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主义 国家主义与全球正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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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全球正义观:地方正义观对全球正义理论的批评

三种全球正义观:地方正义观对全球正义理论的批评

三种全球正义观:地方正义观对全球正义理论的批评正义的理念一直只局限于民族-国家的框架之内。

罗尔斯所讨论的分配正义原则假定了一个共同政治体。

在现实生活中享受某国的福利特遇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国籍。

沃尔泽的多元正义理论把正义概念置于地方的背景之下,把地方性合法化了。

正义只在某一个政治或文化共同体内有效.;超出这一界限,;正义理论就问题百出,;毫无用处。

哈贝马斯把正义概念超越出地方背景。

正义可超出某一个政治共同体,具有全球意义。

正义理论可以用到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上吗?可否说在国际政治上也有正义?现实主义者的回答是,权力关系支配着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在国际事务上无道德可言。

相对主义的社群主义者认为,正义只是存在于各种社群内部,国际正义最多只是一种互相不干预的原则。

全球主义者则认为,在世界政府中国际正义是可以实现的,并拒绝承认国家是法律的源泉和不能化约的主体.2尽管对其本质有争议,国际正义之意识正在出现和加强。

国际正义的理念来自于A、全球的沟通,大大减少了以前的空间距离;B、环境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C、;核武器威胁着世界及其居民;D、国家为中心的观念不足以处理全球性的事务。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全球的自由主义者赞同Thomas;Pogge;所说的全球性的制度方案。

3;Ken;Booth;提出了全球道德科学,21;世纪的全球伦理。

正如他所说的,"假如这个世界能为大多数人民提供合理的生活,那么,我们就需要一种新的理性、新的公理、新的机构和新的政治形式,在伦理道德上有更高的期望"。

4;Alexander;Shtromas;也认为新的国际正义原则之引入尤其可为真正的世界和平提供基石,而世界和平能够也应该随着前苏联和共产主义国家的解体而达成。

5全球正义理论要民主制度能超越民族-国家的界限。

建立一个全球民主体系来体现并贯彻全球正义原则。

人权正义原则要求建立和加强国际人权法庭,以保障人权原则能在世界的每个角落贯彻,以打击那些违反人权原则的国家及其行为。

全球主义与国家主义

全球主义与国家主义

全球主义与国家主义作者:蔡拓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03期在新世纪人类面临的各种问题与挑战中,伴随全球化、全球问题而日益尖锐的全球主义与国家主义的关系问题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本文在梳理、界定全球主义与国家主义基本内涵的基础上,分别考察了全球主义、国家主义的历史演变与现状,分析了全球主义凸显的历史必然性和国家主义主导的现实合理性,最后提出了把握两者关系的探索性意见,即坚持全球主义观照下的国家主义,认为这是人类可能做出的最适宜的理性选择与历史定位。

关键词全球主义国家主义全球化历史主题作者蔡拓,1947年生,南开大学全球问题研究所所长、教授。

全球化与全球问题所关涉的深层次理论问题是全球主义与国家主义的关系。

本文试图对全球主义与国家主义关系这一历史主题做初步的探索与分析,以期引起学术界的深入研讨。

一、全球主义的由来与发展全球主义是一个经常被使用的概念。

一般说来,人们往往在如下几层含义上使用全球主义:其一,全球主义是理想主义。

国际关系学中的理想主义,是一种以人性善为依据,推崇理性与精神的作用,主张通过道德、法律的规范构建国际秩序,追求和实现人类和平的学说。

康德的永久和平论、威尔逊的"十四点原则"都被视为理想主义的代表性理论。

由于理想主义的超国家倾向和世界和平主张,所以又被看做全球主义。

其二,全球主义是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有众多含义。

从政治与道德哲学角度看,当自由主义被等同于全球主义时,它所强调的是普遍主义和社会向善主义。

换言之,它肯定人类的道德统一性,认为所有社会制度与政治制度都是可改造的、可完善的。

显而易见,这种普遍主义和社会向善主义会导致经济、政治领域,特别是国际关系领域的全球主义主张。

其三,全球主义是经济自由主义。

在自由主义学说中,经济自由主义有其特殊的地位与功用,而无论是古典经济自由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的经济学,都主张贸易自由化、金融自由化,从而对经济的全球化和世界的相互依存表示关注与认同。

全球正义问题

全球正义问题

概 念 和理 论 尚处 于 早 期 的 形 成 阶段 , 主 要 问题 是 什 么 尚 其 不 清 楚 , 更 不 用 奢谈 主要 的可 能答 案 了 。 我 认 为 , 们 需 就 我
要 对 全球 正义 进 行 切 实 可行 的 构 想 。 这 一 需 要 对 政 治 理 论
了 国际 性 的 共 识 。这 些 标 准 通 常 界 定 国 家 对 其 他 国 家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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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球正 义 问题
托 马 斯 ・内格 尔 ( o sNa e) Th ma

要 : 球 正 义 首 先要 求各 民族 国 家之 间 关 系的 秩 序 化 。 虽 然 正 义 标 准 能 够 通 过 道 德 推 理 获得 , 它 们 只 在 全 但
尽 管 这种 贡献 只是 从 长 远来 看 的 。
我想 要 讨 论 的 理论 问题 与规 范性 问 题 同 我 们 所 面 l 临的

个 紧迫 的现 实 问 题 密 切 相 关 , 如 何 通 过 正 确 合 法 的方 即

收 稿 日期 : 0 0 0 — 0 2 1 —9 3
为 了处 理 这 一 问 题 , 将 集 中 讨 论 传 统 政 治 理 论 中 的 我
为可 能 具 有 参 照 作 用 。
正 义 概 念 可 以 用来 评 价 许 多不 同 的 事 物 , 如 刑 法 、 比 市
各样 的 国 内政 治 理 论 已经 十 分 成 熟 , 们 能 够 为 界 定 良 好 它
的 问 题提 供 可 供 选 择 的 解 决 方 案 。 相 对 而 言 , 球 正 义 的 全
作 者简 介 : 马 斯 ・内格 尔 , 约 大 学哲 学与 法 学 教 授 , 国人 文科 学 院 院 士 , 列颠 学 院 院士 。 托 纽 美 不 译 校者 简 介 : 永 刚 (9 8) 湖 北 江陵 人 , 学博 士 , 赵 17 一 , 哲 吉首 大 学哲 学研 究 所讲 师 。 易小 明 (9 5) 男 , 南龙 山人 , 学博 士 , 首 大 学 哲 学研 究 所 教授 , 南大 学博 士 生 导 师 。 16 一 , 湖 哲 吉 中

