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共部门的契约主义
提高契约意识 推进PPP模式
• 地铁四号线建成后,特许项目公司与代表 北京市政府的地铁四线投资公司签署了一 份《资产租赁协议》,以取得A部分的资产 使用权。特许公司负责整个地铁四号线的 运营管理、全部设施的维护和除洞体外的 资产更新,以及站内的商业经营,通过地 铁的票款收入和站内商业经营收入来回收 投资。特许经营期30年满后,将B部分项目 设施完好、无偿地交还给市政府指定部门。
• 杭州市政府对港杭地铁公司实行了保价不 保量的方法。 • 《特许协议》规定地铁票价为3——8元, 我们实际执行的是2——7元。以后将根据 CPI、工资、电价等因素的变化进行调整。 • 项目公司的收入主要是地铁售票款、地铁 广告收入、商铺经营收入等。
• 地铁运营带来的好处: • 一是方便市民出行。路上时间少了,距离 缩短了; • 二是缓解了地面交通的压力。减少拥堵。 • 三是香港地铁参与杭州地铁运营,带来了 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理念。特别是以人为本 的人性化理念。如对一些特殊的乘客,会 带来意外的惊喜和礼物。
• 特许项目公司中,香港地铁公司占有49% 的股份,中方占有51%的股份,董事长由 中方担任,总经理由香港方人员担任。 • A部分的资产通过协议租赁给项目公司运营, 每年的租金为4000万元人民币。B部分的资 产由项目公司建设,主要是机车、信号灯 以及一些机电设备。杭州市政府授权市交 通运输局与港杭地铁公司(SPV)签署 《特许经营协议》,经营期限为25年。
• 4、特许期内,政府不再批准其他竞争性的 场馆; • 5、项目公司享有体育场馆的冠名权、广告、 门票等收益; • 6、项目公司提供体育场的设计、建设、运 营维护等履约的保证函。
(二)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
• 北京地铁四号线是中信集团参与策划的又 一个PPP项目。 • 地铁四号线全长28公里,总投资153亿元。 • 特许项目公司由香港地铁公司、北京首创 集团和代表北京市政府的北京市基础设施 投资公司组成,香港地铁公司和首创集团 各占49%,京投占2%。 • 北京市政府与特许项目公司按7:3的比例 进行投资。
言而有信再谈PPP中政府的契约精神
言而有信再谈PPP中政府的契约精神【摘要】PPP(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是政府和私营部门合作的一种模式,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新的途径。
政府在PPP合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契约精神至关重要。
政府应该言而有信,按照契约精神执行PPP项目,并保持透明和诚信。
政府还应履行监督责任,主动解决问题。
政府的契约精神对PPP合作至关重要,其诚信和责任意识是项目成功的关键。
通过政府的努力和契约精神,PPP合作可以实现双赢,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在信任和责任的基础上,PPP将成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效工具。
【关键词】PPP, 政府, 契约精神, 诚信, 透明, 监督责任, 问题解决, 成功, 合作, 关键。
1. 引言1.1 了解PPP的定义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是一种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的模式,旨在为公共服务项目提供资金和服务。
PPP的最终目的是改善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降低政府的财政负担。
在PPP中,政府与私营部门签订合同,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以实现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政府通常负责提供基础设施和资金支持,而私营部门则负责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
通过PPP合作,政府可以利用私营部门的专业知识和资金,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效率。
PPP项目的范围包括交通、能源、水利、环保、医疗、教育等各个领域。
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PPP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合作模式,受到广泛关注和应用。
了解PPP的定义及其实施方式对政府和私营部门都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积极参与和有效管理PPP项目,政府和私营部门才能实现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1.2 政府在PPP合作中的重要性政府在PPP合作中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作为参与者之一,政府在PPP项目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政府作为公共资源管理者和社会治理者,拥有丰富的资源和管理经验,能够提供各种支持和保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条件。
政府作为法定监管机构和执法者,具有法律授权和权力,能够监督和约束各方的行为,保证项目按照规定和契约执行,确保项目的安全、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试论心理契约与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口 高 玉贵
