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预交金管理制度
预交款管理制度
预交款管理制度一、入院处及门诊收费处办理病人住院手续时,凭医生开出的病人住院卡,按顺序填好统i住院号,详细输入(填写)病人姓名、年龄、性别、单位、住址,儿科须填家长姓名等项目。
二、病员入院时,应根据病情轻重立即收取预交款(抢救病人除外),并开出预交款收据。
如有急诊、危重、特殊的无钱住院病人,应先抢救、先治疗,再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三、病人住院原则上收取现金,支票、或刷卡。
特殊情况应有相关负责人签字。
职工担保须在担保限额内,并履行相关手续。
四、公安、高管所、交警队负责的车祸伤病人或无主、特困病人,必须有科主任或院领导的签条才能记账,并严格按签条中规定的记账日期记账,超出规定记账日期则必须向病人收取现金,并随时向科室负责人反映医疗欠费情况。
五、外地定点医院合同单位的病人,若无需交预交款,应由医保科负责人签字。
六、住院结算处与各临床科室加强联系,及时把收支情况与有关科室联系通气,以便掌握预交款使用情况,望各临床科室密切配合,共同催收欠费,尽可能杜绝欠费的发生。
七、财务科每日根据入出院预交款报表(住院现金日报表)对预交款收据进行联号审核,如有差错应及时与当事人联系处理,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
八、在办理出院时,病员通常有丢失、被盗、放在衣服袋里被洗等现象,在未使用电脑前出现这种情况时,病员须到财务科查交费记账联,财务科出据证明方可办理出院结算;使用电脑后,由于电脑与财务科存杳的记账联完全一致,财务科出据证明亳无意义,但要求收费结算员分情况进行处理:(I)若有车祸伤病员预交款收据不符,则由病员(或家属)与车方(车方在外地者,需交警出具相关证明)双方到场并进行签字确认方可办理出院结算。
(2)打架斗殴病员预交款收据不符,则打架双方到场并进行签字确认方可办理出院结算。
(3)一般普通病员若出现预交款收据与系统数据不符时,则要求说明原因,并在发票上进行签字确认方可办理出院结算。
病人预交金管理制度
病人预交金管理制度镇安县医院网站 2011-5-2 15:53:24 16人点击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医院财务制度》第四十三条“医院实行住院预交金制度。
预交金额度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的需要确定”的规定。
为了保证正常医疗资金的需要,制订病人预交金管理制度如下:1、住院结算处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正确处理好治疗和收费的关系。
2、计算机设置病人医疗费用支出与预交金相抵后帐面留存限额200元标准。
3、对抢救病人和危重病人住院,坚持先收住院抢救治疗的原则,但总值班必须签字,随后及时催促补交预交金。
4、平诊入院病人,受费人员应从严掌握额度,按标准收取预交金。
5、已住院的病人,由于住院时间和病情变化,形成预交金不足部分住院结算处要和有关科室取得联系,通知病人及其家属,及时补交预交金,以保证病人的治疗和医院资金周转,防止造成医疗欠费。
6、住院结算处和急诊收费处收到病人预交金时,要给病人出据预交金收据,并给病人说清注意保管,出院结算时交回,如交来的是转帐支票和汇票,应进行登记,与财务科会计联系核对,再开给病人预交金收据,防止差错,提高收费工作质量。
7、病人出院结算时,必须交回预交金收据。
因丢失或损坏时,必须开据单位证明或医院职工担保,方可结算,以免造成经济纠纷。
[来源:镇安县医院]如何管理医保病人的“住院预交金”南京市医保规定,医保病人出院结算时,需交纳住院费用中按规定应由个人支付部分的费用。
医保病人“住院预交金”不足,极易造成病人出院欠费,给医院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临床科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应加强医保病人“住院预交金”的管理。
①.医保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应交纳“住院预交金”。
预交金额为同病种全费病人“住院预交金”的60%。
②.经治医师应掌握医保病人“住院预交金”使用情况,重视住院收费处《住院预交金补交款通知》。
当病人住院费超过“住院预交金”,差额达40%时(如病人住院预交6000元,实际住院费用为10000元时),请及时通知病人或家属到住院收费处增交费用。
门诊预交金管理制度
门诊预交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门诊预交金管理,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院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门诊就诊患者的预交金管理。
三、预交金的性质和用途1. 预交金是患者在门诊就诊前缴纳的费用,用于支付就诊费用中患者个人应承担部分的费用和自费项目的费用。
2. 预交金不得用于支付医保统筹部分、医院自费项目以外的费用。
3. 预交金可以根据患者就诊的情况进行部分退还或抵扣。
四、预交金的缴纳方式1. 患者可以选择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缴纳预交金。
2. 医院应当在预交金收据上注明患者的姓名、就诊号、缴纳金额等信息,并及时入账。
3. 特殊情况下,患者可委托家属或朋友代为缴纳预交金,但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缴人的有效证件。
五、预交金的管理1. 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预交金管理制度,规范预交金的收取、存储、使用和清算程序。
2. 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的预交金管理部门或负责人,统一负责预交金的管理工作。
3. 医院应当定期对预交金进行核对和清算,确保预交金的安全和准确性。
六、预交金的使用1. 患者在门诊就诊时,可使用预交金支付个人应承担部分费用。
2. 患者需要进行自费项目时,可使用预交金支付。
3. 医院不得将预交金用于非法用途或挪用预交金。
七、退款和抵扣1. 患者可以根据就诊情况申请部分或全部预交金的退还。
2. 患者可以选择将预交金抵扣到下次就诊的费用中。
3. 医院应当及时办理患者的退款或抵扣手续,确保患者权益。
八、监督和检查1. 医院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对预交金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患者有权监督医院的预交金管理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3. 对于违反预交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医院应当及时处理,并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由医院专门机构讨论通过,经院领导审批后生效。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负责人。
以上为门诊预交金管理制度内容,希望各位患者和医务人员都能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医院住院预交金 规章制度
医院住院预交金规章制度为了规范医院住院预交金的收取和管理,保障患者权益,医院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一、预交金的定义与作用1. 预交金是指患者在住院治疗前需缴纳的一定金额,用于支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押金等费用。
2. 预交金具有预付费用、保障权益、锁定费用等作用,能够确保患者在住院期间享受到规范、及时的医疗服务。
