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后的经济补偿金
深圳劳务合同期满补偿标准
深圳作为我国的经济特区,劳务市场活跃,劳务合同期满补偿问题一直是劳动者关注的焦点。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文将对深圳劳务合同期满补偿标准进行详细解读。
一、补偿范围深圳劳务合同期满补偿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2.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同意;3.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
二、补偿标准1.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特殊情况1. 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伤残等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补偿金计算方法1. 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月工资)+(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支付经济补偿金)2. 月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五、维权途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如遇到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途径维权:1.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2.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3.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深圳劳务合同期满补偿标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如遇到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要及时采取维权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说明书
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说明书公司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说明书尊敬的员工:感谢您一直以来在公司做出的贡献。
为了确保公司与员工的权益,我们特此向您介绍公司对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政策及相关规定,请您仔细阅读并了解。
一、离职经济补偿金1. 劳动合同期满:在劳动合同期满时,根据员工的工龄和工资基数,计算离职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2. 解除劳动合同:若不满足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下,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工资、地区等因素计算离职经济补偿金,并在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支付。
3. 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员工进行离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二、赔偿金1. 公司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导致员工受到经济损失时,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员工遭受公司侵害合法权益的行为,经过依法申诉和仲裁,并且胜诉后,公司将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三、额外补偿金1. 公司因业务调整等原因进行重组、裁员,导致员工离职时,将给予额外补偿金。
2. 员工因工伤或职业病,在离职时给予额外的补偿和赔偿。
四、结算方式1. 直接银行转账:员工提供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后,公司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和额外补偿金。
2. 现金支付: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能会向员工直接支付现金。
丁、其它注意事项1.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请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联系。
2. 为确保数据安全和保密,员工提供的个人信息只用于离职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和支付,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感谢您对公司的支持与理解!公司。
辞退劳务工人补偿标准
辞退劳务工人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时,需要给予劳务工人相应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规定,辞退劳务工人的补偿标准如下:
1. 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因劳务用工岗位调整而导致被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因企业经济、技术等原因裁减劳务用工人员的,应当支付裁员补偿金。
具体标准如下:
(1)工龄不满1年的,支付1个月的工资;
(2)工龄满1年但不满2年的,支付2个月工资;
(3)工龄满2年但不满10年的,支付每满1年工龄的1个月工资;
(4)工龄满10年的,支付10个月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15日内,足额支付劳务工人的经济补偿。
未及时支付的,应当按照未支付金额的3倍支付延期赔偿金。
同时,公
司还需要为劳务工人签发工资证明和社会保险手续等相关证明文件。
2024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二篇)
2024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是否换言之,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提出的续签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均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要求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续签,那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是否仍要按这个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充金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如何(3)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般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的这一规定是否与《劳动合同法》上述的规定有冲突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执时,应按以上哪部法律执行2024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二)一、背景介绍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中的一方解除合同时,对于另一方支付的一定金额作为补偿。
它是维护雇员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手段之一。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各国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完善和调整补偿金的相关政策。
本文将对2024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进行详细探讨。
二、目前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政策在目前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政策中,各国和地区存在较大的差异。
下面以中国和美国两个国家为例,简要介绍目前的补偿金政策。
1.中国:中国是一个劳动者保护较为完善的国家,对于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有明确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如果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劳动者连续工作不满十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两倍;连续工作满二十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三倍。
2.美国:美国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政策相对比较灵活,没有统一的标准,而是根据企业规模、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等因素来决定。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三篇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三篇利用条件的差异,相互补充以提高整体效益的措施称为补偿。
补偿的根本意思有弥补缺陷,抵消损失,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3篇, 供大家参考选择。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3篇第1篇: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20xx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状况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须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是否换言之,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提出的续签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均须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要求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续签,那这种状况用人单位是否仍要按这个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充金?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如何?(3)依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般须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一般不须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的这一规定是否与《劳动合同法》上述的规定有冲突?假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吵时,应按以上哪部法律执行?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开心。
第2篇: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合同编号:__________解除劳动合同范本经济补偿金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状况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须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是否换言之,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提出的续签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均须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要求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续签,那这种状况用人单位是否仍要按这个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充金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如何(3)依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般须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一般不须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个案例带您了解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
