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政策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应注意的几大问题

户 口不在本村的人 员。法律规定 , 解放军 、 武警部队的现
民承包土地和珍惜土地 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种田的积极性 也 越来越高涨。 如果农村土地承包关 系不稳定 , 然成为影响农 必
律规定前 , 中央为了促进小城镇发展 , 先后下发 了中发[ 00 20 ] 1 1号文和 国发[ 0 16号文 , 20 ] 提出对批 准在 小城 镇落 户的农 民, 可保 留农村的承包地。因此 , 们在处理这个问题时 , 以 我 可
I 关于承包期 内不得收 回承包地的问题 j
法律规定 , 承包期内 , 发包方不得收 回承包地 。对个别可 以收 回承包地 的情形进行 了严格规 定 :一是全家户 口迁入设 区 的市转为城市居民 的 , 二是承包方家庭成 员全部死亡 的 , 三 是 因结婚户 口迁入新居住地分得承包地 的 ,四是承包方 自愿 将承包地交回村 集体 的。除此之外 , 不允许发包方收 回农民的 承包地 。这里需要说明 , 根据有关法律规 定 , 如果 承包方弃耕
花 钱 买城 镇 户 口和 按 国 家照 顾 政 策 将 户 口迁入 城 镇 的 人
继续享有 , 应该按照承包方 的意愿。
农村妇女 。 法律规定 , 由于婚嫁等原因迁入新居住地 的妇 女, 新居住地应优先为其解决承包地。对于新居住地确实没有
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成 员是指户 口在本村 的常住人 员, 包
括在本村出生户口未迁 出的人员 ;与本村村 民结婚户 口迁入 本村 的人 员( 包括 男方到女方落户的人 员) 本村村 民依法领 ; 养且户 口迁入本村 的人 员; 其他将户 口依法迁入本村 , 并经本
人地矛盾、“长久不变”与农地制度的创新

人地矛盾、“长久不变”与农地制度的创新*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张红宇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李伟毅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200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要求:抓紧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长久不变已经成为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建设的基本方向。
而要使长久不变的政策思路成为现实,势必要求对如何解决人地矛盾这一问题作出回应,并明确相应的制度安排。
本文首先回顾了长久不变土地政策思路的演变脉络与内涵,其次分析了现行土地制度下的人地矛盾冲突表现形式与解决途径,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长久不变框架下应对人地矛盾的措施和建议。
一、长久不变:演变脉络与政策取向(一)长久不变思想的演变脉络。
1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
20世纪70年代末,在人民公社制度开始瓦解,改革环境逐渐宽松的背景下,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作为新制度的核心内容逐步得到确立。
从1978年起,农村陆续出现三种类型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即不联产责任制、联产责任制和包干到户。
最初主要采取的还是包工到组、包工到组等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生产责任制,并不允许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
1980年春邓小平同志就农村政策发表谈话,充分肯定了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此后家庭承包经营迅速发展。
到1983年底,全国农村基本上实行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实行包干到户的基本核算单位占到了全国基本核算单位的978%,实行包干到户的农户占到了全国农户总数的9445%。
215年土地承包期制度的明确。
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普遍实行并显现出卓越绩效之后,如何使这一制度保持稳定就成为了政策层面必须要明确的重要问题。
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延长土地承包期,鼓励农民增加投资,培养地力,实行集约经营。
《2024年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范文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为了重要的议题。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实施,对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效率以及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系列的法律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探讨和解决。
二、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背景及意义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行为。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同时,这也是实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重要步骤。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法律问题(一)流转程序不规范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一些地区在流转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的现象,如未按规定进行流转登记、合同内容不完整等。
这不仅可能导致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可能引发土地资源的浪费和低效使用。
(二)农民权益保护不足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权益往往容易被忽视。
如一些地方在流转过程中,未对农民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征询意见,导致农民在不知情或被迫的情况下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
此外,对于流转后的土地使用情况,也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不完善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和模糊地带。
例如,对于流转期限、流转价格、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的规定还不够明确,这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带来了法律风险。
四、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的对策建议(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应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流转程序、合同内容、流转期限、流转价格、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浅谈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途径

浅谈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途径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我国农村改革中的重要内容,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分置,可以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激发农村的生产潜力,为农村振兴提供更多的动力。
如何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需要从多个方面着手,包括政策、法律、财政、组织等各个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本文将从政策、法律、财政和组织等角度浅谈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途径。
一、政策途径政策是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重要途径。
政府可以通过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农民依法依规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流转市场化,鼓励土地经营主体多元化,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产业发展。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机制,确保农民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时,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增加农民的收入。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登记和登记备案制度,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减少流转中的风险,提高农民的流转意愿。
政府还可以逐步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建立土地流转市场监管机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
