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正式版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 前言为了保障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形,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标准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公司订立了本《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2.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食堂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提高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水平。
适用于本公司食堂从业人员以及与其合作的外部供应商。
3. 健康检查周期食堂从业人员及其合作的外部供应商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按以下规定进行:•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包含身体情形、传染病检测、血液检查等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内容包含身体情形、传染病检测等项目;•每月进行一次简要体检,包含测量体温、查看身体情形等。
4. 健康检查内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4.1 身体情形检查食堂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身体情形检查,包含但不限于:•体温检测,要求体温在正常范围内;•血压检测,要求血压稳定正常;•心率检测,要求心率稳定正常;•呼吸频率检测,要求呼吸频率稳定正常;•身体疲乏程度评估。
4.2 传染病检测为了防止传染病在食堂传播,食堂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传染病检测。
传染病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乙肝病毒检测;•丙肝病毒检测;•艾滋病病毒检测;•结核病菌检测;•肺炎支原体检测。
4.3 其他检查项目依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其他特定的健康检查项目,例如:•食品接触性皮肤病检测;•职业性呼吸道疾病检测;•职业性嗅觉检测。
5. 健康检查记录与追踪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记录应认真记录在个人档案中,并按以下原则进行追踪:•对健康检查结果异常的员工,应督促其及时进行相应的治疗;•对传染性疾病的员工,应立刻采取隔离措施,并报告相关卫生部门;•长期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员工,应暂时停止工作,并布置其进行治疗。
6. 惩罚措施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对食堂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的,予以相应的警告和惩罚;•对于患有传染性疾病且隐瞒实情的食堂从业人员,依法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对外部供应商未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的,停止与其的合作关系。
超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超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加强超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超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健康检查制度1. 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健康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
2. 从业人员在取得健康证明后,应及时将复印件交至超市人事部门备案。
3. 健康检查应由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检查项目包括:内科、外科、五官科、皮肤科、肝功能、胸部X光检查、乙型肝炎表面抗原、粪便检查等。
4. 从业人员在健康检查过程中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应及时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
5. 从业人员在健康检查过程中发现患有法定传染病,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
6. 从业人员在健康检查过程中发现患有其他疾病,应及时向超市人事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生的建议调整工作岗位。
7. 超市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保障食品安全。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 超市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健康检查结果、疾病治疗情况等。
2. 超市应指定专人负责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 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持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 从业人员在销售食品时,应确保手部清洁,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5. 从业人员在患有传染病或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及时向超市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
6. 从业人员在患病期间,不得从事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培训与宣传教育1. 超市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2. 超市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认识。
3. 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素质。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引言概述: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措施,旨在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本文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详细阐述该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1 定期体检: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全面体检,以确保身体健康。
1.2 职业病筛查:对于特定行业从业人员,应进行职业病筛查,及早发现和预防职业病。
1.3 心理健康评估:从业人员的心理健康同样重要,应进行心理健康评估,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辅导。
二、档案管理制度2.1 建立健康档案:对每位从业人员建立健康档案,记录体检结果、职业病筛查结果等信息。
2.2 档案保密措施:确保健康档案的保密性,惟独授权人员才干查阅。
2.3 档案更新与维护:定期更新和维护健康档案,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健康检查制度的重要性3.1 保障从业人员健康:健康检查制度能及早发现和预防疾病,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3.2 提高工作效率:健康的从业人员更有精力和动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3 减少事故风险:通过健康检查,发现潜在的健康问题,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
四、档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4.1 提供依据:健康档案是判断从业人员是否适合从事特定工作的重要依据。
4.2 法律合规:档案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企业的合规性。
4.3 信息共享:健康档案的信息共享有助于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五、实施方法及注意事项5.1 制定明确的制度:企业应制定明确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企业管理体系。
5.2 培训与宣传:通过培训和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对健康检查制度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5.3 合作与监督:企业应与相关医疗机构合作,确保健康检查的质量和准确性,并进行监督和评估。
