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给排水安装、电气安装中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推荐和淘汰有关产品的要求
给排水、电气、暖通、通风施工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其中,3.3.2、3.3.16、4.1.2、4.2.3、4.3.1、5.2.1、8.2.1、8.3.1、8.5.1、8.5.2、8.6.1、8.6.3、9.2.7、10.2.1、11.3.3、13.2.6、13.4.1、13.4.4、13.5.3、13.6.1 为强制性条文为强制性条文3.3.2 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隐蔽,并形成记录。
并形成记录。
3.3.1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4.1.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
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4.2.3 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
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
4.3.1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检验方法:实地试射检查。
实地试射检查。
5.2.1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检验方法:满水满水 15min 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in ,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8.2.1 管道安装坡度,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气、 水同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 水同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应为坡度应为 3‰,不得小于‰,不得小于 2‰;‰;2 气、水逆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逆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坡度不应小道,坡度不应小于 5‰;‰;3 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 1%,坡向应利于排气和泄水。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程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程1.0.1 为了加强重庆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统一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 本规程规定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基本要求、防火安全、防水、电气安装、给排水管道及卫生器具安装、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安装、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等各项工程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质量评定规则。
1.0.4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1.0.5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建筑装饰装修building decoration 为保护建筑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
基体primary struture 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维护结构。
基层base course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细部detail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3 基本规定3.0.1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应遵守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遵循安全、使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3.0.2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0.3 装饰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严禁改变、损伤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改变原有房间的主要使用功能,不得破坏建筑的节能构造及设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开启的安装孔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原有装饰效果。
工厂安全用电规定(4篇)
工厂安全用电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厂用电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厂用电安全规定适用于所有工厂,包括生产型工厂、加工型工厂、制造型工厂、仓储型工厂等。
第三条工厂管理人员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用电安全制度,确保用电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工厂管理人员应配备专业人员,担任用电安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指导。
第二章用电系统的安全要求第五条工厂的用电系统应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用电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六条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需要经过认证并定期进行检验,确保安全用电。
第七条用电设备的安装和维修应由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证书的专业人员负责。
第八条用电设备应按照规定的额定运行电压和电流使用,不得超负荷运行,以避免设备过载损坏和引发事故。
第九条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及时消除潜在的故障隐患。
第三章用电操作的安全要求第十条所有与用电操作相关的人员都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用电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应事先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设备。
第十二条用电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前应先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和周围环境是否安全,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用电操作人员应遵循安全用电的原则,如正确使用电器插头和插座,不堆放易燃物品等。
第十四条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的自检,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用电事故的应急处置第十五条工厂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用电事故的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十六条用电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停止供电,切断电源,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
第十七条用电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警并进行紧急救援,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八条用电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展开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罚第十九条工厂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给水排水相关标准下载列表
注:直接点击链接进入下载页面建筑给排水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修订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关于在给排水安装、电气安装中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给排水常用规范详解手册地漏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城市用水分类标准TSG_G_5003-2008_锅炉化学清洗规则TSG_G_5003-2004_锅炉化学清洗规则NY-T_1222-2006_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JGT_3045.1-1998_铝合金门窗型材粉末静电喷涂涂层JG-T_3010.2-94_补气式气压给水设备JG-T_224-2007_建筑用钢结构防腐涂料JGJ-T_16-92_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_139-2001_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_13-9_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JGJ55-2000_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_81-91_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_63-2006_混凝土用水标准JGJ_5-80_中型砌块建筑设计与施工规程JGJ_53-92_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JGJ_52-92_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_4-80_灌注桩基础设计与施工规程JGJ_46-88_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_37-87_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_24-86_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JGJ_19-92_冷拔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规JGJ_1-91_装配式大板居住建筑设计和施工规程JGJ_11-82_住宅隔声标准JG_8-1999_钢桁架质量标准JC-T_764-2001_坐便器塑料坐圈和盖JC-T_1040-2007_建筑外表面用热反射隔热涂料HJ_440-2008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GJBT-789_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常见问题分析及图示GJBT-534住宅卫生间GB-T_50504-2009_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