政府还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规范土地使用行为,促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加农民的收入。
政府还可以通过加强相关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鼓励农民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三权”分置手续,规范土地交易行为,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政府还可以通过建立土地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土地“三权”分置的市场化,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加农民的收入。
政府可以通过完善相关的土地产权交易制度,规范土地交易行为,促进土地经营主体多元化,推动农业产业化和农村产业发展,为农村振兴提供更多的动力。
三、财政途径财政是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重要途径。
农村土地政策30年不变是什么概念

农村土地政策30年不变是什么概念有关农村土地政策30年不变是什么概念的问题,可以具体理解为,保持农民的土地承包关系一直不变,而且这种承包关系可以长达时间更久。
这对农民来说是一个好消息,让农民踏踏实实劳动,也让亿万农民可以放心加大对土地的投入。
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下什么是“农村土地政策30年不变”。
有关农村土地政策30年不变是什么概念的问题,可以具体理解为,保持农民的土地承包关系一直不变,而且这种承包关系可以长达时间更久。
这对农民来说是一个好消息,让农民踏踏实实劳动,也让亿万农民可以放心加大对土地的投入。
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下什么是“农村土地政策30年不变”。
▲一、农村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是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约7000字,共有5章、65条,分为总则、家庭承包、其他方式的承包、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附则。
这部法律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二、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我国农村改革是从调整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开始的。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把土地政策的“稳”与“活”结合起来,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的要求,现阶段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重点是保持农民对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并长久不变。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体现了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既坚持土地承包关系长久稳定,又激活了土地资产的活力。
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来,中央先后两次宣布延长土地承包期限,并推动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浅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浅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浅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摘要:确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城乡一体化进程协调发展的理念,确保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加强农民土地权利保护是今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
但从目前情况看,土地流转市场化程度低,流转程序不够规范,配套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健全,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本文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与研究并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制度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产生的必然性:”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只有通过完善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制度,才能使土地可以适度集中用以达到适度规模经营,才能更有效地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同时,只有通过土地流转,才能使土地资源得到更行之有效的配置。
如果不进行土地流转,那么土地还将继续集中在多数,零散的人手中,无法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效益。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流转形式多以转租、包出租为主,农民采取多种形式流转承包地是法律允许的。
近些年流转的种类多: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入股等多种流转形式均有。
流转对象应该呈多元化趋势,一些工商企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作为受让方参与流转。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1、流转市场化程度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育滞后,严重影响土地流转的效率。
很多地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没有形成,即使有,也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交易市场。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育缓慢,缺乏相应的市场规则。
价格的形成随意性很大,廉价流转较为普遍。
这种自发性和分散性流转方式决定了流转的规模较小,制约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模和速度,影响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延缓了土地集约化经营的进程。
另外,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相当匮乏。
2、流转程序不够规范: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程序很不规范,由此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关系混乱,制约土地流转的发展。
农村土地问题与解决方案

农村土地问题与解决方案农村土地问题长期困扰着我国农村的发展,农民人均耕地面积低、土地流转难、耕地质量下降等问题不断出现,直接影响着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制定可行的解决方案。
一、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是保障农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措施,必须得到重视。
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土地承包期限、承包经营权易于丢失等问题。
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应当制定严格的土地管理法规,对于违法侵占承包土地的行为要进行打击,通过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来提高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利益。
二、推广土地流转目前,我国农村的土地流转面临诸多问题,问题主要是流转机制不健全、不规范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加强土地流转机制的建设,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此外,应当引导农民通过流转实现规模化经营,开展农业生产,贯彻种粮、种经济作物、种林果、养牲畜等生产经营模式,从而提高农村收入。
三、保护土地资源保护土地资源是农村土地问题的重要解决方案之一。
目前,我国土地资源状况不容乐观,耕地面积下降率加快,土地质量下降导致的农业生产效果降低等问题都是比较严峻的。
为保护土地资源,应当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回机制,避免浪费、滥用土地资源。
此外,应当强化土地使用效益评估,防止土地过度耗用和破坏。
四、整合农田水利资源农田水利资源是农业生产的重要支撑,应当进行整合和优化,以提高利用效率。
通过整合农田水利资源,可以形成水分保障系统,保障农业生产的正常持续发展。
在整合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科技资源的作用,加强研究,优化设计,实现资源的重点利用和强化管理。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问题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只有制定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土地问题。
