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会计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我国司法会计市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 0 8年 1月
中 国林 业经 济
CHI NA ORES RY F T ECONOMY
Jn20 a.0 8
第 1 ( 期 总第 8 ) 8期
● 调 查研 究 ●
N . T t 8 o 1(oa 8 ) l
我 国司法会计市场存 在 的问题 与对策
杨 桦
( 黑龙 江 司法 警 官 职业 学 院 , 尔 滨 10 6 ) 哈 5 0 0
摘
要: 分析 了现阶段我 国司法会计市场供给 主体组 织机构 尚不完全独立、 需求主体权 益没有 法律保障 、 鉴定
主体资格审查与认定不全面、 业务规范体 系不完善、 理论研究与后续人才培养滞后 等方 面存在的 问题。 出通过建 提 立错案追究制度 , 登记注册司法会计鉴定人资格 , 统一司法会计鉴 定技术标准 , 组建行业协会 等规 范司法会计 市场
q a i c to , te d fce c f s r ie p cfc to s se u f ai n h e i n y o e vc s e i ain y t m, t e l g i g o h o e ia r s a c n li i i h a gn fte rt l e e rh a d c
的 具 体措 施 , 进 司 法会 计 市场 步入 良性 发 展 的轨 道 。 促
关键词 : 司法 会 计 ; 法会 计 市场 ; 司 司法 会 计 鉴 定
中 图分 类 号 :2 59 F3.9
文 献 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6 3 9 9 2 0 )1— 0 2 3 17 —5 1 (0 8 0 0 4 —0
v lp n . eo me t
Ke od : dca acu t g u i a acu t gm re;jdc co ns p ri . yW r sj ii c oni ;jd il coni ak t u ii ac u t a pa a u l n c n l a s 1
我国司法会计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我国司法会计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自20世纪50年代从苏联引进司法会计理论至今已有60余年,但由于真正从事司法会计专题研究的人员较少,司法会计理论在我国发展非常缓慢。
自1985年我国检察机关重新开展司法会计鉴定工作,司法会计实践在我国已发展20余年,期间,司法会计理论在实践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同时也产生了许多实践问题。
针对目前我国司法会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抓住平时重点关注的几个略作总结,并提出一些自认为有效的对策。
一、我国司法会计研究的现状目前在我国司法会计理论界,司法会计定义的主流观点是:司法会计是指司法机关在侦查、审理涉及财务会计业务的案件中,为了查明案情,对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财物进行的检查活动或对案件中的财务会计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定的诉讼活动。
与其定义相对应的对司法会计的认识是“二元论”司法会计观。
“二元论”司法会计观的核心思想是: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将司法会计定义为诉讼活动,并依据刑诉法和刑事侦查学原理,将司法会计活动的基本内容概括为司法会计检查和司法会计鉴定。
二、我国司法会计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司法会计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目前我国尚未制定出统一的司法会计基本准则和技术标准、司法会计鉴定制度、专家证人制度、司法会计法律法规和司法会计人员工作规范,导致出现许多问题:1、对鉴定人员的资格没有明确限定,造成鉴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20__年5月8日,被称为“银广夏第二”的ST大地案在昆明市中院庭审,出具本案司法会计鉴定书的鉴定人出庭作证,辩方律师就鉴定人员的鉴定资格、鉴定程序是否合规、鉴定方法是否恰当、鉴定结论是否合法等多个问题质疑。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但相关法律以及高检院等司法部门的有关文件内容,都没有明确规定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应具备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资历,造成司法实践中司法会计鉴定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当事人双方对鉴定人的鉴定资格和鉴定意见经常发生争执。
论法务会计发展的问题与对策
论法务会计发展的问题与对策前言法务会计是一种以法律为基础,依据会计原则、规定和标准,开展审核、调查、计算和报告企业财务情况的专业。
它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对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监管上。
然而,在法务会计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展开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分析问题一:法律法规和会计要求的不一致法律法规的不一致和变化性会对法务会计的作用产生影响。
例如,企业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之间可能存在差异,这可能导致企业必须对其财务数据做出不同的解释。
问题二:企业对法务会计的认识不足许多企业对法务会计缺乏理解,认为这只是一种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
这可能会导致企业忽略法务会计的重要性,从而对法律合规性监管产生难以预计的负面影响。
问题三:法务会计的人才短缺目前,法务会计人才的状况不容乐观,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法务会计能力和水平。
此外,由于法务会计需要大量的法律和会计知识,因此需要时间和金钱投入来培训和发展员工。
对策建议建议一:完善法律法规和会计要求通过加强法规的整合和标准化,同时考虑到企业合规和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改善法律法规和会计要求之间的一致性。
这需要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制定更为系统和合理的法规标准。
建议二:提升企业对法务会计的重视程度企业和财务人员需要意识到法务会计的重要性,以便适应法律和法规的不断更新。
此外,企业也应考虑增加法务会计的人力资本投入,包括这方面人才的培训和发展,加强企业内部法务会计团队建设。
建议三:加强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为了满足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企业和相关机构需要提高对法务会计的关注度和重视程度,培养和发展具有法律和会计知识的专业人才。
如此可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法务会计资源,并提高企业的法律合规性和风险管控能力。