国际关系理论名解

国际关系理论名解

1.理想主义:伍德罗·威尔逊,十四点计划,强调普世道德原则,重视国际组织、国际法和国际舆论的作用,主张自由贸易、民主体制和民族自决。

典型表现和产物是国际联盟。

自由主义人士认为,古典均势理论和秘密外交等欧洲大国惯用的国际关系原则是导致战争的重要原因。

世界需要的是一种新的秩序,即以在普遍道德指导之下、在国际法管理之下的新型国家关系代替权力政治,以主张公平正义的世界舆论代替寻求自我利益的秘密外交。

国际联盟的构思和实践把19世纪自由理性主义的原则应用于20世纪,希望以此将世界改变成为和平的乐土。

理想主义坚信,国际联盟及其集体安全的原则会成为世界免于战争的根本保证。

2.安全共同体理论:多伊奇指出存在两种安全共同体,即合并型和多元型。

前者指相互独立的政治单位组成了一个有统一政府的单一安全共同体;后者指由彼此分离并在法律上保持独立的政府组成的安全共同体。

多伊奇认为,社会交往培育新的认同,形成共同体观念,关心共同体命运,因此能够保证共同体成员间不仅不会开战,而且能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端。

3.功能主义:戴维·米兰特尼。

针对欧洲一体化的研究,目的是研究国家之间在什么条件下可以部分放弃主权进行跨国界的合作与联合。

功能主义提供的答案是,低位政治领域合作的成功可以使国家为实现国家利益将合作逐步扩展到高位政治领域,即在低位政治领域成功的合作是一体化的重要条件。

4.新功能主义:哈斯。

除了功能主义提出的因素外,还必须有国家内部政治精英和领导人物有意识的推动,政治意愿和政治行为才是区域一体化的至关重要的变量。

政治领袖的一体化一是和为此目的而采取的有意识的行动成为区域一体化的重要条件。

5.单极稳定论:认为在单极结构中,理性国家从自身利益出发,极不可能采取战争行为。

主导国家没有必要使用战争手段,因为其他成本较低的手段足以实现国家目标;其他国家没有能力使用战争手段,因为主导国家实力太强,战争成本过高。

包括:霸权稳定论(吉尔平);权力过渡说(奥根斯基)。

有关国际的政治知识点总结

有关国际的政治知识点总结

有关国际的政治知识点总结国际政治是指各国之间的政治关系和互动,涉及主权、领土、军事、经济等方面的议题。

国际政治的发展和变化对世界格局和各国命运都有着重要影响。

以下是国际政治的一些重要知识点总结。

一、国际关系理论1. 现实主义现实主义强调国家间的权力和利益关系,认为国际关系是由国家之间的争夺和竞争所决定的。

现实主义者认为国家是国际关系中唯一重要的行为主体,其政策目标是维护国家利益和权力地位。

2. 自由主义自由主义者强调国际合作、多边主义和规范化,认为国际关系不应只是国家之间的竞争和冲突,而应加强合作与协商,以解决共同的问题和挑战。

3. 构成主义构成主义者强调制度和规范对国际关系的影响,认为国际系统的结构和规则会塑造国家的行为和决策。

4. 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强调贫富和发展不平等对国际政治格局的影响,认为世界资本主义体系是导致国际关系不平等的根本原因。

二、国际法和国际体系1. 联合国联合国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国际组织之一,旨在促进国际合作、维护和平与安全、推动经济与社会进步、保护人权以及促进国际法的发展。

2. 国际法国际法是规范国际关系的法律体系,包括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

国际公法主要涉及国家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领土、主权以及国际合同等。

国际私法主要涉及跨国交易、知识产权、仲裁等私人主体的法律关系。

3. 国际体系国际体系是指各国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组织结构,包括多边主义、双边关系、区域组织等。

国际体系的结构和性质对国际政治格局和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三、国际安全和冲突1. 冷战冷战是指二战结束后苏联和美国之间的意识形态对抗和地缘政治竞争。

冷战导致了世界的两极格局,对国际政治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

2. 恐怖主义恐怖主义是指使用暴力手段来达到政治或宗教目的的行为。

恐怖主义对国际安全和稳定构成严重威胁,国际社会加强合作,打击恐怖主义成为重要议题。

3. 区域冲突区域冲突是指在特定地理区域发生的政治、军事或民族冲突。

世界主义与全球分配正义

世界主义与全球分配正义
个 个 体那里 , 认为, 全 球 范 围 内的每 一 个人 , 不论 出身 、 国家 、 种族 , 在 道 德 上都 应 该得 到 平 等景 下 仍 然存 在 的大 量 绝 对 贫 困问题 , 这使 得 当代 的世 界 主义 者 尤 为重 视 当
代 世界政 治 、 经 济互 动模 式 对道 德 辩 护 的构 成性
在不断朝着改善前进 吗” l 2 等论文 中, 较为详实
地 阐释 了世 界 公 民 和 世 界 共 同 体 的 观 念 , 并 认 为, 某种类 型 的 国家联 盟 ( s t a a t s k  ̄ r p e r ) 以及 世 界 公 民观念 是 人 类 历 史 发 展 当 中所 隐 藏 的 一 个 自
2013.5
NO.5 。 2013