同时,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推广土地流转、保护土地资源、整合农田水利资源等措施都是解决农村土地问题重要的方向和手段。
浅谈当前土地延包政策落实的难点及应对措施

浅谈当前土地延包政策落实的难点及应对措施摘要: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资源,更是农民生存与生活的基础,是农业发展的根本。
土地延包政策的落实对于国家和个人的生存与发展都非常重要,是民生工作的重要部分,必须予以重视。
本文通过探究土地延包政策的重要性以及当前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土地延包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参考意见,推动国家政策的有效落实。
关键词:土地延包政策;落实难点;对策措施引言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的土地政策也在不断变动。
随着国家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的结束,新的土地承包政策也颁布出来。
在国家发布的《关于实施2022年全面推进农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文件中指出,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
土地延包政策的顺利落实是国家稳定发展的保障。
一、土地延包政策推行的意义随着国家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口流动和农村空心化现象不断加剧。
土地延包政策的实施具有重大意义。
通过施行土地延包政策实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为土地流转过快,导致土地资源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和土地闲置时间过多过长的现象,进而影响农作物种植和国家粮食安全问题。
通过实施土地延包政策保障了承包者的权益,减少了因为土地承包引起的产权纠纷,稳定了承包者的承包权。
土地延包政策对于促进国家经济稳定发展,促进农业的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发展精细农业具有重要作用。
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坚持承包关系长久稳定,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可以为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制度基础。
二、土地延包政策落实中存在问题2.1户内人口变动引发承包面积分配问题之前国家土地承包政策实施是按照每家每户的人口数量进行土地分配的,当前土地延包政策实施后,农民土地确权承包面积并没有随着人口的变化而变化。
一些家庭在二轮土地承包时只有一两个人,现在已经增多至就六七个人,但是土地承包的面积未变,导致人均面积减少,引发不满;有的家庭二轮承包时有四五个人,现在只有一两个人,土地承包的面积比较大,导致出现人多地少和人少地多的现象,双方矛盾尖锐。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问题及对策
山东省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 刘夫娥
全国农村从 20 世纪 90 年代中后 期,陆续完成了农村第二轮土地延长 承包期工作,农民与村集体的承包关 系总体上稳定巩固。但在某些地方的 某些环节上,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从 而导致一些矛盾纠纷,影响着农村政 治安定和社会和谐。本文拟结合各地 的实际表现提出几点对策。
内公益事业建设、归还集体债务或管 理开支,如果终止合同收回土地,现 在村内均无力退回过去收取的承包款 和已形成的经营赔偿。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 村集体以村规民约名义收回的 出嫁女、大中专学生、亡故人口承包 地。这些地当时主要用于了新增人口 补地,现在当事人要求依法返还,村 集体已无权和无法将原地块返还。
3. 有些承包户改变了农业用途。 在承包地中建设了房屋、开办了非农 业经营,甚至改变了原来的农作地貌, 很难恢复原来的农用地貌。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乡村振兴是当前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而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是乡村振兴的关键问题之一。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农村土地的流转、承包等问题日益凸显,农民土地权益面临诸多挑战。
本文将从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出发,探讨相应的对策。
一、问题分析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农民土地权益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承包期限问题。
当前,部分地区的土地承包期限将要到期,一些农民面临着土地流转等问题。
部分地区在土地承包期限到期后,出现了土地流转不畅、土地被挂靠等现象,导致农民土地权益受到侵害。
2.土地流转不规范。
一些地方在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土地流转出现乱象,一些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到损害。
3.土地征收不公。
在乡村振兴过程中,部分地方进行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征收,但在土地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公平现象,导致部分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到损害,引发社会矛盾。
4.农村宅基地问题。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农村宅基地利用和管理面临的问题也凸显出来,一些地方出现了宅基地非法占用、违规建设等现象,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宅基地权益。
二、对策探讨针对上述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顺利进行。
1.完善土地承包制度。
要加强土地承包期限的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承包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的土地承包制度,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同时适时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延长土地承包期限,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2.规范土地流转管理。
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管理规范,推动土地经营权、承包地流转市场有序发展,同时积极引导和扶持专业化大规模经营主体,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合法权益。
3.公正公平的土地征收。
加强对土地征收补偿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公正公平,将土地征收款项直接支付到农民手中,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4.严格宅基地管理。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建议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建议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以下是一些建议:
1. 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确保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基础。
在承包期内,除非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特殊情况,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也不得随意调整承包地。
2. 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
允许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包括出租、转让、互换、入股等形式。
同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3. 建立土地承包纠纷调解机制:建立多元化的土地承包纠纷调解机制,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途径。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建设,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服务。
4. 加强土地承包法律宣传和培训:加强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同时,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法律培训,提高他们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5. 推进土地承包制度改革: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推进土地承包制度改革。
