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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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易触犯的刑事罪名

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易触犯的刑事罪名
2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2.对非国家人员行贿罪;
23.受贿罪;
24.行贿罪;
25.单位受贿罪;
26.合同诈骗罪;
27.对单位行贿罪;
28.单位行贿罪;
29.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等。
1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12.生产、销售假药罪;
13.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等。
(五)知识产权保护环节
14.假冒注册商标罪;
15.假冒注册商标罪;
16.侵犯商业秘密罪等。
(六)环境保护环节
17.污染环境罪等。
(七)市场营销环节
18.非法经营罪;
19.强迫交易罪等。
(八)业务往来环节
20.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一)设立运营环节
1.虚报注册资本罪;
2.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3.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
(二)融资环节
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6.集资诈骗罪;
7.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等。
(三)安全生产环节
8.重大责事故罪;
9.危险物品肇事罪;
10.消防责任事故罪等。
(四)产品质量环节

十五个常见的刑事罪名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十五个常见的刑事罪名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五个常见的刑事罪名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法拘禁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殴罪、寻衅滋事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这⼗五个常见的刑事罪名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接下来店铺⼩编为您详细介绍。

⼗五个常见的刑事罪名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交通肇事罪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致⼈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损失的,可以在⼆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可以在三年⾄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因逃逸致⼀⼈死亡的,可以在七年⾄⼗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致⼈重伤、死亡的⼈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以及逃逸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故意伤害罪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轻伤的,可以在⼆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重伤的,可以在三年⾄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段故意伤害致⼀⼈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年⾄⼗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依法应当判处⽆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故意伤害致⼈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三、强奸罪1、构成强奸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强奸妇⼥⼀⼈的,可以在三年⾄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奸淫幼⼥⼀⼈的,可以在四年⾄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在⼗年⾄⼗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奸妇⼥、奸淫幼⼥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奸淫幼⼥三⼈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的;⼆⼈以上轮奸妇⼥的;强奸致被害⼈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罪名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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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罪名大全(最新)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1.背叛国家罪刑法第102条2.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1款3.煽动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2款4.武装叛乱、暴乱罪刑法第104条5.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105条第1款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105条第2款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刑法第107条8.投敌叛变罪刑法第108条9.叛逃罪刑法第109条10.间谍罪刑法第110条11.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刑法第111条12.资敌罪刑法第112条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13.放火罪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14.决水罪同上15.爆炸罪同上16.投放危险物质罪同上17.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上18.失火罪刑法第115条第2款19.过失决水罪同上20.过失爆炸罪同上21.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同上22.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上23.破坏交通工具罪刑法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24.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25.破坏电力设备罪刑法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26.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同上27.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第119条第2款28.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同上29.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同上30.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同上3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刑法第120条32.资助恐怖活动罪刑法第120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三33.劫持航空器罪刑法第121条34.劫持船只、汽车罪刑法第122条35.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刑法第123条36.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刑法第124条第1款37.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刑法第124条第2款38.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刑法第125条第1款39.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第125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三40.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刑法第126条41.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刑法第127条,刑法修正案42.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刑法第127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43.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刑法第128条第1款44.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刑法第128条刑法第2款、第3款45.丢失枪支不报罪刑法第129条46.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刑法第130条47.重大飞行事故罪刑法第131条48.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2条49.交通肇事罪刑法第133条危险驾驶罪第133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50.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134条51.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刑法第134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六5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5条53.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5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54.危险物品肇事罪刑法第136条55.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7条56.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8条57.消防责任事故罪刑法第139条58.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9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59.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140条60.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61.生产、销售劣药罪刑法第142条62.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取消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罪名)第143条(《刑法修正案(八)》第24条)6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法第144条64.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刑法第145条65.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刑法第146条66.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刑法第147条67.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刑法第148条第二节走私罪68.走私武器、弹药罪刑法第151条第1款69.走私核材料罪同上70.走私假币罪同上71.走私文物罪刑法第151条第2款72.走私贵重金属罪同上73.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同上74.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刑法第151条第3款75.走私淫秽物品罪刑法第152条76.走私废物罪刑法第152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四77.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刑法第153条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78.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法第158条79.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刑法第159条80.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第160条81.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刑法第161条刑法修正案六82.妨害清算罪刑法第162条83.虚假破产罪第162条之二刑法修正案六84.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刑法第162条之一,刑法修正案第一条85.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163条刑法修正案六86.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164条刑法修正案六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第164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八)》第29条第2款)87.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刑法第165条88.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刑法第166条89.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刑法第167条90.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法第168条,刑法修正案第二条9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同上92.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刑法第169条93.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刑法第169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94.伪造货币罪刑法第170条95.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刑法第171条第1款96.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刑法第171条第2款97.持有、使用假币罪刑法第172条98.变造货币罪刑法第173条99.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刑法第174条第1款100.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刑法第174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第二条101.高利转贷罪刑法第175条102.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75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10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176条104.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77条105.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法第177条之一第1款刑法修正案五106.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刑法第177条之一第2款刑法修正案107.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刑法第178条第1款108.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178条第2款109.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179条110.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刑法第180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第 180 条第 4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 2 条第 2 款)111.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刑法第181条第1款,刑法修正案第五条112.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刑法第181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第五条113.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刑法第182条,刑法修正案第六条114.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刑法第185条之一第1款刑法修正案六115.违法运用资金罪刑法第185条之一第2款刑法修正案六116.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法第186条第1款刑法修正案六117.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法第186条第2款118.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刑法第187条刑法修正案六119.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88条刑法修正案六120.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刑法第189条121.骗购外汇罪《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1条122.逃汇罪刑法第190条123.洗钱罪刑法第191条第五节金融诈骗罪124.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92条125.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126.票据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1款127.金融凭证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2款128.信用证诈骗罪刑法第195条129.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130.有价证券诈骗罪刑法第197条131.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132.逃税罪(取消偷税罪罪名)第 201 条(《刑法修正案(七)》第3 条)133.抗税罪刑法第202条134.逃避追缴欠税罪刑法第203条135.骗取出口退税罪刑法第204条第1款13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押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5条虚开发票罪第205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33条)137.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6条138.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7条139.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8条第1款140.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押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9条第1款141.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刑法第209条第2款142.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9条第3款143.非法出售发票罪刑法第209条第4款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第210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35条)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144.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213条145.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法第214条146.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刑法第215条147.假冒专利罪刑法第216条148.侵犯著作权罪刑法第217条149.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刑法第218条150.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219条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151.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刑法第221条152.虚假广告罪刑法第222条153.串通投标罪刑法第223条154.合同诈骗罪刑法第224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第 224 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七)》第 4 条)155.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条156.强迫交易罪刑法第226条157.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刑法第227条第1款158.倒卖车票、船票罪刑法第227条第2款159.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刑法第228条160.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刑法第229条第1款、第2款161.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刑法第229条第3款162.逃避商检罪刑法第230条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63.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32条164.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法第233条165.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第234条之一第1款(《刑法修正案(八)》第37条第1款)166.过失致人重伤罪刑法第235条167.强奸罪刑法第236条168.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刑法第237条第1款169.猥亵儿童罪刑法第237条第3款170.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8条171.绑架罪刑法第239条172.拐卖妇女、儿童罪刑法第240条17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刑法第241条第1款174.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刑法第242条第2款175.诬告陷害罪刑法第243条176.强迫劳动罪(取消强迫职工劳动罪罪名)第244条(《刑法修正案(八)》第38条)177.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刑法第244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四178.非法搜查罪刑法第245条179.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第245条180.侮辱罪刑法第246条181.诽谤罪刑法第246条182.刑讯逼供罪刑法第247条183.暴力取证罪刑法第247条184.虐待被监管人罪刑法第248条18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刑法第249条186.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刑法第250条187.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刑法第251条188.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刑法第251条189.侵犯通信自由罪刑法第252条190.