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专业(六年制)人才培养方案最新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艺术实践 1
选修 2
2周
艺术实践 2
选修 2
2周
艺术实践 3
选修 2
2周
艺术实践 4
选修 2
2周
艺术实践 5
选修 2
2周
声乐/钢琴/管弦乐器助课
必修 1
1周
实践
民间舞采风
必修 1
1周
社会实践
必修 2
4周
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 选修 2
2周
课外实践
大学生演艺团队活动 选修 2
民间舞传承活动
选修 2
职业能力拓展活动
3
必修 31
496 334 162
必修 23.5 364 182 182
任选 12
192 108 84
必修 12
192 192
任选 7
112 64 48
必修 2
2周
必修 2
2周
必修 1 16 学时
必修 1 16 学时
必修 1
1周
必修 16 16 周 (8)
必修 10 +10 周
2
音乐教学技能训练 必修 2 16 周
选修 2
学术讲座、公益演出、歌 选修 2
咏比赛
合计
187
2周
2周
任选
2 学分 2周
2周
2096 1467 625
课堂教学总学分 136;课堂教学总学时 2096,其中理论学时 1467,实践(实验)学时 625。
集中实践教学总学分 51;实践教学(含课内实验实践)总学分 2,占专业总学分 24%。
必修课学分 148,占专业总学分 78%;选修课学分 39,占专业总学分 22%。
1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名称及代码专业代码:130202专业名称:音乐学二、培养目标本专业为初等学校、培训机构、文艺团体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备“基础实、能力强、素质高”的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和音乐研究人才。
三、培养规格本专业将按照“能教、擅演、会编”的人才培养模式,使毕业生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艺术修养。
热爱教育事业,了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2.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具备依法执教、严谨治学、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德艺双馨、为人师表的职业道德。
3.了解国内外音乐教育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和趋势,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从事音乐教学、研究、创编和艺术指导、表演的能力。
4.熟悉国家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音乐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以及文化艺术的发展趋势;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具有从事文化艺术研究的能力。
5.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的基本能力,能够满足阅读专业的外文书刊和音乐交流的需要。
6.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较为丰富的保健及营养卫生知识,有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利用现代多媒体技术进行工作和科研的能力。
四、修业年限、学分及所授学位基本学制4年,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3-6年。
毕业学分要求及授予学位: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在德、智、体三方面完成培养要求,修满本培养方案所规定的162学分方能毕业。
符合国家学位规定和河西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可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附表4:音乐学专业专业课计划表备注:1.声乐方向、器乐方向、理论方向每生须选一个方向。
2..选理论方向的学生1—2年级理论课成绩均在90分以上,并提供3首作曲小样。
3.声乐入校生专业选修课须修够10学分,器乐(除钢琴外)入校生须选够8学分。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本科)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部专业代码:130202 校内专业代码:1411一、培养目标本专业扎根**,立足山东,面向全国,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思想素质过硬、教育信念坚强,德智体美劳发展,掌握中学生美育教育工作的基本理念和方法,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系统掌握音乐专业基本知识、中学教育教学理论和相关专业技能,熟悉中学生成长规律,具有一定的音乐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班级管理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能够在中学及其他教育机构从事音乐教学与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管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学生在毕业 5 年后能成长为中学音乐教学、教学研究和教育管理等工作中的骨干教师,并能实现以下目标:1.坚守、践行、传播**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从教意愿、责任担当、教育情怀和师德品质。
2.具有广博的文化知识、扎实的音乐专业和学科教学知识,能综合运用音乐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技能,熟练驾驭课堂教学,成长为骨干教师,发挥辐射作用。
3.掌握班级管理工作规律和方法,具有良好的学生工作能力,能够实施多元综合评价,既增强学生文化自信,又引导学生包容不同的文化个性。
4.能够主动适应并投身中学音乐教育教学,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对音乐教育教学活动进行反思,运用批判性学习方法分析、解决问题。
