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权仿真交易业务规则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提示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合约交割相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提示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合约交割相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6.14•【文号】中金所发〔2024〕31号•【施行日期】2024.06.14•【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期货正文关于提示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合约交割相关事项的通知中金所发〔2024〕31号各会员单位:根据我所交易规则及其相关实施细则规定,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沪深300股指期权、中证1000股指期货、中证1000股指期权、上证50股指期权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最后交易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或者因异常情况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即IF2406合约、IH2406合约、IC2406合约、IO2406合约(合约月份为2024年6月的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IM2406合约、MO2406合约(合约月份为2024年6月的中证1000股指期权合约)、HO2406合约(合约月份为2024年6月的上证50股指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6月21日。
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
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交割手续费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收取。
股指期权合约每日(含最后交易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标的指数收盘价的±10%。
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行权(履约)手续费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收取。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风险控制,做好相关风险提示与风险管理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024年6月14日。
期权合约说明
(1)郑商所白糖期权
郑商所白糖期权仿真合约
合约标 白糖期货合约
的
合约类 看涨期权、看跌期权
型
交易代 看涨期权(白糖期货合约代码+C+行权价格)
码 看跌期权(白糖期货合约代码+P+行权价格)
交易单 位
一手(10 吨)白糖期货合约
行权方 美式。买方可在到期前的每一交易日闭式(15:00)前提交行权指 式 令、撤销行权指令;买方可在到期日规定时间之前提交或撤销指令
以最接近沪深 300 指数当日收盘价的行权价格间距整数倍数值为各月份平值期权的 行权价格。若出现两个符合上述条件的数值, 则取较小者为平值期权的行权价格。 股指期权合约到期日, 以其行权价格与交割结算价判断其实值、平值、虚值程度。其中看 涨期权实值额为: max((交割结算价-股指期权合约行权价格)×合约乘数, 0);看跌 期权实值额为: max((股指期权合约行权价格-交割结算价)×合约乘数, 0)。
(2)上海证券交易所个股期权
上海证券交易所个股期权仿真合约
合约标 大盘蓝筹股(工商银行、中国平安、中国石油、贵州茅台)与 ETF(上 的 证 50ETF、上证 180ETF)
合约类 型
认购期权、认沽期权*
认购期权(600XXX-C-YYMM-M-XXXXX)合约代码+C+到期月份 交易代 +M+行权价格
1
50 至 100(含)
2.5
即看
100 以上
10
跌期
权。
行权 间 距:
100 以上
5
个股期权采用实物交割的方式, 即在行权时, 双方进行股票或 ETF 的现金与证券的交收。 对于认购期权, 权利方根据行权价将对应的资金交给义务方, 义务方将股票或 ETF 交给 权利方;对于认沽期权, 权利方将股票或 ETF 交给义务方, 义务方根据行权价将对应的 资金交给权利方。 在特殊情况下, 可能采用现金结算的方式。
中金所交易规则
中金所交易规则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市场成为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焦点。
而中国金融市场的核心部门之一就是中金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中金所开展金融期货交易,对于提升中国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推动金融市场创新、培育金融人才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在中金所进行交易时,不同的投资者都需要遵守一些交易规则。
下面,我们将对中金所交易规则进行详细介绍。
一、期货合约的品种与交易时间在中金所可以交易的期货合约主要包括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两类。
其中,股指期货包括上证5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两个品种;国债期货包括五年期国债期货和十年期国债期货两个品种。
不同品种的期货合约交易时间也不同。
具体而言:1.上证50指数期货和沪深300指数期货:上午9:15-11:30、下午1:00-3:00、晚上8:00-11:00三个交易时段。
2.五年期国债期货和十年期国债期货:上午9:15-11:30、下午1:00-3:00、晚上8:00-11:00三个交易时段。
二、交易方式和交易制度在中金所进行交易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开盘即时达,也就是说,在交易时间开始后,买家可以在任何时间点买入,卖家可以在任何时间点卖出;另一种是集合竞价交易,也就是指在特定时间段内,买家和卖家在规定的价格范围内进行竞价,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在交易制度方面,中金所实行了“T+1”制度。
具体而言,T日买进的合约必须在T+1日卖出或交割,而T日卖出的合约则必须在T+1日买入或交割。
三、交易标准在中金所进行交易的投资者都需要遵守一些交易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开仓保证金:不同品种的期货合约的开仓保证金标准不同。
开仓保证金是指投资者在购买期货时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保证金的多少取决于合约的总价值和当前市场的波动程度。
如果在交易中亏损,开仓保证金将作为弥补亏损的资金。