结论综上所述,发展法务会计是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必要条件之一。
当前法务会计所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法律法规和会计要求不一致、企业对法务会计的认识不足和法务会计人才短缺等方面。
浅谈司法会计问题及对策
浅谈司法会计问题及对策摘要:随着法律社会的发展,使司法在会计中的应用越来越多,并形成专门的专业和学科——司法会计,成为司法机关进行经济案件审查重要技术,提高了司法机关的经济案件审查效率。
司法会计的工作内容不但包括了司法会计检查和鉴定,还包括了司法会计检验、文证审查以及涉法涉诉专项资金的管理及使用。
关键词:司法会计;问题;对策虽然司法会计技术已经在司法机关以及其相关企业、单位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但因起步晚的原因,我国司法会计领域中还存在司法会计标准化不够、高素质司法会计人才供求矛盾凸显和理论研究层次不深等问题。
所以本文就这些问题,简要分析并提出几点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一)还没有形成高标准的司法会计规范。
虽然我国经济的发展推动了会计行业的发展,也逐渐实现了法制社会,但法律却在20世纪末才在会计工作中得以应用,所以司法会计专业的形成也比较晚,导致我国很多领域中司法会计工作都没有健全司法会计工作标准规范,高标准的司法会计工作标准规范更是少之又少,进而引起司法会计运用出现散乱,相关操作流程达不到相应工作标准。
特别是对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经费、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专项管理方面还缺乏进一步的规范。
(二)严重缺乏高素质司法会计专业人才。
人才一直是各行各业在市场上竞争力大小的关键指标,即人才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综合能力、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等越高,则意味着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越大,相应的市场份额就越大。
司法会计企业作为会计行业中的新型企业类型,其人才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及综合能力等,直接关系到整个会计行业的发展,因其具有法律性,所以司法会计人才的素质及能力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理应得到相关企业、工作人员及培养机构等的重视与关注。
但在实际司法会计领域发展中,高素质司法会计人才出现了严重的供求矛盾,即需求量大,而供应量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司法会计发展。
二、对策(一)加强司法会计领域理论研究力度。
浅谈我国司法会计专业的现状及其未来
浅谈我国司法会计专业的现状与未来浅谈我国司法会计专业的现状与未来ﻭ作者ﻭ于朝ﻭ目录一、我国司法会计专业的发展与应用ﻭ二、我国司法会计专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三、解决司法会计专业面临问题的主要对策四、我国司法会计专业发展前景展望一、我国司法会计专业的发展与应用ﻭ1-1司法会计一词中,"司法"二字是指诉讼,用来界定司法会计的社会属性是一种诉讼活动;"会计"二字是指会计检查和会计鉴定,用于明确司法会计活动的内容。
ﻭ1-2司法会计,是对司法机关在法律诉讼中,为了查明案情所进行的司法会计检查和司法会计鉴定等诉讼活动的总称。
ﻭ1-2-1 司法会计检查,是指司法机关为了查明案情,对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资产进行的司法检查。
是一种司法勘验检查的手段。
其检查的对象是案件所涉及的财务资料、会计资料和有关财产物资(数量)。
诉讼主体主要是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和由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司法会计技术人员。
诉讼目的是发现、收集案件线索和相关证据。
诉讼结果是查明案情,取得财务会计资料证据和司法会计检查笔录。
ﻭ1-2-1司法会计鉴定,是指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具有司法会计知识的人员,通过检验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证据,对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进行的司法鉴定。
其鉴定的对象的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
诉讼主体是由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司法会计技术人员、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及其他具备司法会计鉴定资格的技术人员(由于律师诉讼权利的扩大,在实际处理案件时往往也通过会计检查或会计鉴定收集证据)。
诉讼的目的是解决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以查明相关的财务会计事实。
诉讼结果是查明案情,取得司法会计鉴定结论。
1-3 司法会计作为一种诉讼活动,无论对司法会计专业而言,还是就具体案件而讲,都是产生于侦查审理涉及财务会计业务案件的需要。
所谓涉及财务会计业务的案件,是指案件本身包含财务会计事实的案件和案件本身虽不包含财务会计事实但需要通过检查财务会计业务查明有关事实的案件。
目前司法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全文)
目前司法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全文)摘要:司法会计在我国应用于司法实践已有十余年的历史了,然而不容忽视的是目前司法会计并不为很多司法界人士所熟悉,造成实践中出现了许多不合法现象。
笔者从对司法会计的认识、司法会计鉴定主体、鉴定客体(资料)、鉴定要求、鉴定范围、鉴定依据、鉴定结论及鉴定技术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帮助。
关键词:司法会计、司法会计检查、司法会计鉴定自八十年代中期,我国在检察机关设置司法会计专业技术门类至今已有十余年的历史。
十几年来,司法会计工作从无到有,从局部、部分省市地区而遍及全国;司法会计专业技术队伍也日益壮大;司法会计技术在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突出,司法会计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司法会计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一方面严重影响了司法会计在诉讼中作用的充分发挥,另一方面也严重阻碍了司法会计学科的发展。
笔者对此略作一总结,以期引起重视。
一、对“司法会计”的认识问题。
对“司法会计”,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一些误解。
有人认为,“司法会计”就是“司法会计鉴定”;有人认为,“司法会计”只是司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事情;更有人认为,案件破了是侦查工作搞的好,案件破不了,是司法会计技术没跟上,是“司法会计”确定的方向不准确,是司法会计鉴定结论定性没定准。
这些认识,不仅是错误的、片面的,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也有很大的危害。
