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变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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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合伙企业名称):
申请人(合伙企业地址):
尊敬的有关部门:
申请人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你部门申请合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在此提交申请书,请予以受理。

一、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填写】
合伙企业类型:【填写】
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填写】
合伙企业经营地址:【填写】
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填写】
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填写】
合伙企业注册资本:【填写】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填写】
二、变更事项
申请变更事项及原因:【填写】
变更后的合伙企业名称:【填写】
变更后的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填写】
变更后的合伙企业经营地址:【填写】
变更后的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填写】
变更后的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填写】
三、变更备案材料清单
1.合伙企业基本资料:
-合伙企业基本情况表
-合伙协议/章程
-注册登记证书副本
2.变更事项相关文件:
-变更事项说明书
-变更后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有)
3.其他必要的文件:
-地址变更证明文件
-其他相关文件(如有)
四、申请人声明
1.申请人承诺提交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2.申请人保证变更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不存在虚假、误导或故意隐瞒的情况。

3.申请人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引起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合伙企业设立(变更)登记审核表

合伙企业设立(变更)登记审核表
受 理 情 况
受理人及受理日期
受理通知书
文 号
核 定 情 况
企业名称
经营场所
合伙人姓名
及 住 所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
合 伙 人
经营范围
及 方 式
出资额及
出资方式
分支机构
核定人及核定日期
设立(变更)登记决定书文号
执照注册号
执照副照人
签字
日期
日期
电话
归档人及归档日期
执照收缴情况(变更)
合伙企业设立变更登记审核表受理人及受理日期受理通知书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人姓名及住所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经营范围及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分支机构核定人及核定日期设立变更登记决定书文号执照注册号执照副本数领取执照人签字颁发执照人签字日期日期电话归档人及归档日期执照收缴情况变更
注册号:
合伙企业设立(变更)登记审核表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表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表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名称备用名称1备用名称2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或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区生产经营地广州市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设立执行事务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委派代表(仅限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合伙企业类型□普通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出资额(万元)万元其中:实缴万元,认缴万元合伙期限□年□长期合伙人数其中,有限合伙人数(仅限有限合伙填写)从业人数全体合伙人签字:申请日期:□变更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申请日期: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分支机构□增设□注销名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登记日期经营场所1 2 3清算人成员清算人联系电话成员名单合伙协议□初次备案□涉及变更事项备案其他□联络员□财务负责人注销原因□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分支机构注销情况清税情况(国税)□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清税情况(地税)□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申请人声明本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公章清算人签字:年月日附表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附表2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全体合伙人签名: 日期:合伙人名称 或姓名住所证件 类型及号码承担责任方式(无限责任、有限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人责任)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劳务)评估方式 (全体合伙人评估或机构评估)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缴付期限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委托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
说明:
1、申请人是指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

申请人也是领取执照人.
2、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
3、申请变更“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和“执行人姓名及其住所”的,只填退伙或者新入伙人的情况.
4、申请书中“分支机构”栏只填写增加或者减少的分支机构名称。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一、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全体合伙人签字: 申请日期:
二、变更后的合伙人名录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名单
全体合伙人签字:申请日期: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审核表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经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执行合伙企业事
务的合伙人决定[指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合伙企业的变更登记事宜。

执行合伙企业事
务的合伙人签字:受托人签字:
年月日
说明:
1、申请人是指执行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

申请人也是领取执照人。

2、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

3、申请人只填写申请书中登记事项变更的项目,登记事项不变的不填。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全体合伙人签字:申请日期: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审核表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经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决定[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
请办理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变更登记事宜。

执行合伙企业事
务的合伙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年月日。

合伙事务的变更与调整

合伙事务的变更与调整

合伙事务的变更与调整合伙事务的变更与调整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合伙人(以下简称“各方”)就合伙事务的变更与调整达成协议:一、背景1. 各方于(日期)签署了《合伙协议》,并成立了(合伙名称)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共同开展合伙事务。

2. 合伙事务的开展过程中,各方经过充分沟通、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决定进行合伙事务的变更与调整。

二、变更内容经各方协商一致,合伙事务的变更如下:1. 合伙企业名称变更:合伙企业的名称由(原名称)变更为(新名称)。

新名称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变更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2. 合伙期限的延长:原合伙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经各方商定,合伙期限延长(具体延长期限),新的合伙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3. 合伙权益的调整:各方在新的合伙期限内的权益比例调整如下:(列明各方原权益比例及调整后的权益比例)三、权利义务1. 合伙事务的管理:根据新的合伙权益比例,各方在合伙事务中的管理权益依次调整相应比例,并须按照新比例行使权益。

2. 义务履行责任:各方在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应按照《合伙协议》和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四、奖惩措施1. 合伙争议解决:双方同意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因现有协议变更而引起的合伙争议。

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各方将依法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2. 违约责任:如任一方未履行义务,导致其他各方权益受到损害,损害方有权向责任方追究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五、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并在合伙事务的登记注册部门进行相关变更登记后生效。

2. 本协议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各方一致同意终止、到达事先约定的终止日期、合伙事务不可抗力导致终止等。

六、其他约定事项1. 本协议的效力及解释均适用于中国法律,如存在任何争议,应以中国法律予以解决。

2. 本协议一式(数量)份,各方均持(份数)份原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各方签署人:(请各方签署人在此处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意:本协议仅为一般性的合伙事务变更与调整的范本,具体内容应根据各方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合伙企业登记表(含多个表格 一整套)