2.维持保证金:投资者在交易中的持仓需要满足一定的维持保证金标准,否则可能会被强制平仓。
3.涨跌停板:在交易中,每个品种的价格波动都有上限和下限。
国债期货交割制度及仿真交易交割实务
3.基本流程
➢ 交易所每日将国债期货合约的可交割券及价格发布给各会员,日终结算时按 此价格处理。
➢ 会员需要提前设置客户现货账户的虚拟资金。客户如资金不足,买卖申请不 能执行。
➢ 会员通过会服系统提交债券买卖申请,申请信息包括:合约号、客户号、买 卖类型、债券代码和委托量。
➢ 交易所在交易结算时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当日提交的虚拟债券交易申请统一 进行批量处理。
主要内容
国债期货仿真交易交割流程 国债期货仿真交易虚拟债券交易业务 国债期货仿真交易交割业务 国债期货仿真交易交割违约处理 国债期货真实交割和仿真交易交割的区别
-1-
一 国债期货仿真交易交割流程
-2-
1.仿真交易交割制度
国债期货仿真合约采用实物交割方式。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 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标的物的转移, 了结到 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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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则
➢ 虚拟债券的交易单位为“手”,1手等于面额100万元人民币的 债券。
➢ 虚拟债券交易申请时间为国债期货仿真交易日9:15-11:30和 13:00-15:15。虚拟债券交易委托可以在交易时间内撤销。
➢ 资金调整和债券买卖操作不实时生效,交易所在日终时进行统 一处理。会员在结算完成后可以查询资金和债券持仓情况。
- 21 -
7.债券买卖申请录入
➢ 买卖类型:买、卖、按 交割量买入、全部卖出, 后两者时不需填写数量。
➢ 会员可提交多次买卖申 请,系统按序号依次处 理。
➢ 系统不对可用的买卖数 量进行检查,是否成功 由交易所处理。不合格 买卖委托处理交易所将 不进行买卖处理,不回 复处理结果。
➢ 交易所仅处理当日债券 买卖申请,申请隔日无 效。
中金所杯全国大学生金融知识大赛题库及答案(单选题第301-400题)
319.日本某汽车公司3月份对美国出口汽车,合同金额为1000万美元,约定进口方付款期限为6个月。假设合同 订立时美元兑日元的即期汇率是108,付款到期日美元兑日元的汇率是107,则该公司
o A.盈利100。万日元 B.亏损1000万日元 C.盈利500万日元 D.亏损500万日元 正确答案:B 320.我国最早推出远期结售汇产品的银行是()。 A.中国工商银行 B.中国进出口银行 C.中国银行 D.中国人民银行 正确答案:C .投资者持有50万欧元,担心美元兑欧元升值,于是利用3个月期的欧元期货进行套期保值。此时,欧元兑换美
.2350/6.2353(1个月期)近端掉期点为4。11/45.33(2个月期)远端掉期点为55.25/60.25作为发起方的某机构 ,如果交易方向是先买入、后卖出,则近端掉期全价为()0
6.2405 正确答案:B .某国内贸易企业在未来5个月需要从日本采购一批价值10亿日元的商品,考虑到将来日元升值可能增加企业的 采购成本,该企业决定采用日元兑人民币外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已知日元兑人民币外汇期货的相关情况如下: 期货合约面值10万人民币当前期货合约的报价5.7445人民币/100日元保证金比例5% 那么该企业正确的做法是()。 A.做多57445手日元/人民币外汇期货,缴纳5000元人民币保证金 B.做多57445手日元/人民币外汇期货,缴纳28723元人民币保证金 C.做多574手日元/人民币外汇期货,缴纳5000元人民币保证金 D.做多574手日元/人民币外汇期货,缴纳2872250元人民币保证金
正确答案:AC 311.以下。不是外汇期权标准化合约所必须有的内容。 A.执行方式 B.标的资产和合约规模 C.到期日 D.期权价格 正确答案:A .外汇期货市场。的操作实质上是为现货外汇资产“锁定汇 价”,减少或消除其受汇价上下波动的影响。 A.套期保值 B.投机 C.套利 D.远期 正确答案:A
期权模拟操作须知
期权模拟操作须知自12月9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ETF、交易型货币基金和黄金ETF”实行T+0交易,明年初上交所将推出个股期权业务,也实行T+0交易。
个股期权交易有风险也有机会。
个股期权可做空,杠杆大、投机性强,操作上优于当年的权证交易,适合高风险的投资者。
做多个股期权,权利金便宜、风险最多限于权利金,也适合普通投资者。
个股期权也可用来对冲个股风险,因此,也适合中、大户和机构投资者。
因单个股票对于至少24个期权合约,因此也是高频、套利交易者的梦想天堂。
对于想参与期权业务的投资者,需要具备相关的基础知识,还需要有一定的模拟经验。
个股期权的模拟交易将于2013年12月26开展,如何申请个股期权模拟交易呢?一、投资者申请条件:参与模拟交易的客户原则上需要具备融资融券资格或者一年以上股指期货交易经验,通过具有期权全真模拟交易经济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期权全真模拟交易经营机构参与期权模拟交易。
融资融券资格以国泰君安为例需要在国泰君安开户满6个月,账户资产超过10万元;股指期货的开通条件需要商品期货或股指期货仿真交易经历,保证金账户资金超过50万元,综合评分达到要求,通过相关测试等要求。
二、如何申请开立个股期权模拟账户:符合条件的客户向具有期权全真模拟交易经纪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期权全真模拟交易经营机构进行申请开立模拟衍生品合约账户和模拟衍生品资金账户,开立模拟衍生品账户的投资者需提供身份证、上海股东代码卡等材料;一个普通证券账户只能对应开立一个模拟衍生品合约账户。
投资者开立的模拟衍生品账户与其普通证券账户的相关注册信息应当一致。
衍生品合约账户自开立完成后的次一个交易日(即T+1日)生效。
三、交易时间:期权合约的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9:25、9:30-11:30、13:00-15:00;其中,9:15 至9:25 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且在9:22至9:25之间的三分钟内随机结束,其余时段为连续竞价时间。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一、概述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以下简称“股指期货合约”)是交易所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衍生产品,旨在通过按期交割方式,以标的指数沪深300为基准,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本文将介绍该合约的交易细则,包括交易时间、交割方式、合约规格等内容。
二、交易时间1. 交易所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公布当日的交易合约。
2. 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15至11:30和下午1:00至3:00,共计6个小时。
3. 每个交易日的结算价在交易日的最后收盘阶段确定。
三、交割方式1. 交割月份为最近连续的三个季月,分别为3月、6月、9月和12月。
2. 交割日为每个交割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将提前到最接近的工作日。
