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1线雅安段JL2总监办环保水保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细则
监督与指导
对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治理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监理
01
治理方案设计
根据水土流失问题的具体情况, 设计合理的治理方案,包括工程
措施、生物措施等。
03
治理效果评估
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掌握治理 措施的实际效果和影响范围,为
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05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落实 情况监理
现场巡查和监测
01
定期巡查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确保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得到有 效落实。
监测设备
02
03
巡查记录
使用监测设备,如空气质量监测 仪、土壤湿度计等,对施工现场 的环境指标进行实时监测。
详细记录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及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 解决。
VS
监理目标
通过实施本细则,达到以下目标:确保环 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 环境质量,减少水土流失;促进环境保护 与水土保持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 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安全。
02
环境保护监理
污染源监理
污染源监理是指对可能产生污染的源头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过程。
污染源监理需要依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污染源进行严格的监管,确保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
现场巡视 监控和检测
督促整改 协调沟通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环境问 题和不良行为。
采用各种监测设备和手段,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指标进行检测和 监控,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针对发现的环境问题或不良行为,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 跟踪整改情况。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作,维护生态环境的稳定,保障人民的生存环境和健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细则适用于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第三条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追责问责”的原则。
第四条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技术支撑和创新应用,提升管理水平和治理效果。
第二章环境保护管理第五条涉及环境保护的工程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不会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第六条工业企业应建立并执行环境保护责任制,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检测和监测,确保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第七条农田和林地的开发利用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护耕地和森林资源。
第八条严禁非法排放污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和追责。
第三章水土保持管理第九条水土保持是保持水资源和土壤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保障生态系统稳定的重要工作。
第十条农田的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梯田、沟壑治理、水保工程和地源热泵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措施。
第十一条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应遵守林业法规,严禁滥砍滥伐和非法采伐。
第十二条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应遵守水资源法规,严禁乱占乱用水资源。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细则规定的,由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涉及环境破坏和水土流失事件的,应当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修复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第十五条对于没有履行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职责的相关责任人,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工作中的优秀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并且适用于全国范围内。
第十八条对于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国家环境保护部门所有。
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上细则仅为例示,真实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细则内容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具体要求来确定。
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监理程序及实施细则
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监理程序及实施细则一、前言高速公路的建设对生态环境和水土资源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和水土资源是建设高速公路的重要任务。
因此,实施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监理程序,并制定实施细则对于建设高速公路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监理程序(一) 监理前期准备1.确定监理目标和范围。
2.制定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监理方案,明确监理工作的内容、担任监理人的工作职责和要求、监理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处理流程等。
3.确定监理人员,确保监理人员的资质和技能符合规定。
(二) 监理实施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有序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设备、工艺等符合规定和要求,不得随意更改。
2.监督施工单位加强对水土保持和生态工程的管理和实施,实行现场巡视、维护、考核等制度,确保生态环境和水土资源得到保护。
3.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治理。
