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项目初步设计内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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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化工项目初步设计内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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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规定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规定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规定

一、引言

化工建设项目是指建设化工生产和加工设施,以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化学原料、合成树脂、精细化学品、高分子材料、涂料、染料、医药、化工新材料等为主要目的的建设项目。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其直接影响到项目的安全、经济性及工程建设周期,因此需要规范的管理。

本文将从“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这一环节入手,介绍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规定。

二、管理体系

为了规范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过程,避免出现安全、质量等问题,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确保项目初步设计的顺利进行。

1.项目初步设计之前

在项目初步设计之前,必须做好前期调查、可行性研究等工作,明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安全性,制定出合理的工程方案和项目时间表,以确保项目的完美开展。

2.项目初步设计之中

在项目初步设计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项目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

(2)注重设计批准文件的审核,确认批准文件的流程和程序,从而保证项目能够有序进行。

(3)保证初步设计文件的质量,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核、校对和审批,避免设计瑕疵。

(4)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到设计审查工作中,确保设计方案是符合技术要求和审批标准的。

3.项目初步设计之后

项目初步设计完成之后,需要对设计文件进行验收,确保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审查标准是规范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过程的重要标准,它旨在明确设计审查的标准、程序和要求,保证设计审查的有效性。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加强对项目设计的管理,确保项目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化工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化工、化学工程、制药工程等项目。

三、审查程序

1. 设计单位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 项目审查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3. 审查结果反馈给设计单位。

4. 设计单位整改完善设计文件。

5. 审查机构重新评审。

6. 审查机构出具审查意见和初审报告。

7. 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

8. 审查机构进行复审。

9. 审查机构出具复审报告。

四、设计文件内容要求

1. 项目背景和目标

初步设计文件应明确项目的背景、目标和定位,阐述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2. 工艺流程及设备选择

初步设计文件应详细描述工艺流程,包括工艺步骤、各单元操作及设备选择,确保工艺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设计参数和规模

初步设计文件应明确工程的设计参数和规模,包括产能、占地面积、建筑高度等,确保设计与实际需求相符。

4. 安全与环保设计

初步设计文件应针对安全和环保进行合理的设计,包括防火、防爆、排放控制等方面,确保项目的安全和环保达标。

5. 工程造价和经济效益

初步设计文件应合理评估工程的造价和经济效益,包括投资回报率、资金使用效率等,确保项目的经济可行性。

六、审查机构和专家评审

1. 审查机构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组成,负责组织和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2. 专家评审由审查机构负责组织,专家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 专家评审应公开、公平、公正,评审意见应客观、准确。

HGT20688-2000_化工工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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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化工工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Spoeification on Contcm and Procedure

of Preliminary Design File Chemical Plant

HG,T 20688—2000

主编单位:中国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山东省化工规划设计院

批准部门: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实施日期:二〇〇一年六月一日

全国化工工程建设标准编辑中心

(原化工部工程建设标准编辑巾心)

200l 北京

前言

化工部1988年颁布的(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规定)至今已有十余年,其中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技术的发展。为此,中国化工勘察设计协会提出对此规定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规定更名为(化工工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

定)(HG,T20688-2000),其中含装置初步设计的内容深度要求。

本规定是根据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以化工部1988年颁布的(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规定)为基础,由中国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和山东省化工规划设计院共同编写,并广泛征求了13个原部属和省级设计单位的意见后修改完成的。本规定属推荐性标准。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化工厂、石油化工厂的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

本规定不作为设计单位内部专业分工和初步设计文件编排次序的依据。

本规定中将设备布置和配管设计的内容抽出独立成章,化工装置、辅助装置、公用工程装置的设备布置及配管设计均可遵照执行。根据各设计单位的不同情况,按专业设计分工,可将化工装置、辅助装置、公用工程装置的设备布置与配管的设计内容集中在“布置与配管”章内,也可分别放在各有关章节里,但其内容深度均可遵照本文的规定。

化工项目初步设计内容规定

化工项目初步设计内容规定

化工项目初步设计内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xxxx-2005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化工项目初步设计内容规定