T_50502-2009_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_50392-2006_机械通风冷却塔工艺设计规范GB-T_50353-2005_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_50106-2001_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_50001-2010_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_23443-2009_建筑装饰用铝单板GB-T_23248-2009_海水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_19141-2003_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条件GB-T_18229-2000_CAD制图标准GB-T_18229-2000_CAD工程制图规则GB-T_11981-2008_建筑用轻钢龙骨GBJ_57-94_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J_44-82_室外煤气热力工程设施抗震鉴定标准GBJ_214-89_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J_14-87_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_141-90_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_13-86_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_125-89_给水排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GBJ_101-87_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GB-50364-2005_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_50555-2010_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_50513-2009_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_50400-2006_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_50368-2005_住宅建筑规范GB_50223-2008_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_50207-2002_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_50176-93_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_50164-92_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_50111-2006_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_50096-1999_住宅设计规范GB_50074-2002_石油库设计规范GB_50072-2001_冷库设计规范GB_50069-2002_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_50038-94_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定GB_50026-2007_工程测量规范GB_50015-2010_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_50015-2003_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GB_50015-2003_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_50014-2006_室外排水设计规范_条文说明GB_50014-2006_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_50013-2006_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_50011-2001_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_50009-2001_建筑结构荷载规范_局部修订正式版GB_50009-2001_建筑结构荷载规范_GB_21351-2008_铝合金建筑型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_12234-89_法兰和对焊连接钢制闸阀DL-T_5143-2002_变电所给水排水设计规程DL-T_5068-2006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程DL-T_5046-95_火力发电厂废水治理设计技术规程DLGJ_159.1-2001_电力工程勘测设计阶段的划分规定DG-TJ08-2047-2008_公共建筑通信配套设施设计规范DG-T_J08-2065-2009_住宅二次供水设计规程DB37_935-2007_公共建筑采暖空调能耗限额DB33_684-2008_建筑陶瓷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CJ-T_3008.5-1993_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_三角CJ-T_3008.4-1993_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_宽顶堰CJ-T_3008.3-1993_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_巴歇尔量水槽CJ-T_3008.2-1993_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_矩形薄壁堰CJ-T_3008.1-1993_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_三角形薄壁堰CJ-T_262-2007_给水排水用直埋闸阀CJJ_50-92_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_40-91_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CECS_94-97_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螺旋管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CECS_91-97_合流制系统污水截流井设计规程CECS_76-95_气压给水设计规范CECS_57-94_居住小区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ECS_50-93_滤池气水冲洗设计规程CECS_255-2009_建筑室内吊顶工程技术规程CECS_183-2005_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CECS_179-2009_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规程CECS_172-2004_排水系统水封保护设计规程CECS_145-2002_给水排水工程埋地矩形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CECS_144-2002_水力控制阀应用设计规程CECS_143-2002_给水排水工程埋地预制混凝土圆形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CECS_142-2002_给水排水工程埋地铸铁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CECS_14-2002_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给水排水设计规程CECS_141-2002_给水排水工程埋地钢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CECS_139-2002_给水排水工程水塔结构设计规程CECS_138-2002_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程CECS_137-2002_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沉井结构设计规程CECS_134-2002_燃油、燃气热水机组生活热水供应设计规程CECS_117-2000_给水排水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变形缝设计规程CECS_113-2000_锯齿取水头部设计规程CECS_108-2000_公共浴室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AD通用技术规范防火规范北京市自动消防系统设计标准GB-T_16895.16-2002_建筑物电气装置电磁干扰(EMI GB-T_16895.10-2001_欠电压保护GBJ_84-85_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_39-90_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_16-87_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_116-98_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_50498-2009_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GB_50440-2007_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GB_50401-2007_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_50383-2006_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_50370-2005_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_50281-2006_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_50263-2007_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_50261-2005_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_50229-96_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条文GB_50229-2006_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_50222-95_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_50166-92_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_50166-2007_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_50163-92_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_50098-98_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_50084-2001_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条文说明GB_50084-2001_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_50067-97_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_50045-95_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_50016-2006_建筑设计防火规范_条文说明GB_50016-2006_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_50016-2006_建筑设计防火GB_25203-2010_