3. 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即按照合约规定的交割比例,交付标的指数股票。
四、合约规格1. 合约代号:以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代码作为合约代号。
2. 合约单位:每手合约代表交割的标的指数股票数目。
3. 最小变动价位:以合约代号结尾的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即合约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1个指数点。
4. 最大波动限制:根据合约代号结尾的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单个交易日内合约价格的最大上下波动限制。
5. 交割比例:合约代号结尾的小数点后两位计算,表示每一手合约所需交割标的指数股票的数量。
6. 最后交易日:每个交割月份的倒数第三个星期五。
五、交易规则1. 买卖方法:投资者可通过自有资金购买和卖空股指期货合约。
2. 下单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所指定的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化交易,也可通过合法的期货公司代理进行委托交易。
3. 成交规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成交。
4. 交易限制: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随时设定交易限制,包括交易合约的涨跌幅限制、交易合约的持仓限制等。
六、风险管理1. 交易所通过监控系统对市场风险进行实时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指数期权交易规则
指数期权交易规则一、概述指数期权是一种金融衍生品,允许持有者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卖出一篮子股票或股指。
指数期权交易规则是指在交易指数期权时都需要遵守的规定和步骤,以确保交易的公平、有序和合法进行。
下面将介绍指数期权交易的基本规则。
二、交易对象指数期权的交易对象是特定的指数,如上证指数、沪深300指数等。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风险偏好,选择合适的指数期权进行交易。
三、交易时段指数期权的交易时段通常分为开盘前、交易时间和收盘后,具体交易时段根据交易所规定而有所不同。
投资者在交易时段内可以进行买入和卖出操作。
四、交易要求在进行指数期权交易前,投资者需要具备相应的证券账户,确保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用于交易。
另外,投资者需要了解相关的交易规则,风险提示以及交易费用等信息。
五、交易方式指数期权的交易方式一般分为线上和线下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公司的交易软件或电话进行交易,也可以前往交易所柜台进行现场交易。
六、交易流程指数期权交易的流程一般包括选择交易指数、确定交易方向、选择合适的合约期限和行权价、下单交易和结算等步骤。
投资者需要谨慎选择交易时机和合约,以规避风险。
七、交易风险指数期权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投资者在进行交易时需要注意风险管理,设置止损和止盈点,合理控制仓位等。
八、交易禁止在指数期权交易中,存在一些禁止行为,如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盲目跟风等。
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交易所将对其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九、交易税费指数期权交易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税费,包括印花税、交易佣金、过户费等。
投资者需要了解相关税费政策,以避免因税费问题影响交易。
十、交易监管指数期权交易受到交易所和监管部门的监管,确保交易的合规、公正和透明。
投资者在交易时需遵守相关规定,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
结语指数期权交易规则是保障交易公平、有序和合法进行的重要依据,投资者在进行指数期权交易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谨慎操作,做好风险管理,以确保投资安全和回报稳定。
期货期权交易规则及操作方法详解
期货期权交易规则及操作方法详解期货和期权是金融市场中常见的衍生品,其交易规则和操作方法对投资者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期货和期权的交易规则及操作方法。
期货交易规则及操作方法期货交易规则介绍期货是一种标准化合约,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标的资产。
期货交易是在期货交易所进行的,交易所有权制定交易规则。
期货交易操作方法1.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投资者应选择符合自身风险偏好和投资目标的期货合约。
2.开立交易账户:投资者需要在经纪商处开立期货交易账户,完成开户流程后方可进行交易。
3.下单交易:投资者在期货交易所通过经纪商下单进行交易,包括开仓、平仓、止盈止损等操作。
4.风险管理:投资者应合理控制仓位,设立止盈止损线,以规避风险。
期权交易规则及操作方法期权交易规则介绍期权是一种约定权利,而非义务,买方有权但无义务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
期权交易也在期权交易所进行,受交易所规则约束。
期权交易操作方法1.选择合适的期权合约:投资者应了解期权的类型和行权方式,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期权合约。
2.开立交易账户:开立期权交易账户后,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所通过经纪商下单进行交易。
3.买卖期权:投资者可以买入或卖出期权合约,根据市场走势确定持仓时间和操作策略。
4.风险控制:期权交易具有高风险高回报特性,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承受能力设定正确的风险管理策略。
总结期货期权交易是金融市场中重要的交易形式,投资者在参与交易时应充分了解交易规则和操作方法,合理规划交易策略,控制风险,实现投资目标。
希望以上内容能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些帮助。
以上是对期货期权交易规则及操作方法的详细介绍,希望读者能够从中获得有益信息。
期货期权交易规则及操作方法
期货期权交易规则及操作方法期货期权是一种金融工具,通过买卖期货合约或期权合约,投资者可以在未来规定的时间和价格买卖某种资产。
期货期权交易涉及到一系列规则和操作方法,下面将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期货交易规则1. 期货合约期货合约是投资者买卖期货的标的物,也称为标的资产。
投资者可以通过买入多头合约或卖出空头合约来参与期货交易,每个期货合约都有特定的到期日和执行价格。
2. 交易时间期货交易通常在工作日的特定时间段内进行,投资者需在交易时间内下单买卖期货合约。