3. 患者缴纳预交金后,医院将开具预交金收据,并在患者出院结算时,将预交金抵扣后的余额退还给患者。
二、预交金的收取标准1. 预交金的收取标准由医院根据患者的病种、治疗方案等因素确定,具体收取标准应当在医院公示,并向患者明示。
2. 不同的病种可能需要不同额度的预交金,患者在住院前应向财务部门咨询并缴纳相应的预交金。
3. 预交金的收取应当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确保患者在缴纳预交金后能够享有相应的医疗服务。
三、预交金的使用范围与管理1. 预交金仅限于支付医院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押金等相关费用,患者不得将预交金用于其他用途。
2.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预交金管理制度,确保预交金的安全、准确、透明管理,对预交金的收入、支出等情况进行登记和核对。
3. 患者在出院结算时,医院应当明确告知患者预交金的使用情况,将预交金抵扣后的余额及时退还给患者。
四、预交金退费规定1. 患者在出院结算后,如预交金有剩余,医院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预交金退还给患者。
2. 预交金退费应当遵循实名退费的原则,患者需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以确保资金安全。
3. 发生预交金退费争议时,医院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确保患者权益不受损害。
五、预交金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 医院应当定期对预交金的收取、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确保预交金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2. 患者对预交金管理有任何疑问或投诉,可向医院财务部门、医务部门或医疗服务监督部门反映,医院应当及时处理并回复。
3.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医院预交金管理的监督与检查,对违规收取、使用预交金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病人预交金管理制度
病人预交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病人预交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保障医院与病人的权益,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科室、部门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医院病人预交金是指病人在入院前或就诊期间,依照医院规定的标准提前交纳的费用,用于医疗服务的支出和结算。
第四条病人预交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应遵从公平、合理、透亮和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流程与责任分工第五条病人预交金的收取1.病人预交金的收取应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确保收取过程中的合法、准确和安全性。
2.财务部门应设立特地的收款窗口,为病人供应便利的预交金收取服务。
3.病人预交金收取一般分为现金收款和电子支出两种方式,财务部门应供应相应的收款工具和支出平台。
第六条病人预交金的管理1.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病人预交金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确保预交金的安全存放和有效管理。
2.财务部门应对每笔病人预交金收款进行登记、核对,并开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3.病人预交金应单独存放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并建立专用账户,确保资金安全。
第七条病人预交金的使用1.病人预交金仅限于用于医疗服务的支出和结算,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在患者住院期间,医院应依据病人的实际医疗费用,从预交金中扣除相应金额进行结算。
3.医院应及时向病人供应预交金余额查询和退费服务。
第八条病人预交金的退费1.病人住院期满或退院时,医院应依据病人的实际医疗费用,及时办理预交金的退费手续。
2.预交金的退费应依照医院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退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若病人有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医院有权先行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还预交金。
第三章监督与惩罚第九条监督机制1.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定期对病人预交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
2.监察部门应定期对财务部门进行监督和引导,确保病人预交金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十条违规惩罚1.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包含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
医院预交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预交款管理,确保医院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化,提高患者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预交款业务,包括门诊、住院、检查、治疗、药品等预交款。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确保预交款的安全、准确、及时。
第二章预交款收缴第四条医院预交款收缴部门为财务科,负责预交款的收缴、核对、登记、汇总等工作。
第五条预交款收缴时,应使用统一的收据,确保收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收缴预交款时,应详细记录患者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预交款金额、收缴时间等。
第七条收缴预交款时,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规操作。
第八条预交款收缴后,应及时将预交款存入医院指定的银行账户,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章预交款核对与登记第九条财务科应定期对预交款进行核对,确保预交款金额与实际收缴金额一致。
第十条预交款核对时,应仔细核对患者信息、预交款金额、收缴时间等,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第十一条预交款登记应详细、准确,包括患者姓名、就诊科室、预交款金额、收缴时间、核对时间等。
