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C 计量标准考核中有关技术问题的说明
JJF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宣贯讲义讲课文档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务院1987年1月19日批准,1987年2 月1日起实施)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及第十条。
⑶《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2号,2005年1月14
日发布,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2.计量标准考核的技术依据 ⑴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033一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⑵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以及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
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 工作计量器具
计量标准的 地位和作用:
★中间环节 ★承上启下
第3页,共92页。
第一章 概 述
第一节 计量标准考核的概述
二、计量标准考核的依据
1.计量标准考核的法律法规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全国人大通过,国家主席令28号,1985年9月6日 发布,1986年7月1日起实施)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及第九条。
一、修订背景
3.新版本的主要变化
(1)对计量标准考核的工作程序和考评时间作了调整,实现了数据采集电子 化,使计量标准考核工作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要求。
(2)完善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内容和方法,使计量标准考核工作更加规范 化。为了实现可操作性,《规范》进一步完善了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补充了大 量定性、定量的技术要求,进一步强化了计量标准考核的技术含量,明确了重点 考评项目。
一级《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题检定外径千分尺时,检定项目包括:外观、测量平面度、测量平行度、示值误差、测量力等。
测量力检定时,当测量范围等于或小于300mm时,应为600~1000gf;测量范围大于300mm时,应为800~1200gf。
答案:该案例中的错误是使用了非法定计量单位,力是国际单位制中具有专门名称导出单位,单位名称是牛E[顿],单位符号为N。
牛[顿]的倍数单位为千牛(kN)、兆牛(MN);毫牛(mN)、微牛(μN)等。
gf(克力)是米制中力的倍数单位,是非法定计量单位,不应该使用。
而且测量力600~1000gf和800~120Ogf表示不正确。
量值的定义为数值乘以计量单位,而600和800为数值,并非量值,不能与量值连用。
法定计量单位中力的单位为牛[顿],符号为N。
1N=1000mN。
非法定计量单位gf与法定计量单位N之间的换算:1kgf=1000gf,l kgf=9.80665N,1gf=9.8o665mN,即1gf =9,81mN。
所以正确的表示为:在测量力检定时,当测量范围等于或小于300mm时,测量力应为5.89N~9.81N;测量范围大于300mm时,测量力应为7.85N~11.77N。
2案例分析题考评员在考核长度室时,问检定员小王:“有一块量块,其标称值为10mm,经检定其实际值为l0.1mm,则该量块的示值误差、修正值及其偏差各为多少?”小王回答:“其示值误差为+0.1mm,修正值为-0.1mm,偏差为-0.1mm”。
【问题】如何理解并正确应用示值误差、偏差?答案:小王的回答是错误的。
依据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7.20条,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是指“测量仪器示值与对应输人量的真值之差”。
由于直值不知,用约定真值代替,经检定的实际值10.1mm为约定真值;实物量具量块的示值就是它的标称值。
所以量块的示值误差=标称值—实际值=10mm—10.1mm=-0.1mm,说明此量块的标称值比约定真值小了0.1mm。
计量标准复核提供的资料中的有关问题回复1
新版1033规定标准复核提供的资料中新建计量标准的有关问题:1、电子版申请书中的公章如何有?是不是把申请书盖完公章后用扫描仪扫进去?电子版申请书不需要公章,但填写内容必须与纸介版(盖公章)申请书一致。
2、申请书中的申请日期与履历书中的日期是否相差半年?也就是说履历书中的是开始筹建日期,当标准设备运行6个月以后,提出申请,所以申请书中的日期要滞后履历书的日期6个月?我这样理解对吗?申请书封面的“年月日”应填写提出新建标准考核或已建标准复查申请时的时间,该时间应与第三页“申请考核单位意见”一栏内的时间完全一致;履历书封面中“建立日期年月日”是计量标准的筹建日期。
申请新建标准试运行时间一般在6个月以上,因此,申请书中的日期至少要滞后履历书的日期6个月。
3、建表报告的日期是否应该与筹建日期一致那?还是应该与申请书中的申请日期一致那?《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封面中“填写日期”应在申请书中申请日期之前,并接近申请书中申请日期。
4、新规范中规定新建标准所提供的申请材料7项中没有要求提供“重复性、稳定性考核记录”?也就是说在试运行6个月中不需要单独对设备进行重复性、稳定性考核对吗?重复性稳定性的考核在技术报告中体现出来就可以了对吗?你所说的“7项”是指申请考核单位申请考核前的应完成的准备工作。
其中第4项工作就是“完成《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的填写,其中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和稳定性考核、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以及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等内容的填写应当符合附录C的有关要求”。
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的单位,应当向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供6项资料。
其中第2项就是“《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因此,《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第七、八章即为重复性实验记录和文星形考核记录。
这里的稳定性我在6个月当中送上级检定两次(间隔两个月),我就用这两个数据做稳定性考核并写技术报告可以吗?然后体现在技术报告中,也就是说我自己不预备核查标准。
《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新旧检定规程比较与解析