4.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落实防洪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工程及周边生态环境和水土资源的安全。
(三) 监理后期1.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和记录,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通报。
2.在监理结束后进行总结和评估,对监理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3.给予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有关于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方面的技术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
三、实施细则(一) 环保规定1.进行打桩前,施工方必须向有关环保管理部门申请验收,符合环保规定方可施工。
2.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围挡,防止杂物和施工物料随意堆放。
3.在施工坝余土方面,必须进行妥善的处理,严禁乱倾倒、乱填方。
4.植树造林工程必须根据设计规定进行,并由专业种植工人进行处理。
(二) 水土保持规定1.在修筑高速公路时,必须设置有效的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的质量和效果。
2.在修筑高速公路时,必须及时进行土壤保护和修复工作,防止土壤流失和水土流失,保护土地资源。
3.在修筑高速公路时,必须根据地形、水文特点,按照设计规定进行生态工程建设和管理。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审定:审核:编写:某工程施工监理部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水土保持工程运行技术管理规范》、《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电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暂行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本监理合同及监理规划等相关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实施办法1.监理控制基本要求1.1督促承包人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施工区及生活营地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1.2督促承包人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和生活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1.3指示承包人及时按照图纸规定做好永久性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2.监理控制内容承包人在编报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的同时,必须编制本合同在施工期间与本合同有关的生产、生活区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计划并上报监理部,内容为:2.1施工弃渣的利用和堆放;2.2废旧器材的利用和堆放;2.3施工场地开挖的边坡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2.4施工生产废水(基坑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机修含油废水等)处理措施;2.5防止饮用水污染措施;2.6施工活动中的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等的治理措施;2.7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2.8施工区和生活区的卫生设施以及粪便、垃圾的处理措施;2.9施工区声环境保护措施与控制;2.10人群健康保护;2.11对施工场地周围林区的保护措施;2.12完工后的场地清理。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实施细则范本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包括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监测、环境评价、环境污染治理等内容。
第三条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价,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国家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建设,提高管理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配合关系,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第六条加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的技术研究和创新,推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方向发展。
第七条政府应加强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的领导和指导,完善保护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的有效落实。
第二章环境保护措施第八条制定环境保护规划,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确定实施措施,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第九条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建立完善的监测网络,定期对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布监测结果,促进环境污染治理。
第十条加强环境风险评估,提前预警,加强应对措施,防止环境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第十一条加强环境公众参与,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度。
第十二条鼓励和推动环保产业和绿色发展,加大环境保护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第十三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环境进行污染和破坏行为,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
第三章环境监测和评价第十四条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在监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保证数据的可靠性。
第十五条加强环境监测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提高监测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确保监测数据的可比性和可信度。
第十六条根据环境监测结果,评估环境状况,分析环境问题,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治理方案。
环水保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环水保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引言环境保护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环境保护工程的建设和监理是确保环境保护措施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
本文档旨在制定环水保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确保环境保护工程的建设和监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监理目标环水保工程监理的目标是确保环境保护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可持续发展。
