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代理行为
经济代理合同范本
经济代理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经济代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代理事项1.1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的经济代理人,代理甲方进行_______(具体经济活动,如:产品销售、市场推广、投资咨询等)。
1.2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作为甲方的经济代理人,并承诺在代理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的指示,认真履行代理职责。
二、代理权限2.1 甲方授权乙方在代理期限内,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如下代理行为:(1)与客户进行商务洽谈,签订合同;(2)收发货物,办理相关手续;(3)收取货款,支付费用;(4)其他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代理行为。
2.2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代理期限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2 代理期满前_______个月,如双方同意续约,应签订书面续约协议。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4.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代理费用为_______(固定金额/比例),具体支付方式如下:(1)代理费用按月支付,每月_______日前支付当月代理费用;(2)代理费用按销售额(或利润)提成,提成比例为_______%,每季度结算一次,次季度第一个月支付。
4.2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通讯费等,由甲方承担。
乙方应在费用发生后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费用报销单据。
五、保密条款5.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代理的作用
代理的作用代理的作用是指由一个人或组织代表另一个人或组织进行行动或进行交流的行为。
在社会和经济活动中,代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代理的主要作用:1. 代理提供了便利。
当一个人或组织无法亲自参与某项活动时,可以通过代理来完成。
例如,如果一个人因身体原因无法亲自去购买商品,他可以指定另外一个人代理他去购买。
2. 代理促进了资源的最优利用。
有些人或组织拥有特定的资源或技能,而另外一些人或组织需要这些资源或技能来实现自己的目标。
通过代理,资源和技能可以得到更好的组合和利用,以达到更好的效果。
3. 代理提供了专业的服务。
有些活动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来完成,而不是每个人都能胜任。
代理可以提供专业的服务,确保活动得到专业水准的完成。
例如,当一个人需要进行法律诉讼时,他可以聘请代理律师代表他进行辩护。
4. 代理促进了合作与合作。
在商业和经济活动中,代理可以促进不同个体或组织之间的合作与合作。
例如,在国际贸易中,代理可以作为中间人来促成买方和卖方之间的交易。
5. 代理提供了风险分担。
有时候某些活动或决策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通过代理,风险可以被分担和减轻。
例如,在金融领域,有些人会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来代理他们进行投资,以分担投资风险。
6. 代理提供了保密性。
有些场合下,个人或组织可能希望保持匿名或保密。
通过代理,可以达到这样的目的。
例如,一个人可以雇佣代理投标某个项目,以确保自己的身份不会被揭示。
7. 代理提供了协调与统一。
在政府和组织管理中,代理可以帮助协调和统一各方的利益和活动。
例如,政府可以委托代理来监督一些行业,以确保活动的合规性和有序性。
综上所述,代理在社会和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它提供了便利、促进了资源的最优利用、提供了专业的服务、促进了合作与合作、提供了风险分担、提供了保密性以及提供了协调与统一。
通过代理,个人和组织可以更好地实现自己的目标,并推动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代理行为
代理行为代理行为:是指代理人依据本人的授权而进行的法律行为。
一、代理行为的范围(一)非民法意义的代理1、经济学上的代理:经济学上的委托——代理关系泛指任何一种涉及非对称信息的交易,交易中有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代理人,另一方称为委托人。
2、诉讼法律关系中的代理诉讼代理与民事代理的不同可以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代理的内容不同。
在民法上的代理,代理人代理本人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权是民事权利,属于私权的范畴;在诉讼上的代理,代理人代理委托人(本人或被代理人)为诉讼行为,其行使的诉讼权利属于公权的范畴。
(2)代理关系不同。
在民法上的代理,为三方面的民事法律关系,三方当事人是本人(被代理人)、代理第三人并不涉及国家机关;在诉讼法上的代理,为四方面的诉讼法律关系,涉及到原告(或刑事诉讼中的公诉人)、被告、代理人及法院,其中,法院、检察院为司法机关,与当事人或代理人是非平等的关系。
(3)对代理人资格要求不同。
在民法上的代理,代理人仅须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而诉讼法上的代理,代理人需要有诉讼行为能力。
(4)代理人主体范围不同。
法人可以成为民法上的代理人,但不可能成为诉讼法上的代理人。
3、行政法律活动中的代理(四)民法上可以代理的行为范围民法上的代理在立法上被限定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
不能代理的行为可以概括为以下两种:第一,违法行为或法律禁止的行为不得代理;第二,法律规定某些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行为不得代理。
二、代理行为的性质(一)本人行为说。
该学说认为,代理是基于本人的授权行为而实施,代理人所表示的意思是本人的意思。
在代理行为中,真正的行为人不是代理人,而是本人。
(二)共同行为说。
该学说认为,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未必不能分割开来,而是相互合作地加以实施。
在代理行为中,本人的授权行为已实施了部分意思表示,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又实现了部分意思表示,由此,本人与代理人共同完成了代理行为。
(三)代理人行为说。
经济法概论财试题及答案
2008年1月经济法概论(财)试题课程代码:00043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A.属于无权代理B.视为越权代理C.视为否认D.视为同意.对于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适用的诉讼时效期间为()A・1年B.2年C. 4 年D.20 年3.某酒厂用食用酒精兑制成白酒,使用本厂酿制的粮食白酒“喜乐特曲”的包装及标贴向社会销售。