(讨论稿)

Stipulations On

Preparing Preliminary Design Documentation

For chemical Project Of CNPC

2005-XX-XX发布 2005-XX-XX实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布

目录

前言0

1 总则 1

2 设计总说明 2

3 工艺 5

4 装置布置与配管10

5 总图运输14

6 设备17

7 仪表17

8 电气27

9 电信34

10 建筑结构36

11 暖通空调38

12 分析化验41

13 给排水及消防42

14 供热、化学水、工艺及供热外管47

15 概算52

16 项目设计实施周期53

附录A 消防设计专篇54

附录B 环境保护专篇57

附录C 劳动安全卫生专篇59

前言

本规定是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的委托,由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CPE)编制完成。其中,在“化工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大纲”阶段,由兰化公司设计院、辽化公司设计院、CPE东北分公司和大庆石化院参与,兰化公司设计院负责完成了大纲的编制工作。

本规定共分16章和3个附录。附录A、附录B和附录C是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消防设计专篇”、“环境保护专篇”和“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本规定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批准后执行。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的石油化工和化纤项目的初步设计。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主编单位。以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一、前言

为了加强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审查效率和督导监管能力,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审查主体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主体包括: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

2.1 审查机构

审查机构应为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对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结合实地考察,出具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

2.2 审查人员

审查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

三、审查内容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1.工程性质及用途的符合性;

2.工程布局、建筑形式和建筑结构的合理性;

3.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技术参数和设备选择的合理性;

4.工程安全、环保措施和消防安全的合理性;

5.工程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的合理性。

四、审查程序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程序包括:

1.申报审查:申报单位向审查机构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2.前期评审:审查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评审,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

件;

3.审查评审:审查机构对初步设计进行详细审查,形成《初步设计审查

意见书》;

4.审查意见反馈:审查机构将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反馈给申报单位,要

求补充或改正不合理的设计内容;

5.复核审查:申报单位在收到审查意见书后进行补充或改正,再次提交

初步设计,审查机构对修改后的设计内容进行复核审查,形成最终审查意见;

6.结果评定:审查机构根据最终审查意见书,评定初步设计合格或不合

格的情况。

五、审查标准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标准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业务技术标准等制定,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化工工程项目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

化工工程项目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

化工工程项目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化学工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1991.05.20

•【文号】

•【施行日期】1991.05.20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

正文

化工工程项目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

(1991年5月20日化学工业部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国发(1989)59号、国家计委和建设部联合发出的(89)建设字第91号、国家计委和经贸部联合发出的计设(1986)840号和国家计委计设(1983)1477号等文件精神,为了适应化工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化工工程设计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设计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纽带,是整个工程建设的灵魂,在工程建设中处于主导地位,它对工程质量,建设周期、投资效益以及投产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决定性作用,因而必须大力加强化工工程设计工作。

设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国家、部门和有关地区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做出切合实际、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高质量、高水平、效益显著的工程设计。

第三条设计人员必须坚持正确的设计指导思想,站在国家的立场上,保持设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设计人员要参照“双九条”(关于端正化工设计指导

思想的九条意见,关于节约建设投资的九条途径)的精神,积极采用先进技术,贯彻勤俭建国方针,精心设计,保证质量。

第四条各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任务书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的编制设计文件,不得改变产品方案、规模和厂址,如果因为生产协作关系或市场变化等因素,需要调正产品品种和规模时,需经原批准任务书部门同意,并在初步设计批文中重新明确。如果初步设计概算值超过设计任务书中投资控制额的百分之十以上时,必须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说明原因。

HGT20688-2000_化工工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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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化工工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Spoeification on Contcm and Procedure

of Preliminary Design File Chemical Plant

HG,T 20688—2000

主编单位:中国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山东省化工规划设计院

批准部门: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实施日期:二〇〇一年六月一日

全国化工工程建设标准编辑中心

(原化工部工程建设标准编辑巾心)