( 河 南 农 业 职 业 学 院 。河 南 郑 州 4 5 1 4 5 0 )
摘
要 :公 共 部 门 与 员 工之 间 除 了存 在 正 式 、 规 范 的 书 面契 约 之 外 ,还 存 在 非 正 式 、未 书 面化 的 心 理
契 约 。 心 理 契 约 体 现 了公 共 部 门 与 员 工之 间彼 此 的认 知 与 期 望 。 本 文 以心 理 契 约理 论 为 视 角 ,从 人 力 资 源
在 的 相互 期 望 远 远 超 出 了正 式 、规 范 的书 面契
主动 性 、 积 极 性 和创 造 性 是人 力 资源 管 理 的重 要
职责。 以人 为 本 的 管理 价值 理 念 强调 对 人 自身 的 尊重 . 对人 的价值的认可 , 对 人 的合 理 需 要 的满 足, 对 人 的生 存 权 和 发 展权 的 肯 定 和尊 重 。 公 共
管 理 的 职 能 流 程 出发 .提 出 了公 共 部 门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优 化 的 对 策 : 包括 强化 职 位 分 析 ,精 心 规 划 与 甄 选 ,
注 重 培 训 与 开发 ,增 强 绩 效评 估 的科 学性 、 客 观 性 与公 正 性 ,合 理 设 计 薪酬 等 。
关 键 词 : 心 理 契 约 ;公 共 部 门 ;人 力 资 源 管理 中 图 分 类 号 :D 6 3 03 文献 标 识 码 :A 文章 编 号 :1 0 0 7 - 8 2 0 7( 2 0 1 5 )0 3 — 0 0 1 7 - 0 9
部 门在 对 员 工管 理 与 服务 的过程 中 。 在 关 注他 们
约. 这 就需 要 充分认 知 公 共部 门与 员工 之 间 存在 的非 书面化 、 非正 式 的期 望 和承 诺 , 即心理 契 约 。
公共服务领域公私合作关系的契约治理
改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研 究
公共服务领域 公私合作关系 的契约治理
李 延 均
( 海 立信 会 计 学 院 财税 学院 , 海 2 1 2 ) 上 上 0 6 0
摘 要 : 革 开放 以 来 , 国公 共 服 务 供 给 呈 现 出 政 府 、 G 和 企 业 共 同 参 与 的局 面 , 囿 于 “ 改 我 NO 但 市场 一政 府 ” 式 , 范 在 彼 此 合 作 关 系 的 制 度 安 排 中, 尚未 处 理 好 逐 利 动 机 与 公 益 目标 的 关 系 , 影 响 了我 国 事 业 单位 改革 路 径 的 正确 选 也
能 少 的生 产 性 投 资 。 在 捆 绑 情 况 下 建 设 者 虽 然 没 有 内 化 社 而
会收益, 但却 内 化 运 营 成 本 , 产 性 投 资 和 非 生 产 性 投 资 都 生
增 加 了。T m tyB s y Ma re hG aa 2 0 1 析 了私 i oh el 和 e ie s h tkr 0 1 分 t
人 部 门参 与 政 府 提 供 公 共 产 品 中何 种 产权 安 排 可 以 实 现 联
合 剩 余 最 大 。认 为 由 于存 在 合 约 的 不 完 全 性 , 权 应 该 赋 予 产
产权 产 生 的 收益 更 高 的一 方 , 不 管 投 资 或 生 产 技 术 的其 它 而 方 面 有 怎 样 的相 对 重 要 性 。博 弈 分 析认 为P P 公 共 部 门和 P是
浅谈国有企业契约化管理
浅谈国有企业契约化管理摘要: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是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企业应该向信息化建设倾斜,按照市场要求,建立信誉度,较好地实现企业目标,推动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此文旨在探讨国有企业契约化管理的重要性及其实践策略,从契约化管理的内涵、过程和难点入手,分析与解决契约化管理在实践中的困难。
关键词:国有企业,契约化管理,信息化建设,市场要求,企业目标正文:一、契约化管理的内涵契约化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种新思路,它强调企业与经营合作伙伴之间进行协商和建立契约关系。
契约化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企业的经营、生产和管理活动进行规范和约束,使企业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契约化管理的过程中主要通过制定合理的契约,建立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的信誉度,为企业的稳定、快速、可持续发展提供全面保障。
二、契约化管理的过程契约化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企业全面考虑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因素。
契约化管理的过程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契约关系的目标:企业需要明确与合作伙伴的商业目标,并制定能够实现这些目标的契约。
2、合理安排合作关系:企业需要合理安排合作伙伴关系,以确保合作伙伴能够提供企业需要的资源和技术支持。
3、准确制定契约:企业需要准确地制定契约,建立诚信度,以便于促进合作伙伴之间的信任,同时加强对合作伙伴的约束力。
4、核查合同履行情况:企业需要定期核查合同履行情况,通过检验合同执行情况,评估合作伙伴的绩效,建立契约关系的稳定性,确保合作关系的持久性。
5、加强契约管理:企业需要加强契约管理,通过合同管理、合同法律保障和法律纠纷处理等手段,保障合作伙伴权益,推动契约化管理的持久性和可持续发展。
三、契约化管理的难点契约化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管理过程,需要解决许多难点。