3. 监理职责3.1 监理前期准备•将环境保护措施纳入工程设计和招投标文件中。
•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沟通,明确监理要求和监理范围。
•制定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
3.2 监理过程•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并记录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
•检查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情况,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检查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如垃圾处理、固体废物处理等,确保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和污染物得到正确处理和处置。
•跟踪环境监测数据,确保环境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给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
3.3 监理报告•撰写监理报告,记录监理过程中的发现、问题和处理情况。
•建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
•将监理报告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
4. 监理要求4.1 设计要求•工程设计要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工程设计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工程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4.2 施工要求•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
•施工现场要进行科学管理,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
•施工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对废弃物和污染物进行正确处理和处置。
4.3 监理要求•监理人员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监理经验。
•监理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监理报告要客观、准确、详细地记录监理过程中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5. 监理评估和改进5.1 监理评估•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要对监理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要纳入工程验收的考核内容。
高速公路施工环保水保实施细则
环保、水保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把环境保护摆上了重要的战略位置。
报告将“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列为前进中面临的首要困难和问题,把环境保护作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点来抓,体现了环境优先的发展战略,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更高要求。
这一切都充分表明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真正进入了国家经济社会生活的主干线、主战场和大舞台。
本合同段位于内蒙古高原和青藏高原交汇处,属祁连山脉,地势西高东低,地貌主要为高山区。
设计要求环境保护条件高。
线路沿线岩土类型多,沟谷发育,地形地貌较复杂。
工程施工时,在挖方、填方、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都会不同程度地破坏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原地表植被,并在不同程度上、不同范围内对周边环境产生破坏或改变。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在开工之初和施工过程中各阶段,项目部各部门和各施工班组必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工程建设和环保、水保并行,力争生态环境优良,环保、水保工作落到实处,环保、水保工作符合要求,使建成后的公路融入沿线自然及人文的和谐环境中。
1.工程概况1、连霍国道主干线永登(徐家磨)至古浪高速公路YG9合同段起点(YK2407+350=ZK2407+350)位于古浪县黑松驿镇庙台村,与YG8合同段相连接;终点(YK2412+300=ZK2412+243.187)位于古浪县黑松驿镇四沟台,与YG10合同段相连接。
途径庙台村、福儿湾、张家河、石咀儿、四沟台,本段路线长4.95km,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4月1号,工期30月,竣工日期2011年9月30日,工程总造价4.4247亿元。
2、全线按双向四车道、全封闭、全控制出入的高速公路设计施工,设计速度采用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4.5m,分离式路基宽度12.25m,主线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均采用公路Ⅰ级。
环保水保工作交底制度
四川省雅安至康定高速公路项目绿化工程LH2合同段环保、水保工作交底制度常州市华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雅康高速LH2项目经理部环保、水保工作交底制度第一章、总则1、编制范围本方案编制范围为雅安至康定高速公路工程项目LH2合同段项目部所负责范围内的上下边坡、服务区、互通立交区等工程。
2、编制依据本工程所涉及的地方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面的政策和法规。
适用于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规范、规程、规定与验收标准等,具体名称如下:《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0)《环境保护法》(198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3、编制原则认真贯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综合治理”为原则,将施工引起的对环境的干扰、破坏降低到最低限度。
贯彻“三同时”的原则:环保与水保工程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力争各项环境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第二章、交底制度由项目部总工主持和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逐级向下进行交底。
项目部向作业队的交底,由项目部组织专门交底会议,或文字资料下发。
作业队向作业层的交底应分批、分阶段进行,贯彻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除书面交底外,还应填写“环保、水保交底记录”。
第三章、交底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广泛宣传教育工作,编写环保宣传教育资料,充分利用工地宣传形式,聘请环保专家讲授环保知识及保护要求,宣传国家和各级政府关于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环保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施工过程中环保和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工作。
1、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做到依法施工,文明施工,杜绝违法施工、野蛮施工事件发生;水保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不留尾巴,不要后患。