该种勾兑制成的白酒理化、卫生指标符合标准,但每瓶售价仅为“喜乐特曲”的1/3,销售状况甚好。
该厂的上述做法()A.属以假充真行为B.因有关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不属以假充真行为C.与“喜乐特曲”差价显著,不属以假充真行为D.因国家允许生产代粮白酒,不属以假充真行为.依照我国《产品质量法》,下列产品中无需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的是()A.有副作用的药品B.需稀释方可使用的农药C.易燃易爆物D.书籍4.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因劳动争议提起劳动仲裁的,应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A. 15日内B.30日内C. 60日内D.90日内6.根据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外国合营者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的条件不包括• • •()A.能生产中国急需的新产品或者出口适销的新产品的B.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的C.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的D.能取得直接经济效益的.根据《公司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D.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因是().12.编制审计报告的主要依据是().下列哪项适用于函证法()13.会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A.审查会计报表B.核对会计报表14.各种审计依据都有一定的(),不是任何时期和任何条件下都能适用的。
经济法代理案例
经济法代理•1997年10月,某书画装裱店与著名书法家赵某签订了一份委托书法作品创作合同。
双方约定,赵某在1998年2月以前交付装裱店20副对联作品,装裱店支付赵某5000元报酬。
1997年12月,赵某因不慎跌倒致使右臂受伤,不能创作,于是他委托自己的儿子代为书写了全部对联,以此交付装旅店,装裱店支付了全部报酬。
但是不久装旅店感到作品风格与赵某不同,遂请专家作鉴定,结果发现属他人作品。
•1.赵某能否委托他的儿子代理其创作?2.赵某儿子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代理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产生的根据不同1.委托代理(又称意定代理,即代理人依照被代理人授权进行的代理)2.法定代理(据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产生)目的: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定,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代理。
3.指定代理(即代理人依照有关机关的指定而进行的代理)•无权代理无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称为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但以他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代理行为。
无权代理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
产生无权代理的原因很多,如未经授权,代理行为超越代理权限的范围中超越部分的代理、原代理权已消灭等。
无权代理如经被代理人追认时有追溯力,代理即自始有效,无权代理即成为有效代理;如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则无权代理人应自己承担法律后果。
未经追认的无权代理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由无权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既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令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2)行为人以本人的名义与他人所为的民事行为;(3)第三人须为善意且无过失;(4)行为人的行为不违法;(5)行为人与第三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滥用代理权代理权的滥用指代理人利用代理权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滥用代理权的情况有:(1)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事项违法的行为(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4)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的行为。
经济法期末试卷
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2017级财会专业试卷(职高)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0个空,共40分)1、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它的作用是通过规定人们______________来实现的。
2、社会主义法律是建立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础之上的,体现的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是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______________。
3、“经济法”一词最早出现在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______________在1755年编著的《_____________》一书中。
4、所有权是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是在法律上的表现。
5、对共同共有财产权的处分,必须征得的同意。
6、请求返还原物是指所有人在其所有物被他人时,可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或请求责令不法占有人承担返还原物的责任。
7、《劳动法》的实施规范了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它同时保护了和双方的正当权益,协调了劳资两方的关系,对于建立我国的和谐社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8、劳动者既享有劳动的也负担有劳动的。
9、劳务派遣又称人才租赁、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机构与派遣劳动订立劳动合同,然后经劳务派遣机构,向实际用工单位给付的一种劳动服务形式。