在实践中,契约化管理面临的主要难点:1、契约制定的复杂性:契约的制定需要多种技能和经验,且其难度也随着行业、企业规模等因素的变化不断提高。
2、契约沟通的有效性:企业需要与合作伙伴建立有效的契约沟通渠道,以便于及时调整契约,加强契约管理。
浅谈国有企业契约化管理
浅谈国有企业契约化管理
浅谈国有企业契约化管理
1:引言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方式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契约化管理作为一种灵活高效的管理方式,在国有企业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本文将对国有企业契约化管理进行详细的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2:契约化管理的概念和特点
2.1 契约化管理的定义
2.2 契约化管理的特点和优势
2.3 国有企业引入契约化管理的背景和意义
3:国有企业契约化管理的模式
3.1 契约化管理的基本原则
3.2 契约化管理的核心要素
3.3 契约化管理的实施步骤
4:国有企业契约化管理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4.1 战略目标与契约目标的统一
4.2 契约履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4.3 契约化管理与组织文化的融合
4.4 契约化管理中的利益协调与冲突处理
5:国有企业契约化管理的案例分析
5.1 案例一、某国有企业引入契约化管理的实践
5.2 案例二、国有企业契约化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6:国有企业契约化管理的发展趋势
6.1 契约化管理与市场化改革
6.2 契约化管理与信息化建设
6.3 契约化管理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附件:
1、契约化管理的实施指导手册
2、契约化管理的考核指标体系
法律名词及注释:
1、契约:指双方或多方之间为达成一定目的而订立的协议,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契约化管理:是指国有企业引入契约机制,以明确各方角色和责任,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来管理企业。
公共服务领域公私合作关系的契约治理
公共服务领域公私合作关系的契约治理作者:李延均来源:《理论导刊》2010年第01期摘要:改革开放开来,我国公共服务供给呈现出政府、NGO和企业共同参与的局面,但囿于“市场一政府”范式,在彼此合作关系的制度安排中,尚未处理好逐利动机与公益目标的关系,也影响了我国事业单位改革路径的正确选择。
本文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分析出现于上世纪90年代的公私伙伴关系(PPP)的基础上,探讨了我国公私合作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基于契约治理公私合作关系的重点与基本设想。
关键词:公共服务;公私伙伴关系;契约治理中图分类号:F8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0)01-0021-03一、公共服务领域公私伙伴关系的理论分析1公私伙伴关系的缘起与界定。
在“市场一政府”范式和“市场教义”下,20世纪80年代兴起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共部门改革的基本趋向是市场化和民营化。
但是,过度依赖市场,其逐利动机必然会对公共服务的公益性消解殆尽。
20世纪90年代发源于英国的公私伙伴关系(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简称PPP)在实践上开启了修正“市场教义”的新思路。
“与民营化将服务或企业的所有权转交给私人部门不同,公私伙伴关系的目标是在将投资与效率引入系统的同时保持政府的所有权”。
从本质上来说,公私伙伴关系是对曾经在一段时间里狂飙突进的民营化改革浪潮的一种修正、折中和均衡,是民营化在某些领域遭遇阻力后产生的替代方案。
关于公私伙伴关系,至今并没有公认的定义,民营化大师萨瓦斯认为其所指有三种意义:首先是指公私部门共同参与生产和提供物品与服务的任何安排;其次,它指一些复杂的、多方参与并被民营化了的基础设施项目;再次,它指企业、社会贤达和地方政府官员为改善城市状况而进行的一种正式合作。
从上述所指中可以看出,公私伙伴关系有宽窄之分。
第一种含义是最广义的,包括政府和企业、NGO的各种合作方式;最狭义的是指基础设施项目中政府与私人部门采取的合作关系,诸如BOT等方式。
社会契约论文公民权利论文:当代社会公民权利与公共管理的逻辑关系
社会契约论文公民权利论文:当代社会公民权利与公共管理的逻辑关系摘要:人类的群体性活动决定了人与人之间权利义务的相互性。
在自然法条件下,每个理性的公民都设法把自己利益最大化,这种交集的必然结果就会导致无政府状态下的交易成本增加。
为了减少交易成本,公民共同让渡出部分权利以契约的形式委托第三方代为管理,这便产生了公共管理。
因此,公共管理以公民权利实现为基础,公共管理部门作为契约的委托人,必须在契约所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为目的。
随着公民社会的进一步成熟决定社会公共管理走社会、市场、政府有机结合是有效实现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社会契约;公民权利;公共管理“公民——契约——公共部门”是社会契约理论的基本逻辑,公民利益的实现是契约逻辑的起点,也是公共部门公共管理活动产生的渊源。
公民权利与公共部门即政府的权力通过契约(宪法)实现对接。