司法会计是司法技术中的一个专业门类,它是指司法机关在侦查、审理涉及财务会计业务的案件中,为了查明案情,对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财物进行的检查活动或对案件中的财务会计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定的诉讼活动。
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司法会计简单来说就是指司法机关依法主持进行的会计检查和会计鉴定活动。
这就说明,司法会计不仅仅是司法会计鉴定,它还包括司法会计检查活动。
实际上,在一个具体的案件中,往往不一定需要进行司法会计鉴定,而需要进行司法会计检查,也就是常说的查帐和查物。
司法会计鉴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司法会计鉴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司法会计鉴定是对诉讼案件中所涉及的会计问题进行鉴定的活动。
司法会计鉴定工作在我国市场经济中一直有着重要地位,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对行业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要推动司法会计鉴定走上法制化发展道路,就要敢于正视存在的问题,并对其积极采取有效对策。
一、司法会计鉴定的含义司法鉴定属科学实证活动,其鉴定结论往往成为主要法律依据之一,对刑事案件的审判形成了重大甚至决定意义的影响。
所以,司法鉴定构成司法活动关键的一部分。
司法会计鉴定内涵应从不同角度来理解,首先,从组织鉴定者角度来看,司法会计鉴定是诉讼机关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的财务会计问题时,应当指派或聘请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机构或人士进行鉴别、判断,并由其提供鉴定意见的诉讼措施。
其次,从鉴定实施者角度看,司法会计鉴定是司法会计鉴定人运用司法会计专门知识和技能,对诉讼中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诉讼活动。
司法会计鉴定是由于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大量出现,而且是在重视证据的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它发生在诉讼活动中,且为诉讼服务。
二、司法会计鉴定程序及鉴定材料司法会计鉴定是侦察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按照诉讼有关的法律规定执行。
司法会计鉴定程序是否合法,将直接影响鉴定结论的效力。
根据司法实践和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司法会计鉴定一般要经过鉴定的指定、进行鉴定和出具鉴定意见三个必要程序。
首先,司法会计鉴定的指定,通常包括鉴定提出、选用司法会计鉴定人、发出鉴定通知书和送交有关鉴定材料等内容。
其次,实施鉴定,司法会计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接受鉴定委托后,应在指定地点进行鉴定工作,一般不得将鉴定资料带出指定地点。
鉴定工作一般涉及分析、检查会计资料,在侦察人员在场主持时询问有关涉案人员,在侦察人员陪同下查看经营场所等。
最后,出具鉴定意见,司法会计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完成鉴定程序,对案件涉及的会计问题进行分析整理后,出具鉴定意见。
我国司法会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完善对策
词是 外 来词 . 源 于大 陆法 系 。在 英 来
和 具体 标 准 . 有一 套完整 的司法 会计 没 鉴定 制度 和专 家证 人 制度 . 没有 出 台 更
一
美法系中 . 司法 会 计 一 般 称 之 为 “ 务 法
会 计 ” F rni Aco nig .是 西 方 国 ( oe s cu t ) c n
司法会 计 . 指 司法 会计 人 员接受 特 定 是 主体 的委 托 , 合运 用会 计 、 计 、 学 综 审规 为 准 绳 .通 过 调查 获取 有 关 会 计 证 据 资 料 . 资金 的运 动进 行会 计 分析 和对 经 对 济损 失 进行 准 确 的评估 . 司法机 关 对 为 经 济案件 的公平公 正裁决提 供重要财 务
挥 司法 会计 的作 用 . 司法机 关 对经 济 为 案 件 的公 平 公 正 裁 决 提供 重 要 财 务 依 据 因 此 . 强 司法 会计 的研究 对促 进 加 司 法 会计 的健 康 发 展 和 维护 社 会 主 义
市场 经 济 的法 制建 设具 有重 要意 义
犯罪 活动 发 生 的早期发 现 犯 罪活动 . 降 低经济损 失 : 是取证职 能 , 指在犯 罪 三 是 活动 已经发生 的情况下 .运 用 司法 会计 特有 的技 术和方法 . 并依 照证据规 则 , 对
的价 值计量理论 与方法 .客 观地计 量经 济案件 所造成 的经济损 失 .科学 的度量 经济 纠纷 中的债 权 、债 务以及个人 财产 的数额 . 为诉讼 当事 人提 供诉讼 支持 、 保
护 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
市 场经 济 是法 制经济 . 依法 治 国是 社会 主 义经 济发 展 的根本 保 证 目前 我国 尚 未 制 定 出 统 一 的 司法 会 计 的基 本 准 则
2023年法务会计运用存在的问题分析
2023年法务会计运用存在的问题分析2023年,法务会计作为知识跨领域的重要学科,将会继续得到广泛应用和发展。
然而,与之相关的问题也将不断涌现,以下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法务会计的专业性不足法务会计作为一门复杂的知识领域,在发展过程中应该强化自身专业性,提高专业水准。
但现实中,普遍出现的问题是,法务会计人才的专业性不够,甚至存在着一些人完全没有经过相关专业的培训或考试就进入了该领域。
这种情况对于法务会计专业的发展和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很大的困扰。
二、法务会计的技术应用不足法务会计作为一门交叉学科,需要不断地融合各种技术手段,才能够更好的发挥其作用。
但现实中,很多法务会计人员尚未掌握或者应用不足,这严重制约了法务会计的进一步发展。
例如,在信息化程度较低的环境下,无法有效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进行数据分析和挖掘。
三、法务会计的法律意识薄弱法务会计人员必须要具备比较全面和深入的法律常识,才能够更好的应对复杂的法律案件。
但现实中,很多法务会计人员法律意识薄弱,只注重数据分析和处理,忽视了法律风险的预防。
这就导致了一些法务会计案件某些细节上的疏漏,为案件下发埋下了危机。
四、法务会计行业监管不够完善法务会计作为一种服务性行业,需要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相关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管,以确保法务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准和服务质量。
但现实中,由于行业监管机构缺失或者监管不力,就导致了行业乱象频发,客户权益难以得到及时和有效的保障。
综上,法务会计在应用过程中仍面临着多方面的问题,需要相关方面不断加强对其技术应用、人才培养和行业监管的投入和管理,促进其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会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结论