10、企业是指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性活动的营利性的组织,是现代经济的。
11、按企业投资来源与中国境内与境外,将企业分为和。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5题,共50分)1、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A、各种经济关系B、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C、民事法律关系D、一定经济利益关系2、下列法律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体系的是()。
A、民法通则B、道路交通法C、公司法D、宪法3、下列经济法律关系中,不属于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A、经济管理关系B、经济竞争关系C、企业组织关系D、政府救济灾民关系4、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容不包括()。
A、立法B、守法C、执法D、约法5、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是由()决定的。
A.社会民众B.执政党C.生产资料公有制D.绝大多数人意志6、经济法最主要的参加者是()。
经济法4代理.ppt
(3)依照法律的规定,只能由特定 民事主体代理的行为,他人不得代 理。
(三)代理的种类
根据代理权产生原因不同划分: 1、委托代理
(1)又称意定代理,即依据本人意 思表示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
(2)委托授权行为可用书面形式,也可 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 应当用书面形式。
(3)被代理人对代理权的撤消必须通知 相对人,否则其代理权仍然有效。
2、法定代理
(1)根据法律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代理关 系。 《民法通则》第1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 们的法定代理人。“
3、指定代理
(1)是指根据法院和有关单位的指 定而发生的代理关系。
(2)指定代理人无特殊原因不得拒 绝担任。
归属被代理人,被代理人为交易一方当 事人
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B、表见代理: (见后)
(2)、不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后果
A、 交易相对人行使撤销权:撤销其与 行为人之间所为的意思表示
B、 被代理人拒绝行使追认权:
不产生被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 系
行为后果归属于无权代理人,使得交易 成为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交易
(六)表见代理
1、概念:是指代理人虽无代理权,但善 意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 权,从而与其发生民事行为,该项法律 行为的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 制度。
2、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1)代理人无代理权 (2)客观上须有使第三人相信
代理人有代理权的情形。
① 行为人与被代理人间曾存在雇 佣关系,担由于种种原因被代理人 未将雇佣关系终止的事实公告或行 为人手中仍持有表明雇佣关系存在 的法律文件;
山西对口考试专业考纲
财经类考试大纲一、考试对象二、考试总体要求第一部分经济法律基础知识熟悉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掌握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了解财产所有权法律制度;熟悉公司法律制度,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组织机构,掌握公司债券的概念及种类等;熟悉全民企业法和集体企业法律制度;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解散和清算,理解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程序,了解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熟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区别及各项法律规定;掌握破产法有关规定。
掌握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担保等相关知识;掌握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念及特征,掌握商标注册概念、申请的原则、条件等;熟悉专利法的概念;了解会计审计法律制度中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的法律规定,掌握现金管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了解财政税收法律制度,掌握税务管理相关规定;熟悉仲裁法适用范围和仲裁程序,熟悉经济审判庭的收案范围、案件管辖等有关规定。
第二部分(一)市场营销知识(二)财政与金融知识熟悉财政的基本概念及特征、职能,理解政府、市场和财政之间的关系;了解我国财政支出及财政收入的内容;掌握我国国债的基本知识;了解政府预算的基本内容和我国现行的“分税制”的基本概念。
了解金融及货币、信用、金融机构的基本概念,掌握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性质、职能和业务,掌握保险基本业务知识,熟悉金融市场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了解国际金融的有关概念及内容,了解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基本概念,理解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
第三部分(一)会计模拟实训理解原始凭证的概念、分类,熟练掌握各种原始凭证的填制方法;掌握专用记账凭证、通用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正确理解审核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意义,熟练掌握各种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审核方法;熟练掌握各种明细账适用的业务范围、登记方法和结账的方法;了解总账的启用登记方法和结账方法,掌握总账与明细账的平行登记方法和错账更正方法;了解出纳工作的性质、特点及岗位职责;掌握出纳基本技能及账务处理技能;掌握银行结算的种类及适用范围、各种银行结算方式的程序、票据和结算凭证的格式及填写方法;掌握会计报告岗位的相关账务处理。
授权委托书与经济代理的区别与联系
授权委托书与经济代理的区别与联系一、引言授权委托书与经济代理是在商务领域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它们在某种程度上都涉及代理行为,但实质上存在着一些区别和联系。
本文将探讨授权委托书与经济代理的特点、内涵以及其在商务活动中的应用,以便更好地理解这两种合同的区别与联系。
