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稀土及自然人拟以其持有的五矿稀土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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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稀土:惊现巨额交易疑定增股抛售

五矿稀土:惊现巨额交易疑定增股抛售

五矿稀土:惊现巨额交易疑定增股抛售本刊记者杨阳本周市场继续震荡格局,热点较为分散;创业板则是连续阴跌,个股跌幅惨重。

对于第三季度的行情,投顾群体整体仍然看多的,并对经济企稳、政策有望超预期以及“2000点就是底”有充分的信心。

有分析人士指出,在目前的震荡节奏中,系统性风险不具备,短暂的洗盘式下挫后,新的结构性炒作又将复苏。

民生改革、国企改革、高铁、新能源、政策引导兼并重组等主题,已获得市场认可,将在震荡分化中凸显可参与的机会。

大宗交易市场上,7月11日-17日,5个交易日里沪深两市共计发生大宗交易235笔,较上周减少34笔,其中深市成交142笔,沪市仅成交93笔,总成交量9.22亿股,成交金额62.1亿元,较上周有所减少。

从单笔成交金额来看,金额最多的为酒钢宏兴(600307)。

7月14日,酒钢宏兴共发生两笔大宗交易,分别成交2.1亿股和1.03亿股,成交金额分别为5.14亿元和2.53亿元,成交溢价率均为1.24%。

买卖双方营业部席位均是机构专用。

这也是连续三周酒钢宏兴高居成交金额榜首。

成交金额排在其后的有中润资源(000506)和比亚迪(002594),成交金额分别为1.43亿元和1.29亿元。

这些交易中,折价率最高的为18.20%,基本和上周折价率最高的交易持平。

该笔交易发生在7月14日成交的银河电子(002519)上,当日银河电子成交80.2万股,成交金额1608.09万元,买卖双方营业部均为东吴证券张家港杨舍营业部。

此外,折价率超过10%的股票超过20只,包括中顺洁柔、黑牛食品、浙江永强、比亚迪、万马股份、科冕木业、金新农、三诺生物、开尔新材、炼石有色和聚光科技等。

此外,本周有两只ST股发生大宗交易。

*ST南钢(600282)和*ST商城(600306),分别成交3260万元和1119.44万元。

这些交易中,以下交易值得关注:五矿稀土发生大额大宗交易:7月11日、14-17日,五矿稀土(000831)合计发生28笔大宗交易,合计成交2645.71万股,成交金额5.47亿元,成交折价率从3%-4%不等。

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核查要求

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核查要求

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核查要求一、一般性披露要求和审核要点(一)一般性披露要求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以下简称“25号准则”)第五条、第九条的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应当包括“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以下简称“方案概要”);方案概要应当说明“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根据以往的案例经验即为核查发行对象是否为公司关联方。

2.根据该规则第六条规定:“发行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或者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除应当包括本准则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披露以下内容:(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

”3.根据25号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发行对象属于该准则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情况的,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说明应当包括:(1)发行对象是法人的,应披露发行对象名称、注册地、法定代表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主营业务情况,最近三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并披露其最近一年简要财务会计报表,注明是否已经审计;(2)发行对象是自然人的,应披露姓名、住所,最近五年内的职业、职务,应注明每份职业的起止日期以及所任职单位、是否与所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以及其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3)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应当披露处罚机关或者受理机构的名称、处罚种类、诉讼或者仲裁结果以及日期、原因和执行情况;(4)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如存在,是否已做出相应的安排确保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避免同业竞争以及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前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稀土相关上市公司动态

稀土相关上市公司动态

稀土相关上市公司动态作者:暂无来源:《稀土信息》 2019年第11期000831:五矿稀土2019年1-9月净利润6153.33万元同比降低23.07%10月30日,五矿稀土发布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称:本报告期营业收入282,885,150.17元,同比减少4.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41,382.56元,同比增长9.58%。

2019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293,921,498.2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9.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533,279.3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07%。

300224:正海磁材2019年1-9月净利润0.84亿元同比增长45.97%10月15日,正海磁材发布2019年三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2.6亿元,同比增长8.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84亿元,同比增长45.97%。