结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工作环境的安全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健康档案和进行定期体检,可以及早发现和预防疾病,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事故风险。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本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规范和管理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提出以下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和外聘人员。
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的要求,公司将组织员工进行以下职业健康检查项目:1.体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电图、肺功能、视力、听力等相关项目;2.职业病检查项目:根据不同岗位和工作环境,确定相应的职业病检查项目;3.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较多的岗位进行相关检测,包括噪声、粉尘、有害气体等。
四、检查时间和频率1.新进员工入职前需进行全面职业健康检查,并提供体检报告;2.正式员工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3.特殊岗位员工根据工作风险、危害程度,可以根据需要设定更高的检查频率。
五、检查流程1.员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职业健康检查申请;2.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的申请情况,安排相关检查项目;3.选定的检查机构通知员工具体检查时间和地点;4.员工按照通知时间到达检查机构进行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5.检查机构出具体检查报告并将报告送交人力资源部;6.人力资源部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对员工的职业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和处理,并及时反馈给员工本人。
六、检查结果评定1.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会对员工的相关检查项目进行评估和分析,判定是否符合职业健康标准;2.对于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员工,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a.对工作环境进行改善或者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b.对员工进行工作岗位的调整,以减少职业健康危害;c.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d.对员工进行康复治疗或者转岗处理,以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
七、保密原则公司对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保密处理,未经员工本人同意,不得将其泄露给他人。
八、违反规定的处理对于故意违反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内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等。
职工健康检查和诊疗制度范本
职工健康检查和诊疗制度范本一、背景为了关心职工的身体健康,保障职工的工作环境安全和职业健康,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职工,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的职工。
三、健康检查内容1. 健康体检1.1 入职前体检职工入职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体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身体测量(身高、体重、血压等)、血液和尿液检查、心电图、胸部X 光等。
1.2 定期体检具体定期体检的周期和内容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职工的工作特点来确定,但至少应包括血压检查、心率检查、尿液检查、血常规检查、肝功能检查、血脂检查等。
2. 职业健康检查针对从事特定职业的职工,在入职前和定期体检时,还需进行特殊的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听力检查、视力检查、肺功能检查、皮肤检查等。
3. 健康评估根据职工的健康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判断职工的身体状况和健康风险,为后续的诊疗提供依据。
四、健康诊疗1. 诊疗方式职工如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症状,可向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预约就诊。
医疗机构应提供全面的体格检查和诊断服务,并依法开展疾病治疗和健康咨询。
2. 诊疗报销公司可为职工提供一定的医疗报销或医疗补助,具体标准和程序由公司财务部门制定并告知职工。
五、医疗保障1. 医疗保险公司应为职工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以保障职工在发生疾病时能获得及时的医疗救治和费用报销。
2. 医疗急救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医疗急救体系,确保职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得到及时的急救处理。
六、保密条款公司和医疗机构应对职工的个人身体健康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未经职工本人同意,不得擅自泄露。
七、责任和义务1. 公司责任公司应按时组织职工的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检查,购买医疗保险和建立医疗急救体系,提供必要的医疗报销和补助。
2. 职工责任职工应按规定参加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检查,如有身体不适或疾病症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预约就诊,配合医疗机构进行诊疗和随访,保持良好的职业健康行为。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为保证保健品质量,保证职工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及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凡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从事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岗位工作。
2、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健康检查,负责卫生监督检查。
3、新工上岗、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试用期。
4、健康体检应在具备体检资格的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
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找人替检行为。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痢疾、伤寒、甲/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2)是指为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职业健康,对特定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健康检查的制度安排。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目的是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素质和工作能力,并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和康复服务。
该制度通常由政府、雇主和劳工组织共同负责实施。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健康审查: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格检查、实验室检验和影像学检查等,以评估其身体健康状况和职业病风险。
2. 职业病筛查:对从业人员进行特定职业病的筛查,包括常见职业病如尘肺病、化学中毒等。
3. 职业危害评估:对从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评估,识别和评估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
4. 健康宣教:向从业人员提供职业健康知识,提高其对职业病预防和保健的认识和意识。
5. 医疗服务: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包括疾病治疗、康复和职业病鉴定等。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同时需要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从业人员健康的保障。
此外,还需要加强与公共卫生、医疗机构和劳动力市场等部门的合作,形成多方合力,共同推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实施。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固定责任人员专人管理,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按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做到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从业人员健康证(卡)由集体保管,按班、组分类保存、备查。