200l 北京

前言

化工部1988年颁布的(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规定)至今已有十余年,其中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技术的发展。为此,中国化工勘察设计协会提出对此规定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规定更名为(化工工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

定)(HG,T20688-2000),其中含装置初步设计的内容深度要求。

本规定是根据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以化工部1988年颁布的(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规定)为基础,由中国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和山东省化工规划设计院共同编写,并广泛征求了13个原部属和省级设计单位的意见后修改完成的。本规定属推荐性标准。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化工厂、石油化工厂的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

本规定不作为设计单位内部专业分工和初步设计文件编排次序的依据。

本规定中将设备布置和配管设计的内容抽出独立成章,化工装置、辅助装置、公用工程装置的设备布置及配管设计均可遵照执行。根据各设计单位的不同情况,按专业设计分工,可将化工装置、辅助装置、公用工程装置的设备布置与配管的设计内容集中在“布置与配管”章内,也可分别放在各有关章节里,但其内容深度均可遵照本文的规定。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4篇)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4篇)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一、目的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备安全、环保和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涉及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所有环节,包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查、审核和批准等。

三、审查机构

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由相关主管部门设立的审查机构负责,该机构应具备相关专业技术力量和设备,能够进行科学、全面的审查工作。

四、审查程序和要求

1. 审查程序:

(1)项目方向审查机构递交初步设计文件;

(2)审查机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

(3)审核意见形成并反馈给项目方;

(4)项目方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设计文件;

(5)审查机构对修改后的设计文件进行再次审查;

(6)审查机构出具审查意见,项目方按要求进行修改;

(7)审查机构完成最终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

2. 审查要求:

(1)项目方提交的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工艺流程图、设计方案、设备选型和布局、施工图纸等内容;

(2)设计方案应满足安全、环保和经济合理的要求,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设备选型和布局应考虑设备运行的可靠性、维修便利性和安全性;

(4)施工图纸应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包括结构、管道、电气等方面的设计;

(5)初步设计文件应详细、准确、完整,并包含必要的技术参数和计算结果。

五、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

1. 审查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审查机构应根据审查意见综合评估设计文件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作出审查结果,并形成审查报告。

2. 如果初步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要求,审查机构应向项目方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项目方按照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

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规定

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规定

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规定

————————————————————————————————作者: ————————————————————————————————日期:

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规定

1988年3月24日,化工部

ﻫ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规定ﻫ

ﻫ前言

本规定是根据国家计委计资[1984]1648号《关于简化基本建设审批手续的通知》要求,由化学工业部第一设计院对原燃料化学工业部颁发的《炼油、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规定》进行修订而成,自1988年7月1日起在化工系统中施行。原燃料化学工业部颁发的《炼油、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规定》同时停止使用。ﻫ一、本规定是根据国家计委计设[1983]1477号《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建设项目一般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的原则进行编制的。ﻫ二、本规定适用于一般大、中型化工工厂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ﻫ小型项目或车间的初步设计可根据具本情况参照本规定适当简化,无关的章节可以不写,部分章节可以合并等。

援外和引进工程项目的设计另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初步设计的主要任务ﻫ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全厂性设计原则、设计标准、设计方案和重大技术问题,如总工艺流程、生产方法、工厂组成、总图布置、水电汽的供应方式和用量、关键设备及仪表选型、全厂贮运方案、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环境保护及综合利用以及车间或单项工程工艺流程和各专业设计方案等,编制出初步设计文件与概算。

四、编制初步设计的目的ﻫ根据国家计委计设[1983]1477号《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初步设计和总概算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是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额,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主要设备订货,进行施工准备以及编制施工图设计的依据。ﻫ五、初步设计的深度ﻫ根据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410号《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办法》的规定,初步设计深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化工部关于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规定

化工部关于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规定

化工部关于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规定

本规定是根据国家计委计资[1984]1648号《关于简化基本建设审批手续的通知》要求,由化学工业部第一设计院对原燃料化学工业部颁发的《炼油、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规定》进行修订而成,自1988年7月1日起在化工系统中施行。原燃料化学工业部颁发的《炼油、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规定》同时停止使用。