会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结论会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结论一、会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1.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会计工作中存在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问题,主要原因包括:财务报表审计不严谨、会计人员不专业、财务数据的误录入等。
这些问题导致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受到质疑,给企业管理和决策带来风险。
2.内外部信息不对称会计工作中存在内外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内部人员可能掌握更多的财务信息,而外部人员可能无法准确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
这种内外部信息不对称给企业的合作伙伴、投资者等带来不确定性。
3.遵循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会计工作依赖于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约束,但目前会计领域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容易出现规定不清、适用不准确等问题。
这给会计工作带来不确定性,难以保证财务报表的合规性。
4.内部控制不完善内部控制是保证会计工作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手段,但目前存在的问题包括:制度设计不完善、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等。
这些问题导致会计工作容易出现失误、漏洞等情况。
5.技术应用不足会计工作中的技术应用相对滞后,大部分企业仍然采用传统的手工记账方式,缺乏自动化、数字化的管理手段。
这导致会计工作效率较低,容易出现错误和延误。
二、对策结论为了解决会计工作存在的问题,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以下是一些对策结论:1.加强财务报表审计针对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问题,需加强财务报表审计,提高审计的严谨性和准确性。
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完善审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2.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养会计人员是保障会计工作准确性的重要环节,需提高其专业素养。
加强会计培训和考核,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同时,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完善法律法规为了解决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问题,需要加强对会计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完善会计法律法规,提高其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加强对会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广大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
浅谈我国司法会计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众所周知 ,法律适用 和认定事实是贯穿于司法机关诉讼过 程中两个 核心问题。司法机关 要正确认定事实 ,并从认识到准确适用法 律的前提 是 掌 握 充 足 的 证 据 。 当 前 , 司法 会 计 已发 展 成 为 一 种 新 型 的 司 法 鉴 定 手 段和取证技术 ,目前 我 国已经开 展的 司法会 计活 动主要 有 司法会 计检 查 、司法会计 鉴定和司法会计检验 、司法会计文证审查 四类。为了能够 有力的打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 ,损 害人 民群众切身利益 的经济犯罪 ,我 国的司法会计 应运而生,这符 合我 国经济 、社会 、文化 、政治等各方 面 的现实需求。 我 国 司 法 会 计 领域 存 在 的 问 题 ( 一) 高层次 的司法会计审查体 系缺乏运行 基础。长期 以来 ,我 国 司法部门的执法人员 、审判人员 、侦查人员及律师均缺乏 对司法会计 的 深 入 了 解 ,这 导 致 在 司 法 实 践 中 司 法 会 计 鉴 定 后 不 送 检 ,且 时 常提 出不 合相关会计规范的鉴定要求 ,有的甚至没有收集必要司法会计检材 ,进而促 使 司法会 计鉴 定工 作不 能正 常进 行等 问题 。 由此可见 ,我 国司 法会 计 技术 的 广泛 、规范应用尚缺乏相应的基础和环境 ,这也是导致我国司法会计体系水 平较低的重要原因。由于高层次的司法会计体系缺乏运行基础 ,我 国司法机 关在较为复杂的经济案件中往往很难履行其正常职责。 ( - ) 高标 准的司法会计规范准 则尚未真 正形成 。毫 无疑 问,由于 起 步 较 晚 ,我 国司 法 会 计 T 作 仍 缺 乏 统 一 的 标 准 和 规 范 。 在 日常 的 司 法 实践 中,司法会计的运用较为散乱 ,相关操作流程远远 达不到 司法会 计 体系规定的标准 。例如 ,过渡的引用一些证人的证词作 为司法会计 检查 的结论依据 ,部分需要验证的鉴定事项常常会出现漏洞 ,进而导致 司法 会 计 审 查 结 论 不 完 整 、不 规 范 、不 严 谨 ,最 终 超 范 围 的 解 决 一 些 法 律 定 性 问 题 。此 外 , 由于 我 国司 法 会 计 领 域 缺 乏 统 一 的 权 威 性 规 范 ,因 此 司 法 领 域 内部 对 于 司 法 会 计 的 重 视 程 度 、执 行 规 范 均 存 在 差 异 ,影 响 了 司 法 会 计 的权 威 性 和 科 学 性 ,从 而 造 成 司 法 会 计 工 作 缺 乏 规 范 和 统 一 。 ( 三 )高素质的司法会计 专业人 才供求矛盾 突 出。人 才是科技 发展 的关 键 , 司法 会 计 的发 展 亦 是 如 此 。 由于 我 国 司 法 领 域 缺 乏 高 素质 的 司 法会计人才资源 ,限制 了我 国司法会计的有序 、稳步 、可持续 发展。据 不完全统计 , 目前我 国公 、检法 以及其它机构对司法会计的人 才需 求达 到一万多名 。然而 ,当前司法体系 的高级司法会计人才不到 五千人 ,而 检察机关 中的专业 司法会计人才不足两千人 ,其它相关 部 门机关 的司法 会计人员更是寥寥无几 。要特别提 出来的是 ,从司法会计人才 培养 的角 度 来 讲 ,长 期 以来 我 国在 司 法 会 计 人 才 培 养 领 域 几 乎 还 是 一 片 空 白。 教 育 部 门 尚未 建 立 司法 会 计 人 才 教 育 培 养 体 系 ,有 司 法会 计 专 业 的学 校 也 仅 仅 只培 养 出 了极 少 的司 法 会 计 方 向的 研 究 人 员 ,这 与 司 法 会 计 人 才 需 求 极 不 相 称 ,严 重 的制 约 了司 法 会 计 的 发 展 。 ( 四 ) 高 水 平 的 司 法 会计 理 论研 究 和 实 践 经 验 缺 乏 。 在 司 法 会 计 的 理 论 层 面 , 司法 会 计 领 域 尚未 引 起 教 育 科 研 部 门 的 重 视 ,司 法 会 计 缺 乏 高素质人才 ,司法会计的理论体系研究不够活跃和深入 ,这些都是 影响 司法会计发展 的理论 因素 。由于人员不足和资源缺乏 ,某些 司法会 计领 域 内的重要理论问题 目前仍未达成一致的认识。与此同时 ,司法会 计学 术交流不够通畅也是我 国缺乏高水平司法会计理论研究 的重要 原因。在 司法 会 计 的实 务 层 面 , 目前 我 国从 事 司 法 会 计 的 人 员 多 是 司 法 机 关 的 会 计人员 、大专 院校会计 的科研人员 以及社会机构 中注册 的会计 师。从财 经 院校 审计 、会计 以及一些经济学专业所毕业的司法会计工作 人员对会 计科 目的了解 十分透彻 。但在司法领域 ,他们的专业水平往往 较低 ,大 部分人缺乏 司法会计 中所必要 的侦查学 、司法鉴定学 、司法会计 学以及 法学等专业 的理论知识和社会实践 ,他们专业水平普遍不足 ,导致司法 会计实践 中违法检查 以及技术性错检 。譬如 ,对于同一经济案 件中 同一