该公司能够批量生产多个牌号的烧结钕铁硼磁体,产品被广泛应用于信息产业、汽车行业、电力设备、家用电器、石油化工、机械制造、航空航天、医疗器械等领域。

600549:厦门钨业1-9月净利润1.09亿元同比下降75.81%并与ABB签署战略合作协议10月18日,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称,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7.24亿元,同比下降10.01%;净利润1.09亿元,同比下降75.81%。

稀土业务方面,厦门钨业2019年第三季度稀土价格因需求下降,整体有所回落,公司继续通过优化产品结构、降本增效等举措,提升盈利能力,第三季度稀土业务实现利润总额6,239.66万元,同比增长530.65%;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稀土业务累计实现利润总额7,895.49万元,同比增长400.55%。

9月19日,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与ABB(中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厦门钨业总部隆重举行。

会议由厦门钨业党委书记庄志刚主持,厦门钨业副总裁钟可祥与ABB中国高级副总裁、电气事业部负责人赵永占代表双方公司进行签约。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特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除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外的其他时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应在买卖前三个交易日内填写《买卖本公司股票问询函》并提交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确认。

公司董事会秘书收到《买卖本公司股票问询函》后,应核查本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形成同意或反对的明确意见,填写《有关买卖本公司股票问询函的确认函》,并于《买卖本公司股票问询函》所计划的交易时间前将其交与问询人。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确认函之前,不得擅自进行有关本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买卖本公司股票的,应参照上述要求由董事长进行确认。

董事会秘书应对《买卖本公司股票问询函》、《有关买卖本公司股票问询函的确认函》等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并妥善保管。

第二章买卖公司股票的申报第五条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在职或离职管理层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设定限售期等限制性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或行权等手续时,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第01课 我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练习)(原卷版)

第01课 我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练习)(原卷版)

第01课我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模拟精练+真题演练)1.(2023·河北沧州·沧县中学校考模拟预测)2023年1月10日,国家电网将国能生物正式划转国家电投。

官方数据显示,国能生物是我国生物质发电龙头企业,国家电投作为全球最大光伏发电和新能源发电企业,此次交接完成后可进一步加大清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力度和规模。

此次交接有利于( )①优化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经济结构②央企聚焦主业主责,提升专业化水平③产业融合,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④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增强市场竞争力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2.(2023·天津河西·统考三模)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胜营镇采取“合作社+农场+订单+技术服务”的模式,打造了千亩西兰花种植基地,与北京新发地、美团等公司长期合作,实现了西兰花种苗培育、种植、储存、销售一条龙服务,助力农民增收和集体经济发展。

此举有利于( )①壮大集体经济,激活乡村振兴的新动能②重新界定农村的所有权性质,促进生产力发展③推动集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④提升集体经济效率,推进公有制发展壮大A.①②B.①④C.②③D.②④3.(2023·江西宜春·校联考模拟预测)2023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强调,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

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发展民营经济旨在( )①发展壮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②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化解经营风险③发挥促创新、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作用④巩固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4.(2023·河北·模拟预测)2023年2月9日,保定市徐水区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暨民营经济发展大会,表扬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及民营经济发展优秀企业(先进集体)72家、优秀青年创业企业家21名。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天业通联重工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关于进一步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性文件关于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见附件)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或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五条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设定限售期等限制性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或行权等手续时,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公司”)申请将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申报其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职务、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新上市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二)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2个交易日;(四)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五)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5.12.18•【文号】国务院令第451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根据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认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规范公司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

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

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第五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公司登记工作。

第二章登记管辖第六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外商投资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苏交科收购淮交院

苏交科收购淮交院

苏交科收购淮交院一、案例简述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交科”或“上市公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陈大庆、孙蔚、胡学忠、孙宏涛、任克终、魏枫、刘辉、叶雷、李云鹏、王晓军、应海峰、满玲玲、宋善昂、卢丽娟、吴居銮、张建军、刘卫山、夏国法、谭仁兵、陈宏强、秦军、石卫华、郝莲子、李伟、谢鹏飞、叶尔丰、张策、胡丽、欧彩云、李凯、范玉宽、马马、林文虎33名自然人(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陈大庆等33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江苏淮安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交院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苏交科将持有淮交院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不安排配套融资。

二、交易各方(一)交易各方基本情况(二)交易双方交易前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注:标的公司2013年工会委员会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员工,按照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上述会计处理致使标的公司2013年净利润减少1 758.31万元。

