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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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国际公法)主观题汇总(最全)

国际法(国际公法)主观题汇总(最全)

主观题汇总(名词解释、简答、论述)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联合国的维持和平行动37.38.39.条约的解释40.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共30分)41.各国在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时必须遵守的原则有哪些?42.简述法律承认的效果。

43.为什么说国际法是法律的特殊体系?44.简述国际海底区域的法律地位。

五、论述题(本大题15分)45.试论条约的保留制度。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为了缓和紧张局势和防止局势进一步恶化,联合国大会或安全事理会通过决议组织观察团、监督组织或维持和平部队,在征得有关方面同意的情况下派到冲突地区,以监督停火或使冲突双方脱离接触,以便恢复和促进和平。

称之为维持和平行动。

37.是指在争端当事国未能以谈判与协商解决争端的情况下,由第三方促使当事国进行谈判。

协助其解决争端,但不参与谈判的一种方法。

38.是派遣国元首发给接受国元首用以证明大使或公使身份的正式文书,其中写明馆长的姓名和等级,并请接受国元首予以信任等。

39.是指对条约的整体、个别条款或词句的意义、内容和适用条件所作的说明。

目的是明确条约含混不清或模棱两可的地方,从而有利于履行条约。

40.是指违反交战双方禁止运送给敌国的货物。

分为绝对禁制品和相对禁制品,凡属于军事用途的禁制品称为绝对禁止制品,凡可供军用也可供民用的禁制品称为相对禁制品。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共30分)41.1963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各国探索与利用外层空间活动的法律原则宣言》宣布了九项原则,包括:(1)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必须为全人类谋福利和利益;(2)各国平等地根据国际法自由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和天体;(3)外层空间和天体不得据为已有;(4)各国在外空活动必须遵守国际法;(5)各国对本国在外空的活动负有国际责任;(6)合作和互助原则;(7)各国对其所发射的外空物体及其所载人员有管理和控制权,对外空物体有所有权;(8)各国对其发射的外空物体所造成的损害负有国际责任;(9)各国负有援助及营救宇航员的义务。

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在国际私法中,以下哪一项不属于法律规避的形式?() A. 反致 B. 公共秩序保留 C. 直接适用的法 D. 法律适用上的禁止2、下列哪一个选项不属于法律冲突?() A. 合同是否有效引起的冲突 B. 财产继承引起的冲突 C. 跨国公司母子公司之间的冲突 D. 不同国家法律对于同一事项规定的冲突3、下列哪一项不是国际私法调整的对象?() A. 国际民商事关系B. 国际商事仲裁C. 国际投资D. 国际金融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结婚能力?() A. 男女双方均已办理结婚登记 B. 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的结婚年龄 C.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D. 男女一方或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E. 男女双方为直系血亲,禁止结婚2、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A. 侵权行为实施地在我国境内 B. 侵害的权益属于我国公民或法人的合法权益 C. 侵权行为是故意的,且在我国境内发生 D. 侵权行为产生了损害后果 E. 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三、判断题1、国际私法调整的对象仅限于国际民商事关系。

()答案:×。

国际私法调整的对象既包括国际民商事关系,也包括涉外民事关系。

(注:此题存在争议)2、公共秩序保留是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答案:√。

公共秩序保留是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指外国法律的适用结果与我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时,应排除该外国法律的适用。

四、简答题简述国际私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

答案:国际私法是指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调整对象为具有国际因素的民商事关系,包括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和商事关系。

具体而言,它涉及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之间的民商事关系,以及国家与涉外民商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某些民商事关系。

