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国际经济法总论

合集下载

第1章国际经济法概述

第1章国际经济法概述

2、国际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广泛性。 思考:广义国际经的济关系包括哪些?
纵向经济关系:
国家、国际经济组织以管理者的身份,
依 据国际条约、国内立法,对国际经济活
动 进行管理和调节所形成的关系。
横向经济关系:
横向经济关系:
国际经济流转关系:不同国家的自然人、
法人以及以民事主体身份出现的国家、国 际组织相互间发生的财产流转关系。
③特殊情况下的法律责任。
母公司责任的根据: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责任应该与子公司
所享有的自主性的程度相联系,视子公
司自主性被剥夺的程度来让母公司负部 分或全部责任。
但在程度上较难把握,又没有普遍标准,现 实做法有两种: 东道国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子公司确实在东 道国境内具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 财产;
2.广义说 虽然不符合传统法律部门分类,但适 应了20世纪后半期国际经济关系现实的需 要,可以说反映了客观发展的要求和规律。
二、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从事跨国经济交往 的自然人、法人、国家以及国际经济
组织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
法规范的总称。
1、国际经济法主体的多元化。 既包括国家和国际组织,又包括作为私人 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公司有限责任原则:
即有限清偿责任,指投资人仅以自己投入企业的资本 对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资不抵债的,其多余部分 自然免除的责任形式。 有限责任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对于近现代公 司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他克服了无限公司股东负 担的因公司破产而导致个人破产的风险,便于人们投 资入股,是广泛募集社会大量资金,兴办大型企业最 有效的手段。而合伙制企业的所有者一般情况下却需 要对债务负有无限的责任。

《国际经济法》习题与参考答案

《国际经济法》习题与参考答案

《国际经济法》习题与参考答案

《国际经济法》习题与参考答案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总

论-、不定项选择1.下列哪项在我国不属于国际经济法的

渊源?()A.国际条约B.国际商业惯例C.联大规范性决

议D.国内判例2.下列哪项不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A.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B.中国交通

安全法规C.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D.《中华人民

共和国海商法》3.下列哪项是跨国公司的概念?()A.由母公

司持有全部或多数股份的企业B.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

体组成的企业C.总公司在国外设立的办事及营业机构D.由分设

在一国不同地区的实体组成的企业4.1948年的“美国铝公司”一案,在该案中,法国、瑞士、英国和加拿大的铝生产商在美国国外签订了一个

国际卡特尔协议,分配铝的生产限额,影响到美国的商业。美国铝公司并

未直接参与该卡特尔协议,但美国依据下列哪个原则对该案行使管辖权?()A.效果原则B.属地管辖原则C.属人管辖原

则D.单一实体原则5.关于广义的国际经济法主体,下列选项哪

些是不正确的?()A.其主体只包括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B.其

主体只包括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C.其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D.其主体只包括自然人和法人6.下列哪些

属于国际经济法的渊源?()A.国际经济条约B.国际习

惯C.一国调整涉外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文件D.联合国大会的规

范性决议7.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包括下列哪几项?()A.国

际贸易的法律规范与制度B.国际税收的法律与制度C.有关人权

问题的法律与制度D.国际投资的法律与制度8.下列哪些属于国

国际经济法-英文名解汇总-纲目版

国际经济法-英文名解汇总-纲目版

国际经济法英文名解汇总纲目版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总论

Merchandise theory 重商主义学说Absolute advantage theory 绝对优势理论学说

Comparative advantage theory 比较优势理论学说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国际经济法

World bank (group) = WBG世界银行(集团)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 WTO 世界贸易组织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 IMF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Treaty on European union 欧盟条约Law of conflict of laws 国际私法/法

律冲突法

Natural person 自然人

Legal person 法人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跨国公司Quasi-international agreement 准国际协议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 GATT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UNCTAD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联合国贸发会议

EU 欧盟

ASEAN 东南亚联盟

CCM 加勒比共同市场

NAFTA 北美自由贸易区Organization of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 = OPEC 石油输出国组织UNCITRAL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WIPO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法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 CISG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销售合同公约》