三个案例带您了解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案例一:个体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个体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 根据个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工龄,确定基本工资倍数。
一般情况下,每工龄1年,基本工资倍数增加1倍。
例如,工龄为3年,则基本工资倍数为3倍。
2. 确定个体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
根据个体劳动者在最近12个月内的工资总额除以12,得到月平均工资。
3. 计算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基本工资倍数×工龄。
例如,某个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工龄为5年,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
根据上述计算方法,经济补偿金=5000元×5倍×5年=125000元。
案例二:企业员工因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 根据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工龄,确定基本工资倍数。
每工龄1年,基本工资倍数增加1倍。
例如,工龄为3年,则基本工资倍数为3倍。
2. 确定员工的月平均工资。
根据员工在最近12个月内的工资总额除以12,得到月平均工资。
3. 计算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基本工资倍数×工龄。
例如,某企业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工龄为5年,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
根据上述计算方法,经济补偿金=6000元×5倍×5年=150000元。
案例三:农民工因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 确定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
根据农民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工作月数,得到月平均工资。
2. 计算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工作月数×0.5。
劳动合同法之补偿金的解释(通用5篇)
劳动合同法之补偿金的解释(通用5篇)劳动合同法之补偿金的解释篇一劳动合同法之补偿金的解释1. 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七种情形:《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的七种情形如下: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设为首页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七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标准
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标准
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标准是指在合同期满后,双方当事人中的
一方选择不再续签合同,而另一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应得到合理的
补偿。
在制定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标准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前通知期限,合同到期不续签的一方应提前通知对方一定
的期限,以便对方有足够的时间做出调整和安排。
2. 终止补偿金额,根据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具体情况,可以约定
一定的终止补偿金额,以弥补对方因合同终止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3. 未来合作安排,双方可以就合同到期不续签后的未来合作安
排进行协商,如转让客户资源、交接工作等,以减少因合同终止而
带来的不便和损失。
4. 法律责任,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下,双方应明确各自的
法律责任和义务,以避免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和诉讼。
在撰写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
和合法权益,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建议在起草合同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合同条款的严谨和完整。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补偿金额,也可以由劳动者提出计算方法,
由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原则是:
①解除劳动关系时规定的期满薪酬:补偿金 =解除期内预计应付的月工资折算成年工资,x累计工作年限,结果最高不得超过工作年限的3倍年薪;
②解除劳动关系非期满时:补偿金=(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间/预计工作期限)x
(期满薪酬-实际收取薪酬),结果最高不得超过期满薪酬的3倍;
③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双方未就福利待遇达成一致的:补偿金=期满薪酬的3倍;
④由用人单位一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劳动者应当获得的期满薪酬的1.5
倍或者6个月期满薪酬,最高为12个月期满薪酬的1.5倍;
⑤由劳动者一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再交纳补偿金。
以上就是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强调的是,根据《劳动法》规定,劳
动者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原则是:对期满时解除劳动关系,有规定的期满薪酬,补偿金等于
期满薪酬乘以累计工作年限,结果最高不超过工作年限的3倍年薪;非期满时,补偿金等
于实际收取薪酬与期满薪酬的差额乘以工作年限的比例,最高不超过期满薪酬的3倍;对
用人单位一方非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最高为12个月期满薪酬的1.5倍;劳动者一
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再交纳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该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该怎么算这是一篇由网络搜集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该怎么算的文档,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一、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
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国家规定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
二、计算经济补偿金有什么标准?1、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
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
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
如劳动者甲自2008年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12年。
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的工作年限应从2008年算起,共四年。
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间隔了一段时间,也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
总之,本条“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连续计算。
当然,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用人单位利用短期劳动长期用工的现象将会减少,这主要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措施,一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也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一、经济补偿金概述(一)经济补偿金的概念与特征所谓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合同因法定事由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
在外国有很多国家都有类似规定,有的国家将经济补偿金称作遣散费,有的叫作离职费。
经济补偿金具有以下特征:1、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性。
经济补偿金只能由法律作出规定,不容当事人进行约定。
法定性包括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条件、范围以及适用标准,都由法律明确予以规定,当事人不能以约定随意更改。
2、经济补偿金的单方性。
经济补偿金始终是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具有补偿性。
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只须满足法定条件即可,而无须支付任何对价。
3、经济补偿金的强制性。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具有强制性,是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
(二)经济补偿金的类型广义上说,经济补偿金有合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与非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之分。
非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指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下文仅在合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这一语境下,将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做一个系统的详细的总结与分析。
1、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前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就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应当注意的是,此种经济补偿金适用前提必须是由用人单位一方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则不能获得此项经济补偿金。
实践中,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意向书;反之,用人单位应当要求劳动者递交辞呈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意向书,以防发生纠纷后的举证不利情形。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导致劳动者行使单方即时解除权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今。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经济补偿.doc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如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意跟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不存在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按半年算,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支付一个月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之前,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从2019年1月1日起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按半年算,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支付一个月工资。
