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意见】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办公室关于2018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工作意见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一、引言农村经济的发展一直是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更是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
如何促进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政策建议的角度出发,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一些建议。
二、加强政府引导和支持政府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各方共同参与,促进融合发展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在于农业,因此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尤为重要。
政府应当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升农村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水平,为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四、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关键在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政府应该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的引导和支持,鼓励农民发展现代农业产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五、加强农村人才培养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离不开人才支持。
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人才培养的投入,提高农村人才的素质和能力,为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六、促进农产品营销和流通促进农产品的营销和流通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环节。
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政策,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农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一二三产业的有机融合。
七、鼓励农村企业发展农村企业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农村企业的发展,提供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促进农村企业与农业、工业、服务业的深度融合,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的协同发展。
八、加大对农村科技创新支持力度科技创新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动力。
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农民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生产效率,推动农业、工业、服务业的融合发展。
九、建立健全农村产业扶贫机制农村产业扶贫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
【发改方案】石柱县2018年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作方案
【发改方案】石柱县2018年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作方案2018年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年)》(渝委发〔2018〕13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18〕25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石委发〔2018〕11号)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0.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0.25%,战略新兴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12%,每万人有效专利拥有量4件,力争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建成市级企业研发机构1个,创建县级众创空间5个以上、市级众创空间2个,力争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2家。
二、主要任务(一)提升社会创新能力1.培育规上企业创新能力。
积极发展以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的新型工业,重点推进先进制造、互联网、大健康三大领域技术创新。
实施积极的规上企业科技投入引导政策,按照企业R&D投入的3%进行后补助,促进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与市内外甚至国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深度科技合作,建立研发团队,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形成核心竞争力,培育市级新产品2个以上,力争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以上。
2.培育农业创新能力。
深化县校(院)合作,积极发挥科技专家大院辐射的推广作用,成立农业科技创新科研小组,建立“五位一体”科技研发推广服务模式,加快“金种子”工程建设。
修订辣椒、莼菜、黄连、兔子等产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标准、规范、规程、管理制度和企业生产加工标准,建立辣椒标准化核心区1万亩、莼菜标准化核心示范区0.2万亩、黄连标准化核心示范区0.5万亩。
加大“三品一标”品牌力度,培育莼菜、黄连、辣椒等绿特农产品品牌20个。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2篇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2)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2)精选2篇(一)1. 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
制定出台涉农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加大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为融合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2. 建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机制。
成立专门的机构或组织,负责统筹协调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工作。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农产品流通信息和市场需求情况,促进产销对接。
3. 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和农户开展技术创新,并提供相应的资金、技术支持。
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4. 增加农民收入渠道。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注重增加农民非农就业机会,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鼓励农村发展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5. 加强人才培养和技能提升。
加强农业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专业化经营能力。
引导农民参与技术培训和学习,提高其素质水平,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6. 加强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
加强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提高市场竞争力。
推动农产品加工和包装提档升级,提高附加值。
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农产品出口。
7. 加强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服务。
政府要加强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宣传和服务指导,指导农户组织开展有机农业和绿色生态农业等专业化生产。
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相关服务和支持。
8. 加强监管和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的监督和检查。
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制定和监测,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的重要路径,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协同合作,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促进农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2)精选2篇(二)一、加强政策支持1. 制定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农村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工作意见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工作意见【法规类别】国家产业政策【发布部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16.04.01【实施日期】2016.04.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工作意见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推进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必然要求。
经县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生态保护发展区功能定位和“四大发展目标定位”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工业园区、农业示范园区、旅游景区、物流园区和城镇集聚区为重要平台,着力延伸产业链条、拓展产业功能,积极培育“互联网+产业”新兴业态,加快构建三次产业交叉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全县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有所提升,逐步形成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显著增强。