第十二条财务科应定期对预交款登记情况进行汇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预交款使用与退费第十三条预交款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患者就诊项目进行,不得挪用、截留。
第十四条预交款使用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患者权益。
第十五条患者因故需要退款的,财务科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费手续。
第十六条退费时,应核实患者身份,确保退费金额准确无误。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医院设立预交款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预交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监督小组定期对预交款收缴、核对、使用、退费等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九条对预交款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住院预交金管理制度范文
住院预交金管理制度范文住院预交金管理制度一、概述住院预交金是指患者在入院前,根据医院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治疗方案,提前缴纳的一定金额的费用,用于支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住院预交金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预交金的缴纳和使用,确保患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医院的经营财务得到合理管理。
二、预交金的缴纳和退还1. 预交金的缴纳(1)患者预交金的计算和收取应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计算依据包括治疗方案、费用明细和收费标准等。
(2)患者在入院前需要将所需的预交金缴纳至医院指定的收费窗口,缴费时必须持有有效的诊疗卡和身份证明。
(3)住院预交金可以通过现金、银行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缴纳,医院应提供多种缴费方式以便患者自主选择。
2. 预交金的使用(1)预交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和其他与治疗有关的费用,包括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住院费等。
(2)患者在住院期间,可以随时向医院财务部门查询预交金余额和详细使用情况。
(3)预交金不可以用于其他非医疗相关费用的支付,例如购买日常用品、支付餐费、洗衣费等。
3. 预交金的退还(1)患者在出院时,可向医院财务部门办理预交金的退还手续。
(2)预交金的退还应按照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算,超过实际费用的部分将全额退还给患者。
(3)患者在退院时若有预交金未使用完毕,可选择将剩余款项用于下次诊疗或退还至本人银行账户。
三、预交金的管理和监督1. 预交金管理(1)医院财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预交金管理账户,将预交金及时存入该账户,并按照实际需要提供给临床科室使用。
(2)医院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预交金进行核算和结算,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医院应设立监督机构,对预交金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预交金监督(1)患者有权要求医院提供自己的预交金使用明细和余额查询,医院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2)患者对于预交金的缴纳和使用有异议的,可以向医院财务部门提出申诉,医院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告知申诉结果。
医院患者预交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患者预交金管理,确保医疗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患者预交金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患者预交金是指患者为支付医疗服务费用而预先缴纳的资金,包括住院押金、门诊预交金等。
第二章预交金管理原则第四条预交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原则:确保患者预交金的安全,防止资金流失和挪用。
2. 合理原则:预交金收取标准应合理,符合患者实际情况。
3. 公开原则:预交金收取和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患者监督。
4. 及时原则:及时办理预交金收取、使用和退还手续。
第三章预交金收取第五条患者预交金收取应遵循以下程序:1. 患者或家属在办理入院、就诊手续时,根据医生开具的治疗方案和费用预估,向医院缴纳预交金。
2. 医院财务部门开具预交金收据,并妥善保管。
3. 收据应注明患者姓名、住院号、预交金金额、收取时间等信息。
第四章预交金使用第六条患者预交金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患者预交金主要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包括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等。
2. 医院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应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3. 患者预交金不足时,医院应告知患者及时补交。
4. 患者预交金有结余的,可根据患者意愿办理退还手续。
第五章预交金退还第七条患者预交金退还应遵循以下规定:1. 患者出院结算后,如有预交金结余,应及时退还患者。
2. 患者预交金退还时,应核实患者身份,并开具退款收据。
3. 患者预交金退还应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八条医院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预交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预交金安全、合理使用。
第九条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预交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制度,挪用、侵占患者预交金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医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病人预交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病人预交金的管理,确保医院财务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病人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预交金定义预交金是指病人入院前,按照医院规定,预先缴纳的用于支付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款项。