五、论述题论述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司法考试历年国际私法真题讲解

司法考试历年国际私法真题讲解
• 【考点】同上。A项是一些欧洲国家的做法,我国没有规 定。 【解题思路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人 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 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蕙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 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 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 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 予承认和执行。” 【应注意的问题】常考,必须掌握。 【答案】BCD
•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代理。 【解题思路和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 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8条、第309条的规定,韩 国公民、中国律师、中国公民均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 外国律师可以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但是不得 以律师身份担任代理人。 【应注意的问题】此领域各国做法基本一致,只允许本 国律师以律师身份出庭代理。 【答案】ACD
• 【考点】涉外赡养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 【解题思路和依据】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案件适用民法通 则的相关规定。依照《民法通则》第148条和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89条的规定,我国有关于赡养的法律适用规范。 【应注意的问题】对《民法通则》第148条及司法解释中 的最密切联系地法律一般理解应该适用被赡养人的本国 法或住所地法。 【答案】C
• 66.现有一德国法院的判决在我国欲得到承认和执行,依 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哪些条件,德 国法院的判决才能得到我国的承认和执行?() A.德国法院适用了我国冲突规范所规定的准据法 B.德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不会损害我国的公共秩序 C.德国法院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D.德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了国际条约或有互惠关系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私法期末试题14年1月主观题回忆版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私法期末试题14年1月主观题回忆版

继国公之后继续造福大众。

师弟师妹们,真题拿好咯~~
话说来年学国私千万用心啊。

平时不听课到期末突击真心伤不起啊。

各种记不住记住的也记串了这次考试大题真心做得各种想SHI。

算了,往事不堪回首,考完收拾东西坐等回家是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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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胡伯三原则
特征性履行
公共秩序保留
不(非)方便法院
【简答题】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如何认定某一民事关系为涉外民事关系?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如何在涉外民事案件中查明应适用的外国法?
3、简述仲裁条款的独立性原则
4、什么是国际私法上的先决问题
【论述题】
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关于物权的法律适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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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霸们依旧习惯性地叫嚷着考砸了,楼主呵呵一笑表示旁观,
楼主是个实诚孩子,啥也不多说了,只有一句,三分天注定,剩下九十七分全靠师生情!!!。

国际私法复习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复习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复习题及答案1. 什么是国际私法?2.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3. 解释冲突规范的概念及其在国际私法中的作用。

4. 什么是管辖权?请区分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

5. 简述最密切联系原则在国际私法中的应用。

6. 什么是国际商事仲裁?它与国内仲裁有何不同?7. 请解释“公共秩序保留”原则及其重要性。

8. 什么是国际家庭法中的“儿童最佳利益原则”?9. 什么是国际继承法中的“遗产地法”?10. 简述国际私法中的“选择性管辖”概念。

答案1. 国际私法,又称为冲突法,是研究不同国家法律制度在跨境民事关系中如何适用的法律学科。

2.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最密切联系原则、冲突规范的适用原则、公共秩序保留原则等。

3. 冲突规范是指导法院确定某一特定案件适用哪国法律的规范。

它们是国际私法的核心组成部分,用以解决法律冲突。

4. 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某一案件的审判权。

属地管辖是根据案件发生地来确定管辖权,属人管辖则是根据当事人的国籍或住所地来确定。

5.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在确定适用哪国法律时,应考虑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体系。

6. 国际商事仲裁是一种解决跨国商事争议的机制,通常依据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进行。

与国内仲裁相比,国际商事仲裁更强调当事人自治和裁决的国际执行力。

7. 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是指在适用外国法律可能违反本国公共秩序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拒绝适用该外国法律。

8. 儿童最佳利益原则是指在处理国际家庭法中的儿童问题时,应以儿童的最佳利益为最高指导原则。

9. 遗产地法是指在处理国际继承问题时,通常适用遗产所在地的法律。

10. 选择性管辖是指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选择适用两个或多个国家法律中的一个,以更公平合理地解决跨境民事争议。

希望这些复习题和答案能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国际私法的相关知识。

国际私法参考题目+参考答案

国际私法参考题目+参考答案

一、试述自然人住所、国籍积极冲突与消积冲突的解决1.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及其解决。

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

(1)各国在实践中解决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的一般做法。

①在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中有一个是内国国籍时,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以内国国籍为准,即以内国法作为其本国法。

②在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各国实践有如下几种做法:a.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

b.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国国籍为准。

c.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

③对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不作内国国籍和外国国籍的区分,为确定应适用的法律,只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

