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业务
信托投资公司从事业务经营主要要遵循哪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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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投资公司从事业务经营主要要遵循哪些规则
信托投资公司主要的业务是从事投资,而从事投资的资金主要是客户的资金,由客户委托信托公司进行投资,从投资中收取服务费用,那么信托投资公司从事业务经营主要要遵循哪些规则?下面由赢了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信托投资公司从事业务经营主要要遵循什么规则
《信托投资公司管事办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应当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处理信托事务,并谨慎管理信托财产。第三十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不得
以经营资金信托或者其他业务的名义吸收存款。第五十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每年应当从税后利润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但该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时,可不再提取。
信托投资公司开展信托业应遵循一定的经营规则,以保障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利益。
第一,分业经营规则。信托投资公司除不得以经营资金信托或者其他业务的名义吸收存款以外,还应当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第二,禁止性规则。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信托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1,利用受托人地位谋取不当利益;
2,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的用途;
3,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4,将不同信托账户下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
5,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自己或者关系人发行的有价证券。关系人是指:
持有信托投资公司10%以上股权的股东;信托投资公司投资控股的企业;信托投资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信托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具体分类要求
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具体分类要求
信托公司是一种金融机构,通过接受委托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为受
益人提供信托业务。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运用信托财产,在合同约定的
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以达到保护信托财产、实现
委托人和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信托业务通常包括信托财产的组织管理、投资运作、风险防控等方面。根据业务的性质和运作方式的不同,信
托业务可以具体分为以下几类:
1.投资型信托业务:
投资型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通过投资信托财产获得收益,为受益人
实现资本增值的业务。这种业务包括股权投资信托、债权投资信托、房地
产投资信托等。投资型信托业务的目标是通过市场投资实现资产增值,同
时对投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
2.运营型信托业务:
运营型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为企业或项目运营提供资金支持、管理
和监督等服务的业务。这种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信托、基础设施建设信托、产业升级信托等。运营型信托业务的目标是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支持,促
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3.资产管理信托业务:
资产管理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为委托人进行资产管理、财富传承、
遗产规划等服务的业务。这种业务包括财富管理信托、保险信托、遗嘱信
托等。资产管理信托业务的目标是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的管理和保护服务,
实现资产的持续增值和保值。
4.债务担保信托业务:
债务担保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为融资主体提供信托贷款,并以信托
财产为担保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业务。这种业务包括银行间债权信托、企业
债权信托、个人债权信托等。债务担保信托业务的目标是为融资主体提供
融资支持,同时对风险进行担保和管理。
股权信托计划
股权信托计划
股权信托计划是指公司或个人将其持有的股权委托给受托方进
行管理和处置的一种信托安排。股权信托计划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实
现股权的分散和管理,为股东提供更多的选择和灵活性。
首先,股权信托计划可以帮助公司实现股权激励。通过将一部
分股权委托给受托方进行管理,公司可以更灵活地设计股权激励计划,吸引和激励员工。受托方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合理地管
理和分配股权,从而更好地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其次,股权信托计划可以帮助公司进行股权管理和转让。在企
业经营中,股权的管理和转让是常见的情况。通过股权信托计划,
公司可以将股权委托给受托方进行管理,受托方可以根据公司的要求,及时地处置股权,实现股权的转让。这样可以为公司提供更多
的灵活性,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和经营需求。
此外,股权信托计划还可以帮助个人进行财富管理和传承规划。对于个人股东来说,股权信托计划可以帮助其更好地管理和规划个
人财富。通过委托受托方管理股权,个人可以更加专注于自己的事
业发展,同时也可以更好地规划财富的传承和分配,为家族财富的
传承提供更多的选择和保障。
总的来说,股权信托计划是一种有效的股权管理和激励工具,可以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多的选择和灵活性。通过股权信托计划,可以更好地实现股权激励、股权管理和财富传承,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因此,我们应该更加重视股权信托计划的实施,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股权信托计划的健康发展。
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全文
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全文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的经营行为,保障私人股权投资信托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监管规章,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私人股权投资信托,是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项下资金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或中国银监会批准可以投资的其他股权的信托业务。