三、预交金缴纳1. 病人入院时,应按照医院规定缴纳预交金。
2. 医保病人(含清江浦区、开发区)、居民统筹病人、各县区医保病人,入院时医院按照比例收取预交金,出院时预交金多退少补进行结算。
3. 自费病人入院时,按照1:1比例缴纳预交金,出院时根据医药费用多少进行结算。
4. 患者近亲属或委托其他人办理入院手续的,需提供患者及代办人员的身份证,按上述程序办理入院手续。
四、预交金收据管理1. 医院应向病人出具住院预交金收据,收据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一份作为医院收入凭证备查。
2. 病人丢失住院预交金收据的,可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代替介绍信,按照医院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 病人本人办理出院结算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由病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不能提供住院预交金收据的原因,注明日期并签名。
4. 出院病人为未成年人的,其父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办理出院手续,在复印件上注明原因和与患者关系并签字。
五、预交金退还1. 病人出院后,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多退少补预交金。
2. 医院应按照规定,及时办理预交金退还手续。
3. 医院预交金余额可以退回,退还时需持社保卡、本人身份证或充值凭条到相应医院门诊收费窗口办理。
六、预交金安全管理1. 医院应建立健全预交金管理制度,加强预交金的安全管理。
2. 医院应确保预交金账户的资金安全,防止预交金被挪用或侵占。
3. 医院应定期对预交金进行审计,确保预交金管理的合规性。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财务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住院预交金管理制度
住院预交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住院预交金管理工作,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住院患者的预交金管理。
三、预交金标准1. 按照医保规定执行;2. 自费患者按照住院天数和疾病情况收取预交金,具体标准由医院财务部门制定并经医院领导批准。
四、收取对象所有住院患者均应按照医保规定或医院制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预交金。
五、缴费时间1. 医保患者在住院当日或提前一日交纳自付部分;2. 自费患者在入院当日一次性交纳住院费用;3. 住院期间如需续交预交金,需在每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内进行。
六、缴费方式1. 现金缴费:患者或家属到收费窗口进行现金缴费;2. 转账缴费:患者或家属可通过医院提供的银行账号进行转账或汇款缴费;3. 银行卡缴费:患者或家属可通过银行卡在医院自助缴费机上进行缴费。
七、预交金管理1. 医保患者:医保患者按照医保规定的自付部分进行缴费,由医院财务部门核对后进行录入系统,并在结算时优先扣减;2. 自费患者:自费患者应按照医院制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预交金,由财务部门核对后进行录入系统。
八、预交金使用1. 医保患者:医保患者住院期间的费用将根据医保政策由医保部门进行结算,不足部分由患者或家属在出院结算时补缴;2. 自费患者:自费患者住院期间的费用将从预交金中进行扣减,如果预交金不足,需在出院结算时补缴差额。
九、预交金退费1. 医保患者在出院结算后,如有剩余预交金可以进行退费;2. 自费患者出院结算后,如有剩余预交金可以进行退费。
十、预交金管理监督1. 医院管理部门对预交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2. 医院财务部门对预交金的核对和管理进行审计和检查。
十一、附则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为住院预交金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希朽对医院住院预交金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病人预交金管理制度
病人预交金管理制度病人预交金管理制度镇安县医院网站 -5-2 15:53:24 16人点击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医院财务制度》第四十三条“医院实行住院预交金制度。
预交金额度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的需要确定”的规定。
为了保证正常医疗资金的需要,制订病人预交金管理制度如下:1、住院结算处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正确处理好治疗和收费的关系。
2、计算机设置病人医疗费用支出与预交金相抵后帐面留存限额200元标准。
3、对抢救病人和危重病人住院,坚持先收住院抢救治疗的原则,但总值班必须签字,随后及时催促补交预交金。
4、平诊入院病人,受费人员应从严掌握额度,按标准收取预交金。
5、已住院的病人,由于住院时间和病情变化,形成预交金不足部分住院结算处要和有关科室取得联系,通知病人及其家属,及时补交预交金,以保证病人的治疗和医院资金周转,防止造成医疗欠费。
6、住院结算处和急诊收费处收到病人预交金时,要给病人出据预交金收据,并给病人说清注意保管,出院结算时交回,如交来的是转帐支票和汇票,应进行登记,与财务科会计联系核对,再开给病人预交金收据,防止差错,提高收费工作质量。
7、病人出院结算时,必须交回预交金收据。
因丢失或损坏时,必须开据单位证明或医院职工担保,方可结算,以免造成经济纠纷。
[来源:镇安县医院]如何管理医保病人的“住院预交金”南京市医保规定,医保病人出院结算时,需交纳住院费用中按规定应由个人支付部分的费用。
医保病人“住院预交金”不足,极易造成病人出院欠费,给医院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临床科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应加强医保病人“住院预交金”的管理。
①.医保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应交纳“住院预交金”。
预交金额为同病种全费病人“住院预交金”的60%。
②.经治医师应掌握医保病人“住院预交金”使用情况,重视住院收费处《住院预交金补交款通知》。
当病人住院费超过“住院预交金”,差额达40%时(如病人住院预交6000元,实际住院费用为10000元时),请及时通知病人或家属到住院收费处增交费用。
患者费用预交与退费管理制度
患者费用预交与退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患者费用预交与退费管理工作,确保医院经济效益和患者权益的统一,提高医院运行效率,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预交管理第一条预交方式患者预交患者费用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现金预交:患者可以携带现金在门诊窗口、收费窗口、自助缴费机等指定地方进行预交。
2.银行卡预交:患者可以使用个人银行卡在医院指定的银行卡刷卡终端进行预交。
3.第三方支出预交:患者可以使用微信支出、支出宝等第三方支出平台进行预交。
第二条预交项目和金额确认1.患者在预交费用时,应向医院收费窗口供应有效的病历号、姓名等身份信息,并确认预交费用项目和金额。