三、交易背景(一)我国持续推进公路交通事业发展,大力建设完善各级公路网1.国家级公路网建设规划情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三个国家级干线公路网规划,分别是1981年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交通部联合颁布的《国家干线公路网(试行方案)》,1992年交通部出台的《国道主干线系统规划》,以及2004年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

在这些规划的指导下,我国公路交通事业快速发展,总体上由过去的“瓶颈制约”发展到当前的“基本适应”,显著提升了国家综合国力和竞争力,增强了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2013年6月,交通部发布了《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作为继上述规划后指导国家公路交通事业长远发展的又一纲领性文件,筹划我国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中长期布局。

根据《规划》,现有的国家公路网规划与建设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覆盖范围不全面,全国还有900多个县没有国道连接,有18个新增的城镇人口在20万以上的城市和29个地级行政中心未实现与国家高速公路相连接;二是运输能力不足,部分国家高速公路通道运能紧张、拥堵严重,不能适应交通量快速增长的需要;三是网络效率不高,普通国道路线不连续、不完整,国家公路与其他运输方式之间、普通国道和国家高速公路之间的衔接协调不够,网络效益和效率难以发挥。

关于江钨

关于江钨

关于江钨五矿入主江钨有限后,占据了大多数江西的钨资源,与此同时,五矿也参与了湖南一些钨企业的并购,获得了湖南大量的钨资源。

由于江西、湖南是我国钨产量最大的两个省,所以当时的五矿等于控制了我国大部分的钨产量。

简单说就是五矿短视,掠夺地方资源。

重组江钨后,拿走了最优质的资源,也就是拿走了核心利益部分。

而江钨原来的不良资产被剥离,五矿无后续投入。

按照五矿的盘算,就是进来、开发资源、赚到利润、走人------最后再把烂摊子仍给江西。

正是五矿这种几乎赤裸裸的掠夺行为,促使江西方面为了对付他而成立了江钨控股,也就是现在江钨集团的雏形。

五矿=央企,风水轮流转,谁能想到稀土的战略地位得到国家空前的重视?以五矿以前的劣迹,江西方面不捏死它才怪?!而且五矿这套模式,让江西方面对央企充满警惕和不信任,以及来自骨子里不满。

同时,也为其他资源大省提供了鲜明的案例。

二:江铜自傲江铜原是央企下放到地方,由江西国资委管理,但它一直以来以部级单位自居,认为自己和省里是平级的。

同时,又因为它的税收都上交到江西,而江西又没有几个像样的大型企业,所以它就显得很傲,当然,作为主管单位的江西省也就不太待见它了,稀土资源也不可能交给它。

呵呵,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嗯,你江铜不是牛么?我稀土就不给你,一点都不给你。

三:自相残杀五矿不厚道,江铜也算不上好鸟,都跟江西方面结怨颇深,稀土这块蛋糕太大,不进入就会被甩掉。

两个牛叉轰轰的央企也就开始了在四川自相残杀。

四川省90%的稀土资源集中在冕宁县,该县的稀土又主要集中在牦牛坪,这里也就成了五矿和江铜抢夺四川稀土资源的战场。

“牦牛坪稀土矿当时管理很混乱,而冕宁地区是私营小矿泛滥,很多小矿都是土作坊式的生产,环境污染、地质灾害、生态植被破坏、基础设施损坏、安全隐患问题不断出现。

2006年,牦牛坪稀土矿区被国务院列为全国163家整治对象之一,被四川省政府列为重点整治矿区。

虽然牦牛坪矿区的稀土资源量为154.22万吨之巨,但由于地区内部关系的错综复杂,要想治理这个烂摊子,唯有出售采矿权,用外界力量来整合这里的资源。

稀土功能材料2035发展战略

稀土功能材料2035发展战略

一、前言 稀土元素(15个镧系元素、钇、钪共17个元素的总称)因其独特的电子层结构,使其具有优异的磁、光、电等物理和化学特性,在新能源汽车、新型显示与照明、工业机器人、电子信息、航空航天、国防军工、节能环保及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核心基础材料。

以稀土功能材料为代表的稀土新材料已成为全球竞争的焦点之一。

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均将稀土元素列入“21世纪的战略元素”,进行战略储备和重点研究。