公共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公民通过公共部门职能的有效发挥而使其权利得以实现。
同时,在当代社会条件下,公民权利的全面实现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公共管理职能的实现,如:公民的有效参与和信息反馈渠道的畅通对实现公共管理目的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因此,理顺公民权利与公共管理的关系,对进一步完善公共管理模式及其公民社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所谓公民权利是公民个体作为社会中人所应得到的物质利益和人权保障,人类的群体性活动决定了人与人之间存在交易和利益交集的必然性。
在自然法条件下,每个理性的公民都设法把自己利益最大化,这种交易和交集在无政府状态下随着私欲的膨胀必然相互残杀。
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为了避免相互残杀,减少交易成本,霍布斯认为,人类的理性决定每个公民必须以契约的形式让渡部分权利委托第三方代为管理,这就是公共管理存在的重要理由。
此外,在无组织条件下,人类单个的个体不可能或不能很好解决面对的各共同体都会面对的普遍性的困难,在这条件下,需要各不同个体让渡出部分权利,通过协调合作才能解决,正如卢梭所言“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维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得每个个体与全体相连,个人只服从其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自由。
公共财政中的契约精神
公共财政中的契约精神作者:陈许源来源:《上海经济》 2016年第4期陈许源上海财经大学【摘要】以契约精神为视角,检视近代英国公共财政构建,可以发现两者之间紧密的勾连关系,以及其对西方近现代政治的深刻影响。
公共财政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和必然需要,而契约精神是公共财政构建的重要思想基础,在当代中国公共财政制度完善过程中,应当充分彰显契约精神的公平、公正、公开诉求。
【关键词】公共财政,契约精神,近代英国公共财政体系公共财政的逻辑基础来自于契约理论,即全体社会成员通过进行民主契约的形式把一部分个人财产以赋税的方式让渡给政府,构成政府公共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由政府依靠其强制力为社会提供其所需要公共产品,这一理论推演过程可以在近代英国公共财政构建的实践中得到印证。
一、公共财政诞生的前夜——王室财政的瓦解公共财政是以满足公共需要为目的,以提供公共产品为手段,以弥补市场失灵为活动范围的一种以政府为主体的资源配置方式。
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公共财政是财政逐步发展到市场经济阶段的产物。
(一)公私不分的“家计财政”中世纪的英国王朝,国家是没有公共财政及其相应制度的,实行的是王室财政,其财政来源大体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封建性收入,包括王领中的地产收入、司法罚金、教职空缺期间主教区与修道院的收入等等,正如历史学家汤普逊所言:“正确地说,在封建的盛世,公共征税是不存在的,甚至国王也是依靠自己的收入而生活,也就是说,他们是依靠王室庄园的收入,而不是依靠赋税的进款的。
”另一个是不占主体,且尚未成熟的国税。
诺曼征服后,英王沿袭前盎格鲁——萨克逊王国的遗风,继续征收丹麦金;还逐渐征调一些新税,如“萨拉丁什一税”、动产税与货物进出口税,等等。
国家的税款征收,财政支出由王室内廷商议,国王钦定,国王的开支没有任何控制,这样的财政严格来说是一种私人财政,其无论在观念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公私不分的,“家计财政”就是王室财政的本质。
(二)人身和土地依附:王室财政的封建契约中世纪英国财政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土地制度,十一世纪末的诺曼征服把英国彻底推进了封建领主制社会的大门,而这一制度的基础就是以军事封土制为形式的领地占有制,征服者威廉把土地分封给了170 个大大小小的男爵,而男爵又把土地分配个4 到7 千个封臣,封臣接着又层层分封这些土地,土地构成了封建契约的现实基础,把国王、领主、农民的捆绑在了一起。
基于合约理论的公私合作制研究
基于合约理论的公私合作制研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公私合作制(PPP)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和应用。
公私合作制是一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经济模式,通过共享资源、分担风险和利益共享的原则,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本文将探讨公私合作制的研究现状和合约理论在其中的应用。
公私合作制是一种新型的经济模式,旨在将政府和社会资本的优势相结合,提高公共项目的效率和效益。
这种合作制形式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提高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的提高。
公私合作制具有以下特征:伙伴关系: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参与公共项目的规划、建设和运营。