(2)中国关于解决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的规定。

《民通意见》第182条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2.自然人国籍的消极冲突及其解决。

自然人国籍的消极冲突是指一个人无任何国家的国籍。

对此,各国实践中一般主张以当事人住所所在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如当事人无住所或其住所不能确定时,以其居所所在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我国《民通意见》第181条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

二、国民待遇制度与最惠国待遇制度的异同国民待遇,又称平等待遇,是指:所在国应给予外国人以内国公民享有的同等的民事权利地位。

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通常包括:国内税,运输、转口过境,船舶在港口的待遇,船舶遇难施救,商标注册,申请发明权、专利权、著作权、民事诉讼权等;不包括领海捕鱼、购买土地、零售贸易等。

最惠国待遇,是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常用的一项制度,是国与国之间根据某些条约规定的条文,在进出口贸易、税收、通航等方面互相给予优惠利益、提供必要的方便、享受某些特权等方面的一项制度,又称“无歧视待遇”。

它通常指的是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国际私法中的“冲突规范”是指什么?A. 国际公法规范B. 国际经济法规范C. 国际条约中关于解决法律冲突的规定D. 用于解决不同国家法律冲突的规范2. 根据国际私法,以下哪个选项不是解决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方法?A. 被告住所地原则B. 原告住所地原则C. 合同履行地原则D. 法院地原则3. 国际私法中,关于“最密切联系原则”主要用于解决什么问题?A. 国际商事合同的履行问题B. 国际民事案件的管辖权问题C. 国际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D. 国际婚姻的法律适用问题4. 以下哪个选项不是国际私法中的“国际民事诉讼”的特点?A. 涉及不同国家的当事人B. 适用多国法律C. 必须在国际法庭进行D. 可能涉及国际司法协助5. 根据国际私法,以下哪个选项不是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A. 仲裁程序的非公开性B. 仲裁裁决的终局性C. 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D. 仲裁程序必须由国家法院监督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国际私法中“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及其作用。

2. 请解释“国际私法中的反致”是什么,并举例说明。

3. 阐述国际私法中“法律适用原则”的基本内容及其重要性。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5分,共50分)1. 假设中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在中国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规定双方在中国履行合同。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希望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请分析中国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并说明理由。

2. 假设法国公民丙在中国去世,留下一笔遗产。

根据法国法律,丙的遗产应由其子女继承。

然而,根据中国法律,丙的遗产应由其配偶优先继承。

请分析在这种情况下,应适用哪国法律,并说明理由。

四、论述题(共30分)请论述国际私法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发展趋势及其对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影响。

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D2. C3. D4. C5. D二、简答题1. 公共秩序保留是指在国际私法中,当适用外国法律可能导致违反本国内公共秩序时,可以拒绝适用该外国法律,以维护本国的公共秩序和基本法律原则。

国际私法习题汇总

国际私法习题汇总

国际私法习题汇总1.下列法律关系中,不属于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是A、中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因离婚而产生的有关法律关系B、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与某国海运公司约定由海运公司在指定港口装货运至指定港口而发生的有关法律关系C、某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分公司与我国某一大型国有企业就购销合同产生的争议的法律关系D、我国某大型国有企业为完成股份制的改造,通过政府接受某国际组织的大额贷款而产生的法律关系答案:D2.下列在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中,构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有哪些?2002A.发生在美国的犯罪行为因在我国发生结果而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B.中国公民和美国公民之间的婚姻关系C.中国公民和德国公民之间的继承关系的D.因发生在印度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的侵权行为关系答案:BCD3.对“最密切联系说”产生重大影响的是A、巴托鲁斯的法则区别说B、杜摩兰的意思自治说C、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D、库克的本地法说答案:C3.当代在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方面一种非互惠的待遇制度是指A、国民待遇B、最惠国待遇C、普遍优惠待遇D、不歧视待遇答案:C4.最惠国待遇的例外包括A、一国给予邻国的特权与优惠B、边境贸易和运输方面的特权与优惠C、有特殊的历史、政治、经济关系的国家之间形成的、特定的特权与优惠D、经济集团内部各成员国互相给予对方的特权与优惠答案:ABCD5.中国公民陆某2001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2002年获甲国批准。

