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指错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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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案例及分析.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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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资源”案例及分析——戚伟例如:小数除法:38.2除以2.7,得多少?结果大部分学生的答案是错误的,有的同学得出的商是1.4,有的同学得出的余数是4。

在接收到学生的错误信息时,根据学生的认知情况,我先仔细分析了可能造成此种错误的原因。

造成错误的主要原因有两个:第一,学生对商不变性质认识不够,在遇到小数除法时不能灵活运用,从而达到知识的迁移;第二,由于余数是被除数扩大10倍计算后余下的,所以余数也扩大了10倍,但学生在计算时往往只顾商的计算,而忽略了余数。

找到了原因后,针对这一较为典型的错误,我把它作为一个判断题让学生自主探究,先判断答案是否正确,接着追问:“你是怎样发现错误的?”学生在富有启发性问题的诱导下,积极主动的进行探索,很快找到了三种判断错误的方法:(1)余数4与除数2.7比,余数比除数大,说明是错误的。

(2)验算::1.4×2.7+0.4≠38.2,说明商是错误的。

(3)验算14×2.7+4≠38.2,说明余数是错误的。

紧接着我“对症下药”,带着学生分析,找出正确的商和余数。

由于计算时,被除数和除数同时扩大了10倍,但商是不变的,而学生在计算出答案后却将商缩小了10倍,正确的商应该是14,余数是被除数扩大10倍计算后余下的,所以余数也扩大了10倍,正确的余数应把4缩小10倍即0.4。

通过对学生思维的观察和分析,教师找到问题的根源和切入点,并且巧妙地加以引领,引导学生自己去发现问题,然后“对症下药”,加以分析,有效地解决了问题。

“错误资源”案例及分析——戚伟案例一:如:“一块长方形铁皮,长是 16厘米,宽8厘米,如果用它剪直径2厘米的圆片,最多可以剪多少个?”学生根据以往的经验,往往用大面积除以每块的小面积,即16×8÷[3.14×(2÷2)2]≈41(片)。

思考讨论,得出应该用“去尾法”,即40片。

然而,本题却根本不能用这种方法去解答!于是,我让学生画草图,一个个豁然开朗:原来正确的解法是(16÷2)×(8÷2)=32(片),根本不可能剪出40片。

法律衡量对错的案例(3篇)

法律衡量对错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8年4月,王某某因邻里纠纷,与邻居李某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王某某持械将李某打成重伤,致李某一级伤残。

案发后,王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本案经审理,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

二、案件分析(一)法律适用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是故意伤害罪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对错衡量1. 王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在本案中,王某某持械将李某打成重伤,致李某一级伤残,其行为明显具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性质。

因此,王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2. 王某某的犯罪情节较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的刑罚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分为三个档次。

在本案中,王某某将李某打成重伤,致李某一级伤残,属于故意伤害罪的严重情节。

因此,王某某的犯罪情节较重。

3. 王某某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在本案中,王某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

因此,王某某具有自首情节。

4. 法院判决综合考虑王某某的犯罪情节、自首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法院依法作出了如下判决:(1)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2)王某某赔偿李某经济损失人民币二十万元。

三、案例分析(一)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本案中,王某某的行为在法律上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但在道德层面,王某某的行为也是极其恶劣的。

法律与道德相互补充,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房地产估价师《案例分析》指错题解题技巧

房地产估价师《案例分析》指错题解题技巧

房地产估价师《案例分析》指错题解题技巧2011-09-09 09:52【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3)指错题(估价结果报告和估价技术报告存在多处错误,每指明一处错误得3分,指明13处得全分40分。

注意:本题答题处只有13个序号,指明的每一个错误要求写在对应的序号后,如果未将指明的错误内容写在序号后面的空格处不计分。

)答题要点:仔细阅读报告、分析错误类型、对错误项的错误程度进行排序后依次填入13个序号后面的空格处。

根据“指错题”的答题要求和评分标准,建议考生应采取如下措施:一是考生应将估价报告中的错误在草稿纸上一一列出,并根据错误的严重程度进行排序,将错误严重的、自己有把握的,特别是以前考试中出现过的类似错误排在前面,然后依次写入答题纸的13个序号上,且一个序号对应一个答案。

二是首先挑出估价报告不可缺少的项目和内容、描述不清的项目三是考生要清楚估价报告的错误之处主要集中在“估价技术报告”中,一般来说,“估价技术报告”中的错误项占60%以上(2007和2008年相对占有比例较少),而“估价技术报告”中的错误又主要集中在“估价测算过程”。

四是考生如果在“估价对象”中已经找出三项错误了,则不必再仔细寻找,应立即跳过“估价对象”的剩余内容往下阅读,寻找估价报告中其他部分存在的错误,以免“在不存在错误的地方花去大量的时间”,等有时间或找出的错误项不够时再来仔细阅读“估价对象”的剩余内容。

五是考生如果发现估价报告中有“个别因素分析”、“区域因素分析”和“市场背景分析”的内容,而且篇幅较长,则可以跳过这三部分内容,以便节省时间来寻找其他内容存在的错误。