资源共享: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投入资源,包括资金、技术、人力等,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风险分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承担风险,以降低项目的整体风险水平。
利益共享: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分享项目带来的利益,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公私合作制进行了广泛的研究。
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公私合作制的模式、应用领域、风险管理等方面。
还有一些学者研究了公私合作制的合约管理、利益分配和决策机制等问题。
这些研究为公私合作制的推广和应用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合约理论是研究如何在不确定环境下,通过合约来协调交易和降低风险的理论。
在公私合作制中,合约理论的应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合约设计:为了确保公私合作制的顺利实施,需要设计合理的合约条款,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合约设计需要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合约管理:在公私合作制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对合约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
这包括监督合约的履行情况、解决合约纠纷、评估项目绩效等。
通过合约管理,可以降低合作双方的风险,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利益分配:公私合作制的利益分配是一个关键问题。
合约理论认为,利益分配应该基于双方的贡献和风险承担情况。
通过制定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案,可以激励双方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益。
论公权契约化——兼论国家干预契约化
论公权契约化——兼论国家干预契约化*殷继国(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地方法制研究中心;广东广州510006 讲师)摘 要:受公私权二元对立及公私法二元划分的影响,禁止公权契约化被视为传统法治的基本原则。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权与私权、公法与私法不再是简单的对立关系,而是呈良性互动和融合的发展趋势。
因此,现代社会的公权运行逐渐采用契约这种私权行使方式,这一现象可被称为“公权契约化”。
作为公权力重要组成部分的国家干预权,采用契约方式来实现干预目的,对构建和谐社会、减少政府失灵及实现经济法的现代化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公权契约化;国家干预契约化;公权;私权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3)01-073-07一、禁止公权契约化:传统法治原则的由来契约本属于私权的运行方式,禁止公权契约化被传统理论奉为圭臬。
这一信条源自于人类社会“公私相分”的观念以及由此产生的公私权的二元对立和公私法二元划分的传统。
(一)禁止公权契约化:公私权二元对立的幽灵从人类学、历史学的角度看,“公”、“私”观念的出现是人类社会私有制产生和发展的必然结果。
伴随着国家与法律的产生,遂有了对法律是属于“公”还是“私”问题的关注。
①对于公权与私权的划分及其概念起源的探索,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法。
罗马人中已存在相当强烈的“公私相分”观念,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被严格区分,同一位罗马公民在这两种生活中可能扮演着不同身份的角色,享有不同的权能。
②首次明确将古罗马法划分为公法与私法的是乌尔比安,他指出:“公法是关于罗马帝国的规定,私法则是关于个人利益的规定。
”③至于公权与私权,按照乌尔比安的逻辑,公权是为保护国家和公共利益而设定的权利,即“国家权力”或“公共权力”;而私权则是为保护私人利益而设定的权利,即“个体权利”或“私人权利”。
法律领域中“公权”与“私权”的划分,对于防止公权过分介入私权,维护私权神圣不可侵犯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行政法中的行政契约效力
行政法中的行政契约效力行政法是一门研究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法律科学,它包括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等。
行政契约作为行政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指的是政府与个人、团体之间建立的一种特殊法律关系。
行政契约的效力是行政法中一个备受争议的议题,本文将从行政契约的概念出发,探讨行政契约的效力及其在行政法中的地位。
行政契约是指政府机关与个人、团体之间,以法律形式建立的特殊法律关系。
它是行政法中权力与自由的平衡点之一,是现代行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契约能够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和利益,使行政机关和公民之间的关系更加合法、公正和可预期。
在行政契约中,当事人共同约定了权利和义务,使双方关系更加稳定和可靠。