2 0 1 3年 5月
M ay., 2013
A cadem i c E xpl or at i on
世 界 主义 与全 球 分 配 正义
刘 明
( 北京 大学 哲学 系, 北京 1 0 0 8 7 1 )
摘要 : 在最近几 十年里 , 随着全球 化的不断深入 , 诸如 全球贫困、 世界环境 、 国际移民、 儿 童和妇女的国际人权 等问 题也 日益受到学界关注。其中的一个主要反 映就是 , 在政 治哲 学中 , 全球正义 或国际正 义问题 日益成为焦 点问 题, 并引起了激烈 的分歧和争论。在这样一个背景下 , 世界主义作为一个实践哲学流派在当代得到了复兴。本文 简要介绍了世界 主义在政治哲学 中的一些基本 主张, 并在此基础上批判性 地考察世界主义者是如何辩护人 权和
然 目的 。 l 2 _ 巧 ’ 康 德 在 一 种跨 国 界 的全 球 共 同

的国际主义精神

的国际主义精神

的国际主义精神国际主义精神国际主义精神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它代表了一种超越国界、超越民族和种族的人类情感和价值观。

它强调团结、合作和互助,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

在全球化时代,国际主义精神的重要性愈发突出,我们应该积极倡导和践行国际主义精神,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人类社会的共同发展。

第一节:国际主义精神的内涵国际主义精神包含了许多核心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首先,它强调平等和公正,主张在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之间建立公平的关系。

其次,它倡导团结与合作,主张各国共同面对共同的挑战,共同开展合作,互利共赢。

再次,国际主义精神强调和平与发展,主张通过和平的手段解决争端,并推动全球的共同繁荣与进步。

最后,国际主义精神还关注全球各地的社会正义与可持续发展,主张建立一个包容、公平、可持续的国际秩序。

第二节:国际主义精神的价值与意义国际主义精神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首先,国际主义精神有助于减少战争与冲突。

通过强调和平与合作,它促使各国在国际事务中采取对话、协商和合作的方式解决争端,避免了冲突的发生和扩大。

其次,国际主义精神有助于推动全球经济的发展。

通过促进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各国可以分享和利用彼此的优势资源,实现共同繁荣。

再次,国际主义精神有助于促进全球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通过合作与交流,各国可以共同解决全球性问题,如环境污染、贫困和疾病,推动全人类的发展。

最后,国际主义精神有助于构建公平和可持续的国际秩序。

通过倡导社会正义与可持续发展,它促使各国共同关注全球的公共利益,建立起一个更加公正、平等和可持续的国际体系。

第三节:践行国际主义精神的途径要践行国际主义精神,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我们可以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

例如,参加国际会议、学术交流活动或者志愿者服务项目,与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人们交流、合作,增进了解与友谊。

其次,我们可以支持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工作。

通过捐款、义工工作或者参与活动,我们可以为推动全球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全球主义与国家主义(上)_0

全球主义与国家主义(上)_0

全球主义与国家主义(上)在新世纪人类面临的各种问题与挑战中,伴随全球化、全球问题而日益尖锐的全球主义与国家主义的关系问题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本文在梳理、界定全球主义与国家主义基本内涵的基础上,分别考察了全球主义、国家主义的历史演变与现状,分析了全球主义凸显的历史必然性和国家主义主导的现实合理性,最后提出了把握两者关系的探索性意见,即坚持全球主义观照下的国家主义,认为这是人类可能做出的最适宜的理性选择与历史定位。

作者蔡拓,1947年生,南开大学全球问题研究所所长、教授。

?全球化与全球问题所关涉的深层次理论问题是全球主义与国家主义的关系。

本文试图对全球主义与国家主义关系这一历史主题做初步的探索与分析,以期引起学术界的深入研讨。

一、全球主义的由来与发展全球主义是一个经常被使用的概念。

一般说来,人们往往在如下几层含义上使用全球主义:其一,全球主义是理想主义。

国际关系学中的理想主义,是一种以人性善为依据,推崇理性与精神的作用,主张通过道德、法律的规范构建国际秩序,追求和实现人类和平的学说。

康德的永久和平论、威尔逊的”十四点原则”都被视为理想主义的代表性理论。

由于理想主义的超国家倾向和世界和平主张,所以又被看做全球主义。

其二,全球主义是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有众多含义。

从政治与道德哲学角度看,当自由主义被等同于全球主义时,它所强调的是普遍主义和社会向善主义。

换言之,它肯定人类的道德统一性,认为所有社会制度与政治制度都是可改造的、可完善的。

显而易见,这种普遍主义和社会向善主义会导致经济、政治领域,特别是国际关系领域的全球主义主张。

其三,全球主义是经济自由主义。

在自由主义学说中,经济自由主义有其特殊的地位与功用,而无论是古典经济自由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的经济学,都主张贸易自由化、金融自由化,从而对经济的全球化和世界的相互依存表示关注与认同。

这样一来,立足于经济的全球化和相互依存(或者如有些学者所说的”全球资本主义”),就与全球主义起来。

三种全球正义观:地方正义观对全球正义理论的批评

三种全球正义观:地方正义观对全球正义理论的批评

三种全球正义观:地方正义观对全球正义理论的批评正义的理念一直只局限于民族-国家的框架之内。

罗尔斯所讨论的分配正义原则假定了一个共同政治体。

在现实生活中享受某国的福利特遇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国籍。

沃尔泽的多元正义理论把正义概念置于地方的背景之下,把地方性合法化了。

正义只在某一个政治或文化共同体内有效。

超出这一界限,正义理论就问题百出,毫无用处。

哈贝马斯把正义概念超越出地方背景。

正义可超出某一个政治共同体,具有全球意义。

正义理论可以用到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上吗?可否说在国际政治上也有正义?现实主义者的回答是,权力关系支配着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在国际事务上无道德可言。

相对主义的社群主义者认为,正义只是存在于各种社群内部,国际正义最多只是一种互相不干预的原则。

全球主义者则认为,在世界政府中国际正义是可以实现的,并拒绝承认国家是法律的源泉和不能化约的主体。

2 尽管对其本质有争议,国际正义之意识正在出现和加强。

国际正义的理念来自于A、全球的沟通,大大减少了以前的空间距离; B、环境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C、核武器威胁着世界及其居民;D、国家为中心的观念不足以处理全球性的事务。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全球的自由主义者赞同Thomas Pogge 所说的全球性的制度方案。