法院财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法院财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引言法院作为司法机关,负责审理案件和保障公正,也需要进行财务管理以确保正常运转。
然而,过去的实践中发现了一些主要问题和不足。
本文将对法院财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二、资金管理不够规范1. 财务数据缺乏透明度在一些地方的法院中,财务数据的透明度较低。
这意味着很难获取到详细的资金流动情况和相关支出信息。
这种不透明性容易隐藏潜在的腐败问题,损害司法公正信誉。
2. 预算管理不科学部分法院在预算编制与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时往往没有充分考虑实际需求和资源限制,导致资金分配不合理;同时,在执行预算时缺乏有效监督与控制手段,容易导致浪费和超支现象。
三、会计核算存在问题1. 会计准则应用不规范对于法院而言,准确的会计核算是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一些地方的法院中,会计准则的执行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缺乏统一标准和明确流程容易产生数据错误和不一致性。
2. 内部控制机制薄弱内部控制是财务管理的基础,但在一些法院中,相关机制并不健全。
缺乏有效的内部审计和风险评估体系,容易导致资金管理过程中的欺诈和损失问题。
四、资金监管问题突出1. 监管手段不完善当前,一些地方对法院财务进行监管时存在手段不完善的问题。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往往缺乏有效手段来监督法院资金使用情况,无法提供及时指导和防范措施。
2. 资金用途难以核实在一些案件中,法院可能需要动用特殊资金进行调查或执行工作。
然而,在现实中由于缺乏相应核算机制,无法保证这些特殊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消耗情况。
五、改进措施与建议1.加强财务数据公开透明化通过推行电子账户系统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将法院财务数据公开化,并建立专门的网站或平台进行信息披露。
这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2.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法院对预算编制与执行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建立科学的预算核算模式,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监督。
我国法务会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法务会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将会计、审计、法学知识与调查技术、证据规则相结合,处理涉及经济案件或纠纷中的财会事项,用于法律鉴定或法庭作证的一门新兴行业或专业领域。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法务会计的应用和发展已较为成熟,我国在经济纠纷、民事诉讼、舞弊调查等领域也越来越需要大量高素质法务会计人员的参与。法务会计最早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
二战期间,美国联邦调查局(FBI)雇佣500多名会计师作为特工人员,检查与监控了大约总额为5.38亿美元的财务交易,可称为历史上最早的法务会计实践活动。
美国人默瑞克.派勒博特于1946年首次使用“Forensic accounting”(法务会计)一词。
此后法务会计在美国蓬勃发展起来,至今在欧洲一些国家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了。
法务会计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其应用范围太过于狭窄,在一些经济案件中法务会计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开展,但是由于缺少必要的规范性指导,使所获取证据的针对性和对损失估计的准确性都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致使经济案件的解决效率大幅降低。
1、法务会计理论研究深度不够法务会计这一课题的理论研究在我国尚处于滞后阶段。在很多基本理论问题上,人们尚未达成共识,存在着大量的分歧与争议,理论研究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小,并且真正从事法务会计这一课题研究的人也不算多。理论研究深度不够,同样反映在了实践活动中,缺乏有理论的指导,法务会计实践活动开展起来非常吃力,在操作中往往无依可寻。从西方法务会计的实践活动来看,法务会计主要包括司法会计、债权债务理算、保险赔偿责任理算、纳税、海损事故理算、物价会计、基金会计等。而在我国,法务会计实践主要集中于司法会计、保险赔偿责任理算、海损事故理算等最为典型的业务上,其他业务的开展基本上还处于空白阶段。2、法务会计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对法务会计师来说,在具有执业权利与义务的同时,也必须对相应的因未能满足规定的要求而引起的后果负责,其地位和执业水平才会被认可。虽说目前法务会计专家被告上法庭的案例很少,随着法务会计的不断发展,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将随之增长。造成法务会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原因有职业疏忽和舞弊、违反保密原则等。法务会计的责任主体通常是法务会计人员,也可能是独立的司法鉴定中心、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我国虽然有专门的司法鉴定制度,但是对法律责任的规范极少。刑法中规定了鉴定人“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是对于民事责任等,几乎没有规定。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中,规定鉴定必须由两个人负责,一人负主要责任,一人负次要责任。主要责任是什么?次要责任又是什么?都没有明确说明。对鉴定人由于技术水平有限或因过失出具错误的鉴定结论的应否承担责任,法律也无明确规定。这都将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我国法务会计的健康有序发展。3、缺乏法务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体系国外的种种实践表明,法务会计人员正成为社会的新宠,而目前我国法务会计行业却显得较为冷清,高素质的从业人员也不多。作为一个新的领域,法务会计的发展要依靠一大批能力和素质合格的法务会计人员。目前,我国法务会计从业人员主要包括公、检、法内部的司法会计和执业注册会计师,由于我国没有规范的法务会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对从业人员资质要求也没有明确规定,因而出现了法务会计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难以保证法务会计工作的质量。