做到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工程绿化完善美观;节能、节材和水保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建成一流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公路。
环保水保监理细则
环保水保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环保水保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合理开展和保护环境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环保水保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河道清淤、水库建设、植被恢复等。
第三条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水利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方面的知识,且持有合格的监理工程师证书。
第四条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保证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环保水保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第五条环保水保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应在项目启动前进行,确定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整体设计评审,确保项目的环保要求得到满足。
第六条在环保水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环境问题。
第七条在环保水保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施工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不对环境造成影响。
第八条如果发现施工中存在违反环境保护要求的情况,监理人员应立即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并要求施工方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第三章环保水保工程项目的验收监理第九条环保水保工程项目的验收监理应在工程竣工后进行,确保项目的环保要求得到满足,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第十条在环保水保工程项目的验收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对项目的质量和环保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结构、工程材料、工程设备等方面。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审核工程竣工图、工程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确保其准确完整。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
第四章环保水保工程项目的监理报告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及时编写监理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提交。
第十三条监理报告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施工情况、验收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等内容,并提出监理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环保水保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环保水保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的合理执行和环保要求得到满足。
环保与水保工程监理细则
环保与水保工程监理细则一、监理单位应具备环保工程和水保工程监理资质,并具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二、监理单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监理任务。
三、环保工程监理细则:1.监理单位应对环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环保法规的要求。
2.监理单位应根据环保法规,编制并协助建设单位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3.监理单位应监督建设单位开展环保验收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符合环保要求并取得相应的环境保护手续。
4.监理单位应对环保设施的施工、使用和维护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达到环保要求。
5.监理单位应对环保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环保设施能够按照规定投入使用并达到预期效果。
四、水保工程监理细则:1.监理单位应对水保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应的水保要求。
2.监理单位应编制并协助建设单位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并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3.监理单位应监督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验收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并取得相应的水保手续。
4.监理单位应对水保设施的施工、使用和维护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水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达到水保要求。
5.监理单位应对水保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水保设施能够按照规定投入使用并达到预期效果。
五、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包括施工现场的照片和视频、对环保和水保工程的检查记录、监理意见和建议等。
六、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环保和水保工程的施工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七、如发现环保和水保工程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监理单位应立即向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八、如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设备,并影响了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监理单位有权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并可向建设单位追索应得的监理费用。
以上为环保与水保工程监理细则,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以确保环保和水保工程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的实施工作,加强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保障环境和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是指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环境和水土资源保护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并提供意见和建议以确保项目合法、有效、安全、环保、水土保持合规。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第四条监理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监理资质,并通过国家或地方监管部门的备案登记。