三、重点任务(一)从“以农养工”到“以工促农”,推进农村一二产业深度融合1.推进农业集聚化发展。
鼓励农业加工企业发展标准化原料基地,通过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引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生产。
扎实推进“成百上千”特色基地建设(即100万亩特色种植基地、1000万头/只特色养殖基地),继续实施“三百工程”和“一区五园”项目。
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依托“4+X”特色产业体系,新增种植专业村15个、规模养殖园20个。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开展抽查结果集中公示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开展抽查结果集中公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09•【字号】工作通知〔2018〕128号•【施行日期】2018.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开展抽查结果集中公示的通知工作通知〔2018〕128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对于提升监管执法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以来,全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抽查结果公示上还存在不主动、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一定程度损害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公信力,制约了其作用的充分发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的工作精神,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开展抽查结果集中公示的通知》(渝府法制发〔2018〕4号)要求,现就开展抽查结果集中公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集中公示的主体和内容(一)集中公示的主体。
首批确定县发展改革委、县人社局等29个县级部门(详见附件1)作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集中公示的主体。
因机构改革发生监管职责变化的,由改革后承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负责集中公示工作。
(二)集中公示的内容。
各公示主体于2018年7月1日以后形成的所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均纳入集中公示范围。
每一项抽查结果信息包括:被检查主体名称、被检查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抽查类别、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抽查结果、抽查时间、抽查机关、抽查人员等9项要素(详见附件2)。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茶叶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茶叶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13•【字号】石柱府办发〔2018〕138号•【施行日期】2018.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茶叶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18〕138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石柱县茶叶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13日石柱县茶叶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围绕“转型康养、绿色崛起”发展主题,以创建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县为抓手,以完善有机茶叶产业扶贫体系为目标,为加快我县深度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步伐,进一步优化特色产业布局,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深化脱贫攻坚深度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实施意见的通知》(石柱委办发〔2017〕74号)精神,特制定此茶叶产业扶持政策。
一、扶持政策享受条件发展初期实行“保底分红+效益分红”模式,通过“业主选品种、农民出土地、合作谋发展”的长效利益联结机制,相对集中连片新发展茶叶100亩以上且在本县建加工厂。
后期由业主带动农民发展,实行“公司+农户”的订单种植模式,相对集中连片新发展茶叶100亩以上。
二、具体扶持政策(一)茶园基地建设。
1. 人工茶园补助标准:共补助3000元/亩,其中新建茶园补助1650元/亩,社会化服务补助1350元/亩。
新建茶园补助1650元/亩,其中:种苗费补助500元/亩,园地开垦、开厢及开沟补助500元/亩;底肥补助500元/亩;人工栽植补助150元/亩。
按3年社会化服务补助1350元/亩,其中:第一年社会化服务补助410元/亩,第二年社会化服务补助450元/亩,第三年社会化服务补助490元/亩。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21•【字号】石柱府办发〔2016〕10号•【施行日期】2016.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石柱府办发〔2016〕10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八次全委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193号)精神,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调优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一)稳定粮油基础产业。
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在80万亩以上,其中水稻20万亩、玉米17万亩、薯类33万亩、其它作物10万亩以上,积极推进高产粮油示范片创建工作。
大力推广优质高产良种及配套栽培种植技术,重点推广机耕、机插、机收,提高机械化生产水平,粮食作物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现全县粮食年总产量稳定在25.5万吨以上。
(二)构建特色产业体系。
做实100万亩特色产业基地和1000万头(只)养殖基地。
构建“4+X”特色效益农业体系,即以辣椒为主的调味品、以黄连为主的中药材、以兔子为主的草食牲畜、以莼菜为主的高山果蔬四大优势产业和有发展潜力的重点产业,巩固发展调味品30万亩以上,中药材30万亩以上(其中木本中药材基地20万亩),烤烟3.8万亩,蔬菜22万亩(其中莼菜2万亩),特色水果10万亩。
(三)推进示范工程建设。
持续推进“三百”工程建设,围绕“4+X”特色效益农业体系,打造100个种植专业村,100个专业养殖园,100个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业集聚发展。
以“产业升级、产品提质、群众增收、示范引领”为要求,全力推进“一区五园”建设。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平稳发展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平稳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5.22•【字号】石柱府办发〔2019〕50号•【施行日期】2019.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平稳发展的通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提高政务服务效率,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经济稳定增长动力,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平稳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渝委发〔2018〕37号)以及市级执法机关出台的涉企政策;建立创新、宽容制度和轻微违法行为甄别处理机制,按照罪行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对企业家违法和企业违法区别处理,违法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财产区别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牵头领导:龙集华;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司法局、县经信委、县工商联)(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压缩审批时限。
全面推行“就近办”“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机制,全面提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效率。
其中企业开办时间减至5个工作日,工业投资项目核准时限减至10个工作日,备案办结时限减至1个工作日。
(牵头领导:陈爱军;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编办)(三)落实县领导及县级部门联系工业企业服务制度,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落实联系县领导和县级部门开展深度帮扶。
探索启动重点工业企业与县政府“直通”机制,减少管理层级,全力提升服务企业水平。
关于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的通知
关于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的通知作者:来源:《当代农村财经》2018年第07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政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有关部署要求,为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决定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的重要意义产业兴,百业兴。
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要振兴。
2018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新格局。
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培育壮大乡土经济、乡村产业,实现以产兴村、产村融合,是推动产业兴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措施,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意义重大。
一是有利于推动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培育发展新动能。