六是考生在按照自己的理解和判断而指出的错误项目,要对照“估价报告常见错误”的总结(本课程基础班的讲授内容)进行检查,进一步核实“指错”的准确性和是否存在漏指的错误。

核实完毕后抄录在答题纸上。

本题应保证10个以上的正确性。

详见第一章估价报告常见错误。

案例分析指错答案

案例分析指错答案

10年指错题——抵押估价1致委托方函缺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或致委托方函缺估价报告使用期限)。

@2估价对象实物状况描述不全或不清;或缺估价对象土地实物状况;或建成时间未具体到月;或缺估价对象四至;或缺估价对象分摊的土地面积。

@3估价对象权益状况描述不全;或缺他项权利限制情况;或缺租赁权情况;或缺是否优先受偿款情况。

@4价值定义中缺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下的市场价值定义。

@5结果报告的估价结果没有大写。

@6缺少风险提示(或说明)。

@7附件应放在技术报告之后。

@8客观毛租金收益(100元/m2·月)确定有误。

@9租约期外租金构成内涵不清@10租约期外租金面积内涵不清@11租约期外收益变化趋势在未来使用年限相对稳定的假设缺乏依据(或不符合谨慎原则)。

@12租约期外的有效毛收入中未考虑其他收入,如押金收入(或租赁期外有效毛收入中缺押金收益)。

@13租约期外净收益确定有误。

未扣除运营费用。

!14空置率取2%的理由不充分@15等比递增计算中租约期外的折现期错误(不应5年,应为4年)@16表4中的可比实例成交价未说明付款方式@17可比实例一与估价对象规模差异过大,不宜用为可比实例@18可比实例与估价对象结构不同未作修正@19比较、修正项目不全:或缺少情况的修正;或缺少租赁期的比较和修正;或缺剩余收益年限(土地使用年限)修正;或缺用途的比较修正;或缺交易日期(市场状况)的修正(或不修正的理由)。

@20距区域商业中心距离和距公交站点的距离应为区域因素@21表6中修正系数的表述形式错误@22表6中修正系数的确定缺乏理由或(具体指出)某个因素的取值缺乏理由@23表6中修正系数的确定未考虑各子因素权重的差异。

@24技术报告结果中未计算抵押价值;或未考虑法定优先受偿款@25比准结果取三个可比实例价格的简单算术平均值缺乏理由!26估价结果取两种估价方法测算结果的简单算术平均值缺乏理由@改错题错误:本次估价以××建筑安装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数据真实、合法、完整、准确为前提.改为:本次估价以委托人(或××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数据错误:设定其土地使用权年限自估价时点算起为40年改为:设定其土地使用权年限自估价时点算起为44年错误:自本报告估价时点起半年内有效改为:自本报告出具之日起半年内有效错误:不能确认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状况与实地查看之日的状况保持一致改为:假定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状况与实地查看之日的状况保持一致09年指错题——抵押贷款额度、抵押价值1 致委托人函中缺估价对象说明@2 致委托人函中缺估价对象的法定优先受偿款和抵押价值说明(或者给出了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但没有给出抵押价值)@3 致委托人函中不应以估价公司分公司的名义出具报告@4 估价对象权利状况描述不全,未交代是否有共有权人、是否设立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土地使用权期限及其起止日期,缺房屋所有权情况的明确说明。

法律援助误判案例分析题(3篇)

法律援助误判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某某,男,35岁,某县居民。

2015年,张某某因与邻居李某发生纠纷,被李某起诉至某县人民法院。

在诉讼过程中,张某某申请法律援助,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某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王某接受指派后,对案件进行了初步了解,认为李某的诉讼请求无理,遂代理张某某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

在庭审过程中,王某根据李某提供的证据,针对其诉讼请求逐一进行反驳,并提出了自己的证据。

然而,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胜诉,判决张某某赔偿李某经济损失5万元。

张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了原判。

张某某再次申请法律援助,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另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某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陈某接受指派后,认为王某在原审过程中存在失误,导致张某某败诉。

陈某代理张某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再审申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撤销了原判,发回重审。

在重审过程中,陈某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重新梳理了案情,代理张某某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李某败诉,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张某某获得胜诉,李某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3万元。

二、案例分析1. 案件背景本案涉及法律援助误判问题,体现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不足。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律援助律师王某的代理存在失误,导致张某某在原审中败诉。

虽然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再审中纠正了错误,但张某某的合法权益仍受到了损害。

2. 误判原因分析(1)律师王某专业素养不足。

王某在接受指派后,对案件进行了初步了解,但未充分掌握案件事实和证据,导致在庭审过程中无法有效反驳李某的诉讼请求。

(2)律师王某沟通能力不足。

王某在与张某某沟通时,未充分了解其诉求,也未向张某某详细解释案件情况,导致张某某对案件处理结果产生质疑。

(3)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缺陷。

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在律师指派、监督等方面存在不足,导致法律援助律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出现失误。