然而,关于行政契约的效力问题,学者们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争议。
一派学者主张行政契约具有法律效力,即一旦签订形成,就具有直接对抗行政机关的效力。
他们认为,行政契约的效力既源于法律,也源于契约的双方。
政府作为行政机关,一旦与公民签订了行政契约,就应当履行契约所规定的义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种观点强调契约自由的重要性,认为行政契约是一种自治行为,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变更、违法悔契。
同时,行政契约的法律效力也有助于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行政效率,增强公民对政府的信任。
另一派学者则认为,行政契约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是一种行政行为的一种形式。
他们认为,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的协商、约定从根本上是建立在法律权力基础之上的,行政契约的内容和效力受到了法律的制约和限制。
这种观点认为行政契约的效力应当由法律来确定,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一种私法契约,而是在行政法框架下的一种特殊法律关系。
因此,行政契约不存在直接对抗行政机关的效力,其效力主要体现在法律的制约和保护下。
无论是哪一种观点,行政契约在行政法中都具有重要的地位。
行政契约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法律保障,还对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进行了限制和规范。
行政契约的存在能够促进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确保政府公正、合法地行使行政权力。
新公共服务视角下公务员的心理契约管理
Ps c l gc nt a tM a g m e f y ho o ialCo r c na e nto
Cii S r a sf o t ePe s e t eo w b i e vc vl e v nt r m r p ci f h v Ne Pu l S r ie e
识经济时代 的来 临 , 知识成为社 会发展进步 的重要力量 。作为
社会 的重要组织——公 共部 门 , 所面临的 内外 环境发生 了重大
变化 , 对公共部 门的管理效率与管理手段都提 出了新 的挑战 ,
代初被引入管理领域, 其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得到较为广泛 的认 同 , 成为组织行为学和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研究 的热点 。经
第 1 卷第 3 1 期
湖 南 工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学 报
V0 1 o 3 Ll N .
21年 6 01 月
J IiA FH N NID SR O Y ' O7N L O U A N U T Y 1
新公共服 务视角下公务员的心理契约 管理
ma a e . d  ̄ted f rn a mi it tv  ̄ e ,h f c a s c 00 c n r c o tn as n vtb yd f r . ea t l i u s s h f ca I y h l y n g s Un e h i e e t d n s ai en r lt eo 3 il y h 】留 o t t n e t loi e i l i e s Th r ced s se t eo iil m c o a l p a c a i c g c n rc a e n te I " u l e vc geo lw ec n e t rn fr t n a d o a e ea tn o d nsr t n c lu a e o sr c in P re t o t t s d O 6 p b i s r ie a l fve t o tn a so ma i , nda v c tst t t n a mi itai ut r l c n tu t ; ef c a b h IW c n h t o h ei o r o
公共部门员工心理契约管理策略的研究——以国有企业员工为例
公共部门员工心理契约管理策略研究---以国有企业员工为例学位类型:学术型论文作者:孙境雪学号:20141651387培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名称:行政管理指导教师:赵峰副教授2016年3月The Psychological Contract Management Strategy Research of Public Sector’s Employee ---Taking State-owned E nterprises’ Employee forExample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
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
对本文所涉及的研究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