一、本规定是根据国家计委计设[1983]1477号《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建设项目一般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的原则进行编制的。

二、本规定适用于一般大、中型化工工厂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

小型项目或车间的初步设计可根据具本情况参照本规定适当简化,无关的章节可以不写,部分章节可以合并等。

援外和引进工程项目的设计另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初步设计的主要任务

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全厂性设计原则、设计标准、设计方案和重大技术问题,如总工艺流程、生产方法、工厂组成、总图布置、水电汽的供应方式和用量、关键设备及仪表选型、全厂贮运方案、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环境保护及综合利用以及车间或单项工程工艺流程和各专业设计方案等,编制出初步设计文件与概算。

四、编制初步设计的目的

根据国家计委计设[1983]1477号《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初步设计和总概算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是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额,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主要设备订货,进行施工准备以及编制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五、初步设计的深度

根据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410号《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办法》的规定,初步设计深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模版(2篇)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模版(2篇)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管理工作,加强对化工建设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提高项目的设计质量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国内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工作。化工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是指对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等方面的审核,包括工程地质勘察、环境影响评价、基础设计、结构设计、设备配置以及安全防护等内容的审查。

第三条初步设计审查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确保项目设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对初步设计审查的干预、操纵、托拉门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初步设计审查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审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初步设计审查机构应当建立并不断完善审查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审查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是项目建设申请的一部分,由项目申请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予初步设计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第七条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地质勘察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2. 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及防护措施;

3. 建筑结构的设计合理性和安全性;

4. 化工设备的配置合理性;

5. 项目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章初步设计审查机构的管理

第八条初步设计审查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成立专门的设计审查部门或设立专门的审查机构。

第九条初步设计审查机构应当制定审查管理制度,并在机构内部予以宣传和执行。

化工部关于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规定

化工部关于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规定

化工部关于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规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化学工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1988.03.24

•【文号】[88]化基字第251号文

•【施行日期】1988.03.2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

正文

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规定

(1988年3月24日以(88)化基字第251

号文发布)

本规定是根据国家计委计资[1984]1648号《关于简化基本建设审批手续的通知》要求,由化学工业部第一设计院对原燃料化学工业部颁发的《炼油、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规定》进行修订而成,自1988年7月1日起在化工系统中施行。原燃料化学工业部颁发的《炼油、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规定》同时停止使用。

一、本规定是根据国家计委计设[1983]1477号《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建设项目一般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的原则进行编制的。

二、本规定适用于一般大、中型化工工厂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

小型项目或车间的初步设计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本规定适当简化,无关的章节可以不写,部分章节可以合并等。

援外和引进工程项目的设计另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初步设计的主要任务

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全厂性设计原则、设计标准、设计方案和重大技术问题,如总工艺流程、生产方法、工厂组成、总图布置、水电汽的供应方式和用量、关键设备及仪表选型、全厂贮运方案、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环境保护及综合利用以及车间或单项工程工艺流程和各专业设计方案等,编制出初步设计文件与概算。

“化工部”化工工厂初步设计深度规定

“化工部”化工工厂初步设计深度规定

“化工部”化工工厂初步设计深度规

“化工部”化工工厂初步设计深度规定

随着化工工业的快速发展,化工产品的种类越来越丰富,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而化工工厂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化工工厂的初步设计对于工厂运营效率、安全环保以及成本效益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化工部”制定了化工工厂

初步设计深度规定,以确保化工工厂设计的完整、科学和可持续性。

一、设计深度要求

按照“化工部”化工工厂的初步设计水平划分,设计深度分

为初步设计和详细设计两个层面。其中,初步设计的主要任务是确定生产线或装置的量级、排布和选型等问题;详细设计则包括具体的设计资料编制和定型,以及图纸和工艺文件的制订等。两者的差别在于,初步设计更多考虑的是产能、基本工艺流程、物料平衡、安全环保等基本问题,而详细设计则更多关注工程细节、工艺参数细化以及具体施工实施方案等。在实际操作中,初步设计和详细设计是紧密联系的,包含了整个化工工厂建设及其后续运营阶段的方方面面。