美国能源部制定的“关键材料 稀土是我国具有国际话语权的重要战略资源和优势领域,已具有完整独立的稀土产业化体系,涵盖从上游的选矿,中游的冶炼分离、氧化物和稀土金属生产,下游的稀土新材料以及应用的全部产业链。

稀土功能材料作为我国最具有资源特色的关键战略材料之一,是支撑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与现代武器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高技术领域的核心材料。

中国工程院院刊《中国工程科学》刊发《稀土功能材料2035发展战略研究》,介绍了稀土功能材料产业的背景和发展现状,分析了我国稀土功能材料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面向新材料强国2035发展战略的发展思路和重点发展方向,从强化稀土领域的战略预判和政策保障、加强稀土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强稀土优势团队和人才建设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文章指出,着眼于2035的稀土功能材料发展,应更加注重全球化视角下的稀土功能材料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包括核心技术的掌控、与国际先进技术的学习和融合,以及稀土功能产业优势的坚守和做大做强,实现我国从稀土大国向稀土强国的战略性转变,引领未来稀土科技和产业发展,为实现我国“到2035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的战略目标提供材料支撑。

稀土信息·4·2021年第03期·5·Rare Earth InformationRare Earth Information 2021.No.03专题Special 战略”、日本文部科学省制定的“元素战略计划”、欧盟制定的“欧盟危急原材料计划”均将稀土元素列为重点研究领域。

厦门钨业:组建稀土集团提升盈利能力

厦门钨业:组建稀土集团提升盈利能力

厦门钨业:组建稀土集团提升盈利能力主持人杜瑶Industry·Company《动态》:近期,厦门钨业(600549)发布多个公告,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进行披露。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你作何评价?孔铭:我了解到,厦门钨业本次非公开发行始于今年3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福建稀土集团等9名确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5亿股股票,募集资金30.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据我了解,厦门钨业在钨钼材料、硬质合金、稀土和电池材料领域都已建立了完善的产业布局,作为福建省唯一的稀土整合主体,未来公司将致力于上游钨矿和稀土资源的勘探和开发建设,同时拓展下游深加工业务。

目前,厦门钨业非公开增发已获证监会审核通过。

在我看来,本次增发成功将为公司未来的资源整合、深加工技术提升和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动态》:近日,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发布公告,中国五矿组建大型稀土企业集团方案获得工信部备案,将组建国家大型稀土企业集团。

这让我们想到,厦门钨业在今年的8月4日也发出了整合公告。

组建稀土集团对于公司的稀土业务有何利好呢?孔铭:我了解到,早在今年8月份国务院通过了全国大型稀土集团组建“2015”工作方案,明确北方包钢(集团)公司、中国五矿、中铝公司、赣州稀土、广东稀土和厦门钨业分别牵头进一步推进兼并重组,组建大型稀土企业集团。

而这6家企业将会拼接成中国稀土产业的新版图。

据我所知,厦门钨业新组建的稀土集团将以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身份,对福建省内稀土资源及冶炼分离产能进行整合。

福建省是我国南方中重稀土主要资源地之一,根据相关资料,省内中重稀土矿产资源远景储量近百万吨,目前拥有中重稀土开采配额约2000吨/年,合法市场占有率为11.17%。

若稀土大集团组建方案获批,根据国家相关产业配套政策原则,未来上市公司有望获得新增开采权证、开采指标、冶炼分离指标和国家收储等政策倾斜,对企业盈利形成实质性利好。

另外,资料显示,2013年厦门钨业完成了连城鼎臣稀土和黄坊稀土两家采矿权证的整合,为稀土深加工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资源保障。

立足高起点、谋划新发展——包头市中鑫安泰磁业有限公司发展纪实

立足高起点、谋划新发展——包头市中鑫安泰磁业有限公司发展纪实

稀土信息Rare Earth Information 2020.No.11立足高起点、谋划新发展——包头市中鑫安泰磁业有限公司发展纪实 包头市中鑫安泰磁业有限公司是响应国家“十三五”规划中稀土产业战略转型升级号召,贯彻落实包头市经济新旧动能转化,促进稀土产业延链、高端、绿色发展政策而成立的一家科技型稀土企业。

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注册资金5000万元整,于2019年10月28日成功注册“中鑫安泰”商标。