规程论谈Regulation 《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新旧检定规程比较与解析瞿春芳 / 上海市浦东新区计量质量检测所0 引言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是用来检测机动车排放的尾气中各种气体元素含量指标的一种仪器。
它是利用不分光红外分析法和电化学分析法对汽车排出气体中主要组份CO、HC、CO2、NO和O2进行的测量分析,具有准确度高、操作简便、耐用程度高,检测速度快等优点,因而被广泛应用于环保部门和车辆维修、安检、路检等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场合。
JJG 688-2007《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检定规程(以下简称“旧规程”) 于2007年发布。
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的检定规程距离上次修订已经过了10年。
在这十多年中,随着我国汽车工业不断发展,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日趋严重。
而2007版的《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检定规程》与新版国际建议99《测量车辆排放气体的仪器》中的要求也相差甚远。
因此2007版的检定规程已不适用于如今我国大多数城市的机动车尾气污染状况。
针对这一现状,JJG 688-2017《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检定规程(以下简称“新规程”)于2017年11月发布,2018年5月实施。
新规程在检定内容上进行了增删与调整,计量技术指标更加准确,检定项目更加科学合理。
下面对新旧规程的主要差异进行比较解析。
1 适用范围变化旧规程规定:型式评价试验的相关项目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新规程无上述规定。
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的型式评价试验的相关项目,2014年之前都是参照旧规程来执行。
随着JJF 1481-2014《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型式评价大纲》于2014年发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此仪器的型式评价工作,确保其工作的统一性和可操作性,故2017年的新规程无需再作此规定。
2 检定项目调整旧规程主要检定项目:示值允许误差、零位漂移和示值漂移、重复性、响应时间与绝缘电阻。
新规程主要检定项目:显示分辨力、示值误差、稳定性、重复性、响应时间、绝缘电阻与绝缘强度。
国防科工委计量考核办公室举办计量标准考核管理人员培训班
国防科工委计量考核办公室举办计量标准考核管理人员培训班杨清廉
【期刊名称】《计测技术》
【年(卷),期】2004(024)003
【总页数】1页(P48)
【作者】杨清廉
【作者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第6354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B9
【相关文献】
1.新版《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系列讲座(续一)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附录C的简要说明 [J], 倪育才;丁跃清;邓芸珊;苗瑜;
2.新版《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系列讲座第二讲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 [J], 丁跃清;芸珊;倪育才;苗瑜;
3.新版《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系列讲座第三讲计量标准考核的程序 [J], 丁跃清;芸珊;倪育才;苗瑜;
4.新版《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系列讲座第五讲计量标准考核的后续监管 [J], 丁跃清;芸珊;倪育才;苗瑜;
5.JJF 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辅导讲座第一讲 JJF 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概述 [J], 郑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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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Of Measurement Standard本规范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1年03月02日批准,并自2001年06月01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起草单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司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邓媛芳房秀娟徐杰参加起草人叶德培倪育才席德熊高朝楷段军阳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引言为了规范计量标准考核工作,依据《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1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计量标准和计量标准复查的考核工作。
2引用文献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在执行本规范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3术语3.1测量标准计量标准为了定义、实现、保存或复现量的单位或一个或多个量值,用作参考的实物量具、测量仪器、参考(标准)物质或测量系统。
注:1.一组相似的实物量具或测量仪器,通过它们的组合使用所构成的标准称为集合标准。
2.一组其值经过选择的标准,它们可单个使用或组合使用,从而提供一系列同种量的值,称为标准组。
3.本规范所指计量标准约定由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组成。
3.2参考标准最高计量标准在给定地区或在给定组织内,通常具有最高计量学特性的测量标准,在该处所做的测量均从它导出。
3.3工作标准用于日常检定/校准或核查实物量具、测量仪器或参考(标准)物质的测量标准。
注:1.工作标准通常用参考标准检定/检准。
2.用于确保日常测量工作正确进行的工作标准称为核查标准。
3.4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计量标准保持其计量特性随时恒定的能力。
3.5计量标准的测量重复性在相同测量条件下,重复测量同一被测量,计量标准提供相近示值(或复现值)的能力。
3.6[测量仪器的]最大允许偏差对给定的测量仪器,规范、规程等允许的误差极限值。
注:有时也称测量仪器的允许误差限。
1069附录C考核规范要求与管理体系文件对照检查表
5.5.4
无未经授权的修改现象
18
5.6.1
《质量手册》7.1
符合要求
19