2004年5月陆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

此时,陆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要求我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

经查,根据甲国法律陆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陆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

根据中国国籍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A、陆某仍是中国人B、陆某是中国境内的外国人C、陆某是中国法律承认的具有双重国籍的人D、陆某的国籍状态不确定6.中国人王某定居美国多年,后自愿加入美国国籍,但没有办理退出中国国籍的手续。

历年国际私法主观题~

历年国际私法主观题~

历年国际私法主观题整理~————————————————————————————————作者:————————————————————————————————日期:22013年法大·历年国私期末主观题整理来源:郭维克Vicky的日志历年国私主观题整理名词解释1. 直接适用的法是指国家为保障政治、经济和社会的重大利益而制定的,无需经过冲突规范的指引,可以径直适用于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强行性规范。

在一定意义上起到了预防法律冲突的作用,但若不加限制地扩大适用,无疑是对国际私法双边或多边性质的否定,甚至对国际私法本身也是一种否定。

2. 准据法准据法是国际私法上特有的法律术语之一,指被冲突规范所援引的、用来确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与义务的某一国家的实体法或某一国际公约、国际惯例中的实体性规定。

3. 司法协助是根据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一国法院接受另一国法院的请求,代为履行某些诉讼行为的制度,包括送达诉讼文书、传唤证人、收集证据、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和仲裁机构的裁决等。

4. 限制豁免理论又称有限豁免理论,主张把国家行为区分为主权行为和非主权行为两种,国家因其主权行为享有豁免权,非主权行为则不享有豁免权。

区分主权行为和非主权行为的标准有目的标准、行为标准和混合标准三种。

5. 冲突规范是指出某种涉外民事关系应该适用何国法律来调整的规范。

分为四种类型:单边冲突规范,即明确规定适用某国法律的冲突规范;双边冲突规范,不明确规定适用内国法还是外国法,而是提供一个连结点为导向的法律适用原则;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即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结点,但只选择其中之一所指引的准据法来调整某种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冲突规范;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指系属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结点,并且同时适用于某种国际民事关系的冲突规范;6. 连接点即系属中,把特定的民事关系或法律问题和某国法律连结起来的纽带或标志。

可以分为主观和客观,静态和动态两类。

国际私法司考真题

国际私法司考真题

国际私法司考真题国际私法是研究跨国私事关系的法律学科,主要解决跨国婚姻、离婚、继承、合同和侵权等法律问题。

国际私法在司法考试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际私法司考真题,希望对备考者有所帮助。

一、婚姻与家庭1.A国公民甲与B国公民乙在C国登记结婚,后在D国居住多年。

甲与乙感情不和,希望离婚。

根据国际私法规定,该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应为哪个国家?离婚是否有效?2.D国公民甲和E国公民乙离婚后,甲想带着子女返回D国居住,而乙则坚持子女应留在E国。

根据国际私法原则,法院在决定子女抚养权属于哪个国家时会考虑哪些因素?二、侵权与合同1.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跨国合同,约定了交付货物的时间和方式。

然而,B公司未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给A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

根据国际私法的原则,A公司是否可以向B公司提起跨国诉讼?选择仲裁还是民事诉讼程序?2.C公司在D国生产的产品在E国销售,但该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E国消费者购买该产品后受伤,提起诉讼要求C公司赔偿。

根据国际私法的规定,消费者应在哪个国家提起诉讼?怎样确定适用的法律规范?三、继承与遗产1.E国公民甲在F国去世,留下了财产几乎全部都在F国。

根据国际私法的原则,甲的继承应由哪个国家的法律决定?如何确定适用的法律?2.G国公民乙在H国去世,留下财产分布在多个国家。

根据国际私法的原则,乙的继承应如何处理?哪个国家的法律对继承产生主导作用?四、国际仲裁与裁决的认可与执行1.I国与J国之间发生了一起商业纠纷,双方同意通过国际仲裁解决。

