么进行 改变 , 既然 掌握 着话语 权 和 主动权 , 当然要从 自己 做事方便甚至改动方便的角度来进行 。这不涉及 任何的道德评判 ,而是所有人群都具有的基本人 性 , 就是 从 自己出发来 思 考 问题 , 管是有 意识 也 不 的还 是无 意识 的 。在现 有 的行政 架构 和行 政工作 方法下, 在改革设想和方案设计时 , 外部力量也是 难以加入的 , 因此 , 从工作开展 的效率角度出发 , 也就难 以有被 管理 者或 者相 关 的独 立研究 者 的加 入, 从而既无法表述社会公众的欲求 , 也无法从科 学 理性 的角度对 相关 事 项进 行 有效 的建构 。 尽管任何的改革都有路径依赖 ,但过度的依 赖也 就 意味着 无法 改革 。 革 从根本 上 说 , 管不 改 尽 是去颠覆既有制度 ,但肯定是需要针对既有制度 所 出现 的问题 进行 制度 的重构 与建 设 ,而所谓 的 制度 眭问题 , 肯定不是表象问题 , 必然涉及到构成 制度 的 多个方 面 ,必然 涉及 到 制度 关 系中 的不 同 利益 方 面 。因此 , 什 么样 的角 度去 改 , 从 以及需要 改 哪些 内容 , 仅 需要对 既 有政 策重 新评 估 , 不 而且 这 些 评估 的 内容 应 该 得 到 所 有 利 益 相 关 者 的 认 同,而且要确立比较明确的能够被共同接受的 目 标或者方 向,然后根据现实 的可能性再来设计未 来的改革方案。 制度 改革 的核 心就 在 于通过 不 同方 面的利益 博弈 , 在不同的诉求间寻找均衡 , 只有这样 , 才有 可能 真正 有效地 建 构起社 会 制度 改 革 的 目标 和行 动步骤 。 而从 我 国 当前社 会 改革 的整 体来看 , 就是 要建立 良I的政府、 生 市场和社会的相互关系, 建立
在健全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健全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原创实用版3篇)《在健全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篇1健全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度设计不合理:一些制度的设计可能存在缺陷,无法有效地达到预期的目标。
例如,一些政策制定过程中缺乏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导致政策实施后出现各种问题。
2. 制度执行不力:即使有了合理的制度,如果执行不力,也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例如,一些法规定得很好,但在实际执行中却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
3. 制度过于僵化:一些制度过于僵化,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例如,一些法律法规在制定后长期没有修订,导致与现实情况不符,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4. 制度缺乏透明度:一些制度缺乏透明度,公众难以了解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执行过程。
例如,一些政府的决策过程缺乏公开透明,导致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下降。
5. 制度被滥用:一些制度可能被滥用,导致其失去原有的作用。
例如,一些企业可能通过行贿等手段获得政策支持,从而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在健全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篇2在健全制度机制方面,可能存在以下问题:1. 制度设计不合理:制度的设计可能存在漏洞或不够完善,导致制度不能有效实施或达到预期效果。
2. 制度执行不力:制度的执行可能存在不到位或不严格的情况,导致制度不能真正落实或达到预期效果。
3. 制度过于僵化:制度的制定可能过于僵化,不能适应社会的变化和发展,导致制度不能满足现实需求。
4. 制度缺乏透明度: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可能缺乏透明度,导致公众对制度的信任度和支持度不高。
5. 制度缺乏监督机制:制度的执行可能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制度不能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
6. 制度缺乏适应性:制度的制定可能缺乏适应性,不能适应不同地区或群体的需求,导致制度不能发挥最佳效果。
《在健全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篇3在健全制度机制方面,可能存在以下问题:1. 制度设计不合理:制度的设计可能存在漏洞或不够完善,导致制度不能正常运行或达到预期效果。
《学术研究》2020年1—12期总目录