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刑法第253条第1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第 253 条之一第 1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 7 条第 1 款)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第 253 条之一第 2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 7 条第 2 款)191.报复陷害罪刑法第254条192.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刑法第255条193.破坏选举罪刑法第256条19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刑法第257条195.重婚罪刑法第258条196.破坏军婚罪刑法第259条第1款197.虐待罪刑法第260条198.遗弃罪刑法第261条199.拐骗儿童罪刑法第262条200.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刑法第262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第 262 条之二(《刑法修正案(七)》第 8 条)第五章侵犯财产罪201.抢劫罪刑法第263条202.盗窃罪刑法第264条203.诈骗罪刑法第266条204.抢夺罪刑法第267条第1款205.聚众哄抢罪刑法第268条206.侵占罪刑法第270条207.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第1款208.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第1款209.挪用特定款物罪刑法第273条210.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211.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275条212.破坏生产经营罪刑法第276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第276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213.妨害公务罪刑法第277条214.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刑法第278条215.招摇撞骗罪刑法第279条216.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刑法第280条第1款217.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刑法第280条第1款218.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刑法第280条第2款219.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刑法第280条第3款220.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刑法第281条221.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刑法第282条第1款222.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刑法第282条第2款223.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刑法第283条224.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刑法第284条225.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285条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 285 条第 2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 9 条第 1 款)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第 285 条第 3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 9 条第 2 款)226.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286条227.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刑法第288条228.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法第290条第1款229.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刑法第290条第2款230.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刑法第291条231.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刑法第291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三232.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刑法第291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三233.聚众斗殴罪刑法第292条第1款234.寻衅滋事罪刑法第293条235.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294条第1款236.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刑法第294条第2款237.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294条第4款238.传授犯罪方法罪刑法第295条239.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刑法第296条240.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刑法第297条241.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刑法第298条242.侮辱国旗、国徽罪刑法第299条243.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法第300条第1款244.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刑法第300条第1款245.聚众淫乱罪刑法第301条第1款246.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刑法第301条第2款247.盗窃、侮辱尸体罪刑法第302条248.赌博罪刑法第303条249.开设赌场罪刑法第303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六250.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刑法第304条第二节妨害司法罪251.伪证罪刑法第305条252.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刑法第306条253.妨害作证罪刑法第307条第1款254.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刑法第307条第2款255.打击报复证人罪刑法第308条256.扰乱法庭秩序罪刑法第309条257.窝藏、包庇罪刑法第310条258.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刑法第311条259.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第312条刑法修正案六260.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313条261.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刑法第314条262.破坏监管秩序罪刑法第315条263.脱逃罪刑法第316条第1款264.劫夺被押解人员罪刑法第316条第2款265.组织越狱罪刑法第317条第1款266.暴动越狱罪刑法第317条第2款267.聚众持械劫狱罪刑法第317条第2款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268.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刑法第318条269.骗取出境证件罪刑法第319条270.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刑法第320条271.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刑法第320条272.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刑法第321条273.偷越国(边)境罪刑法第322条274.破坏界碑、界桩罪刑法第323条275.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刑法第323条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276.故意损毁文物罪刑法第324条第1款277.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刑法第324条第2款278.过失损毁文物罪刑法第324条第3款279.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刑法第325条280.倒卖文物罪刑法第326条281.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刑法第327条28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刑法第328条第1款283.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刑法第328条第2款284.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刑法第329条第1款285.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刑法第329条第2款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286.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刑法第330条287.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刑法第331条288.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刑法第332条289.非法组织卖血罪刑法第333条第1款290.强迫卖血罪刑法第333条第1款291.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刑法第334条第1款292.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刑法第334条第2款293.医疗事故罪刑法第335条294.非法行医罪刑法第336条第1款295.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刑法第336条第2款296.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取消逃避动植物检疫罪罪名)第 337 条第 1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 11 条)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297.污染环境罪(取消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第338条(《刑法修正案(八)》第46条)298.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刑法第339条第1款299.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刑法第339条第2款300.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法第340条301.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法第341条第1款302.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刑法第341条第1款303.非法狩猎罪刑法第341条第2款304.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法第342条,刑法修政案二305.非法采矿罪刑法第343条第1款306.破坏性采矿罪刑法第343条第2款307.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刑法第344条,刑法修正案四308.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同上309.盗伐林木罪刑法法第345条第1款310.滥伐林木罪刑法第345条第2款311.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刑法第345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四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1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法第347条313.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第348条314.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刑法第349条第1款、第2款315.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第349条第1款316.走私制毒物品罪刑法第350条第1款317.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刑法第350条第1款318.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刑法第351条319.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刑法第352条320.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3条第1款321.强迫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3条第2款322.容留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4条323.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刑法第355条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324.组织卖淫罪刑法第358条第1款325.强迫卖淫罪刑法第358条第1款326.协助组织卖淫罪刑法第358条第3款327.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刑法第359条第1款328.引诱幼女卖淫罪刑法第359条第2款329.传播性病罪刑法第360条第1款330.嫖宿幼女罪刑法第360条第2款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33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法第363条第1款332.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刑法第363条第2款333.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法第364条第1款334.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刑法第364条第2款335.组织淫秽表演罪刑法第365条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336.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刑法第368条第1款337.阻碍军事行动罪刑法第368条第2款338.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刑法第369条339.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刑法第369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五340.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刑法第370条第1款341.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刑法第370条第2款342.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刑法第371条第1款343.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刑法第371条第2款344.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刑法第372条345.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刑法第373条346.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刑法第373条347.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刑法第374条348.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刑法第375条第1款349.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刑法第375条第1款350.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取消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罪名)第 375 条第 2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 12 条第 1 款)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第 375 条第 3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 12 条第 2 款)351.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刑法第376条第1款352.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刑法第376条第2款353.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刑法第377条354.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刑法第378条355.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刑法第379条356.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刑法第380条357.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刑法第381条第八章贪污贿赂罪358.贪污罪刑法第382条359.挪用公款罪刑法第384条360.受贿罪刑法第385条361.单位受贿罪刑法第387条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第 388 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七)》第 13 条)362.行贿罪刑法第389条363.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1条364.介绍贿赂罪刑法第392条365.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3条366.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刑法第395条第1款367.隐瞒境外存款罪刑法第395条第2款368.私分国有资产罪刑法第396条第1款369.私分罚没财物罪刑法第396条第2款第九章渎职罪370.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371.玩忽职守罪刑法第397条372.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刑法第398条373.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刑法第398条374.徇私枉法罪刑法第399条第1款375.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刑法第399条第2款376.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刑法第399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四377.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同上378.枉法仲裁罪刑法第399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379.私放在押人员罪刑法第400条第1款380.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刑法第400条第2款381.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刑法第401条382.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刑法第402条383.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刑法第403条384.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刑法第404条385.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刑法第405条第1款386.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刑法第405条第2款38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刑法第406条388.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刑法第407条389.环境监管失职罪刑法第408条食品监管渎职罪第408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49条)390.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刑法第409条39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刑法第410条39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刑法第410条393.放纵走私罪刑法第411条394.商检徇私舞弊罪刑法第412条第1款395.商检失职罪刑法第412条第2款396.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刑法第413条第1款397.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刑法第413条第2款398.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刑法第414条399.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刑法第415条400.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刑法第415条401.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刑法第416条第1款402.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刑法第416条第2款403.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刑法第417条404.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刑法第418条405.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刑法第419条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406.战时违抗命令罪刑法第421条407.隐瞒、谎报军情罪刑法第422条408.拒传、假传军令罪刑法第422条409.投降罪刑法第423条410.战时临阵脱逃罪刑法第424条411.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刑法第425条412.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刑法第426条413.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刑法第427条414.违令作战消极罪刑法第428条415.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刑法第429条416.军人叛逃罪刑法第430条417.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刑法第431条第1款418.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刑法第431条第2款419.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刑法第432条420.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刑法第432条421.战时造谣惑众罪刑法第433条422.战时自伤罪刑法第434条423.逃离部队罪刑法第435条424.武器装备肇事罪刑法第436条425.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刑法第437条426.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刑法第438条427.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刑法第439条428.遗弃武器装备罪刑法第440条429.遗失武器装备罪刑法第441条430.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刑法第442条431.虐待部属罪刑法第443条432.遗弃伤病军人罪刑法第444条433.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刑法第445条434.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刑法第446条435.私放俘虏罪刑法第447条436.虐待俘虏罪刑法第448条。