3. 交易规则期货交易遵循相应的交易规则,包括盈利结算、在线交易规则、保证金比例等,投资者需遵守交易规则进行操作。
期权交易规则1. 期权合约期权合约是一种金融衍生品,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到期日前,买方有权利但非义务在合同规定的价格购买或卖出标的资产。
期权合约包括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投资者根据标的资产价格的变化选择买入或卖出期权。
2. 行权方式行权方式是期权交易重要的操作方法,投资者在期权到期时可以选择行使期权或放弃行使期权,从而获利或损失。
3. 期权价格期权价格是期权交易过程中的重要指标,投资者根据期权价格的变化来制定交易策略,实现盈利。
期货期权交易操作方法1. 制定交易计划投资者在参与期货期权交易前应制定详细的交易计划,包括交易目标、风险控制、资金管理等方面,确保交易操作有条不紊。
2. 熟悉市场走势投资者需要密切关注市场走势和相关资讯,了解市场情况并根据大势制定交易策略。
3. 选择合适时机根据市场波动和自身投资需求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避免在行情波动剧烈时进行交易操作。
4. 严格执行止损在进行期货期权交易时,投资者需设定合理的止损点和盈利点,严格执行止损规则,控制风险。
以上就是期货期权交易规则及操作方法的相关内容,投资者在参与交易时需遵守相关规则和操作方法,理性投资并控制风险。
关于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现将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仿真交易起始时间
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仿真交易自2013年11月8日(星期五)开始。
二、仿真交易合约
沪深300股指期权仿真交易首批交易的合约月份为2013年12月、2014年1月、2014年2月、2014年3月和2014年6月。
沪深300指数11月7日收盘价2340.55点,依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权仿真交易业务规则》,当月和下2个月股指期权的平值期权执行价格为2350点,平值期权合约上下各挂出3个合约,季月合约沪深300股指期权的平值期权执行价格为2300点,平值期权合约上下各挂出2个合约,共计62个合约。
仿真交易合约挂盘基准价、交易保证金等相关数据参见仿真交易会员服务系统中“未上市期权合约业务数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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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仿真交易相关费用
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仿真交易的手续费标准暂定为每手5元,执行手续费标准为每手10元。
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对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
沪深300股指期权仿真合约上市交易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各会员单位要认真做好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仿真交易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控制市场风险,确保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仿真交易平稳推出和安全运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权仿真交易业务规则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七日。
期货期权交易规则及操作方法详解
期货期权交易规则及操作方法详解1. 前言期货期权交易作为一种衍生品交易形式,是金融市场中常见的交易方式之一。
本文将详细介绍期货期权交易的规则和操作方法,并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期货期权交易。
2. 期货期权交易规则2.1 期货期权的基本概念期货期权是指根据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点,买方有权但无义务以约定价格购买或卖出标的物的合约。
2.2 标的物期货期权的交易标的物可以是商品、金融工具、股票、债券等。
标的物的选择与交易所相关规定有关。
2.3 交易所与合约期货期权交易通常在金融交易所进行,交易所会提供相应的期货期权合约。
合约中包括了合约的标的物、交割月份、交割方式、合约单位等信息。
2.4 期权持有人与行权期货期权交易中,买方是期权的持有人,持有期望市场发生变动的期权权利。
持有人可以在约定时间内选择行权,即按照约定价格购买或卖出标的物。
如果不行权,则期权到期后自动失效。
2.5 期权价格与合约价值期权的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涨跌主要受到标的物价格、时间价值、波动率等因素的影响。
合约价值是期权到期时的内在价值加上时间价值。
3. 期货期权交易操作方法3.1 开户与交易账户在进行期货期权交易前,首先需要在交易所开户,取得相应的交易账户。
开户需要提供身份证明、资金证明和签署相关协议等。
3.2 期货期权交易策略期货期权交易中,不同的交易者可以选择不同的交易策略。
常见的交易策略包括多头策略、空头策略、保护策略等。
交易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市场判断选择合适的策略。
3.3 下单与交易在期货期权交易中,交易者可以通过交易终端输入订单指令进行交易。
交易者需要确定交易合约、交易方向(买入或卖出)、数量和价格等信息。
交易终端会即时反馈交易结果。
3.4 风险管理在期货期权交易中,风险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交易者需要制定合理的风险控制策略,包括风险预算、止损点设定、仓位控制等。
同时,可以通过期权组合、对冲等手段降低风险。
期货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交易业务规程
期货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交易业务规程第一节委托业务第一条客户进行股票期权交易委托,公司客服人员积极引导客户通过网上交易、手机委托等自助委托方式进行。
柜台委托作为应急委托方式,当周边委托方式无法进行委托时,需客户持身份证原件至公司柜台进行委托,公司受理流程同现货柜台交易委托受理流程。
第二条委托时间: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OOo其中,上午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
第三条买卖类型。
买卖类型包括买入开仓/买入平仓/卖出平仓/卖出开仓/备兑开仓/备兑平仓。
买入开仓:买入开仓指的是买入认购期权或认沽期权,买入成交后,增加权利方持有头寸。
买入平仓指的是投资者作为义务方持有头寸(不含备兑开仓持仓头寸),买入期权,成为无义务方或减少义务方头寸。
卖出平仓指的是卖出认购期权或认沽期权。
投资者作为权利方持有头寸时才可卖出平仓,且卖出合约数量不得超过持有的头寸。
卖出开仓指的是投资者卖出认购期权或认沽期权,卖出成交后,增加义务方持有头寸。