2.医院收费人员应核对患者供应的身份信息,并核对预交费用项目和金额的准确性。
3.在核对无误后,医院收费人员应为患者开具相应的预交费用发票,并将预交费用记录到电子系统中。
第三条预交费用存储与管理1.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对预交费用进行特地的存储与管理,确保预交费用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全部预交费用必需及时存入医院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及时登记记录相关信息。
3.医院应定期对预交费用进行核对和盘点,对预交费用进行安全审计。
第三章退费管理第四条退费申请程序1.患者如需进行退费,应到医院财务部门填写退费申请表,并供应有效的病历号、姓名等身份信息。
2.财务部门应核对患者供应的身份信息,并核对退费金额的准确性。
3.在核对无误后,医院财务部门应依照患者的退费申请,办理退费手续。
4.财务部门在办理退费手续后,应将相关退费信息记录到电子系统中,并向患者供应退费凭证。
第五条退费方式1.退费依照患者进行预交费用时所使用的方式进行退还,如现金预交则以现金方式退还,银行卡预交则依照原路退回。
2.假如患者起初是通过第三方支出途径进行预交,退费时应依照患者供应的第三方支出账户进行退还。
第六条退费时间限制1.患者提出退费申请后,医院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费手续。
2.特殊情况下,医院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退费时间,但应告知患者原因,并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住院预交金管理制度模板
住院预交金管理制度模板
一、目的
为确保医院住院服务的顺利进行,保障患者权益,规范住院预交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住院患者及家属。
三、住院预交金定义
住院预交金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为确保医疗费用支付而预先存入指定账户的一定金额。
四、预交金的缴纳
1. 患者或其家属应在住院手续办理时,根据医院规定缴纳相应的预交金。
2. 预交金的金额应根据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及预计住院天数等因素综合确定。
3. 医院财务部门负责收取预交金,并出具正式收据。
五、预交金的使用
1. 预交金专项用于支付患者的住院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治疗费、药品费、检查费等。
2. 医院财务部门应根据患者实际发生的费用,从预交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六、预交金的补缴与退还
1. 若预交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后续治疗费用,医院应及时通知患者或其家属补缴。
2. 患者出院时,医院应根据实际费用结算,将剩余的预交金退还给患者或其家属。
七、预交金的管理
1. 医院应设立专用账户,确保预交金的安全。
2. 预交金的收支情况应详细记录,并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八、监督与检查
1. 医院管理层应定期对预交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九、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符合医院的具体要求和管理规定。
医院预交金管理制度模板
医院预交金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预交金的管理,保障医院财务安全和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财务管理规定》和《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预交金的收取、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活动。
第三条医院预交金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安全、效率的原则,确保预交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预交金管理专门机构,负责预交金的收取、管理、结算等工作。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预交金管理制度,明确预交金的收取标准、使用范围、结算方式等,并向患者公开。
第二章预交金的收取第六条医院应根据医疗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合理确定预交金的收取标准和范围。
第七条医院应在与患者签订医疗服务合同的同时,向患者收取预交金。
第八条医院收取预交金时,应向患者出具正式收费凭证,并明确预交金的收取金额、用途和服务项目。
第九条医院收取预交金后,应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将预交金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
第三章预交金的使用第十条医院应严格按照预交金的用途,合理使用预交金。
第十一条医院在使用预交金时,应按照医疗服务合同的约定,为患者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
第十二条医院在使用预交金时,应确保预交金的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预交金的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预交金管理制度,明确预交金的存储、使用、结算等环节的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医院应定期对预交金进行盘点,确保预交金的金额与财务报表一致。
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预交金的风险控制机制,防范预交金的不当使用和损失。
第五章预交金的结算第十六条医院应在患者出院时,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服务费用,结算预交金。
第十七条医院应在患者出院时,向患者出具预交金结算凭证,明确预交金的结算金额和剩余金额。
第十八条医院应在患者出院后,及时将预交金的结算情况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预交金管理的监督机制,对预交金的收取、使用、结算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
患者预交费用管理和退费制度
患者预交费用管理和退费制度为了规范患者预交费用的管理和退费,确保医院收费工作的合法性和透亮度,保护患者的权益,提高医患关系的和谐性,本医院订立了如下规章制度:第一条:患者预交费用的定义患者预交费用是指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前需要预先支出的费用,包含挂号费、诊疗费、检查费、手术费、药品费等。
预交费用依据医疗服务的类型和项目而定,具体费用标准由医院财务部门订立并向患者公示。
第二条:患者预交费用的管理1.患者预交费用的收取统一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收费窗口设立在医院的收费大厅,并明确标注。