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特此声明学位论文作者签名:2016 年5月10 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人完全了解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收集、保存、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如下各项内容:按照学校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本;学校有权保存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并采用影印、缩印、扫描、数字化或其它手段保存论文;学校有权提供目录检索以及提供本学位论文全文或部分的阅览服务;学校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送交论文; 学校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者其它方式合理使用学位论文,或将学位论文的内容编入相关数据库供检索;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遵守此规定。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2016年5月10 日导师签名:2016年5月10 日摘要当今社会生产力不断进步,经济飞速发展,公共部门管理方式的改革也随之推进。
国有企业作为公共部门中最具有活力的部分,承担着调节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作用,其管理的革新和进步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在国有企业发展与建设的现代化进程中,人力资源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论加强公共行政改革中的契约思想
Strengthen the Contract Idea in the Process of Administration Progression
作者: 华蕊
作者机构: 华东师范大学法政学院,上海20062
出版物刊名: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页码: 64-65页
主题词: 依法行政;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有限政府;社会契约;平等服务
摘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是中国行政改革的必然趋势.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政府与民众地位的平等性,政府在行使公共权利的过程中与民众是一种平等的交换关系:民众纳税和遵从,政府管理公共事务,而不是治者与被治者的上下尊卑关系,而中国政府在行政改革过程中欠缺的就是这种平等的契约思想.。
试论公共管理过程中的契约观
作者: 夏玉成[1]
作者机构: [1]南京大学政治与行政管理学系,江苏南京210093
出版物刊名: 甘肃理论学刊
页码: 10-12页
主题词: 公共管理;契约;民营化
摘要:渗透在西方传统政治文化中的契约精神,为国家、社会、法律的产生,以及政府存在与行为提供了合法性依据。
在公共管理改革的新阶段,契约制作为主要的革新工具被广泛应用于政府再造领域。
政府契约制有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减轻财政负担、防止机构膨胀等优点,但也存在视野狭窄,易产生机会主义,腐败等缺陷。
展望政府未来改革发展方向,一种以契约为基础的民营化改革,将为政府实现善治的目标带来新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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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共部门的契约主义
2014级社会学
【摘要】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兴起后,西方公共部门不断借鉴私人部门的成功经验,契约制也逐渐成为公共部门治理的新机制。
契约制的引进,有利于政府部门提高自己整体的办事能力,改变之前一些不良的做法。
然而,契约制的使用也面临着签约前的逆向选择的风险和签约后的道德风险,同时代理人的聘请方式也影响着政府与外部组织或个人签订合同的质量。
针对这些可能面临的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措施。
关键词:契约制合同逆向选择道德风险聘请制度
【正文】
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兴起后,西方公共部门不断借鉴私人部门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和创新公共部门的治理模式和治理机制。
契约作为一种协调手段在公共部门中得到广泛应用,契约制逐渐成为公共部门治理的新机制。
一、内涵
公共部门的契约就是公共部门作为契约一方与部门内部或外部
的组织和个人就某一事情、物品或服务协商一致而签订的某种协议,通俗地说,也就是合同。
在过去,公共部门习惯以公法(即行政法)作为管理的机制,而这样的管理机制是不平等的,具有单向性的强制,如:政府部门可以依据行政法对普通建筑进行强制性拆除。
因此,新引进的契约制则是大量采用契约的方式运作,用契约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交换而不是权威的基础上,向社会成员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
服务的运作机制。
它是为应对传统合同制的失败,在对如何融入市场机制和对官僚制组织进行全面反思的基础上而设计出的最优模式。
在新公共管理合同机制的实际运行过程中,政府及其代理人主要使用两种私法合同机制,一种是交易型合同即现货市场合同,典型代表是签约外包;另一种是代理型合同即关系合同,典型代表是与首席执行官以及其他政府雇员的雇佣合同,而新公共管理的合同制模式最明显的创新之处就在于交易合同大幅度增加以及用短期合同取代长期合同。
二、实行契约制的意义