公益网络与国家转型
——对晚清慈善家潘达微的历史社会学研究 武洹宇 1.60
• 制度创新与公共治理 •
多源流模型视角下城市治理的政策议程设置
——以非首都功能疏解为例
彭向刚 3.62
制度性交易成本如何影响企业绩效:一个制度经济学的解
释框架
程波辉 陈 玲 3.70
•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基础 •
寓活力于秩序:包容性城市治理的制度建构及其反思
• 环境问题与社会共治 •
环境政策非预期效应研究
丁文广 万宗希 7.67
没有竞争的治污锦标赛:G 市小流域“赛水质”的案例分析
王惠娜 7.71
• 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研究 •
我国科技评价体系的困境与优化
章熙春 10.38
我国科技评价制度变迁与改革需求
——基于交易费用视角的分析 李胜会 徐文燕 10.47
——以受众因素分析为例
何 杨 11.29
拉康与维特根斯坦:以语法、真理及欲望为轴 赵 靓 11.35
论卓越观念的源起与德性论的生成
王晓朝 12.12
论胡塞尔的现象学观念史理论
卓 立 12.20
阿多诺对胡塞尔现象学的批评及其反思
单 斌 12.28
政 法 社会学
• 公益与社会 •
中国城镇家庭收入与慈善捐赠 朱健刚 刘艺非 1.50
李 萍 吴之声 1.16
从“我思主体”到“类主体”
——马克思对主体性观念的变革 贺 来 徐国政 1.23 需要结构的批判与重建
——赫勒对马克思需要理论的解读 论马克思尊严观的主体性及其超越路径
颜 岩 2.7
王 贺 李忠红 2.13
机器的逻辑及其超越:《大纲》中的机器论批判
当代中国社会法制度理性建构的思考
2013年第2期(总第101期)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our nal of H e i l ongj i ang A dm i ni st r at i ve C adr e C ol l ege of Pol i t i cs A nd L awN o.22013(Sum N o.101)当代中国社会法制度理性建构的思考于晓松(黑龙江职业学院,哈尔滨150080)摘要:社会法是国家的“安全网”,是社会的“稳定器”,关系到社会稳定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虽然学术界对社会法的定位有分歧,但是在立法实践中,我国已经把社会法列为我国七大法律部门之一,这反映了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社会法占据基础地位。
从对社会法的价值认知、完善社会法体系和运行机制方面入手,对社会法的建构提出一些理性建议,期待对社会法的制度建设有所助益。
关键词:社会法;社会权利;运行机制中图分类号:D F05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7966(2013)02—0015—03一、社会法与公法、私法并重作为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维系机制,社会法承担着服务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任。
然而基于价值认知上的欠缺,公法和私法两大领域成为法律调整机制的着眼点。
从实际层面上讲,唯有经由兼备公私性质的社会法法律制度,才能对各种复合型的社会经济关系在整体上和全过程中进行全面、系统和动态的调整。
因此,理性建构当今中国社会法制度,首先是要提升社会法的地位,确保社会法与公法、私法并重,形成理性的法律建构。
“传统的公法、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来的,资产阶级法学家在进行法的分类时,沿用了这个划分。
”…自乌尔比安提出公法与私法的分类以来,公法与私法的两分法在法律体系中产生并一直沿用至今。
公法和私法分别在各自独立的领域内,发挥着保障市民权利的作用。
至今人们仍然在认知上将法律体系理解为由公法和私法构成,但伴随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诸多困惑相继涌现,仅通过公法和私法已不足以对其进行有效规范,这就需要调整社会问题的社会法。
论制度建构的人性维度
【 共管理研 究 】 公
论制度建构 的人性维度
施 惠 玲
( 北京交通大学 人文社会科 学学院, 北京 100 ) 0 (4
摘
要 :制度 是人 类理 性建构 的综合体 。 人类理性首先应 当被理解为价值理性 , 与工具理 性和形式理性相统一。 并
人 的需要是制度产 生与发展 的内在动 因。弘扬价值理性的地位和作用, 当把人的生存 与生活作为支撑制度合理 应
泛的认 同。理性 贯穿 于制度 形成 和发展 的每一个 环
式 的稳 固化 , 是人类对 自身交往关系的控制形式或
整合机制 , 目的是使人与人之间的实践交往关系得 以明晰和确定。二是对制度作具体的规定。大多数 学 者都 把 制 度 理 解 为 约束 或 规 范 人 的行 为 的 “ 规 则 ” “ 戏 规则 ” “ 式规 则 ”或 “ 制 ” “ 度安 、游 、正 , 体 、制 排” , 等 以区别 于社会 形态 或 “ 例 、 惯 习俗 ”。 ①