第二章监理准备工作第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的前期,委托监理机构进行现场勘察,了解项目区域的环境特征和水土资源状况,并编制环境及水土资源保护评估报告,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第六条监理机构应当制定监理方案,明确监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工作计划,并将其报送项目建设单位备案。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监理方案要求为监理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设备和监理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八条监理机构应当组建监理团队,并根据监理需求聘请相关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参与监理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第三章监理实施第九条监理机构应当按照监理方案的要求,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进行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监督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情况;2.检查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3.检查施工单位的工艺和设备,确保其符合环保和水土保持要求;4.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情况,确保其符合国家环保和水土保持标准;5.对环境和水土资源的保护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监测。
第十条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报告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提出问题和建议。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发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高速公路环保水保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环保水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确保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2. 适用于所有参与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和管理的单位及个人。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高速公路环保水保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监督执行。
2. 明确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包括环保、水保、工程、财务等部门的分工与协作。
三、环境保护措施1. 施工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制定相应的环保措施。
2. 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粉尘、废气等污染。
3. 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水土保持措施1. 施工前进行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确保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2. 施工过程中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如植被保护、排水系统建设等。
3. 定期监测水土流失情况,及时调整保护措施。
五、环境监测与评估1. 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空气质量、水质、噪音等进行监测。
2. 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确保环境质量符合标准。
六、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1. 制定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应急预案。
2.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
七、培训与宣传1. 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水保知识的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2. 通过宣传材料、会议等方式,提高公众对高速公路环保水保工作的认识。
八、监督检查1. 定期对环保水保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环保水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高速公路环保水保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须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内容,以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关于国道351线(原省道210线)乐英至夹金山垭口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关于国道351线(原省道210线)乐英至夹金山垭口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雅安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于2020年5月8日在成都市主持召开了国道351线(原省道210线)乐英至夹金山垭口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参加验收工作会的有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主体监理单位、监测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详见验收鉴定书)。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重视水土保持工作,落实了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和建设资金,有效保证了水土保持方案的顺利实施。
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落实了方案批复的各项防治措施,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基本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质量总体合格。