刑法罪名及其对应条文

刑法罪名及其对应条文

刑法罪名及其对应条文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刑法条文罪名102背叛国家罪103 第一款分裂国家罪第二款煽动分裂国家罪104 武装叛乱、暴乱罪105 第一款颠覆国家政权罪第二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107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108 投敌叛变罪109 叛逃罪110 间谍罪111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112 资敌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114、115 第一款防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15 第二款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时爆炸罪过失投毒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16、119 第一款破坏交通工具罪117、119 第一款破坏交通设备罪118、119 第一款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19 第二款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20参加、领导、组织恐怖活动罪121劫持航空器罪122劫持船只、汽车罪123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124 第一款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第二款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125 第一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二款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126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127 第一、二款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二款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128 第一款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第二、三款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129 丢失枪支不报罪条文罪名130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131重大飞行事故罪132铁路安全运营事故罪133交通肇事罪134重大责任事故罪135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136危险物品肇事罪137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138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139消防责任事故罪第三章破坏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140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41生产销售假药罪142生产、销售劣药罪143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14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45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146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147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第二节走私罪151 第一款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第二款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第三款走私珍贵植物、稀珍植物制品罪152走私淫秽物品罪153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155 第(3)项走私固体废弃物罪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158虚报注册资本罪159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160欺诈发行股票、证券罪161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162妨害清算罪163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条文罪名164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165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166为亲友非法牟利罪167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168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169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第四节破坏经融管理秩序罪170伪造货币罪171 第一款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第二款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172 使用假币罪173 变造货币罪174 第一款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第二款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175高利转贷罪176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77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178 第一款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第二款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79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80内幕交易、泄漏内幕交易信息罪181第一款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第二款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182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186 第一款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第二款违法发放贷款罪187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折借、发放贷款罪188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189对违法承兑、付款、保证罪190逃汇罪191洗钱罪第五节金融诈骗罪192集资诈骗罪193贷款诈骗罪194 第一款票据诈骗罪第二款金融凭证诈骗罪195 信用证诈骗罪196 信用卡诈骗罪条文罪名197有价证券诈骗罪198保险诈骗罪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201偷税罪202抗税罪203逃避追缴欠税罪204 第一款骗取出口退税罪205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头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206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7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8 第一款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9 第一款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二款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第三块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四款非法出售发票罪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213假冒注册商标罪21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215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216假冒专利罪217侵犯著作权罪218销售侵权复制品罪219侵犯商业秘密罪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221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222虚假广告罪223串通投标罪224合同诈骗罪225非法经营罪226强迫交易罪227第一款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第二款倒卖车票、船票罪228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229第一、二款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条文罪名229 第三款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230 逃避商检罪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232故意杀人罪233过失致人死亡罪234故意伤害罪235过失致人重伤罪236 第一款强奸罪第二款奸淫幼女罪237 第一款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第三款威胁儿童罪238非法拘禁最239绑架罪240拐卖妇女、儿童罪241 第一款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242 第二款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243 诬告陷害罪244 强迫职工劳动罪245 非法搜查罪非法入侵住宅罪246 侮辱罪诽谤罪247 刑讯逼供罪保利取证罪248 虐待被监管人罪249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250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251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252侵犯通讯自由罪253 第一款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254 报复陷害罪255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256 破坏选举罪257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258 重婚罪259 第一款破坏军婚罪260 虐待罪261 遗弃罪262 拐骗儿童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条文罪名263抢劫罪264盗窃罪266诈骗罪267第一款抢夺罪268聚众哄抢罪270侵占罪271第一款职务侵占罪272第一款挪用资金罪273挪用特定款物罪274敲诈勒索罪275故意毁坏财物罪276破坏生产经营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277 妨害公务罪278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279 招摇撞骗罪280 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第二款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第三款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281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282 第一款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第二款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283 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284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285 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86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88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290 第一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第二款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291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292 第一款聚众斗殴罪293 寻衅滋事罪294 第一款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第二款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第四款包庇、容留黑社会组织罪295 传授犯罪方法罪296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297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298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299 侮辱国旗、国徽罪300 第一款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第二款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301 第一款聚众淫乱罪第二款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302 盗窃、侮辱尸体罪303 赌博罪304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第二节妨害司法罪305 伪证罪306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307 第一款妨害作证罪第二款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308 打击报复正认罪309 扰乱法庭秩序罪310 窝藏、包庇罪311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312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313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14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315 破坏监管秩序罪316 第一款脱逃罪第二款劫夺被解押人员罪317 第一款组织越狱罪第二款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318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319 骗取出境证件罪320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321 运送他人偷越过(边)境罪322 偷越国(边)境罪323 破坏界碑、界桩罪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324 第一款故意损坏文物罪第二款故意损坏名胜古迹罪第三款过失损坏文物罪325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326 倒卖文物罪327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328 第一款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第二款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329 第一款抢劫、窃取国有档案罪第二款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330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331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332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333 第一款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334 第一款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335 医疗事故罪336 第一款非法行医罪第二款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337 逃避动植物检疫罪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338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339 第一款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第二款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340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341 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第二款非法狩猎罪342 非法占用耕地罪343 第一款非法采矿罪第二款破坏性采矿罪344 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345 第一款盗伐林木罪第二款滥伐林木罪第三款非法收购盗伐、滥发的林木罪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47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48 非法持有毒品罪349 第一、二款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一款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350 第一款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351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352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353 第一款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第二款强迫他人吸毒罪354 容留他人吸毒罪355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358 第一款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第三款协助组织卖淫罪359 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二款引诱幼女卖淫罪360 第一款传播性病罪第二款嫖宿幼女罪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363 第一款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第二款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364 第一款传播淫秽物品罪第二款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365 组织淫秽表演最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368 第一款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第二款阻碍军事行动罪369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讯罪370 第一款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第二款过失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371 第一款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第二款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372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373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374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375 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第二款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376 第一款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第二款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377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378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379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380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381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382 贪污罪384 挪用公款罪385 受贿罪387 对单位受贿罪389 行贿罪391 单位行贿罪392 介绍贿赂罪393 单位行贿罪395 第一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第二款隐瞒境外存款罪396 第一款私分国有资产罪第二款私分罚没财物罪第九章渎职罪397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398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399 第一款徇私枉法罪第二款枉法裁判罪400 第一款私放在押人员罪第二款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401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402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403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条文罪名404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405 第一款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第二款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406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407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408 环境监管失职罪409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410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411 放纵走私罪412 第一款商检徇私舞弊罪第二款商检失职罪413 第一款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第二款动植物检疫失职罪414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415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416 第一款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第二款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417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418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419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421战时违抗命令罪422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假传军令罪423投降罪424战时临阵脱逃罪425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426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427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428 违令作战消极罪429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430 军人叛逃罪431 第一款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第二款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432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433 战时造谣惑众罪434 战时自伤罪435 逃离部队罪436 武器装备招式罪437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条文罪名438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439 非法出买、转让武器装备罪440 遗弃武器装备罪441 遗失武器装备罪442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443 虐待部属罪444 遗弃伤病军人罪445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446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447 私放俘虏罪448 虐待俘虏罪。