20 0 9年 5月
新疆大学学报( 哲学 ・ 人文社会科学版 )
M a 20 9 y, 0 V o .7N o. 13 , 3
第3 7卷第 3期
J un l f .j n o ra o i i gUmv ̄ w(h oo h , ma ie & S c l c n e) Xna e i P f sp yHu nt s l i oi i cs aS e
性 的基础 , 即以人的现实 生存状况为制度建 构的 出发 点, 以合 乎人性的人类生活方式与人 的生命 的积极 实现为制
度 的落 脚 点 或 归宿 。
关键词 :制度 ;人 类理性 ;人 的需要 ;入 的生存 与生活 中图分类号 : 9 1 C3 . 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 - 8 02 0 )3 0 3 — 3 0 0 2 2 (09 0 — 0 3 0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制度、结构及局限
本 文 由联 系不算 紧 密 的若 干 主题 构成 。首先
对 制度 的概 念进 行 界 定 , 关 注理 性 选 择 理 论 者 对
作者简 介 : 肯尼斯 ・ 谢普 斯勒 ( 1 9 4 5 一) , 男, 教授 , 从
事公共选择理论 、 政治经济学研究 。 译者 简 介 : 马 雪松 ( 1 9 8 2 一) , 男, 副教 授 , 政 治 学博
的 以及 自我 施 加 的博 弈形 式 。 理性 选择 制 度 主 义 关 注 不 同 环 境 下 制 度 呈 现 的 结 构性 特 征 , 以及 不 具 结 构 性 特 征 的 规 范和 非 正 式 互动 模 式 , 从 而 为 结构 性 制 度 与 不 同 类型 的 集 体 行 动 问题 提 供 分 析 工 具 。 理 性 选 择 制 度 主
更 是 广 泛 关 注 信 息 在 回溯 评 估 ( r e t r o s p e c t i v e a s .
s e s s m e n t ) 、 系统 预测 和 策 略计 算 等 方 面 的重 要 意
义, 这表 明关 于 政 治 目的 、 信念 、 意 见 与行 为 的研
究 不 断精 益 求 精 。与 此 同时 , 政 治 活 动 得 以开 展 的背 景 以及 背景 引 导 行 为 的方 式 被认 真 思 考 , 政 治行 为反 过 来 维 系或 改 变 背 景 的 方 式 也 受 到 关
世纪 前 曾讲 过这 样 的话 : 若 对 不 带 感 情 的理 性 投 以不合 理 的激 情 , 必 将 夺 去 人 生 全 部 乐趣 。理 性 选择 理论 作 为范 式 已在 政 治 科 学 中存 在 了 4 0余
年, 虽然 该领 域 中 不 少 因循 守 旧者 以及 若 干 行 为 主义 者 的乐趣 被 它 悉 数 夺 去 , 但 理 性 选 择 理 论 已 经成 为 社会 科学 研 究 的活 力 源 泉 , 为 政 治 活 动 提 供 了微 观理 论基 础 、 均衡研 究 导 向 、 演 绎性 定理 与 命题 , 运 用 比较 静 态 方 法 论 ( c o n p a r a t i v e s t a t i c s
“现代社会的制度建构及其反思”专题——当代制度研究:关于现代社会的制度框架
常 ,我 们认 为制度 是用 来约 束 个体 行 为 的 ,更 为形 象 地 说就 像 是 一 个 “ 封 ” 包 裹 住 里 面 的物 信 品 ,它 是施 加于个 体行 为 的束缚 力 。
标 。在现代社 会 中,制度具 有特别 重要 的 意义 ,尤其 对正在 进行 法治化与和 谐社会 建设
的 中 国而 言 更 是 如 此 。
关键 词 :制度框 架 ;制 度研 究 ;法治化
中 图 分 类 号 :9 2 文 献 标 识码 : C1 A 文 章 编 号 :2 75 3 (0 0 0 .0 60 0 5 .8 3 2 1 )40 5 . 4
当 代制度研究: 关于现代社会的 制度框架术
[ ]Ca d ir 法 lu e社 会 学研 究 的 核 心 概 念 。制 度 就 好 比是 3 具 和 框 架 ,作 为 制 -
T具 ,制度 继续 了悠久 的历 史文化 传 统 ,而作 为框 架 ,制 度是 个体 自我 评 估 的 参考 指 -
社 会科 学
2 1 第 4期 0 0年
Ca d ir: 当代 制 度 研 究 :关 于 现 代 社会 的 制 度框 架 lueDdy
“ 现代社会的制度建构及其反思” 专题
[ 持人文 军] 主 :制度 贯 穿于社 会生 活的各个领 域 ,规 定着社 会基 本 结构 的性质 ,是调 适社
会 系统 、 维 持 社 会 良性 运 行 的 一 种 重 要 手 段 。 因 此 ,有 关 制 度 建 构 一 直 是 社 会 科 学 研 究领 域 中 的
制 度是 社会 学研究 的核 心概 念之 一 。法 国社会 学 的奠基 人 涂 尔 干 ( m l D rh i E i uk e e m) 曾经说 过 ,社 会学 是一 门对社 会 事实进 行研 究 的科学 ,而 制度 就在 其列 。对 他而 言 ,制 度就 是一 种社会
马克斯.韦伯的理性科层制与我国现代科层制的建构
马克斯.韦伯的理性科层制与我国现代科层制的建构提要:文章通过剖析马克斯?韦伯所设计的理性科层制的基本特征以及优缺点,从我国特殊的国情和科层制的发展现状出发,判定我国的科层制还处于发展不足的阶段,并着重探讨了我国现代科层制的建构路径并倡导在中国强化现代官僚制,以期新的组织管理方式能注入新鲜的血液,充分发挥人们的个性和创造力。