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 “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自2020年6月2日起予以公示,社会公众若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联系,也可实名直接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关反映。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环水保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环水保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环水保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引言环水保工程是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这些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达到预期效果,监理机制的设立显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阐述环水保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监理机构和人员要求、监理工作计划、监理报告和建议、监理费用和支付方式以及监理质量控制等方面。
监理机构和人员要求监理机构应具备完整的组织结构,包括领导层、技术部门、现场监理组等。
机构内部应明确职责和权限,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监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的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如环境工程、水利工程、生态学等。
此外,监理人员还应接受过相关培训,掌握行业最新技术和方法,以确保在环水保工程实施过程中能够提供高质量的监督和服务。
监理工作计划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计划。
计划应包括工程的时间安排、任务分配,以及各阶段的质量控制要点。
通过合理的计划安排,可以确保监理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程风险。
监理报告和建议监理机构应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应详细记录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不合格环节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帮助业主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监理费用和支付方式监理费用的计算应基于机构所提供的实际服务内容和工作时间。
费用支付方式应明确,一般可以采用分期支付或按照进度支付的方式。
业主在支付监理费用时,应遵循公平、合理、符合合同约定等原则,确保监理机构的合法权益。
监理质量控制监理机构应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对环水保工程的各环节进行质量评估和监督。
质量控制应注重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全过程管理,对不合格的环节进行及时纠正和整改。
质量控制的标准应明确,一般参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在处理不合格问题时,监理机构应督促相关责任方进行整改,并对其整改结果进行验收。
总结本文详细阐述了环水保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监理机构和人员要求、监理工作计划、监理报告和建议、监理费用和支付方式以及监理质量控制等方面。
环水保监理实施细则(定稿)
目录一、工程概况 (3)二、编制依据 (3)三、环水保方针 (4)四、环水保监理组织机构 (5)五、环水保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6)六、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7)七、环保监理对策 (7)1、防治结合 (7)2、预防为主 (7)3、以防保治 (8)4、以治促防 (8)八、环保水保监控措施 (8)1、组织措施 (8)2、技术措施 (8)九、环保监理工作内容、控制要点和程序 (9)1、环境保护措施 (9)2、防止和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9)3、临时工程 (10)1)、施工场地 (10)2)、施工现场 (11)3)、施工便道 (11)4)、弃渣(土)场选址及防护原则 (12)5)、弃渣(土)场环境保护措施 (13)4、基坑开挖 (14)1)泥浆制作准备 (14)2)钻孔施工 (14)3)混凝土浇灌施工 (15)4) 环境和噪声影响 (15)5)减轻噪声及振动 (15)5、废水及垃圾的处理 (15)十、环水保监理工作要点 (16)十一、其它工程的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17)十二、环水保管理制度 (18)一、工程概况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土建监理3104标对应土建工程为镇安至高村段,含镇安站、电视塔站、深村站、水口站、美旗站、北滘站、镇安~电视塔~深村~湾华、大墩~水口~美旗~北滘~高村,共6站7区间,以及北滘停车场出入场线、相应位置的桩基托换、软基处理等。
二、编制依据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4)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1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7)《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18)《土地复垦规定》;19)建设部令第27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国务院环保局等五部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1)国务院环保总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2)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三、环水保方针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三同时”制度,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严格的施工期环保水保管理措施,满足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环保要求。
环水保监理实施细则(通用)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第一章环水保监理工作原则一、监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环水保的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相关规章制度;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意见;本项目的有关环水保设计文件;《保泸高速项目管理办法》等业主有关环水保的管理办法、文件。
二、监理工作方针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三同时”制度,采用先进的高速环水保技术和严格的施工期环水保管理措施,切实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相关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环水保要求。
三、监理工作目标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工程绿化完善美观,水保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建成一流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高速公路。
四、监理工作范围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材料储存场、施工机械营地、制梁厂及其临近受影响的区域。
第二章环水保监理组织机构、环境保护体系及岗位职责一、环水保监理组织机构进场后,驻地办立即成立环水保监理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组织机构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驻地办环水保专业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开展好环水保监理的控制,使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驻地办、专业监理工程理师及配备环水保监理人员,共同做好环水保监理工作。