二、授权委托书1.特点和功能授权委托书是一种合同形式,用于使受委托方代表委托方执行特定的法律行为或管理权力。
它是一种法律工具,明确表达委托方授权受委托方代理其权益,并规定代理行为的范围与限制。
2.应用场景授权委托书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例如授权他人代理法律事务、行政事务、商务事务等。
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可以将自己的权益委托给受委托人,使其代表自己进行相关的法律行为。
3.特权和义务委托方在授权委托书中享有授权权益,包括权力、利益和责任。
受委托方则承担代理义务,即按照委托方的意愿和要求履行代理行为,并对其行为负责。
三、经济代理1.特点和功能经济代理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形式,通过委托人将一部分或全部的经济权益委派给代理人进行管理和处理。
经济代理通常涉及商务投资、财务管理、市场开拓等经济活动。
2.应用场景经济代理在商务活动中较为常见,例如企业委托代理人进行市场调研、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以及代理人代表政府从事经济合作与贸易等。
3.权利和义务委托人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代理人则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授权,在经济代理合同范围内,为委托人谋取利益,并承担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四、授权委托书与经济代理的区别1.法律属性不同授权委托书是一种法律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于明确授权范围和条件。
经济代理较为灵活,可以是一种约定或经济利益的委托关系。
2.可执行性不同授权委托书涉及的代理行为通常具有明确性和可执行性,因为其代理行为一般是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
经济代理的执行性较强,但可能受到市场变化和商务环境的影响,较为灵活。
3.权益范围不同授权委托书主要涉及法律事务和权益,如法律行为的代理、合同签订等。
经济法中代理的概念
经济法中代理的概念嘿,朋友们!今天咱来唠唠经济法里那个挺有意思的“代理”概念。
你想想啊,这代理就好比你有个特别靠谱的朋友。
比如说你忙得晕头转向,没时间去买个东西,你就可以拜托这个朋友帮你去买,这朋友就是你的代理人啦!他能代表你去做一些事儿呢。
在经济法里呀,代理可是有很多讲究的。
代理人得有代理权才行,不然那不就乱套啦!就好像你不能随便找个人就说他能代表你去签合同吧,那多不靠谱呀!还有哦,代理人得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去做事呀。
要是代理人自己瞎胡来,那可不行!比如说你让朋友帮你买个红色的包包,结果他给你买个绿色的回来,你不得气死呀!这就是代理人没做好分内的事儿嘛。
再说说这代理的范围,那也是有界限的。
有些事儿能代理,有些事儿可不能代理。
就好比结婚,总不能找个人替你去结婚吧,那成啥啦,对吧?咱平常生活里也经常会遇到代理的事儿呢。
比如说你让快递员帮你送个东西,这快递员不就是你的代理人嘛。
或者你找个律师帮你打官司,这律师也是你的代理人呀。
代理这玩意儿,真的是用处多多。
它能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方便,不用什么事儿都自己亲力亲为。
但同时呢,我们也得小心,找个靠谱的代理人,别到时候弄出一堆麻烦事儿来。
你说要是找个不靠谱的代理人,那可就像给自己找了个麻烦精,指不定给你惹出什么乱子呢!所以啊,在选择代理人的时候可得瞪大了眼睛,好好挑挑。
总之呢,代理在经济法里可是个挺重要的概念。
它就像我们生活中的小助手,用好了能帮我们省不少事儿,但要是用不好,那也能给我们带来不少烦恼。
大家可得好好琢磨琢磨这个代理呀,别稀里糊涂的。
你说是不是这么个理儿呀?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谢谢!。
经济法第三章 代理20
第三章代理1.代理的概念及特征答:代理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的法律制度。
特征:(1)代理人必须在授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民事合同。
(2)代理人必须已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3)代理人实施的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代理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2.可以代理那些事物?答:(1)代理进行各种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诉讼行为。
(3)代理进行某种行政等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合作行为。
3.代理的种类?答: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4.什么是委托代理?什么是法定代理?什么是指定代理?答: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驶代理权法定代理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形式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驶代理权。
5.什么事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有哪几种情况?答: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为法律行为。
情况:1。
未经授权的民事行为。
2。
超越代理权限范围的无权代理。
3。
代理权消灭的。
6.什么是表见代理?答:指代理人之代理虽无代理权,但有可使相对人误信其有代理权的事由,因而法律强使本人(名义上的被代理人)对于无过失的相对人承担被代理人责任的无权代理。
第五章财产所有权1财产所有权的含义?答:是指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全能。
2什么是财产所有权的原是取得?原始取得有哪几种方式?答:凡所有人取得物的所有权是最初的,不是从原所有人那里转移来的,或者说不是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为根据的就称原始所得。
方式:生产、收益、没收、无主财产。
(选择)3继受取得是?答:是指新的所有人对财产取得所有权,是根据法律规定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财产的一种方法,又叫传来取得如买卖,赠与,继承等。
(选择)4什么是财产所有权的消灭?答:也就是通过一定的法律事实,是所有人的所有权不在继续存在。
5财产所有权的消灭方法有哪些?(简答)答:1、财产所有权客体的消灭2、财产所有权的转让3、财产所有权的转让4、因国家行政命令或法院判决5、财产所有权主体的消灭6什么是按份共有,什么是共同共有?(名词解释)答:按份:是指共有人分别按照各自所有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享义务。
民法典第七章代理
民法典第七章代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代理行为无处不在。