关键词:马克斯·韦伯;理性科层制;现代科层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的理性科层制模式(Bureaucratic Model)开创了行政管理发展史上的新时代,因而他被称为人们称之为“组织理论之父”。
在现代政治学、社会学和管理学等学科的研究中,科层制、官僚制的概念总是与马克斯?韦伯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而所有的研究又把问题集中到了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式上。
所以,对科层制应持否定态度,坚决摈弃;还是在批判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其优势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现代科层制,这就成为了我们要思考的问题。
一、科层制、官僚制、官僚政治和官僚主义的概念辨析以往人们把科层制、官僚制、官僚政治和官僚主义笼统地混同在一起,使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更加地模糊不清。
事实上,它们之间并非完全等同,而是各有指向的。
对这四者概念的辨析是正确理解和认识马克斯·韦伯理性科层制的基本前提。
马克斯·韦伯建立在组织社会学基础上的科层制,体现了德国式的社会科学与美国式的工业主义的结合。
中山大学的卢荣春教授认为,“科层制指的是一种权力依职能和职位进行分工和分层,以规则为管理主体的组织体系和管理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张康之教授认为,“官僚制”这一概念有两重含义:韦伯在历史考察中所使用的是广义的官僚制概念,在这个概念中包含着中国和西方古代的官僚制形式;而当前学术界经常使用的官僚制概念是一种狭义的官僚制概念,是特指与近代社会一道成长起来的现代官僚制,即现代形式的官僚体系。
而迟忠军教授认为,“在韦伯的理想类型官僚制中,官僚是与政治无涉的‘无示好恶’的技术专家。
第六讲 建构主义
第六讲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
――列宁:《列宁全集》一、冷战的和平结束与国际政治研究的社会学视角当代国际关系最富有根本意义的重大事件之一就是冷战格局突然和平结束。
戈尔巴乔夫执政后,苏联积极推动美苏缓和,自愿签订削弱自身实力的《中导条约》,从东欧主动撤军,默许德国统一,解散华约集团……,几乎所有的主流国关理论都没有预测到这一点,也未能对国际格局第一次以和平的方式结束这种状况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
至于冷战后国际政治中的一系列相关现象,如全球范围内的民族主义浪潮、部落种族仇杀、国际恐怖主义泛滥、“文明冲突”论的流行等等,主流国际关系理论(mainstream IR theories)无法完全用无政府状态、国家利益、权力和制度等概念解释得清楚。
按照新现实主义的观点,国际格局转换的主要路径是战争,但冷战却和平结束了;新现实主义还认为,个别情况下霸权国可以主动将次要性的势力范围让出,以求和平的权力转换,但事实上苏联放弃了对其战略重地东欧的控制等等。
按照新现实主义的逻辑,苏联国内的经济状况也不能成为其缩减重要实力和放弃重大地缘政治范围的理由。
按照新自由主义的观点,认为国际社会的制度安排能够带来和平。
但苏联和东欧都没有融入西方主导的国际制度之中,苏联不是因为融入了国际制度而采取了和平外交战略,而是和平地解散了世界上庞大的军事性国际组织。
主流学派既没有预见到冷战的和平结束,也不能很好地加以解释,因此,引发了理论学界普遍反思:以往的理论倒底忽略了什么?以后的理论应该向何处发展?探索者将目光从主流的政治经济学视野移开,投向主流理论以外的领域,包括文化(culture)、认同(identity,又译为身份,本意是同一性、一致性)、国际规范(norms)、社会学习(social learning)以及社会实践等社会性因素。
文化是人类创造出来的、建立在象征性的符号之上、由某个群体共享、具有系统性、习得性和传承性的物质和精神的总和。
理性选择理论:优势、局限性与可能出路
理性选择理论:优势、局限性与可能出路张晒,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与经济发展研究。
内容提要:理性选择理论在政治学领域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它建立在“经济人”假设基础之上,视社会个体为唯一真实的研究对象和分析单位,将政治行为等同于经济学意义上交换活动,这三者一并构成了理性选择理论形式优美、逻辑严谨的方法论体系——方法论个体主义、“经济人”假设和经济学交换范式。
然而,理性选择理论的优势与成功却遮掩不了其方法论自身的局限性——方法论个体主义孤立地将个人作为基本分析单位,忽视了社会结构、社会规范与意识形态对个体的影响与形构;“经济人”假设将政治参与者的属性简单地给予预设,不能看清楚“政治人”的全面属性;经济学交换范式将政治活动简单地类比为经济交换活动,忽视了政治活动的复杂性。