民营企业十二种常见刑事罪名及立案标准

民营企业十二种常见刑事罪名及立案标准

民营企业十二种常见刑事罪名及立案标准民营企业是指非政府部门经济活动的组织,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然而,由于一些民营企业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很多时候会被涉及刑事责任。

下面列出了民营企业常见的十二种刑事罪名及立案标准:1. 经济犯罪:指利用企业经济活动中的机会和漏洞,以非法手段谋取个人或它人的利益。

立案标准:涉案金额较大或社会影响较显著。

2. 虚假广告罪:指民营企业在广告宣传时故意出示虚假或误导性的信息。

立案标准:广告内容与真实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大量消费者受骗。

3. 总经理贪污罪:指总经理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占有或使用企业财物,侵吞财物或者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

立案标准:涉案金额较大或占用公司资产严重影响企业运作。

4. 泄露商业秘密罪:指民营企业的员工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给他人。

立案标准:所泄露的商业秘密具有较大的价值或重要性。

5. 侵犯知识产权罪:指企业在技术、产品等领域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等。

立案标准:侵犯的知识产权价值高且构成犯罪。

6. 财务造假罪:指企业通过虚构、隐瞒或歪曲企业财务信息,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立案标准:虚增利润、虚增收入、隐瞒负债等财务数据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7. 恶意逃税罪:指企业逃避应缴纳的税费,并通过欺诈手段获得非法利益。

立案标准:逃税数额巨大或逃税手段特别狡猾。

8.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指企业以非法形式吸收公众存款,严重损害公众财产安全的行为。

立案标准:吸收公众存款规模巨大或涉及公众利益的安全问题。

9. 资本占有罪:指民营企业的董事、经理等人员,非法挪用或占有企业资金的行为。

立案标准:资本占有数额巨大,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10.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指企业生产、销售产品的过程中,夹杂着劣质、伪劣或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

立案标准:涉及产品品质、产品标识等问题,对公众造成严重危害。

11. 非法发放贷款罪:指企业以非法形式发放贷款,严重损害公众财产安全的行为。

刑法分则重要罪名

刑法分则重要罪名

刑法分则重要罪名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1、背叛国家罪:是指中国公民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2、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3、煽动分裂国家罪:是指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4、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5、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指行为人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的实施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6、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司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7、决水罪:是指故意决溃蓄水或者防水堤坝,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8、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死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9、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0、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1、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已经或者足以使上述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2、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已经或者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颠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3、破坏电力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发电、供电、变电或输电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4、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和参加恐怖组织活动的行为。

刑法分论重点罪名+罪名比较

刑法分论重点罪名+罪名比较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1。

概念: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2。

特征:(1)侵犯的客体:公共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已经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4)主观方面既有故意,也有过失。

3。

种类:(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2)破坏公共设备、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3)实施恐怖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4)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及危险物质管理的犯罪(5)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一)放火罪:故意以放火焚烧公私财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放火罪与以放火方法实施其他犯罪的界限.分析其放火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到公共安全。

(2)放火罪的既遂和未遂。

本罪属于危险犯,只要行为人着手实施了放火的行为,已将目的物点燃,并达到脱离引燃物,也能够独立燃烧,公共安全因而处于危险状态,即使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也视为放火罪的既遂。

反之未遂。

(3)主体为一般主体,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本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已经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倾覆:是指使车辆倾倒、颠覆,船只翻沉,航空器坠毁(2)毁坏,是指上述交通工具被烧毁、炸毁、坠毁等完全报废或被严重破坏的情况(3)判断是否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考虑①看交通工具是否正在使用期间②看破坏的方法和部位(4)破坏交通工具罪与盗窃罪、故意毁坏财务罪的界限:①本罪的对象只能是正在使用中的交通工具,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则无此限制②看盗窃和毁坏的部位和强度,是否足以危害到公共安全.(5)正在使用:指正在行驶中或交付使用、停机使用。

(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指以进行恐怖活动为目的,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的行为。