国际经济法全套PPT课件

国际经济法全套PPT课件

四、国际经济法产生的原因
1. 资本输出与跨国公司的产生和发展 (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 2. 国家对跨国经济活动的干预 3. 国家间经济矛盾的加剧
第二节 国际经济法的沿革
(一)萌芽阶段(公元前1000多年公元16世纪) ——形成习惯
地中海沿岸亚非欧各国贸易中所形成的商业习惯(被法 律吸收或由法庭引用)
二、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关系 (一)联系:
调整对象具有国际性和经济性
(二)区别
国际经济法属于实体法规范 国际私法以冲突规范为主体
三、国际经济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国际经济法包括各国的涉外经济法(国内法)
第五节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一、国际条约 (一)国际条约的概念 国家与国家之间所订立的,以国际法为准的, 规定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二)国际条约的特点 1. 缔约者只限于国家或政府间国际组织 2. 缔约的作用是确定缔约者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以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 效力不及于非缔约国,但可能会影响缔约国; 直接约束国家,间接约束私人; 在缔约国之间具有国际法规范的性质
二、国际经济法的特征——双重性 国际法规范: 国际条约 国际惯例 国内法规范 成文法 判例法
三、国际经济法的演变及其地位 (一)演变 国际法—— 国际公、私法——国际公法、 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二)现实的学说之争 1.国际公法的分支 (代表人物:英国学者施瓦曾伯格) 2.国际私法的分支——国际私法学者 3.独立的法律部门 (代表人物:[日]金泽良雄 [中]王铁崖 及大部分国际经济法学者)

01《国际经济法》重点知识、司考真题与案例(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01《国际经济法》重点知识、司考真题与案例(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国际经济法》重点知识、司考真题与案例

简介

司法考试分值:17分左右

知识逻辑与框架:

一、国际经济法总论:调整对象、概念、渊源、主体

二、国际经济法分论

(一)国际贸易法

1.国际货物贸易法——GATT(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1)国际货物买卖法(1980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国际货物运输法(海运为主;三大提单运输公约)

(3)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海运为主;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4)国际贸易支付法(托收、信用证)

2.国际技术贸易法——国际许可协议;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TRIPs,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假冒商品贸易)协议》)

3.国际服务贸易法——GATS(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服务贸易总协定)

4.国际贸易管理法——关税措施、非关税措施(数量限制、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技术壁垒、环境壁垒等);贸易救济措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

(二)国际投资法:

1.资本输出国、资本输入国(外商投资企业法);

2.海外投资保险(担保)机制:MIGA、ICSID

(三)国际货币金融法:

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简称IMF;Special Drawing Rights,简称SDR).

第一章 总论《经济法》

第一章 总论《经济法》

【答案】A 【解析】选项 BCD 是多方行为是指由两个或两个 以上的多方法律主体意思表示一致而成 立的法 律行为。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 ()。 A.购买汽车 B.爆发战争 C.缔结婚姻 D.书立遗嘱
【答案】ACD 【解析】选项 B 属于法律事件。
【例题▪单选题】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 的是( )。 A.订立遗嘱 B.台风登陆 C.租赁设备 D.买卖房屋
【例题▪多选题】公民王某与某医疗中心签订协议,承 诺死后将自己的眼角膜无偿捐赠给 该医疗中心,下 列关于两者之间法律关系说法正确的有: A.王某与该医疗中心未形成法律关系 B.王某与该医疗中心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C.该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眼角膜 D.该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王某将眼角膜捐赠给医疗中心
【答案】BCD 【解析】选项 A,王某与医疗中心形成了遗赠法律 关系。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1.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 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 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等的总称。 2.法律的概念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国家立法机关)依照 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颁 布的规范性文件。 广义的法律指法的整体,即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 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 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 的规范性文件等的总称。

