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申报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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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备和学时确认全程网办的通知(公司)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备和学时确认全程网办的通知(公司)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备和

学时确认全程网办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各子公司:

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从今年起,全市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备和继续教育学时确认工作将全部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办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培训报备及课程管理

继续教育培训报备及课程管理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各培训承办部门配合办理。

1.综合办公室职责

(1)每年年初在平台上报备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2)牵头组织公司员工培训工作,各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各类专业技术培训;

(3)负责平台上的课程管理,进行开课、学员维护、签到单下载、考核成绩录入上报等工作;

(4)负责对个人申报的学时进行初步确认及验证;

(5)审核个人网厅上报的个人资料及专技职务信息。

2.培训承办部门职责

(1)新增培训计划需提前一个月报备,否则平台无法

确认开班。

(2)开展培训前一天将参训人员名单(名单中应备注是否需要继续教育学时)报到综合办公室,以便在平台上进行“开课”、“报名”等操作;

(3)请授课老师根据培训内容出题,培训结束后对参训人员进行测试并完成改卷工作,测试成绩由综合办公室录入到平台中,试卷由综合办公室存档备查。(注:培训须进行考试考核,否则不计入个人当年培训学时)

(二)继续教育学时确认

继续教育学时确认需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自行办理,请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右下角“公共服务”,进入“个人网厅”进行注册、登录,按照网络提示进行操作,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继续教育申报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

中国医师协会继续教育项目申报书与填报注意事项

中国医师协会继续教育项目申报书与填报注意事项

附件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项目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

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

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

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

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

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3.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

4.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

5.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

6.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如有不实、虚假、错误信息及未按要求填写,一经发现,将不予通过;

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负责人不受此限)。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项目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

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

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

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

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

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3.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

4.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

5.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

6.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如有不实、虚假、错误信息及未按要求填写,一经发现,将不予通过;

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负责人不受此限)。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

国家级继教项目申报流程

国家级继教项目申报流程

国家级继教项目申报流程

国家级继教项目申报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准备材料:申报人首先需要准备相关的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项目计划书等。

2. 选择项目类别:根据自己的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选择适合的国家级继教项目类别。

3. 在线申报:登录教育部或相关部门指定的网站,填写在线申报表格,提交相应材料。

4. 部门初审:申报材料提交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是否齐全、合格。

5. 评审评估:通过初审的项目申报材料会进入评审评估阶段,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项目的学术价值、创新性、实施可行性等。

6. 结果公示:评审评估完成后,相关部门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将公示结果通知给申报人。

7. 项目立项:根据评审结果,有资格的项目将被批准立项,并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

8. 项目执行:项目立项后,申报人需要按照项目计划书的要求进行实施,并按时提交项目成果报告。

以上是一般的国家级继教项目申报流程,不同的项目可能会有些差异,具体的流程根据各个部门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申报之前最好了解并遵守相关部门的具体申报要求和流程。

中国医师协会继续教育项目申报书及填报注意事项

中国医师协会继续教育项目申报书及填报注意事项

附件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项目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

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

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

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着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

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

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3.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

4.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

5.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

6.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如有不实、虚假、错误信息及未按要求填写,一经发现,将不予通过;

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负责人不受此限)。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

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系统个人申报成绩流程及注意事项

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系统个人申报成绩流程及注意事项

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系统个人申报成绩流程及注

意事项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系统个人申报成绩流程及注意事项

(二)

一、登录

个人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注册过个人信息,在参加公需课、专业课、选修课培训合格,取得成绩后,既可以登录系统,进行成绩申报。

(一)启动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下述连接进入系统登录页面:

用户类型选择个人,输入个人注册的登录帐号、密码,点击“登录”进入系统。

(二)申报学时

进入系统后的界面如下:

点击个人业务前面的“+”,展开该项目,点击左侧项目栏中的“继续教育记录申报”,出现如下图所示页面。在项目栏中右侧填写相关的成绩记录项目:包括“课程名称”、“学习开始时间”、“学习结束时间”、“拟申报学时”、“参训天数”、“学习形式”、“施教机构名称”。注意:

1、末尾带红色“*”号的项目是必填项;

2、“课程名称”,“施教机构”可以从下拉框中选择,“施教机构”填“惠州市康桥教育培训中心”;

3、“拟申报学时”为“20学时”,“参训天数”为“4天”;

4、“课程名称”、“学习开始时间”及“学习结束时间”