公司坐落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稀土产业园区内,占地面积4.6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

现有职工200人,是专业从事稀土永磁材料用稀土金属、电池用稀土金属、特种合金用稀土金属及稀土钕铁硼永磁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设计年产能为8000吨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50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15000吨钕铁硼氢碎粉。

主要产品有高纯金属镧、金属铈、金属镧铈、金属镨、金属钕、镨钕金属、镝铁合金、钆铁合金、镨钕钆铈合金以及各磁能级高丰度钕铁硼磁钢。

金属镧、镧铈主要应用于镍氢电池的研制,提升电池性能、延长使用寿命,有效推动了传统行业的改造升级;高纯金属铈、镨钕金属适用于制造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钕铁硼磁钢可使仪器仪表、电声电机、磁选磁化等设备的小型化、轻量化、薄型化成为可能,促进我国稀土功能材料的发展及高端装备的研制。

另外,公司建设成内蒙古地区最大产能的氢破碎生产线,在健全工艺环节、满足生产需求的同时,也为其他企业提供氢破碎加工服务。

产品类型的多样化,为包头稀土产业链的不断完善提供补充,为稀土行业的长足发展贡献力量。

秉承“高起点规划设计、高标准建设管理”理念,公司全部采用国内先进、环保、科技含量高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环保污染物排放值符合国家标准,处于同行业低值;全面开展质量管理培训,对“人、机、料、法、环”等各环节控制,产品合格率在99%以上,产量及质量在全国同行业中排名前列,得到国际和国内客户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

兴业矿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兴业矿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公告编号:2013-25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矿业”)于2013年6月7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集团”)及甘肃西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矿业”)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发行对象已经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兴业集团认购数量为20,876,826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西北矿业认购数量为83,507,306万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8亿元。

●关联人回避事宜:兴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144,598,699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3.0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兴业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人,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已经表决,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尚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涉及资产收购事项,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7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兴业集团及西北矿业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对象已经于2013年6月6日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兴业集团认购数量为20,876,826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西北矿业认购数量为83,507,306万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8亿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稀土相关上市公司动态

稀土相关上市公司动态

稀土相关上市公司动态作者:暂无来源:《稀土信息》 2021年第4期600111:北方稀土拟收购子公司磁材公司股权2021年3月27日,北方稀土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3218.2万元人民币收购公司下属包头稀土研究院(“稀土院”)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公司(“磁材公司”)全部11.31%股权。

公告显示,股权收购完成后,北方稀土与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资运营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93.17%和6.83%。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对磁材公司的控制力将进一步加强,进一步理顺和简化公司内部企业股权投资关系,减少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重复和交叉持股现象,逐步剥离稀土院非科研转化类的经营实体产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全国磁性材料产业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提升公司产业发展水平,促进稀土新材料应用产业发展。

高洁净稀土铁合金制备技术经中国稀土学会和中国稀土行业协会联合鉴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北方稀土下属包头稀土研究院金属材料研究所开发了高洁净稀土铁合金制备技术,同时开发了三大类40余种不同配比的稀土铁合金产品系列和稀土铁合金颗粒、稀土铁合金粉末、稀土铁合金包芯线等新产品及其制备技术。

经中国稀土学会和中国稀土行业协会联合鉴定,整体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该技术也获评“内蒙古自治区十大关键技术”,稀土铁合金产品被列为“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新材料首批次产品认定名单”,该技术获得了中国稀土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目前受理稀土铁合金方面专利12项,制定行业、团体、地方标准4项。

2020全年净利8.33亿元同比增长35.10%2021年4月14日,北方稀土发布2020年年报称,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8.33亿元,同比增长35.1%;营业收入约为212.46亿元,同比增长17.43%;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2303元,同比增长35.1%。

000831:五矿稀土2021年一季度净利润预增超过700%2021年4月12日,公司发布2021年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94万元~1.0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02.64%~786.30%;基本每股收益0.0978元/股-0.1080元/股。