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和流转机制,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同时,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6. 强化土地承包管理服务:加强土地承包管理服务工作,为农民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合同签订、权益保障等服务。
建立完善的土地承包管理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实施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同时,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政策演进与研究综述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承包地 三权分置 的政策演进与研究综述屈虹㊀(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10)摘要㊀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党对农村㊁农业㊁农民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的重大判断,为新时代我国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明确了重点㊁指明了方向㊂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㊂作为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背景下 三权分置 制度的探索与实行必将得到深化㊂在乡村振兴战略下,明确实行 三权分置 的必要性,对乡村振兴和 三权分置 的政策演进和研究综述进行梳理,结合相关研究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农村承包地 三权分置 研究的展望㊂关键词㊀乡村振兴战略; 三权分置 ;农村承包地;内蒙古中图分类号㊀F301㊀㊀文献标识码㊀A㊀㊀文章编号㊀0517-6611(2024)08-0250-03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4.08.057㊀㊀㊀㊀㊀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PolicyEvolutionandResearchReviewofthe SeparationofThreeRights ofRuralContractedLandUndertheStrategyofRuralRevitalizationQUHong㊀(InnerMongoliaAcademyofSocialSciences,Hohhot,InnerMongolia010010)Abstract㊀ThestrategyofruralrevitalizationisasignificantjudgmentofthePartyintheneweraonthenewsituation,tasks,andgoalsofru⁃ral,agricultural,andfarmerdevelopment,whichclarifiesthekeypointsanddirectionsforChina sagriculturalandruralreformanddevelop⁃mentinthenewera.Thereportofthe20thNationalCongressoftheCommunistPartyofChinafurtherproposestocomprehensivelypromoteru⁃ralrevitalization.AsanecessarypathforChinatoachieveagriculturalmodernizationandruralrevitalization,theexplorationandimplementa⁃tionofthe threerightsseparation systemwillbedeepenedinthecontextoftheimplementationoftheruralrevitalizationstrategy.Underthestrategyofruralrevitalization,itisnecessarytoclarifytheimplementationofthe separationofthreerights .Thispaperreviewsthepolicye⁃volutionandresearchonruralrevitalizationandthe separationofthreerights ,andcombinesrelevantresearchandpracticalproblemstopro⁃poseprospectsfortheresearchonthe separationofthreerights ofruralcontractedland.Keywords㊀Ruralrevitalizationstrategy; Separationofthreerights ;Ruralcontractedland;InnerMongolia作者简介㊀屈虹(1978 ),女,内蒙古兴安盟人,副研究员,硕士,从事经济学研究㊂收稿日期㊀2023-09-08;修回日期㊀2023-10-09㊀㊀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党和国家对农村发展政策不断地进行调整㊂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同志于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上将其作为国家战略的高度提出的[1]㊂更进一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㊂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在于 战略二字,乡村振兴是实现国家稳定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㊂战略,泛指决定全局的策略[3]㊂国家发展战略是筹划指导发展国家的实力和潜力㊁以实现国家发展目标的方略㊂作为国家七大发展战略之一,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党对农村㊁农业㊁农民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的重大判断㊁重大决策㊂与我国以往的农业农村发展政策相区别,乡村振兴战略是在国家发展中体现为宏观的㊁系统的㊁综合性㊁全局性的发展方略㊂在一定意义上,我国的经济改革始于农村,农村改革的核心就是土地政策㊂70多年来,农村土地制度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实行的 耕者有其田 的农地私有制到人民公社时期的土地利益高度平均化分配,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到 两权分离 ,再到 三权分置 ,我国农村土地政策逐步调整㊂实行土地集体所有权㊁土地承包权㊁土地经营权的 三权分置 政策是乡村振兴战略下立足于我国农村生产发展的必然选择㊂1978 1983年是我国农村人民公社制度结束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的过渡时期㊂1982年,中央以一号文件的形式第一次明确了 包产到户 的社会主义性质㊂198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从理论上说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民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农村实践相结合的产物㊂30多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农村人口日益向城镇集中,农村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的 两权分离 已经不适应我国农村发展的需要㊂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发展现代化的农业生产㊁形成集约化的经营模式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㊂一方面,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民大量进城务工,农村业劳动力大幅减少;另一方面,农村承包到户的土地呈分散化㊁碎片化,不利于农业的集约化发展㊂因此可以说, 三权分置 作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成为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㊂乡村振兴战略强调,要深化农村改革,尤其是要完善承包地 三权分置 制度[4]㊂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1]㊂这一重大决策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决心,稳定了农民预期㊂由于农地制度是我国农村制度体系的基础与核心,因此,农地制度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抓手㊂我国的 三权分置 制度的探索与实行先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 三权分置 制度作为以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核心,必定会在乡村振兴战略下得到进一步的完善㊂1㊀农村承包地 三权分置 制度的政策演进自 三权分置 制度提出以来,我国农村承包地 三权分置 制度的政策演进主要包括3个阶段㊂1.1㊀第一阶段:制度的提出阶段㊀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要不断探索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㊀㊀㊀安徽农业科学,J.AnhuiAgric.Sci.2024,52(8):250-252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㊂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㊂2014年11月20日‘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㊁承包权㊁经营权 三权分置 ㊂2015和201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界定 三权 之间的关系,并完善 三权分置 办法,明确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具体规定㊂2016年‘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指出,要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充分发挥 三权 的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形成层次分明㊁结构合理㊁平等保护的格局㊂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实施 三权分置 办法㊂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在依法保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地保护土地经营权㊂1.2㊀第二阶段:制度的发展阶段㊀2018年5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 2022年)“,提出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农村承包地 三权分置 制度;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㊂加强农用地用途管制㊂2018年12月‘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首次在法律上明确了土地经营权的概念,赋予经营主体更有保障的土地经营权㊂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 三权分置 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㊂202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㊁资格权㊁使用权 三权分置 为重点㊂1.3㊀第三阶段:制度的立法确认及完善阶段㊀2020年‘民法典“颁布,其中,物权编用4个条文规定了土地经营权㊂2022年10月16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㊂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更加细致的完善要求,主要包括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提升行动;完善对社会资本对农业农村的投资指引和监管;健全社会资本的资格审查㊁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㊂2㊀农村承包地 三权分置 研究综述我国实行农村承包地 三权分置 改革的目的是实现公平与效率,具体而言,就是 两权分离 模式变为 三权分置 模式,将不可市场化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农村土地承包权与可市场化的土地经营权相结合,盘活农村闲置和抛荒的土地,推进农村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并确保离开土地的农民仍然能够享有土地权益㊂从20世纪90年代农村承包地 三权分离 到21世纪初农村承包地 三权分置 制度的落实,再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实施,历经30余年,关于农村承包地 三权分置 的研究受到了学界的广泛关注㊂2.1㊀研究起源: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㊀实践是理论之源㊂农村承包地 三权分置 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㊂在这一阶段,学界尚不存在 三权分置 的提法,而是以 三权分离 称之㊂田则林等[5]结合湖北省一些地方 农地代营 的实际做法,提出将 两权分离 优化为 三权分离 ㊂1990年10月,王新国等[6]指出,顺城村成为 三权分离 试点,以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为主要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在农村的普遍推行,释放了农民的巨大潜能㊂其后,学者对 三权分置 逐渐关注起来,一些地区也开启相关试点工作㊂学者在肯定 三权分置 作用的基础上,探讨 三权 的边界和关系㊂韩俊[7]指出,承认农民拥有独立的土地承包权,由 两权分离 到 三权分离 ,无论在理论还是在实践上都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使用期限长短,是影响地权制度稳定性的一个重要因素 ㊂2.2㊀初步发展:21世纪初至2016年㊀这一阶段,学者们主要探讨了 三权分离 的产权结构㊂赵紫玉等[8]指出,在现行农地产权制度模式弊端的基础上,构建一种全新的农地产权结构,即实现农地产权的所有权㊁使用权㊁发展权 三权分离 ,给各权利主体稳定㊁可靠和灵活的权利,保障各方利益实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蔡玻[9]结合河南G村的土地纠纷指出, 在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只有明确土地的承包权㊁经营权和受益权,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构建各方的利益协调机制,才能最终实现政府㊁企业和农民的共同发展 ㊂2013年7月,习近平在湖北考察时指出,要深化农村改革,不断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研究 三权 之间的关系,既要尊重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又要保障基本农田和粮食安全,更要有利于实现农民增收[10]㊂2013年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要实现农村土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并行㊂随着 三权分置 这一提法得到官方确认,学界的研究视角更新了,研究思路也进一步拓宽了㊂宋洪远[11]提出,要实行 三权分置 ,需建立健全土地要素市场的基本制度,按照 确权登记 完善土地流转市场和服务体系 探索土地抵押㊁评估㊁处置机制 的思路开展土地流转㊂王亚新[12]则分析了湛江农村土地经营的4种模式,即土地的综合整治模式㊁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模式㊁承包经营权的资本化模式和土地的流转模式,提出 三权分置 是实现土地经营制度创新的基础㊂罗必良[13]指出,在 三权分置 背景下,要创新农业的经营方式,关键在于盘活农村土地的经营权㊂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方向为细分农地产权㊁深化农业分工与扩展家庭经营空间㊂2.3㊀迅速发展并受到广泛关注:2016年至今㊀2016年10月,中共中央㊁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对逐步形成 三权分置 格局和确保 三权分置 有序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㊂此后,学界对 三权分置 的研究迅速增多,2017 2020年年均发表的以 三权分置 为主题的论文有600余篇,其中限定在承包地 三权分置 研究的年均约200篇㊂一方面,研究集中于法学理论上对 三权分置 的定性研究㊂陈金涛等[14]认为 三权分置 的实施存在法律层面无保障㊁利益关系冲突阻碍因素㊂孙宪忠[15]通过调研发现,我国相关立法并不能对 三权分置 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制度保障㊂高飞[16]指出, 我国农村还存在一定数量的农民集体实行集体土地的统一经营模式,而且农民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也有较为强烈的15252卷8期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屈虹㊀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承包地 三权分置 的政策演进与研究综述需求 , 未来推进宅基地使用权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制度建设,也必将得益于一个科学㊁务实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建构 ㊂单平基[17]认为,在 三权分置 下,应将土地经营权纳入债权范畴,采取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自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土地经营权(债权) 的权利结构㊂高海[18]根据 三权分置 的生成逻辑和价值目标,辨析经营权用益物权论的主要理据与制度设计,探寻2类经营权法律性质的合理定位及其转化的可行路径㊂高富平[19]指出,真正要实现 三权分置 ,不仅需要系统㊁周密的顶层设计,而且还要具体化为可操作的规则并正确地实施各项制度规范㊂蔡立东等[20]在立法论层面,认为未来我国‘民法典“物权编应当将土地经营权上升为法定的用益物权,进而实现土地经营权的法定化㊂另一方面,研究集中于 三权分置 具体实施土地流转中的风险问题㊂李长健等[21]指出,应当健全经营权主体准入制度,建立流入方农业生产经营资质审查制度,配套农地经营权主体经营内容监管制度,构建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等㊂吴晓佳[22]指出, 三权分置 的核心要义是放活土地经营权㊂宋志红[23]指出,对于已经以家庭承包方式发包的土地,承包农户既可以通过分离土地经营权的物权变动方式㊁也可以通过设定土地租赁权的债权方式流转承包地权利,并因此而分别形成 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租赁权 的权利配置格局;除此之外,承包农户还可以在本集体成员内部转让或互换其土地承包经营权㊂刘兆军等[24]主张在对农地流转领域法律体系进行矫正的基础上,构建以农地经营权出租㊁转让㊁抵押流转方式为主体,互换㊁入股㊁信托流转方式审慎推行的农地2级(初次流转与再流转同步保障)流转市场,以确保本轮农地改革制度优势得到有效发挥㊂总之,由于中央层的一系列法律和政策均未对土地经营权的法律属性予以明确,学界对于土地经营权的性质展开广泛的讨论,至今还未形成统一的观点,仍然存在研究的必要,也是以后会着重分析的问题之一㊂3 研究展望通过梳理 三权分置 