5.6.2
《质量手册》7.4
一般情况每年年底举行
20
5.6.3
《质量手册》7.4
机构负责人能按要求实施
21
*6.1
《质量手册》8.1
符合要求,能对人员进行培训以满足要求
注:带*号的条款为重点考核项目,考核时应予以重点检查。
《质量手册》20.4.7
由办公室统一保存副证
90
8.1
《质量手册》21.1
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91
8.2.1
《质量手册》21.3
对不合格向的控制
92
8.2.2
《质量手册》21.4
办公室负责对纠正措施的实施结果验证
93
*8.3.1
《质量手册》22.1
以顾客满意度作为质量改进的依据
94
*8.3.2
《质量手册》22.3
考核规范要求与管理体系文件对照检查表
第 1页,
共 5页
序
号
考核规范条款号
管理体系文件编号及条款号
考核记录(考核要求在管理体系文件中
有无反映,是否符合,执行记录及效果)
1
*4.1
《质量手册》4.1
依法设置
2
*4.2.1
《质量手册》4.3
符合规范要求、能满足顾客的需要
3
*4.2.2
《质量手册》4.3
能完成政府计量部门下达的各种任务
第5页,
共5页
序
号
考核规范条款号
管理体系文件编号及条款号
考核记录(考核要求在管理体系文件中
计量标准的重复性.-
JF1033附录C内容一、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计量标准的重复性是汁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性之一。
《标准》将计量标准的重复性定义为在一样测量条件下,重复测量同一个被测龄,计量标准供给相近永值的力量,通常用测量结果的分散性来定量地表示.在计量标准考核中用单次测量结果yi的试验标准差s(yi)来表示。
由于规定要在一样条件下进展测量,因此.重复性测量必需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
在进展重复性测量时.首先应中选择适宜的测量对象。
由于测量对象本身的不稳定性,并且还可能受环境条件的影响,因此,被测对象也会时测量结果的分散性产生影响,特别是当被测对象是非实物量具的测量仪器时,影响会更大。
由此可见,实际测量得到的分散性通常比计量标准本身所引入的分散性稍大。
《标准》规定,在计量标准考核中,“计量标准的重复性”包含被测对象对重复性的影响。
这样规定的好处在于所得到的计量标准的重复性直接就是测量结果的一个不确定度来源。
同时,为了使评定得到的不确定度可以用在大多数的同类测量中,重复性试验所承受的测量对象应是常规的测量对象,而不是承受稳定性最好的测量对象。
《标准》规定,建计量标准在中请计量标准考核前应当进展重复性试验,并供给测得的重复性数据。
已建计量准应至少每年进展一次重复性认验.并推断其是否符合要求。
重复性所引入的不确定度只是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中的一个重量。
因此,从原则上说,对重复性本身并无要求.只要最终得到的测量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满足要求即可。
但由于当时在建计量标准时已经对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进展了考核,并且已经证明最终得到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满足要求,因此,可以将建计量标准时测得的重复性数据作为初步推断的依据。
在重复性试验中需要考虑的问题还有重复测量次数的选择,合并样本标准差的承受,被测对象的区分力对重复性测量的影响,以及测得的重复性是否满足要求的最终判定等,这些问题将在后续的文章中作特地的介绍。
对于已经有效建立了测量过程统计掌握的计量标准,由于该方法已经定期地供给了大量的重复性测量的数据,因此,可以不必再单独进展重复性试验。
2022年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
计量原则考核规范(JJF 1033-)引言为了加强计量原则管理,进一步规范计量原则考核工作,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统一和量值传递一致性、精确性,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计量监督管理提供精确检定、校准数据或成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原则考核办法》关于规定,并参照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对计量原则规定,制定本计量原则考核规范(如下简称“规范”)。
1 范畴本规范合用于新建计量原则考核、已建计量原则复查考核以及计量原则考核监督管理。
2 引用文献本规范引用下列文献:JJF 1001-1998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999 《测量不拟定度评估与表达》JJF 1139- 《计量器具检定周期拟定原则和办法》JJF 1117- 《测量仪器比对规范》JJF 1094- 《测量仪器特性评估》GB/T 4091 - idt ISO8258 : 1991 《常规控制图》使用本规范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现行有效版本。
3 术语3.1 计量原则为了定义、实现、保存或复现量单位或一种或各种量值,用作参照实物量具、测量仪器、参照(原则)物质或测量系统。
注:本规范所指计量原则商定由计量原则器及配套设备构成。
3.2 计量原则考核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原则测量能力评估和开展量值传递资格确认。
3.3 计量原则考核在计量原则考核过程中,计量原则考核员对计量原则测量能力评价。
3.4 计量原则不拟定度在检定或校准成果测量不拟定度中,由计量原则所引入不拟定度分量。
它涉及计量原则器及配套设备所引入不拟定度分量。
注:如果计量原则中计量原则器或配套设备所提供原则量值通过检定方式进行溯源,则计量原则不拟定度可以由计量原则最大容许误差通过B 类评估得到。
如果计量原则中计量原则器或配套设备所提供原则量值通过校准方式进行溯源,则计量原则不拟定度由校准证书得到。
3.5 计量原则精确度级别符合一定计量规定,并使误差保持在规定极限以内计量原则等别或级别。
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全部附录表格-B
附录A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格式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量标证字第号计量标准名称计量标准代码建标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计量标准负责人及电话计量标准管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年月日说明1、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证书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5)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复印件一套;2、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5)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8)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3、《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采用计算机打印,并使用A4纸。