仲裁庭在K国做出仲裁裁决,但K国法院不愿意承认和执行该裁决。

根据国际私法的规定,I国是否可以要求J国的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何法律依据?2.L国与M国之间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了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

然而,争议出现后,L国方面不愿意接受仲裁庭的裁决结果。

根据国际私法的原则,M国方面是否可以在L国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国际私法司考真题,希望能帮助备考者理解和掌握国际私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第一题根据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请解释国际私法的定义和范围。

答案:国际私法是研究、规范国际私事关系的一门法学科学。

它研究跨越国家或地区边界的民事、商事,以及家庭等私权利关系,并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则和原则来解决相关争议。

国际私法的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私法关系的国际元素:国际私法适用于涉及国际元素的法律关系,即涉及多个国家的法律关系。

例如,当一名公民在海外发生交通事故时,涉及到不同国家的道路交通法律规定,就需要应用国际私法来解决相关问题。

2. 国际私法的适用法律规则:国际私法涉及各国的法律规则之间的冲突和选择问题。

国际私法通过选择适用规则来解决不同国家法律之间的冲突,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国际私法的司法管辖和识别准则:国际私法对于不同国家法院的司法管辖和对外国法官判决的识别问题提供了规则和原则。

它确保了涉及多国法律关系的案件能够在有效的司法管辖下进行审理,并保证外国法官判决在一定条件下得到承认和执行。

综上所述,国际私法是研究跨越国家或地区边界的私权利关系,解决多国法律关系冲突的一门法学科学。

第二题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的区别是什么?答案: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是国际法的两个重要分支,它们在对象、性质和适用范围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1.对象:国际私法主要研究和规范私权利关系,解决跨国私事纠纷;而国际公法则主要研究和规范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涉及领土、外交、国际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问题。

2.性质:国际私法是一种水平关系的法律,主要涉及私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其主体是个人和私营组织等私人主体。

而国际公法是一种垂直关系的法律,主要涉及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其主体是各主权国家。

3.适用范围:国际私法一般适用于涉及多个国家的法律关系,即跨国关系;而国际公法适用于各国家之间的关系,包括领土、国际人权、国际环境等。

尽管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在对象、性质和适用范围上有所不同,但二者又不是完全独立的,它们之间也存在一定的联系和影响。

全国自考国际私法试题与答案

全国自考国际私法试题与答案

全国自考国际私法试题与答案国际私法试题与答案试题一:1. 什么是国际私法?2.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3. 国际私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方面?4. 请说明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的区别和联系。

5. 国际私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答案:1. 国际私法是指调整国际私人法律关系的法律规则和原则的总称。

它是研究国际私人法规则和原则的学科,也是一门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的法学科目。

2.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民事主权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国际公序原则、平等互惠原则等。

其中,民事主权原则是国际私法的基础原则,它强调国家在自己的领域内享有立法、司法和执行的主权。

3. 国际私法的适用范围包括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个人身份、财产权益、合同关系、侵权责任等方面。

同时,国际私法还涉及国际家庭法、国际商事法等特殊领域。

4. 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的区别在于对象不同。

国际私法是调整私人法律关系的法律规则,而国际公法是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则。

然而,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又有密切联系,二者相互影响、相互补充。

5. 国际私法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国际民事纠纷,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国际私法的另一个重要任务是协调各国的法律制度,促进国际民事关系的便利化和顺畅发展。

试题二:1. 请简述国际私法的发展历程。

2. 什么是国际私法的冲突规则?3. 请说明国际私法的适用法律原则。

4. 国际私法的适用法院是如何确定的?5. 国际私法的司法协助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答案:1. 国际私法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古代国际私法、现代国际私法和当代国际私法。

古代国际私法主要以国际公法为基础,关注领土和国家之间的关系。

现代国际私法强调国家主权和平等原则,开始研究私人法律关系。

当代国际私法则更加注重协调各国法律制度,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2. 国际私法的冲突规则是指在国际私法中,当多个国家的法律规定在同一民事关系上产生冲突时,应如何确定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