2.医院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预交费用的登记和管理制度,确保患者预交费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财务人员在收取患者预交费用时,应及时填写相应的收费凭证,并向患者供应预交费用的收据。
3.医院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预交费用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预交费用的数额与实际收取金额相符,如发现差别,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记录。
4.医院财务部门应建立预交费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一位患者的预交费用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并保存相关凭证和票据,以备日后查询和核对。
第三条:患者预交费用的使用范围1.患者预交费用仅限于支出与医疗服务相关的费用,包含诊疗费、检查费、手术费、药品费等。
患者预交费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如押金或其他经济交易。
2.患者预交费用不得用于购买高价医疗设备或支出与医疗服务无关的费用,如装修费、差旅费等。
3.患者预交费用在患者接受医疗服务后,如有剩余,应及时退还给患者或用于支出患者后续的医疗费用。
第四条:患者预交费用的退费流程1.患者预交费用的退费申请需由患者本人或其家属提出,需供应有效的退费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料子。
2.退费申请应提交到医院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在接收到申请后应及时核对并办理退费手续。
如有需要,财务部门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保退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3.财务部门在办理退费手续时,应填写退费登记表,注明退费原因、申请人和退费金额,同时将退费申请表、相关证明料子和退费登记表进行归档。
门诊与住院病人预交金管理制度
门诊与住院病人预交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诊与住院病人预交金的管理,保障医院的资金安全,提升病人服务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门诊和住院病人的预交金管理。
第三条门诊与住院病人预交金是指病人在就诊前供应给医院的费用,用于支出医疗费用及相关费用的预缴款项。
第四条门诊与住院病人预交金重要来源于病人个人或单位支出、医保统筹资金、社会补助资金等途径。
第五条管理负责人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并有权暂时停止、恢复及停止本制度的执行。
第二章预交金的收取与退还第六条病人在就诊前应当依据医院规定的标准及流程预交相应金额的预交金。
第七条预交金应当以现金、银行转账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支出方式进行。
第八条预交金的金额由管理负责人依据医院相关政策确定,并及时公布。
病人住院时,预交金应当依据实际医疗费用进行结算,多退少补;若病人确认无连续花费,可选择办理预交金退款手续。
第十条门诊病人预交金在就诊期间用于支出医疗费用及相关费用,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退还。
第十一条病人提出退还预交金时,医院将依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核查,确保退款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对于因过失或其他原因导致预交金发生错误的,医院有权追回或补收预交金。
第三章预交金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医院设立特地的预交金管理人员,负责门诊与住院病人预交金的管理、核算和监督。
第十四条预交金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熟识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保障预交金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预交金管理的内部掌控制度,确保预交金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定期进行预交金的核算,核查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并及时进行调整。
预交金的管理应当遵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有欠妥行为。
第十八条对于预交金的使用、结算和退还,医院应当留有认真的记录,并定期进行复核,确保业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加强对预交金管理的监督,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和矫正管理中的问题。
医院预交款管理制度
医院预交款管理制度
医院预交款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住院入院登记和病人预交款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入院登记处根据医生开具的入院登记表,将病人信息录入计算机,按照登记表上所写预交款数额收取预交款并办理入院手续。
二、病人在住院期间需要补交预交款的,住院收费处根据医生所写补交金额收取预交款,并进行住院预交款登记,打印收据给病人。
三、住院收费处于每日早晨与门诊收费处夜班人员结算晚上办理的入院病人和补交预交款的病人的预交款,并打印预交金报表,将所收预交款上交财务科。
四、如遇病人特殊情况需要退还预交款时,由本人申请写明原因后带上预交款收据到财务科办理退还预交金。
五、病人出院结算时,提供所交预交金收据,住院结算人员核对收据和电脑记录是否相符后办理出院结算手续;若收据遗失的,由当事人写明原因并签字,科室当班人员签字,主任或护士长审核后持出院通知书到住院结算处办理出院手续。
病患预交费管理制度
病患预交费管理制度1. 背景病患预交费是医院与患者之间的金钱交易活动之一、为了保障医院与患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并完善病患预交费管理制度,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订立本规章制度。
2. 定义病患预交费是指患者在就诊前向医院交纳的肯定数额的费用,用于支出就诊期间可能产生的医疗、检查、手术等费用。
3. 预交费方式3.1 患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预交费:—现金支出;—银行转账;—支出宝、微信等电子支出平台。
3.2 预交费金额应依据就诊科室的要求,向患者进行明确告知,确保患者了解需要预交的费用。
3.3 在就诊过程中,如患者预交费不足,医院有权要求患者定时补足费用。
3.4 患者预交的费用,在就诊结束后如有剩余,医院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退款。
4. 预交费管理4.1 医院应设立特地的预交费收费窗口,由工作人员负责收取和管理预交费。
4.2 预交费收费窗口工作人员应接受医院相关培训,熟识预交费收取流程,确保预交费的规范操作和安全管理。
4.3 预交费收费窗口应明示患者预交费的收费标准,并在可见位置公示相关费用信息,确保患者的知情权。
4.4 预交费应开具相应的收费凭证,包含收费清单、收据等,确保收费的透亮和合规。