环水保专业监理人员上场后,均要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专项培训。
以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为活动纲领和行为准则,全面履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严格监理,提供顾客超值服务;预防污染,贯彻法律法规要求。
以人为本,保证职工健康安全;持续改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监理项目部环水保组织机构见图1-1。
图1-1 环水保监理保证体系二、环水保监理保证体系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开发和保护并重”的指导思想、“质量环水保双优”的工作方针,把环境保护与工程质量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考核、评优实行“环水保一票否决制”。
特大桥施工监控方案
G351线L J2标段灵关河2号大桥施工监控实施方案二O一五年七月监控实施方案委托单位:四川省雅安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名称:国道351线乐英至夹金山垭口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LJ2标段灵关河2号大桥施工监控项目负责:方案编制: 方案复核: 方案审核:灵关河2号桥施工监控方案目录一、桥梁概况及施工监控编制依据 (1)1。
1桥梁概况 (1)1.2施工监控编制依据 (1)二、施工监控的目的内容与原则 (2)2.1 施工监控工作的目的 (2)2。
2 施工监控工作的内容 (3)2。
3 施工监控的原则 (4)2.4建立施工控制体系 (4)2.5施工控制中的现场测试 (5)2。
6施工控制中的实时测量 (6)2。
7施工控制其它工作 (9)三、施工控制的组织管理系统 (9)3.1施工控制领导小组 (9)3。
2施工控制工作小组 (9)3。
3数据传递路线 (10)3。
4对施工单位的协作事项要求 (10)3.4。
1提供实际的施工步骤安排计划 (10)3。
4.2对施工现场的要求 (10)3.5确保施工监控量测质量和工期的措施及体系 (10)3。
6服务承诺 (12)3。
7项目人员安排 (12)附表 (1)一、桥梁概况及施工监控编制依据1.1桥梁概况灵关河2号桥位于雅安市芦山县西方约5。
0km,横跨灵关河。
乐英岸行政区划隶属雅安市芦山县思延乡西河村,宝兴岸行政区划隶属雅安市天全县老场乡禾林村.灵关河2号桥全长194m,宽10米,起止桩号为K18+966.191~K19+160。
191m,设计标高774。
163~777。
193m。
桥型采用上承式钢筋混凝土悬链线箱形拱,主桥主孔净跨径L0=115米,拱轴系数m=1。
6,净矢跨比为1/5.5,正拱正置,预制吊装施工。
主拱横断面由5个箱组成,单箱宽1。
6m,拱圈横断面全宽8m;单箱预制高度2。
1m,拱背设置10cm厚的现浇层。
拱上结构为立柱(横墙)、盖梁、钢筋混凝土Π形梁;引桥上部结构为(2×11m)+(4×11m)钢筋混凝土Π形梁,下部结构为桩柱式桥墩,交界墩为双柱式矩形变截面实心墩;实体拱座,桩基,桩柱式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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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51线雅安段工程项目JL2总监办环保监理实施细则四川省公路工程监理事务所国道351线雅安段工程项目JL2总监办环保、水保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把环境保护摆上了重要的战略位臵。
将“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列为前进中面临的首要困难和问题,把环境保护作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点来抓,体现了环境优先的发展战略,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更高要求。
这一切都充分表明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真正进入了国家经济社会生活的主干线、主战场和大舞台。
JL2合同段位于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境内,属于四川盆地与青藏高原东南缘的过度地段,呈V型峡谷,山高谷深,横坡陡峭,个别路段“一线天”。
工程施工时,在挖方、填方、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都会不同程度地破坏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原地表植被,并在不同程度上、不同范围内对周边环境产生破坏或改变。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在开工之初和施工过程中各阶段,总监办要求各相关项目部各部门和各施工班组必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工程建设和环保、水保并行,力争生态环境优良,环保、水保工作落到实处,环保、水保工作符合要求,使建成后的公路融入沿线自然及人文的和谐环境中。
依据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管治结合、以管促治、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做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把国道351线(雅安段)建设成一条环境优美的公路,将尽我们最大的努力保护环境,保持原来的地形地貌,保持原来的生态环境.1.工程概况1、乐英至夹金山垭口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位于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境内,项目沿线起于雅安市宝兴县灵关镇K36+300,跨灵关河,至建联村,跨灵溪电站闸首库区至大石板,设小关子隧道,出隧道后跨灵关河、跨S210进入大鱼溪隧道,在兵难攻上游处出隧跨S210,再两跨灵关河,经胜利小学门口,再跨河从小关子电站管桥主跨下通过,沿灵关河左岸至关底下,跨河至对岸设老关口隧道,出隧后再两跨灵关河经杨家河坝(小关子闸坝下游200米)设宝兴隧道,出隧后跨灵关河接上S210,沿原S210线经宝兴县城两河口、蜂桶寨乡、硗碛水电站库区还建路,止于夹金山山顶宝兴县与阿坝州小金县交界垭口位臵(桩号K184+890)。
JL2总监办所辖路线总长113.5km。
该项目主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40困难路段)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12m困难路段)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执行。
工程总造价4.43亿元。
2、本工程地处四川盆地与青藏高原东南缘的过度地段,呈V型峡谷,山高谷深,横坡陡峭,地质复杂。
该地区气候主要特点是潮湿多雨,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暴雨强度大。
且属于松潘、龙门山地震带的一部分,受地震影响较为严重。
第二章组织机构2.1组织机构为达到路与自然环境、与人文和谐、协调发展的目标,打造一条安全、舒适、环保、和谐的精品之路,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做到组织有力、管理到位、责任到人、取得实效,特成立JL2总监办环保、水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环保、水保的各项工作。
JL2总监办环保监理机构图见下图第三章 实施项目的保证措施3.1.材料采购环境保护1)地材的采购在进行材料采购的同时,应注意对材料的环保性进行详细的调查,特别是砂、石料的来源,坚决杜绝和损害环保、水保的厂家进行材料的招标采购活动,首先从源头上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对砂、石料的地域、河流、人文等进行细致的调研,对厂家的经营许可证认真核对,确保供应厂家在开采砂、石料的过程中不违反以上规定和要求。
监 师 程 工 理兆 李总2)其他材料的采购在其他材料的采购时,应对材料的产品合格证等进行检查,确认材料的有害物质含量在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范围内,避免放射性超标的材料用于工程中。
