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技术要点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技术要点(新生儿)
艾滋病的传播途径:
➢ 宫内感染:感染艾滋病的孕妇,在妊娠期可通过不同 的途径将病毒传播给胎儿。
➢ 产时感染:在分娩过程中,胎儿接触含艾滋病病毒的血 液、和阴道分泌物而被感染。
➢ 产后感染:产妇乳汁中含有艾滋病病毒,估计在所有感 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中有30%-50%是通过母乳喂养感染。 混合喂养感染的可能性更大。
梅毒的传播途径:
性接触传播
血源性传播
胎盘传播:如果孕妇感染了梅毒,在怀孕期间可通过胎盘 而使胎儿传染梅毒。孕妇患有梅毒,未经及时发现和治疗, 或治疗不彻底,梅毒苍白螺旋体可通过胎盘的血液循环传 染给胎儿,使胎儿感染梅毒。胎盘传染主要在孕妇早期梅 毒时发生。
产道传播:当胎儿经过感染有梅毒的产道时,产道部位的 梅毒苍白螺旋体可感染给胎儿,导致新生儿传染梅毒而发 病。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 播干预技术要点(新生儿)
艾滋病是感染艾滋病毒所致,病毒对人体的侵害主要是 破坏人类免疫系统,造成机会性感染的增加,目前艾滋病 治疗是世界难题,其预防则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新生儿 的感染性预防。有关数据表明,艾滋病毒的母婴传播率约 为30-45%。若对感染艾滋病毒的孕妇通过实施孕期用药、 安全助产、新生儿预防性用药及人工喂养等综合性干预措 施,将使艾滋病毒的母婴传播率降至2-3%。
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儿童的监测和随访
早期诊断、检测和随访
满1、3、6、9、12、18月龄:纳入高危管理,进行随访、 体格检查、观察有无感染症状出现。
出生后6周、3个月:采集血标本,进行早期诊断。
出生后12、18月龄:未进行早期诊断检测或检测结果阴性 者,进行艾滋病抗体筛查及必要的补充试验,以明确艾滋 病感染状态。
可以选择NVP方案和AZT方案的任意一种。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精品课件
梅毒
婴儿感染梅毒后,皮肤、 骨骼、心脏等器官可能受 损,智力发育受影响,生 长发育受限。
乙肝
婴儿感染乙肝后,可能导 致慢性肝炎、肝硬化、肝 癌等疾病,影响生长发育 和生命质量。
03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Chapter
孕期干预措施
尽早确诊
尽早对孕妇进行艾滋病病 毒(HIV)确诊,以便及 早进行干预。
新生儿在出生后一个月起,应接受乙肝疫苗注射,按0、1、 6方案进行。
06
案例分析与实践
Chapter
案例一:艾滋病母婴传播预防案例
背景介绍
艾滋病是一种严重的病毒感染,母婴传播是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 之一。通过有效的干预措施,可以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的风险。
案例细节
某孕妇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医生为她提供了抗病毒药物,并指导她 如何在怀孕期间正确使用这些药物,以降低母婴传播的风险。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干预
措施汇精报人:品文小库课件
2023-11-30
目录
• 引言 • 母婴传播概述 •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 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 预防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 案例分析与实践 • 总结与展望
01
引言
Chapter
背景介绍
全球每年有数百万例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病例 这些疾病对母婴健康产生严重影响 通过干预措施,可以降低母婴传播风险
期间正确使用这些疫苗,以降低母婴传播的风险。
03
干预措施
为乙肝感染孕妇提供乙肝疫苗接种、定期产检、指导孕妇如何避免将病
毒传给胎儿、提供心理咨询等。
07
总结与展望
Chapter
总结
重要成果
通过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我们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包括提高孕 产妇及所生儿童预防母婴传播服务的覆盖率、降低先天感染发生率、增加感染者及病人的 治疗比例等。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全面推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提供综合防治服务,我们制定了XXX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以下是我们的策略和措施:一、策略: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们认识到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重要性,将这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日程,进行科学规划,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监督考核,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我们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项目工作的检查、督导等工作,组长为XXX (业务副书记),副组长为XXX(医务科科长)和XXX(护理部主任),成员包括XXX、XXX、XXX、XXX、XXX、XXX、XXX和XXX。
二)开展全院动员,促进广泛参与:我们将广泛开展全院动员,采取板报、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群众性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为感染者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支持,减少歧视,营造良好的综合防治氛围。
三)整合服务资源,提高干预效果:我们将整合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干预服务。
我们将严格执行技术服务标准,建立适宜的检测、咨询、干预、随访等服务流程,健全防治物品及时供应和合理应用制度,提高干预效果。
四)扩大覆盖范围,促进常规开展:我们将不断扩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覆盖面,在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性病防治、计划生育等服务领域,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早发现、早干预、早随访,使更多育龄妇女、孕产妇及其家庭受益。
我们将促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常规化和持续开展。
二、措施:在开展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同时,我们将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综合、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服务。
一)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预防育龄妇女感染:我们将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如孕妇学校讲堂、制作并张贴宣传栏、宣传画、咨询等活动,为育龄妇女、孕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的宣传,提高大众防治知识水平。