二、主要内容

在初步设计深度规定中,主要包含下列方面的具体内容:

1、工艺流程及设备选型:对于不同的化工产品来说,其工艺流程和设备选型都会有一定的差异。因此,在进行初步设计的时候,需要详细了解该化工产品的生产流程和相关设备的可选性,以便为后续的设计提供正确的基础。

2、工程量及造价估算:对于每一项化工工厂建设,都需要对工程量和造价进行准确的估算。这样不仅可以帮助客户更好地了解工程成本,并找到部分调整的空间,同时也有助于大规模化工工厂项目的引入和开发。

3、安全环保设计:在化工工厂建设的过程中,安全环保问题一直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因此,在化工工厂的初步设计阶段,我们需要考虑如何减少潜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环保方案。

化工项目初步设计内容规定.

化工项目初步设计内容规定.

化工项目初步设计内容规定

2007-04-12 Hits:190 Font Size:【B】【M】【S】

Keyword:化工项目

化工项目初步设计内容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xxxx-2005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化工项目初步设计内容规定

(讨论稿)

Stipulations On

Preparing Preliminary Design Documentation

For chemical Project Of CNPC

2005-XX-XX发布 2005-XX-XX实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布

目录

前言 0

1 总则 1

2 设计总说明 2

3 工艺 5

4 装置布置与配管 10

5 总图运输 14

6 设备 17

7 仪表 17

8 电气 27

9 电信 34

10 建筑结构 36

11 暖通空调 38

12 分析化验 41

13 给排水及消防 42

14 供热、化学水、工艺及供热外管 47

15 概算 52

16 项目设计实施周期 53

附录A 消防设计专篇 54

附录B 环境保护专篇 57

附录C 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59

前言

本规定是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的委托,由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CPE)编制完成。其中,在“化工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大纲”阶段,由兰化公司设计院、辽化公司设计院、CPE东北分公司和大庆石化院参与,兰化公司设计院负责完成了大纲的编制工作。

本规定共分16章和3个附录。附录A、附录B和附录C是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消防设计专篇”、“环境保护专篇”和“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范文

一、总则

为加强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审查管理,确保项目设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促进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类化工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管理。

三、审查机构和人员

化工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由专业符合资质要求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机构应当具备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审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四、审查内容

化工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的位置、用地规划、规模、用途等基本信息,确保项目定位准确;

2.工艺流程及设备布置:包括原料准备、反应过程、产品分离、废气处理等工艺流程,以及设备布置和工艺管道的合理性、安全性;

3.工艺设计参数及设备选择:包括反应条件、反应器类型及尺寸、进出料方式、传热方式等参数的合理性和设备的选择是否符合项目要求;

4.安全工程设计:包括火灾爆炸危险评价、防火防爆措施、应急救援设施等安全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5.环境保护设计:包括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控制等环境保护设施的合理性、安全性和环境友好性;

6.能源消耗的合理性:包括能源利用率、能源平衡等的评估和改进方案;

7.技术经济指标:包括投资估算、运营成本、投资回收期等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8.工程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质量控制方案等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五、审查程序

1.申请审查: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向审查机构提交初步设计审查申请,申请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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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项目初步设计内容规定

2007-04-12 Hits:190 Font Size:【B】【M】【S】

Keyword:化工项目

化工项目初步设计内容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xxxx-2005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化工项目初步设计内容规定

(讨论稿)

Stipulations On

Preparing Preliminary Design Documentation

For chemical Project Of CNPC

2005-XX-XX发布 2005-XX-XX实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布

目录

前言 0

1 总则 1

2 设计总说明 2

3 工艺 5

4 装置布置与配管 10

5 总图运输 14

6 设备 17

7 仪表 17

8 电气 27

9 电信 34

10 建筑结构 36

11 暖通空调 38

12 分析化验 41

13 给排水及消防 42

14 供热、化学水、工艺及供热外管 47

15 概算 52

16 项目设计实施周期 53

附录A 消防设计专篇 54

附录B 环境保护专篇 57

附录C 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59

前言

本规定是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的委托,由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CPE)编制完成。其中,在“化工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大纲”阶段,由兰化公司设计院、辽化公司设计院、CPE东北分公司和大庆石化院参与,兰化公司设计院负责完成了大纲的编制工作。