冲突规则是国际私法的核心内容,它包括选择适用法和冲突法规则两个方面。

国际私法主观题

国际私法主观题

法律冲突: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竞相调整统一法律关系而致的矛盾国际私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原则和规则冲突规范: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法律选择规范、国际私法规范,它是由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不同性质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系属公式:指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经抽象归类后形成的比较固定的系数类型准据法:经冲突规范指定援引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的特定的实体法识别:是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据一定的法律观念,对有关的事实构成做出“定性”或分类,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或对有关的冲突规范所使用的法律名词进行解释,从而确定应援用哪一种冲突规范的认识过程。

识别冲突:指由于法院地国与有关外国法律对同一事实构成作出不同的分类,采用不同国家的法律观念进行识别就会导致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和不同的准据法的结果。

狭义的反致:对某一涉外民商事案件,法院按照法院地的冲突规则本应适用外国法,但外国法中的冲突规则指定适用法院地法,如果法院接受这种指定并适用法院地的实体法,这种现象就是狭义的反致。

转致:对某一涉外民商事案件,甲国法院按照自己的冲突规则本应适用乙国法,而乙国法冲突规则指定适用丙国法,如果甲国法院接受这种指定并适用丙国实体法,这种现象就叫做转致。

间接反致:对某一涉外民商事案件,甲国法院依自己的冲突规则指定适用乙国法,乙国冲突规则则指定适用丙国法,丙国冲突规则又指定适用甲国法,如果甲国法院接受最后的指定适用法院地的实体法,这种现象就是间接反致。

外国法院说:是指英国法官在处理特定范围的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依英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某一外国法,英国法官应“设身处地”将自己视为在外国审判,再依该外国对反致所持的态度,决定最后所应适用的法律。

先决问题:又称附带问题,是指一国法院在处理国际私法的某一项争讼问题时,如果必须以解决另外一个问题为先决条件,便可把该争讼问题称为“本问题”或主要问题,而把需要首先解决的另一问题称为“先决问题”或附带问题。

国际私法主观题

国际私法主观题

一、简述题1.简述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1) 在同一个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问题规定的不同。

(2分)(2))一个国家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个国家法律的域外效力同时出现在一个涉外民事关系时,便会产生法律域内效力和域外效力的冲突。

(2分)(3) 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2分)2.简述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原则及例外。

自然人行为能力法律冲突适用当事人属人法。

(2分)自然人处理商务行为时,如依属人法无行为能力而依行为地为有行为能力者,视为有行为能力,适用行为地法。

(2分)自然人处理不动产的行为能力,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2分)3.简述国家及其财产和豁免权的内容。

司法管辖豁免。

即未经一国同意,他国法院不得受理以该外国国家为被告或以该外国财产为诉讼标的的案件。

(2分)诉讼程序的豁免。

在一国放弃司法管辖豁免时,未经该国同意,外国法院不得对该国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得强制出庭作证,提供证据,以及其他诉讼程序的强制措施。

(2分)强制执行的豁免。

一国作为原告在他国起诉或同意作为被告在他国应诉,在这种情况下,示经该国明确同意,他国法院不得根据判决对该国财产实行强制执行。

(2分)4、简述冲突规范的概念及特点。

冲突规范是由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是指出某种涉外民事关系应该适用何国法律来处理的规范。

它又叫法律适用规范或法律选择规范。

(2分)其主要特点有:(1)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的实体法规范,它是法律适用规范。

它仅仅指出该民事关系应该适用何国法律来处理,而不具体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的诉讼法规范,它是法律选择规范。

(3)冲突规范是一种间接规范,因而缺乏一般法律规范所具有的明确性和预见性。

冲突规范只有与其援用的某国实体法相结合,才能最终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分)(4)冲突规范的结构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规范。