信托公司以信托资金投资于境外未上市企业股权的,应经中国银监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私人股权投资信托投资于金融机构和拟上市公司股权的,应遵守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
第三条信托公司从事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二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三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配备与业务相适应的信托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负责股权投资信托的人员达到5人以上,其中至少名具备2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
四固有资产状况和流动性良好,符合监管要求;
五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信托公司应当制定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私人股权投资信托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目标企业的投资立项;
二目标企业的实地尽职调查;
三投资决策流程及限额管理;
四目标企业的投资实施;
五目标企业的管理;
六目标企业股权的退出机制。
第六条信托公司应建立与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相适应的员工约束与激励机制。
第七条信托公司开展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信托目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中国银监会关于信托公司开展项目融资业务涉及项目资本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信托公司开展项目融资业务涉及项目
资本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9.09.03
•【文号】银监发[2009]84号
•【施行日期】2009.09.0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
正文
中国银监会关于信托公司开展项目融资业务涉及项目资本金
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发[2009]84号)
各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
2008年三季度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决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信托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发挥信托功能优势,拓展基础设施、民生等领域项目融资业务,对推动经济企稳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项目融资业务发展的同时,部分信托公司的审慎经营意识出现减弱的苗头,积聚的风险隐患开始增加。为有效防范信托公司项目融资业务风险,防微杜渐,维护金融稳定,确保信托公司健康、平稳发展,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托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资本金来源及到位真实性的审查认定。对股东借款(股东承诺在项目公司偿还银行或信托公司贷款前放弃对该股东借款受偿权的情形除外)、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资
金和除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外的银行个人理财资金,不得充作项目资本金。
信托公司应要求借款人提供资本金到位的合法、有效证明,必要时应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核实认定。
二、信托公司不得将债务性集合信托计划资金用于补充项目资本金,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项目资本金要求。前述债务性集合信托计划资金包括以股权投资附加回购承诺(含投资附加关联方受让或投资附加其他第三方受让的情形)等方式运用的信托资金。
公司信托法律业务都可以从事哪些业务?
I can only live like this and be the protagonist in the thousands of worlds.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公司信托法律业务都可以从事哪些业务?
导读:信托业务主要包括委托和代理两个方面的内容。前者是指财产的所有者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将其财产委托给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为妥善的管理和有利的经营;后者是指一方授权另一方,代为办理的一定经济事项。
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十分迅速,各类的经济产物随之而来,其中一种就是为大家提供便利投资,但是公司信托法律业务很多人也许都不了解,也不知道如何进行申请投资等。那么公司信托法律业务都可以从事哪些业务?下面就公司信托法律业务都可以从事哪些业务的问题进行解释。
公司信托法律业务都可以从事哪些业务?
信托公司是什么?
信托公司,在中国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信托公司是做什么的?
信托公司以信任委托为基础、以货币资金和实物财产的经营管理为形式,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多边信用行为。
信托公司业务有哪些?
信托业务主要包括委托和代理两个方面的内容。前者是指财产的所有者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将其财产委托给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为妥善的管理和有利的经营;后者是指一方授权另一方,代为办理的一定经济事项。
可能上面讲的比较概念化,大家还是不太清楚信托公司是做什么的。那么,信托公司具体业务有哪些呢?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各项业务监管指引,公司可以开展的信托业务包括:
信托公司的私募股权投资业务
信托公司的私募股权投资业务作为金融行业的一种重要机构,信托公司在中国的发展与日俱增。除了传统的信托业务外,信托公司还逐渐涉足私募股权投资领域。本文将介绍信托公司的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包括其定义、特点,以及在中国金融市场中的发展趋势。
一、定义
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信托公司等专业机构,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提供股权融资服务的一种投资形式。与传统的公开股权市场不同,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更加灵活多样,为信托公司和投资者提供了更大的自主权和定制化服务。
二、特点
1. 限定投资者范围:私募股权投资业务通常仅面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如机构投资者和高净值个人投资者。这样的限制使得投资者能够享受到更专业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
2. 长期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的特点之一是长期性,一般投资期限较长,可以达到数年甚至更长。这种长期投资策略有助于信托公司更好地把握企业价值的增长和退出时机。