刑法罪名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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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罪名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背叛国家罪(102)分裂国家罪(103·1)煽动分裂国家罪(103·2)武装叛乱、暴乱罪(104)颠覆国家政权罪(105·1)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105·2)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107)投敌叛变罪(108)叛逃罪(109)间谍罪(110)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111)资敌罪(112)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罪(114)失火罪(115·2)决水罪(114·1)过失决水罪(115·2)爆炸罪(115·1)过失爆炸罪(115·2)投放危险物质罪(115.1)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115·2)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15·1)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15·2)破坏交通工具罪(116,119·1)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119·2)破坏交通设施罪(117,119·1)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119·2)破坏电力设备罪(118)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119)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19·1)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19·2)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资助恐怖活动罪(120)劫持航空器罪(121)劫持船只、汽车罪(122)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123)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124·1)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124·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125·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125·2)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126)盗窃、抢夺枪支、弹约、爆炸物、危险物质罪(127·1)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127·2)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128·1)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128·2·3)丢失枪支不报罪(129)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130)重大飞行事故罪(131)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132)交通肇事罪(133)重大责任事故罪(134)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135)危险物品肇事罪(136)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137)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138)消防责任事故罪(139)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40)生产、销售假药罪(141)生产、销售劣药罪(142)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14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44)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145)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146)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147)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148)第二节走私罪走私武器、弹药罪(151·1)走私核材料罪(151·1)走私假币罪(151·1)走私文物罪(151·2)走私贵重金属罪(151.2)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151·2)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151·3)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152)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153)走私固体废物罪(155.3)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虚报注册资本罪(158)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159)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160)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161)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表罪(162·之一)妨害清算罪(162·之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163)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164)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165)为亲友非法牟利罪(166)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167)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滥用职权罪(168)徇私舞弊低价折股、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169)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伪造货币罪(170)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171·1)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171·2)持有、使用假币罪(172)变造货币罪(173)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174·1)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174·2)高利转贷罪(17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76)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177)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178·1)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78·2)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79)证券、期货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180)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181·1)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181·2)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182)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186·1)违法发放贷款罪(186·2)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187)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188)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189)骗购外汇罪逃汇罪(190)洗钱罪(191)第五节金融诈骗罪集资诈骗罪(192)贷款诈骗罪(193)票据诈骗罪(194·1)金融凭证诈骗罪(194·2)信用证诈骗罪(195)信用卡诈骗罪(196)有价证券诈骗罪(197)保险诈骗罪(198)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偷税罪(201)抗税罪(202)逃避追缴欠税罪(203)骗取出口退税罪(20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05)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6)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7)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8)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09·1)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09·3)非法出售发票罪(209·4)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假冒注册商标罪(21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214)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215)假冒专利罪(216)侵犯著作权罪(217)销售侵权复制品罪(218)侵犯商业秘密罪(219)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221)虚假广告罪(222)串通投标罪(223)合同诈骗罪(224)非法经营罪(225)强迫交易罪(226)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227·1)倒卖车票、船票罪(227·2)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228)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229·1·2)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229·3)逃避商检罪(230)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故意杀人罪(232)过失致人死亡罪(233)故意伤害罪(234)过失致人重伤罪(235)强奸罪(236·1)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237·1)猥亵儿童罪(237·3)非法拘禁罪(238)绑架罪(239)拐卖妇女、儿童罪(240)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241·1)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242·2)诬告陷害罪(243)强迫职工劳动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244)非法搜查罪(245)非法侵入住宅罪(245)侮辱罪(246)诽谤罪(246)刑讯逼供罪(247)暴力取证罪(247)虐待被监管人罪(248)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249)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250)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251)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251)侵犯通信自由罪(252)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253·1)报复陷害罪(254)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255)破坏选举罪(256)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257)重婚罪(258)破坏军婚罪(259·1)虐待罪(260)遗弃罪(261)拐骗儿童罪(262)第五章侵犯财产罪抢劫罪(263)盗窃罪(264)诈骗罪(266)抢夺罪(267·1)聚众哄抢罪(268)侵占罪(270)职务侵占罪(271·1)挪用资金罪(272·1)挪用特定款物罪(273)敲诈勒索罪(274)故意毁坏财物罪(275)破坏生产经营罪(276)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公务罪(277)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278)招摇撞骗罪(279)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280·1)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280·1)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280·2)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280·3)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281)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282·1)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282·2)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283)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284)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85)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86)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288)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290·1)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290·2)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291)聚众斗殴罪(292·1)寻衅滋事罪(293)组织、领导、发展、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94·1)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294·2)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94·4)传授犯罪方法罪(295)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296)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297)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298)侮辱国旗、国徽罪(299)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300·1)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300·2)聚众淫乱罪(301·1)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301·2)盗窃、侮辱尸体罪(302)赌博罪(303)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304)第二节妨害司法罪伪证罪(305)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306)妨害作证罪(307·1)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307·2)打击报复证人罪(308)扰乱法庭秩序罪(309)窝藏、包庇罪(310)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311)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31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13)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314)破坏监管秩序罪(315)脱逃罪(316·1)劫夺被押解人员罪(316·2)组织越狱罪(317·1)暴动越狱罪(317·2)聚众持械劫狱罪(317·22)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318)骗取出境证件罪(319)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320.1)出售出入境证件罪(320.2)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321)偷越国(边)境罪(322)破坏界碑、界桩罪(323.1)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323.2)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故意损毁文物罪(324·1)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324·2)过失损毁文物罪(324·3)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325)倒卖文物罪(326)非法出售、赠送文物藏品罪(327)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328·1)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328·2)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329·1)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329·2)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330)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331)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332)非法组织卖血罪(333·11)强迫卖血罪(333·12)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334·1)医疗事故罪(335)非法行医罪(336·1)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336·2)逃避动植物检疫罪(337)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338)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339·1)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339·2)非法捕捞水产品罪(340)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341·11)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341·12)非法狩宿罪(341.2)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42)非法采矿罪(343·1)破坏性采矿罪(343·2)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344)盗伐林木罪(345·1)滥伐林木罪(345·2)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345·3)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47)非法持有毒品罪(348)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349·1·2)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349·1)走私制毒物品罪(350·1)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350·1)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351)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352)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353·1)强迫他人吸毒罪(353·2)容留他人吸毒罪(354)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355)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组织卖淫罪(358·1)强迫卖淫罪(358·2)协助组织卖淫罪(358·3)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359·1)引诱幼女卖淫罪(359·2)传播性病罪(360·1)嫖宿幼女罪(360·2)第九节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363·1)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363·2)传播淫秽物品罪(364·1)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364·2)组织淫秽表演罪(365)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368·1)阻碍军事行动罪(368·2)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369)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370·1)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370·2)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371·1)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371·2)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372)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373)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373)接送不合格兵员罪(374)伪造、变造、买卖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375·1)盗窃、抢夺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375·1)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375·2)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376·1)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376·2)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377)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378)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379)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380)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381)第八章贪污贿赂罪贪污罪(382、271、183、287、394)挪用公款罪(384)受贿罪(385)单位受贿罪(387)行贿罪(389)对单位行贿罪(391)介绍贿赂罪(392)单位行贿罪(39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95·1)隐瞒境外存款罪(395·2)私分国有资产罪(396·1)私分罚没财物罪(396·2)第九章渎职罪滥用职权罪(397)玩忽职守罪(397.1)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398)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398)徇私枉法罪(399·1)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399·2·3)私放在押人员罪(400·1)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400·2)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401)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402)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40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404)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405·1)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405·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406)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407)环境监管失职罪(408)传染病防治失职罪(409)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410)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410)放纵走私罪(411)商检徇私舞弊罪(412·1)商检失职罪(412·2)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413·1)动植物检疫失职罪(413·2)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414)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415)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415)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416·1)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416·2)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417)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418)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419)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战时违抗命令罪(421)隐瞒、谎报军情罪(422)拒传、假传军令罪(422)投降罪(423)战时临阵脱逃罪(424)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425)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426)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427)违令作战消极罪(428)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429)军人叛逃罪(430)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43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431·2)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432)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432)战时造谣惑众罪(433)战时自伤罪(434)逃离部队罪(435)武器装备肇事罪(436)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437)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438)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439)遗弃武器装备罪(440)遗失武器罪(441)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442)虐待部属罪(443)遗弃伤病军人罪(444)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445)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446)私放俘虏罪(447)虐待俘虏罪(448)。