3 Ken Booth 提出了全球道德科学,21 世纪的全球伦理。

正如他所说的,“假如这个世界能为大多数人民提供合理的生活,那么,我们就需要一种新的理性、新的公理、新的机构和新的政治形式,在伦理道德上有更高的期望”。

4 Alexander Shtromas 也认为新的国际正义原则之引入尤其可为真正的世界和平提供基石,而世界和平能够也应该随着前苏联和共产主义国家的解体而达成。

5全球正义理论要民主制度能超越民族-国家的界限。

建立一个全球民主体系来体现并贯彻全球正义原则。

人权正义原则要求建立和加强国际人权法庭,以保障人权原则能在世界的每个角落贯彻,以打击那些违反人权原则的国家及其行为。

国际正义与全球分配

国际正义与全球分配

义上都是国家力量博弈的结果 。 处于优势地位的国家 、 群体 使得秩序和规则都 利用自身的优势和对于其它国家的影响, 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获得, 而不顾其它国家, 特别是处于弱势国 家所付出的代价 。 由于国际规则的制定和秩序的建立都是由 发达国家所主宰, 对于它们的理解和应用, 发展中国家和欠发 他们对于这 达国家也需要理解和熟悉 。 经常遇到的状况是, 些规范和秩序往往无所适从, 既缺乏利用它们的技巧和知识, 更缺乏应用它们的能力和条件 。 比如在乌拉圭回合世界贸易 谈判时, 在当时的 134 个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中, 有 29 个成员甚 至在日内瓦总部都没有自己的办事机构 。 所以博格总结了三个观点: 第一, 把造成贫困的因素归结 为地区性的 原 因 是 非 常 片 面 的 。 无 论 是 对 于 糟 糕 政 府 的 归 还是对于腐败国家的指责, 都并不是由于地区文化的落后 咎, 或者差异所造成的, 而应该看作是整个全球秩序的产物 。 第 二, 当全球秩序和规则为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中的精英阶 是以不发达国家贫困人群生活状态的恶化为 层带来利益时, 因此, 我们不能仅仅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世界 代价的 。 第三, 贫困问题, 那些贫困的群体当然需要帮助, 但他们之所以需要 [2 ] 帮助更是因为他们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 。 二 看待世界经济正以存在的第二个角度就是作为世界自由 人民及其权利的视角 。 全球正义实际上是一个比较古老的话 题, 从休谟 、 亚当 · 斯密到密尔 、 西季维克( Sidgwick ) , 都体现 — —他们都是从自由和人民权利的角 了一种全球正义的视野 — [3 ] 度谈论对于财产的所有 、 生产 、 劳动力转移等问题 。 对于国 际秩序, 西方理性主义的代表人物康德曾提出了永久和平的 概念 。 他提出了缔结永久和平的三项条款: 每个国家的公民 国际权利应该以自由国家的联盟制度 体制都应该是共和制 、 [4 ] 为基础 、 世界公民权利应限于以普遍友好为其条件 。 罗尔斯沿袭康德理性主义传统, 把全球正义的基础建立 于理性的人民之上 。 他特意解释了为什 么 在《万 民 法 》 中以 “人民 ” “国家 ” , 替代 成为原则建立的基本考量 。 人民的特征 和他们无传统主权使人民不会单单为对于利益慎思或理性的 追求所驱动, 作 为 正 义 的 人 民, 他们会依据相应的原则来行 。 《 动 在此基础之上, 如同在 正义论 》 中构建正义的社会基本 罗尔斯又开始从无知之幕中推演为自由人民所认同的 结构, 国际正义原则, 也就是他所谓的万民法 。 罗尔斯采用某些人 民间平等之众所周知的原则, 对万民法进行推演 。 在全世界 : “1 、 人民共识的前提下, 万民法主要包含八条原则 人民要自 其自由与独立受到其他人民的尊重; 2 、 人民要遵守条 由独立 、 约与承诺; 3 、 人民要平等, 并且作为约束他们协议的各方; 4 、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社会主义与全球治理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社会主义与全球治理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社会主义与全球治理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关于社会变革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体系,其核心理念是通过消除阶级矛盾实现社会公平和全人类共同发展。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国际社会问题的日益突出,马克思主义的世界社会主义理论也被提出,旨在解决全球治理的挑战与问题。

一、马克思主义的世界社会主义概述马克思主义的世界社会主义理论是在国际社会主义运动和社会主义国家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

它强调全球范围内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政治权力的民主化,以实现社会公平、人的全面发展和和平稳定的世界。

二、世界社会主义与全球治理的关系1. 全球治理的挑战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使国际社会面临许多全球性问题,如气候变化、贫富分化、恐怖主义等。

这些问题具有全球性的特点,需要全球合作来解决。

然而,现有的全球治理机构和机制未能有效应对这些问题,呈现出权力不平衡、民主决策不足等缺陷。

2.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的世界社会主义思想提供了解决全球治理挑战的理论指导。

它主张通过建立平等互利的国际关系、推动全球经济的公正发展和社会的共同进步,实现全人类的共同繁荣。

三、马克思主义的世界社会主义实践与探索1. 社会主义国家的外交政策社会主义国家通过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推动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和公正化。

他们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倡导和平与发展,主张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等马克思主义的外交理念,推动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发展。

2. 国际社会主义运动在世界范围内,马克思主义的世界社会主义思想激励着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

国际社会主义运动通过各种形式的组织和行动,推动社会主义与全球治理议程的对接,共同反对资本主义的剥削,呼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并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进程。

四、全球治理与马克思主义的现实挑战1. 新自由主义的全球化在全球化的过程中,新自由主义成为全球治理的主导思想,推动了市场经济和自由贸易的发展。

然而,新自由主义也在全球范围内加剧了贫富分化,削弱了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论国家主义正义义务观及其批判