注:新建计量标准申请考核的可不必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附录B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格式计量标准技术报告计量标准名称计量标准负责人建标单位名称(公章)填写日期目录一、建立计量标准的目的…………………………………………………………………( )二、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及其组成………………………………………………………( )三、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 )四、计量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 )五、环境条件………………………………………………………………………………()六、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 )七、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 )八、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九、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十、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 )十一、结论…………………………………………………………………………………()十二、附加说明……………………………………………………………………………()附录C计量标准考核中有关技术问题的说明C.1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C.1.1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是指在重复性测量条件下,用计量标准对常规被检定或被校准对象,重复测量所得示值或测得值间的一致程度。
认识仪器计量校准过程中的几种不确定度
认识仪器计量校准过程中的几种不确定度JJFl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给出的测量不确定度的定义是:“表征合理地赋予被测量之值的分散性,与测量结果相联系的参数”,用于评价测量的水平和质量。
不确定度越小,则测量结果的可疑程度越小,可信程度越大,测量结果的质量越高,水平越高,其使用价值越高,反之亦然。
其意义在于:在不确定度评估过程中,要对整个实验的所有步骤进行讨论,找出不确定度来源,并进行计算,由数据可以清晰得出不确定度分量中起主要作用的因素。
通过分析不确定度,把测量误差控制在容许限度内,保证测量结果有一定的精密度和准确度,使分析数据在给定的置信水平内,有把握达到所要求的质量。
在不同的场合,不确定度的来源、评定方法及其使用也是不同的,笔者通过从事多年的计量工作,根据不确定度在计量工作中具体的使用,将不确定度大致按以下三个用途进行划分:(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栏中的不确定度;(2)CNAS—CL07:201l《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中的“校准和测量能力”(简称CMC);(3)出具仪器校准证书中给出的测量结果不确定度。
目前,很多计量工作者将上述3类不确定度混为一谈,将其中一个代替另外两个使用。
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3者概念区别及特点进行深入探讨,以确保正确合理的使用不确定度。
l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栏中的不确定度JJFl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实施指南明确指出“本栏中的不确定度,是指用该计量标准检定或校准被测对象时,该计量标准在测量结果中所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其中不应包括由被测对象、测量方法以及环境条件等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谓的计量标准是指计量标准装置,即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如果有)的组合。
若这里填写不确定度又分几种情况:(1)计量标准由单台仪表或量具组成且在使用时加修正值使用的,则填写该修正值的不确定度;(2)计量标准由多台仪表或测量设备组成的一套系统,则原则上可以将计量标准分成计量标准器和比较器两部分。
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计量专业案例分析》模拟题及答案
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模拟题《计量专业案例分析》【案例一】考评组对某实验室建立的进行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装置进行计量标准复查考核,考核过程中发现该项目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已经于2个月前过期,但该实验室在证书过期期间,仍然照常开展玻璃量器计量检定工作,而且并未按照计量检定规程进行全过程检定,省略了一些检定步骤,计量检定数据也不真实,经了解,检定员承认有些检定数据是编造出来的,并没有认真地开展检定,而且为了省事,没有完全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进行检定,只执行了其中几个步骤的检定,请分析该实验室计量检定人员的违法事实和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答:(答案要点)不正确。
根据《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计量检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伪造、篡改数据、报告、证书或技术档案等资料;(二)违反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三)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四)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计量检定员证》或《注册计量师注册证》。
该实验室计量检定人员的做法违反了《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第二、第三款,根据该《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
【案例二】某企业在取得精密压力表标准装置计量标准考核合格证书后,开展本企业内部工作用一般压力表检定工作(包括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请分析该的违法行为和处罚依据。
答:(答案要点)不合法。