3. 高风险高回报:由于私募股权投资涉及的企业通常处于初创或成长阶段,风险相对较高。但与此同时,成功的私募股权投资案例也往往带来了丰厚的回报,成为投资者的利润来源。
三、发展趋势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信托行业的日益成熟,信托公司的
私募股权投资业务也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
1. 加强专业化团队建设:为了更好地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信托
公司需要建立专业化的投资团队,包括投资经理、基金经理、风控人
员等。这将有助于提升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业务执行的效率。
2. 拓展投资渠道:信托公司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寻找潜在的投资项目,如与创业孵化器、风险投资基金等机构合作,共同发掘有价值的企业
信托股权投资案例评述
信托股权投资案例评述
时间:2014/10/30 17:01:47作者:李锐秦茂宪来源:信托理财
近年来我国信托资产规模快速扩张,作为与保险、创投与私募股权投资、银行理财、证券投资基金并称为财富管理的“五朵金花”之一的信托行业,在资产规模不断攀升的背后,业务创新的呼声从未停歇。PE股权投资一直是信托行业重点关注的投资领域和业务类型。本文拟从6个现实案例出发,讨论在目前法律法规背景下,信托参与PE股权投资的类型方式、制约因素和退出途径等问题。
一、案例简介
案例1:华润信托以固有资产间接投资奥康国际
根据奥康国际(603001)的招股说明书,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红岭创投持有奥康国际3.33%的股份。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持有国信证券30%股权,同时也是红岭创投的有限合伙人并担任其财务顾问,占红岭创投出资额的9.08%,投资结构参见图1。
图1
案例2:信托计划+有限合伙PE(江信国际-金牛8号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北京共创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有限合伙制企业同创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对拟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受让股权或股权收益权、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增发申购等,通过股权分红、向第三方转让股权或股权收益权以及股票在二级市场变现等方式实现投资收益,投资结构参见图2。
图2
案例3: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公司制PE+股权收益权
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分两期发行“乾元一号”医疗保健行业股权投资类人民币信托
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所募集的全部资金委托给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投资于建银国际医疗保健股权投资基金的股权收益权,投资结构参见图3。
信托理财种类
信托理财种类
信托理财是一种通过信托制度进行资金投资和管理的方式,广泛应用于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根据不同的投资目标和风险偏好,信托理财可以分为多种不同类型。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信托理财种类。
1. 股权投资信托
股权投资信托是指投资者通过信托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未上市企业股权,以期望获得资本增值和股息收益。该种信托理财方式通常适用于风险偏好较高的投资者,因为股票市场的波动性较大,存在较高的风险与回报。
2. 固定收益信托
固定收益信托是指投资者通过信托公司购买债券、债务资产和其他固定收益产品的信托产品。该种信托理财方式相对较为稳健,适用于风险偏好较低的投资者,因为固定收益产品通常具有较低的风险和较稳定的回报。
3. 房地产信托
房地产信托是指投资者通过信托公司购买或投资于房地产项目,包括商业地产、住宅地产和工业地产等。该种信托理财方式适用于对房地产市场有一定了解和兴趣的投资者,因为房地产市场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和较高的风险回报特性。
4. 基础设施信托
基础设施信托是指投资者通过信托公司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如公路、桥梁、电力、水务等。该种信托理财方式适用于对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有一定了解和兴趣的投资者,因为基础设施项目通常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和较稳定的现金流特性。
5. 私募股权信托
私募股权信托是指投资者通过信托公司投资于非公开市场的股权项目,如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等。该种信托理财方式适用于风险投资者和对创业项目有一定了解和兴趣的投资者,因为私募股权市场具有较高的风险和较高的回报潜力。
6. 资产配置信托
资产配置信托是指投资者通过信托公司进行资产配置和组合投资,以实现风险分散和收益最大化。该种信托理财方式适用于对不同资产类别和投资品种有一定了解和兴趣的投资者,因为资产配置需要对市场趋势和资产表现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
信托私募如何销售股票私募股票有哪些特点
信托私募如何销售股票_私募股票有哪些
特点
信托私募如何销售股票
信托私募是一种投资方式,与传统的证券市场上的公开发行的股票略有不同。信托私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销售股票:
私募基金:信托公司可以设立私募基金,并通过私募基金的方式销售股票。投资者可以购买基金份额,基金公司会根据投资者的委托,进行股票买卖等投资操作。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托公司也可以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进行非公开股权投资。投资者可以购买该基金的份额,基金将在私募市场上寻找股权投资机会,并进行买卖等交易操作。
私募债券基金:信托公司还可以设立私募债券基金,通过购买公司发行的私募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进行债券投资。这类基金的投资标的通常是优质企业的债券,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基金份额来间接获得私募债券的收益。
私募股票的特点包括:
高风险高回报:私募股票通常被认为是较高风险的投资,投资者需要对风险有较高的承受能力。与公开股票市场相比,私募股票的交易相对不透明,市场流动性较低,因此具有较高的风险。然而,私募股票也可能带来更高的投资回报。
限定投资者范围:由于风险较高,私募股票通常只能向合格投资者销售。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因国家和地区而异,通常包括个人资产净值、金融资产规模或投资经验等方面的条件。
长期锁定期:私募股票通常有较长的锁定期限制,投资者在购买后需要在一定的时期内无法转让或赎回份额。这种限制是为了防止短期投机行为,稳定私募股票市场的运作。
高度专业化:私募股票投资通常需要投资者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投资经验,以便更好地评估和选择投资机会。相对于公开市场的股票投资,私募股票更注重对基本面和内部价值的研究,需要深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行业前景等因素。
信托公司的私募基金
信托公司的私募基金
信托公司的私募基金是一种由信托公司发行和管理的专业投资工具。私募基金的特点在于不对公众开放,只向特定投资者提供。本文将从
以下几个方面探讨信托公司私募基金的定义、特点以及在中国的发展
现状。
一、信托公司私募基金的定义
信托公司私募基金是指由信托公司作为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范围内,通过私下邀请的方式募集投资资金,并按照提前制定好的投