在阐述契约制的意义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个小案例:在北方的一个小乡镇里,一位果农和当地政府签订了一份合同,一
每亩220元的价格承包了一片土地,租期为20年。
然而时间刚
过了两三年,政府竟以物价上涨为理由,要求把每亩220元的
土地租金提升为480元。
又过了一两年,政府竟以同样的理由
再次要求涨价,把每亩地的租金提升为800斤小麦的价格。
而
承包土地的果农也忍无可忍,一纸诉状把政府告上了法庭。
法
院最后宣判以合同为准,维持每亩220元的土地租金。
在这个
案例中,我们看到的是由于政府能力不足,考虑不周而签订了
一个对自己不利的合同,而后又企图通过强权来弥补。
这样的
做法并不少见。
而一旦采用了合同制后,政府与承包者则处于
平等的地位,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允许政府单方面强制性地提升
价格。
因此,也就要求政府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能再这样随意
马虎了。
契约制的使用,有利于改变公务员做事不尽心,态度
不够认真以及政府不作为的现象。
一旦签订了合同,政府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因此,契约制会成为提高政府办事能力的一个推动力。
三、契约制的局限性
契约制最为新兴的公共管理方式,必然有其与众不同的优点,但是它也有其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其中,最为主要的是两点:逆向选择的风险及道德风险。
(一)、逆向选择的风险
逆向选择,指的是这样一种情况,市场交易的一方如果能够利用多于另一方的信息使自己受益而对方受损时,信息劣势的一方便难以顺利地做出买卖决策,于是价格便随之扭曲,并失去了平衡供求、促成交易的作用,进而导致市场效率的降低。
举个例子:在旧车市场,卖者知道车的真实质量,而买者不知道。
这样卖者就会以次充好,买者也不傻,尽管他们不能了解旧车的真实质量,只知道车的平均质量,愿平均质量出中等价格,这样一来,那些高于中等价的上等旧车就可能会退出市场,最终演变为劣等车驱逐优等车。
当政府想要寻找一位优秀的代理人时,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政府无法找出最优秀的代理人。
而一旦资质平庸的候选代理人驱逐了优秀的候选代理人与政府签订了合同时,政府今后的办事能力可能也会逐渐下降。
(二)、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指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市场交易一方参与
人不能观察另一方的行动或当观察(监督)成本太高时,一方
行为的变化导致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也许政府在聘任新的
人才的时候,确实聘请到了真才实干的人,但过了一段时间后,
新聘请的人的态度从刚入职时的小心翼翼变成自我松懈,敷衍
了事的时候,政府的利益就会因为对方的变化而受到损害。
除以上两点之外,签订契约的好坏还取决于直接签约的办事员的聘请制度。
如果签约者是属于长期聘任的聘请制度,那
么他在为政府办事的时候就会缺乏动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若签约者是属于短期合同的聘请制度的话,为了让自己表现良
好,他会尽心尽力地为政府签订有利的契约。
四、相关建议
(一)、造成政府逆向选择的主要原因是信息的不对称。
为了避
免政府与以次充好的个人或机构签订契约,政府应尽可能多地
掌握对方的信息。
而且,收集信息的途径不能太单一。
如政府
要聘请一位法律顾问的话,不能单单根据他们笔试面试的成绩
来聘请,还要在法律行业了解他们的情况及过往成就。
(二)、为了避免签约后发生的道德风险,政府应建立一系列的
监管机制,不能放松,如定期的考核。
但应注意,考核制度不
能太僵化死板,只依靠一些书面的报告总结。
(三)、一直以来,政府多数是以长期聘任的方式聘请代理人,如果代理人不犯什么打错的话,政府是不能随意开除他们的。
也因此造成代理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敷衍了事的态度,在
代表政府签订合同时也就不会尽心尽力,那么签订的合同的质
量就难以保证了。
因此政府应该尽量以短期合同取代长期合同,
从根本上改变代理人的态度,让他们更有动力去办好每件事。
总的来说,契约制的引进,有利于政府部门提高自己整体的办事能力,改变之前一些不良的做法。
然而,契约制的使用也面临着签约前的逆向选择的风险和签约后的道德风险,同时代理人的聘请方式也影响着政府与外部组织或个人签订合同的质量。
针对这些可能面临的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措施。
虽然契约主义并非十全十美,但相对于传统的公共管理制度来说,它不失为公共管理的一个可取的新走向,新选择。
参考文献:
1、《政府契约治理的核心要素与实现机制》沈海军学术研究2013年第8期
2《政府合同制治理的风险识别及策略选择》齐海丽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2013年4月第
2期
3、《委托——代理理论视角下政府合同制治理的风险研究》何玉珍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14
年10月第22卷第5期
4、《试析契约制在公共部门治理中的应用与限制》何欣峰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10月第25卷第5期
5、《走向一种“合同制”的公共治理模式——合同型政府的兴起、主题、及意义》王海龙中
国行政管理学会2005年年会暨“政府行政能力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研讨会论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