二、坚持日“晨检”制度,每日对上岗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状况进行检查、询问,及时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上岗从业人员,做到及时消除可能污染食品的安全隐患,有晨检记录。
三、严格厨师、服务员招聘上岗程序:面试→体检→持体检合格证明后再试工、上岗。
杜绝试工后体检及边试工边体检等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即上岗的违法行为。
四、制定在岗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及各食品加工、制售区域特点,按照《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与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标准各项要求,有计划的对在岗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与卫生知识的培训,有培训记录。
五、定期对在岗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考核,考核内容为:食品卫生法律法规、食品卫生五四制、个人卫生要求、除四害措施、生熟分开内容、食品感官检验知识、食品采购运输保管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食品营养与合理膳食、食品污染的预防、食物中毒的预防原则与措施等内容,有考核记录。
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超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5篇)
超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5篇)第一篇:超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经营。
若健康证明过期的,停止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继续经营。
第三条为员工建立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的健康检查、员工患病要及时申报。
第四条发现患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从业者,及时采取调整工作岗位、治疗等措施,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第五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天津市河东区任玲烟酒店第二篇:商场超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保德县嘉源超市二零一三年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经营。
若健康证明过期的,停止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继续经营。
第三条为员工建立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的健康检查、员工患病要及时申报。
第四条发现患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从业者,及时采取调整工作岗位、治疗等措施,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第五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健康检查工作,加强健康档案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包含健康检查、健康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公司须建立健全健康检查制度,保证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公司须每年组织从事食品加工及相关工作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员工接受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五条、公司不得支配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六条、公司不得支配未成年工从事食品生产接触作业;不得支配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七条、公司应当组织接触食品生产及相关工作的员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伤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排。
第八条、员工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公司定期健康检查的周期普通为一年。
第十条、公司应当及时将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第十一条、公司须建立健康档案。
第十二条、公司须按规定妥善保存健康档案。
第十三条、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健康档案。
1 为及时消除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对消费者的危害,充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产品召回包括:主动召回、责令召回和用户投诉召回。
3 主动召回3.1 质计科必须对每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3.2 产品出库时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出库单,内容包括:销售网点、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3.3 厂部要求各销售网点零售时,必须按规定填写调度记录,内容包括:用户地址、联系方式、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3.4 厂部发现某批次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时,应即将住手该批产品的出库,并根据 3.2 的记录,通知各销售网点住手该批产品的零售;同时要求各销售网点按 3.3 和记录,将已送达用户手中的产品逐一追回;最后厂部统一从销售网点收回所有剩余的该批产品。
4 责令召回4.1 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厂部已销售的产品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时,以书面形式责令厂部召回或者责令销售点住手经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所有健康检查档案装订成册,健康档案必须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检查。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申请单位(盖章):申请人(签名):时间:年月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工作安全,促进工作环境的健康与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健康检查要求:规定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检查项目通常包括身体健康状况、职业病筛查、传染病检测等。
检查频率根据不同职业、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的风险程度而定。
2. 健康检查机构:明确指定具备相关资质和设备的医疗机构或专业的健康管理机构进行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3. 健康档案管理:建立和维护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检查记录、职业病诊断和治疗情况等。
健康档案应保密,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保存。
4. 信息共享与管理:建立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健康检查和档案信息的共享与管理。
相关机构和单位应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并依法使用和共享健康档案信息。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高企业整体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事直接或间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
三、职责分工1. 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组织、实施和档案管理。
3. 企业各相关部门负责配合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相关工作。
四、健康检查1. 健康检查内容:包括职业健康检查、一般健康检查和特殊检查。
2. 健康检查周期: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相关职业卫生标准,确定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周期。
3. 健康检查实施: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定具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
4. 健康检查结果处理:对检查结果异常的从业人员,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跟踪随访。