3. 误判影响(1)损害了张某某的合法权益。

法律科学认定错误的案例(3篇)

法律科学认定错误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于2013年5月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开发公司开发的某小区一套住宅。

合同签订后,张某某支付了首付款,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后续的房款。

然而,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张某某发现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存在较大差异。

经核实,房屋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的面积少了近20平方米。

张某某遂要求开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张某某遂将开发公司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1. 开发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如果开发公司构成违约,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减少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买受人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房。

商品房的面积、质量、配套设施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四、法院认定及判决1. 法院经审理认为,开发公司与张某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开发公司交付的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存在较大差异,已构成违约。

2. 关于违约责任,法院认为,开发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张某某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包括:(1)退还张某某多支付的房款;(2)赔偿张某某因房屋面积不符造成的损失;(3)承担因房屋面积不符给张某某带来的不便及精神损害。

3. 法院判决开发公司退还张某某多支付的房款,并赔偿张某某因房屋面积不符造成的损失及精神损害。

五、案例评析1. 本案中,开发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房,已构成违约。

法律定性错误案例(3篇)

法律定性错误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被告人李某,男,35岁,某市人。

2019年3月,李某因生活所迫,产生了盗窃他人财物的念头。

同年4月,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三次进入某市A公司办公室,窃取现金共计人民币5000元。

案发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诉讼过程1. 初审阶段A公司向某市B区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对李某进行了调查取证。

根据李某的供述和现场勘查结果,公安机关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将案件移送至B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 审查起诉阶段B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审查,认为李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遂向B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 一审阶段B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李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提出异议,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民间纠纷引发的财产损失,不构成盗窃罪。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遂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4. 二审阶段李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级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罪,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争议焦点在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成为争议的焦点。

主要争议点在于:1. 李某的犯罪动机李某在供述中提到,自己盗窃他人财物的动机是生活所迫,属于民间纠纷引发的财产损失。

然而,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与犯罪动机无关。

2. 李某的犯罪手段李某在盗窃过程中,并未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而是通过翻墙、撬锁等方式进入他人办公室。

部分观点认为,李某的行为属于入户盗窃,应当以入户盗窃罪定罪处罚;而另一些观点则认为,李某的行为不构成入户盗窃罪,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四、法律定性错误分析1. 犯罪动机错误在本案中,法院认为李某的犯罪动机与犯罪行为无关,这一观点值得商榷。

犯罪动机是犯罪行为产生的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犯罪人的主观恶性。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动机可以作为量刑的参考因素。

法律衡量对错的案例分析(3篇)

法律衡量对错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5月,张某某与李某某因邻里纠纷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某持刀将李某某刺伤,致其重伤二级。

事后,张某某主动投案,并赔偿了李某某的损失。

案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是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及法律衡量对错。

二、案件事实1. 张某某与李某某系邻里关系,双方平时相处尚可。

2. 2019年5月某日,双方因邻里纠纷发生争执,争执中张某某持刀将李某某刺伤。

3. 李某某被刺伤后,张某某主动投案,并赔偿了李某某的损失。

4. 经鉴定,李某某伤情为重伤二级。

三、法律分析1.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方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

(3)客体:他人的身体健康。

(4)客观方面: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2. 本案中张某某的行为是否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1)主体:张某某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主观方面:张某某在争执中持刀将李某某刺伤,其行为明显具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主观故意。

(3)客体:张某某的行为侵害了李某某的身体健康。

(4)客观方面:张某某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综上所述,张某某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3. 法律衡量对错(1)张某某的行为具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主观故意,且造成了李某某的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2)张某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赔偿了李某某的损失,具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罪的量刑幅度较大,综合考虑张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判决结果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案事实和法律规定,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五年。

判断对错的法律案例(3篇)

判断对错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案情简介:王某(男)与李某(女)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由于性格不合,双方于2018年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中约定,双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其中李某因抚养儿子,多分得房产一套。

然而,离婚后不久,王某发现李某在离婚过程中隐瞒了部分共同财产,遂诉至法院,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一、争议焦点:1. 李某是否在离婚过程中隐瞒了共同财产?2. 若李某存在隐瞒行为,法院应如何处理?二、案例分析:(一)李某是否在离婚过程中隐瞒了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

”本案中,王某与李某离婚时已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但王某在离婚后发现李某存在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

首先,王某提交的证据显示,李某在离婚过程中未如实申报其名下的一处房产。

该房产位于市中心,价值不菲。

李某对此房产的隐瞒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其次,李某在离婚时曾表示自己名下无其他财产,但王某提供的证据显示,李某在离婚后不久便将该房产出售,并取得了相应的收益。

李某的行为显然存在隐瞒共同财产的嫌疑。

综上所述,李某在离婚过程中存在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

(二)若李某存在隐瞒行为,法院应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一方在离婚时对财产分割有欺诈行为的,另一方有权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本案中,王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

首先,法院应依法确认李某存在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

在确认李某存在隐瞒行为的基础上,法院应依法重新分割双方共同财产。

其次,法院在重新分割财产时,应充分考虑王某作为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具体分割比例可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最后,法院在判决中应明确指出李某的过错行为,并对其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

三、判决结果:经审理,法院认为李某在离婚过程中存在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侵犯了王某的合法权益。

据此,法院判决:1. 确认李某存在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2. 重新分割双方共同财产,王某多得房产一套;3. 对李某进行法律制裁,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1-指错题总结(最终稿).