4.5 预交费的收取应及时登记入账,并建立相应的财务记录,确保财务管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6 医院管理层应定期对预交费进行审计,确保预交费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5. 预交费使用5.1 预交费应依照患者就诊情况进行合理使用,并仅用于支出就诊期间可能产生的医疗、检查、手术等费用。
5.2 医院应建立科学、严格的财务管理体系,保证预交费的使用符合相关的规章制度,防止滥用和挥霍,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5.3 预交费使用过程中如有更改或调整,需经医院管理层批准,并在可见位置及时告知患者。
6. 争议解决6.1 如患者对预交费存在异议,可向医院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供应相关证据。
6.2 医院相关部门应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对于合理的异议进行处理,并予以患者合理解释。
医院预交金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预交金管理,确保医院财务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各部门及全体医务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二、预交金收取第四条医院预交金是指患者为支付医疗服务费用而预先存入医院的资金。
第五条患者就诊时,根据医嘱,需缴纳预交金。
预交金金额由医生根据治疗方案确定。
第六条收费人员应按照收费标准收取预交金,并出具正规收费凭证。
第七条收费凭证应包括患者姓名、就诊科室、预交金金额、收取日期等信息。
三、预交金管理第八条医院设立预交金专户,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
第九条预交金专户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条预交金专户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患者治疗方案执行,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预交金专户资金的使用,需经医院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预交金专户资金的使用,应定期向医院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
四、预交金退还第十三条患者就诊结束后,剩余预交金应退还患者。
第十四条患者要求退还预交金时,应提供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预交金退还时,应按照实际预交金额扣除已使用费用后退还。
第十六条预交金退还,应由收费人员办理,并出具退款凭证。
五、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医院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预交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医院审计部门应定期对预交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进行处理。
六、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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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预交金管理制度镇安县医院网站2011-5-215:53:2416人点击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医院财务制度》第四十三条“医院实行住院预交金制度。
预交金额度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的需要确定”的规定。
为了保证正常医疗资金的需要,制订病人预交金管理制度如下:1、住院结算处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正确处理好治疗和收费的关系。
2、计算机设置病人医疗费用支出与预交金相抵后帐面留存限额200元标准。
3、对抢救病人和危重病人住院,坚持先收住院抢救治疗的原则,但总值班必须签字,随后及时催促补交预交金。
4、平诊入院病人,受费人员应从严掌握额度,按标准收取预交金。
5、已住院的病人,由于住院时间和病情变化,形成预交金不足部分住院结算处要和有关科室取得联系,通知病人及其家属,及时补交预交金,以保证病人的治疗和医院资金周转,防止造成医疗欠费。
6、住院结算处和急诊收费处收到病人预交金时,要给病人出据预交金收据,并给病人说清注意保管,出院结算时交回,如交来的是转帐支票和汇票,应进行登记,与财务科会计联系核对,再开给病人预交金收据,防止差错,提高收费工作质量。
7、病人出院结算时,必须交回预交金收据。
因丢失或损坏时,必须开据单位证明或医院职工担保,方可结算,以免造成经济纠纷。
[来源:镇安县医院]如何管理医保病人的“住院预交金”南京市医保规定,医保病人出院结算时,需交纳住院费用中按规定应由个人支付部分的费用。
医保病人“住院预交金”不足,极易造成病人出院欠费,给医院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临床科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应加强医保病人“住院预交金”的管理。
①.医保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应交纳“住院预交金”。
预交金额为同病种全费病人“住院预交金”的60%。
②.经治医师应掌握医保病人“住院预交金”使用情况,重视住院收费处《住院预交金补交款通知》。
当病人住院费超过“住院预交金”,差额达40%时(如病人住院预交6000元,实际住院费用为10000元时),请及时通知病人或家属到住院收费处增交费用。
③.危重病人、手术病人等因病情需要使用自费或自付比例较高的检查、特殊医用材料和药品时,医师应根据情况及时通知病人补交费用。
如:人工心脏起搏器:2万元以内,医保病人自付40%费用,其余部分按医保规定支付;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均由个人自理。
人工心脏瓣膜:1.2万元以内,医保病人自付40%费用,其余部分按医保规定支付;超过1.2万元以上部分均由个人自理。
人工关节:1.2万元以内,医保病人自付40%,其余部分按医保规定支付;超过1.2万元以上部分均由个人自理。
人工晶体:1000元以内,医保病人自付40%费用,其余部分按医保规定支付;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均由个人自理。
临床医师可通过军卫一号医师工作站,查询P盘《医保诊疗项目库》中诊疗项目收费、医保支付范围及病人自付比例等信息。
近几年接连发生的医院贪污犯罪案件,大都出在医院退费环节上,“退费漏洞”暴露出医院财务管理的软肋。
因此,加强医院的门诊收费、住院结算管理已经迫在眉睫。
本文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提出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杜绝收费等漏洞的具体方法,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医院的财务管理。
一、医院收费、结算等环节中发现的主要问题(1)有些患者出院结清账目后发生了退费情况而且没有任何记载。
(2)编造虚假住院医疗预收金退款书退款。
(3)擅自将住院医疗预收金外存。