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以下形式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技术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三)授权某一部门或某一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计量授权包括以下形式:(三)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因此,该企业在取得计量标准考核合格证书后,还应当向有关质量监督部门申请计量授权考核,取得计量授权合格证书后方可开展检定工作。
{技术规范标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
{技术规范标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5.3编写检测实施细则应按本规范附录1第48条的要求制订检测实施细则。
如果现有“检测方法”的内容已满足第48条的要求,可以不再另行制定检测实施细则。
5.4检定仪器设备所有仪器设备必须按本规范附录3:“关于在计量认证中对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校验和检验的规定”进行检定(或校验、检验),并按规定贴上标志。
5.5人员考核被认证单位的产品检验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并持有检验人员证。
负责计量器具检定的检定人员应持有由计量行政部门或被认证单位的主管部门颁发的检定员证。
5.6环境条件的整顿被认证单位应根据其工作性质整顿环境条件,使其适合所从事的工作的需要。
6计量认证的初查和预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接受申请后,应派人到申请单位了解情况,商定认证考核评审计划,并解答在认证准备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被认证单位在准备过程中,可要求接受其计量认证申请的省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对其组织计量认证预审。
预审可由2~3个评审员负责,按正式评审程序考核,以判断其准备情况,并提出改正意见。
也可以不经过预审。
7计量认证的正式评审正式评审的程序按本规范附录七“计量认证正式评审程序进行。
评审组成员必须符合本规范附录5“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员管理办法”的要求。
评审内容和评定方法见本规范第9条。
正式评审完成后,必须填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中,“评审意见”及“评审结论”栏应按本规范附录4第五节的要求填写。
三评审内容和评定方法8几点说明8.1评审内容共六个方面五十项。
详见第9条,这是对被认证单位通过计量认证的一般要求,评审员可根据质检机构的工作性质,临时增加少量考核内容,但不影响评审是否通过。
8.2每小项的评审,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
通过记“Y”,不通过记“N”。
通过、不通过的标准见表格右边的评定方法。
为了准确掌握评审的要求,可参照本规范附录6:“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内容及评定方法条文说明”来执行。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应注重简洁、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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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 1033-2008)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 1033-2008)引言为了加强计量标准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计量标准的考核工作,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传递的一致性、准确性,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计量监督管理提供准确的检定、校准数据或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对计量标准的要求,制定本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1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计量标准的考核、已建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以及计量标准考核的监督管理。
2 引用文献本规范引用下列文献:JJF 1001-1998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999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 1139-2005 《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JJF 1117-2004 《测量仪器比对规范》JJF 1094-2002 《测量仪器特性评定》GB/T 4091 - 2001 idt ISO8258 : 1991 《常规控制图》使用本规范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3 术语3.1 计量标准为了定义、实现、保存或复现量的单位或一个或多个量值,用作参考的实物量具、测量仪器、参考(标准)物质或测量系统。
注:本规范所指计量标准约定由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组成。
3.2 计量标准考核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评定和开展量值传递资格的确认。
3.3 计量标准的考评在计量标准考核过程中,计量标准考评员对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评价。
3.4 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在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中,由计量标准所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它包括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所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注:如果计量标准中的计量标准器或配套设备所提供的标准量值通过检定方式进行溯源,则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可以由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通过B 类评定得到。
如果计量标准中的计量标准器或配套设备所提供的标准量值通过校准方式进行溯源,则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由校准证书得到。