1-指错题总结(最终稿).

目录一、报告结构 (2)1、封面 (2)2、致估价委托人函 (2)3、目录 (2)4、估价师声明 (3)5、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 (3)第一部分估价结果报告 (5)1、估价委托人 (5)2、房地产估价机构 (5)3、估价目的 (5)4、估价对象 (6)5、价值时点 (7)6、价值类型 (7)7、估价原则 (8)8、估价依据 (8)9、估价方法 (9)10、估价结果 (9)11、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10)12、实地查勘期 (10)13、估价作业期 (10)14、变现能力分析-抵押位置放在附件前面 (10)15、市场风险提示-抵押位置放在附件前面 (11)第二部分估价技术报告 (11)1、估价对象描述与分析 (11)2、市场背景描述与分析 (12)3、估价对象最高最佳利用分析 (12)4、估价方法适用性分析 (12)5、估价测算过程 (13)(一)比较法 (13)(二)收益法 (14)(三)假设开发法 (18)(四)成本法 (22)(五)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24)6、估价结果确定 (24)第三部分附件 (25)其他注意点 (25)案例指错题总结一、报告结构一个完整的估价报告由以下八个部分构成:8项(1)封面;(2)致估价委托人函;(3)目录;(4)估价师声明;(5)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6)估价结果报告;(7)估价技术报告;(8)附件。

【常见错误】:缺项、顺序错误。

1、封面7项,包含:估价报告名称、估价项目名称、估价委托人、房地产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估价报告出具日期、估价报告编号。

常见错误:①缺项;顺序错误;②报告名称:价值类型表述不清,统一说成“价值”算错,要写明价值类型或估价目的【今年变动】,特定目的要写成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城市房屋征收估价报告;③“估价人员”应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至少2名,姓名+注册号;④封面中应是“估价报告出具日期”而不是“估价报告作业日期”;⑤估价报告出具日期与致委托方函中的出具日期一致。

小学英语错题案例范文

小学英语错题案例范文

小学英语错题案例范文Title: Case Study of Common Mistakes in Primary School EnglishIn the realm of primary school education, English learning often presents unique challenges for young students. These challenges often manifest in the form of common mistakes that students repeatedly make, reflecting their developing understanding of the language and its nuances. This case study aims to explore and analyze a few such mistakes, providing insights into their root causes and offering strategies for improvement.Case 1: Confusion with HomophonesOne common mistake observed in primary school English is the confusion between homophones - words that sound alike but have different meanings and spellings. For instance, students often mix up "their" and "there," or "its" and "it's." This confusion often arises due to the students' limited vocabulary and their reliance on sound rather than meaning to remember words.To address this issue, teachers can encourage students to practice using these words in context, emphasizing the difference in meaning. Visual aids, such as charts or posters, can also be used to illustrate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homophones. Additionally, regular quizzes and games that focus on homophones can help students solidify their understanding.Case 2: Inconsistent Use of Verb TensesAnother common mistake in primary school English is the inconsistent use of verb tenses. Students often fail to distinguish between present, past, and future tenses, leading to errors in sentence construction. For example, they might use the present tense to describe a past event or vice versa.To correct this mistake, teachers can provide explicit instruction on the use of different verb tenses, including examples and practice exercises. They can also encourage students to read and write regularly, as this helps them develop a sense of when each tense is appropriate. Additionally, teachers can create fun activities, such asrole-playing or storytelling, that require students to use verbs correctly in different contexts.Case 3: Difficulty with Article UsageThe correct use of articles ("a," "an," and "the") is another area where primary school students often struggle. They may omit articles altogether or use them incorrectly, such as using "a" instead of "the" when referring to a specific noun.To improve article usage, teachers can provide clear explanations of the rules governing article usage, emphasizing the difference between countable and uncountable nouns. Regular practice exercises, includingfill-in-the-blank sentences or correction activities, can also be beneficial. Additionally, teachers can encourage students to pay attention to article usage in their reading materials, pointing out examples as they encounter them.ConclusionIn conclusion, common mistakes in primary school English reflect the students' developing language skills and understanding. By addressing these mistakes throughexplicit instruction, regular practice, and engaging activities, teachers can help students overcome these challenges and enhance their English proficiency. It is essential to remember that patience and encouragement are key in this process, as students need time to internalize new language rules and apply them accurately.While this case study has focused on a few specific examples, it is important to note that each student's learning journey is unique. Therefore, teachers should adapt their teaching strategies to meet the individual needs of their students, providing targeted support and feedback as necessary. By doing so, they can help students build a solid foundation in English that will serve them well throughout their academic and personal lives.。