5.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能持续关注并学习国内外音乐教育教学的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手段,不断提高音乐教育的教学与研究水平,实现自我发展与提升。
二、毕业要求(一)践行师德1.[师德规范]1.1理解新时代**主义理论的思想精髓,增强忧患意识和使命意识,自觉践行**主义核心价值观。
1.2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学习教育整体的相关政策,明晰教育教学的动态。
遵守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专业素养,以立德树人为己任。
1.3具备“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也”的职业责任意识,确立“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职业情操与道德情怀。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介绍音乐学专业成立于年,年成立音乐系。
音乐学是培养高层次音乐人才的重要人文学科,下设声乐和器乐两个专业方向。
本系目前拥有教师余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名,师资梯队结构合理,实力雄厚。
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办学环境优良,拥有专业音乐厅一座,近间专业琴房及百余件中西乐器。
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音乐学硕士点,下设五个专业方向:民族音乐学、电视音乐编辑、声乐表演与理论研究、钢琴表演与理论研究及舞蹈表演与理论研究。
硕士生导师中多人被评为教案名师和省级、校级模范教师。
多年来,音乐系专业教师笔耕不辍,科研成果丰硕,出版了一系列学术著作,发表了大量学术论文,承担了多项科研课题。
目前承担国家级课题三项、教育部课题一项、省级课题十余项并获批校级精品课三门。
音乐系始终坚持开放办学的宗旨,注重音乐实践,师生多次参加全国大型文艺演出,如教育部举办的《五月的鲜花》大学生文艺演出、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魅力校园”全国大学生合唱比赛,全国艺术高校声乐比赛,河北省金钟奖音乐赛事等活动;师生曾多次赴蒙古、韩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外高校进行艺术展演与学术交流;师生创作的音乐作品多次获得国家级政府奖:全国“五个一工程”奖、中国电视“金鹰奖”、“金童奖”、文化部“群星奖”、团中央“五个一工程”奖等奖项,为学校赢得了荣誉,获得了省内外同行及学术界的认可和赞誉。
二、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目标是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的音乐教师、音乐编辑,以及从事音乐研究、创作、表演的音乐工作者。
三、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受到音乐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以及教育理论和教案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形成良好的音乐专业素养,获得从事研究、音乐教案和音乐表演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知识和能力:.具有较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其中包括良好的音乐听觉和视唱能力、基本的音乐技术理论知识、音乐分析能力、掌握基本的中外音乐知识和一定数量的优秀中外作曲家作品,并能够利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解决音乐教案、研究、表演等方面的基本问题;.具有相当程度的声乐演唱能力、钢琴演奏和伴奏能力,至少掌握一件乐器的演奏方法;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组织音乐课堂教案和音乐活动;.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和从事音乐教案的基本能力,熟悉教案法规,掌握音乐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并行成初步的音乐教案实践能力;.了解音乐教育领域的发展趋势,了解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和基本理论,通过学科间的渗透,获得广泛的文化修养;.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管理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及利用现代化设备进行教案和科研的能力。
音乐培养方案
3.音乐鉴赏:通过聆听、分析古今中外经典音乐作品,提升审美能力。
4.音乐创作:学习作曲技巧,激发创作灵感,培养创作能力。
5.表现力培养:通过舞台实践、合唱、合奏等形式,提高音乐表现力。
四、培养方式
1.理论教学:采用面对面授课方式,确保音乐理论知识的系统传授。
4.交流互动:鼓励学员相互学习、交流,共同提高。
六、培养周期
1.基础阶段(1-3个月):学习音乐基本理论、声乐技能、乐器演奏基础。
2.提高阶段(4-6个月):深入学习音乐理论知识,提高声乐、乐器演奏水平。
3.精进阶段(7-12个月):开展音乐鉴赏、艺术实践等活动,全面提升音乐素养。
七、评估与考核
1.定期进行音乐理论、声乐、乐器演奏等课程的考试,评估学员学习进度。
1.建立扎实的音乐理论基础。
2.掌握熟练的乐器演奏技巧。
3.培养敏锐的音乐鉴赏能力。
4.提升音乐创作与表现力。
5.塑造全面发展的音乐人才。
二、培养对象与要求
1.培养对象:面向广大音乐学习者,包括青少年、成人及音乐教师。
2.培养要求:具备基本的音乐兴趣和素养,愿意接受系统化音乐训练。
三、培养内容
1.音乐理论基础:包括乐理知识、和声学、曲式结构、音乐分析等。
3.培养团队协作精神,提升人际沟通能力。
4.塑造健全人格,促进全面发展。
三、培养对象
1.音乐爱好者。
2.有志于从事音乐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
3.希望提高音乐素养的青少年学生。
四、培养内容
1.音乐理论:包括乐理、和声、曲式、配器等基本知识。
2.声乐技能:学习正确的发声方法,提高歌唱水平。