合伙企业登记表(含多个表格 一整套)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1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信息附表2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全体合伙人签名:日期:全体合伙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委托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年月日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派代表的委托书我单位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现委托代表我单位执行合伙事务。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委托单位印章年月日全体合伙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经全体合伙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全体合伙人委派受托人为全体合伙人所办的合伙企业(名称)的分支机构(名称)负责人。

全体合伙人:受托人:年月日年月日附表7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经全体合伙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全体合伙人指定作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企业名称)的设立登记事宜。

全体合伙人:受托人:年月日年月日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作为合伙企业(名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现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变更(注销)登记事宜。

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签字:受托人:年月日年月日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财务负责人信息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适用合伙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信息”、附表2“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附表3“全体合伙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附表9“联络员信息”、附表10“财务负责人信息”,需要填写委托书的,填写附表4、附表5、附表6、附表7、附表8相应的委托书。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合伙企业变更登记2、办理单位: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3、办理窗口:区自贸区政务中心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窗口、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各市场和质量监管所登记窗口4、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5、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7、窗口电话:自贸区政务中心窗口(028)83680252、弥牟(028)69035100、红阳(028)69035096、城厢(028)69035097、清泉83655653-203、大弯(028)836807138、投诉电话:(028)83678890二、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修订的第2、9、10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7年6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第2、4、11、12、13、14、15、16条);3、《企业登记程序规定》(2004年6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9号令的第2、9、10、12、22条)。

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自贸区政务中心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窗口或各市场和质量监管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承诺时限内(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四、申报材料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表【模板】

变更登记表【模板】
变更 登 记 表
申请单位公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企业名称
十位编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申请变更内容
变更项目
原注册内容
现变更内容
1、
2、
3、
4、
5、
随附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海关审核意见
经办人员审核意Βιβλιοθήκη :(单位名称)递交的证件与正本核对无误,同意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非B类企业变更信息是否反馈企管处:是否
经办关员:
年月日
主管领导审核意见:
年月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企业提交);
()4、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商务部门同意变更的批复;
()5、如增加注册资本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到位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
()6、如企业地址跨区变更提供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注:申请人按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将原件交海关验核。

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表(一)

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表(一)

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表(二)注:1、申请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应按地址参照《北京市六大重点产业功能区四至范围参考目录》确定所在区域并在对应的□中打“√”。

2、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或合伙企业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请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栏内填写。

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如其委派代表变更的,需在“委派代表”栏内填写。

3、“营业期限”仅供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填写。

4、请据实填写联系方式,其中“固定电话”、“企业秘书(联系人)移动电话”、“邮政编码”为必填项。

5、本表未列出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或申请备案事项的,请在空白栏内填写。

6、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涉及投资者变更时填写此页)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注:1、“出资单位”名称填写单位名称。

2、“住所”栏只需填写省、市(县)名。

3、“法定代表人”栏,投资者为合伙企业的,填写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者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填写投资人。

4、“营业执照注册号”栏填写出资企业的注册号,其他法人组织不填。

5、合伙企业应在“备注”栏内填写出资单位承担责任的方式以及是否是新设立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填写其委派代表的姓名。

6、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涉及投资者变更时填写此页)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名录)注: 1、合伙企业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出资的自然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以及是否是执行事务合伙人。

2、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涉及投资者变更时填写此页)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注:1、“认缴情况”填写投资者出资总额的情况,公司制企业应在合计的出资额中填写货币出资的数额,其他企业无需填写货币出资数额。

2、“分期缴付情况”按照章程、合伙协议约定的期次填写,个人独资企业不填分期缴付情况。

3、“出资方式”栏,公司制企业应依据章程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表述方式填写;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依据章程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表述方式填写;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依据章程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劳动积累”的表述方式填写。

合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合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合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申请合伙企业变更登记,请予核准。

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伙企业名称(盖公章):————————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申请日期:年月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一○年制合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提交文件目录说明:1、办理登记的过程中,如变更被委托经办人的需另行提交委托书;2、经营场所为投资人自有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和投资人出具的场地使用声明(原件1份)经营场所为投资人租赁的,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原件1份)和投资人出具的场地使用声明(原件1份);3、合伙人(清算人)为自然人,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合伙人(清算人)是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伙人(清算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伙人(清算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伙人(清算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合伙人属于年龄在20-49周岁的已婚育龄妇女的,需查验现居住地街道办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未婚妇女不列入查验对象,但需提交《婚姻状况承诺书》;申请登记为有限合伙企业的,自然人不需查验计划生育证明;5、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6、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 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7、“经营场所”一栏,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街道门牌号码;8、“从业人员数”一栏,填写企业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9、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劳务出资,需要评估作价,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10、申请人只填写申请书中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不变的不填;11、变更事项涉及合伙企业协议修改的,还需要提交经合体合伙人签署的新的合伙企业协议,或者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签署的新的合伙企业协议;12、合伙人在自愿基础上形成清算人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或者符合合伙企业法要求的任命(指定、委托)清算人的决定文件;合伙人未在自愿基础上形成清算人的,提交法院指定清算人的文件;13、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相关事项需要前置审批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及表格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及表格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及表格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提交加盖合伙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的经营范围中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提交加盖合伙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任免文件或者依合伙协议作出的任免决定及新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确认任、免职信息即可)。

其他登记事项变更,无需提交本项材料。

4.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1.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适用本规范。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隶属企业(单位)盖章附表1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表2承诺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机关名称):(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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