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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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
5.3.2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 5.3.3计量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及环境条件 5.3.4 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 5.3.5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 按照附录C.1的要求进行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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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 2 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性
• 2.1 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 表述正确: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用该计量标准所复现的 量值或量值范围来表示;对于可以测量多种参数的计量标 准,应当分别给出每种参数的量值或量值范围。
•判定标准:给出的量值或量值范围应当满足所开展检定
或校准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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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
5 文件集 包括文件集的管理及五个重要的文件 5.1文件集的管理 5.2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 5.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5.4检定或校准的原始记录 5.5检定或校准证书 5.6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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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
5 文件集
5.1文件集的管理
注: 1 “培训合格证明”可以是建标单位内部培训合格证明,也可以是外部培训合格证明,例如
:计量学会、计量协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明。 2 可以作为企、事业单位检定或校准人员其他能够证明具有相应能力的计量证件有:《注册计量师
资格证书》和具有相应项目的《注册计量师注册证》,其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各行 业学会、协会颁发的具有相应项目的原《计量检定员证》,以及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 其规定的市(地)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具有相应项目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 等。
计量标准的考核与管理案例
计量标准的考核与管理案例[案例1]: 某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正在筹建一项新的最高计量标准,准备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在计量标准装置安装完毕进行调试时,企业送来了2台计量器具需要使用新的计量标准进行检定。
该机构为了满足企业的需要就帮助企业进行了检定,并出具了检定证书。
问题在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筹建中的某项最高计量标准是否能够对外开展计量检定并出具计量检定证书?案例分析:依据《计量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建立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计量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实施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所以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这种做法不符合《计量法》第六条、第九条的规定,从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考核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强制检定两个方面分析都是不符合有关计量法律规定的。
首先,用于计量检定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必须依据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计量标准考核取得相应的计量标准证书。
具体说,下一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建立的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须向上一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技术考核,其他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属于哪一级政府的,就由哪一级地方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
经考核合格符合要求并取得证书的,由建立该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批并颁发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能作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使用。
其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该计量标准必须通过计量检定取得相应的计量检定证书方可使用。
[案例2]:某企业买了一台准确度等级很高的电能计量标准作为企业的最高计量标准,并将计量标准器送省计量院检定合格后,就开始开展本企业电能表的检定工作。