备兑开仓指的是投资者在拥有标的证券(含当日买入)的基础上,卖出相应的认购期权(百分之百现券担保,不需现金保证金)。
备兑平仓,指投资者通过备兑平仓减少备兑策略持仓头寸。
平仓后,释放被冻结的合约标的。
第四条为投资者提供以下几种委托指令:限价指令:投资者可设定价格,在买入时成交价格不超过该价格,卖出时成交价格不低于该价格。
限价指令当日有效,未成交部分可以撤销。
市价剩余转限价指令:投资者无须设定价格,仅按照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优报价成交(最优价为买一或卖一价)。
市价订单未成交部分转限价(按成交价格申报)。
市价剩余撤消指令:投资者无须设定价格,仅按照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优报价成交(最优价为买一或卖一价)。
市价订单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FoK限价申报指令: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限价(需提供价格)申报。
FOK市价申报指令: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市价申报。
上证股指期权仿真交易业务规则
附件1: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证50股指期权仿真交易业务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股指期权仿真交易活动,保障交易所股指期权仿真交易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交易所组织的股指期权仿真交易活动。
交易所、参与仿真交易的会员、客户和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未明确规定的,按照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仿真会员资格第四条符合技术接入条件的交易所会员可以向交易所申请参加期权仿真交易。
申请或者变更仿真会员资格应当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在获得交易所批准后,与交易所签订相关协议。
第三章仿真交易席位管理第五条仿真交易席位是仿真会员通过与交易所计算机交易系统联网的电子通讯系统直接输入交易指令、参加交易所交易的交易通道。
第六条每个仿真会员可以向交易所申请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仿真交易席位,申请时应当提交相应的申请书。
第四章仿真交易编码第七条交易所实行仿真交易编码备案制度。
仿真交易编码是指仿真会员按照本规则编制的进行仿真交易的专用代码。
仿真交易活动结束后,仿真交易编码自动失效。
第八条仿真交易编码由会员号和客户号两部分组成。
仿真交易编码由十二位数字构成,前四位为会员号,后八位为客户号。
如客户仿真交易编码为5,则会员号为0001,客户号为00001535。
第九条符合交易所规定的会员和客户,可以根据从事套期保值交易、套利交易、投机交易、做市商交易等不同目的分别申请客户号。
客户在不同的会员处开户的,其客户号相同。
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需要对资产进行分户管理的特殊法人机构,可以为其分户管理的资产向交易所申请开立仿真交易编码。
第十一条特殊法人机构申请开户,应当按照交易所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确保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仿真交易合约第十二条股指期权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指数的标准化合约。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全文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组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交易。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交易所组织的期货、期权交易活动。
交易所、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品种与合约第四条交易所上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交易品种。
第五条期货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第六条期权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包括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合约。
第七条期货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低交易保证金、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最后交易日、交割方式、交易代码等。
第八条期权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执行价格间距、卖方交易保证金、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最后交易日、执行方式、交易代码等。
第九条合约的附件与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 ( 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每一交易日各品种的交易时间安排, 由交易所另行。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会员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交易所批准,有权在交易所从事交易或者结算业务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第十二条交易所的会员分为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特别结算会员和交易会员。
第十三条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具有与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
交易结算会员只能为其客户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全面结算会员可以为其客户和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特别结算会员只能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公布日期】2007.06.27•【文号】中金所办字[2007]44号•【施行日期】2007.06.2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期货正文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中金所办字〔2007〕44号2007年6月2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易所、会员、客户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品种与合约第三条交易所上市品种为股票指数以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期货品种。