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以促进产业兴旺为基础,引导和促进更多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推动做大做强高效绿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乡村产业、乡村服务业等,完善产业链、打通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提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质量和水平,加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形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带动繁荣乡村经济,实现乡村产业振兴。
二是有利于建立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民致富增收。
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以产业全面深入融合发展为路径,有利于创新利益联结模式,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紧密合作,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责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示范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将其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同步分享农业农村现代化成果,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让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实现生活富裕。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十二五”期间落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十二五”期间落实扶持县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优惠政策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发文字号】石柱府办发[2012]232号【发布部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12.10.12【实施日期】2012.10.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十二五”期间落实扶持县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优惠政策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12〕23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十二五”期间落实扶持县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优惠政策的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0月12日石柱县“十二五”期间落实扶持县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优惠政策的工作方案“十二五”期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扶持力度,中央财政每年投入10亿元用于鼓励和支持民族贸易企业发展。
根据国家民委《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落实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优惠政策的通知》(民委发〔2011〕24号),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重庆市民宗委《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民委关于继续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的通知〉的通知》(渝银发〔2011〕161号)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第四次党代会的要求和部署,积极构建政府、金融部门与民贸民品企业良性互动的发展关系,用足用活国家扶持民贸民品企业的优惠政策,搞活民贸民品流通,促进民贸民品企业快速发展壮大,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助推渝东枢纽门户和绿色生态经济强县建设进程。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木材经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政府
【发布日期】2009.12.08
【实施日期】2010.0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依法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管理,规范木材经营加工行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林业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重庆市林业行政处罚条例》、《重庆市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木材经营加工活动,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是指以木、竹为主辅原料加工生产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单位和以木、竹为经营项目的经营单位。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木材包括原木、锯材、竹材、木片、纤维板、胶合板、木竹半成品或成品等木竹品。
第五条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
石柱土家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
石柱土家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发布部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15.12.23【实施日期】2015.12.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石柱土家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石柱县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23日石柱县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重庆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渝委发〔2015〕13号),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石柱委发〔2015〕11号)精神,根据《重庆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是指县财政统筹安排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创新发展的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主要是基础与前沿研究、应用研究与开发、集成示范、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科技研发基地建设、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研究、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创新创业计划和组建创新创业投资基金。
(一)基础与前沿研究,主要支持根据科技发展规律开展新理论、新原理、新方法等原始性创新研究,以及高技术领域中具有前瞻性、先导性和探索性的重大技术研究项目。
(二)应用研究与开发,主要支持面向终端用户的新产品、新系统、新品种开发,或为已有和正在开发的新产品、新系统、新品种开发性价比更高的零部件、子系统、中间体,或为前两者配套的新材料、新工艺与装备、新技术、标准与规程等开发的项目。
(三)集成示范,主要支持通过集成应用已有科技成果,开发出有战略意义和市场竞争力的面向终端用户的新产品、新系统、新品种并进行产业化或规模化应用示范的项目。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审判机关【发文字号】石柱府办发[2010]312号【发布部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10.08.03【实施日期】2010.08.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10〕31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石柱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三日石柱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根据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10〕187号)要求,遵循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以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为目标,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切实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推动石柱发展上水平、增后劲、可持续。
二、目标任务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减少;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创新行政审批方式,行政审批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行政审批监管,创新监督方式,行政审批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一)加大行政审批清理力度1.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放型经济改革专项实施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放型经济改革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区域经济开发【发布部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14.10.19【实施日期】2014.10.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放型经济改革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石柱县开放型经济改革专项实施方案》已经第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0月19日石柱县开放型经济改革专项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印发2014年石柱县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石柱委发〔2014〕21号)精神,促进全县开放型经济大发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生态立县、开放兴县、工业强县、商旅活县”的总战略和四个发展定位,坚持系统设计、科学改革,统筹协调、求真务实,积极落实“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战略部署,拓宽开放通道、夯实开放平台、提高开放水平、培育产业集群、营造开放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不断完善“绿色生态经济强县”建设体系。