(4)多次重复打印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5)拣拾患者丢失的门诊收费收据退费。
(6)已打印的出院欠款病人结算发票丢失而欠款未收回,等等。
二、杜绝门诊收费漏洞的主要方法无论是门诊现金收费还是门诊医疗保险刷卡,都应该遵守门诊收费管理制度。
1.进一步完善门诊收费收据的领用制度门诊收费收据的领用、缴销,实行专人管理,建立明细登记制度,包括空白收据领用日期、收据起止编号、领用人姓名、领用人签字等项目,缴销收据存根联时要登记缴销日期,并由原来的管理人员签字改为由领用收据的收费人员签字。
2.对门诊收据的编号实行计算机控制门诊收费软件数据库中的收费收据编号必须与门诊发票上的编号始终保持一致。
3.加强对门诊收据作废的计算机管理门诊收费收据的作废,在收费软件数据库中应有明确的记载,其中的发票联、记账联必须附于门诊收入日报表后,一同报送财务部门。
4.改进门诊收费退费的控制办法(1)退费单据须经有关领导审批。
一般情况下,记账联先由医生签署退费原因,经门诊部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病人本人签字后,门诊收费部门凭发票联、记账联办理退费。
发票联、记账联不齐者一般不予退款。
如果遇到某种特殊情况,除了需要办理上述手续,并证明该病人没有取药品或没有做检查治疗等之外,还需要经过医院的主要负责人审批。
(2)退费的计算机操作增加审核程序。
①收费员不可以办理本人的退费操作。
②收费员办理退费操作时,需要经过其他收费员审核确认。
与此相适应,门诊收费软件应增加退费审核操作功能,其相应的数据库应增加退费审核员字段,记录有关退费审核等操作情况。
③门诊退费的有关单据,必须附于门诊收入日报表后,报送财务部门。
5.门诊收入日报表必须由计算机软件自动生成当日作废与退费的收据编号、金额、收费员、退费员、审核员等,应在日报表中详细列出清单,既可以用于备查,又可以让收费部门负责人进行复核。
三、杜绝住院记账、结算漏洞的主要方法住院结算管理包括住院病人预交金管理与住院病人费用记账、结算等管理工作。
1.进一步建立健全门诊收费收据的管理制度住院病人结算收据的领用、缴销,实行专人管理,建立明细登记制度,包括空白收据领用日期、收据起止编号、领用人姓名、领用人签字等项目,缴销收据存根联时要登记缴销日期,并由领用收据的住院结算处的工作人员签字。
2.完善对住院结算收据编号的计算机控制住院结算管理软件数据库中的住院结算收据编号必须与住院结算计算机收据上的编号始终保持一致。
3.加强对住院结算收据作废的计算机管理住院结算收据的作废,住院结算管理软件数据库中应有明确的记载,其中的发票联、记账联等必须附于住院收入日报表后,报送财务部门。
4.改进住院结算、退费、退款的管理(1)为了减少医院不应有的损失,在办理住院病人出院结算时,医院应不允许直接减免病人费用。
如果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减免,则应由病人所在病室的核算员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取消该住院病人的某些费用项目记账。
(2)在住院结算管理软件系统中,如果各病室设有科室核算员,则不允许住院结算处的工作人员取消住院病人费用的某项记账。
如果确实需要取消某住院病人的某项费用记账,须先通过该病人所在病室的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审批。
(3)取消住院费用记账的操作需要经过计算机审核处理。
①做好办理取消住院病人某项费用记账的登记工作,在登记栏内应有科主任或护士长审批签字。
②办理取消住院病人费用记账操作的病室核算员,需要经过护士长进行确认操作。
相应地,住院结算管理软件应增加护士长操作用户,增加取消住院病人费用记账审核操作功能,其相应的数据库也应增加审核员字段,记录有关取消住院病人费用记账审核等操作情况。
5.住院收入日报表必须由计算机软件自动生成目前,有些医院虽然使用了住院结算管理系统,但是住院收入日报表仍由手工编制。
我们认为,住院收入日报表如果由计算机软件自动生成,可以避免一些漏洞。
当日作废与取消住院病人费用的项目、金额、病室核算员、审核员等,应在日报表中详细列出清单,既可以用于备查,又可以让有关人员进行审查。
6.程序限制使用功能,禁止出院结账后修改数据患者出院结清账目后,住院结算管理软件应不允许任何人修改该患者住院期间的任何数据,只提供查询功能。
这样可以避免患者出院结清账目后发生退预交金的情况。
7.完善住院结算处退预交金的控制患者住院期间、出院结清账目之前,一般应不予退给预交金,在特殊情况下需要退给部分预交金的,应由患者所在病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病室公章,经住院结算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住院结算处其他工作人员办理退款手续,并经住院结算处的另一名工作人员进行确认操作。
相应地,住院结算软件应增加退款审核操作功能,其相应的数据库应增加退款审核员字段,记录有关退款审核等操作情况。
8.加强出院病人欠款结算收据的管理目前,有些医院虽然使用了住院结算管理系统,但是在确认病人发生欠款时打印该病人住院结算收据。
其实,在病人交清欠款之前,实行不打印该病人住院结算收据的管理办法更好。
只有当病人交清欠款之后,才打印该病人的住院结算收据。
对于发生部分欠款的住院收入,住院结算软件应可按规定时间汇总打印住院收入、预交金、欠款等数据。
这样,并不影响全部住院收入的汇总计算,而且,还大大方便了欠款发票的管理,可以有效防止先打印欠款发票可能造成发票丢失的问题。
四、杜绝门诊收费、住院记账漏洞的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杜绝门诊收费、住院记账、结算中的漏洞,的确很不容易,不过,如果所有医疗服务项目的服务执行部门全部进行费用的“确认”,即每个执行科室均对于每一笔服务项目收入从医院网络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应地进行检查核对,网络中显示已经收费,则提供该医疗项目服务,并在电脑上执行“确认”操作,否则,拒绝提供该医疗项目服务,这样一来,就可以从根本上杜绝门诊收费、住院记账、结算中的漏洞,从而实现医院的收费零损失。
论文发表我们相信,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改进医院的门诊收费、住院结算管理,必将行之有效地、更大程度地防范有关部门、环节的贪污犯罪行为,“退费漏洞”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杜绝,医院的业务收入将会得到进一步完善,医院的财务管理将会得到进一步重视,医院的财务管理水平亦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本文仅供参考,若您需要原创论文定制服务或论文发表服务,请联系本站客服,谢谢客服联系方式二、完善住院收费处内部控制是收入控制的重点建立健全住院收费处内部控制制度是住院收费管理的重点,需要把握好以下环节:(一)严格现金收支管理1.由专人负责现金收支。
从现金的收入、结算退款,到解缴银行均由专人管理,其他人员不得接触现金,这样既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接触现金人员范围,又可明确现金的责任界限,防止多人经手现金,责任不明现象。
集中管理现金是住院收入管理安全有效的方法之一。
2.报表与现金岗位职责分开。
将现金收支与日报表岗位分离,可以起到互相制约作用,有效防止现金舞弊。
3.日清日结。
收款员每天下班前将现金缴存银行,现金缴款单与每日报表逐日报送财务部门审核。
4.定期轮岗制度。
现金与报表岗位必须定期轮流,轮岗时要办理全面交接手续,周转金、票据、印章等一并交接。
(二)规范日常记账行为医疗收费价格应由医院物价部门统一在HIS系统中设定,药品价格则由药剂部门按照政策核定,住院记账人员只能按照HIS系统中的价格执行医嘱、记账,不得增减、更改或套用其他项目收费,做到应收尽收。
许多医院将日常记账收费权限下放到病区,由医护人员执行医嘱时直接记账收费,因此住院记账部门应当对病区收费情况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