司法机关内部的法务会计人员普遍缺乏审计知识和技术,对一些复杂舞弊诉讼案件的审计调查和鉴定难以胜任。执业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养相对较高,但在法律知识和调查技术上也有所欠缺,而且他们大多从事其审计主业,并没有特定的法务会计人员资格和身份,人员安排上随意性较大,这使得他们往往只是将法务会计作为一项兼任工作,难以全身心投入法务会计实践中,更不会进行较深入的研究总结。也正是由于这种随意性,使法务会计得到人们的重视程度远不如其应有的那样,这也给法务会计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阻碍。要充分发挥法务会计的作用,保证法务会计业务的质量,就必须建立法务会计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4、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素质参差不齐我国目前从事法务会计的人员主要是司法、检察、律师、审计、财务等有关方面的人员,但大多数检察官、律师、法官的会计审计知识达不到要求,没有掌握通过法务会计检查收集证据的基本技能,也不清楚通过法务会计鉴定应当和可能解决哪些财务会计问题,而相关会计和审计人员又在法律知识和调查技术上有所欠缺,使我国法务会计在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取证难和不会应用法务会计技术查处案件所涉及的会计业务情况,难以弄清案件的事实,影响案件的公平判断。
与未来浅谈我国司法会计专业的现状
浅谈我国司法会计专业的现状与未来浅谈我国司法会计专业的现状与未来作者于朝目录一、我国司法会计专业的发展与应用二、我国司法会计专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三、解决司法会计专业面临问题的主要对策四、我国司法会计专业发展前景展望一、我国司法会计专业的发展与应用1-1 司法会计一词中,"司法"二字是指诉讼,用来界定司法会计的社会属性是一种诉讼活动;"会计"二字是指会计检查和会计鉴定,用于明确司法会计活动的内容。
1-2 司法会计,是对司法机关在法律诉讼中,为了查明案情所进行的司法会计检查和司法会计鉴定等诉讼活动的总称。
1-2-1 司法会计检查,是指司法机关为了查明案情,对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资产进行的司法检查。
是一种司法勘验检查的手段。
其检查的对象是案件所涉及的财务资料、会计资料和有关财产物资(数量)。
诉讼主体主要是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和由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司法会计技术人员。
诉讼目的是发现、收集案件线索和相关证据。
诉讼结果是查明案情,取得财务会计资料证据和司法会计检查笔录。
1-2-1 司法会计鉴定,是指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具有司法会计知识的人员,通过检验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证据,对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进行的司法鉴定。
其鉴定的对象的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
诉讼主体是由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司法会计技术人员、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及其他具备司法会计鉴定资格的技术人员(由于律师诉讼权利的扩大,在实际处理案件时往往也通过会计检查或会计鉴定收集证据)。
诉讼的目的是解决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以查明相关的财务会计事实。
诉讼结果是查明案情,取得司法会计鉴定结论。
1-3 司法会计作为一种诉讼活动,无论对司法会计专业而言,还是就具体案件而讲,都是产生于侦查审理涉及财务会计业务案件的需要。
所谓涉及财务会计业务的案件,是指案件本身包含财务会计事实的案件和案件本身虽不包含财务会计事实但需要通过检查财务会计业务查明有关事实的案件。
关于我国司法会计中若干问题的探讨
关于我国司法会计中若干问题的探讨摘要司法会计是指对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财务事项,运用会计学和审计学等专业知识进行检查和鉴定,为侦查人员出具专家意见,并在法庭上提出相关证据或作为专家证人出庭的技术活动。
它是以会计学和法学为基础,借鉴审计学的基本思维和方法等知识发展起来的交叉性学科。
我国司法会计发展起步较晚,理论体系尚不完善,许多理论及实务中的问题都尚未得到解决,亟待更多会计及法律人士对其进行研究。
本文主要从司法会计的主要活动,结合案例,探讨在司法会计实务中可能出现的主要问题,并就我国司法会计的进一步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
全文主要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讨论司法会计的研究背景和意义以及国内目前对这一课题的研究状况;第二部分是司法会计概述,主要探讨司法会计的概念以及它与相关学科的关系;第三部分是司法会计主要活动即检查与鉴定,通过案例分析在具体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最后是针对司法会计在我国发展,运用比较分析法,提出的建议。
关键词:司法会计;检查;鉴定Several Discussions About the Judicial Accounting in ChinaAbstractJudicial Accounting is a kind of technology activity to provide many experts’ suggestions for investigators, and offer relative proves on the court. This activity is to check and identify involved financial affairs in a crime with accounting and auditing knowledge. It is a across discipline which is based on accounting and law. The initial step of Judicial accounting in China is coming late, the theory of it has not been integrated., and lots of problems is to be answered. Therefore, it’s urgent for more researchers from areas of both accounting and law to attach more importance to it. Through analyzing the main activities and specific cases of Judicial accounting, this paper is trying to find out the problems in the real work, and provide advice for the positive development of Judicial accounting. There are four main parts of this paper: the first part is to introduce the background , meaning as well ad the existing research fruits of this subject; the second part describes the concept, and its relationship with other disciplines; the third one tell us the main problems in the activity of checking and identifying; the last part is my advi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Judicial accounting.Keywords: judicial accounting; check; identify目录一、引言 (4)(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4)(二)文献综述 (4)二、司法会计概述 (5)(一)司法会计的概念与特征 (5)1. 