第四条期货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第五条股指期货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合约乘数、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最低交易保证金、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期、交割方式、交易代码、上市交易所等。
合约附件与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标的为沪深300指数。
该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
第七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乘数为每点人民币300元。
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为股指期货指数点乘以合约乘数。
第八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以指数点报价。
第九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是0.2点指数点。
该合约交易报价指数点须为0.2点的整数倍。
第十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季月是指3、6、9、12月。
第十一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
最后交易日为法定假日或者因不可抗力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
到期合约交割日的下一交易日,新的月份合约开始交易。
第十二条股指期货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9:15-11:30(第一节)和13:00-15:15(第二节),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为9:15-11:30(第一节)和13:00-15:00(第二节)。
中金所规则体系
中金所规则体系中金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中国国内的期货交易所之一,成立于1999年,是由中国证监会管理的全国性期货交易场所。
中金所的规则体系是交易所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交易参与者提供了一系列的规范和指导,以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一、交易规则中金所的交易规则主要包括市场准入、合约交割、交易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市场准入规则包括会员资格的申请和审批、业务范围的限制等,以确保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合约交割规则则涵盖了交易合约的标准化、合约的交割与结算等,确保交易的有效进行和交易风险的控制。
交易制度规则包括交易时间、交易品种、交易方式等,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一个公开、透明、高效的交易环境。
二、监管规则中金所的监管规则主要包括交易监管、风险控制、市场监察等方面的内容。
交易监管规则包括交易成交、交易撮合、交易信息披露等,以确保交易的公平合法和市场的稳定运行。
风险控制规则则包括风险管理、风险警示、风险准备金等,旨在防范和控制市场风险,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市场监察规则包括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的监测和打击,以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三、会员管理规则中金所的会员管理规则主要包括会员准入、会员权限、会员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会员准入规则包括会员资格的申请和审核,以确保会员具备良好的声誉和资金实力。
会员权限规则则规定了会员在中金所交易所内进行交易、结算、风控等方面的权限。
会员责任规则则明确了会员应遵守的规范、行为准则和合规要求,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四、违规处理规则中金所的违规处理规则主要包括纪律处分、违规处理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纪律处分规则规定了对违反交易规则和行为准则的市场参与者进行的违规处理措施,如警告、罚款、暂停交易资格等。
违规处理程序规定了对违规行为的调查、举报和处理流程,确保对违规行为的及时处理和公正裁决。
综上所述,中金所的规则体系是保障交易公平、公正和透明的重要保障措施。
通过健全的交易规则、监管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违规处理规则,中金所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一个安全、规范和透明的交易环境,促进了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投资者的利益保护。
股指期权交易规则及操作方法
股指期权交易规则及操作方法一、股指期权交易规则股指期权是一种金融衍生品,与股票不同,它的标的物是股指,而不是具体的股票。
股指期权的交易规则相对较为复杂,需要投资者了解并遵守下面几个方面的规定。
1. 交易时间股指期权交易与股票交易时间相对独立。
通常,股指期权交易时间从周一到周五的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共计4个交易小时。
2. 交割周期股指期权的交割周期分为月份、周份和特定日期。
月份合约是最常见的股指期权合约,交割日为每月的第三个星期五。
周份合约的交割日为每周五。
特定日期合约的交割日为合约规定的特定日期。
3. 交易单位股指期权的交易单位是合约价值与股指点数挂钩的数量。
不同的合约有不同的交易单位,一般为100、200或者500手。
4. 合约标的股指期权的合约标的是特定的股指,比如上证50指数。
合约标的的选择对投资者的投资策略和风险承受能力有重要影响。
5. 期权费计算股指期权的期权费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
期权费的计算与合约价值、行权价格、合约剩余时间和隐含波动率等因素有关。
投资者需要了解这些因素对期权费的影响,以便做出合理的交易决策。
二、股指期权交易操作方法了解了股指期权的交易规则后,下面介绍一些常见的股指期权交易操作方法。
1. 买入认购期权买入认购期权是一种做多的操作。
投资者预计股市将上涨,可以选择买入相应的认购期权合约。
当股指上涨时,认购期权的价值将随之上升,投资者可以盈利。
2. 买入认沽期权买入认沽期权是一种做空的操作。
投资者预计股市将下跌,可以选择买入相应的认沽期权合约。
当股指下跌时,认沽期权的价值将上升,投资者可以盈利。
3. 卖出认购期权卖出认购期权是一种被动赚取期权费的操作。