刑法罪名

刑法罪名

危害国家安全罪1 背叛国家罪:勾结‘外国’或‘境外’的组织机构个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的行为。

2 分裂国家罪: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3 煽动分裂国家罪:指以各种方式唆使他人从事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4 颠覆国家政权罪: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5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境内,境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实施“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行为。

6 叛逃罪:指国家机关及掌握国家秘密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7 间谍罪: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8放火罪:故意以放火的方法焚烧公共财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9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0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1破坏交通工具罪: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电车,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12破坏交通设施罪: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进行其他破坏活动。

足以使火车,电车,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13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指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

14资助恐怖活动罪:指资助恐怖活动的行为。

15劫持航空器罪: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持正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6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故意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指违反法律规定,私自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

刑事罪名意见书

刑事罪名意见书

刑事罪名意见书尊敬的法官:我是一名刑事法律顾问,我被委托为您提供一份关于当前案件的刑事罪名意见书。

根据我对案件材料的审阅和研究,我向您提出以下建议。

本案涉及被告张某,他被控犯有盗窃、入室抢劫和故意伤害罪。

下面我将详细说明每个罪名的事实根据和适用法律。

1. 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5条,盗窃是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根据本案证据,张某在20XX年11月3日进入被害人李某的住所并盗窃了其现金1000元。

根据警方的调查报告,张某已经供认了自己的行为。

这些证据足以成立盗窃罪。

2. 入室抢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入室抢劫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根据本案证据,张某在进入李某住所后使用了暴力手段,将其打伤并抢走了其现金。

这些事实和证据足以成立入室抢劫罪。

3. 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条,故意伤害是指故意非法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根据本案证据,张某在抢劫过程中打伤了李某,造成了他的身体伤害。

根据伤情鉴定报告,李某的伤势属于轻伤级别。

这些事实和证据足以成立故意伤害罪。

综上所述,根据对案件相关事实和法律的判断,我认为被告张某应被判定犯有盗窃罪、入室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盗窃罪的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入室抢劫罪的刑罚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故意伤害罪的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鉴于张某的犯罪过程采用了暴力手段,并造成被害人轻伤,我建议您酌情依法对张某从重处罚。

最后,我希望我的意见能对您在本案的审判决策中有所帮助。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信息或就我的意见有任何质疑,请随时与我联系。

祝顺利,XXX(刑事法律顾问)。

安全生产法刑事罪名包括

安全生产法刑事罪名包括

安全生产法刑事罪名包括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它确立了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和管理制度,旨在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而对于那些违反安全生产法律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我们通常会将其归为刑事责任范畴,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刑事责任主要包括下列几个罪名:
一、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罪:这是指以故意行为投放危险物质,导致他人受伤、死亡或者财产严重损失的行为。

例如,故意将有毒化学物质投放到人员密集的场所,造成严重后果。

二、重大责任事故罪:这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行为。

例如,违反规定使用过期的设备,导致设备爆炸,造成多人死亡。

三、指使、强令、欺骗他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罪:这是指以指使、强令、欺骗等手段,故意让他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例如,老板指使员工在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导致员工摔伤。

四、非法制造、销售、储存危险物质罪:这是指非法制造、销售、储存危险物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例如,非法制造并销售假冒燃气罐,导致多人因燃气泄漏中毒。

五、拒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罪:这是指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明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却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和处置,导致后果严重的行为。

例如,企业安全主管明知生产过程存在安全隐患,却不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以上仅是安全生产法刑事罪名的一些常见案例,具体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判断,以及依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定性。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事项,相关的刑事罪行规定可以有效地维护人民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13个刑法罪名司法解释全文及相关解读

13个刑法罪名司法解释全文及相关解读

13个刑法罪名司法解释全文及相关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七)》)于2009年2月28日颁布实施后,“两高”研究室共同对《刑法修正案(七)》涉及的罪名适用问题进行了研究,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形成一致认识。

经2009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4次会议、2009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以下简称《罪名补充规定(四)》)于2009年10月16日公布施行。

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于各级公检法机关统一执法、规范执法将发挥重要作用。

《刑法修正案(七)》共涉及14个刑法原条文,从内容上分为两大类:一是新增加9个条(款),对增加的9个条(款)相应增加9个罪名。

二是修改9个条(款)。

修改的9个条(款)中改变罪名的有4个,可以继续适用原罪名的有5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非法经营罪,绑架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罪名补充规定(四)》共确定罪名13个。

一、研究起草《罪名补充规定(四)》所遵循的原则罪名,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的名称。

办理刑事案件,首先需要准确适用罪名,这是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前提条件,也是公检法机关统一执法、规范执法的必然要求。

在研究起草《罪名补充规定(四)》过程中,注意把握了以下几个原则:(一)法定,即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七)》条文的具体规定确定罪名。

(二)准确,尽量从《刑法修正案(七)》条文规定的构成要件上准确提炼罪名,以使罪名体现犯罪构成要件的本质和主要特征。

(三)简练,罪名不是罪状,需要在办案过程中反复使用,并且引用于法律文书中,要高度概括,简练实用。

(四)稳定,现有罪名确有修改必要的才修改,以保持罪名适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罪名补充规定(四)》确定的9个新罪名(一)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刑法修正案(七)》第2条第2款对刑法第180条作出修正,增加1款作为第4款,将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13个刑法罪名司法解释全文及相关解读

13个刑法罪名司法解释全文及相关解读

13个刑法罪名司法解释全文及相关解读《罪名补充规定(四)》司法解释全文及相关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七)》)于2009年2月28日颁布实施后,“两高”研究室共同对《刑法修正案(七)》涉及的罪名适用问题进行了研究,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形成一致认识。

经2009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4次会议、2009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以下简称《罪名补充规定(四)》)于2009年10月16日公布施行。

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于各级公检法机关统一执法、规范执法将发挥重要作用。

《刑法修正案(七)》共涉及14个刑法原条文,从内容上分为两大类:一是新增加9个条(款),对增加的9个条(款)相应增加9个罪名。

二是修改9个条(款)。

修改的9个条(款)中改变罪名的有4个,可以继续适用原罪名的有5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非法经营罪,绑架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罪名补充规定(四)》共确定罪名13个。

一、研究起草《罪名补充规定(四)》所遵循的原则罪名,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的名称。

办理刑事案件,首先需要准确适用罪名,这是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前提条件,也是公检法机关统一执法、规范执法的必然要求。

在研究起草《罪名补充规定(四)》过程中,注意把握了以下几个原则:(一)法定,即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七)》条文的具体规定确定罪名。

(二)准确,尽量从《刑法修正案(七)》条文规定的构成要件上准确提炼罪名,以使罪名体现犯罪构成要件的本质和主要特征。

(三)简练,罪名不是罪状,需要在办案过程中反复使用,并且引用于法律文书中,要高度概括,简练实用。

(四)稳定,现有罪名确有修改必要的才修改,以保持罪名适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法律常识】刑法常见罪名