纯矿业概念

纯矿业概念

【纯矿业概念】——本期《赚钱》梳理出50只矿类、转型矿业以及非主营但涉足矿业的公司以飨读者,在沾矿就涨的今天,期待我们投资者擦亮眼睛,明辨真伪。

西藏发展——今年以来股价已翻两番根据资讯数据统计显示,西藏发展夺得今年以来涉矿概念股涨幅榜榜首,截至上周五,累计涨幅已逾222%。

今年3月12日,西藏发展与西昌志能、德昌志能签订《出资协议书》,约定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德昌厚地),注册资本7.5亿元,其中,西藏发展以现金2亿元出资,持26.67%的股权;西昌志能以其拥有的“德昌大陆槽稀土矿”采矿权总价值中的5亿元出资,持66.67%的股权;德昌志能以现金5000万元出资,持6.66%的股权。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给西昌志能颁发了“德昌大陆槽稀土矿”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为0.317平方公里,生产规模达20万吨/年。

3月15日开始,西藏发展连收四个涨停,此后股价步步上扬,独立于大盘。

自此吹起了冲锋的旗号,带领出第三波稀土炒作热情(前两波是去年下半年),并集结了包括成城股份等一帮“杂牌军”。

此后,为防巨资参股厚地稀土打水漂,6月8日,西藏发展公告,鉴于公司已出资2亿元参股厚地稀土,而西昌志能原计划用于出资的采矿权证迟迟无法办理转移,为加快项目进度,经出资方共同协商决定由“德昌大陆槽稀土矿”采矿权及西昌志能的实际控制人刘国辉先生直接以西昌志能股权作为出资投入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

西藏发展直购项目公司股权可以说是让投资者吃了颗定心丸,上周五该股盘中创出历史新高38.40元。

今年以来涨幅第二的涉矿概念股则是万力达,5月31日新快报亦刊文《斥2亿闪电举牌万力达“新坐标系”意欲何为?》,写明最有价值的产品——镜铁矿资源镜铁矿深加工产品云母氧化铁灰即将投产,此利好便是其迄今涨了122%的原因。

金瑞矿业——4月18日调整以来涨七成与上述西藏发展和万力达有明确实质性进展所不同的是,金瑞矿业还存在重组预期和摘帽概念。

稀土行业股票投资价值分析——以北方稀土为例

稀土行业股票投资价值分析——以北方稀土为例

股票的价值投资是指在股票价值被低估时买进,在市场恢复正常价格时卖出,以赚取利润。

价值投资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基本面分析,一般包括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分析和公司分析等,试图从公司的角度找出股票的内在价值,从而与股票市场价值进行比较,判断股票是否具有投资价值。

股票估值方法分为相对估值法、绝对估值法和联合估值法。

H er z ber g(1998)认为收益和股利可以决定股票的内在价值。

K i m(2004)认为相对估值方法是一种较为准确的估值方法。

R ouss eau(2004)认为随着投资期限的增加,股票的投资价值也会增加。

本文结合稀土行业的特点分别使用市盈率法、市净率法和剩余收益模型对北方稀土的内在价值进行估值。

1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宏观经济形势会影响整个证券行业,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对股票投资价值的分析至关重要。

2019年,中国经济持续平稳发展,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持续推进,发展质量不断提高。

1.1国内生产总值分析由表1可知,2015~201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在逐年增长。

2019年国内生产总值990865.10亿元。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57774.6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81338.90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为349744.70亿元。

从G D P 增长率来看,2015~2019年,G D P增长率由6.9%下降为6.1%,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放缓,我国当前经济已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

1.2经济政策分析2019年,中国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收支结构,落实好各项税费政策,减少小稀土行业股票投资价值分析———以北方稀土为例尚园谢海宁王涛(武汉纺织大学湖北武汉430200)内容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稀土工业迅速发展,导致稀土行业股票受到追捧。

为了使投资者掌握股票的投资价值分析方法,本文以北方稀土为研究标的,进行投资价值分析。

首先,对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和稀土行业进行分析。

其次进行企业分析,分析北方稀土所具有的竞争优势。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1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1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1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2.14•【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1号•【施行日期】2020.02.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1号现公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20年2月14日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一、第一条修改为:“为规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统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第七条修改为:“《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上市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三、第八条修改为:“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董事会决议确定部分发行对象的,该部分发行对象不得参与竞价,但应当接受竞价结果;并应当明确在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是否继续参与认购、认购数量及价格确定原则。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定向发行协议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定向发行协议