国际经济法1

国际经济法1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国际贷款融资制度 国际税收管辖权制度
国内法体系
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 经济法、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国际法体系
国际公法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第一章 国际经济法总论
第一节 第二节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渊源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第一节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渊源
一、概念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孟祥秀 sshirleymeng@163.com
国际经济法
学习国际经济法的意义
国际货物买卖法
国际贸易法
国际货物运输法 国际货运保险法 国际贸易支付法
世贸组织法
反倾销措施规则 反补贴措施规则 保障措施规则
主 要 内 容
国际投资法 国际金融法 国际税法
二、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惯例 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coterms2000 :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贸易术语: 用简短的英文来表示价格的构成及买卖双 方有关费用、责任、风险的划分,以确定买卖 双方在交货和接货过程中应尽的义务。
发出要约
要约的生效
发出承诺
合同成立
承诺的生效
承诺的撤回
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国际经济法知识点

国际经济法知识点

国际经济法知识点

第一讲国际经济法总论

一、国际经济法的特征

1、主体的普遍性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还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及其他经济实体。

2、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广义上的国际经济关系,包括三个层次:

(1) 平等当事人之间的国际经济交往关系

(2) 国家对国际经济交往关系的当事人及其有关活动实施管理或管制的关系

(3) 国家或国际经济组织之间通过双边或多边国际公约或协定确立的国际经济关系

3、规范的多样性

国际经济法的规范,是表现为一国调整涉外经济关系的立法,以及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中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分三个层次:

⑪调整平等当事人之间的国际经济交易活动的“私法”规范

⑫国家对当事人所从事的国际经济交易活动实施管理和管制的“公法”规范,这类规范一般属于“强制性”规范

⑬调整国家或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国际法规范

二、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一)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是指国家在经济上享有独立自主的权利,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以及在其境内从事的经济活动享有永久主权,包括自由地行使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该原则是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领域中的具体体现,是国际经济新秩序建立的基础。

经济主权原则的主要内容:

(1)各国对境内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2)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监督权;

(3)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用;

(4)各国对本国内部以及本国涉外的一切经济事务,享有完全、充分的独立自主权利,不受任何外来干涉;

(5)各国对世界性经济事务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和决策权。

国际经济法概述-PPT精品.ppt

国际经济法概述-PPT精品.ppt
国际经济法概述
伏军 副教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fujunuibe.edu
2011 内蒙党校
1
第一部分: 国际经济法总论
1. 国际经济法的现实意义 2.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3. 国际经济法的内容体系 4. 国际经济法的作用 5. 国际经济法与中国实践
2011 内蒙党校
2
一. 现实意义
“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 (十七大)
国内涉外法律,可以直接适用 国际经济组织与国际条约(WTO协定)
2011 内蒙党校
14
特征
调整的主体范围广 国家、 国际经济组织、 法人、个人、其它团体
调整的法律关系范围大 商人间 国家、国际经济组织间 国家、国际经济组织与法人、个人、其它团体间在商事活动中产 生的多种法律关系。
调整的法律规范多 国内法 国际法规范
定位: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的新历史阶段(后WTO时 代)
要求: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树立世界眼光 目标:进一步扩大我国在全球化进程中的国际竞争力
与影响力
2011 内蒙党校
3
人类行为终极目的
正方:“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史记·货 殖 列传》
经济学:Rational Man:Economic Man: a rational decision-maker takes an action if and only if the marginal benefit of the action exceeds the marginal cost.

第一讲 经济法总论(二)

第一讲 经济法总论(二)

• (二)经济法的行为 • 调制行为:调制主体所从事的调控、规制行 为,即在宏观上通过调节来控制,在微观上 通过规范来制约。从而在总体上通过协调来 制衡。 • 对策行为:市场主体所从事的具有经济法意 义的博弈行为,分为横向对策行为和纵向对 策行为。 • 横向对策行为,是市场主体在相互之间的市 场竞争中所从事的各类行为。 • 纵向对策行为,是市场主体针对国家的调制 行为所实施的博弈行为。
五、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 有效调制原则
• 社会利益本位原则
• 经济安全原则
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
• • • •
(一)有效调制原则 1.市场基础和优先原则 (1)优先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 (2)国家调制要恪守谦抑(市场失灵领域) ; • (3)无法判断领域假设市场未发生失灵。
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
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
一般市场 规制权 特殊市场规 制权
• 2.调制权的分割与配置 • 调制立法权人大与国务院及部委分享 • 调制执法权 • 宏观调控部门: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 民银行等 • 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国家质检系统等
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
3.调制主体的主要职责 调制法定原则 依法调制原则 不得滥用和超越调制权 不得弃权 适当地行使调制权 要履行职能,就必须有相应的权力,做到有 职有权,从而形成职权;同时,对于职权 的行使也必须尽到相应的责任,即职责。