司法会计的概念 (5)2. 司法会计概念与诉讼会计、法务会计的关系 (5)(二)司法会计与相关学科活动的关系 (6)1. 司法会计与会计活动 (6)2.司法会计与审计 (6)3.司法会计与法学 (7)(三)司法会计目前在我国的主要应用方式 (7)三、司法会计的主要活动 (7)(一)司法会计审查与检查 (7)1.司法会计审查 (7)2.司法会计检查 (8)3.在司法会计检查与审查过程中易发生的问题 (9)(二)司法会计鉴定 (9)1.司法会计鉴定的基本程序 (10)2.司法会计鉴定结论 (10)3. 可能导致司法会计鉴定失败的案例分析 (11)四、关于我国推进司法会计发展的若干建议 (12)(一)完善我国司法会计技术标准与责任制度 (12)1.完善我国司法会计技术标准 (12)2.改善鉴定工作的评价体系,建立错误鉴定的追究制度 (13)(二)司法会计的队伍建设与人员培养 (13)1.提高在岗人员综合素质 (13)2. 高校司法会计人才的培养 (13)(三)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司法会计业务的发展 (14)五、结论与展望 (15)主要参考文献: (16)致谢........................................... 错误!未定义书签。
会计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会计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本文旨在探讨会计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法律框架不完善。
会计法的基本框架比较弱,在规定财务报
告的准备、编制和公开发布等方面,尚缺乏明确的条款,不能有效约束企业编制会计报表。
2、不能及时审查和披露。
由于会计师执业规则没有明确规定,
使得会计师无法及时审查和报告企业的财务报表。
3、缺乏监管机制。
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存在着严重的监管和管
理漏洞,会计师无法及时监督企业报告其财务状况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技术缺失。
会计师缺乏制定、审计和修订会计准则所需的技术,也缺乏对报告全面、合理的审计和修改程序。
二、对策
1、完善法律框架。
应当建立完善的法律框架,明确企业财务报
告的准备、编制和公开发布,包括内控制度、审计机制、会计准则等,让企业在编制财务报告时,遵循一定的标准。
2、完善审计机制。
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审计制度,明确会计师
的职责、义务和权限,以确保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及时性。
3、增强技术支持。
应当加强会计师对会计法的认识,给予会计
师技术支持,促进会计师提高报表编制、审计和修订的专业水平。
4、加强监管力度。
要加强对企业财务报告的监督,对不符合会
计准则的报表和虚假记账进行及时处理,及时发现企业虚假报告、欺
诈行为、滥用证券法律惯例等违法行为,及时追究责任。
法院财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法院财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引言法院作为司法机构,其正常运转和公正裁判离不开财务工作的支持与保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必须承认,法院财务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二、财务制度落后的问题1. 财务制度落后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在当前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一些法院仍然使用传统的手工账目记账方式,存在冗余、繁琐和易出错等问题。
这种传统方式要求大量人力物力投入,且容易产生漏洞和不公。
2. 财务预算管理不规范部分法院在财务预算编制过程中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往往只重视年度总额预算而忽略了具体项目的预算安排。
这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和分配不均衡现象。
三、审计监督缺失的问题1. 缺乏独立审计机构目前,一些地方法院没有独立的审计机构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监督。
这就使得财务管理环节中可能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无人察觉,容易滋生腐败问题。
2. 缺乏审计监督的工作机制在一些法院中,审计监督工作并未进行有效的规范和制度化,缺乏长效机制对财务管理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
这使得潜在的风险无法被有效识别和解决。
四、财务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1. 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部分法院财务人员对于会计准则和审计程序了解不够深入,对相关政策法规了解有限。
这就导致了事务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错误和违规行为。
2. 忽视职业道德与廉洁从业一些财务人员存在品行不端倾向,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屡见不鲜。
这种情况严重损害了法院的形象和信誉。
五、完善法院财务工作的建议1. 引入信息科技改革推动各级法院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引入先进的财务软件系统以提高工作效率,并加强数据安全保障措施。
同时,优化财务流程,简化各类手续,提高审核的效率和准确性。
2. 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财务预算制度,注重对具体项目的合理安排和控制。
同时,要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督与评估,确保资源分配公平合理。
3. 建立独立审计机构各级法院应设立独立的审计机构,加强对财务工作的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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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会计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作者:王鸣洪
来源:《时代金融》2015年第36期
【摘要】在经济司法实践过程中,国内司法领域开展了会计业务,比如处理重大经济类案件时,司法部门通常会聘请专业会计人员、审计人员调查财务业务,并协助司法机关(检察机关)获得证据。