论国家主义正义义务观及其批判

后罗尔斯时代,关于正义问题的政治哲学研究逐渐突破了国家的地缘边界并呈现两大趋势:一是关注次国家文化多元化的正义,产生多元文化正义论题;二是研究全球贫困、人权、超越国内平等和分配正义的价值,产生全球正义论题[1](P1)。

关于正义能否超越国界而得到承认和实施的问题,学术界存在重大争议。

这个争议分成两派:世界主义和国家主义①。

世界主义者主张,个体应给予彼此普遍的正义义务,实践全球分配正义。

国家主义者则认为,正义义务只存在于一国之公民同胞之间,国家是分配正义的唯一场所。

国家主义者提供了论证正义边界的一般形式——“分配正义的原则应用于彼此存在关系的人们”[2](P150),对全球正义进行了批评。

国内已有学者讨论过个别国家主义者的正义理论,但尚未将其置于国家主义理论框架下来研究②。

鉴于全球正义理论在解决世界范围的人权、贫困、重大争端等领域的重要性,探讨国家主义视角下的全球正义观,评估其合理性与局限性,显得尤其必要。

本文正是为达此目的而做的一个尝试。

一、国家主义正义义务观的内在张力虽然国家主义遵循罗尔斯社会正义理论的基本叙事,但是它在正义义务方面有自己独特的见解。

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表示,社会正义的基本主题是社会基本结构,即主要社会制度统合于一个合作体系。

罗尔斯向往的理想社会或良序社会是一个公平的合作体系,在拥有私有财产权的民主制(property-owing democracy)中,所有合作的参与者都自由平等。

在正当平等条件下,所有公民相互尊重,参与社会合作;他们在同一个法则下共同选择正义原则,并基于这些原则分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社会合作产生的社会利益[3](PXV、10、47)。

但是,国家主义者发现,罗尔斯正义理论没有解释清楚国家凭什么限定了正义原则的应用范围。

于是,戴维·米勒(David Miller)、托马斯·内格尔(Tomas Nagel)、迈克尔·布莱克(Mi⁃chael Blake)、萨缪尔·弗里曼(Samuel Freeman)等学者提出了民族认同、国家强制、社会合作等不同解释范式,以证明国内社会存在特殊的政治、经济、法律或文化诉求、制度、背景、特点等关系性或制度性事实,它们产生了正义义务的规范性要求。

马克思主义的国际主义观点

马克思主义的国际主义观点

马克思主义的国际主义观点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哲学思想体系和社会科学理论,以其国际主义观点而闻名于世。

马克思主义的国际主义观点强调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和团结合作,超越国际界限,追求全球社会公平和正义。

以下将从世界观、经济观、政治观和社会观四个方面来探讨马克思主义的国际主义观点。

世界观:马克思主义强调认识世界的普遍性和共同性,认为无产阶级的解放是全人类解放的根本前提。

国际主义观点体现了对全球无产阶级的解放和共同利益的关注,并主张消除贫富差距,实现人类自由发展的理想。

无论在哪个国家,无产阶级都是具有相同利益的阶级,其解放需要全球无产阶级的共同斗争和支持。

经济观:在经济领域,马克思主义国际主义观点强调国家间的经济联系和共同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全球范围内的资本主义体系导致国际间的不平等和剥削现象。

为了实现经济的公正和平等,国际主义追求国与国之间的互利合作和资源的公平分配。

通过国际组织和协议,推动全球经济秩序的改革,为全球贫困人口提供支持和帮助,是马克思主义国际主义观点的核心要义。

政治观:在政治层面,马克思主义国际主义观点主张推动全球各国之间的民主、自由和平等。

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制度导致了帝国主义的出现,大国对小国的压迫和剥削日益加剧。

国际主义追求的目标是通过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摧毁帝国主义体系,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和国际社会主义联盟。

只有在共产主义的国际体系下,全球人民才能获得真正的政治解放和自主权。

社会观:在社会层面,马克思主义国际主义观点强调人类命运的共同体和大同情怀。

国际主义追求全球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人权的普及。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应该超越国家、种族和民族的边界,关注全球各地被剥削和压迫的劳动者,并与之团结在一起,共同为实现社会正义而奋斗。

总结:马克思主义的国际主义观点是对全球范围内社会问题的深刻认识和解决方案的提出。

通过世界观、经济观、政治观和社会观的综合观察,马克思主义指引我们关注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和共同命运,通过全球合作和斗争,争取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和正义。

国际主义风格名词解释

国际主义风格名词解释

国际主义风格名词解释国际主义是一种政治思想和行动理念,主张国家、民族和阶级之间的团结合作,以促进和平、共同繁荣和人权的全球共同发展。

国际主义强调国家间的相互依存性和平等,认为全球问题需要国际共同努力来解决,并支持建立和加强国际组织和机制来实现这一目标。

首先,国际主义强调国际合作和团结。

国际主义认为,国家和民族之间的划分应该迈向全球共同利益和进步。

国际主义倡导国际合作和交流,以解决共同面临的挑战,如环境问题、贫困和人权等。

国际主义认为,只有通过国家间的和谐合作,才能实现全球和平与繁荣。

其次,国际主义主张平等和公正。

国际主义反对任何形式的不平等和不公正对待,认为每个国家和人民都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国际主义关注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和需求,呼吁发达国家对贫困国家提供帮助和支持,以促进经济的均衡增长和社会的公正。

第三,国际主义支持建立和加强国际组织和机制。

国际主义坚信,只有通过建立强大的国际组织和机制,才能更好地协调国家之间的合作和解决各种全球性问题。

例如,联合国是国际主义的重要代表,它通过会议、协议和行动计划等方式,推动全球合作,维护国际秩序和和平。

最后,国际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是人道主义和全球公民意识。

国际主义强调共同人类利益和全球社会责任,呼吁人们超越国家和民族间的分歧,关注整个人类的福祉。

国际主义鼓励个人培养全球公民意识,关注跨国界的问题,并为实现全球社会正义和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总之,国际主义是一种支持国际合作、平等和公正的政治思想和行动理念。