的政策演进和回顾相关研究重点,应当结合实践中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理论探索㊂具体而言,主要包括4个方面㊂其一,立法上,进一步明确土地经营权的性质,肯定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债权属性㊂从法学理论上讲,通过检视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流转方式及其法律效果,无法得出其分离出的土地经营权具有他物权属性的结论㊂也就是说,出租㊁转包㊁入股等流转形式生成的土地经营权具有债权性质,而转让㊁互换仅是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享有及行使主体的变化,不涉及土地经营权的定性问题㊂其二,对土地流转过程中集体的作用进行深入研究,重点研究如何通过发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优势,以激发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性,从而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㊂集体所有权的落实就是将集体所有权从主体缺位和权能残缺状态向做实产权功能转变㊂其三,加强土地流转监管的相关研究,制定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管理办法,通过实施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使农村土地流转在法治的轨道上稳步推进㊂其四,加强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的相关研究,进行更为深入的配套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完善农业补贴制度㊁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等㊂参考文献[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N].人民日报,2017-10-28(001).[2]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N].人民日报,2022-10-26(001).[3]中共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M].7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20:1648.[4]新华社.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EB/OL].(2020-11-03)[2022-03-02].http://www.gov.cn/zhengce/2020-11/03/content_5556991.htm.[5]田则林,余义之,杨世友.三权分离:农地代营 完善土地承包制㊁促进土地流转的新途径[J].中国农村经济,1990(2):41-44.[6]王新国,陈晓峰.从顺城村的实践看 三权分离 [J].湖北社会科学,1990(10):51-52.[7]韩俊.从 两权分离 到 三权分离 [J].经济研究参考,1999(75):30.[8]赵紫玉,徐梦洁,於海美.构建我国农地产权 三权分离 模式:现行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设想[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6(6):24-28.[9]蔡玻.以 三权分离 促进土地流转:对河南省G村的一起土地流转纠纷案例的分析[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4(3):46-49,56.[10]习近平在湖北考察改革发展工作时强调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脚踏实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EB/OL].(2013-07-23)[2022-03-02].https://news.12371.cn/2013/07/23/VIDE1374579602143634.shtml.[11]宋洪远. 三权分置 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探索[J].农村工作通讯,2015(3):51.[12]王亚新. 四化同步 下的农村土地经营模式探索:基于广东湛江的实践[J].经济地理,2015,35(8):157-164.[13]罗必良.从产权界定到产权实施:中国农地经营制度变革的过去与未来[J].农业经济问题,2019,40(1):17-31.[14]陈金涛,刘文君.农村土地 三权分置 的制度设计与实现路径探析[J].求实,2016(1):81-89.[15]孙宪忠.推进农地三权分置经营模式的立法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2016(7):145-163.[16]高飞.农村土地 三权分置 的法理阐释与制度意蕴[J].法学研究,2016,38(3):3-19.[17]单平基. 三权分置 中土地经营权债权定性的证成[J].法学,2018(10):37-51.[18]高海.论农用地 三权分置 中经营权的法律性质[J].法学家,2016(4):42-52.[19]高富平.农地 三权分置 改革的法理解析及制度意义[J].社会科学辑刊,2016(5):73-78.[20]蔡立东,姜楠.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的法构造[J].法学研究,2015,37(3):31-46.[21]李长健,杨莲芳.三权分置㊁农地流转及其风险防范[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6(4):49-55.[22]吴晓佳. 三权分置 的核心要义是放活土地经营权[J].黑龙江粮食,2016(12):38-39.[23]宋志红.三权分置下农地流转权利体系重构研究[J].中国法学,2018(4):282-302.[24]刘兆军,李松泽. 三权分置 权利关系下的农地流转方式研究[J].学习与探索,2018(2):134-140.252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安徽农业科学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2024年。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分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分析近年来,为了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逐渐成为热门话题。
这一政策的实施对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农民的增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进行分析,探讨其优势与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政策背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实施是为了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需要。
在城市化进程加速、农村劳动力外流明显的背景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成为一种促进经济转型和农民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
二、政策优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
首先,流转土地可以增加农民的土地收入,帮助其摆脱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开展更高效、高附加值的农业生产。
其次,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村经济多元化。
再次,流转土地可以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产能。
此外,土地流转还能吸引外来资本和技术,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三、政策不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虽然有一定的优势,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一些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容易被资本或平台方利用。
其次,土地流转面临着不稳定的长期效应问题,流转合同期限较短,留给承租者的发展空间有限。
再次,部分地区存在土地流转规模过大、土地流转价格波动大的问题,需要加强监管。
四、政策的调整和改进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进行调整和改进。
首先,加强信息公开和农民权益保护教育,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政策的了解和判断能力。
其次,延长土地流转合同期限,给予农民更长远的发展空间。
再次,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土地流转价格的监管,防止过度波动。
五、政策的实施效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实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方面,农民通过流转土地增加了农业经营收入,提高了生活水平。
另一方面,农业生产中的集约化、专业化程度得到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农业效益有所提高。
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三农”政策