资策略进行专业投资的一种基金产品。
二、信托公司私募基金的特点
1. 封闭性:信托公司私募基金不对公众开放,仅向特定投资者提供,让其享受到更为专业化的投资服务。
2. 专业化:信托公司作为管理人,拥有专业的投资研究团队和经验
丰富的投资经理,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
3. 灵活度高:信托公司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相对公开基金更加灵活,可以投资于更多的资产类别,包括股票、债券、房地产等。
4. 高门槛:由于信托公司私募基金的特性,在投资门槛上通常较高,要求投资者具备一定的财务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5. 长期性:信托公司私募基金通常具有较长的投资期限,投资者需
要有足够的资金和时间来进行长期的投资。
三、信托公司私募基金在中国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信托公司私募基金在中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根据数据显示,信托公司私募基金的数量和规模都在逐年增加。这得益于中国金
融市场的不断改革和政策的支持。
在中国,信托公司私募基金主要应用于优选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能
力较强的高净值客户。这些客户相对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
能力,对于更专业化和多样化的投资服务需求较高。
信托公司私募基金的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房地产、股权投资、债券
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具体有哪些
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具体有哪些
信托公司,在中国是指依照《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设⽴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融机构。信托公司以信任委托为基础、以货币资⾦和实物财产的经营管理为形式,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多边信⽤⾏为。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具体有哪些?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具体有哪些
在我国,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
(⼀)受托经营资⾦信托业务。即委托⼈将⾃⼰合法拥有的资⾦,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的,进⾏管理、运⽤和处分。
(⼆)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将⾃⼰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的,进⾏管理、运⽤和处分。
(三)受托经营法律、⾏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业务,作为投资基⾦或者基⾦管理公司发起⼈从事投资基⾦业务。
(四)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五)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债权、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六)代理财产的管理、运⽤与处分。
(七)代保管业务。
(⼋)信⽤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九)以固有财产为他⼈提供担保。
(⼗)中国⼈民银⾏批准的其他业务。
另外,信托投资公司还可以依照《中华⼈民共和国信托法》的有关规定,接受为下列公益⽬的⽽设⽴的公益信托:
(⼀)救济贫困;
(⼆)救助灾民;
(三)扶助残疾⼈;
(四)发展教育、科技、⽂化、艺术、体育事业;
股权信托法律操作规范全
股权信托法律操作规范
一、股权信托的内涵
股权作为财产权的一种,可以成为信托财产。股权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移给受托人,或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该资金投资于公司股权。
股权信托中,如果受益人为企业的员工或经营者,则称为员工持股信托或经营者持股信托。
基本的股权信托关系主要有两种,一是股权管理信托,即委托人把自己合法拥有的公司股权转移给受托人管理和处分;另一种是股权投资信托,即委托人先把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信托给受托人,然后由受托人使用信托资金投资公司股权并进行管理和处分。在股权投资信托中,受托人以信托资金等所投资的公司股权,其所有权自然地登记在受托人的名下,信托财产则由初始的资金形态转换成了股权形态。
二、股权信托的特征
(一)最终以股权作为信托财产。初始信托财产可能是公司股权、资金或其他财产,如果信托财产是后两者,经过受托人的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将转换成为股权形态。
(二)委托人可以是单一主体或是集合主体,可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三)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股权管理和处分权可以部分或全部由受托人行使。在股权信托关系中,受托人可能拥有部分股权管理和处分权,此时受托人行使股权的投票权和处分权时要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受托人如果拥有全部股权管理和处分权,此时受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对股权进
行独立的管理和处分。
(四)股权投资信托是信托机构〃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其核心目标
是投资回报,而不主要是对目标公司进行控制。股权投资信托的实质是资金信托。股权管理信托是信托机构〃受人之托,代人管理〃股权,其核心内容是股权表决权和处分权的委托管理。股权管理信托的实质是财产信托。
谈我国私人股权投资信托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内容 摘 要 :私 人 股 权 投 资 信 托 业 务 是 近 年 来在 我 国 信托 投 资 领 域 出 现 的 一 个 创 新 业 务 , 由 于 配 套 的 相 关 发 展 环
境 尚 未 完 全 建 立 ,使 得 其 在 制 度 、 法 律 、 市 场 及 其 运 作 手 段 方 面 出现 了很
基金 。
靠其集 团优势 ,在产 品运作 中不聘请投资
顾 问, 已有 “ 现 辉煌 ”系列和 “ 鲲鹏”系列
产 品 ;交 银 信 托 在 此 类 产 品设 计 中最 为保
私人 股权 投 资信 托 是私 人股 权 投 资 基金 中的一种 类型 ,是 以信托 方式 成 立 的投 资于 未 上市 公司 股权 的基 金 。本 文 所讨 论 的私人 股 权投 资信 托则 限定 在 最 狭义 的范 围 ,即指 信托 公 司运 用信 托 制 度发起 设立 的私人股 权投 资信托 。2 0 08
一
2 0 年6 , 合伙企业法 》 07 月 《 的出台催生了
有限合伙 制私人股权投资基金 ;2 0 0 8年 9
月, 上海、 深圳证券交易所联 合修 改了《 股
票上市规则》 ,将上市前 1 2个月内通过增
个很 宽泛 的概 念 , 它是指 对任何一 种不
能在股票市场 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进行 的
中国银监会关于信托公司开展项目融资业务涉及项目资本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9]84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信托公司开展项目融资业务涉及项目资本金有关问题的通
知
正文:
---------------------------------------------------------------------------------------------------------------------------------------------------- 中国银监会关于信托公司开展项目融资业务涉及项目资本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发[2009]84号)
各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
2008年三季度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决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信托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发挥信托功能优势,拓展基础设施、民生等领域项目融资业务,对推动经济企稳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项目融资业务发展的同时,部分信托公司的审慎经营意识出现减弱的苗头,积聚的风险隐患开始增加。为有效防范信托公司项目融资业务风险,防微杜渐,维护金融稳定,确保信托公司健康、平稳发展,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托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资本金来源及到位真实性的审查认定。对股东借款(股东承诺在项目公司偿还银行或信托公司贷款前放弃对该股东借款受偿权的情形除外)、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资金和除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外的银行个人理财资金,不得充作项目资本金。
信托公司应要求借款人提供资本金到位的合法、有效证明,必要时应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核实认定。
我国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经营范围
我国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经营范围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日益发展壮大,信托投资公司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专业化金融机构,其业务涵盖多种领域,可以提供广泛的服务,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
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托业务: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依法成立并管理的信托计划,以受托人名义持有和管理信托财产,按照受托人所确定的财产用途和受益人权益要求管理和使用财产的经营活动。信托业务是信托投资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包括资产管理信托、股权投资信托、房地产信托、基础设施投资信托等。通过信托业务,信托投资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多种投资手段和投资机会,为客户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是指以信托公司为主体,以收取管理费用作为获取收益的手段,对第三方委托的资产进行专业化管理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是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包括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资产证券化产品等。通过资产管理业务,信托投资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资产管理服务,提高客户的资产收益水平。
三、财富管理业务:财富管理是指信托公司为富豪客户提供的一种优质的资产管理服务,其服务范围包括财富规划、投资咨询、资产配置等。财富管理业务需要信托公司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经
验,通过该业务,信托投资公司可以为富豪客户提供更加个性化的资产管理服务。
四、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是指由信托公司出租资产并将其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收取租金的一种融资方式。融资租赁业务是信托投资公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该业务,信托投资公司可以提供有效的融资渠道,为客户解决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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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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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投资基金商业模式对法律框架的要求 较长投资期(5-6年左右)建立投资组合,决定 了投资者资金的缴付不应一次到位,应采取承 诺制、按需到位。 较长回收期(4-5年左右)完成退出,投资者资 金返还必须高度灵活、可随时操作。 可灵活配臵投资人与基金管理人的激励机制 基金层面避税要求。
适用交易
适合于标准化、固定期限、投资结构简单的投融资需求,如资 产支持证券(ABS)、上市公司股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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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型:(续2)
信托型基金的图示
投资人A 委托 信托公司 管理 持股 投资人B 投资人C
信托型基金
目标公司I
目标公司II
目标公司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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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型
投资公司:
资产管理机构(或团队)直接或间接参与设立主营业务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 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资产管理机构不作为股东参与,仅直接或以子公司方 式承接管理委托。
优点:
模式清晰易懂 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市场主体委曲求全,成为迄今为止市场上最常见的基 金形式 《公司法》立法早,公司形式最易为各种参与主体接受
缺点:
资本金缴付的僵化安排(按章程计划缴付,或经常修改章程) 先退出项目的本金返还投资人需要按减资操作 独立纳税主体:所得税纳税义务、亏损不能用于抵扣应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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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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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型
集合信托基金(collective trust funds)
由信托公司集合其多个信托客户账户内的资金而形成的基金。 特点:
专属于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模式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信托业务,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 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未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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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型基金(续3) 有限合伙型直接投资基金操作 要点
灵活的基金资本及收益结构:
认缴资本/Capital Commitment ,其中普通合伙人不低于 1% 基本管理费/Management fee,认缴资本的1.5~2.5%/年 收益分成/Carried interest,投资总收益的20%左右 存续期:10年左右 基金层面没有所得税,由合伙人合并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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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型基金的子方案之一
受托管理型
管理公司不参与投资。投资人之间设立投资公司,与管理机构 签署管理顾问协议,委托管理公司负责经营投资业务。
缺点:
此种委托系一个公司把自己的业务交给另一个公司去打理。 如果是董事会层面上的委托,董事有失职之嫌。即使是股东会 层面上的委托,此种委托亦随时可能因为委托方自身的原因而 中止。管理公司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业务控制权。 “营业信托”违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援引信托法作为立法依据) 《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 》(信托法配套文件)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 (未明文承认属于信托但实质属于信托业务)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未明文承认属于信托但实质属于信托业务) 《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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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PE法律模式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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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投资基金的特征
投资标的(对象)属非上市企业股权,流动性差 投资组合不具有即时可得市场价格,导致基金价值不 易确定,基金权益本身难以流通、扩募或赎回 投资价值的实现需要一定的期间,导致基金本身必须 有锁定期 因为以上原因,直接投资基金几乎不可能向公众募集 (只能在成熟投资人及机构投资者范围内私募),所 以不涉及公众利益问题,从而具有监管豁免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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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型基金(续1)
有限合伙型在中国:有限合伙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 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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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目标公司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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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公司II
目标公司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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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型基金(续5)
有限合伙型基金惟一的缺点,是中国市场经济体系及 认知度的欠发育:
由于多年来经济学家偏颇的“现代企业制度”学说的严重误导, 中国政商两界误以“有限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 为“企业改制”目标,忽视了包括合伙企业在内的其他公司类 型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在企业数量上远远大于“有限公司”的 事实,使《合伙企业法》长期被闲置。 市场对“合伙”的需求在制度层面被扭曲地满足(非法人的中 外合作企业、企业联营、股份合作制、合作社) 本应自然长成的合伙、有限合伙企业制度,在中国特定历史条 件下成为新生事物,不易为监管者、业界及投资人接受,需监 管部门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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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投资基金的现存主要法律形式
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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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投资基金的现存主要法律形式(续)
信托: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开放式) 集合资金信托(房地产企业阶段性投资、非上市股权投资、股票投资) 证券公司代客理财 银行代客理财 QDII
以深发展之第一大股东:新桥亚洲有限合伙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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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发展 之 控股股东
新 桥 亚 洲 有 限 合 伙
图片来源: 深发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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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型基金(续4)
有限合伙基金标准图示
管理机构 投资人A 投资人B 投资人C 管理公司 独资/控股
ຫໍສະໝຸດ Baidu
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 管理
有限合伙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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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股权基金(续1)
中国语境 文本的政治敏感性导致“私人股权基金”在中国官方层面基本上被呼之以 “产业投资基金”,在券商圈子常见用语是“直接投资基金”。最直白的译 法应为“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基金” 仅仅是约定俗成的称呼,不是学术上的清晰界定,也没有必要界定 PE在逻辑上应包括VC及Buyout 从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这一点而言,创业投资基金(VC)亦属于私人股 权基金(PE),但业界将VC单独命名,专指投资于初创企业的PE。 私人股权基金在通过参与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杠杆收购等上市公司收购 重组中已实际上深入涉足上市证券投资,这一类PE又被专门命名为Buy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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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型基金(续2)