2006年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 2011年8月10日至2011年8月13日

2007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 2011年8月11日至2011年8月14日2008年知识产权法基础与实务 2011年8月12日至2011年8月15日2009年专业技术人员科技论文 2011年8月15日至2011年8月18日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 2011年8月16日至2011年8月19日2011年广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 2011年8月17日至2011年8月20日

继续教育网络申报流程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

继续教育网络申报流程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

继续教育网络申报流程指南及常见问题解

本业务模块过渡阶段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操作。

360浏览器设置为极速模式

目录

一、单位网厅 (1)

二、个人网厅 (16)

三、常见问题 (25)

一、单位网厅

单位网厅继续教育分为六个模块:

计划报备:用于报备年度培训计划。

课程管理:管理已申报完成的计划课程,进行开课,学员维护,签到单下载,考核成绩录入上报等功能。

学时确认:用于审核个人申报各种情况的转化学时,以及往年有效学时。

学时验证:验证个人上报的学时验证请求中的资料正确性,并进行自动校验流程,打印学时验证单。

人员资料审核:审核个人网厅上报的个人资料。

专技职务审核:审核个人网厅上报的个人专技职务信息。

1、登录流程

1-1、访问登录

1、访问https:///ggfwwt-portal 点击单位网厅

1、输入单位对公平台账号密码登录

(注:在登录流程中如提示升级合并账号,请按流程升级合并,否则无法进行继续教育相关业务)

2、登录后选择菜单中的继续教育(注:菜单栏进入的模块可能有误,可通过系统上面的菜单重新进入模块)

3、在新页面中进入继续教育模块

2、计划报备

2-1、计划报备

1、左侧栏选择【计划报备】,然后选择【新增】,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

单位账户默认拥有新增【单位内训】的权限,如需新增其他计划,请联系处室开通权限。

2、转跳至添加课程页面,添加计划开设课程,可选择单条新增或批量导入方式。

2-1、单条新增

点击【新增】,填写课程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

2-2、批量导入

2-2-1、点击导入模板,下载所需导入模板(注:模板于2018年3月28日有更新,之前下载的模板请重新下载)

中国医师协会继续教育项目申报书及填报注意事项

中国医师协会继续教育项目申报书及填报注意事项

附件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项目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

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

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

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

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

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3.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

4.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

5.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

6.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如有不实、虚假、错误信息及未按要求填写,一经发现,将不予通过;

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负责人不受此限)。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

继续教育学时申报指南

继续教育学时申报指南

继续教育学时申报指南

依据《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发证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2010年公需科目为12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2010年专业科目为48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

公需科目的学习只能在省人社厅指定的继续教育学习基地开设的公需科目培训班现场学习,或者在省人社厅继续教育处监制的学习网站—广东学习网()和广东人才培训网()网络在线学习。

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可以用自己获得的专利、出版专著、参与的省级以上专业课题项目、发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参加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活动折算,按照一天6学时折算。详见《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附件2)。

http://210.76.65.102/gdhr/login_jx.aspx?city=gz为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管理2010年后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管理,2009年以前(包括2009年)的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仍然为纸质证书等级。个人帐号注册和年度学时申报详见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用户指南(附件3)。

附件1:《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发证工作的通知》附件2:《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

附件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用户指南

二〇一一年八月

附件1:

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粤人社办【2011】329号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目录

专业技术人员个人角色 (1)

注册 (1)

登录 (4)

功能列表 (5)

账号管理 (5)

继续教育信息 (8)

法人单位角色 (10)

注册 (11)

登录 (13)

功能列表 (14)

管理员管理 (15)

管理功能 (16)

专业技术人员个人角色

注册

打开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首页(/),点击“个人用户注册”,如下图所示:

进入个人用户注册页面,根据系统提示在账号信息模块中,录入身份证号码、设定密码、及其它相关信息。身份证号码注册后不可修改,作为系统的登录账户使用。其中,身份证号码、密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是必填项。详细页面如下图所示:

账号信息录入完成后,即可以录入其它个人信息了,包括:法人单位所属区域、所属法人单位、所属部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信息。所属法人单位、真实姓名一旦注册成功,不允许修改。录入项目后面有带红色星号的都是必填项。详细页面如下图所示:

个人信息中,所属法人单位、所属部门、所学专业是通过选择弹出窗口内的选项进行录入的。先选择法人单位所属区域,所属法人单位弹窗就会显示对应的单位,点击“选定”即

可成功录入该项信息。详细页面如下图所示:

页面的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注册”就可以在系统中注册了。如果提示“您已完成专技人员注册,请耐心等待所属单位审批”,说明您的账户已经注册成功,请耐心等待所属单位管理员的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系统会发送相对应的邮件通知您,那您就可以登录了。

如下图所示:

登录

注册成功后,且所属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就可以登录了。在登录框中,用户类型选择“个人”,依次录入您注册的账户、密码,在验证码录入框中录入右侧图片中的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如下图所示:

建设工程师个税继续教育填报指南

建设工程师个税继续教育填报指南

作为建筑工程师,必须跟上行业最新发展,继续接受专业教育。税务

部门要求所有建筑工程师报告其为税务目的的继续教育活动。本指南

将帮助您了解相关要求,并分步指导您如何为纳税目的报告继续教育。

报考继续教育是所有建筑工程师的必修课。税务机关要求您每年报告

继续教育的情况。这包括你们全年参加的任何课程、研讨会、讲习班

或其他教育活动。必须详细记录你们所有继续教育的活动,包括结业

证书、收据和任何其他有关文件。

报考继续教育的税务人员,必须填写相应的税务表,并报税务机关备案。这通常涉及填写年度纳税申报单的某一节,并附上任何证明文件。必须保证你准确地报告所有继续教育的活动,以避免税务当局可能给

予的惩罚或罚款。

报考为纳税目的继续教育时,必须诚实彻底。请将有关您每项继续教

育活动的所有相关细节,包括课程或活动的名称、日期和地点、完成

的小时数,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信息。这有助于确保您的继续教育活动

在税收申报表中得到准确反映。

报告您的继续教育税务目的是所有建筑工程师的重要要求。您可遵

照本指南的规定,确保您遵守税务机关的要求,并准确地报告您的继

续教育活动。请记住详细记录您所有的继续教育活动,并诚实和彻底

地报告您的纳税申报。如有问题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务必通联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

南京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学习指引

南京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学习指引

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网上学习指南

第一步;登录“南京公共学习培训网”,点击“继续教育”,再点击“进入学习”;或者直接点击“南京公共学习培训网”首页中“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子系统”区域内的“进入学习”。

第二步:在“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登录首页,点击“注册”。

第三步:在“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点击“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注册”。

第四步:在“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点击“同意,我已阅读以上协议”,并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填写帐号信息,并点击“下一步”。登录名:不需填写,默认为身份证号,注册成功并激活帐号后以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电子邮箱:需为正确可用的,注册成功后,此邮箱会收到激活邮件,通过此激活邮件激活帐号,帐号激活成功后,即可登录系统,信息填写完成后需勾选下方的“本人承诺以上填报资料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相关责任。”并点击下一步即可注册成功。

注:红色星号“*”标记的为必填项。

重点关注:专业技术人员在填写注册信息时,请重点关注单位性质栏的勾选。请按照以下审核权限慎重选择:

1、市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市人社局审核;

2、部省属在宁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由市人社局审核;

3、区直属单位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由区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区人社局复核,市人社局审核;

4、无行业主管部门的民营企业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由企业注

册地所在区的人社局复核,市人社局审核;

5、区直属单位和无行业主管部门的民营企业中副高级职称拟晋升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市人社局审核。

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申报及送审指南1

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申报及送审指南1

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申报及送审指南1

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申报及送审指南1

一、基本概念与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申报及送审,是由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

续教育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的,旨在保持和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和能力。

1.学时种类:申报学时应包括自学、参加培训、学术交流、科研项目、论文撰写等多种形式。

2.学时数量:按照南京市人社局要求,具体学历及职称条件的专业技

术人员,应每年申报60学时以上,其中不低于30学时应与其专业技术工

作相关。

3.学时有效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有效期为3年,应在有

效期内完成学时的积累与申报。

4.学时证明材料:申报学时应提供相应的学习证明材料,如培训证书、会议邀请函、发表的论文等。

二、学时申报流程

1.学时积累: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自身的学习需要,积极参加各类学

习活动,完成相应的学时积累。

2.学时整理:专业技术人员应将所获得的学习证明材料进行整理和分类,确保学时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3.学时汇总:根据所获得学习证明材料,将学时进行汇总,包括学时