【法律常识】刑法常见罪名

【法律常识】刑法常见罪名1.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2.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

3.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是我国刑法关于转化型抢劫罪的规定。

4.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使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5.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6.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7.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8.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有己有,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数额较大的行为。

9.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窃取或以其他手段占有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10.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为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10.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11.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刑法罪名比较

刑法罪名比较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3、【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与【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①【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主要看是否侵犯国家、集体、个人的林木所有权;②【滥伐林木罪】与【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主要在于对象的不同,前者为普通树木,后者为珍稀数目。

5、【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与各罪名区别①【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本罪窝藏、转移、隐瞒的毒品不是行为人本人的,而是他人的毒品;②【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与【窝藏、转移赃物罪】本罪特定的对象是毒品;③【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与毒品共犯:本罪的行为人与毒品犯罪的行为人没有事前通谋。

6、【强迫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贪污罪】与各罪名的区别10、【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11、1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转化(1)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对其携带挪用公款的部分,以贪污罪论处。

(2)行为人挪用公款后采取虚报发票平账、销毁有关账目等手段,使所挪用的公款难以在单位财务帐目上反映出来的,且没有归还行为的,以贪污罪论处。

(3)行为人截取单位收入不入账,且没有归还行为的,以贪污罪论处。

(4)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力挪用公款而拒不归还,并隐瞒挪用的公款的去向的,以贪污罪论处。

【受贿罪】15、【受贿罪】与【诈骗罪、敲诈勒索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贿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国家工作人员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名,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但并没有而且也不打算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不构成受贿罪,应以诈骗罪论处。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勒索有求于己的人的财物,属于索贿行为,应以受贿罪论处;~~国家工作人员以要挟、威胁的方式勒索他人财物,但并没有利用职务之便的,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不构成受贿罪。

四川省常用刑事罪名立案标准(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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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常用刑事罪名立案标准(最新版)
四川省常用刑事罪名立案标准(最新版)罪名较大(构罪)
巨大(跳档)
特别巨大(再跳档)
盗窃罪
1600
5万
35万
抢劫罪
----
5万
---
抢夺罪
1200元
4万
25万
诈骗罪
5千
5万
50万
贷款诈骗罪
2万
5万
20万
合同诈骗罪
2万(单位10万)
5万(单位50万)
30万(单位200万)
集资诈骗罪(全国标准)
10万(单位50万)
30万(单位150万)
100万(单位500万)
信用卡诈骗罪(全国标准)
5千恶透1万
5万恶透10万
50万恶透100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全国标准)20万(单位100万)
100万(单位500万)
---
挪用资金罪
2万(非法活动1万)
10万(非法活动5万)---
侵占罪
1万
5万
---
职务侵占罪
1万
10万
---
敲诈勒索罪
3千
5万
35万
故意毁坏财物罪
5千
5万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
2人次
---
---
容留他人吸毒(全国标准)1次3人或2次以上
---
---。

最新刑法罪名一览表

最新刑法罪名一览表

最新刑法罪名一览表修订刑法施行后,1997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共确定了414个罪名。

2002年3月26日,“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新增6个罪名,同时减少2个旧罪名。

2003年8月21日“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新增4个罪名。

2007年11月6日“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新增14个罪名,致此,刑法罪名共436个。

2009年“两高”《罪名补充规定(四)》新增9个罪名。

2011年5月1号,刑法修正案(八)新增10个罪名,截至目前,刑法分则共有罪名455个。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1到12条,12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13条到59条。

47个。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60到168条,109个。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69到211条,43个。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212到224条13个。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225到350条。

126个。

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351条到372条,22个。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373条到385条,13个。

第九章渎职罪386到424条,39个。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425条到455条,31个。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1、背叛国家罪(第102条)2、分裂国家罪(第103条第1款)3、煽动分裂国家罪(第103条第2款)4、武装叛乱、暴乱罪(第104条)5、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5条第1款)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5条第2款)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第107条)8、投敌叛变罪(第108条)9、叛逃罪(第109条)10、间谍罪(第110条)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第111条)12、资敌罪(第112条)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338、贪污罪(第382条)339、挪用公款罪(第384条)340、受贿罪(第385条)341、单位受贿罪(第387条)(《刑法修正案(七)》第13 条)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第388条)342、行贿罪(第389条)343、对单位行贿罪(第391条)344、介绍贿赂罪(第392条)345、单位行贿罪(第393条)346、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第395条第1款)347、隐瞒境外存款罪(第395条第2款)348、私分国有资产罪(第396条第1款)第九章渎职罪351、玩忽职守罪(第397条第1款)352、取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罪名35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第398条)354、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第398条)355、徇私枉法罪(原枉法追诉、裁判罪)(第399条第1款)356、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第399条第2款)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第399条第3款)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第399条第3款)357、私放在押人员罪(第400条第1款)358、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第400条第2款)359、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第401条)360、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第402条)361、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第403条)362、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第404条)363、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第405条第1款)364、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第405条第2款)36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406条)366、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第407条)367、环境监管失职罪(第408条)368、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第409条)369、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第410条)370、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第410条)371、放纵走私罪(第411条)372、商检徇私舞弊罪(第412条第1款)373、商检失职罪(第412条第2款)374、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第413条第1款)375、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第413条第2款)376、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第414条)377、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第415条)378、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第415条)379、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第416条第1款)380、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第416条第2款)381、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第417条)382、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第418条)383、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第419条)349、私分罚没财物罪(第396条第2款)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384.战时违抗命令罪(第421条)385.隐瞒、谎报军情罪(第422条)386.拒传、假传军令罪(第422条)387.投降罪(第423条)388.战时临阵脱逃罪(第424条)389.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第425条)390.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第426条)391.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第427条)392.违令作战消极罪(第428条)393.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第429条)394.军人叛逃罪(第430条)395.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第431条第1款)396.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第431条第2款)397.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第432条)398.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第432条)399.战时造谣惑众罪(第433条)400.战时自伤罪(第434条)401.逃离部队罪(第435条)402.武器装备肇事罪(第436条)403.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第437条)404.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第438条)405.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第439条)406.遗弃武器装备罪(第440条)407.遗失武器装备罪(第441条)408.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第442条)409.虐待部属罪(第443条)410.遗弃伤病军人罪(第444条)411.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第445条)412.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第446条)413.私放俘虏罪(第447条)414.虐待俘虏罪(第448条)。

刑法285条罪名

刑法285条罪名

刑法285条罪名刑法285条罪名是指“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是我国刑法中针对计算机犯罪的重要规定之一。

本文将从该罪名的定义、构成要件、处罚标准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对该罪名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定义刑法285条规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简单来说,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就是指未经授权而获取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文档、图片、音频、视频、程序等。

该罪名适用范围非常广泛,不仅包括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传播等常见的计算机犯罪行为,还包括通过网络窃取个人隐私信息、商业机密等行为。

二、构成要件要想认定某人犯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构成要件:(一)非法获取非法获取是该罪名的核心要素,也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地方。

非法获取是指未经授权而获取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攻击、破解密码、利用漏洞等手段获取。