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GB_25201-2010_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_16895.5-2000_过电流保护GB_16895.2-2005_安全防护-热效应保护GB_16895.11-2001_低压电气装置对暂时过电压和高GB_16483-2000_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_15258-1999_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_11984-2008_氯气安全规程GA_846-2009_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DGJ32-J09-2005_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DBJ_50-054-2006_重庆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BJ_15-34-2004_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设DBJ_01-75-2003_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DB61_296-2002_洁净气体IG541灭火系统设计、施工DB21-T_1265-2003_建筑工程自动消防设施检测规程DB21-T_1207-2003_气体灭火系统检验规程DB21-T_1205-2003_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验规程DB21-T_1204-2003_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验规DB13-T_1199-2010_社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DB13-T_1198-2010_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DB13-T_1197-2010_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DB13-T_1196-2010_小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DB13-T_1195-2010_仓储物流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DB13-T_1193-2010_公共娱乐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DB13-T_1192-2010_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DB13-T_1191-2010_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DB11_587-2009_民用燃煤取暖炉安全要求CECS_219-2007_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系统应用技术规范工程技术规范结构设计规范部修订正式版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计技术规程阶段的划分规定套设施设计规范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测量标准_三角形剖面堰测量标准_宽顶堰测量标准_巴歇尔量水槽测量标准_矩形薄壁堰测量标准_三角形薄壁堰旋管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系统技术规程形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制混凝土圆形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铁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水排水设计规程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程凝土沉井结构设计规程生活热水供应设计规程构筑物变形缝设计规程安装验收建筑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智能建筑部分建筑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建筑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电梯工程部分TSG_Z0004-2007_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SL_141-97_水泵模型浑水验收试验规程SL_140-97_水泵模型验收试验规程JG_9-1999_钢桁架检验及验收标准JG_12-1999_钢网架检验及验收标准HJ-T_394-2007_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HJ-T_256-2006_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HJ-T_255-2006_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HJ-T_254-2006_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GB-T_778.2-2007_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安装要求GB-T_24599-2009_室内木质地板安装配套材料GB-T_21031-2007_节水灌溉设备现场验收规程GB-T_20801.4-2006_工业管道制作与安装GB_7588-1995_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_50461-2008_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GB_50243-2002_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_GB_50243-2002_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_50231-98_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_50208-2002_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_条文说GB_50208-2002_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_50204-2002_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_GB_50131-2007_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_50093-2002_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条GB_10060-93_电梯安装验收规范DL-T_5418-2009_火电厂烟气脱硫吸收塔施工及验收规程DLT_5068-2006_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程DLGJ159.3-2001_电力勘测设计专业间联系配合制度DLGJ_159.7-2001_电力勘测设计成品校审制度DLGJ_159.6-2001_电力设计成品质量评定办法DLGJ_159.4-2001_电力设计图纸会签制度DLGJ_159.2-2001_电力勘测设计生产岗位责任制度DGJ08-234-2001_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程CJJ_94-2003_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_89-2001_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_10-86_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18-90_室外硬聚氯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ECS_162-2004_给水排水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ECS_120-2000_套接紧定式钢导管电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程BJCJ4_采暖与卫生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AQ_5201-2007_涂装工程设施安全验收规范设施检测规程”建设指南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个能力”建设指南四个能力”建设指南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四个能力”建设指南“四个能力”建设指南统应用技术规程工业给排水TJ_36-1979_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SY-T_0089-2006_油气厂、站、库给水排水设计规范SY_4116-2008_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监理规范SH-T_3503-2007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_3533-2003_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_3533-2003_石化给排水管道工程施验规范SH_3510-2000_石油化工设备混凝土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_3501-2002_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SH_3406-96_石油化工钢制管法兰SH_3405-96_石油化工企业钢管尺寸系列SH_3095-2000_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SH_3095-2000SH_3022-1999_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SH_3015-2003_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HG-T_20698-2009_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Z_1-2002_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T_24919-2010_工业阀门安装使用维护一般要求GBJ_79-85_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GBJ_12-87_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GB_50235-2010_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_50184-2011_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_50053-94_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_50046-95_工业建筑防腐设计规范GB_50046-2008_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DL-T_783-2001_火力发电厂节水导则DL-T_561-95_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及验收规范及条文说明塔施工及验收规程联系配合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砂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程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控制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程计规范设监理规范工技术文件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规范SH_3095-2000料防腐蚀技术规范系统设计规范气调节设计规范维护一般要求工质量验收规范。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完美正规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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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3 城镇给水排水系统和设施的规划、勘察、设计 、施工、运行、维护和管理应遵循安全供水、保障 服务功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同水的自然循环 协调发展的原则。
