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化工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的规定(2019年12月17日讨论通过)
河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 (附件一)
聘书
专家:
兹聘请您为我校学科、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人。
随附学位论文篇和《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书》份,恳请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于年月日前审毕,并将《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书》用挂号寄回。若有困难,请速联系。我们非常感谢您的支持并付薄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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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河北工业大学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书
注:请在评价栏内填写级别(Ⅰ、Ⅱ、Ⅲ、Ⅳ),具体评价请在评审意见中进一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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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大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术诚信承诺书
河北工业大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术诚信承诺书
在此本人郑重地向指导教师及学校承诺,本人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对于学术道德相关规定,在河北工业大学学习期间,以“严谨求实、科学创新”的态度进行学术研究,发扬实事求是的科研精神,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相关的学术道德,并做到以下要求:
1. 在撰写学位论文及进行其它学术活动时,充分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具实检索相关文献,不抄袭、剽窃、侵吞他人的研究成果。
2.引证他人研究成果(含著述、结论或学术观点等)做到实事求是,注明出处。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自己学术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
3.参与署名的学术成果发表时,依据各合作者在研究过程中的贡献大小具实署名和承担责任。合作成果发表时,征得合作者的同意并签名审阅。未经他人许可,不擅自使用他人署名。
4.发表科研成果时如实说明成果的资助背景。
5.不在未参加实际研究的成果中署名,不一稿多投。
6.不伪造或篡改实验数据、调查结果,不伪造注释,不伪造创新成果。
7.在导师的指导下自己完成相关论文等成果的撰写,不请他人代写或代替他人撰写论文。
8.如实报告个人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不伪造证书、专家鉴定意见或其他学术证明材料,如实描述研究成果的科技含量、经济价值和社会影响,客观对待学术评价及学术批评。
9.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文件对保密论文的规定。
10.不做其它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不协助他人进行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
本人将认真履行科学研究和学习的义务,恪守以上承诺,并接受他人的监督,并愿意配合相关调查。如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愿接受学校给予的相应处分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河北工业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河北工业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为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及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第三条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表现良好;恪守学术规范与科学道德,品行端正,并满足各层次学位学术成果要求者,可依据本实施细则申请相应学位。
第二章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设立河北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全校学位授予及相关工作的领导与最终审定机构。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权的学院方可设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处理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各项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位评定委员会由二十一至二十五人组成,任期三年。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至二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一至二人。主席由校长担任,委员会成员主要从本校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在岗人员中遴选,年龄不超过60岁,由主席提名,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报省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一般由七至十五人组成,任期三年。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至两人,秘书一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须是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并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提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从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在岗人员中遴选,年龄不超过60岁,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提名,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报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
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成果奖励
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成果奖励
实施办法(试行)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积极参加科学研究,撰写高质量科学论文,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取得创新成果,形成有利于研究生科研创新的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及条件
河北工业大学在学或毕业不满一年的研究生。奖励学术成果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河北工业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并由研究生本人和导师共同署名。
(二)学生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
二、奖励经费与标准
(一)奖励经费额度按下列办法分配到各培养单位,具体计算方法为:
1、博士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在学博士研究生数量乘以0.1万元。
2、硕士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在学硕士研究生数量乘以0.01万元。
(二)奖励标准
1、获奖成果:论文不能低于A级论文。