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名称专业名称:音乐专业代码:140800二、入学要求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三、基本学制三年四、培养目标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面向文化艺术行业企事业单位(演艺团体),培养从事声乐表演、器乐表演等工作、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六、人才规格本专业毕业生应具有以下职业素养、专业知识技能:(一)职业素养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自觉遵守行业法规,规范和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
2、热爱生活、热爱自然,热爱音乐事业,树立与社会需求想适应的职业理想。
3、具有勤学苦练、精益求精、团结协作的精神和继续学习的能力。
4、养成善于观察、勤于思考、乐于探索、勇于创新的习惯和品质。
5、掌握必需的现代化信息技术,具有较好的人文素养,具备一定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6、树立正确的文艺观和审美观,自觉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二)专业知识和技能1、掌握音乐艺术的基本特点和基础理论知识。
2、具有基本的五线谱(或简谱)的视谱、唱谱及听音记谱的能力。
3、具有初步的钢琴演奏和伴奏能力。
4、具有基本的音乐表现能力和初步的音乐创作能力。
5、了解地域和民族音乐文化,具有基本的中外音乐历史知识。
6、具备初步的形体表演和舞台综合表现能力。
7、具有初步的艺术审美和音乐鉴赏能力。
专业(技能)方向——声乐表演1、掌握声乐表演的基础理论知识2、掌握所学唱法(民族、美声、通俗等)演唱的基本技能。
3、具备基本的合唱能力4、具有初步的音乐(声乐)辅导、合唱排练指挥等社会文化艺术指导能力。
5、高中阶段文科相关课程的文化基础知识。
专业(技能)方向——器乐表演1、掌握声器乐表演的基础理论知识2、掌握所学乐器(中国货外国乐器)演奏的基本技能。
3、具备基本的合奏能力4、具有初步的音乐(器乐)辅导、合奏唱排练指挥等社会文化艺术指导能力。
七、主要续接专业:高职: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本科: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八、课程结构九、课程设置及要求本专业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
音乐专业培养方案
音乐专业培养方案一、引言音乐专业是培养学生音乐素养和专业技能的学科,音乐教育在培养学生的音乐才能、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探讨音乐专业的培养方案,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及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帮助音乐专业学生更好地规划学习和职业发展。
二、培养目标音乐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以培养学生的音乐才能和音乐技艺为核心,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表演能力、音乐创作能力和音乐教育能力。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音乐理论与知识的理解:学生应通过乐理、音乐史、作曲、和声等课程的学习,掌握音乐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了解各种音乐形式和风格。
2. 音乐才能和技艺的培养:学生需要通过音乐演奏、歌唱、指挥等实践课程的学习,培养自己的音乐才能和技艺,提高音乐表演水平。
3. 音乐创作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学生应通过作曲、编曲等课程的学习,培养自己的音乐创作能力,注重培养创新思维和艺术创造力。
4. 音乐教育能力的培养:音乐专业的学生还应具备一定的音乐教育能力,通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的学习,掌握音乐教育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为将来从事音乐教育工作打下基础。
三、课程设置音乐专业的课程设置旨在全面提升学生的音乐素养和专业技能,包括音乐理论、音乐史、音乐表演、音乐创作、音乐教育等方面的课程。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音乐专业课程设置示例:1. 乐理基础:这门课程主要介绍音乐理论的基本概念、音阶、调式、节奏等内容,帮助学生建立起音乐知识的基础。
2. 音乐史:这门课程通过对音乐史上的重要作曲家、作品和流派的研究,帮助学生了解不同时期音乐的特点与风格。
3. 音乐表演:音乐表演课程包括钢琴演奏、声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等,通过练习和演出,提高学生的音乐演奏技巧和艺术表现能力。
4. 音乐创作:这门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音乐创作能力,通过作曲和编曲的学习,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创作技巧和方法。
5. 音乐教育原理与方法:这门课程主要介绍音乐教育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帮助学生了解音乐教育的发展趋势和教学实践。
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专业名称:音乐表演专业代码:650219二、入学要求普通高级中学毕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力者。
三、基本修业年限三年四、职业面向五、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具备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掌握音乐表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文化艺术及其相关行业,能够从事演唱(演奏)、群众文化指导、文化艺术培训、演艺传媒等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艺术技能人才。