五、档案管理1. 档案内容:包括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职业健康检查记录、职业病诊疗记录、健康证明等。
2. 档案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在从业人员入职时建立健康档案,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档案保存:企业应妥善保管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0年。
4. 档案查阅:从业人员有权查阅本人健康档案,企业应提供便利。
六、培训和宣传1. 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意识。
2. 企业应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和健康检查制度,营造良好的职业健康氛围。
七、监督与考核1. 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 企业应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企业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一、引言健康检查是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常规体检,评估其身体状况,以确保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能力的一种管理措施。
建立健全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
二、制度目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防止职业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共同利益。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按劳动合同、协议约定从事劳动的全职、临时、合同工等。
四、健康检查的内容1. 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视力、听力、呼吸功能等各项指标的检查。
2. 体检项目: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包括一般健康状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职业病例调查等。
3. 辅助检查:根据需要进行一些辅助的检查,如X光检查、心电图、B超等。
五、健康检查周期1. 入职前:所有新员工在入职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 定期检查:所有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定期健康检查。
3. 特殊检查:某些特殊岗位可能需要进行更频繁或特殊项目的健康检查。
六、健康检查结果处理1. 健康合格:健康检查结果正常的从业人员,可以继续从事相关工作。
2. 健康有限:健康检查结果有限的从业人员,需要根据检查结果确定相应的岗位和工作条件,并进行康复治疗和定期复查。
3. 健康不适宜:健康检查结果不适宜从事原劳动岗位的从业人员,应根据医生的建议调整岗位或进行其他相应的处理。
七、健康检查数据保密所有的健康检查数据都是个人隐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任何未经本人同意的泄露行为都是违法的。
八、制度实施监督为了确保健康检查制度的有效实施,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并定期进行自查和评估。
九、制度宣传和培训为了提高从业人员对健康检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保障意识和管理水平。
十、总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具有重要意义。
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制度
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制度1. 背景为了确保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职业要求,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制定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制度是必要的。
2.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的程序和要求,确保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职业要求,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3. 检查内容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体格检查:检查从业人员的身高、体重、视力、听力等基本身体指标。
- 健康调查:询问从业人员的病史、家族病史、过敏史等健康信息。
- 疾病筛查:进行常见疾病的筛查,如传染病、职业病等。
- 心理评估:评估从业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
4. 检查程序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的程序如下:- 提交申请:从业人员向相关部门提交身体状况检查的申请。
- 安排检查:相关部门根据申请情况,安排从业人员进行身体状况检查。
- 进行检查:从业人员按照安排,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状况检查。
- 检查结果:医疗机构出具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结果报告,并提供给相关部门。
- 复查或处理:根据检查结果,相关部门可以要求从业人员进行复查或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 相关责任- 从业人员责任:从业人员应积极配合身体状况检查,提供真实准确的健康信息。
- 相关部门责任:相关部门应确保身体状况检查程序的公平、公正,保护从业人员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安全。
6. 处罚措施对于不配合身体状况检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从业人员,相关部门将依照法律法规予以相应处罚。
7.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相关修改或补充事项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调整。
8. 结论通过制定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制度,可以确保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职业要求,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应共同遵守并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企业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订立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并应严格遵守。
二、健康管理责任1.企业管理层应重视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健康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
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搭配。
3.各部门领导负责本部门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确保相关制度的执行。
三、入职体检1.全部新员工入职前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身高、体重、视力、听力、心肺功能等的检查。
2.入职体检报告由企业保密,并作为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的一部分。
四、健康档案管理1.企业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体检结果、病史情况、职业病防护措施等。
2.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严禁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查阅或泄露。
3.从业人员可以申请查阅本身的健康档案,但不得对档案进行任何形式的窜改或损坏。
五、健康监测与评估1.企业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体检。
体检结果应及时通知个人,并依据需要供应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2.依据从业人员工作岗位的特殊性,企业可以依据需要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从业人员如发现自身身体不适或怀疑与工作有关的健康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并搭配企业进行相关检查和评估。
六、健康教育和培训1.企业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向从业人员宣传相关的职业病防护知识和工作安全知识,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和本领。
2.企业为新员工和特殊工种人员供应相应的职业病防护培训,使其能够正确使用和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熟识相关急救措施。