医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
医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为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1-2015)》、《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提高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确保检测率达到95%以上。
(二)提高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病毒用药率,确保用药率达到90%以上。
(三)提高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早期诊断检测率,确保检测率达到90%以上。
(四)提高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早期诊断检测率,确保检测率达到90%以上。
(五)提高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疫苗接种率,确保接种率达到90%以上。
(六)提高孕产妇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的知晓率,确保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二、工作策略(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成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治意识。
利用多种宣传途径,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孕产妇及家属的防治意识。
(三)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加强监测,提高检测质量。
建立健全监测网络,提高检测质量,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五)加强干预,提高用药率。
对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实施抗病毒治疗,提高用药率,降低母婴传播风险。
(六)加强随访,提高儿童早期诊断检测率。
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实施定期随访,提高儿童早期诊断检测率。
(七)加强信息管理,提高数据质量。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要点PPT
宣传教育不足
公众对母婴传播的认知有限,预防意识薄弱 。
多部门合作机制不完善
涉及卫健、教育、公安等多部门,协调难度 大。
应对策略
加强宣传教育
开展广泛的预防母婴传播知识 宣传,提高公众认知。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提高 感染者早期发现和治疗能力。
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
加强卫健、教育、公安等部门 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
创新防控手段
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 技术手段提高防控效果。
未来发展方向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更加严格的防控措施和处罚办法 。
加强国际合作交流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我国 防控水平。
加大科研投入
开展母婴传播相关的基础和应用研究 ,为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强化社会参与
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预防 母婴传播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 的良好氛围。
这些疾病对母婴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可能导致早产、低出生体重、死亡等不良后果 。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已成为全球卫生优先事项,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正 在积极推动相关项目的实施。
项目目标
1
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病例。
2
提高母婴健康水平,降低相关疾病对母婴的不良 影响。
3
加强预防母婴传播的宣传教育和服务体系,提高 公众对预防母婴传播的认识和意识。
效果评估
评估指标制定
根据项目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包括发病 率、死亡率、干预措施覆盖率等。
定期评估
定期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收集相关数据并进行 统计分析。
评估结果反馈
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调整和 优化项目实施方案。
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技术要点(2020年版)
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技术要点一、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一)推荐方案。
孕产妇一旦发现梅毒感染,即刻开始治疗,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案。
1.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连续3次为1个疗程。
2.普鲁卡因青霉素,80万单位/日,肌内注射,连续15日为1个疗程。
(二)替代方案。
若青霉素过敏,在无头孢曲松过敏史的情况下使用头孢曲松,1g/日,肌内注射或静脉点滴,连续10日为1个疗程。
若青霉素过敏且不能使用头孢曲松时,使用红霉素口服(禁用四环素、多西环素),每次500mg,4次/日,连服15日为1个疗程。
(三)注意事项。
1. 规范治疗的定义:①使用青霉素治疗;②按照治疗方案要求全程、足量治疗;③治疗应在分娩前1个月完成。
2.临产时发现的感染孕产妇,应立即启动并完成1个疗程的治疗。
3.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阴性的孕产妇,应给予1个疗程的治疗。
4.苄星青霉素治疗期间,若中断治疗超过1周;或采用其他药物(普鲁卡因青霉素、头孢曲松或红霉素)治疗期间,遗漏治疗1日或超过1日,均应重新开始计算疗程并继续治疗。
5.治疗结束后应当定期随访。
每月进行1次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若3-6个月内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滴度未下降4倍(2个稀释度),或滴度上升4倍(2个稀释度),或检测结果由阴转阳,应当立即再给予1个疗程的梅毒治疗。
6.孕期用红霉素治疗的孕妇,在分娩后应使用多西环素复治(多西环素,100mg,2次/日,连服15日),治疗期间不能哺乳,所生的婴儿应按照先天梅毒治疗方案给予相应的治疗。
7.对于母亲孕期未接受规范治疗,且非梅毒螺旋体检测阳性的儿童,按照先天梅毒治疗。
8.感染孕产妇分娩前必须进行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以便与所生新生儿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结果进行比较,以此作为后续诊治的依据。
二、儿童预防性治疗1.治疗对象:所有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的新生儿。
预防艾滋病_梅毒_乙肝母婴传播工质控方案资料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