案例分析:该企业的做法是不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条及《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本单位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须向与其主管部门同级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考核,考核合格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后,企业、事业单位方可使用。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Technical administrative code of electric energy meteringDL/T 448-2000第一部分1-11章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原电力工业部1996年电力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技综[1996]51号文)的安排,对1991年发布的电力行业标准《电能计量装置管理规程》(DL448-91)进行的修订。
本标准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形势的需要,明晰管理权限及职责,积极采用国际标准(ISO10012)和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提高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水平及管理水平,保证电能计量的准确、可靠、统一而修订的。
针对电力投资经营主体的变化,本标准首先明确了电网经营企业负责本供电营业区内业务归口管理,以供电企业为主管理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的原则;根据电能计量装置的重要程度和工作量的大小,将电能计量装置分类作了重大调整;根据市场经济对电能计量装置高准确度和高可靠性的要求,对电能计量装置配置提高了要求;借鉴国外管理模式,改变了过去居民用单相电能表由定期轮换为抽检等。
起草小组首先发文征询全国电力部门对DL448-91规程的修改意见,共收回意见60多条。
在此基础上,起草小组于1997年9月8日完成编写大纲的起草与讨论。
1998年3月28日完成征求意见稿,4月2日发出征求意见稿,共收回意见19份。
1998年5月18日完成讨论稿,5月21~24日在浙江召开讨论会,会议对讨论稿给予基本肯定,并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的意见。
1998年11月1日完成送审稿,1998年11月21~22日在绍兴市审查通过。
参加人员有部分标委会成员、网省电能计量专责、科研、试验、设计单位和供电企业的代表共44人。
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代替DL448-91。
本标准的附录A、B、C、D、E、F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G、H、J、K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原电力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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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计量标准考核中有关技术问题的说明C.1 计量标准的重复性C.1.1计量标准的重复性是指在相同测量条件下,重复测量同一个被测量,计量标准提供相近示值的能力。
通常用测量结果的分散性来定量地表示,即用单次测量结果y i 的实验标准差s (y i )来表示。
C.1.2 重复性的试验方法在重复性条件下,用计量标准对常规的被检定或被校准对象进行n 次独立重复测量,若得到的测量结果为y i (i =1,2,……n ),则其重复性s (y i )为1)()(12--=∑=n y y y s ni i i (C-1)式中:y ——— n 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n ——— 重复测量次数,n 应尽可能大,一般应不少于10次。
如果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在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中不是主要分量,允许适当减少重复测量的次数,但至少应满足n ≥6。
C.1.3 由于被测对象也会对测量结果的分散性有影响,特别是当被测对象是非实物量具的测量仪器时。
因此,由式(C-1)计算得到的分散性通常比计量标准本身所引入的分散性稍大。
在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中,当测量结果由单次测量得到时,它直接就是由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当测量结果由N 次重复测量的平均值得到时,由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为Ny s i )(。
C.1.4 被测仪器的分辨力也会对重复性测量有影响。
在不确定度评定中,当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大于被测仪器的分辨力所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时,可以不考虑分辨力所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当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小于被测仪器的分辨力所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时,应该用分辨力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代替重复性分量。
若被测仪器的分辨力为δx ,则分辨力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为0.289δx 。
C.1.5 对于常规的计量检定或校准,当无法满足n ≥10时,为使得到的实验标准差更可靠,如果有适用可能,建议采用合并样本标准差s p ,其计算公式为)1()(112p --=∑∑==n m y y s m j nk j kj (C -2)式中:m ——— 测量的组数;n ——— 每组包含的测量次数;y kj ——— 第j 组中第k 次的测量结果;y———第j组测量结果的平均值。
jC.2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C.2.1计量标准的稳定性是指计量标准保持其计量特性随时间恒定的能力。
因此计量标准的稳定性与所考虑的时间段的长短有关。
C.2.2计量标准通常由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备所组成,因此一般说来计量标准的稳定性应包括计量标准器的稳定性和配套设备的稳定性。
同时在稳定性的测量过程中还不可避免地会引入被测对象对稳定性测量的影响,为使这一影响尽可能地小,必须选择一稳定的测量对象来作为稳定性测量的核查标准。
C.2.3 核查标准的选择大体上可以按下述几种情况分别处理:(1)被检定或被校准的对象是实物量具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一性能比较稳定的实物量具作为核查标准。
(2) 计量标准仅由实物量具组成,而被检定或被校准的对象为非实物量具的测量仪器实物量具通常可以直接用来检定或校准非实物量具的测量仪器,并且实物量具的稳定性通常远优于非实物量具的测量仪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不必进行稳定性考核。
但需画出计量标准器所提供的标准量值随时间的变化曲线,即计量标准器的稳定性曲线。