经济09/2022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意义重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在粮食安全问题上,提出了“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上,提出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思想;在城乡关系上,提出了“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这些重要讲话为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粮食安全是战略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讲话中提出世纪之问:“我国粮食是不是过关了呢?”并给予回答:“总体看,我国粮食安全基础仍不稳固,粮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任何时候都不能轻言粮食过关了。
”在此基础上,作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课题,任何时候这根弦都不能放松”的论断。
如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进一步明确粮食安全的工作重点,合理配置资源,集中力量首先把最基本最重要的保住,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从而确立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粮食安全的基本方略。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2017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则重点部署党在近期和长期的乡村振兴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了粮食安全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位置,指出:“在我们这样一个十三亿多人口的大国,粮食多了是问题,少了也是问题,但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问题。
多了是库存压力,是财政压力;少了是社会压力,是整个大局的压力。
”“现在讲粮食安全,实际上是食物安全。
老百姓的食物需求更加多样化了,这就要求我们转变观念,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向耕地草原森林海洋、向植物动物微生物要热量、要蛋白,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
”自2004年以来,我国的农产品国际贸易从长期的贸易顺差变成逆差,基本呈逐年增大趋势。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和变幻莫测的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相叠加,给我国的粮食供给链带来了很多不稳定因素。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11.26•【文号】•【施行日期】2019.11.26•【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承包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11月26日)党的十九大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就保持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以下简称“长久不变”)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方针政策,先后两次延长承包期限,不断健全相关制度体系,依法维护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实行“长久不变”有利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在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改革开放的重大成果,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农业生产特点,具有广泛适应性和强大生命力。
承包关系稳定,有利于增强农民发展生产的信心、保障农村长治久安。
实行“长久不变”,顺应了农民愿望,将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奠定更为坚实基础,展现持久制度活力。
(二)实行“长久不变”有利于促进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土地承包关系是农村生产关系的集中体现,需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不断巩固完善。
改革开放初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成功解决了亿万农民的温饱问题。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和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农业经营规模扩大成为可能。
实行“长久不变”,促进形成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格局,稳定承包权,维护广大农户的承包权益,放活经营权,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作用,有利于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有利于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浅谈农村土地政策问题

浅谈农村土地政策问题摘要:农村土地问题主要包括包括土地纠纷、土地流转以及土地承包,这也是农村土地政策的最基本得问题,为了贯彻落实好党关于农村土地的政策,现阶段面临三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农村土地;政策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11-0044-11 保持好现有的土地承包政策并且能够做到稳定不变保持现存有的土地承包政策长期不变是我国土地的基本政策。
首先面临的问题是要不要长久不变:从全国情况来看,中共央决定农村土地政策长久不变是有利于稳定。
大量实践证明,有些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营以来就没有进行过大的土地承包政策调整,但是有的省市三到五年就要进行一次小的调整,广大农民都比较认可。
有的人提出“稳定”的核心是要因地制宜、不可以一刀切,具体做到哪个方面,应该以现实和历史为依据,尊重特殊惯例;另外土地承包政策长久不变对土地承包者来说,起点和终点都十分不明确,没有确定具体的年限更不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随着城镇化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农村人口的生老病死以及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迁移,都有必要在一定阶段对农村土地承包所有权进行一些小的改动,这样更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和维持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稳定,有利于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更好的显现党对农村土地的政策。
有的人认为长久最好是指的社会主义初级整个阶段,有的认为长久就是15年或者更长,更有的人认为长久就是永久。
从其内容上来看,“长久不变”只是农村土地承包的政策的长久不变,但是具体哪块地归谁承包是可变的。
其次建立更好退出机制,已经离开农村并且转为城镇户口籍的农民,应该收回其承包的土地;整户转变为城镇户口的土地承包者也要退出承包的土地;新出生孩子和已经去世的农村老人如何得到和收回土地,是如何处理现实中的“合理”但是“不合法”的关键所在。
2 怎样建立起健全的土地承包的经营权流转问题建立一个健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制度,就要做到相关各方面的相互协调。
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分析及2023年土地政策调整

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分析及2023年土地政策调整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是中国农村改革开放以来的重要一环,为发展农村经济、稳定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村土地已经面临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分析农村土地承包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展望2023年土地政策的调整方向。
一、农村土地承包的现状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依然在继续有效地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民通过土地承包,拥有了稳定的承包权益,改善了农民的生活状况。
土地承包也为农民提供了经营土地、发展农业生产的机会,促进了农业的现代化进程。
同时,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也为粮食安全和农业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二、农村土地承包存在的问题尽管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
首先,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不高,农业生产效益有限。
大量土地处于低效利用状态,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和利用,限制了农业产能的提升。
其次,承包期限较短,农民对土地的长期投资积极性不高。
由于土地承包期限过短,农民难以进行长期投资,降低了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此外,土地承包过程中存在权属不明、流转困难等问题,制约着农村土地资源高效配置。