从委托他人帮忙购物,到企业通过代理人进行商业交易,代理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便利了人们的生活和经济的运转。
而《民法典》第七章对代理制度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规定,为代理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范和保障。
代理,简单来说,就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
它使得被代理人能够借助他人的行为来实现自己的意愿和利益,同时也为代理人的行为划定了边界和规则。
代理的类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关系。
比如说,您因为工作繁忙,无法亲自去购买一件心仪的商品,于是您委托朋友按照您的要求去购买,这就是委托代理。
在委托代理中,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定代理则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关系,主要适用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例如,未成年人的父母作为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处理相关的民事事务。
在代理行为中,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如果超越了代理权限,其行为就可能构成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对于无权代理,如果被代理人追认,则无权代理转化为有权代理,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被代理人不予追认,那么该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代理行为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情况。
比如,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这一规定旨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
再比如,在代理关系中,存在着一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代理人应当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不得滥用代理权。
同时,代理人也有权利要求被代理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和费用。
双方代理的例子
双方代理的例子
代理是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在生活中有许多例子。
今天,我们
来谈一下双方代理的例子。
简单来说,双方代理就是一种双方都委托代理人代表自己进行交
易的行为。
这样的代理关系通常发生在两个企业或个人之间。
一种典型的例子是房地产代理。
假设有两个人分别想买房和卖房。
他们都可以委托同一个房地产经纪人来进行代理,房地产经纪人就会
代表卖方寻找合适的买家并协调交易。
这样的代理关系是双方都可以
从中获得好处的经济行为模式。
另一个例子是国际代理。
许多企业在国际贸易上都会委托代理人
来寻找新的市场和客户。
代理人可以帮助企业推广它们的产品和服务,与新的客户建立联系。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获得了好处:代理人从
企业获得酬劳,企业从代理人那里获得新客户和更广泛的业务。
最后,还有一种常见的双方代理的例子是投资顾问。
许多人委托
投资顾问来帮助他们管理他们的投资组合并做出投资决策。
在这种情
况下,投资顾问代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以最大化投资回报。
总的来说,双方代理是一种经济行为模式,通常会出现在企业和
个人之间。
这种代理模式可以让双方都获得好处,从而促进经济发展。
代理行为
代理行为代理行为:是指代理人依据本人的授权而进行的法律行为。
一、代理行为的范围(一)非民法意义的代理1、经济学上的代理:经济学上的委托——代理关系泛指任何一种涉及非对称信息的交易,交易中有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代理人,另一方称为委托人。
2、诉讼法律关系中的代理诉讼代理与民事代理的不同可以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代理的内容不同。
在民法上的代理,代理人代理本人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权是民事权利,属于私权的范畴;在诉讼上的代理,代理人代理委托人(本人或被代理人)为诉讼行为,其行使的诉讼权利属于公权的范畴。
(2)代理关系不同。
在民法上的代理,为三方面的民事法律关系,三方当事人是本人(被代理人)、代理第三人并不涉及国家机关;在诉讼法上的代理,为四方面的诉讼法律关系,涉及到原告(或刑事诉讼中的公诉人)、被告、代理人及法院,其中,法院、检察院为司法机关,与当事人或代理人是非平等的关系。
(3)对代理人资格要求不同。
在民法上的代理,代理人仅须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而诉讼法上的代理,代理人需要有诉讼行为能力。
(4)代理人主体范围不同。
法人可以成为民法上的代理人,但不可能成为诉讼法上的代理人。
3、行政法律活动中的代理(四)民法上可以代理的行为范围民法上的代理在立法上被限定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
不能代理的行为可以概括为以下两种:第一,违法行为或法律禁止的行为不得代理;第二,法律规定某些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行为不得代理。
二、代理行为的性质(一)本人行为说。
该学说认为,代理是基于本人的授权行为而实施,代理人所表示的意思是本人的意思。
在代理行为中,真正的行为人不是代理人,而是本人。
(二)共同行为说。
该学说认为,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未必不能分割开来,而是相互合作地加以实施。
在代理行为中,本人的授权行为已实施了部分意思表示,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又实现了部分意思表示,由此,本人与代理人共同完成了代理行为。
(三)代理人行为说。
经济代理行为
1、甲委托乙,向丙公司购买一幅画, 与丁董事进行磋商。经过磋商,乙致函丁表示愿意以100万元购买该画,丁外出时,才知道此事,当即告知其秘书通知乙出售该画。 问:此例中,乙、丁、秘书在法律上是何种地位?他们的行为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甲 法律关系 丙公司 丁董事长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 乙 秘书 代理事务实际是甲与丙公司进行买卖,由代理人乙与秘书代理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立新学校委托其教务人员王某购买一批电教器材。王某到百货公司购买时,正好该公司举行有奖销售,规定商品购买额达若干元可得到奖券一张。王某代购电教器材得到了5张奖券,他自己把这几张奖券收了起来。后百货公司抽奖,这几张奖券中的 1张中了头奖,可得彩电一台。问题:问题:该电视机应当归谁所有?