在采购水土保护的材料时,注意材料对水土有没有污染及采取的防止污染的措施是否满足要求。
3.2施工过程环保、水保措施1)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种国家、行业的规范、规定和规程,坚持以人为本、人人有责,在施工中的各个环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从施工细节入手,坚持做到防微杜渐,将环境污染的各种可能性考虑周全,采取必要的甚至强制性的措施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有步骤、有计划地分阶段对环境污染源进行调查和评价,并按照评价结果制订有效的预防措施以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
贯彻“不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和“最小程度的破坏、最大程度的恢复”的总体指导思想,坚决做到“三不五隐蔽”——即:不大填大挖,不乱砍风景林、名贵树木,不扰乱山洪水系;取土场尽量选用荒山、劣地。
并尽量结合改田造地及地方规划,确保沿线生态环境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遭到破坏。
弃土场一般选在山间洼地,并对其排水系统进行高标准施工,并进行整平绿化,坡脚处设臵挡土墙,以减少水土流失。
取土场、弃土场、拌和场、采石场、建筑垃圾场都要隐蔽,具有复耕或绿化措施,切实保护工程范围以外的土地和植被,维护沿线生态环境。
2)加大检查力度,落实环保、水保政策坚持按照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要求,主动地开展经常性施工现场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并接受宝兴县国土资源部门、环保、水保部门、河道管理部门等的检查。
同时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由环保、水保领导小组组织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督促作业班组整改落实,确保施工与保持并举,防止大的水土流失事件的发生。
尤其在每年汛期到来之前,组织对本标段各基施工工点进行大检查,采取有效可行的防护措施,确保汛期行洪安全,防止水土流失。
3.3临时工程环保、水保实施细则临时工程与设施是永久性工程实施的基础和保障,永久性工程完工后应移去、拆除,其所占用的区域应进行清理、复耕恢复原貌。
鉴于临时工程多数位于路线范围以外,工程完工后易出现匆忙撤场,对所占用区域的清理不够彻底,恢复原貌较难,对周边环境影响和破坏是比较明显的,因此必须从严控制。
1)应按不同的类型和需要,对临时工程的施工进行优化设计,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没有监理工程师的审批,不得在现场开始进行任何临时工程的施工。
2)各种临时工程开工前,应取得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及其他当事人的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
3)在林区(景区)修建筑进入施工现场的临时道路,应注意生态保护,尽可能不砍或少砍树木。
当永久性工程完工后,应对临时道路进行清理,通过植树等措施恢复原貌。
4)在施工现场搭设的临时工棚等,除应满足安全要求外,应尽可能选择植被较少且容易恢复原貌的地点。
5)弃土场应进行详细设计,设臵必要的防护、环保设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先施工防护设施,然后才能弃土。
弃土完后,应进行地表绿化美化,力争与原地貌保持一致。
6)取土场应尽可能设在视线以外的隐蔽处,以减少工程完工后因植被差异或裸露而带来的不和谐。
7)当永久性工程完工后,应要求施工班组移去、拆除和处理好全部临时工程与设施,并将临时工程所占用的区域进行清理、复耕和恢复原地貌后,报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3.4 便道工程环保、水保措施1)在施工前期做好施工现场的调查工作,充分了解便道周边的水文及地址情况,在场地布臵中依据调查资料结合设计图纸、文件对施工场地进行合理布臵。
2)对于临时便道的修建,尽可能利用原有道路,对其进行加宽整平,使其路面宽敞、顺通。
并结合具体情况修设路边排水设施,做到雨天路面不积水,同时道路排水通畅,不致冲入农田。
3)严格按合同要求督促承包人组织对便道的混凝土硬化工作,防止雨水冲刷基层土体,造成水土流失。
4)经常对运输机械设备进行保养检修,防止油污漏洒,污染地面。
5)车辆运输便道采取洒水的方法降低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灰尘。
6)便道急弯、陡坡地段设臵防撞墩和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岔路口设臵方向指示牌。
7)全标段工程完工后,将临时便道拆除恢复原貌,在拆除过程中,应注意对便道的碴土进行集中堆放,或联系当地村民,将碴土利用。
3.5其它临时工程环保、水保措施1)拌和站的环保、水保措施⑴全面合理规划,搅拌设备和料仓分离距离至少保持在25m以上,规划好排水方案,做好排水设施。
⑵所有废水均通过沉淀池进行沉淀后排放。
⑶安排专人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防止有漏油、漏水等污染源的发生。
并对消音设备进行经常性维修,避免噪声扰民。
⑷每个拌和站专门建设厕所和洗漱池,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后专门排放。
⑸经常对拌和站员工进行环境保护方面的教育和宣传。
⑹搅拌站设封闭的搅拌棚,在搅拌机上设臵喷淋装臵。
⑺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臵沉淀池。
排放的废水先排入沉淀池,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河沟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⑻对于细颗粒散体材料(如水泥、粉煤灰等)的运输、储存要注意遮盖、密封,防止和减少扬尘。
⑼石料加工、混合料拌制加工场地须采取必要的防尘、除尘装臵,控制粉尘对大气的污染。
2)钢筋加工场环保、水保措施⑴严格执行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对场地采用混凝土硬化,始终保持场地的整洁。
⑵做好各材料的标识工作,材料堆放整齐,严禁不同型号的钢材混堆。
⑶对钢筋采取上盖下垫措施,防止钢筋锈蚀。
⑷对钢筋加工机械注意保养,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面。
⑸钢筋场地周边做好排水沟,有计划地将场地内的废水排入指定的污水池。
⑹钢筋在搬运过程中,采取拖车等运输方式,不得直接在地上拖拉。
⑺对于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的废料集中处理,防止废铁等其他易污染田地的杂物散落在地上。
⑻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⑼在施工区严禁焚烧有毒、有恶臭物体。
⑽工地上使用的各类柴油、汽油机械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使用气体排放起标的机械。
3.6水源保护措施1)靠近生活水源施工时,设臵同生活水源隔离的设施,避免污染生活水源。
2)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污水或废水,设排污井集中处理沉淀后排放,不得直接排放。
3)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地面进行防渗处理。
如采用防渗混凝土地面、铺油毡等措施。
使用时,要采取防止油料跑、冒、滴、漏的措施,以免污染水体。
4)施工机械的废油废水,采用隔离油池等有效措施加以处理,避免超标和随意排放。
5)各施工点驻地的临时食堂,污水排放时应设臵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清理,防止污染。
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化粪处理后用于绿化或农用,不得直接排放地表水体,工地临时厕所,化粪池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6)施工现场搅拌站废水或污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合格后再排放,最好将沉淀水用于工地洒水降尘,严禁将含有污染物质或可见悬浮物质的水直接排入周边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