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
2018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最新收费标准).doc
2018城市规划设计最新收费标准!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2017)]——《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一、城市总体规划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划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末期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为:超大城市7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50万元/每个(原标准30),大城市35万元/每个(原标准20),中等城市25万元/每个(原标准15),小城市15万元/每个(原标准10;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
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城镇群规划三、城乡统筹规划四、分区规划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
2、本计费单价中参照的用地面积是指建设用地面积。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初步成果阶段(20%),纲要成果阶段(40%),最终成果阶段(10%)。
5、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某些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等,建议纳入参照分区规划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五、详细规划1、控制性详细规划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注: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
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公顷。
完整word版,2018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最新收费标准)
2018城市规划设计最新收费标准!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2017)]——《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一、城市总体规划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划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末期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为:超大城市7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50万元/每个(原标准30),大城市35万元/每个(原标准20),中等城市25万元/每个(原标准15),小城市15万元/每个(原标准10;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
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城镇群规划三、城乡统筹规划四、分区规划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
2、本计费单价中参照的用地面积是指建设用地面积。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初步成果阶段(20%),纲要成果阶段(40%),最终成果阶段(10%)。
5、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某些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等,建议纳入参照分区规划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五、详细规划1、控制性详细规划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注: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
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公顷。
2018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最新收费标准)
2018城市规划设计最新收费标准!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2017)]——《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一、城市总体规划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划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末期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为:超大城市7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50万元/每个(原标准30),大城市35万元/每个(原标准20),中等城市25万元/每个(原标准15),小城市15万元/ 每个(原标准10;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
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城镇群规划三、城乡统筹规划四、分区规划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
2、本计费单价中参照的用地面积是指建设用地面积。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初步成果阶段(20%),纲要成果阶段(40%),最终成果阶段(10%)。
5、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某些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等,建议纳入参照分区规划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五、详细规划1、控制性详细规划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注: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
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公顷。
2018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最新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设计最新收费标准!20182017)]——[(《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一、城市总体规划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划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末期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为:超大城市7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50万元/每个(原标准30),大城市35万元/每个(原标准20),中等城市25万元/每个(原标准15),小城市15万元/ )。
.;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10每个(原标准.%,方案阶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
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城镇群规划三、城乡统筹规划四、分区规划.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
2、本计费单价中参照的用地面积是指建设用地面积。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初步成果阶段(20%),纲要成果阶段(40%),最终成果阶段(10%)。
5、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某些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等,建议纳入参照分区规划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五、详细规划1、控制性详细规划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注: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
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公顷。
2018年修订《城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正文1 城市总体规划1.1总体规划注:将战略规划、总体规划的专题研究、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城镇群规划、城乡统筹规划、多规合一等内容补充到现有条文注释中。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规模如有超出则需另外补充。
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分档,并按照规划建设用地计算规划费用。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50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为:超大城市7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50万元/每个,大城市35万元/每个,中等城市25万元/每个,小城市15万元/每个;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初步成果阶段(20%),纲要成果阶段(40%),最终成果阶段(1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10、《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研究》、《战略规划》等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30%来计费。
11、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中,如需报国务院审批的,需增加难度系数1.3,如报省政府审批,则需增加难度系数1.1。
1.2城镇群规划注:1、“区域总面积”按规划区内市、县的行政区域面积汇总计算。
2、城镇群规划计费基价为300万元。
1.3城乡统筹规划注:1、“规划面积”为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2、“非建设用地”为城市规划区内除建设用地以外的其余用地。
3、城乡统筹规划计费基价为50万元。
1.4多规合一1、多规合一按照城乡统筹规划费用的2-3倍进行计费。
2018年建筑设计收费参照标准
2017建筑设计收费参照标准修建性详细规划收费1、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收费为8000~15000元/公顷,基价7万元。
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地段提高25%收费。
2、公共中心地区详细规划收费为12000~15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地段提高25%收费。
3、城市设计收费12000~15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地段提高25%收费。
4、景观规划收费为15000~18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
5、交通枢纽地区详细规划收费8000~10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
6、新区详细规划收费5000元/公顷,基价7万元。
7、历史街区与历史地段保护收费为20000~25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
8、公园与绿地详细规划收费为6000~8000元/公顷,基价为6万元。
专类公园乘系数1.2~2.0。
绿地设计收费为工程总造价的4%~7%建筑设计收费参照标准一、住宅类收费1、按费率收费,为概算投资造价2.0~3.0%收取。