(二)培养规格本专业毕业生应在素质、知识和能力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1、素质(1)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深厚的爱国情感和中华民族自豪感;(2)遵法守纪、诚实守信,履行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意识;(3)具有质量意识、环保意识、安全意识、信息素养、工匠精神、创新思维;(4)勇于奋斗、乐观向上,具有自我管理能力、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5)具有健康的体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与行为习惯;(6)具有一定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能够形成本专业之外一两项艺术特长或爱好。
2、知识(1)掌握必备的思想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2)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安全消防等相关知识;(3)掌握音乐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多声部音乐等基础理论知识;(4)掌握声乐演唱和合唱的理论知识;(5)掌握器乐演奏和合奏的理论知识;(6)掌握音乐作品分析与歌曲写作等音乐理论知识;(7)熟悉中西方音乐的发展脉络、风格流派及代表作品;(8)熟悉群众文化活动策划知识和方法;(9)熟悉音乐教育教学相关理论知识;(10)了解艺术学以及其它艺术门类基础知识。
3、能力(1)具有探究学习、终身学习、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3)具有艺术专业学习与实践中必需的计算机应用能力;(4)具有熟练的演唱(演奏)技能和表演能力,能完成中高级程度的中外优秀作品;(5)具有良好的听辨能力、音乐分析能力和音乐鉴赏能力;(6)具有一定的伴奏和合奏、合唱能力;(7)具有一定的音乐表演专业教学辅导能力;(8)具有一定的群众文化活动组织、策划、指导能力。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代码:130202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行业发展改革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音乐表演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备演唱、演奏等方面的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在专业文艺表演院(团)、文化馆(站)、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表演、音乐创编、音乐活动组织策划、音乐教学辅导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标准1.能自觉遵守文艺领域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团队合作精神、语言表达能力、适应能力较强。
2.掌握扎实的音乐表演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备演唱、演奏等方面的基本技能,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一定的人文、科学素养。
3.具有独立研习、分析音乐作品,并在表演中进行二度创作的基本能力,具备组织策划文艺活动、音乐教学辅导等的基本能力。
4.了解相关音乐表演的理论前沿、发展动态以及行业需求。
5.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掌握一般的文献资料检索、查询能力。
6.具有一定的英语应用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7.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调控能力、较强的社会适应性和人际沟通能力,人格健全。
三、岗位-任务-能力-课程结构简表主干学科:音乐与舞蹈学学位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计算机应用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曲式与音乐作品分析、形体训练与舞蹈基础、中国音乐简史、外国音乐简史、民族民间音乐概论、意大利语音、合唱与指挥、舞台表演与实践、技能实践、声乐演唱、朗诵与正音、重唱与表演唱、声乐演唱理论与教学法、声乐排练与舞台表演实践、钢琴演奏、钢琴调律与维修、钢琴重奏与正谱伴奏、钢琴演奏理论与教学法、钢琴排练与舞台表演实践、器乐演奏、器乐重奏与合奏、小型乐队编配、器乐演奏理论与教学法、器乐排练与舞台表演实践。
五、基本基本学制与修业年限基本学制:4年修业年限:3-7年六、毕业学分与授予学位毕业学分:175学分学位课程学分:71学分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七、职业资格证书、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教育职业资格证书:鼓励学生考取1门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专业素质、非专业素质和特殊素质全面发展,具有正确的专业观念和良好的专业品格,具有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具备良好音乐教学和一定的音乐表演能力,掌握音乐教学的方法,能在中小学、幼儿园、音乐培训机构等领域、岗位从事音乐教学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一)就业目标中小学音乐教师;艺术培训机构音乐教师;企事业单位文艺骨干;自主创业。
(二)职业发展目标中小学、艺术培训机构高级音乐教师;媒体乐评人。
二、培养规格(一)专业核心素质1.具有扎实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教学法、教育学、心理学知识;2.具备较强的音乐教学、舞台表演、节目创编、音乐鉴赏及作品分析的能力;3.熟练掌握舞台表演、节目创编、音乐教学的方法;4.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历程和专业前沿动态;5.了解本行业的政策法规和行业规范。
(二)非专业核心素质1.热爱教育事业,甘于奉献;2.为人师表,公道、正派,具有高雅的审美情趣;3.敬业爱岗;4.团队协作。
三、培养模式与特色(一)培养模式实行开发内化教学模式1.专业素质培养模式(1)钢琴、声乐、舞蹈平修,均按小组课教学;(2)竞赛教学模式;(3)每天三小时强化训练;(4)教学实训;(5)观摩、演出;2.非专业素质培养模式(1)在专业素质教育中渗透非专业素质教育;(2)在专业素质教育的测评中体现非专业素质教育的要求;(3)“思政课”实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非专业素质教育的特色理论课程实行开发内化教学;(4)实训项目和思想品德素质加强测评环节;(5)素质导师强化对学生的“五导”(观念引导、品格引导、知识引导、能力引导、方法引导);(6)成功内省;(7)成功案例库;(8)成功论坛;(9)头脑风暴。