工作质控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关于《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扎实
推进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维护广大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我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质控方案:
一: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组织管理
(—健全以领导为组长科室参与的项目领导小组,组建以妇产科,儿科,妇保,儿保各科组成项目技术指导小组,相关科室具体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二做好艾滋病梅毒乙肝免费筛查试剂的领取,筛查登记工作,确保免费预防接种工作的落实。
二: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健康教育活动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利用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利用门诊为目标人群提供面对面的传播教育,增强预防意识。
三: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服务能力
(一定期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服务技能
(二定期举办技术培训班,使他们进一步了解掌握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
知识履行好岗位职能。
四:全方位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综合服务
(—提供自愿咨询检测服务
(二为艾滋病孕产妇及新生儿提供知情终止妊娠,安全助产,喂养
指导,儿童随访与检测等服务
(三为梅毒感染的孕产妇提供规范治疗,治疗率达100%。
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所出生的胎儿24小时内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注射率达100%
五:规范信息上报制度
完善信息资料上报,提高信息数据的及时,准确完整。
2015年8月28日。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流程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流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流程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风险,保障母婴健康。
以下是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流程的详细介绍。
一、宣传教育1. 普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对这三类疾病的认识和了解。
2. 宣传预防母婴传播的重要性,强调采取有效措施可以降低母婴传播的风险。
3. 针对不同人群,如孕妇、产妇、家属、医护人员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孕期管理1. 孕早期检测:对所有孕妇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筛查,确保尽早发现感染。
2. 定期随访:对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妇进行定期随访,监测病情变化。
3. 药物治疗:根据病情,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妇提供相应的药物治疗。
4. 健康指导:为孕妇提供健康指导,包括营养、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建议,以提高母婴健康水平。
三、分娩期管理1. 选择适宜的分娩方式:根据孕妇和胎儿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宜的分娩方式,以降低母婴传播的风险。
2. 安全接生:确保分娩过程中的安全,避免感染的发生。
3. 预防性用药: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妇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性用药,降低感染风险。
四、产后管理1. 随访:对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妇所生儿童进行定期随访,监测健康状况。
2. 喂养指导: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妇所生儿童提供科学的喂养指导,确保营养均衡。
3. 疫苗接种: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妇所生儿童提供疫苗接种,提高免疫力。
五、综合干预1. 家庭支持: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妇及其家庭提供心理支持和关爱,减轻心理负担。
2. 社会支持:争取社会各界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支持和参与,提高服务质量。
3. 政策支持:争取政府相关政策支持,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提供保障。
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服务流程,可以有效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风险,保障母婴健康。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一、目的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保护母婴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
2.设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技术专家组,负责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控制。
3.各级医疗机构设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小组,负责本机构内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具体工作。
三、工作内容1.加强宣传教育(1)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2)加强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2.建立健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诊疗服务体系(1)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服务。
(2)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提供综合干预措施,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支持等。
(3)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的子女提供疫苗接种和随访服务。
3.加强信息管理(1)建立健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2)加强对信息管理人员的培训,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
4.开展科研与交流合作(1)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科学研究,提高防治水平。