2、奖励额度:研究生的单项成果奖金不低于0.5万元,最高不高于1.0万元。
三、奖励实施办法
(一)以“一流学科”为导向,各培养单位制定各学科的研究生成果奖励实施细则,细则不能低于上述标准。经各培养单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到研究生院备案。
(二)研究生成果奖励每年1月份受理上一年度的成果奖励。
(三)各培养单位按照各学科的研究生成果奖励实施细则严格评审,并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按附件1的形式上报奖励成果和获奖人名单。
(四)研究生院汇总,报主管校长审批后报学校财务处直接将奖金发到学生卡上。
(五)对于已经毕业的研究生,财务处将奖金发到导师卡上,由导师转交。
四、附则
(一)每一项成果对研究生只能使用一次。
(二)对于违反学术道德、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后取消该生在学期间的一切奖励参评资格。
河北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及模板
A
B
C
D
E
课题来源
A
B
C
D
课题简介
设计(论文)
要求
(包括应具备
的条件)
课题预计
工作量大小
大
适中
小
课题预计
难易程度
难
一般
易
是否
军工课题
是
否
教学管理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注:1.该表作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时专用,由选题教师填写,经所在专业有关人员讨论,负责人签名后生效;
2.有关内容的填写见背面的填表说明,并在表中相应栏内打“√”;
2.2正文
正文是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核心部分,占据主要篇幅。其内容可包括:调查对象、实验和观测方法、仪器设备、材料、原材料、实验和观察结果、计算方法和编程原理、数据资料、图表、形成的论点和导出的结论等。
正文部分必须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完备、合乎逻辑、层次分明、简练可读。
2.3结论
结论是文章的最终的、总体的结论。应当准确、完整、明确、精练。如不可能导出应有的结论,也可以没有结论而进行必要的讨论。可以在结论或讨论中提出建议、研究设想、对仪器设备的改进意见、尚待解决的问题等等。
2.本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任务和要求(包括原始数据、技术要求、工作要求和最终成果等):
3.主要参阅资料(包括参考书、文献、前期成果等):
河北工业大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档案袋封面
原件(交学校):
河北工业大学化工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
学位申请材料
申请人:
学号:
专业:
导师:
材料名称:(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不用编页码)
(2)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
(3)硕士研究生论文工作计划
(5)硕士学位申请与评定书
(6)装订好的硕士学位论文(含论文原创性声明)一本
答辩日期:年月日
河北工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河北工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所属学院名称:经济管理学院
学科专业代码:0202 学科专业名称:应用经济学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思维和理论知识,熟练掌握经济学定量分析技术与方法,能够应用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解决现实问题,能够从事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经济分析和相关应用领域经济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以及为学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或继续深造作好充分准备。
二、学制与学习年限
应用经济学专业硕士生的学制为二年半,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一年,毕业论文工作时间为一年半。硕士生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最长为四年。
三、培养方式与要求
(一)硕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采用导师与硕士生双向选择的办法确定硕士生的导师。
(二)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工作并重,使硕士生既能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又能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三)注重因材施教,培养硕士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对硕士生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四)在确保培养质量的前提下,经研究生学院批准,可与有关单位联合培养硕士生。
四、主要研究方向
应用经济学为一级学科(代码0202),主要研究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各个专业领域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规律性,或对非经济活动领域进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研究。应用经济学与理论经济学共同构成经济学研究领域,它更强调学科与经济实践的关系,更突出学科的现实解释作用。结合我校“工学并举”的办学思想,本学科突出运用定量技术和方法研究经济问题的学科优势和特色,设置区域经济学、金融学和产业经济学三个研究方向,具体如下:
河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河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本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及学科、专业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
硕士学位申请者资格审查
第四条硕士学位申请者(简称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表现良好。
(二)按培养计划的要求修完规定学分,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三)未同时向本单位以外的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硕士学位。
第五条申请者必须达到以下学术水平: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
(二)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三)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四)掌握一门外语,能够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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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一般在硕士生入学后第五学期开始办理硕士学位申请手续,已获批准允许提前毕业的硕士生可以提出提前答辩申请,超过规定的在校学习最长年限后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第七条申请者资格审查由申请者所在学院负责,申请者须提交《硕士学位申请书》、学位论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包括:申请者是否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学位论文是否符合《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内容要求与编写格式》的规定。申请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评阅阶段。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
第八条申请者的硕士论文评阅工作由申请者所在学院负责,一般应于论文答辩日期一个月以前办理论文送审。被抽中参加学位论文隐名评阅和计划参评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申请者均应接受研究生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隐名评阅。