(二)培养特色1.专业素质优势(1)声乐、钢琴、舞蹈三项基本功扎实,音乐综合素质高;(2)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组织管理能力;(3)创编能力突出;(4)至少形成两个以上高水平的演唱或演奏保留曲目。
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名称音乐;专业代码:(二)招生对象与学制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以3年。
(三)培养目标1、通过三年学习,参加普通高考,为高校输送优秀合格的毕业生。
2、通过三年的学习,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系统地、较好地掌握必需的科学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能力和人文素养,能胜任声乐和器乐表演艺术,具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和终身学习能力的技术技能型音乐人才。
(四)人才规格1.知识结构和要求11)了解相关的文化知识,文艺基础知识。
(2)熟练掌握音乐基础理论知识。
(3)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拓展所需知识。
2.能力结构及要求(1)基本汉语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2)初步计算机应用能力。
(3)较熟练的简谱和五线谱视唱能力和听音记谱能力。
(4)初步的声乐演唱和器乐演奏能力。
(5)初步的形体表演能力。
(6)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7)正确的艺术审美和音乐鉴赏能力。
3.素质结构及要求(1)思想道德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能够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有进取心,勇于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2)职业素质和人文素质脚踏实地,爱岗敬业,具有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具备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和正确的审美观点,个性鲜明、学有所长;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能自觉遵纪守法,善于与人合作。
(3)身心素质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有一定的美育知识,具备高尚的生活情趣和美的心灵;具有良好的个性品质和抗挫能力、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懂得自我保护。
4.综合技能要求(1)较熟练的演唱、舞蹈表演和演奏基本技能(2)一定的合唱、合奏能力和指挥能力。
(3)初步的音乐专业辅导、社会文化指导及其它专业拓展能力。
(五)课程设■及教学要求1.公共必修课程2.专业基础平台课程3.专业主干课程表4专业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4.教学学时比例表5教学学时比例(六)课程设■与教学安排1.学年制教学方案表10中等职业学校音乐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11中等职业学校音乐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制教学方案安排1.考核方式(1)理论考核: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门化方向课的理论考核由学校命题统一考试。
音乐学专业(民族器乐方向)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民族器乐方向)人才培养方案(130202)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理论知识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沂蒙精神特质和国际视野,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能够在基层教育系统、文化事业单位等从事音乐演奏、教学、文艺活动组织、民族乐器研发与制作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及基本要求1.素质结构要求(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阔的国际视野,热爱教育事业。
(2)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熟悉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现状。
(3)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强身健体的科学方法,养成良好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接受必要的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要求。
2.知识结构要求(1)具有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2)具有较强的器乐演奏、教学和较强的乐队的组织与排练能力;(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在基层从事演出组织与策划;(4)具备一定的现代化设备进行音乐创作的能力;(5)了解民族乐器及民族器乐的文化特征与传承历史,初步具备科学研究能力及利用现代化设备进行民族乐器的研发、制作及鉴定等能力。
(6)具有一定的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3. 能力结构要求(1)具备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获得信息、拓展知识领域,并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2)具备利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手段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3)具备一定外语及较熟练的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4)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和组织管理能力;(5)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交流能力和终身自学能力。