国际私法 主观题

国际私法 主观题

名词解释国际私法:以直接规范和间接规范相结合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并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法律部门法律冲突:指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因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关的国家的法律对该民事关系规定的不同,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都要求适用或都可以适用于该民事关系而造成的法律冲突现象国际私法渊源:指国际私法作为有效的法律规范的外在表现形式冲突规范:指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国实体法来调整的法律规范,冲突规范就是法律适用规范。

准据法:是指通过冲突规范所援引的、用以确定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具体权利和义务的、特定的实体法规范先决问题:指在国际私法中有的争讼问题的解决需要以另外一个问题的解决为条件的情况。

识别:指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照某法律观念对有关事实或问题进行分析,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并对有关冲突规范的范围或对象进行解释的过程。

直接反致:指法院审理某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某外国法,而该外国法中的冲突规范却指定此案件应当适用法院地国的实体法,法院据此适用本国实体法的法律适用过程。

间接反致:指对于某涉外民商事案件,依法院地国冲突规范应当适用某外国法,而该外国冲突规范规定为适用第三国法律。

但是,依第三国冲突规范又应当适用法院地国法律,法院据此适用本国实体法的法律适用过程。

转致:指对于某涉外民商事案件。

依法院地国冲突规范应当适用某外国法,而依该外国的冲突规范需适用第三国法,法院据此适用第三国实体法的法律使用过程。

公共秩序保留:指法院地国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当适用外国法时,如果外国法的适用会违反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则限制或排除该外国法适用的制度。

法律规避:指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为了实现利己目的,故意制造或改变构成法院地国冲突规范连接点的具体事实,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对其不利的准据法而使对其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行为。

外国法的查明:指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外国法时,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确定其内容。

历年国际私法主观题

历年国际私法主观题

历年国际私法主观题国际私法(又称国际私法律制度)是规范个人、财产和民事法律关系中具有跨国要素的法律制度。

它涉及国家法律与国际法之间的关系,用于解决国际私法律关系中的冲突。

主观题在国际私法考试中占据重要的位置,它们能测试学生对国际私法的理解、分析和判断能力。

本文将探讨历年国际私法主观题的一些典型案例和解决方法。

第一个案例涉及到国际家庭法。

假设一对美国夫妻在美国结婚后,双方共同表示希望移居法国,并决定离婚。

他们现在住在法国,他们想知道离婚和财产分割应遵循哪个国家的法律。

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依据国际家庭法原则来解决。

根据“法定选择”原则,法院将注意到夫妇的意愿和法定居住地,以确定适用的法律。

因此,在此案例中,法国的法律将适用于离婚和财产分割。

第二个案例涉及到国际贸易法。

假设一家美国公司与一家中国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但是合同的履行存在问题。

根据合同法,买方和卖方可以选择将合同争议提交到仲裁还是司法程序中解决。

仲裁是一种替代性争端解决方式,通常更加迅速和保密。

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仲裁机构是国际商会仲裁院(ICC)。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规定,可以选择将合同争议提交给ICC仲裁院。

第三个案例涉及到国际侵权法。

假设一名法国公民在英国参加比赛时,因为比赛场地的管理不善导致受伤。

他想知道是在哪个国家提起诉讼来寻求赔偿。

在国际侵权法中,有两种基本原则:以地方为基础原则和当事人国籍为基础原则。

根据前者,英国的法院有管辖权,因为事件发生在英国。

根据后者,法国公民可以在法国法院起诉,因为他是法国公民。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法国公民可以选择在英国还是法国提起诉讼。

以上是一些历年国际私法主观题的典型案例和解决方法。

这些案例涵盖了国际家庭法、国际贸易法和国际侵权法等不同领域的问题。

对于学习国际私法的学生来说,理解这些案例和解决方法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他们在实际情况中解决类似的法律问题。

在考试中,学生应该注意分析问题,准确应用相关原则和规则,并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历年国际私法主观题~

历年国际私法主观题~

历年国际私法主观题~历年国际私法主观题整理~————————————————————————————————作者:————————————————————————————————日期:22013年法大·历年国私期末主观题整理来源:郭维克Vicky的日志历年国私主观题整理名词解释1. 直接适用的法是指国家为保障政治、经济和社会的重大利益而制定的,无需经过冲突规范的指引,可以径直适用于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强行性规范。