种类、学时数量、学时时间等详细信息。

4.学时申报:将学时汇总表格填写完整,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培

训证书、会议邀请函等,形成学时申报材料。

5.学时送审:将学时申报材料提交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

进行送审。

7.学时结果反馈:审核通过的学时,会及时通知专业技术人员,并将

学时结果记录在档案中。

三、注意事项

在申报和送审学时的过程中,专业技术人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学时申报时限:学时要在每年底之前进行申报,确保学时的有效性。

2020年(项目管理)中国医师协会继续教育项目申报书及填报注意事项

2020年(项目管理)中国医师协会继续教育项目申报书及填报注意事项

(项目管理)中国医师协会继续教育项目申报书及填

报注意事项

附件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项目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

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

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

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

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

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3.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

4.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

5.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

6.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如有不实、虚假、错误信息及未按要求填写,一经发现,将不予通过;

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负责人不受此限)。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

继续教育新手指南

继续教育新手指南

2、职称评定对继续教育的要求
职称
培训年份
级别 (含评职称当年)
备注
初级
1年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只需评职称当年的培训。
中级 高级
连续 4 年 连续 2 年 连续 5 年
如:2017 年评初级职称,只需 2017 年继续教育。
如:评 2017 年中级职称 需要 2017、2016、2015、2014 年度的培训。 以研究生学历初任参评。 如:评 2017 年中级职称,需要 2017、2016 年度的培训。 如:评 2017 年高级职称 需要 2017、2016、2015、2014、2013 年度的培训。
新手指南
一、 报名取证流程
访问省级站点,快速报名流程:
选择 报名站点
报名
注册
购买 支付
颁发 证书
申请 审核
在线 考试
在线 学习
访问省级站点和分站,正常报名取证流程:
用户登录 口注册
报名
购买 支付
颁发 证书
申请 审核
在线 学习
在线 考试
二、 获取当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的要求
《人社部 25 号令》和“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 2016 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 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46 号》,明确我省 2016 年-2017 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 需科目主题是《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学时数为 30 个学时。湖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育网为落实人社部和省人社厅文件的精神和内容,制定颁发当年度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合格证 书的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学时申报操作指南

专业技术人员学时申报操作指南

专业技术人员学时申报操作指南

学时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线申报个人的继续教育信息。通过本平台学习取得的学时将自动记入本人的“年度完成情况”,无需人工申报。

在申报学时信息时, *为必填项。

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平台,选择“学时申报”,详细如下图所示:

信息项注释:

1、选择“学习形式”后,系统会根据所选学习形式自动载入需要录入的信息项。

2、“附件”是指能够证明此继续教育真实性的一些证件的扫描图片,可以是证书的扫描图、论文第一页内容的扫描图,或各种证明的扫描图等。如果需要上传多个附件,需压缩后再上上传。

3、“保存暂不提交”该项的申报内容可以在“申报进度查询”中查看。

4、提交之后,等待用人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批,审批通过之后才会获得相应的学时。

申报进度查询

用于查询已录入到系统中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信息记录,可通过全部、待提交、待审核、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进行筛选查看,每条申报信息后的“详细”功能可以查看该继续教育信息的详细内容;对于待审核信息可进行“撤销”操作,撤销后此申报信息将变更为待提交状态;对待提交信息可进行修改和删除。如下图所示:

点击每条信息后的“详细”按钮,可查看该继续教育信息的详细内容;

1)申报信息在未审核状态下,可点击“撤销”按钮,申报信息即变更为“未提交”状态。

2)认定结果为“未提交”状态下,可点击“修改”按钮,直接跳转进入学时申报页面,再次申报。

3)认定结果为“未提交”状态下,可点击“删除”按钮,此条申报信息即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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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申报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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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单位网厅 (1)

二、个人网厅 (16)

三、常见问题 (25)

一、单位网厅

单位网厅继续教育分为六个模块:

计划报备:用于报备年度培训计划。

课程管理:管理已申报完成的计划课程,进行开课,学员维护,签到单下载,考核成绩录入上报等功能。

学时确认:用于审核个人申报各种情况的转化学时,以及往年有效学时。

学时验证:验证个人上报的学时验证请求中的资料正确性,并进行自动校验流程,打印学时验证单。

人员资料审核:审核个人网厅上报的个人资料。

专技职务审核:审核个人网厅上报的个人专技职务信息。

1、登录流程

1-1、访问登录1、访问

1、输入单位对公平台账号密码登录

(注:在登录流程中如提示升级合并账号,请按流程升级合并,否则无法进行继续教育相关业务)