护患沟通及差错事故案例

护患沟通及差错事故案例

护患沟通及差错事故案例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与法律意识的增强,“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化,医疗纠纷大幅度上升。

随着医学技术的飞速进展,我院现代化设施的具备,如何提高现代化医院服务水平已显得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与法律意识的增强,“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化,医疗纠纷大幅度上升。

随着医学技术的飞速进展,我院现代化设施的具备,如何提高现代化医院服务水平已显得日益重要,我院在去年开展的转变观念、树天使形象等活动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了“护患沟通制”。

建立了组织机构,成立了“护患沟通”领导小组:分管院长任组长,护理部正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护士长为成员。

分工及职责:由分管院长领导,护理部主抓并检查督导;各科护士长具体组织实施,模拟示范与督促检查并作好记录。

同时就沟通内容、沟通技巧、基本方法、沟通记录要求等进行了多次培训,规范了服务流程。

开展“护患沟通制”半年来已初具成效,医疗纠纷呈下降趋势,病人满意度上升,病人眼中的护士形象也大为改观,下面笔者将谈一点粗浅认识。

1 沟通前的准备大家都明白,沟通需要准备,准备的越充足,沟通就越好,越快捷。

因此沟通前要做如下准备。

1.1 意识、观念要改变要真正懂得医学模式的转变,变“以医为尊”为“以患为尊”,现在是病人至上,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同时还应认识到沟通贯穿在病人从入院到出院各个护理环节中,与病人的每次接触都会是一次沟通,包含无声语言。

我们的言行、表情,关于病人与家属来说相当于一种敏感的“刺激原”,任何一个微小“刺激”,他们都会做出“反应”,因此说我们既可“致”病,也可“治”病。

1.2 形象准备护士的个人形象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医院的整体形象,也代表着护理队伍的群体形象;着装得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并随时注意身边的礼仪。

学会操纵自己的情绪,时刻以积极的情绪去感染病人,使人感到诚信、尊重、同情、耐心、放心。

特别要注意表情互动,绝不能别人悲痛欲绝,你却兴高采烈。

《房地产案例与分析》指错题答题通关宝典讲解学习

《房地产案例与分析》指错题答题通关宝典讲解学习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指错题答题通关宝典《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该门考试的指错题是大家相对容易、也是大家必须要拿分的题型,现将指错题的答题技巧整理如下,供各位学员参考学习,要根据该答题技巧,反复练习:一、拿到试卷以后,建议首先做指错题,建议将估价报告中的错误先在草稿上列出,根据错误的严重程度进行排序,将严重的、有把握的,特别是以前考试中出现过的错误排在前面。

二、拿到指错题试卷以后:首先要看报告的8个组成部分是否缺项:(1.封面;2.录;3.致估价委托人函;4.估价师声明;5.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6.估价结果报告;7.估价技术报告;8.附件。

)如无理由缺项,算错。

其次要看估价目的:●如估价目的是抵押评估,该类报告的特有错误有:①抵押估价报告的报告名称必须写成:“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而不是简单写成“房地产估价报告”。

②价值类型应为:房地产抵押价值为假定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下的价值减去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后的价值。

如描述不全,算错。

③估价依据是否缺“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如缺算错。

④结果报告是否缺“变现能力分析”和“市场风险分析”,如缺算错。

⑤估价原则如缺“谨慎原则”,算错。

⑥“结果报告和技术报告”中的估价结果,“假定未设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市场价值”、“法定优先受偿款”、“抵押价值”要分别交代。

如结果报告和技术报告都没有分别交代,算错;但要注意的是,如果结果报告中的估价结果已经分别交代,但技术报告中的估价结果没有分别交代,可暂不算错,错误顺序往后排,如果挑不出其他错误,再把该项错误挑出。

⑦若价值时点不是完成实地查勘之日的,应当在“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中假定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状况与在完成实地查勘之日的状况一致,未做该假定算错。

⑧若估价对象已设定抵押,且价值时点他项权利尚未注销,要在“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中提示本次估价已考虑估价对象设定的抵押,并考虑该他项权利对抵押价值的影响,如未考虑该他项权利对抵押价值的影响,算错。

案例与分析考试指错题中常见的错误

案例与分析考试指错题中常见的错误

案例与分析考试指错题中常见的错误一、估价报告本身的不完善1缺少规范中“估价报告的规范格式”所要求的必备项目。

2、对估价对象描述不清(1)没有说明估价对象的产权,即没有说明委托方是否拥有估价对象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2)对估价对象的性质没有描述清楚(3)对估价对象的物质实体状况描述不清楚3、行文、谴词造句不当(术语不准、用词带强烈的感情色彩、词义含糊)4、逻辑不严谨(1)前后不一致(数据、方法选用与测算过程中的方法运用、标题与内容、数据来源无出处、判断推理没有充足的理由)5、写作有错误(1)评估结果中没有说明币种,没有进行大写。