本文将对司法领域的会计发展问题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就如何进行有效应对这些问题,谈一下自己的观点和认识,仅供参考。
【关键词】司法会计问题对策研究
目前国内司法会计方面的理论研究依然比较薄弱,无法有效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和司法实践。
在该种情况下,积极探索现阶段的司法会计发展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现阶段国内司法会计问题
(一)司法会计准则有待健全和完善
虽然国内现行了司法鉴定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但较之于社会客观需求,仍有需要完善之处。
如在贪污以及经济类案件处理过程中,多依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及行政诉讼法中的一般性司法鉴定规定,进行定性分析和处理问题。
目前来看,没有统一的法规、鉴定程序以及鉴定报告模式,司法会计检查、司法会计鉴定方面均缺乏实际可操作性,以至于鉴定结论评断与运用缺乏科学规范性,甚至同一案件在不断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所得到的结果大相径庭。
(二)人才培养科学性差
近年来,随着高校不断扩招,法律、会计方面的招生人数不断增加,部分高校均设置了司法会计专业。
虽然高校在培养司法会计人才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导师制度限制了高深理论水平的教授参与司法实践。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公务员制度,限制了大量有实战经验的司法检察官和法官等,参与人才培养。
司法会计这门学科的综合性非常的强,一方面要熟知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也要精通审计、会计以及逻辑学等领域的内容。
理论应当以实践为基础,纵观当前国内人才培养现状,效果并不理想。
(三)司法会计机构混乱,缺乏司法会计环境
现阶段国内司法会计机构形式主要有三种,即内部非专业人员、专业司法会计人员以及外聘注册会计师。
长期以来,司法鉴定工作均交由司法机构内部审计、财务以及法律方面工作人员担任。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财务类案件不断增多,对司法鉴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人员数量需求也随之增加。
虽然现阶段已经建立了司法会计中心,但因人
员素质不高,而导致人们更倾向于选择专业注册会计师。
同时,实践中还缺乏司法会计应用环境,司法会计作为新生事物,发展时间相对较短,人们对其了解不够全面,甚至是部分检察人员以及律师等专业人士,对司法会计的认知也非常的片面、一知半解。
在司法实践中,相关人员的司法鉴定意识淡薄,无法收集所需的资料,对财务方面的资料收集缺乏鉴定要求和标准。
二、促进司法会计快速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思想重视,加大宣传力度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是否能够正确理解司法会计的作用、发挥人员积极性,使他们更好得服务于案件的处理,保护司法正义,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
实践中,应当加大公检法、会计以及科技领域对司法会计的重视程度,并将司法会计作为经济类犯罪的有效打击手段和途径。
实践中可以看到,经济类犯罪严重扰乱了市场执行,对社会稳定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因此,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成为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的重要任务。
通常情况下,经济类犯罪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密切相关,而且都会在财务会计资料中得以呈现。
从这一视角来看,在经济类犯罪打击过程中,司法机关可以利用司法会计技术手段,及时确定犯罪行为侦查方向和切入点,调取证明犯罪的资料证据。
基于此,我们可以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尊重和体现司法会计的重要性。
(二)健全和完善司法会计法律法规
虽然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内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法律体制等也随之不断的健全完善,尤其是刑法、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客观上为司法会计提供了发展空间以及法律支持。
在此基础上,还要制定统一的法规,确保执业标准的规范化。
在此过程中,建议借鉴国内外企业会计准则,检察机关、财政部门之间应当通力协作,共同制定包含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行业规范在内的全方位规范体系。
(三)优化司法会计机构,改变混乱现状
司法会计应当保持绝对的独立性,建议改变司法机构指定司法会计的现状,建立独立于检察院等司法机构的司法会计组织机构,并且采用招聘、严格选拔等形式引入专业人才。
比如,司法会计中心即为国内司法会计领域推行司法会计专门化的大胆尝试。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国内条件下,短时间内专门的司法会计机构不可能取代注册会计师机构,司法鉴定过程中仍有注册会计师机构的生存空间,因此有必要对注册会计师机构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严格审批;同时,凡司法鉴定参与人员,均应当独立于其他人员、组织机构,而且必须精通法律、会计两个专业的知识,只有这样才能逐渐改变混乱现状。
(四)加快人才培养管理机制建设步伐
长期以来,因对司法会计工作的重要性缺乏重视和认知,在国内大部分本科、专科院校中未设立司法会计专业,即便设立了也非常的冷门,司法会计专项研究成果非常的少。
针对这一
问题,笔者认为可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将法律、会计以及计算机等学科合并在政法、财经类院校的专门司法会计学科之中,并且积极培养司法会计学方面的研究生;二是加大导师制灵活性。
由于高校导师实务经验不足,司法工作人员理论知识缺乏,因此可结合现有资源,建立综合人才培养机制,即司法机关与高校联合培养司法会计人才。
三、结语
总而言之,司法会计在处理经济类案件中的作用不断凸显,在司法会计建设过程中,应当大胆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不断加快司法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步伐,积极培养司法会计人才,为有效防范和打击经济类犯罪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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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盛暑,瞿芳真,罗明理.我国司法会计发展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怀化学院学报.2012(07).
[4]斯瑾慧,罗莉.对我国司法会计工作范围问题的探讨[J]现代商业.2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