本规定共分16章和3个附录。附录A、附录B和附录C是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消防设计专篇”、“环境保护专篇”和“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本规定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批准后执行。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的石油化工和化纤项目的初步设计。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主编单位。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东北分公司

参加编制单位:

兰化公司设计院

辽化公司设计院院

大庆石化设计院

编制委员会:闫伦江彭静波

编制组:

审定:彭静波张锐锋田创举沈定耀白元峰魏立林巩传志李志远

编制:白元峰巩传志孙伟王作成王家宝肖淑范苑野劳子洪

董勤文陈敬群王吉钰王为香张维秀林国胜王淑萍朴日善

刘方王丽张宇胡良熊文刚王德胜韩晔张淑桃

李艳英崔东星

1 总则

1.1 为了提高石油化工项目设计质量,统一石油化工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特制订《石油化工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石油化工和化纤项目的初步设计。本规定的“项目”定义为“装置”。油品储运、独立的公用设施和辅助设施及小型项目的初步设计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3 初步设计文件应依据项目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意见、工艺包等设计基础资料进行编制。

1.4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满足建设单位项目审查、关键设备及材料采购准备、开展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准备的要求。

1.5 对由两个以上设计单位参与编制的项目,应明确主编单位和设计分工。

1.6 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消防设计专篇”、“环境保护专篇”和“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应单独编写。

1.7 本规定是对石油化工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基本要求。如业主有特殊要求时,可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1.8 本规定作为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的要求,不作为设计单位内部专业设置和专业分工的依据。

1.9 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下述内容

1.9.1 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1.9.2 各专业的数据表及设计图纸

1.9.3 工程概算书

1.9.4 附件及附录

1.10 设计文件的出版宜按专业编制成册,编制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设计文件的图幅、版次和文件签署。

2 设计总说明

设计总说明应对项目进行全面概括的说明,其内容包括:项目概述、产品及副产品、主要原料、生产方法及能源利用、生产过程控制、公用工程、安全消防设施、机修、电修、仪修、建修、“三废”及环境保护措施、各专业工程设计选用标准、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工程建设进

度、存在问题和建议、初步设计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意见的符合情况。

2.1 概述

2.1.1 项目建设的性质及背景

项目建设的性质应说明项目是新建、扩建或改建,并简述项目的背景情况。

2.1.2 项目建设的依据

项目建设的依据应列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准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等及其批准文件,设计合同、工艺设计包等文件的名称、文件号和审批单位的名称,引进技术项目的合同名称和合同号。

2.1.3 设计原则

说明项目贯彻执行的有关方针政策(包括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文件)。

说明项目技术和设备国产化程度,引进技术和设备的范围及原因。

2.1.4 项目的组成、设计范围和设计分工

说明项目的组成、设计范围和设计分工。项目由单元(主项)组成时,见表1单元(主项)表。表1 单元(主项)表

单元(主项)编号单元(主项)名称负责设计单位备注

2.1.5 项目的建设规模、操作时间、操作班次和定员

项目的建设规模应列出主产品或加工原料量的设计生产规模。分期建设的项目应列出分期建设的规模,说明项目(或单元)的年运行时间和操作班次,见表2项目定员表。

表2 项目定员表

序号岗位名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辅助人员其它小计备注

合计

2.2 产品和副产品

说明装置全部产品和副产品的名称、主要规格、产量、储存运输条件、运输方法和去向。当项目建设中包括产品储罐和储仓时,应说明产品储罐和储仓的储存方式、储存能力和储存周期。

2.3 主要原料、辅助原料、催化剂和化学品

说明装置使用的主要原料、辅助原料、催化剂和化学品的名称和主要规格、预计年用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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