(2)加强与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四、工作流程1.孕产妇首次就诊时,医疗机构应为其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服务。
2.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提供综合干预措施。
3.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的子女,医疗机构应提供疫苗接种和随访服务。
4.医疗机构应定期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五、保障措施1.各级政府应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公共卫生体系,保障工作经费。
卫生院关于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卫生院关于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1. 提高孕产妇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知度和防范意识。
2. 提高孕产妇接受孕期检测、干预服务的覆盖率和依从性。
3. 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率。
4. 提高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能力。
二、工作原则1.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
3. 坚持依法管理、规范服务、保障人权的原则。
4. 坚持科学防治、综合干预、全面发展的原则。
三、工作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孕产妇的认知度和防范意识。
2. 提高检测覆盖率。
为孕产妇提供孕期检测服务,确保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到100%。
3. 强化干预措施。
对检测结果阳性的孕产妇,提供相应的干预服务,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支持等。
4. 加强孕期管理。
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进行孕期管理,提供产前、产时、产后全程干预服务。
5. 提高服务质量。
加强对医务人员培训,提高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能力。
6. 建立信息报告制度。
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情况进行监测和报告,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7. 开展科研合作。
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科研工作。
8. 加强社会动员。
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实施1. 成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2. 制定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3. 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业务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
艾滋病、梅毒母婴阻断干预技术
(二)先天梅毒患儿的治疗方案。
• 1. 脑脊液正常者。
• 苄星青霉素G,5万单位/千克体重,1次肌内注射(分两侧臀肌)。
2. 脑脊液异常者。
• 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药物。 • (1)水剂青霉素G,每次5万单位/千克体重,每8小时1次(7日内新生儿, •
每12小时1次),静脉注射,连续10~14日。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次5万单位/千克体重,每日1次,肌内注射,连 续10~14日。 治疗期间遗漏治疗1日或超过1日,则从再次治疗开始时间起重新计算治疗疗 程。 3. 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
孕前已接受抗病毒治疗的孕产妇,根据病毒载量检测结果进行病毒抑制效 果评估。如果病毒抑制效果理想(即病毒载量小于最低检测限),可保持原 治疗方案不变;否则,调整抗病毒治疗用药方案。
• (二)注意事项。 • 1. 一旦发现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无论其是否进行CD4+T淋巴细胞计数和病
毒载量检测,也无论其检测结果如何,都要尽快开始抗病毒治疗。在分娩结 束后,无论采用何种婴儿喂养方式,均无需停药,尽快将其转介到抗病毒治 疗机构,继续后续抗病毒治疗服务。特别强调,对于选择母乳喂养的产妇,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停药,应用抗病毒药物至少要持续至母乳喂养结束后一周。 2. 当孕产妇血红蛋白低于90g/L或中性粒细胞低于0.75×109/L,建议不选或 停用AZT。应用TDF前,须进行肾脏功能评估。
四、安全助产服务
• 孕期提供充分的咨询,帮助感染孕妇及其家人尽早确定分娩医院,及时到医院
•
•
•
待产。 艾滋病感染不作为实施剖宫产的指征。对于孕早、中期已经开始抗病毒治疗、 规律服用药物、没有艾滋病临床症状,或孕晚期病毒载量<1000拷贝数/毫升, 或已经临产的孕产妇,不建议施行剖宫产。 分娩过程中应严密观察并积极处理产程,尽量避免可能增加母婴传播危险的损 伤性操作,包括会阴侧切、人工破膜、使用胎头吸引器或产钳、宫内胎儿头皮 监测等。新生儿出生后应及时使用流动的温水进行清洗,用洗耳球清理鼻腔及 口腔粘膜,缩短新生儿接触母亲血液、羊水及分泌物的时间。清理过程操作手 法应轻柔,避免损伤皮肤和黏膜。 医务人员实施普遍性防护措施,加强个人防护,减少职业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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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技术要点
一、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方案
(_)推荐方案。
一旦发现感染”即刻开始治疗,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药物。
1、茉星青霉素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 连续3次为1个疗程。
2、普鲁卡因青霉素G , 8 0万单位/日,肌内注射,连续15 日为1个疗程。
(-)替代方案。
1、若没有青零素,可用头孑包曲松lg/曰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连续10日为1个疗程;
2、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禁用四环素、多西环素), 红霉素每次500mg ,每日4次,口服,连服15日为1个疗程。
(三)治疗时期。
1、孕早期发现得感染孕妇应于孕早期与孕晚期各进行1 个疗程得治疗”共2个疗程。
2、孕中、晚期发现得感染孕妇,应立刻给予2个疗程得治疗,2个治疗疗程之间需间隔4周以上(最少间隔2周),第2个疗程应当在孕晚期开始,最好在分娩前一个月完成。
3、临产时发现得感染孕产妇,也要立即给予1个疗程得治疗。
4、治疗过程中复发或重新感染者,要追加1个疗程得治疗。
5、既往感染得孕产妇”也要及时给予1个疗程得治疗。
(四)注意事项。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为规范治疗:①应用足量青霉素治疗;
②孕期进行2个疗程治疗,2个疗程之间需间隔2周以上;③第2个疗程在孕晚期进行并完成。
2、茉星青霉素治疗期间,若中断治疗超过1周,或采用其她
方案进行治疗时,每个疗程治疗期间遗漏治疗1日或超过1曰要从
再次治疗开始时间起重新计算治疗疗程.