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管理规定
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管理规定(试行)
XX大学第二临床学院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管理规定(试
行)
一、论文署名及通讯作者的界定
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时,作者署名要求统一规范: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单位署名必须是XX大学中南医院(英文标注为:Zhongnan Hospital of Wuhan University)XX科,原则上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是唯一的。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导师作为通讯作者;其他不符合上述署名规定的发表论文不能作为研究生毕业用论文。
二、各类研究生毕业的要求及发表论文署名的要求
1、硕士学位班研究生:
需在统计源级别以上刊物发表2篇以上的论著,其中一篇必须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署名XX大学中南医院XX科,导师为通讯作者;所发文章必须经过导师审核同意。
2、高校教师班硕士:
05级需在统计源级别以上刊物发表1篇以上的论著;05级以后需在统计源级别以上刊物发表2篇以上的论著。论著必须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署名XX大学中南医院XX科,导师为通讯作者;所发文章必须经过导师审核同意。
3、校外一导所带的各类研究生(博士、硕士):
发表的论著必须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署名XX大学中南医院XX科,导师为通讯作者,导师第一单位必须署名XX大学中南医院,导师工作单位可以挂在第二位。
4、博士研究生:
科研型(科学学位型):09级以前年级需在医学部指定期刊目录上发表2篇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或1篇SCI论著。09级以后年级(包括09级)必须在三大检索源刊上(SCI/EI/ISTP)发表一篇论著,必须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署名XX 大学中南医院XX科,导师为通讯作者。临床型(全日制专业学位型):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核心期刊以上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必须署名XX大学中南医院XX科,导师为通讯作者。
河北工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河北工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所属学院名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科专业代码:080501 学科专业名称:材料物理与化学
一、培养目标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明礼诚信,身心健康。
学位获得者应具有坚实材料物理与化学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实验技能,了解学科发展和前沿动态。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具有从事相关专业教学、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学制与学习年限
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半。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一年,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为一年半。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最长为四年。
三、培养方式
(一)硕士生的培养以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工作并重,促进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使硕士生既能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又能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强化创新能力的培养,重视对硕士生进行系统科研训练,要求并支持研究生更多地参与前沿性、高水平的科研工作,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水平硕士生培养。
(二)硕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采用导师与硕士生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硕士生的导师。
(三)鼓励多学科、多单位交叉培养,支持硕究生更多参与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拓宽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思维。
四、主要研究方向
材料物理与化学学科主要是在分子、原子、电子层次上研究材料的物理和化学行为和规律,通过材料的结构和功能设计,实现材料的制备与合成,探索材料的主要性能
及其与成分结构的关系,研究和发展新型的先进材料和相关器件。
校政字〔2013〕248号-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学术成果的规定(试行)
河北工业大学文件校政字〔2013〕248号签发人:檀润华
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学术成果的
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高水平的学术成果,现对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和取得学术成果的要求规定如下,其中研究生发表论文的类别依据《河北工业大学论文分类办法》确定:
一、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和取得学术成果的要求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北工业大学,在国内外学术期刊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1篇与硕士学位论文题目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含论文被期刊录用),或者申报获得1项发明专利(含发明专利取得公开号)。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B级及以上学术论文应作为论文综合评价为高水平的重要参考。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MBA、ME)在学期间应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北工业大学,在国内外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1
篇与硕士学位论文题目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含论文被期刊录用),或者申报获得1项实用新型以上专利(含专利取得公开号),或者参加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10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并提交一份研究报告。以在校外实习基地为主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的研究生,应取得参与新技术新经验应用于企业技术革新与工程改造过程的企业证明。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学科的具体情况制定高于本规定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学术论文和学术成果要求,并形成书面规定报学位办备案后执行。
化工学院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的规定
化工学院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的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更好地满足学院内不同学科的发展要求,引导和促进博士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以适应我院博生研究生学制的改革,以及不同类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和培养目标的需要,根据《天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天大校研〔2010〕11号),并结合化工学院实际情况,对学院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规定如下:
一、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学术型硕士:
(1)至少发表1篇被SCIE或EI收录的学术论文,其中在《Frontiers of Chemical Science & Engineering》发表的论文(1篇或多篇)等同于1篇SCIE收录论文;
(2)对于二级学科化工过程机械,增加以下一项选择:至少在《化工机械》、《压力容器》两个期刊发表2篇论文。
2.专业学位硕士: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至少发表1篇被SCIE或EI收录的学术论文,其中在《Frontiers of Chemical Science & Engineering》发表的论文(1篇或多篇)等同于1篇SCIE收录论文;
(2)至少发表2篇天津大学认定的核心学术期刊论文,其中在企业、工程技术类科研院所、设计院等单位从事实践活动不少于六个月,且提交不少于6000字的实践报告,相当于发表1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
(3)对于二级学科化工过程机械,增加以下一项选择:至少在《化工机械》、《压力容器》两个期刊发表2篇论文。
硕士毕业 发表文章要求
硕士毕业发表文章要求
硕士毕业发表文章的要求因学校和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来说,要求发表至少一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着作。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内容:要求与所学专业相关,可以是对某一理论的探讨、实证研究、案例分析等,能够展示学生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
2.论文质量:要求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学术性,论据充分,数据可靠,逻辑严密,文字通顺。
3.发表刊物:要求发表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SCI、EI等收录的期刊更佳。
4.发表时间:要求在毕业前完成论文发表,具体时间需根据学校和专业的规定而定。
5.其他要求:有些学校可能还有其他的规定,如要求发表论文的篇数、字数等,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发表文章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建议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尽早准备和投稿,以保证在毕业前能够完成论文发表。同时,学生还需注意学术道德和规范,避免抄袭、剽窃等不当行为。
河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封面、题名页、原创性声明和授权声明、摘要、目录、插图和附表清单、注释表、正文、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以及致谢。
论文作者:学位申请人姓名。
指导教师:一般只填写一名指导教师,专业学位可填写两名指导教师(含一名企业或行业导师),导师姓名后应标注职称称谓。
论文题目:须在书脊标注论文题目和作者姓名,具体示例见附件2。
年月:填写论文装订时间。
格式字体要求:年月采用楷体小四号,书脊上用仿宋四号或以论文薄厚为基础,以美观为原则自行调整字号大小,其他项目均使用楷体四号。
2.2 题名页
题名页是对学位论文进行著录的依据。题名页内容除封面上的相关信息外,还包括资助基金项目、单位名称、学科门类名称或专业学位种类名称、学科专业名称或专业学位领域名称、导师的姓名以及职称等信息。在中文题名页上还需按照示例标注以下内容,具体示例见附件3。
论文题目:论文题目应是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应避免使用字符、代号和公式以及不常见的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等。论文题目必须正确无误,且不得超过36个汉字。
中图分类号:参照《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中国图书馆分类法》。
UDC:按《国际十进分类法》(Universal Decimal Classification)进行标注。
编号:以成绩单上打印的学号为准。
密级:按国家规定的保密等级(参见GB7156),在封面右上角注明密级及保密期限。如系公开发行,不注密级。
学科门类、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和领域名称:内容参照封面上有关项的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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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毕业质量要求的规定
(2019年12月17日讨论通过)
化工学院第十二届学位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5月31日讨论制定了《化工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毕业质量要求的规定》,学院第十三届学位分委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7日对《规定》中第1条提前答辩部分根据学校相关要求进行了修订,规定如下:
1、提前答辩(含两年半及以内):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学习年限、学习成绩、学术活动环节符合学校要求,学位论文工作量饱满。除应当满足学校和学院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基础上,还应当增加发表一篇SCI二区以上期刊收录的学术论文,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北工业大学,并且所有论文的内容应当与其所提交的学位论文紧密相关。
经学生本人申请并获得导师同意后,可以提交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
2、正常答辩: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在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1篇及以上与学位论文工作紧密相关的EI收录及以上的第一作者论文(或已被正式接收,外文期刊接收函打印稿必须经导师签字),以上排名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或团队副导师第一学生第二,经学生本人申请并获得导师同意后,可以提交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
3、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在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发表1篇及以上与学位论文工作紧密相关的核心期刊(以发表论文当年北京大学图书馆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及以上的第一作者论文(或已被正式接收,外文期刊接收函打印稿必须经导师签字),或获得公开号的第一发明人发明专利,或获得授权号的第一申请人实用新型专利(以上排名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或团队副导师第一学生第二),经学生本人申请并获得导师同意后,可以提交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提前答辩的成果要求和第1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相同。
4、若存在副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情况,学生应在开题时明确指出,并在开题表格中填写备案,同时签字。
5、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第一作者第一单位必须署名为河北工业大学,否则不予认定。
6、本规定从2017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2014年6月9日“化工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毕业质量要求的规定”同时废止。
7、本规定解释权属化工学院第十三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化工学院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