(2)对外币表达的结果,没有写明折算成人民币的汇率。

(3)表达形式不科学二、估价方法选用上的错误1、只使用了一种估价方法2、能用市场比较法的没有用。

3、收益性房地产的估价,未选用收益法作为其中的一种估价方法。

4、具有投资开发或再开发潜力的房地产的估价,未选用假设开发法作为其中的一种估价方法。

5、适宜采用多种估价方法进行估价的,没有同时采用多种估价方法进行估价。

估价方法的选用没有结合估价对象的特点或不符合有关的规定1、报告书漏项(如:缺少评估依据、报告有效期等)。

2、估价对象描述不全。

(1)缺少房地产权利状况描述;(如:没说明土地使用权性质、土地取得时间、使用年限,房屋所有权情况等)(2)土地实物描述不全面(如:没说明坐落、地形、地势、四至环境、土地开发利用状况);(3)建筑物实物描述不全面(没说明分栋建筑面积、规划条件等);(4)区域及个别因素描述不具体;(5)租赁情况交待不清。

(如:没说明租金标准、租赁期限)3、选用的估价方法不妥(有收益的应当优先选用收益法,比较实例多的应优先用比较法)4、各种评估方法中的错误:一、比较法:1、可比实例选择不当(如:实例的面积过大过小、交易日期与估价时点相隔过长,超过1年);2、可比实例的币种未说明;3、建立价格可比基础时,汇率选择错误;4、非正常交易情况的要进行交易情况修正;5、日期修正计算错误;6、因素修正时,将修正方向搞反,分子分母颠倒,土地未作年期修正;7、在比较情况说明时判断有差异应予修正,但在实际计算中未修正;9、计算结果有错;10、可比实例的状况必须是取其在成交日期时的状况;11、不同性质的房地产(如:居住、工业等),其因素修正时选取的侧重点和权重应不同(《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P127);二、收益法1、求有效毛收入时要采用客观收入(即不能仅依据某一个案例的收入情况确定);2、要分析未来收益变化的趋势,不能只看当前收益情况;3、如果有已出租情况,要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分租赁期内(采用约定租金)和租赁期外(采用市场租金)两种情况分别计算;4、采用比较法求客观收入时,几个比较实例应与估价对象有可比性;5、计算毛收入时套用的天数错误、面积错误(应扣减的未扣减);6、计算毛收入时未考虑空置率(或入住率);7、计算费用时,房产税应按租金×12%计算;8、计算费用时漏项,如漏管理费等(直接经营型房地产漏扣商业利润);9、计算费用时多项(如:不能将折旧费、土地摊提费、抵押贷款利息、所得税等计入)(《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P199);10、某些计费基数未说明基数数值的来源11、资本化率的选取未说明求取方法和来源;12、安全利率选取不当(应选取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或一年期国债利率);13、收益年限的确定未说明来源(一般是因为前面缺少权利描述造成的);14、计算错误15、最终综合确定估价结果时没说明理由。

法律认识错误案例分析题(3篇)

法律认识错误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基本案情被告人王某,男,35岁,某市某区居民。

被告人王某因家庭经济困难,一直想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钱财。

2019年5月,王某得知邻居张某家中有一台价值2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便产生了盗窃的念头。

2019年6月的一天晚上,王某潜入张某家中,在翻找财物时,发现了这台笔记本电脑。

王某认为笔记本电脑属于盗窃物,便将其带走。

然而,在王某离开张某家后不久,他发现笔记本电脑并没有开机密码,于是尝试开机。

王某在尝试了多次密码后,竟然成功打开了电脑。

原来,张某在购买笔记本电脑时,为了防止他人误操作,故意将开机密码设置得非常复杂。

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尝试了正确的密码,成功打开了电脑。

2019年7月,王某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审理,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二、争议焦点本案中,王某是否构成盗窃罪,主要存在以下争议焦点:1. 王某是否具有盗窃的故意?2. 王某的行为是否属于盗窃罪?三、案例分析1. 王某是否具有盗窃的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本案中,王某具有以下盗窃的故意:(1)王某明知笔记本电脑属于他人财物,却意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

(2)王某在潜入张某家中,翻找财物时,发现了笔记本电脑,并决定将其带走。

(3)王某在离开张某家后,并未将笔记本电脑返还,而是占为己有。

综上所述,王某具有盗窃的故意。

2. 王某的行为是否属于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的行为要件包括:秘密窃取公私财物。

在本案中,王某的行为符合以下要件:(1)王某在潜入张某家中,翻找财物时,发现了笔记本电脑,并决定将其带走。

(2)王某在离开张某家后,并未将笔记本电脑返还,而是占为己有。

(3)王某在尝试开机时,并未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

然而,本案中存在法律认识错误。

王某在盗窃笔记本电脑时,误以为该电脑属于盗窃物,实际上,张某是笔记本电脑的合法所有人。

《房地产案例与分析》指错题答题通关宝典

《房地产案例与分析》指错题答题通关宝典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指错题答题通关宝典《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该门考试的指错题是大家相对容易、也是大家必须要拿分的题型,现将指错题的答题技巧整理如下,供各位学员参考学习,要根据该答题技巧,反复练习:一、拿到试卷以后,建议首先做指错题,建议将估价报告中的错误先在草稿上列出,根据错误的严重程度进行排序,将严重的、有把握的,特别是以前考试中出现过的错误排在前面。

