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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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
专项检查总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淇县卫生局、卫生监督中心分别召开专门会议,提高对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重要性得认识,扎实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将监督人员分为两组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将每一个餐饮单位落实到每一个人。
二、按照方案认真开展检查和督察
活动中监督人员均按照方案要求,进行了全面检查,在工作中我们以查办无证照经营为突破口,统一标准,探索建立餐饮业原料索证长效制度。
按现有的法规,结合卫生部公布的《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的要求,统一制定并免费下发了《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台帐》,对建立台帐的主要食品原料、品种及建帐内容均做了格式化的要求。
同时加强小型餐饮单位(小吃店)的巡查力度,提升其卫生许可硬件环境,改善餐饮卫生条件。
要求小餐饮食品处理区墙面瓷砖到顶,橱柜标准化,肉类、水产、蔬菜分别设置专用清洗池,此外,还统一实施“证照、制度(卫生组织、卫生消毒制度、饮食卫生制度、操作间卫生制度和食品索证制度等)上墙工程”,进一步规范了店容店貌,提高了品位。
共检查餐饮单位313家,城区160户、乡镇132户、学校食堂21户。
城区160户餐饮单位已纳入量化分级管理131户,其中B级管理5家、C级管理126家、未纳入量化分级管理29家。
学校食堂21户,其中A级管理1家、C级管理20家,量化率90%。
乡镇未进行量化分级管理。
对不合格的餐饮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00余份,具体告知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
通过本次活动,我县餐饮卫生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下一步,我们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履行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围绕确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工作,并针对薄弱环节,积极与质监、工商、教育、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加大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搞好与新闻单位的配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整治成果,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以形成声势浩大的社会舆论宣传氛围,力争使我县餐饮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再迈上一个新台阶。
淇县卫生监督中心
2009年 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