七、职业病防护1.企业应订立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方案,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防护用具配备和监督管理。
2.从业人员必需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耳塞、护目镜等,确保自身的安全防护。
八、心理健康管理1.企业重视从业人员的心理健康,建立相应的心理健康服务机制。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本单位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生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
第二条在每年的健康检查中、凡发现本单位从业人员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三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第四条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做到:(1)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应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2)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销售食品。
(4)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内吸烟。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2)是一种企业或组织为了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并确保工作环境安全的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明确健康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和预防职业病和其他健康问题的发生,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合同工。
2. 健康检查内容:制定具体的健康检查项目和内容,包括体格检查、生物学指标检查、职业病筛查、心理健康评估等。
3. 健康检查周期:规定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周期,根据不同岗位的风险等级和个体健康状况,确定不同人员的健康检查频率,如每年、每两年等。
4. 检查机构和方法:明确健康检查的机构和方法,一般可以由企业委托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也可以由企业自己的医疗部门进行。
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健康检查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健康检查制度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健康检查制度是为了保障食堂食品卫生与就餐者的健康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的一种预防性健康检查。
本制度明确了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健康检查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以确保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一、健康检查的对象1. 食堂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送餐员等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
2. 新招聘的食堂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3. 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二、健康检查的内容1. 一般体格检查:身高、体重、血压、视力等。
2. 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等专科检查。
3.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乙肝表面抗原等。
4. 胸部X光检查:排除肺结核等呼吸道疾病。
5. 胃镜、肠道检查等根据需要进行的特殊检查。
三、健康检查的程序1. 食堂从业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2. 食堂从业人员在进行健康检查前,应主动向医疗机构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有隐瞒或虚报,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处理。
3. 医疗机构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食堂从业人员。
4. 食堂从业人员应按照医疗机构的要求,参加必要的治疗和预防措施,直至康复。
5. 食堂从业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健康检查结果报告给所在食堂的负责人。
四、健康检查的结果判定1. 健康检查合格:检查结果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无传染性疾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等影响食品卫生的疾病。
2. 健康检查不合格:检查结果显示有传染性疾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等影响食品卫生的疾病,应立即进行治疗,直至康复。
3. 对健康检查不合格的食堂从业人员,食堂负责人应依法予以解聘。
五、健康检查的监督管理1. 食堂从业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动接受健康检查,不得拒绝或逃避。
2. 食堂负责人应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模版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背景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维护工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健康检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兼职人员、临时工等。
三、依据本制度制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劳动法》、《卫生法》等。
四、具体内容1. 健康检查时间所有从业人员每年应按照公司要求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且应在入职时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2. 健康检查项目健康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身体基本指标、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X光胸片等,具体项目以公司制定的健康检查表为准。
3. 健康检查费用公司将为所有从业人员支付健康检查费用,包括体检费、检查项目费用和相关检查费用。
4. 健康检查结果健康检查结果将由专业医生进行解读和评估,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从业人员。
根据检查结果,可以做出相关工作调整和安排。
5. 处理不合格情况如果从业人员在健康检查中被诊断出有不合格情况,将由公司进行进一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安排复检、提供治疗、调整工作岗位等。
6. 保密条款健康检查的结果应严格保密,只有从业人员和相关医务人员可以查看和获得该结果。
公司将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检查结果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7. 形式与时间健康检查可以选择医院或者专业机构进行,具体的检查时间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8. 健康宣教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公司可以定期开展健康宣教活动,包括健康知识讲座、健身活动等。
五、责任和义务公司有责任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工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从业人员有义务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健康检查,并积极配合公司的相关安排。
六、监督与处罚公司将建立健康检查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要求的行为。
对于不配合健康检查或者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罚。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且未尽事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八、有效期限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有效至公司另行通知。
从业人员健康制度文本模板
从业人员健康制度文本模板第一条总则为了保障从业人员身心健康,预防职业病,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线从业人员。
第三条健康检查1. 公司应每年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条件。