有限合伙型直接投资基金 要点:
资产管理机构(或团队)设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从事 直接投资资产管理业务 投资顾问公司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发起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乃至一系列姊妹基金 基金投资人担任有限合伙人 LP出资采取承诺制,按GP的入资通知(call)灵活到位,提 高资本运作效率,避免闲臵 投资期为LP资本锁定期,回收期允许随时提回分配至LP 账户的投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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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有限合伙: 直接投资基金首选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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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投资基金首选法律方案: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型基金在中国:地方的试验——以北京为例
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 (2000年12月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通过): 第二十五条 风险投资机构可以采取有限合伙形式。 有限合伙的合伙人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组成。投资人为有限合伙 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资金管理者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 任。 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关系、 经营管理权限以及其他权利义务关系,由合伙人在合同中约定。 有限合伙的所得税由合伙人分别缴纳。属于自然人的合伙人,其投资所 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法人的合伙人,其投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条文项下惟一有效经营的基金:北京鼎晖创业投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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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投资基金的现存主要法律形式(续)
合伙:
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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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私人股权基金(直接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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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股权基金 定义 私人股权是指未上市企业的股权;私人股权基 金(Private Equity Funds)即为主要投资未上市企 业股权的投资基金
优点
管理公司对基金日常事务的完全控制及执行。
缺点
国有机构投资人作为公司股东在股东会上进行管理权让渡方面 的政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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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型基金的子方案之二(续)
股东管理式公司型基金的图示
管理机构 投资人A 持股 投资人B 持股 投资人C 持股 管理公司 持股 管理 独资/控股
公司型基金
持股 目标公司I 目标公司II 目标公司III
中国投资基金的现存法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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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分类
按基金发行的方式分类: 公募 / Public Offering,私募 / Private Placement 按基金法律形式分类: 公司,信托,合伙 按基金投资对象分类: 证券投资基金 非上市股权投资基金(PE=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 直接投资基金) 房地产投资基金 商品投资基金 货币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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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股权基金(续2)
私人股权基金与私募基金
私人股权基金通常都是私募基金: 投资对象缺乏流动性 基金即时市价的不可得 私募的监管豁免优势 Private Equity:未上市企业股权 私募基金并不仅仅是私人股权基金 私募基金可能投资于任何对象,包括初创公司(VC),未上市企业股权 (PE),商品、期货、外汇、上市证券(稳健的比如上市前的巴菲特基金, 激进的如索罗斯的量子基金[被归类为对冲基金])…… Private Placement:私募发行
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业务研讨会 中国私人股权投资业务的法律背景与制度安排
Legal Framework for Private Equity Funds in PRC
中国XXX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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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7, 2007 Changsha, Hunan www.dachengnet.com
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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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型基金的子方案之一(续)
受托管理式公司型基金的图示
投资人A 持股 投资人B 持股 投资人C 持股 管理 管理公司 管理机构 独资/控股
公司型基金
持股 目标公司I 目标公司II 目标公司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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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型基金的子方案之二
股东管理型
管理公司参与公司型基金,作最小股东。 公司章程及另行订立《股东协议》及《管理顾问协议》,通过 上述协议,最小股东独家拥有基金的董事提名权,完全控制董 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