间接代理的成立存在合同法第402条的“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以及合同法第403条的“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而受托人披露的两种情况。
合同法第402条的规定,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有代理关系,成立间接代理关系,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本案中,画廊与画家张某订立合同时,本人李某虽然肯定知道第三人张某的存在,但张某未必 知道真正的购画人李某的存在,以及李某与受托人画廊之间有代理关系,他所知道的买家只是订立合同的画廊。因此,不能适用合同法第402条成立间接代理关系。
第三章 经济代理行为
在现代经济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密,从事交易活动,事必亲躬,不大可能,假手他人,实有必要。 个人虽可依自己的意思处理社会生活关系,虽然是近代法的理想,但个人之精力、时间有限,假手自己信任的人,利用他人的才能,可以扩张私法自治的范围,满足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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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案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李某依法可以起诉画廊,但因其与张某之间并无合同关系,不能对张某提起诉讼。另一种观点认为,张某的油画已经交付给画廊,所有权发生移转,李某可以依据间接代理的规定请求张某返还。
经纪代理行为
候补资料
第四节 经济代理行为
(四)代理的分类 1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根据代 理权产生的根据不同所作的分类 2 一般代理、特别代理------按照代理的权限范 围所作的分类 3 单独代理、共同代理------按照享有同一代理 权的人数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4 本代理、复代理-----按照代理的次序的不同 所作的分类 5 有权代理、无权代理------按照代理权的有无 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6 积极代理、消极代理-------按照代理行为方 式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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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第四节 经济代理行为
被代理人
代理人
第三人
代理权关系
基础法律关系
代理行为关系
代理行为后果归属关系
内部关系
外部关系
外部关系
第四节 经济代理行为
第四节 经济代理行为
代理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特征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活动;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实施代理行为;直接对被代理人产生权利和义务;法律后果应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在法律上具有可代理性。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无权代理和滥用代理权及其法律后果
滥用代理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进行的法律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进行的法律行为;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第四节 经济代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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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问题
现代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问题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已经成为经济活动的主体。
而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委托代理问题逐渐成为影响市场经济运行的一个重要因素。
委托代理问题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代理人不能完全为委托人做出最优决策,导致委托人与代理人利益的冲突。
本文旨在探讨现代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问题。
一、委托代理问题的产生什么是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关系是一种经济关系,是指一个人或代表一群人的集体(委托人)向另一个人(代理人)委托某一事项,代理人必须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和意愿,进行约定的活动或义务。
而委托代理问题的产生,则是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利益相关的因素不同,导致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利益存在冲突,从而影响代理人能否准确履行委托人的意顾。
委托代理问题在市场经济中极为常见,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代理人无法准确地代表委托人的利益进行交易。
这样会带来不少问题,因为代理人也希望从这种情况中获得利益。
因此,代理人与委托人发生利益冲突时,委托人将面临各种损失。
委托代理问题可以发生在任何经济活动中,但特别显著的是在中小企业中,因为存在利益不一致、信息交流不畅等因素,导致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代理管理的困境。
二、委托代理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激励不足在委托代理问题中,激励不足是最主要的问题之一。
代理人通常会在行动中受到自身利益的影响,而委托人倾向于维护自身的利益。
因此,如果代理人没有足够的奖励来保护他们的行为,他们就会尽可能地减少自己的成本。
从而导致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失。
信息不完全另一个委托代理问题是信息不完全。
代理人比委托人更了解这个市场上的环境、商品、服务等信息,因此会利用自己的知识从中获利。
在某些情况下,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缺乏充分交流和信息分享渠道。
这时就可能会导致代理人利用自己比委托人的信息掌握更多的节目来为自己谋取私利。
长期合作不足委托代理问题的第三个主要问题是,因为委托代理关系通常是短期的,代理人和委托人通常只会共同完成特定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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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设计院需要30台电脑,与大陆电脑公司业务员 江宏联系,江宏未经公司经理同意,与设计院达 成协议,由电脑公司售给设计院某牌号电脑30台, 设计院当即将电脑价款15万元汇入大陆电脑公司 的账户内。一个月后,电脑公司给设计院发运20 台该牌号电脑,尚差10 台。之后,设计院多次 派人催促电脑公司补足,该电脑公司经理声称: “江宏答应卖给你们电脑,我没有同意,你们要 电脑,找江宏,与我公司无关。”无奈,设计院 向法院起诉。 问题:1、江宏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2、江宏与设计院达成的协议,对大陆电脑公司 是否有法律约束力?为什么?