本条规定了城镇给水排水设施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和管理应遵
应避免直接引用现行标准;对现行标准中已有的强 制性条文要进行归纳,重新提炼和提升,应明确阐 述需要达到的要求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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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过程
2011年10月 完成规范报批稿 2012年七5、月标28准日编,制住过房程及和意城见乡反建馈设情部况公告第
1413号批准,编号为GB50778-2012,自2012年 10月1日起实施。
——针对实现城镇给水排水的性能、功能所提出的在 建设活动中需要达到的技术要求、方法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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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每部分体系中的综合标准均
是涉及质量、安全、卫生、 城
环保和公众利益等方面的目
镇 给
标理要求 水
。它对该部分所包含各专业
循的基本原则。“保障服务功能”是指作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城镇给水排水设 施要保障对公众服务的基本功能,提供高质量和高效率的服务;“节约资源”是 指节约水资源、能源、土地资源、人力资源和其他资源;“保护环境”是指
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城镇水环境质量;“同水的自然循环和谐发展”是指城镇
给水排水系统作为城镇水的社会循环的基础设施,要减少对水自然循环的影响和冲 击,并使其保持在水自然循环可承受的范围内。
则,制定了城镇给水排水系统和设施基本功能和技术性能的相关要求。
水电暖合同范本标准版(精选5篇)
水电暖合同范本标准版(精选5篇)水电暖合同范本标准版(精选5篇)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水电暖合同范本标准版(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水电暖合同标准版1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经友好商定,甲方将金都花苑5、6、7、8号楼的水电施工承包给乙方。
为明确水电安装的经济利益、施工责任、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本工程对水电安装施工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付庄金都花苑2、工程地点:付庄镇外环路3、工程内容:水电、地暖、卫生洁具、灯具插座开关等二、承包范围5、6、7、8、号楼土建工程图纸上所有外落水管道、水电图纸上的给排水、地暖管道、卫生间、厨房预埋管道及防水、强弱电气各规格配线、配管、避雷、电表箱、分线箱、接线盒、灯具插座开关、卫生洁具等材料及施工,安保系统的配管。
包括水电安装所配备的机械设备,电动工具,电焊机,电缆线和预埋所需的胶水、扎丝、防腐油漆等所有辅材。
原材料检测和施工资料。
临时用电、用水施工等均在乙方的承包范围之内。
超出原一期验收范围外的须经项目部核实增减工程量。
原一期验收时有的以后改了,工程量核实后就要扣除。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
四、承包要求1、乙方所用给排水管材的质量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避雷带、电气配线、配管、地暖、插座、灯具、卫生洁具等一律采用国家标准。
提供务实的材料合格证或质保书。
2、严格按照给排水、消防、地暖、电气施工图纸设计总说明的各项技术规程操作,施工各项程序必须规范、标准。
3、主要负责人应持电工证、电焊工操作证。
具备消防工程施工合法有效的资质证明。
五、施工工期及工人进场时间本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场施工,确保甲方的总体进度计划(附进度计划表),在工种连接上,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无特殊情况造成工种连接上的脱节,要赔偿一切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江苏省地方标准《成品住房装修技术标准》
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4)3.1 一般规定 (4)3.2 部品和材料 (4)3.3 装修安全 (5)3.4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5)3.5 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6)3.6 工程监理要求 (8)3.7 装修质量保证 (8)4 装修设计 (10)4.1 一般规定 (10)4.2 功能空间 (10)4.3 基本配置 (12)4.4 室内环境 (14)4.5 安全防护 (16)4.6 防火设计 (16)4.7 建筑装修 (16)4.8 建筑设备 (19)5 墙面工程 (22)5.1 一般规定 (22)5.2 施工要求 (22)5.3 质量要求 (30)6 天棚工程 (35)6.1 一般规定 (35)6.2 施工要求 (35)6.3 质量要求 (38)7 楼地面工程 (40)7.1 一般规定 (40)7.2 施工要求 (40)7.3 质量要求 (43)8 内门窗工程 (47)8.1 一般规定 (47)8.2 施工要求 (47)8.3 质量要求 (50)9 细部工程 (54)9.1 一般规定 (54)9.2 施工要求 (54)9.3 质量要求 (56)10 防水工程 (60)10.1 一般规定 (60)10.2 施工要求 (60)10.3 质量要求 (61)11 厨卫设备及管道安装 (62)11.1 一般规定 (62)11.2 施工要求 (62)11.3 质量要求 (64)12 电气工程 (66)12.1 一般规定 (66)12.2 施工要求 (66)12.3 质量要求 (69)13 采暖、空调及通风工程 (70)13.1 一般规定 (70)13.2 施工要求 (70)13.3 质量要求 (71)14 智能化工程 (73)14.1 一般规定 (73)14.2 施工要求 (73)14.3 质量要求 (73)15 验收 (74)15.1 一般规定 (74)15.2 交接验收 (74)15.3 分户验收 (75)附录A 成品住房装修主要材料质量与复试项目表 (82)附录B 装修主要部品、材料、设备表 (91)附录C 成品住房装修基本配置内容 (93)附录D 工程交接验收移交表 (95)附录E 成品住房装修工程分户验收记录表 (98)附录F 成品住房装修功能性检查汇总表 (101)本标准用词说明 (102)江苏省地方标准《成品住房装修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3.1.4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7篇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7篇篇1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已经签订了关于____________工程的承包合同,为了明确工程质量的保修范围和职责,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书旨在明确工程在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保修费用及支付方式等事项,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二、保修范围1. 本工程所有涉及的结构、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等设施的保修工作;2. 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承担的施工缺陷、材料缺陷等问题的修复工作;3. 因设计或材料不良引发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下负责进行修复。
三、保修期限本工程的保修期限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年。
在保修期限内,乙方应负责维修因施工或材料质量导致的缺陷。
保修期满后,若甲方发现因乙方施工质量导致的未列入保修范围的问题,乙方仍应承担修复责任。
四、保修责任1. 在保修期限内,乙方应对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进行无偿维修;2.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______小时内响应,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3.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进度延误或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保修费用及支付方式1. 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2. 乙方完成维修工作后,需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维修费用凭证,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3.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维修工作,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与程序1. 乙方完成维修工作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质量验收;2. 验收标准应参照原工程施工合同、国家相关标准及当地质量监管部门的要求;3. 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交完整的验收资料,经甲方确认后完成维修工作的结算。
七、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按本协议书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2. 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强制性条文检查实施计划
一、编制目的二、合用范围三、编制主要依据四、执行计划五、管理制度六、检查计划七、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八、强制性条文流程电力工程建设执行强制性条文,是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测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是锅炉补给水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强制执行的技术法规,是从源头上、技术上保证该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关键所在。
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认真执行《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阶段监督管理国家强制性工作标准》,《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主编火力发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有关《土建分册》、《锅炉分册》、《汽机分册》、《电气分册》、《管道分册》、《水处理及制氢分册》和《焊接分册》8 个分册的强制性条文为依据,以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