它强调国家和人民的团结合作,建立强大的国际组织和机制,以促进全球和平、共同繁荣和人权的发展。

国际主义在当前全球化的背景下具有重要意义,并为解决全球性问题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思路和方法。

新世界主义名词解释

新世界主义名词解释

新世界主义名词解释
新世界主义是中国学界在构建以“人类命运共同体”观念为代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过程中,结合中国经验,对世界主义多个层面的发展成果进行的有机整合。

在全球局势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顺应时代的要求,中国学者们为全球治理的发展提出了“新世界主义”的观念,其将现实与理想相结合,在实践中逐步吸收世界先进元素、剔除不利于全球治理的因素。

作为新世界主义的核心观照,新世界主义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世界观基础,而它本身既不同于中国传统的天下主义,也不是西方现代的世界主义,而是肩负着同时超越这两者的使命。

新世界主义的重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心五体”或“同心多元”的原则⑦,这个核心指的是“同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体或元则分别是:
一、反对霸权主义和西方中心主义,主张世界多极化和文化多元化;
二、反对地域保护主义,主张人才物自由流通、开放合作;
三、反对利己主义,主张共商共建、共赢共享、共生共荣;
四、反对干涉他国内政,主张和谐包容、市场运作、和平发展;
五、反对否认、否曲、篡改历史,主张牢记历史,防止历史悲剧重演。

世界主义的概念

世界主义的概念

世界主义的概念世界主义,也被称为全球主义,是一种超越国家边界的思想和理念,强调全球共同利益、全人类的团结合作、全球治理和全球问题的解决。

世界主义认为,全球化的时代,国家已经不再是唯一的决策和行动主体,国际社会的问题和挑战已经变得全球性、共同性和多领域化,因此,需要建立起全球层面的合作和治理机制来应对这些问题。

世界主义的基本原则包括全球公共利益、全球公民权利、全球民主和全球社会正义。

它强调人类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价值观,并主张全球层面的决策和行动应该围绕这些价值观展开,以实现全人类的福祉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世界主义也主张建立起全球治理体系,使各国、国际组织和非国家行为者能够共同参与并有效解决全球性问题。

世界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超越国家边界。

世界主义认为国家独立性和主权不应成为限制国际合作和解决全球问题的障碍,应该寻求跨国界合作和共同治理的方式,通过全球贸易、国际援助、国际组织等方式实现全球利益的最大化。

第二,全球共同利益。

世界主义强调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和利益共同体意识。

全球问题的解决应该从整体和长远利益出发,以全球公共利益为导向,而不是仅仅追求单个国家或地区的独立利益。

第三,全球民主和参与。

世界主义主张全球决策和行动的民主化,各国政府、国际组织以及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应该共同参与全球事务的制定和执行。

通过广泛的参与和民主决策,可以保证全球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增强全球合作的可持续性和可信度。

第四,全球社会正义。

世界主义关注全球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认为全球贫富差距、资源分配不平等等问题应该得到解决。

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强者的利益不能被无限扩大,而削弱弱势群体的利益。

全球社会正义的实现需要通过政策制定、法律和规则的制定以及国际援助等方式逐步实现。

世界主义的实践可以体现在多个领域和层面。

在国际关系领域,世界主义主张改革现有的国际制度和机构,使其更加适应和反映全球力量的平衡和多元化。

什么是民族主义、什么是全球主义?它们之间的冲突如何处理?

什么是民族主义、什么是全球主义?它们之间的冲突如何处理?

什么是民族主义、什么是全球主义?它们之间的冲突
如何处理?
民族主义与全球主义是当今社会中备受关注的两大理论,且在中美贸易战以及疫情防控等事件中愈发凸显出了它们的不可忽视性。

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理论部分:
1. 民族主义:民族主义主张强调民族意识、民族利益、民族独立和强国富民。

基于这一理论,国家在外交、军事、经济等方面会更关注本国利益,通过多种手段维护本国地位和发展。

2. 全球主义:全球主义强调全球利益、全球共识、全球规范和多边治理。

相较于民族主义,全球主义更为强调全球视角下的合作与发展,尤其在人类面对气候变化和全球公共卫生等问题时显得更为重要。

实践部分:
1. 在国际贸易上:民族主义主张挽回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通过提高关税等方式保护本国企业发展;全球主义则主张通过更加自由的国际贸易体系,促进共赢,弱化贸易壁垒。

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不同情况权衡取舍。

2. 在疫情防控上:民族主义更倾向于采取国内封锁等强制手段来阻止疫情传播,强调国家利益和国民安全;全球主义则更加重视全球的共同抗疫,主张各国共同应对、分享经验和资源。

实际应用中,需要全球协同治理,形成合力。

3. 在发展道路上:民族主义者强调本国发展,倾向于走强制性发展道路,大力发展关键产业;全球主义者则更关注全球发展,主张通过开放、合作实现共赢。

实际上,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只有在合作共赢中才能实现各国的发展。

综上,民族主义和全球主义各有优点和局限性,需要在实践中加以权衡。

作为社会成员,应该拥有全球意识,放眼世界,同时也不能忽视本国利益。

加强国际协作,推进全球治理,才能实现人类长期稳定发展。

国际社会公正正义的定义与原则

国际社会公正正义的定义与原则
国际社会公正正义的定义与 原则
目 录
• 引言 • 国际社会公正正义的内涵 • 国际社会公正正义的外延 • 实现国际社会公正正义的途径 • 当代国际社会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 总结与展望
01
引言
公正正义概念阐述
公正
公正是指按照普遍适用的道德、 法律和规则,平等、不偏不倚地 对待每一个人和每一个群体,确 保他们享有应得的权利和机会。
加强经济合作
推动各国在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的合作 ,促进全球经济均衡发展。
促进科技合作
加强科技创新领域的国际合作,共享科技成 果,应对全球性挑战。
05
当代国际社会面临的 挑战与机遇 Nhomakorabea全球化带来的挑战与机遇
经济全球化
促进国际贸易、投资和生产活动的发展,同时也带来经济不平等 、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
文化全球化
国际事务民主决策
国际事务应由各国共同协商、民主决 策,充分反映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 的意愿和利益。
03
国际社会公正正义的 外延
政治领域公正正义
主权平等
国际社会所有成员,无论大小、 强弱,都享有平等的主权地位, 有权自主决定内外政策,不受他
国干涉。
尊重人权
各国应尊重和保护人权,促进人的 自由全面发展,消除种族、性别、 宗教等歧视。
地适应全球治理需求。
加强多边主义
02
倡导多边主义,通过国际合作解决全球性挑战,维护国际社会
的共同利益。
促进全球治理民主化
03
推动全球治理体系的民主化,增强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
权。
促进各国间平等合作与交流
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国际社会应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干 涉他国内政。