[审判] 铁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虽系自主婚姻, 但婚后一直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加之原告在事故发生 后,住院期间为生活琐事及原告对被告不信任等问题发生纠 纷,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现原告要求离婚,理由正当,应准 予离婚。鉴于原告身体情况,原、被告离婚后,婚生女由被 告抚养为宜。被告梁忠梅不同意离婚,但又不尽力照顾原告, 争取夫妻和好,没有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于 1994年8月12日判决如下: 一、准予田喜全与梁忠梅离婚; 二、婚生女田雨(两岁)由被告抚养,田喜全每月给付子女抚 养费59元,从1994年7月起付至田雨18岁止。 宣判后,梁忠 梅不服,以夫妻感情未破裂,不同意离婚为理由,上诉至沈 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田喜全的母亲及其姐同意一审法院判决。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田喜全与梁忠梅系自主婚 姻,并生有一女,婚后夫妻感情较好。田喜全虽因交通事故 伤势严重,但其住院期间梁忠梅曾去护理,并多次表示愿意 照顾其今后生活,故原审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欠妥。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的规定,于1994年11月24日判决如下: 一、撤销一审民事 判决; 二、驳回田喜全离婚请求。
答案
(被代理人) 本代理 王某(代理人)
刘某
市场 卖鱼
再代理 杨某(再代理人) 问题在于杨某卖鱼的行为是否有效。
答案
王某以自己的名义为被代理人刘某委 托再代理人的行为是有效的。理由是王 某是在紧急的情况下实行的再委托。 再代理的前提条件是代理人选任再代 理人时应经过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 但在自己不能履行代理事项,又不能与 被代理人及时取得联系时,为了被代理 人的利益免受损失的情况下可以不经过 被代理人的事先同意一样是有效的。
甲 委托代理 乙
法律关系
Hale Waihona Puke 丙公司 丁董事长 委托代理 秘书
代理事务 实际是甲与丙公司进行买卖,由代理人 乙与秘书代理进行,后果由甲与丙公司 承担。
二、特征
1、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 1)直接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法 律行为,行为后果归被代理人的代理方式。 2)间接代理: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被代理人进行 明示法律行为,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是直接归 属于被代理人,而是归属于代理人,然后根据代理 合同的规定,转移给被代理人的代理方式。 3)外贸代理制:为外贸经营权的企业进行进出口业 务,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外贸公司接受委托,以自 己的名义和外国企业签订合同,自己向外方承担合 同义务并享有合同权利,然后转移给委托人,收取 一定的代理费的代理行为。
分析
2、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为 意思表示; 甲 丙公司 委托买空调 买了电风扇 乙 认为电风扇更好 故自作主张 乙的行为就未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属于无权 代理的行为,应由乙承担后果。
3、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合法行为); 1)代为进行某些事实行为,不属于代理。比如 抄写稿件、搬运货物等。 2)违法行为不适用代理。比如走私、贩卖毒品 等 3)法律规定要求本人亲自实施的行为。主要有 结婚、离婚、收养、遗嘱等。 4) 侵权行为或内容违法的行为不适用代理。 比如:明星演唱会不能“偷梁换柱”
3、代理人的报告义务(本人要求或代 理人认为有必要时,代理人应将处理委 托事务的一切重要情况向本人报告。 4、代理人的保密义务。在代理关系 的有效期间或终止后,代理人均负有为 本人保密的义务。但本人的秘密情况和 资料涉及或构成违法行为时,代理人无 此义务。
(二)代理人的法律责任 代理人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或者根据法律 的规定为被代理人处理民事法律事务,而 代理人不履行义务时,给被代理人造成损 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知道 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 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没有代理权、超越 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经被代理 人追认后,法律后果应归属于被代理人。
一、代理概述 二、代理的种类 三、代理权的产生和终止 四、无权代理和滥用代理权及其法律后果
第一节 经济代理的基本概念
一、概念 1、定义: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 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其所产生的 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及相 应的法律制度。 2、代理人、被代理人和第三人 法律关系 被代理人 第三人 (本人) 代理关系 代理行为关系 代理人
1、甲委托乙,向丙公司购买一幅画, 与丁董事进行磋商。经过磋商,乙致函丁 表示愿意以100万元购买该画,丁外出时, 才知道此事,当即告知其秘书通知乙出 售该画。 问:此例中,乙、丁、秘书在法律 上是何种地位?他们的行为会产生什么 法律后果?