(3) 计量标准器和被检定或被校准的对象均为非实物量具的测量仪器如果存在合适的比较稳定的对应于该参数的实物量具,可以用它作为核查标准来进行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
如果对于该被测参数来说,不存在可以作为核查标准的实物量具,可以不作稳定性考核。
注:一次性使用的标准物质可以不进行稳定性考核。
C. 2.4 稳定性的考核方法C.2.4.1 对于新建计量标准,每隔一段时间(大于一个月),用该计量标准对核查标准进行一组n次的重复测量,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的测量结果。
共观测m组(m≥4)。
取m 个测量结果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作为新建计量标准在该时间段内的稳定性。
C.2.4.2 对于已建计量标准,每年用被考核的计量标准对核查标准进行一组n次的重复测量,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
以相邻两年的测量结果之差作为该时间段内计量标准的稳定性。
若计量标准在使用中采用标称值或示值(即不加修正值使用),则测得的稳定性应小于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如加修正值使用,则测得的稳定性应小于该修正值的扩展不确定度(U,k=2或U95,下同)。
C.3 测量过程的统计控制—控制图C.3.1控制图(又称休哈特控制图)是对测量过程是否处于统计控制状态的一种图形记录。
它能判断并提供测量过程中是否存在异常因素的信息,以便于查明产生异常的原因,并采取措施使测量过程重新处于统计控制状态。
对于准确度较高及比较重要的计量标准,如有可能建议尽可能采用控制图对其测量过程进行连续和长期的统计控制。
C.3.2测量结果除了会受到测量过程的影响外,还会受测量对象的影响,因此如果能找到一个比较稳定的核查标准并对其作连续的定期观测,则根据由定期观测结果计算得到的统计控制量(例如平均值,标准偏差,极差等)的变化情况可以推断出测量过程是否处于统计控制状态。
因此采用控制图方法来对测量过程进行统计控制的前提是具有一个量值稳定的核查标准。
C.3.3 控制图的分类根据控制对象的数据性质,即所采用的统计控制量来分类,在测量过程控制中常用的控制图有平均值—标准偏差控制图(x–s图)和平均值—极差控制图(x–R图)。
控制图通常均成对地使用,平均值控制图主要用于判断测量过程中是否受到不受控的系统效应的影响。
标准偏差控制图和极差控制图主要用于判断测量过程是否受到不受控的随机效应的影响。
标准偏差控制图比极差控制图具有更高的检出率,但由于标准偏差要求重复测量次数n≥10,对于某些计量标准可能难以实现。
而极差控制图一般要求n≥5,因此在计量标准考核中推荐采用平均值—标准偏差控制图,也可以采用平均值—极差控制图。
根据控制图的用途,可以分为分析用控制图和控制用控制图两类。
(1) 分析用控制图:用于对已经完成的测量过程或测量阶段进行分析,以评估测量过程是否稳定或处于受控状态。
(2) 控制用控制图:对于正在进行中的测量过程,可以在进行测量的同时进行过程控制,以确保测量过程处于稳定受控状态。
具体建立控制图时,应首先建立分析用控制图,确认过程处于稳定受控状态后,将分析用控制图的时间界限延长,于是分析用控制图就转化为控制用控制图。
C.3.4 建立控制图的步骤C.3.4.1 确定所采用的统计控制量,即确定所采用的控制图类型。
通常采用平均值和标准偏差控制图(x–s图)或平均值和极差控制图(x–R图)。
注:在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中,被测量习惯上用符号―y‖表示。
但在测量过程控制的控制图中,通常用符号―x‖表示被测量。
C.3.4.2 预备数据的取得预备数据是建立分析用控制图的基本取样数据,要求取样过程处于随机控制状态中。
(1) 在重复性条件下,对选择好的核查标准作n次的独立重复测量。
当采用标准偏差控制图时,要求测量次数n≥10;当采用极差控制图时,测量次数≥5次。
该n次测量结果称为一个子组。
(2) 在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规定的测量条件下,重复上面的过程,共测量k个子组。
要求子组数k≥20,在实际工作中最好取25组。
即使当个别子组数据出现可以查明原因的异常而被剔除时,仍可保持多于20组的数据。
C.3.4.3 计算统计控制量当采用平均值—标准偏差控制图(x–s图)时,应计算的统计控制量为:每个子组的平均值x,每个子组的标准偏差s,各子组平均值的平均值x和各子组标准偏差的平均值s。
当采用平均值—极差控制图(x–R图),应计算的统计控制量为:每个子组的平均值x,每个子组的极差R,各子组平均值的平均值x和各子组极差的平均值R。
C.3.4.4平均值—极差控制图(x–R图)控制界限的计算计算每个控制图的中心线(CL),控制上限(UCL),和控制下限(LCL)。
对于不同的控制图,其控制界限的计算公式是不同的。
C.3.4.4.1平均值—标准偏差控制图(x–s图)(1) 平均值控制图,x图(仅指与标准偏差控制图联用的平均值控制图)其中心线CL 、控制上限UCL 和控制下限分别LCL 分别为x =CL (C-3)s A x 3UCL += (C-4) s A x 3LCL -= (C-5)(2) 标准偏差控制图,s 图其中心线CL 、控制上限UCL 和控制下限分别LCL 为s =CL (C-6)s B 4UCL = (C-7)s B 3LCL = (C-8)C.3.4.4.2 平均值 — 极差控制图(x – R 图)(1) 平均值控制图,x 图(仅指与极差控制图联用的平均值控制图) 其中心线CL 、控制上限UCL 和控制下限分别LCL 为x =CL (C-9)R A x 2UCL += (C-10)R A x 2LCL -= (C-11)(2) 极差控制图,R 图其中心线CL 、控制上限UCL 和控制下限分别LCL 为R =CL (C-12)R D 4UCL = (C-13)R D 3LCL = (C-14)计算中各系数A 2,A 3,B 3,B 4,D 3和D 4之值与样本大小n (每个子组所包含的测量次数)有关,其值见表C-1。
表C-1 计算控制限的系数表C.3.4.5 制作控制图并在图上标出测量点控制图的纵坐标为计算得到的各统计控制量,横坐标为时间坐标。
并在图上画出CL、UCL和LCL三条控制界限。
在图上标出各子组相应统计控制量的位置(称为测量点)后,将相邻的测量点连成折线,即完成分析用的控制图(图C-1中的实线)。
C.3.4.6 按照控制图对异常判断的各项准则,对分析用控制图中各测量点的分布状况进行判断。
若测量点的分布状况没有任何违背判断准则的情况,即表明测量过程处于统计控制状态。
C.3.4.7 将分析用的控制图转化为控制用控制图将分析用控制图的时间坐标延长,每隔一规定的时间间隔,再进行一组测量,在控制图上标出测量点位置后,将连接测量点的折线逐次延长(图C-1中的虚线),就成为可以对测量过程进行日常监控的控制用控制图。
一旦控制用控制图中测量点的分布出现异常,应立即分析原因,并将其减小或消除,直到控制图恢复正常。
C.3.4.8 如果测量的工作量较大,一时无法完成20 组以上的预备数据测量,也可以在完成6-10组测量后就开始建立初步的分析用控制图。
在测量点分布状况没有任何违背判断准则的条件下将其转化为控制用控制图。
按常规每隔一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控制测量。
当累计的子组数(包括预备测量在内)达到k=20时,重新计算中心线CL和控制界限UCL,LCL,并按新的计算结果建立新的满足k≥20要求的分析用控制图。
C.3.5 控制图中测量点分布异常的判断准则C.3.5.1 为方便起见,将常规控制图的控制范围均分为6个区,每个区的宽度均相当于所采用统计控制量的标准偏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