投资者预计股市将平稳或下跌,可以选择卖出相应的认购期权合约。
如果行权日的股指低于合约的行权价格,投资者可以获得期权费。
4. 卖出认沽期权卖出认沽期权是一种被动赚取期权费的操作。
投资者预计股市将平稳或上涨,可以选择卖出相应的认沽期权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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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权仿真交易业务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股指期权仿真交易活动,保障交易所股指期权仿真交易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交易所组织的股指期权仿真交易活动。
交易所、参与仿真交易的会员、客户及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未明确规定的,按照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仿真会员资格第四条符合技术接入条件的交易所会员可以向交易所申请参加期权仿真交易。
申请或者变更仿真会员资格应当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在获得交易所批准后,与交易所签订相关协议。
第三章仿真交易席位管理第五条仿真交易席位是仿真会员通过与交易所计算机交易系统联网的电子通讯系统直接输入交易指令、参加交易所交易的交易通道。
第六条每个仿真会员可以向交易所申请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仿真交易席位,申请时应当提交相应的申请书。
第四章仿真交易编码第七条交易所实行仿真交易编码备案制度。
仿真交易编码是指仿真会员按照本规则编制的进行仿真交易的专用代码。
仿真交易活动结束后,仿真交易编码自动失效。
第八条仿真交易编码由会员号和客户号两部分组成。
仿真交易编码由十二位数字构成,前四位为会员号,后八位为客户号。
如客户仿真交易编码为000100001535,则会员号为0001,客户号为00001535。
第九条符合交易所规定的会员和客户,可以根据从事套期保值交易、套利交易、投机交易、做市商交易等不同目的分别申请客户号。
客户在不同的会员处开户的,其客户号相同。
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需要对资产进行分户管理的特殊法人机构,可以为其分户管理的资产向交易所申请开立仿真交易编码。
第十一条特殊法人机构申请开户,应当按照交易所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确保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仿真交易合约第十二条股指期权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指数的标准化合约。
第十三条股指期权合约分为看涨期权合约(以下简称看涨期权)与看跌期权合约(以下简称看跌期权)。
看涨期权(又称买权)是指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标的的标准化合约。
看跌期权(又称卖权)是指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卖出标的的标准化合约。
第十四条根据期权行权价格与当前标的价格的关系,期权可以分为实值期权、平值期权和虚值期权。
实值期权是指行权价格小于当前标的价格的看涨期权,行权价格大于当前标的价格的看跌期权。
平值期权是指行权价格等于当前标的价格的看涨期权与看跌期权。
虚值期权是指行权价格大于当前标的价格的看涨期权,行权价格小于当前标的价格的看跌期权。
第十五条股指期权合约的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合约乘数、合约类型、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又称每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合约月份、行权价格间距、行权方式、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到期日、交割方式、交易代码、上市交易所等。
第十六条股指期权仿真交易产品为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合约标的为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的沪深300指数。
第十七条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交易代码为IO,合约代码为IOYYMM-C/P-XXXX,其中YYMM为合约月份,C为看涨期权,P为看跌期权,XXXX为行权价格。
第十八条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以点为报价单位。
第十九条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的合约乘数为每点人民币100元。
第二十条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0.1点。
第二十一条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的合约月份为当月、下2个月及随后2个季月。
季月是指3月、6月、9月、12月。
第二十二条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为各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最后交易日即为到期日。
最后交易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或因异常情况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
第二十三条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的交易时间为9:15—11:30(第一节)和13:00—15:15(第二节)。
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为9:15—11:30(第一节)和13:00—15:00(第二节)。
第二十四条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每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沪深300指数收盘价的±10%。
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的每日涨(跌)停板价格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加上(减去)上一交易日沪深300指数收盘价的10%。
计算结果小于最小变动价位的,以最小变动价位为跌停板价格。
计算出的看跌期权涨停板价格高于其行权价格的,以其行权价格作为涨停板价格。
第二十五条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手,期权交易应当以交易单位的整数倍进行。
第二十六条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当月与下2个月合约行权价格间距为50点,随后2个季月合约的行权价格间距为100点。