2、登录后选择菜单中的继续教育

3、在新页面中进入继续教育模块

2、计划报备

2-1、计划报备

1、左侧栏选择【计划报备】,然后选择【新增】,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

单位账户默认拥有新增【单位内训】的权限,如需新增其他计划,请联系处室开通权限。

2、转跳至添加课程页面,添加计划开设课程,可选择单条新增或批量导入方式。

2-1、单条新增

点击【新增】,填写课程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

2-2、批量导入

2-2-1、点击导入模板,下载所需导入模板(注:模板于2018年3月28日有更新,之前下载的模板请重新下载)

2-2-2、在导入模板中填写相关信息,请按照要求填写,所有字段为必填字段;(请参照模板第一行范例填写,字数限制包含标点符号等)

2-2-3、模板填写完成后,选择【导入】,执行导入工作。

3、完成后点击【报备】,跳转至待审核页面,等待处室审核

4、如自查发现数据错误,在待审核页面下方可点击【撤销】按钮,返回编辑2-2、修改计划

1、审核完成后的计划可以点击列表后方的【进入】查看详情。

2、审核通过则计划报备完成,如状态为【核对退回】则需按审核意见返回修改相关课程信息,点击【修改】按钮返回编辑,完成后再次进行申报流程。

3、办班管理

3-1、开班流程

1、选择左侧【办班管理】,选择对应的培训计划,点击【进入】

2、打开弹窗后,点击对应的课程【开班】(已开班课程由此进入对应课程阶段)

3、确认开班

4、进入添加人员页面,按需选择方式进行人员添加(新增或导入)

4-1、如使用导入,模板中所有字段为必填字段

5、人员添加完成后,点击【开班】

6、开班页面可下载签到表进行签到,请于培训当日下载签到表。课程完成后点击【考核】。

7、导入人员成绩(100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及已签到完成的签到表,如有多张签到表截图可点击【追加附件】继续添加。成绩导入完成,附件上传完成后,点击【学时确认】。

8、转跳至待审核页面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如有需要改动的需要,点击【撤回】返回上一环节。

9、审核完成后进入结果查看页面,如不通过则可点击【修改】按钮返回审核环节修改。

4、人员资料审核

4-1、人员资料审核

本模块

1、点击【人员资料审核】

2、选择待审核人员点击【进入】

3、在弹出窗口审核个人提交的基本资料,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点击【审核通过】或【退回】,完成审核。

5、审核专技职务信息

5-1、审核专技职务信息

1、点击左侧栏目【专技职务审核】,选择列表中对应待审核专技职务信息点击【进入】。

2、在弹出窗口审核个人提交的专技职务信息,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点击【通过】或【退回】,完成审核。

6、学时确认信息审核

6-1、审核学时确认信息

1、点击左侧栏目【学时确认】

2、选择对应的待单位审核学时信息,点击【进入】

3、审核对应学时信息内容及附件,根据情况选择【确认上报】,【退回】完成审核。

4、审核完成后,若选择【确认上报】转跳至待处室审核界面,等待处室审核。

7、学时验证

7-1、学时验证信息

1、点击左侧【学时验证】

2、选择对应待审核学时验证信息,点击【进入】

3、选择对应的待审核学时验证信息,根据情况选择【学时验证】或【退回】,如选择【学时验证】则进行系统校验流程。

4、校验完成后会显示结果,通过则可打印证明单。(校验不通过解释请转至文档中“常见问题”查看)

二、个人网厅

个人网厅继续教育分为四个模块:

基本资料管理:用于申报修改个人基本资料。

专技职务信息:用于申报个人专技职务信息。

学时管理:用于申报各种情况的转化学时,以及往年有效学时。学时验证:验证评定职务个人总有效学时是否达标。

1、登录流程

1、访问

2、个人资料申报

1、左侧选择【继续教育】—》【基本资料管理】

2、点击【修改个人信息】,在弹出窗口补齐个人基本信息,完成后点击【上报】

3、完成后会显示待审核信息,等待所属工作单位审核完成,点击【进入】看查看详情。

4、若审核后状态为【退回】,点击【进入】按钮进入详情页查看审核意见,然后点击【修改】返回申报页面修改信息。

5、审核通过,则上方基本信息中填充已审核通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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