如劳动者于2019年入职,劳动合同每年签一次。
2019年10月,公司又与劳动者签订了一年(或两年)期限的合同,现在合同到期了,公司决定不再续签。
《劳动合同法》2019年1月1日才开始实施的,规定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的,单位也得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用人单位仅应向劳动者支付2019年1月1日以后的经济补偿金。
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申请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申请-范文模板及概述示例1: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申请是指劳动者向劳动合同解除方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申请。
经济补偿金是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根据法律规定获得的一定数额的补偿金。
劳动者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常见于以下几种情形:1. 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法》规定,若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工资的一个月支付,期满一年以上的,按照劳动者工资的一个月支付加上每满一年工资的一个月的支付。
2. 解除劳动合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些特殊情况包括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受到严重威胁,雇主存在违法行为等。
劳动者在这些情况下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时,需提供证据证明解除的合法性。
3. 解雇:劳动者被雇主解雇时,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解雇劳动者,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在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时,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和工时记录、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等。
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诉。
在处理此类申请时,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会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和裁决,判断雇主是否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如果劳动者的申请被支持,雇主将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总之,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在申请过程中应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材料,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诉。
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将根据法律法规判断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合理性。
这样,劳动者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示例2: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申请引言: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不可避免的一个环节。
当劳动关系终止时,雇主通常需要向被解雇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新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新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新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新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一、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有6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以下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之后,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以下四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大规模裁员(需要裁员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务合同补偿金标准
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1. 按工作年限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按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1.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2.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劳动者离职: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离职,且用人单位无过错,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标准1.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如下:(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2. 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如下:(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续订劳动合同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劳动者离职: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离职,且用人单位无过错,经济补偿金标准如下:(1)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特殊情况下的经济补偿金1.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违法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务合同补偿金
一、补偿金的适用范围1. 劳动合同解除:包括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终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者退休、死亡、用人单位破产等。
二、补偿金的计算标准1.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数额的2倍,适用于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补偿金的支付条件1.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2.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符合法律规定。
3.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补偿金。
四、补偿金的支付时间1.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劳动者退休、死亡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应当自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补偿金的支付方式1. 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
2.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以实物、股权等形式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特殊情况下的补偿金1. 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给劳动者11个月的双倍工资。
2.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当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总之,劳务合同补偿金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补偿金,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在遇到补偿金问题时,可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也要注意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维权意识。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雇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给雇员。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计算和支付依据,是关系到雇员的合法权益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详细介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计算及其依据。
一、工资标准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分为两种情况:1. 劳动合同期满解除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当劳动合同期满解除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一个月工资的二十二天工资为基数,每工作一年,多支付一个月工资。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 ÷ 22)×实际工作天数。
其中,“一个月工资”是指该雇员最后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月平均工资。
2. 非劳动合同期满解除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当劳动合同在非期满情况下解除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一个月工资的三十天工资为基数,每工作一年,多支付两个月工资。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 ÷ 30)×实际工作天数。
需要注意的是,在以上两种情况中,工资标准计算所得到的经济补偿金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二倍。
二、工资标准计算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工资标准计算的依据有以下几个方面:1. 最后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月平均工资所谓最后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前的12个月内,雇员获得的工资总额除以12得到的平均值。
这个月平均工资将作为计算经济补偿金的依据。
2. 实际工作天数实际工作天数是指解除劳动合同时,雇员实际工作的天数。
这是计算经济补偿金中的一个重要参数,决定了最终的补偿金额。
3.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各地都设定了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二倍。
所以,根据该规定,无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何,经济补偿金肯定是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两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动合同期满后的经济补偿金发布日期:2011-10-18 作者:刘智慧律师劳动合同的初签,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结果。
劳动合同的续签同样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致意见。