二、拿到指错题试卷以后:首先要看报告的8个组成部分是否缺项:(1.封面;2.录;3.致估价委托人函;4.估价师声明;5.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6.估价结果报告;7.估价技术报告;8.附件。

)如无理由缺项,算错。

其次要看估价目的:●如估价目的是抵押评估,该类报告的特有错误有:①抵押估价报告的报告名称必须写成:“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而不是简单写成“房地产估价报告”。

②价值类型应为:房地产抵押价值为假定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下的价值减去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后的价值。

如描述不全,算错。

③估价依据是否缺“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如缺算错。

④结果报告是否缺“变现能力分析”和“市场风险分析”,如缺算错。

⑤估价原则如缺“谨慎原则”,算错。

⑥“结果报告和技术报告”中的估价结果,“假定未设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市场价值”、“法定优先受偿款”、“抵押价值”要分别交代。

如结果报告和技术报告都没有分别交代,算错;但要注意的是,如果结果报告中的估价结果已经分别交代,但技术报告中的估价结果没有分别交代,可暂不算错,错误顺序往后排,如果挑不出其他错误,再把该项错误挑出。

⑦若价值时点不是完成实地查勘之日的,应当在“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中假定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状况与在完成实地查勘之日的状况一致,未做该假定算错。

⑧若估价对象已设定抵押,且价值时点他项权利尚未注销,要在“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中提示本次估价已考虑估价对象设定的抵押,并考虑该他项权利对抵押价值的影响,如未考虑该他项权利对抵押价值的影响,算错。

品味教育经典案例[1]

品味教育经典案例[1]

船长几岁了这是一件真实的事。

一位法国教育心理专家曾给上海的孩子出了一道题目:“一艘船上有75头牛,32只羊,那么船长有几岁?”1998年,用这则笑话测验我国沿海某市的小学生与初中生,结果做出答案的竟达90%,即使在上海某重点中学的高三年级,也还是有10%的学生得到75-32=43岁的答案。

只有10%的学生认为此题十分荒谬,无法解答。

当然,这10%的学生答对了,因为该题目只不过是一则欧洲笑话,不可能有答案。

而同一道题目在法国小学做实验时,超过90%的同学提出了异议,甚至嘲笑老师是“糊涂”蛋。

无独有偶,前些时间我在报纸上看到了类似的事:今年中考某市物理试卷中出现了一道错题,结果大部分学生,尤其是尖子生为此题大费脑筋,花了许多冤枉的时间,考试结束了试卷却还没做完。

为何他们会这样死缠烂打?为何他们不敢怀疑题目有错?为什么学生不相信自己?就因他们相信老师不会出错题目,就因他们习惯了长期的题海战术,习惯了有题必解,习惯了平时老师挖空心思设计的怪题、偏题,习惯了以老师、书本为权威,唯独少了一点批判,少了一点质疑,少了一点思辨,少了一点自信。

无庯置疑,我们的学生解题能力是高超的,只不过这并不是真正的解决问题的能力,而是在长期的反复训练中形成的纯粹的技巧性东西。

俗语说:提出一个问题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

但在教学中,我们是否真正把发现问题的空间留给了学生?是否真正珍视学生的反叛精神?是否让学生把问题带进课堂又带到了课外?静下心来,反观一下我们的教学,恐怕有时并非如此。

当然,造成这样的局面,责任并不全在于教师,个中原因,一言难尽。

再拿我们自己来说,是否有这样的问题意识?是否有这样的思辨意识?答案也不肯定。

如新课标提倡自主合作探究学习,但凡上课就来个小组讨论,也不管有否需要;再如提倡阅读教学不能进行繁琐的分析,就连必要的分析也给免了;又如写一篇文章,总要引用某权威的观点,也不考虑一下这观点是否正确,是否适用全部……为了让学生走出解题的怪圈,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应该从我们自己做起。

容易判断错误的法律案例(3篇)

容易判断错误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三(男,30岁)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因工作需要,他购买了一辆新车。

某日,张三的好友李四(男,28岁)因急需用钱,找到张三,希望借用他的新车。

张三考虑到两人关系较好,便答应将车借给李四。

然而,在李四使用车辆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一名行人受伤。

交警部门认定李四负全责。

张三得知此事后,认为自己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于是,张三将李四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张三是否应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一种观点认为,张三作为车主,将车辆借给李四,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张三在出借车辆时,已尽到注意义务,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院判决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张三作为车主,将车辆借给李四,双方已形成租赁关系。

然而,在出借车辆时,张三并未对李四的驾驶技术、车辆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存在一定的过错。