国际经济法英语单词.docx

国际经济法英语单词.docx

第一节国际经济法总论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国际经济法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lations -----国际经济关系

The Subjects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跨国公司

definition

characteristics

sources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The Principle of National Economic Sovereignty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The Principle of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公平互利原则

The Principle of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for Development ------ 国际合作

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第二节国际贸易法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 for

Goods,CISG ----- 《联合国国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International Trade Practice ----- 国际贸易惯例

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概论

第一节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体系

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

概念1:国际经济法调整国家或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是国际公法的一部分。(狭义说)

概念2:调整不同国家的个人、法人、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和国内法的规范总和。(广义说)

“国际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概念,最早产生于“二战”之后。

伦敦大学教授施瓦增伯格(G. Schwarzenberger)是较早使用这一词语的学者。

“国际经济法(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已成为国际法学界广泛认同和采用的术语,用于指称一个独立的法律领域或法律学科。但各国学者对这一词语的内涵与外延仍然有着不同的认识。

(1)欧陆、英国和日本学者的观点:

秉承大陆法系关于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和私法的部门划分传统,将国际经济法理解为调整国家间经济管制关系的国际法。(将调整跨国私人商事交易关系的法律称为“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国际交易法”。)

(2)美国学者的做法:

“国际商事交易”(International Business Transaction):调整国家间经济管制关系的法律和调整跨国私人商事交易关系的法律。(e.g. D.T.Wilson 《international Business Transactions》),也有学者用“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usiness)Law”,“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教材不多,一般指称调整国家间经济管制关系的法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讲国际经济法总论

第一讲国际商法基本理论(6学时)

第二讲国际商事主体法

第三讲国际商事交易的基本法—合同法

第四讲调整货物买卖的国际公约

第五讲国际产品责任法

第六讲调整货物买卖的国际惯例

第七讲国际货物运输法

第八讲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第九讲国际票据法

第十讲国际贸易支付法

第十一讲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与贸易

第十二讲国际商事仲裁法

第一讲国际经济法总论

(1)国际经济法的含义及学说。(2)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3)国际经济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区别。(4)国际经济法的内容体系。5)国际经济法学。(6)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渊源及基本原则。(7)国际经济法的产生发展。

一、国际经济法的含义及学说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自然人、法人、国家以及国际经济组织因国际经济交往而产生的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际经济法是二战后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一个边缘性、综合性和独立的新兴法律部门。

关于国际经济法的含义和调整范围,各国学者的观点大致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的两种。

1.持狭义观点的学者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政府间、政府与国际经济组织相互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国际公法的一个分支,主张国际经济法是"经济的国际法"。这一学说否认国际经济法是一门独立学科,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国际经济法连国际法的分支也够不上。在国际上,这一学说的代表主要有英国的施瓦曾伯格(G. Schwarenberger)、日本的金泽良雄和法国的卡罗(D. Carreau)、余亚尔、弗洛里等学者。

2.持广义观点的学者认为,国际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综合性的法律部门。国际经济法是调整自然人、法人、国家以及国际经济组织相互间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些法律规范既包括国际法规范,又包括国内法中调整涉外经济关系的规范。因此,国际经济法并非是国际公法的一个分支,而是与国际公法既交叉又相互独立的一个法律部门或法律体系。在国际上,这一学说的代表人物有美国的杰克逊(J. H. Jackson)和洛文费尔德(A. F. Lowenfeld)、日本的樱井雅夫等。在我国,绝大多数的国际经济法学者持此观点。