理性选择理论若要更有效地解释政治现象和研究政治问题,需要正视和克服局限,对方法论个体主义、“经济人”假设和经济学交换范式作出修正与改进。
关键词:政治学方法论/理性选择理论/个体主义/“经济人”假设/经济学交换范式在当代西方政治科学领域,理性选择理论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是最有影响力的政治科学理论。
而理性选择理论之所以能够在政治学领域获得盛誉,关键就在于其“方法论的移植和创新,即它将经济学的研究途径或方法应用于政治学领域”。
用布坎南的话说就是,理性选择理论“是政治上的观点,它从经济学家的工具和方法大量应用于集体或非市场决策而产生。
”在理性选择理论家看来,其方法论体系一般由三个方面构成:(1)方法论个体主义,即认为单个的政治人的行为构成了集体行为,从而将单个的政治人作为基本的分析单位和研究对象;(2)“经济人”假设,即认为政治活动中的每一位参与者都是自利和理性的,并遵循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活动;(3)经济学交换范式,即把政治活动等同于经济市场中的交换行为,按照市场交换过程的原理、规则和特点解释和分析政治过程及其各主体的政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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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构的理性构成及其困境文军2012-7-25 14:39:44 来源:《社会科学》(沪)2010年4期第60~63页【作者简介】文军,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心暨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系教授、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双聘研究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研究员,上海200241【内容提要】现代社会的制度建构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人们的理性设计和价值选择,是由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共同构成的,具有双重的价值取向。
也正是由于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之间相互伴生又彼此对立的关系,给制度建构带来了诸多矛盾和困境。
对此,必须加以密切关注,以共同维护现代社会的同一性与和谐发展。
【关键词】制度建构/工具理性/价值理性[主持人文军]:制度贯穿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规定着社会基本结构的性质,是调适社会系统、维持社会良性运行的一种重要手段。
因此,有关制度建构一直是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的一个重要议题,尤其是近十多年来学术界以及各国政府更是倾注了大量的关注。
无论是相对成熟的先发国家还是正在转型中的后发国家,实际上都面临着制度的延续、变革与创新的问题,特别对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政治功能的发挥、市场经济的运行、社会秩序的维护,无不依赖于相应的制度环境。
可以说,制度建构的任务始终是长期而繁重的,而这势必成为社会学研究的一个核心论题。
这一论题发轫于社会学的经典大师马克思、韦伯和涂尔干,且在新制度主义之中得以全面展开。
而中国的改革经验为反思制度建构铺陈了一个难以复制的现实基础,深入地反思其后的脉络、路径与困境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鉴于此,我们特别邀请了国内外的几位社会学者,从不同角度来探讨现代社会的制度建构问题。
法国社会学者Claude Didry 教授从制度研究的重要性出发,勾勒了现代社会的制度框架,希望给正处于法治化建设的中国提供一定的理论启示;文军则从制度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构成出发,分析了两者之间可能存在的矛盾与张力,强调制度建构的价值取向问题;何雪松从“变”与“不变”两个层面分析了制度建构的结构基础,认为脱离了社会结构,就无法理解制度建构的理路;熊跃根则从中国30年改革开放的经验出发,强调理解制度变迁与路径依赖之间的关联性仍然是中国未来制度建构的一个关键问题。
四位学者对制度建构的学术反思,无疑为处于快速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带来了诸多启示。
中图分类号:C9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5833(2010)04-0060-04一制度是人类共同生活所需要的约束个体行为的规则,是共同生活质量的保证。