三、主干学科音乐学四、学制和学分学制:4 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总学时:2000 总学分:154五、专业核心课程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器乐基础、钢琴基础、器乐演奏、和声学基础、中国音乐简史、西方音乐简史、合唱与指挥、中国民族音乐、世界民族音乐、键盘和声与即兴伴奏、歌曲分析与写作、民族器乐概论、电脑音乐制作与配器、沂蒙地方音乐文化、论文写作等。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类:音乐与舞蹈学专业代码:130202一、培养目标本专业面向山东省,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理想信念和高尚的师德,具有一定的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和教育学科知识,具有扎实的音乐基础专业技能和基本教育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教学、自我反思与沟通合作能力,能够胜任中学音乐教育以及社会音乐工作的高素质、高潜质的德智体美劳全发展的专业音乐教育人才。
学生毕业5年左右时间能够达到以下预期目标。
1.全面理解教师职业内涵,热爱教师职业和教育事业,不断适应新时代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求,展现良好的教育情怀,彰显师德品质,坚守、践行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熟练掌握中学音乐教育的技能与方法,能够以学生为主体开展音乐教学工作。
具有较高的音乐创编以及基础音乐教育理论研究等综合能力。
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个人或带领团队能够开展文艺或综合实践活动,营造高水准文化艺术氛围,弘扬人类优秀文明成果以及中国优秀传统文化。
3.熟悉中学生身心理特点,能够有针对性的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德育普及教育活动和其他班级主题活动。
利用音乐专业培养学生审美能力,做到以美育人。
4.深刻理解终身学习对个人事业以及社会发展的意义,具有问题意识、实践精神以及研究能力,能够自觉规划自身发展,具有组织参与团队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毕业要求(一)践行师德1.师德规范: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四认同”即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牢记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结合音乐教育专业特点以美育人、以德树人。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教育情怀:具有从教意愿,热爱教育事业特别是音乐教育事业,向往音乐教育工作,乐于从教、善于从教。
富有爱心、责任心,情系学生,爱岗敬业,胸怀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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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文化艺术学校音乐专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六年制)
徐州文化艺术学校
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六年制)
一、专业名称
音乐专业(专业代码140800)
二、入学要求
(1)全日制小学毕业
(2)喜爱或立志从事本专业,具有一定专业基本条件。
三、招生对象与学制
招生对象:普通小学毕业学生
学制:六年
四、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面向文化艺术行业企事业单位(演艺团体),培养从事声乐表演、器乐表演等工作、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五、职业范围:
六、人才规格
本专业毕业生应具有以下职业素养、专业知识技能:
(一)职业素养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自觉遵守行业法规,规范和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
2、热爱生活、热爱自然,热爱音乐事业,树立与社会需求想适应的职业理想。
3、具有勤学苦练、精益求精、团结协作的精神和继续学习的能力。
4、养成善于观察、勤于思考、乐于探索、勇于创新的习惯和品质。
5、掌握必需的现代化信息技术,具有较好的人文素养,具备一定的就业和
创业能力。
6、树立正确的文艺观和审美观,自觉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二)专业知识和技能
1、掌握音乐艺术的基本特点和基础理论知识。
2、具有基本的五线谱(或简谱)的视谱、唱谱及听音记谱的能力。
3、具有初步的钢琴演奏和伴奏能力。
4、具有基本的音乐表现能力和初步的音乐创作能力。
5、了解地域和民族音乐文化,具有基本的中外音乐历史知识。
6、具备初步的形体表演和舞台综合表现能力。
7、具有初步的艺术审美和音乐鉴赏能力。
专业(技能)方向——声乐表演
1、掌握声乐表演的基础理论知识
2、掌握所学唱法(民族、美声、通俗等)演唱的基本技能。
3、具备基本的合唱能力
4、具有初步的音乐(声乐)辅导、合唱排练指挥等社会文化艺术指导能力。
5、初、高中阶段文科相关课程的文化基础知识。
专业(技能)方向——器乐表演
1、掌握声器乐表演的基础理论知识
2、掌握所学乐器(中国货外国乐器)演奏的基本技能。
3、具备基本的合奏能力
4、具有初步的音乐(器乐)辅导、合奏唱排练指挥等社会文化艺术指导能力。
七、主要续接专业:
高职: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
本科: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
八、课程结构
九、课程设置及要求