全球治理价值理念

全球治理价值理念

全球治理价值理念
全球治理价值理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动员全球资源,应对全球挑战,促进全球发展。

2.坚持对话而不对抗、拆墙而不筑墙、融合而不脱钩、包容而不排他,以公平正义为理念引领全球治理体系变革。

3.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4.坚持国家不分大小一律平等,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

5.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不干涉别国内政,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

6.倡导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各国遵循公平、开放、全面、创新、协调、绿色、共享的理念,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7.坚持合作共赢,推动建设一个持久和平的世界;坚持公平正义,推动建设一个普遍安全的世界;坚持和合共生,推动建设一个共同繁荣的世界;坚持开放包容,推动建设一个开放包容的世界;坚持绿色低碳,推动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

这些价值理念强调了全球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全球治理体系的构建提供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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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主义国家主义与全球正义5作者:徐向东2013-09-26 分享到:现在我们可以来考察对全球正义的观念提出的第二个主要质疑。

所有具有社群主义倾向的理论家都论证说,一个人属于哪个国家、具有什么样的文化传统,在一个人的生活中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因此,一个人对其国家和文化传统的依恋和忠诚是具有重要的伦理含义和政治含义。

2 在大卫·米勒看来:国家是一种伦理共同体……我们对自己的同胞所负有的责任不仅不同于我们对一般人所负有的责任,而且在范围上也要比后面那种责任广泛得多。

[因此]对伦理学的一种恰当说明就应该尊重国家边界,尤其是,如果[一个国家]在制度体制上的设计完全是为了让其公民得到好处,那么1 有些学者认为全球正义应该把实现全球范围内的机会的公正平等作为一个目标包括进来,但在这里我并不倡导这个观点。

2 例如,参见 Michael Walzer, Spheres of Justice: A Defense of Pluralism and Equality (Oxford: Blackwell,1983); David Miller, On Nationalit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David Miller, Citizenship andNational Identity (Cambridge: Polity Press, 2000).这种做法原则上是没有问题的。

……[此外]在一片特定的领土上形成一个民族共同体的人民有权要求政治上的自我决定;一种制度结构也应该被确立起来,以便他们可以按照那种结构来集体地决定他们自己的共同体主要关心的问题。

1按照米勒的说法,不管一个国家是如何形成的,国家是一种共同体,这样一个共同体是由某些共同的信念和承诺构成的,在历史上延续下来并与一片特定的领土相联系,通过它的与众不同的公共文化而与其他共同体区分开来。

不难理解,如果一个国家确实具有这些特征,那么生活在一个国家中的人们就确实因为他们所分享的信念和承诺、历史和文化而具有了一种特殊关系,这种特殊的关系也产生了各种特殊的义务或责任,就类似于家庭成员之间的责任不同于他们对家庭之外的人的责任。

如果国家在这个方面就类似于家庭,那么,按照这些理论家的说法,即使一个人被认为对其他国家的成员负有某些责任,但他对同胞的责任在某种意义上就要优先于那种责任。

此外,一个国家也有权自行决定自己的内部事务,例如国内资源的分配和利用。

然而,这两个主张本身并不足以构成对全球正义的挑战。

全球正义的观念,正如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的,不仅承诺了一种道德普遍主义,而且也要求我们要从一个不偏不倚的观点来评价人们的命运或遭遇。

按照我们对道德的直观理解,道德的观点确实就是一个不偏不倚的观点,或者至少包含了对这样一个观点的承诺。

假设有两个人同时申请一个职位,其中一个人在这个职位所要求的能力和才能上远远不如另一个人,但他最终却得到了这个职位,因为他与主持录取的那个人有亲戚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倾向于认为主持录取的那个人做了一件道德上错误的事情,比如说有失公正。

在日常的道德思维中,我们确实认为任何人都不应该把某种特权赋予自己的利益,或者赋予那些与他具有特殊联系的人的利益。

人们确实因为进入了某些特殊的关系而具有了特殊的责任,例如父母对孩子的责任,某个组织的成员对同一组织的其他成员的责任。

如果道德表达了用来约束人们的行为的一般规范,那么当很多特殊的责任与道德责任发生冲突时,它们就必须让位于后者。

在上述例子中,即使那个主持录取工作的人与其中的一个申请者具有亲戚关系,因此对后者有一种特殊的责任,例如照顾他的责任,但如果他是一个具有道德意识的人,他的那项特殊责任就应该让位于公正的责任。

很明显的是,一个医生不应该为了挽救一个需要通过器官移植才能活下来的同胞而把一个外国人活活杀死。

因此,即使人们因为属于同一个国家的成员而对同胞负有特殊的责任,但对这种责任的落实不应该涉及到不正义,正如米勒自己所承认的。

2 如果我们对自己的同胞所表示出来的那种偏爱并不违背正义,那么这种偏爱不仅是道德上可允许的,而且也是值得赞赏的,因为正如米勒所说,同胞之间所具有的那种特殊情感能够加强一个国家的凝聚力,从而有助于国家的发展和繁荣。

然而,米勒的观点并不是那么简单。

当我们把注意力集中到全球正义的情形时,我们就会发现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即使全球正义的目标只是让每一个人的基本人权都能得到有效落实,但对基本人权的尊重涉及到两个方面的责任:消极的责任和积极的责任。