为了在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力度,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实现工程创优达标和国优工程的目标,促进各专业严格贯彻和认真执行强条的具体落实,特编订本实施检查计划。
本计划合用于锅炉补给水工程。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79 号);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93 号)3)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93 号);4) 《电力监管条例》 (国务院令第 432 号)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6) 《特种设备安全监查条例》 (国务院令第 373 号)7) 《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的通知》 (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22) 8 号)8)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火电、送变电部份 2005)9)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建设部令第 81 号 2000 年 8 月 25 日)10)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一部份:火力发电厂 DL5009.1-2002)1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份 2022 版12)火力发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表格的 8 个分册(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主编) 《土建分册》、《锅炉分册》、《汽机分册》、《电气分册》、《管道分册》、《水处理及制氢分册》和《焊接分册》等。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尊敬的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合理建设、科学施工以及全面验收的XXX工程项目现已圆满竣工。
根据相关规定,我单位特向贵部门提交本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供相关部门备案及查验。
一、项目基本信息1. 项目名称:XXX工程2. 建设单位:XXX有限公司/机构3. 施工单位: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机构4. 监理单位:XXX监理有限公司/机构5. 设计单位:XXX设计院/公司/机构6. 工程地址:XXX省/市/区/街道,XXX路/街号7. 项目性质:(商业/住宅/办公等)8. 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建筑高度等)9. 建设周期:(起始时间至竣工时间)二、工程概况XXX工程项目经过XX个月/周的建设,涉及XX个/幢建筑物。
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合法合规的标准,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并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保障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工程质量控制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并采取了一系列质量控制措施,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材料选用:优先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材料,杜绝使用劣质材料。
2. 施工工艺:按照规范和标准执行施工工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 质量检测:在施工过程中,定期进行质量检测,并保留相关检测报告。
4. 监理检查: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理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质量问题。
5. 完工验收:在工程技术标准要求下开展竣工验收,并保留验收相关文件。
四、主要工程技术指标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XXX工程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主要工程技术指标如下:1. 结构设计:按照XXX标准进行设计,保证建筑物的稳定性和抗震性。
2. 建筑物外墙:外墙材料选用XXX,达到XXX标准。
3. 电气安装:电气设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通过相关鉴定和检测。
4. 给排水系统: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给排水设备进行安装和布置。
五、安全和环保管理为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以及对环境的保护,我们采取了严格的安全和环保管理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1. 安全生产:在施工期间,建筑工地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要求进行管理,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设置合适的安全防护设施。
项目竣工验收前有哪些专项验收
项目竣工验收前有哪些专项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前的专项验收主要有:一、质量验收:也就是初步验收或预验收,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注意依据的先后顺序),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预验收。
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整改完毕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施工质量评估报告”,并呈建设单位、质监站参加。
二、规划验收: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内容:(一)规划要求:建筑位置、用地范围、退线距离(包括红线、绿线、黄线、蓝线、紫线等)、平面布置、建筑间距、退界距离、出入口设置等总平面布局;(二)建筑功能和指标:建筑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停车泊位等技术指标;(三)建筑环境和形象:建筑形式、立面色彩、材质、外墙广告等;绿地、小品、雕塑、水池等;临时设施和施工场地;(四)配套和服务设施:道路、踏步、围墙、大门、停车场等;公厕、垃圾站、各种管线等;管线工程规划验收内容:(一)中心线、转折点和检查井位置;(二)管线规格、材质及电缆孔数;(三)埋设深度及架空线架空高度;(四)城市公用管线与单位管线的衔接关系;道路工程及市政设施规划验收内容:(一)平面位置;(二)管线及横断面布置;(三)路面标高及桥梁净空高度;(四)工程规模;建筑工程规划验收标准:(一)建筑平面定位符合已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项目总平面图要求;(二)建筑单体符合已审批的施工图;(三)拆除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规定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工程建设时所建的全部临时设施,施工渣土清运完毕;(四)公厕、垃圾站(含垃圾围子)、室外给排水管道等公共配套设施、绿化工程、建筑基地环境已按规划审批要求实施建设;(五)管线和道路已按所批准规划实施建设;(六)对规划部门的承诺已履行且无邻里矛盾;管线工程、道路工程及市政工程规划验收标准:(一)竣工测量资料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的内容;(二)施工过程中的修改设计经过规划部门的批准同意;(三)无关设施已清理完毕,施工渣土清运完毕;(四)配套设施和环境整治按要求落实到位;(五)符合其它规划要求。
给排水电气安装规范国家强制性要求
给排水电气安装规范国家强制性要求关于在给排水安装、电气安装中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推荐和淘汰有关产品的要求一、推荐和淘汰、限制使用的有关产品1、室内给水管推荐使用铝塑复合管,交联聚乙烯(PE—X)管,三型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聚丙烯聚合物(PP—C)管,UPVC塑料给水管,禁止使用并淘汰冷镀锌钢管。
2、推荐使用UPVC塑料排水管、雨水管,禁止使用普通承插口铸铁排水管、雨水管。
3、限制使用混凝土水箱、钢制水箱,推荐使用玻璃钢水箱。
4,推荐使用陶瓷密封水咀,禁止使用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咀,限制使用铸铁截止阀。
5、禁止使用一次冲水量在9升以上(不含9升冲洗水量)的座便器,推广使甲一次冲洗水量为6升的座便器。
6、推荐使用塑料建筑电线穿线管,无特殊要求时、禁止使用金属电线穿线管:二、建筑工程电气部分1、电气配管必须随主体施工作好预留预埋工作,不得在主体施工完毕后在墙上开槽敷设电线管(框架填充墙可开槽敷设电线管)。
严禁使用边敷管边穿线的施工方法。
2、接地装置的接地线与保护线应符合下表要求223、电气配管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中间应增设接线盒或拉线盒(1)管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2)管长度每超过20m有一个弯曲.(3)管长度每超过15m有二个弯曲.(4)管长度每超过8m有三个弯曲.4、电气线路经过建筑物的沉降缝或伸缩缝处,应装设两端固定的补偿装置。
5、在TN-S、TN-C-S系统中,当用金属电线管,金属电线盒(箱)时,金属电线管不得作PE线使用,但金属电线管、金属电线管(箱)必须与P2线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6、强弱电线管不宜敷设在同一水平线上,两管间距不宜小于300mm,当敷设在同一水平线上时,弱电线管应有防电磁场干扰措施.严禁强电线路穿越弱电终端盒。
7、导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设计无特殊规定时,导线的芯线应采用焊接,压板压接或套管连接.(2)截面为10mm‘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和单股铅芯线可直接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GB55024-2022《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电气安全强制性条文
GB55024-2022《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电气安全强制性条文电气相关强制性标准条文大搬家,GB55024-2022《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已于2022年10月1日生效,此规范为全文强制,绝大多数条文是日常电气安全检查时经常用到的。
此规范生效的同时,以下标准的强制性条款全部废止:一、《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第3.1.5、3.1.7、6.1.1、10.1.1、11.1.1、12.1.2、13.1.1、13.1.5、14.1.1、15.1.1、18.1.1、18.1.5、19.1.1、19.1.6、20.1.3、23.1.1、24.1.3条。
二、《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2015第4.6.6、4.7.6条。
三、《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第12.0.2、22.0.4条。