在一定意义上起到了预防法律冲突的作用,但若不加限制地扩大适用,无疑是对国际私法双边或多边性质的否定,甚至对国际私法本身也是一种否定。

2. 准据法准据法是国际私法上特有的法律术语之一,指被冲突规范所援引的、用来确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与义务的某一国家的实体法或某一国际公约、国际惯例中的实体性规定。

3. 司法协助是根据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一国法院接受另一国法院的请求,代为履行某些诉讼行为的制度,包括送达诉讼文书、传唤证人、收集证据、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和仲裁机构的裁决等。

4. 限制豁免理论又称有限豁免理论,主张把国家行为区分为主权行为和非主权行为两种,国家因其主权行为享有豁免权,非主权行为则不享有豁免权。

区分主权行为和非主权行为的标准有目的标准、行为标准和混合标准三种。

5. 冲突规范是指出某种涉外民事关系应该适用何国法律来调整的规范。

分为四种类型:单边冲突规范,即明确规定适用某国法律的冲突规范;双边冲突规范,不明确规定适用内国法还是外国法,而是提供一个连结点为导向的法律适用原则;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即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结点,但只选择其中之一所指引的准据法来调整某种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冲突规范;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指系属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结点,并且同时适用于某种国际民事关系的冲突规范;6. 连接点即系属中,把特定的民事关系或法律问题和某国法律连结起来的纽带或标志。

国际私法试题_主观题加客观题

国际私法试题_主观题加客观题

国际私法试题_主观题加客观题国际私法试题(二)系科班级学号姓名成绩题号一二三四五合计得分一、名词解释(6×5=30分)得分评分人1、识别2、反致3、冲突规范4、领事代理5、司法协助6、域外送达二、简答题(4×8=32分)得分评分人1、简析国际私法与国内民法的关系。

2、我国民法通则146条:“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或住所地的法律。

中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问:(1)该法条包含哪几种冲突规范?(2)从中可体现出我国涉外侵权之债法律适用原则是什么?3、在国际私法的实践中最常见的系属公式有哪几种?4、简述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三、论述题(2×15=30分)得分评分人1、为什么对物权关系多主张适用物之所在地法?2、试述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

3、试述在目前的立法和实践中对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体现在哪里?四、案例分析(8分)得分评分人墨西哥人埃迪(20周岁)在中国与一中国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购买中国的纺织品,后来在合同履行时国际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暴跌,使得经营纺织品的生意无利可图,于是埃迪以自己根据本国法尚未成年(23周岁)为由,否认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拒绝履行合同。

为此,该中国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

问:1、埃迪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附: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定性,归类。

指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照某一法律制度对有关的事实或问题进行分析,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并且对有关的冲突规范进行解释,从而确定是何种冲突规范适用何种事实或问题的过程。

2、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国)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乙国冲突规范又规定此种关系适用甲国法律,结果甲国法院适用本国的法律判决案件,此种情况称之为“反致”。

3、是指定涉外民事关系应该适用哪一国法律作为准据法的各种规范的总称,也叫法律适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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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国内
民事争议→涉外(主体、客体、内容)→识别(通常依据法院地法、裁决地法,eg合同)
①程序(管辖权)
→仲裁协议→当事人没有仲裁协议约定准据法或未约定仲裁地→依照仲裁地的仲裁法→
仲裁条款有效(意思表示、仲裁事项、明确的仲裁机构)→实体
仲裁条款无效(无明确的仲裁机构)→当事人定去何法院起诉对自己更有利→法院受理
(依据受诉法院程序法)
②实体(法律适用)
统一实体规范(香港未加入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公约)
裁决地冲突规范(合同遵循意思自治+特征履行、最密切联系)→
内国法→裁决
外国法→反致(中国不承认)
公共秩序保留(内国法/驳回,eg股权转让)→查明事实(举证)/法律(职权)
法律规避(适用内国法或不裁决)不能查明(内国法/驳回)→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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