消极的责任指的是不要通过自己的行动来剥夺其他人的基本人权,或者妨碍其他人对基本人权的行使。

积极的责任可以被进一步划分为三个1David Miller, Citizenship and National Identity, p. 27.2 David Miller (2005), “Reasonably Partiality towards Compatriots”, Ethical Theory and Moral Practice 8(1-2):63-81, especially p. 66.责任:第一,让我们有责任保护的那些人的基本人权得到保证,例如向那些自己不能提供食物的人提供食物;第二,阻止第三方违背其他人的基本人权,例如对种族清洗的行为进行干预;第三,当某一方没有履行他们保护某些人的基本人权的责任时,保证后面这些人的基本人权得到落实,例如当一个国家的政府无法履行保护其公民的基本人权的责任时,保证那个国家的公民的基本人权得到落实。

正如我们在前面指出的,人权要由某种制度来加以实现。

米勒并不否认一个国家的政府有责任落实公民的基本人权,他也认为一个国家的公民有责任保护和尊重其他公民的基本人权。

他所要反对的是在全球范围内实行一种平等主义,因此他就对上面提到的第三个积极责任持有一种怀疑的态度。

1 不过,按照我在这里对全球正义的论述,全球正义并不要求在全球范围内实行一种在福利水平或者能力上的平等,甚至也不要求实行一种机会的公正平等;全球正义仅仅要求实现对每一个人的基本人权的尊重。

但甚至这个很有节制的主张也不是米勒所能接受的。

在他看来,当某些人的基本人权受到威胁的时候,即使某些国家或者某些人民具有可以被用来保护那些人的基本人权的资源,但他们的责任至多是一种人道主义责任,这种责任的道德力量介于正义的责任和慈善的责任之间。

用他的话说,“一个人道主义的责任是这样一个责任:不履行这样一个责任当然是错的,但也不能用履行正义的责任的那种方式来要求履行这种责任”。

于是他就认为,“只要国家需要利用资源,以便在其公民当中实施一种社会正义体制,涉及到教育和福利保障等等,这项责任就应该优先于[上述第三个积极责任]”。

2 然而,如果上述第一个积极责任也是一个国家需要对其公民履行的责任,而履行第二个积极责任大概不需要在国际层面上重新分配一个国家的资源,那么米勒的说法几乎就等于否认有全球正义这样的东西。

我们很容易看到米勒的立场与罗尔斯的立场的相似性。

实际上,罗尔斯认为贫困主要是由国内因素造成的,而米勒则按照他对国家的分析论证说,一个国家不仅有权自行决定国内事务,而且也有责任承担它在过去和现在所采取的一切行动的后果,正如他所说:“人是能够进行选择的行动者,必须对自己的生活承担责任。

……人们[不仅]应该有权享受成功的结果,[而且]也必须承担失败的负担”。

3 然而,在提出这样一个主张时,米勒似乎完全忽视了我们反复重申的一个事实:就像一个人的命运不可能完全是由自己来决定的一样,一个国家及其人民的命运也不可能完全是由自己来决定的。

即使一个国家已经把实现国内的社会正义看作一个要去争取的目标,但如果全球秩序对这个国家的制度安排必然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而那个秩序本身是不公正的,那么在那个国家实现国内正义的可能性就会受到削弱。

如果博格提到的国际资源特权和国际借贷特权仍然在这个世界秩序中发挥作用,如果某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能够利用这些特权来为自己谋取私利,那么就没有理由相信任何国家都能够发展出健全的民主和法制来保障基本人权的落实。

即使国家就像米勒所说的那样是一种具有历史连续性的实体,但如果它现在所遭受的沉重负担本身就是由它在历史上不能完全负责的因素造成的,比如说,由西方国家的殖民、奴役和剥夺造成的,那么也没有道德上可靠的理由认为这个国家要对它目前的现状负责。

还有一点也是很明显的:在一个没有健全的民主和法制的国家中,普通大众并没有能力支配政府对资源的利用和分配;这样,如果上一任政府因为极度腐败,不仅让国家的经济完全崩溃,而且还1 参见 David Miller (2005), “Against Global Egalitarianism”, The Journal of Ethics 9(1-2): 55-79.2 David Miller (2005), “Reasonably Partiality towards Compatriots”, pp. 76-77.3 David Miller, National Responsibility and Global Justic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7), p. 6.在国际上欠下了累累债务,那么把这种负担完全转嫁到人民头上不仅是不合理的,也是道德上不可接受的。

米勒正确地强调一个国家要对实现国内的社会正义承担责任,但他忽视了这样一个重要事实:在当今世界中,一个国家的社会正义的实现也依赖于作为背景条件而出现的那个全球秩序。

若不首先让全球秩序变得公正,这个世界就仍然会有严重贫困、暴力冲突和流血战争。

全球正义要求我们跨越国家的边界,让其他国家中基本人权上没有得到保证的人们能够充分享受基本人权。

但在米勒看来,落实一个国家的国内正义的责任要优先于这项责任。

一般来说,要是每一个国家都致力于让其公民的基本人权得到落实,要是目前的全球秩序已经是公正的,那么我们的世界当然就已经是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全球正义也就不再成为一项迫切的任务。

然而,我们目前的世界并非是这个样子。

米勒之所以认为,在目前的条件下,国内正义的实施仍然具有他所说的那种优先性,是因为他反对在国际层面上重新分配资源。

一个国家占有那片领土确实是一个历史上偶然的事实,但在米勒看来,通过生活在那片领土上,对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和加工,一个国家所占有的资源就获得了一种经过强化的价值,因此一个国家也就可以声称它对领土资源的权利,正如一个人可以声称他有权占有他通过利用原始资源而获得的产物。

在这里我没有时间详细评论米勒的论证,只需指出两点就足够了。

第一,米勒的论证显然是立足于洛克对财产权的论述,不管洛克的观点有什么缺陷,1 他至少认为,在占有生活所必需的基本资源的时候,也需要留下足够好的资源给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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