二、总体目标到2017年,招商引资累计实现到位资金150亿元以上(其中,利用外资200万美元);年实现外贸出口额2000万美元。
到2020年,招商引资累计实现到位资金300亿元以上(其中,利用外资500万美元);年实现外贸出口额5000万美元。
三、工作重点(一)拓宽开放通道1.完善交通枢纽。
加快建成江家槽码头,力争2016年建成投用,实现290万吨的年货物吞吐量,提升中转过货能力,积极争取增加到上海的水运班轮密度,利用长江黄金水道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力争2017年打通南宾工业园B区、C区与丰石高速石柱西互通连接路;积极争取粱黔高速石柱至黔江段2016年开工建设和沿江货运铁路南线建设方案;加快推进黄水通用机场项目洽谈,力争2016年启动建设,2018年建成投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为保证《重庆市行政立法基本规范(试行)》和《重庆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试行)》全面、正确实施,保障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促进对外开放,推动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办发〔2009〕344号)要求,县政府法制办对截至2010年12月31日施行满5年以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清理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其中属于阶段性工作已经结束的、调整对象已经消失的、适用期已过的、被新文件代替的共1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现将废止文件目录通知如下: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城镇规划管理规范行政审批程序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石柱府发〔2005〕144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柱府发〔2005〕218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柱府发〔2005〕219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城饮用水源保护的通告(石柱府通〔2005〕6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城规划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石柱府通〔2005〕7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峡工程三期移民库底清理工作的通告(石柱府通〔2005〕8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煤炭运输秩序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通告(石柱府通〔2005〕10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05〕42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05〕70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05〕150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黄连种植保护森林资源的规定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05〕151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05〕153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旧城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办法》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05〕158号)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结束——。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取消一批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决定-石柱府发〔2018〕17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取消一批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决定正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取消一批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决定石柱府发〔2018〕17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取消一批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决定》(渝府发〔2017〕56号)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县政府决定对应取消调整7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规范1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
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切实转变职能,做好衔接和落实工作,及时做好相关行政审批项目的对应取消调整工作。
县政府各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得违法转交下属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继续审批,不得通过拆分、合并或重组等方式以新的名义、条目替代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等任何形式变相审批。
对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到位,同时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便民服务。
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市政府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要求,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相应调整网上审批项目等信息,对县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1.石柱县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中介和证明材料事项(略)2.石柱县调整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8年1月30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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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意见】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工作意见关于2016年一二三产业
融合发展的工作意见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推进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必然要求。
经县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生态保护发展区功能定位和“四大发展目标定位”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工业园区、农业示范园区、旅游景区、物流园区和城镇集聚区为重要平台,着力延伸产业链条、拓展产业功能,积极培育“互联网+产业”新兴业态,加快构建三次产业交叉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全县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有所提升,逐步形成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
产业发展新格局,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显著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从“以农养工”到“以工促农”,推进农村一二产业深度融合
1.推进农业集聚化发展。
鼓励农业加工企业发展标准化原料基地,通过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引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生产。
扎实推进“成百上千”特色基地建设(即100万亩特色种植基地、1000万头/只特色养殖基地),继续实施“三百工程”和“一区五园”项目。
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依托“4+X”特色产业体系,新增种植专业村15个、规模养殖园20个。
扶持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新增种植专业村20个。
依托“十百千万”基层农技推广及县、乡、村三级推广体系,优化“科研单位+推广机构+专家大院+示范基地+涉农企业”五位一体的科技推广服务模式,加大对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力度,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换率达到87%。
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全年新建农民“田间学校”5所,培训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2000人次以上。
2.突出抓好农产品加工。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产业链,借鉴成功的县校合作模式,深化与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加大对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的研发,促进特色农业产品转化成附加值高的工业品和消费品,形成一批“石柱”系列特色地产品牌。
通过引进、研发和示范推广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对农产品原料进行初加工和精深加工,进一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围绕“研产加销”四位一体特色产业链建设,加快打造辣椒、黄连、兔业等3个综合产值10亿级产业链。
大力培育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