本专业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
公共基础课包括德育课、文化课、体育与健康、公共艺术、历史,以及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基础课。
专业技能课包括专业核心课、专业(技能)方向课和专业选修课。
实习实训是专业技能课教学的重要内容,包含校内外实训、顶岗实习等多种形式。
(一)公共基础课
(二)专业技能课
2、专业(技能)方向课
(2)器乐表演方向
3、专业选修课
4、综合实训
为加强学生的专业实践训练,提升对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综合应用能力,我校在第二至第五学期每学期安排一周时间的综合实训,采取集中或分开时间的方式进行。
实训内容以校学生技能大赛、学生音乐会两种形式为主。
最后一学期结合顶岗实习组织学生进行毕业汇报演出。
5、顶岗实习
为了能使学生了解音乐行业一线创作生产、演出服务和人文环境,能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初步具备音乐(声乐或器乐)表演的职业实践能力。
在我校和实习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学生在第六学期可以到音乐表演的相关单位,徐州演艺集团、徐州群众文化艺术馆、各招生培训基地等单位对应岗位跟班实习。
通过实习,能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就业能力。
十、教学时间安排
(一)基本要求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表演方向、器乐表演方向)分六个学年12个学期进行教学,总计240周。
其中,课堂教学208周(含复习考试),课外技能实训9周,入学教育与军事技能训练2周,毕业教育1周,顶岗实习15周。
周学时一般为37学时。
(二)教学进度总体安排
表一:音乐表演专业教学进程表(单位:周)
表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器乐专业方向)课程设置与学时分配表
说明:
1、本表不含军训、社会实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教学安排。
2、学生只能选择本专业中的一个专业方向学习,课程和学时统计只计算一个专业方向课程。
3、本表中已计入专业基础课、公共选修课及专业选修课的课程。
十一、教学实施
(一)教学要求
1、公共基础课
根据学生入学文化基础薄弱的实际情况,文化基础课应在加强基础知识教学的前提下,提高学生文化素养,既为学生的专业学习服务,又为学生的继续学习和终身发展打好基础。
要从学生实际出发,结合专业特点,努力进行教学改革,从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学生为主体,努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有效性,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职业能力的形成。
2、专业技能课
推行工(演)学结合,努力实现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对接。
要在加强专业基础教学的同时,强化对职业岗位技能的训练,根据舞蹈表演专业特点,加强教师的专业示范和个别指导,通过理论实践一体化的教学模式,促进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步增长,确保专业教学既满足职业岗位的需求,又为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教学管理
要在总结传统经验的基础上,加强专业教学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根据舞蹈专业的教学特点,要加强专业教学的安全保护措施,建立教学过程管理的有效机制,确保课堂技能训练的合理密度和强度,努力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
要研究制定工(演)学结合、顶岗实习更加切实有效的管理办法,从实际出发,改进舞蹈表演专业教学的评价机制,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十二、教学评价
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是检查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的必要保障。
除免试课程外,
学生所修课程均应参加考核。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试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记分。
一般必修课为考试科目,选修课为考试或考查科目。
公共基础课与专业基础课实行统一命题和阅卷;专业技能课实行统一命题,集体评分。
为全面衡量学生学习成绩,考核总成绩由平时、期中、期末三部分组成,(平时30%,期中20%,期末50%)。
英语、计算机应用考核可采取学校和社会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课程结业,学生可参加相应的社会认可的等级考核。
全部课程考核及格者准予毕业,其它情况参照国家教委制定的学籍管理条例执行。
十三、实训实习环境
本专业配备校内实训室和校外实训基地。
(一)校内实训室共19间,其中99实验剧场1间,多媒体教室1间,琴房17间。
(二)校外实训基地主要设施是公共剧院、文艺院团或企事业单位剧场(会堂)、文化广场等,演出舞台设施设备要求同校内实验剧场
十四、专业师资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
专业教师学历职称结构应合理,积极鼓励教师通过社会认证,打造“双师型”专业教师团队;学校由业务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担任专业带头人,聘请行业企业(文艺院团)的专业骨干和艺术家担任兼职教师,共同组建专业建设委员会,负责学校本专业建设。
专任专业教师为舞蹈表演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所要求的业务能力,取得舞蹈类中级以上职业(专业)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师德和终身学习能力。
十五、其他
第六学期为学生顶岗实习阶段,由学校统一安排或经学校批准后自主联系进入艺术团体及与本专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顶岗实习,部分学生可转入学校对口单招迎考班或参加社会补习,准备艺术类院校的统一招考。
实习期间由学校统一考核,考核成绩纳入学生毕业评价体系。
2016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