四、《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2010第3.2.3、5.1.1(3、6)、6.1.1(1)条(款)。
五、《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575-2010第3.0.9、3.0.13、4.5.4(6)、5.1.2、5.1.6、5.2.3、5.5.1条(款)。
六、《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 50606-2010第4.1.1、8.2.5(10)、9.2.1(3)、9.3.1(2)条(款)。
七、《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617-2010第3.0.6、4.1.12、4.1.15、4.3.3(1、2)、5.1.2(1、2、3)、7.2.1条(款)。
八、《古建筑防雷工程技术规范》GB 51017-2014第4.1.6、4.5.2(3)、5.1.4、5.3.2(3)条(款)。
九、《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第3.2.1、3.2.8、3.3.4、4.3.5、4.7.3、4.10.1、7.2.4、7.4.6、7.5.2、7.6.3、8.1.6、9.4.5、11.2.3、11.2.4、11.8.8、12.4.10、12.4.14、12.5.8、13.4.6、13.7.6、14.4.3、14.9.4条。
建筑水电安装工程中的规范要求
建筑水电安装工程中的规范要求在建筑水电安装工程中,严格的规范要求是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符合规范要求不仅可以确保水电设施的正常运作,还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引发的潜在安全隐患。
本文将从材料选择、施工要求以及验收标准等方面介绍建筑水电安装工程中的规范要求。
一、材料选择在水电安装工程中,材料的选择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可以保证施工质量和设施的正常使用寿命。
对于电线电缆,应选择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符合相应安全标准的低烟无卤阻燃电线电缆;对于水管、阀门等水利设备,应选择耐压、密封性好的产品,并且确保产品原材料无污染、无异味。
二、施工要求1.设计与图纸水电安装项目的设计和图纸应当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并由专业工程师进行合理设计和绘制。
图纸中应清晰标识设备的位置、走向、水电连接方式等信息,以便施工人员正确安装和连接。
2.施工人员技术要求施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具备一定的水电安装技术和经验。
他们应熟悉相关规范和要求,并能够正确操作和使用相应工具和设备。
3.施工过程要求(1)电气安装:电线电缆敷设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得受损或受热。
各种电气设备的接线应准确无误,接地良好。
对于暗敷电线电缆,应设置管道或预埋电缆槽,并在槽内进行敷设。
(2)给排水安装:水管和排水管道应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正确安装,管道连接应牢固,并采取防漏措施。
安装时应注意施工现场的清洁,避免灰尘和异物污染管道系统。
(3)防火安装:根据建筑消防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防火设施的安装,例如消防电气线路、防火门、消防喷淋系统等。
安装时应注意材料的防火等级和使用要求,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验收标准建筑水电安装工程的验收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材料验收材料应包括质量合格证明,如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
检查材料的外观是否完好,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有正规生产厂家的名称和地址。
对于电线电缆和水管等需要验收的材料,还需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其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装配式建筑施工中的电气安装工程设计与施工
装配式建筑施工中的电气安装工程设计与施工装配式建筑是一种新型的建筑方式,它以工厂化生产为基础,在现场进行组装安装。
在装配式建筑施工中,电气安装工程设计与施工是关键环节之一。
本文将就电气安装工程设计与施工在装配式建筑中的重要性、相关规范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电气安装工程设计在装配式建筑中的重要性1. 提前考虑布线需求:在进行装配式建筑施工前,首先需要对整个建筑的用电需求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只有在提前考虑到各个房间的插座位置、开关位置等布线需求,才能确保后续的电气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2. 确定设备需求:根据不同类型的装配式建筑特点和具体用途,对所需各类电器设备进行清单明确。
从而为后续的采购和安装提供指导,并达到合理使用和能源节约的目标。
3. 保证线路系统可靠性:在设计过程中,应该注重线路系统的可靠性,并采用防水、阻火等措施来避免因外界因素引起的线路故障。
此外,还需要考虑电力主线与智能家居系统之间的兼容性,以便实现远程控制、监测等功能。
4. 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在装配式建筑施工中,应该充分考虑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来供电。
通过合理设计和配置相关设备,可以减少对传统电网的依赖程度,降低用电成本,提高建筑的可持续性。
二、电气安装工程施工注意事项1. 安全第一:在进行电气安装工程施工时,必须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
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设备和材料。
2. 合理布线:针对不同的用途区域,在进行布线时应合理规划线路走向,并将其隐藏在墙体内部或地板下方等位置,以确保美观和安全。
同时,在选择导线材料时,需根据功率需求、负载容量等因素进行合理选型。
3. 良好接地:良好的接地是电气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
在施工中要确保各个设备和导线都能够有效接地,防止因漏电等问题产生安全隐患。
同时,还需要对接地装置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4. 考虑可拆卸性:装配式建筑的特点之一是便于拆卸和移动。
在电气安装工程施工中,应尽可能考虑到设备和线路的可拆卸性,以便后续的维修、更换或重新布局。
建筑装饰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规定
建筑装饰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规定建筑装饰项目施工现场是一个复杂的工作环境,电力安全是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的重要因素。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运行安全,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用电规定。
1. 现场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1.1 选择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气设备,并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可靠。
1.2 确保电气设备的安装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由具备电气安装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施工。
1.3 电气设备的接地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设置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
1.4 安装电气设备时,应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与其他设备或建筑物的接触,以防止意外触电事故的发生。
2. 施工现场电气线路的布设和保护2.1 电气线路的布设应符合设计要求,避免线路交叉、相交和交叉接地现象。
2.2 电气线路应按照电压等级和用途设置不同的开关、保护和控制设备,确保电路的安全可靠运行。
2.3 施工现场应根据线路的长度和电流负荷合理选择线缆规格,并设置过载、短路保护装置。
3.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操作和维护3.1 只有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的人员才能操作电气设备,并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2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设备。
3.3 禁止擅自改动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由专业人员按照规范进行修改和升级。
4. 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防雷和过电压保护4.1 安装防雷设备和过电压保护装置,确保电气设备免受雷击和过电压的损害。
4.2 对电力主进线进行雷击保护,采取适当的接地措施,以保障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4.3 定期检查防雷设备和过电压保护装置的工作状况,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部件。
5. 使用电动工具和电焊设备的安全操作5.1 使用电动工具之前,必须确保设备的绝缘完好,电源电压和频率与设备要求一致。
5.2 使用电动工具和电焊设备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5.3 确保电动工具和电焊设备连接良好,防止电线短路或接触不良导致触电事故。
海信空调使用安装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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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装置和器具等,
如果可燃物质发生泄漏,可能会导致意外火灾、事故的发生。
本产品安装后应当确认排水管路畅通, 排水管路不畅,导致空调器冷凝水溢出,会造成您的家具、电器的损坏。
在搬动室内机、室外机和安装过程中请戴防护手套, 要注意不要被空调器外壳锐利的边缘割破手指。
在天花板和墙上安装时应确保天花板、墙壁足以承受机器的重量, 必要时应制作木框、金属框进行辅助支撑。
出风口 遥控器
室外机
排水管
您的空调器由室内机、室外机组成,您可使用遥控器控制空调器。
进气格栅:房间中的空气由此吸进并通过空气过滤器除尘。 出风口:调节后的空气由此吹出。 遥控器:用于测定室温,控制空调器的开关,设定运行方式、 温度、 风扇速度、定时器以及气流方向。 联机配管:室内机与室外机用联机管连接,制冷剂通过它循环。 室外机:室外机包括压缩机、风扇、热交换器及其它电气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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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就是生活