二、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经济关系。

1.横向国际经济协调关系:国家之间、国际公约调整、公法性质、国家主权原则等基本原则对该横向关系发挥主导作用。

2.国家对涉外经济活动的纵向调节管理关系:依据国际条约及国内立法实施调节与管理,如市场准入、投资保护、外贸/外资/外汇管理法、涉外税收等,涉外经济法属国内法,公法性质。

3.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国际经济交易/流转关系:平等有偿,私法性质。狭义观点认为,该交易关系不在其调整范围。

三、国际经济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区别

(一)与国际公法的区别

1.主体不同。2.调整对象不同。3.法律表现形式不同。

(二)与国际私法的区别

1.主体不同。2.调整的对象不同。3.法律性质不同。4.表现形式不同。

(三)与国内经济法的区别

国内经济法调整国家对私人之间经济活动(包括涉外经济活动)的管理、协调关系,它不调整国家之间的经济协调关系。

任何国际经济关系,无论是贸易关系、投资关系还是技术关系,总是在特定的东道国境内发生的。根据国际社会公认的国家主权原则以及由此原则引申出的属地管辖权原则,有关东道国有权对发生于其境内的任何经济活动包括国际经济活动行使管辖权。因此,国际经济法和国内经济法也是相互交叉和渗透的两个法律体系。

(四)与国际商法的区别

1.国际商法的调整对象:私人跨国商事交易活动

2.国际商法的调整方法:直接调整方法

(1)国际商法的规范主要是统一的实体规范,表现为国际公约与惯例,直接有效地调整着国际商事交易关系。

(2)国际商法在性质上是私法规范。

(3)以“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理念为基础。

(4)以要求承担民商事责任为救济方法,以国际商事仲裁等为救济程序。

四、国际经济法的范围及体系

在我国,大多数学者认为,国际经济法可以分为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经济组织法等分支。也有学者认为,除上述分支外还可以包括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海事法、国际争端处理法、国际环境法等。

(一)国际贸易法

国际贸易法是指调整国际贸易关系以及其他同国际贸易有关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贸易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相当广泛,可以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关系、国际货物运输关系、国际贸易保险关系、国际贸易支付与结算关系、国际技术转让与许可关系、国家对进出口贸易法律管制关系、贸易争议的仲裁与法律解决关系等。

国际贸易法的表现形式既有国际法规范又有国内法规范,既有私法规范又有公法规范。国际贸易法的范围广涉有关国际贸易的双边、多边条约、国际贸易惯例、各国对外贸易法、进出口管制法以及传统商法中的买卖法、民法、产品责任法、反倾销法、海关法、税法、保险法、海商法、专利法、商标法、票据法、商事仲裁法等内容。

(二)国际投资法

国际投资法是指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投资法调整的对象是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其特点有二:一是它属于外国人的私人投资,即外国自然人或法人在东道国的投资行为,包括投资设厂、兴办企业或开发自然资源等投资活动,但不包括政府间的投资行为或信贷关系;二是它属于私人的直接投资,即投资者对所办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股权、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并有较大的控制权的投资。

国际投资法是包含调整国际投资关系的各种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的综合体。

(三)国际货币金融法

国际货币金融法是指调整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际货币金融法包括国际货币法和国际金融法两个部分。前者是指协调各国货币关系的法律规范;后者是指调整国家之间资金融通关系的法律规范。

国际货币金融法的调整范围大致可以概括为,外汇交易关系、国际证券交易关系、国际借贷关系、国际结算和支付关系和国际货币体制。

(四)国际税法

国际税法是指调整国际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家税法要解决的问题有税收管辖权问题、国际双重征税问题、国际重叠征税问题和涉外税收问题。

(五)国际经济组织法

国际经济组织法是指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宗旨、机构和职能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任何国际组织都有会员对其授权的"组织章程",内容涉及该组织的宗旨与目的、机构的工作程序、组织

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