因此,法院认定张三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张三虽然将车辆借给了李四,但他在出借车辆时并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张三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在本案中,法院并未要求张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是根据其过错程度,认定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下是本案中容易判断错误的几个方面:1. 车辆借出方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中,张三作为车辆借出方,其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其是否尽到注意义务。

若张三在出借车辆时,对借车人的驾驶技术、车辆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则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在本案中,张三并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典型错题案例分析

典型错题案例分析

错题案例解析〔一〕计算失误的错题:错题解析:以上几题计算都属于计算的严重失误!它出错的原因还是很复杂的。

好多教师都习惯地以为计算出错可是孩子马马虎虎、马虎造成的。

素来都以为孩子马马虎虎才会算错,把计算失误完好归罪于孩子的不认真,马马虎虎。

以为根源是孩子学习不认真,学习态度不正直。

学生在发现自己计算错误后,也经常以“马虎〞为由体谅自己,为自己开脱。

他们总是把 " 马虎 "" 马虎 " 作为借口。

“马马虎虎〞已经成为大多数学生自我宽慰的一个借口,成为学习进步的烟幕弹,它严重地阻拦了学生学习能力的提高。

关于数学学科特别这样。

我以前对错题的认识也仅限于此。

但是,近来经过求教和学习,我才发现马虎之中大有文章存在。

其实它还有感知错误、注意力睁开不完满、思想负迁移的搅乱以及缺少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学习心态。

因此针对这样的错误一方面战胜马虎、马虎的习惯。

另一方面培养学生认真负责、谨言慎行的学习心态才是重要的。

错题案例解析〔二〕计算失误的错题:错题解析:关于乘数是整十数的乘法的口算,积尾端的零的个数,不能够迅速的作出确定!致使口算失误!又因做完后没认真检查,致使于答案错误!其实这属于根本口算不熟练,根本口算技术低下、但是关。

其实我们好多教师都对口算授课认识不够。

口算也满意算,它是一种不借助计算工具,主要依靠思想、记忆,只凭思想和语言进行,直接算出得数的计算方式。

拥有速度快、灵便性强的特点。

小学阶段的计算,分为口算、笔算、估计四类。

口算既是学习笔算、估计、简算和四那么混淆运算的基础,也是计算能力的重要组成局部。

笔算是以口算为基础的,笔算技术的形成直接碰到口算正确和熟练程度的影响。

笔算的正确与熟练在必然程度上是受口算限制的。

任何一道整数、分数或小数的四那么运算,最后都要分解成一些根本口算题加以解决。

口算不熟,会致使计算缓慢;全部口算中只要有一个错误,计算结果必然错误。

根本口算技术低下、但是关,必然会影响笔算的正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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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目录
估价结果报告一、标题
二、委托人
三、估价机构
四、估价对象
(一)
(二)实物状况
(三)
(四)
(五)
五、估价目的
(一)
六、估价时点
七、价值定义(表述是否准确)
八、估价依据(不作必须的条件,具体分析)
九、估价原则
十、估价方法

估价结果
一、

估价人员
二、

估价作业期
三、

估价报告的使用期限
四、

风险提示、变现能力分析。

(仅在抵押估价中出现)五、
估价技术报告
一、实物状况分析(同估价结果报告的估价对象中的实物状况和权益状况)
二、区位状况分析
(一)区位状况分析通常包括:
(二)区位状况分析应结合估价对象的用途、估价方法、估价目的突出重点
三、市场背景分析
四、最高最佳使用分析
五、估价方法的选用
六、测算过程
七、估价结果确定
市场法
一、可比实例的选取:
(一)可比实例基本要求【应该对选取的可比实例的价格内涵(可比实例实物状况)作明确说明】
(二)
(三)
(四)
(五)
二、市场法调整与修正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一、土地取得成本
(一)
(二)
(三)
(四)
二、开发成本
(一)
(二)
(三)
(四)
三、管理费用
四、销售费用
五、投资利息
六、销售税费
七、开发利润
八、重新购建价格
九、折旧
收益法一、有效毛收入=潜在毛租金收入-空置和收租损失+其地收入
(一)
(二)
(三)
二、运营费用:维护房地产正常生产、经营或使用必须支出的费用(针对出租而言),及归属于其他资本或经营的收益(针对于经营而言)
三、净收益
(一)
(二)四、报酬率
五、收益年限
六、计算公式的确定
假设开发法一、后续开发经营期
二、开发完成后房产价值
三、后续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
(一)
(二)
(三)
(四)
(五)
四、折现率(在现金流理折现法中出现)
五、假设开发法估价前提有三种:(1)自己开发前提 > (2)自愿转让前提 > (3)被迫转让前提。

估价对象描述中常见的错误
1.土地使用权人交代不清。

2.土地使用权性质交代不清。

(出让.划拨.集体.国有)
3.土地使用年限交待不清。

(起止年月)
4.是否具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有交代。

5.是否具有房屋所有权证没有交代。

6.房屋用途交代不清。

7.建筑物结构交代不清。

8.房屋建成年代交待不清。

9.房屋权属交待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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