本机特点..............................2 注意事项............................3-7 空调组成...........................8-11 操作向导..........................12-16 维护与清洁...........................17 故障对策.............................18 制冷剂循环图.........................19 产品安装说明......................夹页1 产品主要规格......................夹页2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程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程1 总则1.0.1 为了加强重庆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统一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1.0.31.0.4定。
1.0.5 。
2 术语基体基层 base 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细部 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3 基本规定3.0.1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应遵守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遵循安全、使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3.0.2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0.3 装饰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严禁改变、损伤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改变原有房间的主要使用功能,不得破坏建筑的节能构造及设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开启的安装孔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原有装饰效果。
不得改变原有建筑共用线管及设施和影响周围环境。
3.0.4 装饰应在业主的分户门以内的住房面积范围进行,不得占用公用空间,不得因装饰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及3.0.53.0.6及产品。
3.0.73.0.83.0.944.14.1.14.1.2 的规定。
4.2 材料的防火4.2.1 对木质装饰装修材料的非装饰面,应至少涂刷两边防火涂料,且第二次涂刷应在第一次涂刷干后进行。
4.2.2 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
当照明灯具或整流器嵌入可燃装饰材料中时,应采用防火、隔热措施予以分隔。
4.2.3 配电箱不得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安装工程(电气 给排水)质量控制标准
安装工程(电气、给排水)质量控制标准 -----施工管理及水电技术交底标准模板第一章施工质量管理总体要求1、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并书面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
2、承包人应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并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
3、项目必须建立严格的“三检”制度,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监理单位、发包人一次验收合格。
4、严格执行工序报验制度。
承包人必须在每道工序自检后,书面报请监理验收,经监理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发包人每月抽查两次,如有违反,发包人将责令返工。
5、承包人必须接受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及检查,检查结果在工程项目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的质量缺陷及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必须限期整改,每月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公布。
6、承包人工程质量不合格、偷工减料或对工程弄虚作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其进行停工整顿,直至清退出场。
7、承包人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包括发包人另行分包的工程)并签订成品保护责任书。
8、发包方的管理及技术交底内容一并纳入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9、承包人所用工程材料质量必须达到施工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质量要求,材料部门及各项目部所定的各种材料合同均要明确品牌、规格、生产厂家,要求供货方送样品。
认真控制验收批材料的质量是否与样品相符,控制质保书及生产厂家。
10、承包人所有工序必须按施工工艺组织施工,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必须进行重点控制,并如实填写施工过程控制记录表。
每道施工工序在经过施工单位自查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必须获得监理工程师对上一道工序的质量认可签字,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1、承包人必须按照工序管理制度,坚持事前策化、样板引路、过程控制、一次成优的原则进行施工;在施工样板得到认可的情况下,工人施工前必须参观样板,经过讲解后方可进行大面积跟样施工。
第二章施工质量控制、标准及执行规程规范1、预留预埋:1.1一次配管预埋质量标准及要求:1.1.1布管原则:线管、线盒敷设必须横平竖直、固定牢靠、间距合理、位置正确、煨弯规范、接地正确;1.1.2定位原则:以设计图为依据,尽量减少管路弯曲次数,同时考虑后期设备设施安装、维修的影响,例如车库(送、排)风系统、消火栓及喷淋系统、强弱电桥架等安装管;对确不能避让的线盒按图或及时与设计、业主及监理取得联系协商解决。
安管员2024年练习题
1.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的()强度不应小于连接钢筋()强度标准值,且破坏时应断于接头外钢筋。
(得分:2)A.抗拉,抗拉B.抗剪,抗拉C.抗剪,抗剪D.抗拉,抗剪正确答案:A整题解析: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的抗拉强度不应小于连接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且破坏时应断于接头外钢筋。
2.施工现场用电工程的基本供配电系统应按()设置。
(得分:2)A.三级B.四级C.一级D.二级正确答案:A整题解析:施工现场用电工程的基本供配电系统应按三级设置。
3.规范要求中,下列哪些不应纳入施工现场临时用房与临时设施总平面布局()(得分:2)A.给水管网或管路与配电线路敷设或架设得走向.高度B.施工现场灭火器.消火栓.安全逃离指示灯C.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与消防水源D.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临时道路正确答案:B整题解析: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2.场内临时道路;3.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的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4.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 5.临时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4.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同意,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得分:2)A.项目负责人B.技术员C.班组长D.安全员正确答案:A整题解析: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5.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得分:2)A.岗位安全责任B.安全生产责任制C.生产责任制D.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答案:A整题解析: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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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给排水安装、电气安装中严格执行国
家强制性标准、推荐和淘汰有关产品的要求
一、推荐和淘汰、限制使用的有关产品
1、室内给水管推荐使用铝塑复合管,交联聚乙烯(PE—X)管,三型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聚丙烯聚合物(PP—C)管,UPVC塑料给水管,禁止使用并淘汰冷镀锌钢管。
2、推荐使用UPVC塑料排水管、雨水管,禁止使。
用普通承插口铸铁排水管、雨水管。
3、限制使用混凝土水箱、钢制水箱,推荐使用玻璃钢水箱。
4,推荐使用陶瓷密封水咀,禁止使用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咀,限制使用铸铁截止阀。
5、禁止使用一次冲水量在9升以上(不含9升冲洗水量)的座便器,推广使甲一次冲洗水量为6升的座便器。
6、推荐使用塑料建筑电线穿线管,无特殊要求时、禁止使用金属电线穿线管:
二、建筑工程电气部分
1、电气配管必须随主体施工作好预留预埋工作,不得在主体施工完毕后在墙上开槽敷设电线管(框架填冲墙可开槽敷设电线管)。
严禁使用边敷管边穿线的施工方法。
2、接地装置的接地线与保护线应符合下表要求
2
2
3、电气配管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中间应增设接线盒或拉线盒
(1)管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
(2)管长度每超过20m有一个弯曲.
(3)管长度每超过15m有二个弯曲.
(4)管长度每超过8m有三个弯曲.
4、电气线路经过建筑物的沉降缝或伸缩缝处,应装设两端固定的补偿装置。
5、在TN-S、TN-C-S系统中,当用金属电线管,金属电线盒(箱)时,金属电线管不得作PE线使用,但金属电线管、金属电线管(箱)必须与P2线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6、强弱电线管不宜敷设在同一水平线上,两管间距不宜小于300mm,当敷设在同一水平线上时,弱电线管应有防电磁场干扰措施.严禁强电线路穿越弱电终端盒。
7、导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设计无特殊规定时,导线的芯线应采用焊接,压板压接或套管连接.
(2)截面为10mm‘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和单股铅芯线可直接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3)多股铜芯线应先拧紧搪锡或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8、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空截面积的40%,不同管径所穿导线根数见附表
五,但一根管内不应多于8根导线。
9、导线必须按相分色,不得混用,A相用黄色,B相用绿色,C相用红色,工作零线用兰色,保护接地线用黄绿双色,
10、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时,非带电金属部分必须和PE线连接.
11、暗敷导线的灯器具处应设灯头盒.
12、吊灯两端芯线应搪锡后和灯具连接.
13、照明配电箱内应分别设置零线和保护接地线(PE线)汇流排。
不得用箱内的接地螺栓作为汇流排使用。
14、照明配电箱上应标明用电回路名称.
15、母线装置安装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镀锌制品.
16、母线与母线,母线与分支线,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搭接时,其搭接面的处理应符合卞列要求.
(1)铜与铜:必须搪锡.
(2)铝与铝:直接连接.