3、治疗期间应当定期随访。
每月做1次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
试验定量检测,观察滴度变化,判断有无复发或再感染•随
访过程中,如果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滴度上升或结果由阴
转阳,则判断为再次感染或复发,应当立即再开始1个疗程得梅毒
治疗.
4、感染孕产妇分娩前必须进行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以便与所生新生儿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结果进行比较”作为后续诊治得依据。
二、儿童预防性治疗
1治疗对象:孕期未接受规范性治疗,包括孕期未接受全程、
足量得青零素治疗,或接受非青零素方案治疗,或在分娩前1个月内才进行抗梅毒治疗得孕产妇所生儿童;孕期接受过规范性治疗,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阳性、滴度不高于母亲分娩前滴度得4倍得儿童。
2、治疗方案:茉星青霉素G5万单位/千克体重,1次肌内注射(分两侧臀肌)•
三、儿童梅毒感染状况监测与随访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自出生时开始,走期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测与随访,直至排除或诊断先天梅毒•详见图&
四、先天梅毒得诊断与治疗
(-)先天梅毒诊断.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为先天梅毒:
(1 )儿童得皮肤黏膜损害或组织标本暗视野显微镜(或镀银染色)检测到梅毒螺旋体;
(2 )梅毒螺旋体IgM抗体检测阳性;
(3 )出生时耳畸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结果阳性滴度N母亲分娩前滴度得4倍,且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结果阳性;
(4)出生时不能诊断先天梅毒得儿童,任何一次随访过程中
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由阴转阳或滴度上升且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阳性;
(5)18月龄前不能诊断先天梅毒得儿童” 1 8月龄后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仍阳性.
(二)先天梅毒患儿得治疗方案.
1、脑脊液正常者。
茉星青霉素G , 5万单位/干克体重,1次肌内注射(分两侧臀
说明:图中"非梅"指VE梅毒螺旋体抗原血请学试验" TP”
指’梅毒螺旋体抗原血请学试验"
图8、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随访及先天梅毒感染状态监测图
2、脑脊液异常者。
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药物。
(1 )水剂青霉素G ,每次5万单位/千克体重,每8小时1 次(7日内新生儿每12小时1次),静脉注射,连续10-14日。
(2 )普鲁卡因青霉素G ,每次5万单位/千克体重,每日1次, 肌内注射,连续1 0〜14日。
治疗期间遗漏治疗1日或超过1日,则从再次治疗开始时间起重新计算治疗疗程。
3、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梅毒感染孕产妇登记卡(表4- I)应于梅毒感染孕产妇明确感染后得5日内填写完成。
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新生儿登记卡(表4 ―口)应于梅毒感染孕产妇分娩后得5日内填写完成,在分娩时尚未完成本治疗疗程者,在完成疗程后得5日内填写完成。
对发生自然流产、人工终止妊娠、死亡或失访等情况得梅毒感染孕产妇,应在确定其结局后得5日内填写完成.
为了解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得生存状况及先天梅毒诊断情况,需要于儿童出生后得3、6、9、12、15、18月时提供随访及梅毒相关检测服务,并在每次随访后得5日内,及时填写〃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随访登记卡”(表4・皿)。
如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已满18月龄,在不了解其最终结局
前,应在随后得3个月内连续随访3次,在仍无法得到该儿童得诊断结果及相关信息,可定义为儿童失访,同时应于最后一次随访后得5日内填写完成”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随访登记卡〃(表4-ni).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于各类个案登记卡得纸质版填写完成后5日内,完成网络报告或将纸质登记卡交由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完成网络报告。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与(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随时通过网络报告得各类”个案登记卡",进行逐级网络审核,并于医疗卫生机构网络报告后得10日内完成省级终审。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将相关得原始登记及系列个案登记卡留存备案.
(三)填报要求。
填写上述工作月报表与系列个案登记卡时,要求使用蓝色或
黑色签字笔、钢笔,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需签名,
并加盖单位公童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