NJBJ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协议发行人:NJBJ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八月目录第一条定向工具的发行与认购 (4)第二条募集资金用途 (5)第三条信息披露 (6)第四条投资人保护 (8)第五条发行人的权利及义务 (18)第六条投资人的权利及义务 (19)第七条保密义务 (20)第八条变更 (21)第九条定向工具发行的终止 (22)第十条信用增进的安排(如有) (23)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24)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26)第十三条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27)本协议于20XX年8月由下列各方订立:一、NJBJ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办公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二、本协议附件三《投资人名单及基本情况》所列明的机构,作为有意愿购买定向工具的定向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

鉴于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非金融企业法人,拟采用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以下简称“定向发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2.发行人已聘请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聘请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聘请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簿记管理人。

3.投资人具有投资定向工具的实力和意愿,完全了解发行人定向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性质及认购或受让所面临的相关风险,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

经友好协商,本协议各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表意真实的原则,就定向工具发行及申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向工具的发行与认购1.1发行人决定向交易商协会提交注册金额为壹拾伍亿元人民币的定向工具。

1.2发行人将在每次发行前确定定向工具名称、发行金额、期限、发行价格或利率确定方式等发行条款和条件,并告知定向投资人。

1.3投资人愿意参与发行人在前述注册额度内的任意一期的定向工具发行,并有权根据当期定向工具的发行条款和条件决定是否提交认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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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稀土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股东拟以其持有的 五矿(北京)稀土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认购 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评报字(2012)第 BJV1031D002 号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五矿(北京)稀土研究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1 摘 要 .................................................................................................................. 2
一、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3 二、 评估目的 ............................................................................................................... 9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0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2 五、 评估基准日 ......................................................................................................... 12 六、 评估原则 ............................................................................................................. 12 七、 评估依据 ............................................................................................................. 12 八、 评估方法 ............................................................................................................. 15 九、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8 十、 评估假设 ............................................................................................................. 20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评估结论 ...................................................................................................... 21 特别事项说明 .............................................................................................. 23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5 评估报告日 .................................................................................................. 25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评报字(2012)第 BJV1031D002 号

五矿稀土有限公司: 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收益法及资产基 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五矿稀土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股东拟以其持 有的五矿(北京)稀土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认购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份项目所涉及的五矿(北京)稀土研究院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 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6 月 30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 果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现将资产评估结果揭示如下: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选取收益法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6 月 30 日,持续经营前提下,五矿(北京)稀 土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2,088.07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591.78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496.29 万元,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净资产)为 4,904.93 万元,增值额为 3,408.64 万元,增值率 为 227.81%。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 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3
五矿(北京)稀土研究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51%) 、五矿东林照明(江西)有限公司( 57%) 、以及五矿(北京)稀土 研究院有限公司(80%)等国内知名稀土企业。其主营的稀土产品,已形成 了集稀土开采、冶炼分离和下游深加工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截止到 2012 年 6 月 30 日,五矿稀土有限公司总资产规模 27.9 亿元、净资产规模 27.6 亿元。 2、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铝股份” ) ,股票代码:000831, 股票简称:*ST 关铝。 关铝股份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山西省运城地区解州铝厂(现已 更名为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山西经贸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山西省运城市制版厂(现已更名为山西运城制版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山西省临猗化工总厂五家共同发起、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1998 年 6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上网定价 方式发行社会公众股 7,500 万股,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 215,000,000 元。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颁发注册号为 1400001006359-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住所:山西省运城市解州镇新建路 36 号。法定 代表人:焦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公司字(2000)第 86 号文)核准于 2000 年 8 月向全体股东配售 2,700 万股普通股,配股后总股本变更为人民 币 242,000,000 元。 2001 年 4 月 18 日,关铝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每 10 股转增 3 股,用未分配利润每 10 股送 2 股,共计增加 12,100 万股, 增资后股本总数为人民币 363,000,000 元。 2008 年 5 月 6 日, 关铝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7 年度分红派息及资 本公积转增资本的方案,每 10 股送 5 股、资本公积转增 3 股,派发现金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产评估报告书
五矿稀土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股东拟以其持有的 五矿(北京)稀土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认购 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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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北京)稀土研究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1. 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搜集到的资料,评 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企业申报并经其 盖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 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3. 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 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4.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 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 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 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 告的要求。 5.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 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 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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