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著名政治学家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曾对“制度”做过如下界定:制度就是一种规则组合,它被人们用来决定谁有资格进入某一决策领域,决定信息如何提供,决定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采取什么行动,决定个体行动如何被聚合为集体决策。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制度已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并形成了庞大而又复杂的体系。
各个领域、各种形式之间的制度互相制约、相互作用,共同规范和引导着人们的各种行为,以维护社会的良性运行和有序发展。
就现代社会制度的产生来说,一直存在着“自然演化”和“人为设计”两种截然不同的论争。
“自然演化说”认为现代社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是一个自发形成的过程,它同特定地域中的文化观念、社会习俗和价值准则密切相关,就像哈耶克(F. A. Hayek)所说的一样,制度的生成是一种“自生自发的秩序(spontaneous order)”①。
这些制度就其表现形式而言,大多数是属于“本源的制度”,即其不仅在人类社会中出现的最早,而且它们还是其他制度的母体,其他许多制度的结构和功能都是由它们派生出来的。
而“人为设计说”则认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是人们运用理性能力和知识经验来进行规划和设计的过程,社会制度的建构实际上体现了人们对社会进行理念创设、规则安排和价值选择,就像诺斯(D. North)所说的一样,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或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②。
这些制度,就其表现形式而言,大多数是属于“派生的制度”,即其是从本源制度中逐步生长、演化和发展出来的制度,是人类文明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一个产物。
上述两种有关制度起源的不同学说实际上表达了制度生成的两种不同路径,在某种意义上都存在合理性,都可以在经验世界中找到相应的事实来作为例证。
但从社会建设的角度来看,任何制度都是嵌入在一定的社会结构之中的,是在一定的社会结构和文化传统中发挥社会建设之效应的。
而对后发国家而言,实际上制度建构多少都带有一定的“人为设计”取向,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依据一定的经验和传统,以某种理想的价值目标为取向而进行的理性规划和设计。
因此,就连“自然演化说”最强有力的支持者哈耶克也不得不承认后发国家可能不具有“自生自发性进步(spontaneous progress)”③。
对后发国家而言,有目的的制度建构在相当一段时期内是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与意义的。
既然对后发国家而言,有目的的、理性的制度建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那么,我们是否就可以为所欲为地进行制度设计与建构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理性的制度建构不仅要考虑社会环境与效益的问题,还必须考虑到制度构成中的价值问题。
因为任何具体的社会制度,都是对特定人群的行为及其相互关系的调整和规定,规则的创设、习惯的沿袭,都表达了对特定的互动关系的维持,具体来讲,是人们地位、角色及利益关系的一种较为清楚的界定,这种权益关系的地位秩序的安排,体现了社会整体的普遍价值④。
每一个具体的社会制度都是通过自身的价值取向来引导社会成员做出符合社会运行总目标的行为选择的。
制度建构就是在某个具体的理性价值原则引导下而进行的。
按照韦伯(M. Weber)对“理性”的理解,任何制度实际上都是由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共同构成的,具有双重的价值取向。
韦伯认为,人的基本行为方式有两类:理性行为和非理性行为。
他在严格区分了价值和事实、目的与手段、实体系统与形式系统之后,又把理性区分成价值理性(实质理性)和工具理性(形式理性)。
价值理性是一种主观合理性,是关于不同的价值之间逻辑关系的认识和判断。
在社会行动上,价值理性表现为行动者的行动是由纯粹的信仰所决定,与能否成功无关;工具理性是一种客观合理性,是关于不同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判断。
在社会行动上,工具理性表现为行动者只考虑手段对达成目的的可能性⑤。
作为一种行为规则,现代社会的制度建构不仅应具有工具理性,而且应具有价值理性。