三、2023年土地政策调整的方向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发挥土地资源的效益,2023年土地政策有望进行一系列调整。
首先,需要延长土地承包期限,稳定农民的承包权益。
延长土地承包期限将为农民提供更长远的投资视野,激发他们对土地发展潜力的挖掘。
其次,应该推行土地流转制度,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
通过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农民可以在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进行土地流转,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益。
此外,还需要加强农业技术培训和扶持政策,提升农业生产效益。
通过加强农民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农业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总结起来,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也面临一些问题。
通过2023年的土地政策调整,可以更好地解决土地承包的问题,并推动农业的升级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随着中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被提上了议程,这一改革旨在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所有权、土地流转权的问题,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改革实施以来,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清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国家依法把土地承包给农民,农民可以通过承包土地,进行农田生产。
由于历史原因及部分地方的土地流转等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清晰,存在诸多矛盾。
一方面,一些承包地流转到了外地企业或者个人手中,承包农民不知道自己的土地被流转;因为承包地面临土地流转的压力,很多农民不敢对土地进行长期投入,导致土地的开发利用程度不高。
对策:政府应该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法规,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力度,明确农民的承包权益,加大对承包地流转的监管力度,杜绝违法从事土地流转的行为。
要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科学种植,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增加农民的收入。
二、土地所有权隐性问题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对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
但是由于我国土地所有制的特殊性,土地所有权不明晰,存在诸多问题。
一方面,由于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和流转权的分离,农民对土地的长期租赁权和使用权不清晰,严重影响了土地的有效利用。
由于土地使用权的限制,很多地方农民难以获得土地的所有权,导致农民无法有效开发土地资源。
对策:政府应该完善土地的所有权制度,明确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和流转权。
鼓励土地承包者依法取得土地的所有权,提供土地发展利用的支持政策。
还可以加大对土地资产权的登记和管理力度,确保土地所有权的安全和稳定。
三、土地流转权保护不足农村土地流转是指承包地流转的过程,是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重要内容。
由于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不足和流转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风险,很多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态度持怀疑态度,甚至坚决抵制土地流转,导致土地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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戋 议如何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政策
马 永 锋
( 凉市农业经营管理站 , 平 甘肃 平凉 7 4 0 ) 4 0 0
土地 是农 民 的重 要 生 产 资 料 , 农 民 的命 根 子 , 是 农 民最 是 也 可 靠 的 社会 保 障 。 地 承 包 经 营 权就 是农 民 的基 本 财 产 权 , 农 土 是
一
步 稳 定 和 完 善 了农 村 土 地 承 包 关 系 。 2 0 0 9年 农 户 承 包 面 积
3. 4万 公 顷 , 均 0 1 66 人 .9公 顷 。据 统 计 : 止 2 0 截 0 9年底 , 市 农 全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 70 8 6公顷, 占家庭承包经 营面 积的
2 1, .% 较上年 净增流 转面积 3 6 .0公 顷, 长 9 . % 土地 流 864 增 81 ;
缺少合 同的主要条款 , 同时随时间推移人 口数量 的增减 , 国家对
承 包 土 地 的 征 地 占用 , 民 以“ 换 、 让 ” 式 流 转 、 户 人 均 农 互 转 形 农
承 包 地 面 积 发 生 了变 化 , 合 同约 定 的 面 积 、 务 等 未 作 增 减 变 但 义 更 。 少 数 乡镇 、 级 土 地 档 案 资 料 不全 、 集 整 理 不 及 时 , 理 在 村 收 管 工 作 不 规 范 滞 后 , 要 的保 管 设 施 不 具 备 , 理 人 员变 动 频 繁 , 必 管 所 以发 生 土 地 承包 纠 纷 调 处 的难 度 就 很 大 。 ㈢ 前期 工作 处理 不 到位 ,后 期 工作 中 出现 一 系列的 问题 由 于 第 一 二 轮 农 村 土 地 承 包基 础 工 作不 到位 ,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流 转 和 承 包 合 同 管 理 不规 范等 , 致 农 村 土 地 纠 纷 突 出 , 年 导 近 呈 明显 上 升 的趋 势 , 解 难 度 逐 渐 加 大 。 2 0 平 凉 全 市受 理 调 0 9年 土 地 承 包 及 流 转 纠 纷 7 2 , 处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纠 纷 6 9件 , 2件 调 8 其 中 由仲 裁 委 员会 调 处 的 纠纷 1 。税 费 改 革 前 , 费 负担 掩 盖 6件 税 了 农 村 土 地承 包存 在 的 问题 , 农 业税 收取 消 后 , 于 失 去 了 调 而 由 节 杠 杆 , 民种 地 没 有 任 何 税 费 负 担 , 少 农 户 重 新 要 求 承包 土 农 不 地 , 流转 的农 户 要 求 恢 复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形 成 承 包 方 与发 包 方 、 包 方 与 承 包 方 、 包 方 与 第 三 方 等 多种 形 式 的 土 地 纠 纷 , 承 承 加 大 了土 地 承 包 管 理 工 作 的难 度 和 影 响 了土 地 承 包 关 系 保 持 稳
民根 本利 益所 在 。 期 稳 定 农村 土地 承 包 关 系 , 是 发展 农 业 生 长 既 产 力 的 客观 要 求 , 是 稳 定农 村 和 谐 社 会 的重 点 和 关 键 。 也
一
了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证 书 , 仍 存 在 承 包 合 同有 面 积 无 地 块 四至 , 但
转 出让 户 18 9户 , 66 占总 农 户 数 的 3 9 。党 的 十 七 届 三 中 全 会 .%
㈣遗 留问题
长久不变还存在着土地撂荒 、 人地 矛盾 突出、
占用粮 田、 农业基础 改善滞后和农业科技素质不高等 问题 。 三、 因分析 原
家 庭 承 包 经 营 为 什 么 要 长 久 不变 呢 ? 因 为 家 庭 承 包 经 营 是
定 并长 久 不 变 政 策 的落 实 。
、
现 状
平凉 市 从 18 年 开始 实行 家 庭 联 产 承 包 责 任 制 , 产 到 户 92 包 面积 3.O 公顷, 均 02 58 万 人 . 3公 顷 , 均 12 户 . 5公 顷 。社 员 自留 地 41 万公顷, 草地 2O .1 饲 .6万 公 顷 。到 18 年 底 , 市 9% 93 全 9 以 上 的 生 产 队 实 行 了 家 庭 联 产 承 包 责 任 制 。 19 9 3年 , 家 决 定 在 国 农村 原承 包 期 l 年 到 期后 的基 础 上 再 延 长 3 5 0年 。19 平 凉 9 8年 市 在第 一轮 承 包 期 限 到 期 后 全 面 开 展 了 第 二 轮 土 地 承 包 。各 县 ( 按 照 国家 “ 稳 定 、 调 整 ”“ 人 不 增 地 , 人 不 减 地 ” 区) 大 小 、增 减 的 政 策进 行 了第 二 轮 土 地 承 包 , 订 了承 包 期 限 3 签 O年 土 地 第 二 轮 承 包 合 同 , 放 了土 地 承 包 经 营权 证 书 , 定 了土 地 承 包 关 系 。 发 稳 19 9 8年农 户 承 包 面 积 3 . 5万 公 顷 , 均 0 2 86 人 . 2公 顷 。 0 2年 农 20 村税 费 改 革 时 又 对 农 村 土地 延 包 工 作 进 行 了 再 次 补 充 完 善 , 进
中 国农 民 的一 个 伟 大 创 举 ,也 是 十 一 届 三 中 全 会 之 后 在 中国 农
《 定》 又 指 出 : 赋 予 农 民更 加 充 分 而 有 保 障 的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决 “ 权 ,现 有 土 地 承包 关 系 要 保 持 稳 定 并“ 久 不 变 ”这 给 农 民又 ” 长 , 吃 下 了长 效 的“ 心 丸 ”解 除 了 农 民 的后 顾 之 忧 , 分 调 动 了广 定 , 充 大 农 民的 生产 积 极 性 。 从调 查情 况看 , 大 多 数 农 民对 土地 承包 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