(3)钢与钢:必须搪锡或镀锌,不得直接连接。
(4)铜与铝:铜导体应搪锡或采用铜铝过渡板.
(5)钢与铜或铝:钢搭接面必须搪锡.
(6)封闭母线螺栓固定搭接面应镀银.
17、插接母线槽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悬挂式母线槽的吊钩应有调整螺栓,固定点间距不得大于3m。
(2)母线槽的端头应装封闭罩,引出线孔的盖子应完整。
(3)各段母线槽的外壳的连接应是可拆的,外壳之间应有跨接线,并应接地可靠。
(4)母线槽插接箱不得咋控制箱使用。
18、当直线段钢制电缆桥架超过30m,铝合金或玻璃钢制电缆桥架超过15m时,:应有伸缩缝,其连接宜采用伸缩连接板。
电缆桥架跨越建筑物伸缩缝处应设置伸缩缝。
19、电缆在下列地方应将电缆加以固定。
(1)垂直敷设或超过450,倾斜敷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格架上每隔2m处.
(2)水平敷设电缆,在电缆首末两端及转弯,电缆接头的两端处。
当对电缆闸距有要求时,每隔5-10m处.
(3)交流系统的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分相铝套电缆的固定夹具不应构成闭合磁路。
20、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0.7m,穿越农田时不应小于1m。
在引入建筑物时可浅埋,但应采取保护措施。
21、直埋电缆的上、下部应铺不小于100mm厚的软土或沙层,并加盖保护板,其覆盖宽
度应超过电缆两侧各50n皿,保护板可采用混凝土盖板或砖块.
22、电缆的金属护层,电缆支架、桥架必须良好接地。
23、盘柜内主要控制器具必须有调试、试验报告。
24、盘柜内应注明控制回路编号,系统图.
三、建筑工程给排水部分
1、塑料管材、卫生陶瓷应按渝建发t1999]91号文件规定必须持有市建委颁发的《重庆市建筑材料准入证》方可允许使用.
2、生活饮用水所使用的塑料管,铝塑复合管等新型管材,应具备卫生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或认可文件.胶粘剂必须标有生产厂名称,出厂日期,有效使用期限,出厂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3、用于建筑内部的管道应采用1.0Hpa等级以上的管材。
4、水箱(池)的进水管,出水管,排水管,自水箱(池)至阀门间的管段应采用金属管。
5、塑料管与金属管配件、阀门等的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或法兰连接。
6、UPVC塑料管配管,粘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断管工具宜选用细齿锯、割刀或专用断管机具。
(2)断管时,断口应平整,并垂直于管轴线。
(3)应去掉断口处的毛刺和毛边,并倒角。
倒角坡度宜为10o-15o,倒角长度直为2.5-
3.0mm.
(4)在涂抹胶粘剂之前,应先用干布将承、插口处粘接表面擦净。
若粘接面有油污,可用干布蘸清洁剂将其擦净,粘接面不得有尘埃,水迹、油污。
(5)涂抹胶粘剂后,,应在20s内完成粘接。
粘接时,应将插口轻轻插入承口中,对准轴线,迅速完成。
插接过程中,可稍微旋转,但不得超过1/4圈。
不得插到底后进行旋转.7,塑料管的支架宜选用塑料支架,其主管和水平管的支撑间距不得大于下表。
在塑料管道的各配水点,受力点处,必须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明敷铝塑复合管,PE-X管、PP-C管、PP-R 管按此条执行)。
8、塑料管道穿过楼板时,必须设置套管,套管可采用塑料管,穿屋面时必项采用金属套管。
套管应高出地面、屋面不小于100mm,并采取严格的防水措施。
9、塑料管不宜设置活节。
10、铝塑复合管,UPVC塑料管,PE-X、PP-C、PP-R管应按设计或产品技术要求增设伸缩器.
11、暗设给水管在隐蔽之前必须按要求作好水压试验记录。
12、高层建筑中室内排水管应当采用UPVC塑料排水管明设时,在穿越楼层处应设防火套管或阻火圈。
横支管接入管道井立管处,应设防火套管或阻火圈。
防火套管或阻火圈的安装应
符合下列要求.
(1)立管、横支管管径大于或等于110mm时应设置.
(2)穿越楼层时,当设阻火圈时,阻火圈应设在楼板下口。
当设防火套管时,防火套管应设在楼板之上,其防火套管长度应不小于500mm。
(3)横支管的防火套管或阻火圈应设在立管与横支管连接处。
当设防火套管时,其防火套管长度应不小于300mm。
1 3、管道穿越楼板处宜为固定支承点,管道安装结束应配合土建进行支模,并应采用C20细石混凝土分二次浇捣密实。
浇筑结束后,结合找平层或面层施工,在管道周围应筑成厚度不小于20mm,宽度不小于30mE的阻水圈。
管道穿越屋面时应设金属套管,套管高出屋面面层应不小于100mm,并严,格咋好防水处理。
14、清扫口或检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立管在底层和在楼层转弯时应设置检查口,检查口中心距地面宜为1m。
②立管宜每六层设一个检查口。
③公共建筑内,在连接4个及其以上的大便器的污水横管上宜设置清扫口。
④横管,排出管直线距离大于下表的规定值时,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15、高层建筑排水立管应设伸顶通气管,多层建筑宜设伸顶通气管或设置补气阀.
16、UPVC排水塑料管支承件的间距,立管管径为50mm的,不得大于1.2m,管径大于或等于750m的,不得大于2m,横管直线管段支承件间距不得大于管道直径10倍。
在存水弯、横管终端均应设支承件.
17、UPVC排水塑料管配管时应在插口处用板锉锉成15‘-30‘坡度,坡口厚度宜为管壁厚度的1/3-1/2.坡口完成后应将残屑清除干净。
18、消防系统应按设计要求完善,消防管的颜色应为红色。
.
19、消防箱、室外消防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应
按标准图集安装.
附:附表一给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规格表
附表二镀锌钢管主要技术参数
附表三UPVC排水管材及壁厚允许偏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