如果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一拍两散了,有没有什么分手费呢?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制度。
与商业合同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在法律地位方面虽然是平等的,但在经济地位方面是有强弱差异的。
因此,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对劳动者给予经济方面的一定补偿或资助还是有必要的。
这一法律规定在各类企业中全面推行是第一次,但在过去的企业用工制度历史中也是有着渊源的。
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80号)中有“生活补助费”的相关规定:“《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以下简称《规定》)废止后,。
,地方没有规定的,以《规定》废止时间为准,对在《规定》废止前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计发劳动者至《规定》废止前工作年限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对在《规定》废止后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不支付生活补助费。
”这一规定,仅适用于2001年10月以前就业的国有企业员工。
也就是说2001年10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初签合同的劳动者并无权利取得生活补助费或经济补偿金。
合同期满未续约的,企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一义务是法定义务,是合同约定之外的法定义务。
实施之初,有部分企业有诸多不解。
而从劳动者的利益保护角度而言,这一法律规定也有其现实的必要性。
其一,未续约的劳动者中有相当比例的人即面临失业之窘境,维系其本人及家庭的生活需要有一定的经济支持;其二,中国传统历史中的流亡、破败之富贵之家亦有散发资财予以佣工的道德习惯,而或兴或衰的企业可以不费一文地将劳动者扫地出门的现代伦理缺乏广泛的民众基础;其三,现实的失业保险制度下的劳动者保障水平很低。
无论劳动者与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高低,无论失业保险基金是否富余,立法及实践中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严格地限定在最低工资标准之下,按目前的支付水平,仅为每月几百元而已。
法律就是法律。
依法生效的法律必须得到遵守。
关于合同期满未续约的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分述如下:适用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而未续约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适用于以下情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除外)。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补充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起算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起算时间为2008年1月1日。
支付标准(年限折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支付标准(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受限即:年限折算不超过十二个月,工资标准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三倍。
对于企业来说,该项经济补偿金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是合法用工情况下的用工成本。
在未来的立法可以考虑:支持企业将该项经济补偿金按年预提相应的准备金,并给予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方面的减免。
从而适当地降低企业的负担,增加企业用工的积极性。
劳动法律的合同正常到期企业是否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可以看出,合同正常到期,满足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条件,用人单位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地说,首先劳动合同终止后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特殊情况。
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续订合同,并且续订合同的条件是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况不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为是劳动者本人不愿意续订合同。
除上述特殊情形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外,其他的情况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1)用人单位用意续订合同,但是续订的合同条件比原来的条件差,或是更不利劳动者,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不同意订立合同,劳动者同意订立的;(3)双方都不同意订立合同的。
这三种情况中,用人单位主观上并没有续订合同之意,最终造成劳动者不能续订劳动合同,因此应给予经济补偿金。
所以,只要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时用人单位并没有主观意愿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就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近有网友咨询到在07年11月28日与公司签订了两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到2009年11月27日到期,公司通知不续签,公司只承认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的这一做法是错误的。
依据劳动部309号文件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可以不给经济补偿金,但没有硬性规定不给,同时在劳动部劳部社发[2005]12号文件的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该规定正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一致的,因此公司只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是错误的,应当从员工进公司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经济补偿金到合同终止时为止,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计算基数应当是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你与单位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未签订劳动合同,你主动辞职,不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是若单位存在未给你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你仍然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建议你要求支付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即2010年2月至今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应该给付吗?时间:2012-03-31 17:29 来源:找法网我要评论(0)大家都在问(32,978人参与)【找法网劳动合同补偿】案例介绍:李某于2007年8月20日与单位签订了一份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日为2008年8月25日。
2008年7月8日,单位发给李某一份征求意见单,意见单写明:“您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将于2008年8月25日期满,今特提前1.5个月征求您意见。
现单位不降低原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期满后续订劳动合同为三年。
请您慎重考虑,期满后需要续签合同还是不再需要续签合同,将个人意见记录在个人意见栏内并签名,不认可上述条件或逾期不交此单的视作本人拒签劳动合同,2008年8月25日期满后,人事科将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李某收到此“征求意见单”后,在2008年7月20日前按时递交了征求意见单,并签注“同意续签合同一年”。
2008年8月25日单位以李某不愿续订合同为由,终止了李某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事后李某向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认为单位因协商不一致终止劳动合同,请求单位支付李某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单位认为,单位愿意与李某续订劳动合同,而且希望与其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单位并没有降低原合同条件。
李某认为,本人同意续签合同,但只愿意再续签一年。
关于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问题,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员工并不一定要服从单位提出的期限,而应由单位服从员工的意见。
仲裁庭经审理认为,单位与李某原合同为一年期,现为遵循《劳动合同法》提倡双方建立长期劳动关系的精神,将劳动合同期限提高到三年,应当视为单位提高了劳动合同条件;在此情况下,李某应当服从单位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单位也无需再与李某协商。
单位与李某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法律规定,无需向李某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律师评析]劳动合同法规定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形,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个:一、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属于劳动条件?二、延长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属于提高劳动条件?劳动条件字面解释为“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必需的物质设备条件,如有一定空间和阳光的厂房、通风和除尘装置、安全和调温设备以及卫生设施等。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似乎将劳动条件等同于劳动合同条件了。
该会认为,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九项必备条款之一,是劳动合同的一项主要内容,既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外在表现形式,又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发挥整体功能和显示生命力的重要内部条件。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双方普遍关心的一个基本问题,应当属于劳动合同的条件之一。
同时,仲裁委员会也认为,遵循《劳动合同法》提倡双方建立长期劳动关系的精神,将劳动合同期限提高到三年,应当视为公司提高了劳动合同条件。
用人单位提高了劳动条件,劳动者拒绝续签劳动合同,故裁决劳动者败诉,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如何计算作者:艾小川发布时间:2012-07-13 09:45:21【案情】周某原系某公司职员,从事财务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自2007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止。
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合同。
因经济补偿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周某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裁定某公司依法给予经济补偿金。
【分歧】对于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存在争议,主要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为五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即实际工作的年限为经济补偿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