2. 从业人员应按照公司的安排,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如实反映自己的健康状况。
3. 对于健康检查结果异常的从业人员,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调整工作岗位、医疗治疗、休息调养等措施,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第四条职业病防治1. 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2. 公司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3. 公司应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
第五条健康档案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防治情况等信息。
2. 健康档案应实行电子化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可追溯。
3. 公司应保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的保密性,不得泄露从业人员个人健康信息。
第六条健康培训1. 公司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健康重要性的认识,掌握健康知识和技能。
2. 健康培训内容应包括职业病防治、心理健康、生活方式改善等方面。
3. 公司应关注从业人员心理健康,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从业人员解决心理问题。
第七条健康监测1. 公司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
2. 公司应针对不同职业特点,制定个性化的健康监测方案,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3. 公司应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数据的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提升从业人员整体健康水平。
第八条健康保障1. 公司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提供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障。
人员健康检测工作制度范本
人员健康检测工作制度范本一、目的和原则1.1 目的为确保员工的健康状况符合工作岗位的要求,预防职业病和传染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共同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原则(1)全面覆盖:所有员工均应纳入健康检测范围。
(2)定期进行:健康检测应定期进行,特殊情况可进行临时检测。
(3)严格标准: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进行健康检测。
(4)保密性原则:员工的健康检测结果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二、健康检测项目与标准2.1 健康检测项目(1)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心率等。
(2)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等专科检查。
(3)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等。
(4)胸部X光检查。
(5)其他特殊项目:根据工作岗位特点和需要进行的检测。
2.2 健康检测标准(1)符合国家相关职业健康标准。
(2)符合企业内部相关健康要求。
(3)符合工作岗位的特殊健康要求。
三、健康检测流程3.1 检测前的准备(1)企业应设立健康检测机构,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专业人员。
(2)制定检测计划,通知员工按时参加检测。
(3)员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检测。
3.2 检测过程(1)员工按照检测计划准时参加检测。
(2)检测人员按照检测项目和要求进行检测。
(3)检测结果应及时告知员工。
3.3 检测后的处理(1)对检测结果正常的员工,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跟踪观察。
(2)对检测结果异常的员工,及时通知本人,并建议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3)对确诊患有职业病或传染病的员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进行处理。
四、健康检测的管理4.1 健康检测资料的管理(1)检测资料应包括员工基本信息、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等。
(2)检测资料应妥善保存,至少保存五年。
(3)检测资料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4.2 健康检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1)健康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知识。
(2)定期对健康检测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检测质量和水平。
(3)对健康检测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食堂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
二、健康检查要求1.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2.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到县疾病控制中心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经卫生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3.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
4. 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5. 食堂经理每天要对每位食堂从业人员做好上岗前检查,并作好记录。
如发现有第3条所述有关人员时要立即处理。
6. 食堂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堂报告,患者与其他知情健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
由校医对其作检查治疗并确认是否能工作,食堂与从业人员必须服从校医的决定。
三、健康检查的组织和实施1.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由食堂负责人负责组织,每年定期进行。
2. 食堂负责人应提前与当地卫生监督部门联系,预约健康检查时间,确保食堂从业人员能够按时参加健康检查。
3. 食堂从业人员在进行健康检查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如实填写健康检查表,并接受体检。
4. 食堂负责人应在健康检查后及时接收健康检查结果,并对健康检查不合格的从业人员进行处理。
5. 食堂负责人应建立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情况,以便查阅和管理。
四、健康培训1.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定期的健康培训,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卫生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等。
2. 食堂负责人应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健康培训,确保每位从业人员都能够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3. 食堂从业人员在进行健康培训时,应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和实操练习,确保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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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正
式版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保证保健品质量,保证职工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及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凡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从事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岗位工作。
2、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健康检查,负责卫生监督检查。
3、新工上岗、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试
用期。
4、健康体检应在具备体检资格的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
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找人替检行为。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痢疾、伤寒、甲/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