如果是经过授权或者通过其他合法手段获取的数据,则不构成该罪名。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是指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文档、图片、音频、视频、程序等。

该罪名适用范围非常广泛,不仅包括个人计算机、服务器等,还包括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

(三)情节严重或者特别严重刑法规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处罚标准取决于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情节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数据的数量、获取数据的价值、对他人造成的损失等。

三、处罚标准根据刑法规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处罚标准取决于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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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同上 七年以上有期
√ √
电力设备、 易 实施了破坏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威 燃易爆设备的 胁到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安全 传播、通讯方 破坏广播电视设备、公用电信设备的行为 面的安全
造成严重后果, 造成严重后果,情节较轻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造成严重后果
3年-7年有期徒刑 数罪并罚 还实施杀 人,爆炸,绑 架等犯罪 √
3年-7年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
7年以上有期徒刑
32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 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
5年-10年有期徒刑
过失
并处罚金
并处罚金
4/6 备注
危险犯 行为犯 结果加重犯: 造成危害结果
刑法2*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年以上,10年以下
一般主体
公共安全
3年-7年有期徒刑
一般主体
实施了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 空器交通工具(正在使用期间的) ,已经 正在使用期间的) 交通运输安全 或足以 使交通工具发生颠覆、毁坏危险的 行为 交通运输安全 实施了破坏交通设施,已经或足以 使交通 工具发生颠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造成严重后果
同上
后果特别严重的: 后果特别严重的:
同上
单罚制 数罪并罚 肇事后杀 人灭口 单罚制
一般主体
违法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违法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因而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至人重伤、死亡、 至人重伤、死亡、公私 肇事后逃逸或其他特别 恶劣情节的: 恶劣情节的:
情节严重的: 情节严重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非法出租、出借依法配备的公务用枪 2 非法出租、出借依法配置的枪支的,造成严重后 果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丢失枪支后不及
3年-7年有期徒刑
故意 过失
情节严重的: 情节严重的:
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 3年-7年有期徒刑
双罚制
造成严重后果: 造成严重后果:
危险犯 危险犯 危险犯
危险犯
实害犯
危险犯
危险犯 危险犯 危险犯
实害犯
危险犯
危险犯 危险犯 危险犯
5/6
刑法2*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险犯
6/6 备注 危险犯
刑法2*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险犯
危险犯 危险犯 危险犯 危险犯 实害犯
危险犯
实害犯 实害犯 实害犯
实害犯
实害犯
同上
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
同上
后果严重 + 情节特别恶劣的
同上
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
同上
后果严重 + 情节特别恶劣的
同上
27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过失
28
危险物品肇事罪 教育设施 重大安全事故罪 消防责任事故罪 交通肇事罪
过失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 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 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造成严重后果的
10年以上有期、无期或者死刑 √
8 9 10
破坏交通设施罪 破坏电力设备, 破坏电力设备, 易爆易爆设备 破坏广播电视设备、 破坏广播电视设备、公 用电信设施罪 过失破坏交通工具, 过失破坏交通工具 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罪 交通设施 电力设备罪
一般主体 一般主体 一般主体
同上 同上 3年以上 ,7年以下
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 5年-10年有期徒刑
无期徒
死刑
造成严重后果的: 造成严重后果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5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严重后果的: 造成严重后果的:
5年以有期徒刑
2/6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 用电信设施罪 故意 (直、间)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情节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1 携带物为: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爆炸性,易燃性, 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 2 进入场所: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
23
故意
情节严重的: 情节严重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4 25 26
过失 过失 过失
铁路职工中与铁路安全 运营有直接关系的人
11
一般主体
12
组织、领导、 组织、领导、参加 恐怖活动组织罪
其他参加的: 其他参加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3年-10年有期徒刑
一般主体
公共安全
13 14 15
劫持航空器罪 劫持船只、 劫持船只、汽车罪 暴力危机飞行安全罪
一般主体 一般主体 一般主体
直接故意
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 致人重伤 , 死亡 , 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
刑法2*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罚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3年-10年有期徒刑
死刑
至人重伤 , 死亡 , 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同上 同上 同上
单位 犯罪
数罪并罚

2 3 4
决水罪 爆炸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
一般主体 一般主体
同上 同上 同上
刑法2*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
15
一般主体
破坏广播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
3年-7年有期徒刑
造成严重后果的: 造成严重后果的:
7储 非法制造 买卖,运输 邮寄 储 买卖 运输,邮寄 存枪支弹药,爆炸物 存枪支弹药 爆炸物
(包括空勤、地面人员)
直接故意 3年-10年有期徒刑 直接故意 故意
1
√ √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死刑
非法持有、 非法持有、私藏 枪支弹药罪 非法出租、 非法出租、出借 枪支罪 丢失枪支不报罪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 非法携带枪支 弹药, 弹药 管制刀具,危险物品 管制刀具 危险物品 危及公共安全罪 重大飞行事故罪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
1/6 罪名 1 放火罪 主体 一般主体 主观 故意 (直,间) 故意 (直 、间) 故意 (直 、间) 客体 公共安全 客观 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 行为(已经或者足以危及到公共安全) 决溃水或防水提坝,制造水患,危害公共 安全 使用爆炸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源体等物 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公共安全 *5 以危险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般主体 故意 (直,间) 过失 (疏忽大意 过于自信) 故意 (直,间) 故意 (直、间) 故意 (直、间) 故意 (直、间) 过失 疏忽大意、 过于自信 故意 (直、间) 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以制造社会恐怖为主 要目的,具有较为紧密的组织机构形式, 专门进行恐怖犯罪活动的集团性组织 使用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 行为 使用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 车的行为 故意 对飞行中的航空器的人员(驾驶、服务、 乘坐人员)实施了暴力行为 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其他危险 方法危害公共行为。(邪教自焚、自爆;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 属于这一块) 由于过失引起火灾,造成致人重伤、死亡 、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 企业、其他企、事业单位 的 职工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 企业、其他企、事业单位 的直接负责人 从事生产、储存、运输、 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 射性、腐蚀性物品的人员
行为人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 造成重大飞行事故,后果严重 行为人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 造成安全运营事故,后果严重 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 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 成其他严重后果
情节严重或盗窃、抢夺国家机关、 情节严重或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 民兵的枪支弹药、 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
双罚制
非法销售枪支或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
18 19 20 21 22
一般主体 一般主体 一般主体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或依 法配置枪支的人员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 员 一般主体 航空人员
行为人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不采取 措施或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
同上
后果严重 + 情节特别恶劣
同上
29 30 31
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 直接责任人
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单位
过失 过失 过失
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同上
后果特别严重的: 后果特别严重的:
同上
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 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
刑法2*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 主体 一般主体 依法被指定、确定的强 制制造、销售企业 主观 故意
1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不按规定贫寒总 制造,配售枪支 2 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
3
客观
刑罚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
3年-10年有期徒刑
死刑
单位 犯罪 √
数罪并罚
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 位职工提出后,直接负责人员对事故隐患仍不采 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 后果
造成严重后果: 造成严重后果: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造成飞机坠毁, 造成飞机坠毁,人员死亡
3年-7年有期徒刑
造成严重后果: 造成严重后果:
同上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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