3、指定代理:
代理权因法院及其他有权机关的指定而发 生的,为指定代理。如《民法通则》第21 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 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 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 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 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这里的指定的 人代管,就有指定代理的内容。应注意, 要将指定代理与指定监护分开,指定监护 人也是法定代理人。
第三章 经济代理行为
在现代经济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密,从事交 易活动,事必亲躬,不大可能,假手他人, 实有必要。 个人虽可依自己的意思处理社会 生活关系,虽然是近代法的理想,但个人之 精力、时间有限,假手自己信任的人,利用 他人的才能,可以扩张私法自治的范围,满 足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
4、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归 属于被代理人。
立新学校委托其教务人员王某购买一批电教器材。 王某到百货公司购买时,正好该公司举行有奖销 售,规定商品购买额达若干元可得到奖券一张。 王某代购电教器材得到了5张奖券,他自己把这 几张奖券收了起来。后百货公司抽奖,这几张奖 券中的 1张中了头奖,可得彩电一台。问题: 问题:该电视机应当归谁所有?
第二节 代理的种类和代理权的行使
代理的种类(基于代理权产生的原因的分 类) 可分为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
1、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指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代 理。如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民事 行为能力的人设立的代理。 法定代理产生的根据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 之间存在的血缘关系、婚姻关系、组织关 系等。如父母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所享有的代理权是由法律直接 规定的,与被代理人的意志无关。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原告:田喜全,男,28岁,无行为能力人。 法定代理人:陈素芹,田喜全之母。 被告:梁忠梅,女,27岁。 田喜全与梁忠梅于1999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 生一女田雨(两岁),婚后夫妻感情较好。1993年 8月9日因交通事故,田喜全被汽车撞伤,头左颞 枕部颅骨粉碎性骨折,经法医鉴定为头部伤残Ⅰ 级(植物人,无行为能力)。1994年4月27日,田 喜全之母陈素芹以田喜全夫妻感情不好,特别是 田喜全因交通事故致伤后,发现梁忠梅有外遇, 夫妻感情破裂为理由,以田喜全法定代理人的身 份,向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 求与梁忠梅离婚。陈素芹并委托田喜全之姐李涉 萍为委托诉讼代理人。
此案是一起由无行为能力人的母亲代理提起离婚 的案件,二审法院判决的结果是正确的。但原告 母亲委托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性及其能否代理 原告提起离婚之诉是值得研究的。 首先,本案 代理人不具有合法的代理主体资格。本案田喜全 系植物人,生活不能自理,无辩认、识别能力, 不能作出意思表示,在法律上属无行为能力人, 本人不能进行民事和民事诉讼活动,依照《民法 通则》的规定,应为其设定监护人。按《民法通 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监护人的顺序是:(一)配 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亲属;(五)……。
2、委托代理:基于被代理人授权的意 思表示而发生的代理,为委托代理,又 称意定代理。是适用最广泛的代理形式。 如公司的业务代理、保险代理等。
公民李某委托该市新东安画廊购买某著名画家张 某的一幅“春色”油画,价值50万元。双方签订 委托合同,约定分二期付款。合同签订后,李某 便向画廊汇去25万元。其后,画廊经理程某与画 家张某达成一份书面协议,购买正在画廊展出的 “春色”油画,价值40万。合同订立后,画廊向 张某交付5万定金,待画展结束交付该画并付款。 过了2个月,因画廊经理程某涉嫌伤害罪,被司 法机关逮捕,有三位债权人同时起诉该画廊。画 家张某得知后,遂派人去画廊取回油画。李某得 知该情况后,在法院起诉画家张某,要求其交付 “春色”油画。问:法院是否支持李某的请求? 为什么?
第三节 代理权的产生和终止
一、代理权的行使 (一)代理人的义务
1、代理人勤勉工作并为本人利益计算 的义务 (1)为本人利益计算; (2)必须勤勉工作(竭尽所能) (3)尽相当的注意义务 (4)遵从本人的指示。
2、代理人自己处理委托事务 案例:刘某在村的承包鱼塘捕有一批2000斤 的鱼,因同村的王某有拖拉机上县城,故委 托王某帮他代卖,双方约定10元一斤,卖后 王某按2元一斤提成。王某在半路出了车祸没 办法再上县城,又无法联系刘某,当时正值 中午,再不卖鱼就会坏掉,正好此时见其朋 友杨某开车经过,遂委托杨某帮他代卖,双 方约定杨某可按1元一斤提成,等杨某到市场 已是下午,鱼只能5元一斤卖掉。王某和杨某 按约定拿走提成,刘某不同意认为王某未经 其同意另外委托他人,其行为应由王某负责。 问:此案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