制度的工具理性解决的是制度由谁制定或谁有权制定、如何制定、如何保证制度的落实、如何对制度加以监督等问题,它确保制度的决策和执行能够遵循严格的程序性价值标准,按照既定的程序和秩序进行。
制度的工具理性的实现,依赖于制度实践活动中的一系列原则性的价值要求,以保证制度不被某个群体或者个人所操纵和利用,保证更多的人的利益不被制度的滥用所侵犯。
制度的价值理性是指制度在制定时所选择的价值标准、所追求的目的应该合乎公正、正义的原则。
制度的价值理性涉及以何种价值观来安排制度,它指导着权力、利益和义务的划分⑥。
可以说,价值理性是制度建构的根基,它相对于工具理性来说具有优先性⑦。
哈贝马斯认为,价值要求与制度规范保障了一个社会作为同一性的存在,如果一个社会的价值要求与制度规范本身出现落差,那么,这个社会同一性的存在就岌岌可危⑧。
现代西方社会自文艺复兴时期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已建立起了一套完备的社会制度体系,自由、民主、公正、法治等价值观已成为西方制度文明的基本组成部分,从而变成了西方社会的基本生活方式。
然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现代性的后果日益彰显,现代社会的危机也不断出现,作为现代社会保障的制度建构也陷入了难以自拔的各种困境之中。
其实,制度建构中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之间从一开始就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
只是在现代性和现代社会的早期阶段,由于社会生产力低下,人类社会变迁的首要任务主要表现为对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的极大追求上,工具理性在这一目标的引导下表现得尤为突出,而价值理性的发挥在一定程度上还难以作为一极,成为一种对抗力量。
但随着人类生产力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发展”与“解放”生产力跟“困扰”与“封闭”人类自身之间的矛盾日趋突出,而这一矛盾的长期累积势必会成为现代性的反叛力量。
正如美国社会学家米尔斯(C. Mills)在其名著《社会学的想象力》中所指出的,在某些方面,这个社会越是理性化,自由就会越少,更可怕的是这种局势造就出的社会怪物——“快乐的机器人”,可能非常渴望、非常快乐地顺从于越来越严重的奴隶状态⑨。
因此,在现代社会建设之初,绝大多数的知识分子都为社会现代化著书立说、摇旗呐喊,他们对理性主义和自由主义制度的倡导与宣扬实际上是为现代社会的持续发展扫清思想障碍。
但当现代社会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它就会按照现代社会制度自身的逻辑来运行了,价值理性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其结果就会逐步导致现代制度中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分离,现代社会中的新的制度建构也会由此陷入各种矛盾和困境之中。
二从制度建构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之间的关系来看,两者之间是相互伴生又彼此对立的。
笔者认为,现代社会制度建构中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之初,曾一度在反叛古典性的变革和传统社会中携手并进。
然而,随着工业社会的快速发展,现代社会在使人类摆脱古典文明之自然、君主、上帝的奴役的同时,又使其陷入了理性化、技术化、组织化的牢笼之中,“异化”成了现代人新的精神困境。
由此,制度建构中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逐步分裂甚至成为对立的两极,究其原因,是源于人类精神结构中社会性与个体性、理性与非理性的深刻冲突,也是近代以来以工具理性取向为主的科学主义和以价值理性取向为主的人本主义两大思潮旷日持久之对峙的主要原因所在。
现代社会的那种总想把一切制度化,总想制定格式简单而又内容繁琐的普适原理、规则或体制的思维方式恰恰很难胜任思考日益复杂化的现代问题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现代化正是个自身否定的过程,现代社会使得几乎每一种事情都被强行涂抹上某种主流色彩,比如说,许多事情不管原本有什么样的性质,都被政治化或者经济化了,任何东西(包括纯艺术)几乎都可能要由政治或金钱来解释。
这使得非常复杂化的现代社会生活在某个侧面上表现出危险的单调。
这一切都蕴藏着现代社会制度难以捉摸的逻辑:多元但是单调⑩。
其实,制度建构的内在矛盾性及其困境早为社会学家所关注。
除了韦伯所揭示的现代社会中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悖论以外,舍勒(M. Scheler)关于“本能冲动反叛逻各斯”的命题,贝尔(D. Bell)关于资本主义文化矛盾的理论等等,探讨的都是现代社会的悖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