第二十七条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行权方式为欧式。
行权日与到期日为同一天。
第二十八条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到期时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第六章仿真交易业务第二十九条客户可向交易所申请客户号参与股指期权仿真交易。
第三十条股指期权仿真交易指令分为限价指令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指令。
第三十一条限价指令是指按照限定价格或者更优价格成交的指令。
限价指令在买入时,必须在其限价或者限价以下的价格成交;在卖出时,必须在其限价或者限价以上的价格成交。
限价指令当日有效,未成交部分可以撤销。
第三十二条限价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手。
第三十三条股指期权仿真交易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等交易规则同股指期货。
第三十四条交易所根据以下规则,确定下一交易日上市交易的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一)以最接近沪深300指数当日收盘价的行权价格间距整数倍数值为各月份平值期权的行权价格。
若出现两个符合上述条件的数值,则取较小者为平值期权的行权价格。
(二)按照行权价格间距,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当月与下2个月合约在平值期权合约上下至少各挂出3个合约,季月合约在平值期权合约上下至少各挂出2个合约。
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挂盘合约数量。
第三十五条新上市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确定并公布。
挂盘基准价是确定新合约上市首日价格涨跌停板的依据。
第七章仿真结算业务第三十六条股指期权的结算是指根据股指期权合约的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权利金、手续费及其他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第三十七条交易所实行分级结算制度。
交易所对结算会员进行结算,结算会员对客户和交易会员进行结算,交易会员对客户进行结算。
第三十八条所有在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成交的合约必须通过交易所进行结算。
第三十九条股指期权买方开仓时,按照成交价格支付权利金;买方平仓时,按照成交价格收取权利金。
第四十条股指期权卖方开仓时,按照成交价格收取权利金;股指期权卖方平仓时,按照成交价格支付权利金。
第四十一条当日结算时,交易所根据股指期权合约当日结算价、行权价格以及标的指数当日收盘价计算股指期权卖方交易保证金。
第四十二条股指期权合约的当日结算价以股指期权合约当日最后1小时成交价格按照交易量的加权平均价为当日结算价。
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
期权合约当日无成交或者计算出的结算价明显不合理的,由交易所确定当日结算价。
第四十三条交易所根据当日成交合约数量按照规定标准收取手续费。
交易所有权对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四十四条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部分从结算准备金中扣划,交易保证金低于上一交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部分划入结算准备金。
权利金的收取或支付相应地增加或减少结算准备金。
手续费、税金等各项费用从结算准备金中扣划。
第四十五条结算准备金余额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权利金收取-当日权利金支付+当日盈亏+入金-出金-手续费等。
第八章仿真交易行权业务第四十六条股指期权买方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是否行权。
对于符合行权条件的期权,卖方有义务按照规定结算价格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
客户选择行权的,通过会员向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
第四十七条会员应当根据客户委托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交易所提出申请。
符合行权规定的持仓未提出放弃行权申请的,由交易所自动行权。
不符合行权规定的持仓,客户的行权申请视为无效。
第四十八条最后交易日,交易所对于到期股指期权合约的买方持仓进行如下处理:(一)对于实值额大于交易所规定的期权合约行权手续费的实值期权,视为买方提出行权申请,买方在交易所规定时间之前提出放弃行权申请的除外;(二)对于虚值期权、平值期权以及实值额小于或者等于交易所规定行权手续费的实值期权买方提出的行权申请,交易所不予行权。
股指期权合约到期日,以其行权价格与交割结算价判断其实值、平值、虚值程度。
其中看涨期权实值额为:max((交割结算价-股指期权合约行权价格)×合约乘数,0);看跌期权实值额为:max((股指期权合约行权价格-交割结算价)×合约乘数,0)。
第四十九条交易所对于符合行权条件的买方客户持仓,按照持仓比例选择相应的卖方客户持仓。
同一客户在同一会员处某一期权合约上持有买卖持仓的,其卖持仓在扣除提出放弃行权申请的买持仓数量后,参与行权。
第五十条股指期权合约的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
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交割结算价进行调整。
第五十一条股指期权合约行权盈亏计入当日盈亏。
盈利划入结算准备金,亏损从结算准备金中扣划。
股指期权合约行权盈亏=∑[(交割结算价-行权价格)×买入看涨期权合约行权数量×合约乘数]+∑[(行权价格-交割结算价)×买入看跌期权合约行权数量×合约乘数]-∑[(交割结算价-行权价格)×卖出看涨期权合约行权数量×合约乘数]-∑[(行权价格-交割结算价)×卖出看跌期权合约行权数量×合约乘数]。
第五十二条交易所根据当日股指期权合约行权数量按照规定标准收取行权手续费。
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行权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九章仿真交易风险管理第五十三条股指期权仿真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
股指期权合约买方无需交纳交易保证金。
股指期权卖方交易保证金计算公式如下:每手看涨期权交易保证金=(股指期权合约当日结算价×合约乘数)+max(标的指数当日收盘价×合约乘数×股指期权合约保证金调整系数-虚值额,最低保障系数×标的指数当日收盘价×合约乘数×股指期权合约保证金调整系数)每手看跌期权交易保证金=(股指期权合约当日结算价×合约乘数)+max(标的指数当日收盘价×合约乘数×股指期权合约保证金调整系数-虚值额,最低保障系数×股指期权合约行权价格×合约乘数×股指期权合约保证金调整系数)其中,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保证金调整系数为15%,最低保障系数为0.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