2、按面积收费则分类如下:(上限为采暖地区)3、多层住宅(含六跃七跃层):方案:3元/M2 2.5~5元/M2扩初:7~12元/M2施工图:16~25元/M24、小高层住宅(八~十一层,含十一跃十二跃层)4.5 方案:4.5元/M2 3.5~8元/M2扩初:10~16元/M2施工图:22~32元/M25、高层住宅(十二~三十层)方案:6元/M2 5~10元/M2扩初:14~19元/M2施工图:30~38元/M26、超高层住宅(三十层以上)方案:8元/M2起扩初:17元/M2起施工图:38元/M2起7、别墅方案:12元/M2 8~20元/M2扩初:20~40元施工图:40~80元/M2说明:1.上述取费中扩初和施工图均为全过程收费。
2.上述取费已考虑一定的经验套用率。
3.通常按小区规模作如下调整:总建筑面积<5万M2,系数为1.2;5万M2<总建筑面积<20万M2, 系数为1.0;总建筑面积>20万M2, 系数为0.95。
2018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最新收费标准)
**2018城市规划设计最新收费标准!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2017)]——《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一、城市总体规划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划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末期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35万元。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为:),大城市35万元3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70超大城市万元/50/每个(原标准/ 15万元),小城市/20每个(原标准/),中等城市25万元每个(原标准15)。
10每个(原标准;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30段40%,成果制作阶段%。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
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城镇群规划三、城乡统筹规划四、分区规划****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
2、本计费单价中参照的用地面积是指建设用地面积。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初步成果阶段(20%),纲要成果阶段(40%),最终成果阶段(10%)。
5、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某些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等,建议纳入参照分区规划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五、详细规划1、控制性详细规划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注: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
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公顷。
2018建筑规划设计收费参考标准
4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价咨询服务一星:3元/
m2
二星:6元/
m2
三星:10元/
m2
不包括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价申报的工
作
附表八设计其他服务计费表(Ⅲ)
(以单项工程投资额计费)
序
号
服务内容计费额服务计费
1室内装修设计(含机电配合设计)
以室内装修工程的建筑安装费用投资额为
计费额
计费额×5.5%(8.5%)2建筑智能化设计
以建筑智能化工程的建筑安装费用投资额
为计费额
计费额×4.5%
3幕墙设计(含深化设计)以幕墙工程的建筑安装费用为计费额计费额×4.5%(6%)
4特殊照明设计以特殊照明工程的建筑安装费用为计费额计费额×4.5%
5钢结构深化设计以钢结构工程的建筑安装费用为计费额计费额×4.5%
6金属屋面设计(含深化设计)以金属屋面工程的建筑安装费用为计费额计费额×4%(5%)
7风景园林景观设计以园林景观工程的建筑安装费用为计费额计费额×6%
8特殊声学设计
以特殊声学装修工程的建筑安装费用为计
费额
计费额×9%
9室外工程设计以室外工程的建筑安装费用为计费额计费额×4.5%
10地(水)源热泵设计
以地(水)源热泵工程的建筑安装费用为计
费额
计费额×4%
注:特殊声学设计,当特殊声学装修工程的建筑安装费用不能清晰界定时,可作为“声学技术咨询”按附表五《工程咨询服务工日费用表》计费。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2018城市规划设计最新收费标准!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2017)]——《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一、城市总体规划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划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末期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为:超大城市7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50万元/每个(原标准30),大城市35万元/每个(原标准20),中等城市25万元/每个(原标准15),小城市15万元/每个(原标准10;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
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城镇群规划三、城乡统筹规划四、分区规划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
2、本计费单价中参照的用地面积是指建设用地面积。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初步成果阶段(20%),纲要成果阶段(40%),最终成果阶段(10%)。
5、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某些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等,建议纳入参照分区规划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五、详细规划1、控制性详细规划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注: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
2018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设计最新收费标准!2018《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一、城市总体规划注:、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划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1 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末期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4 %计费。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 万元。
、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6、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为:7万元3530/每个(原标准),大城市5070超大城市万元/每个,特大城市万元/万元15每个(原标准),小城市15/2520/每个(原标准),中等城市万元 .10每个(原标准;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方案阶30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
40段%,成果制作阶段、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
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9 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城镇群规划三、城乡统筹规划四、分区规划;..注:(国《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2014]51发标准区分。
、本计费单价中参照的用地面积是指建设用地面积。
2 50万元。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初步成果阶、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4 10%)。
最终成果阶段(),纲要成果阶段(段(20%40%),、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某些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等,建议纳入5 参照分区规划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五、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1 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注:/公顷。
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
2018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2018城市规划设计最新收费标准!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2017)]——《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一、城市总体规划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划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末期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为:超大城市7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50万元/每个(原标准30),大城市35万元/每个(原标准20),中等城市25万元/每个(原标准15),小城市15万元/每个(原标准10;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
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城镇群规划三、城乡统筹规划四、分区规划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
2、本计费单价中参照的用地面积是指建设用地面积。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初步成果阶段(20%),纲要成果阶段(40%),最终成果阶段(10%)。
5、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某些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等,建议纳入参照分区规划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五、详细规划1、控制性详细规划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注: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
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公顷。
(完整版)2018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最新收费标准)
2018城市规划设计最新收费标准!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2017)]——《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一、城市总体规划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划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末期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为:超大城市7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50万元/每个(原标准30),大城市35万元/每个(原标准20),中等城市25万元/每个(原标准15),小城市15万元/每个(原标准10;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
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城镇群规划三、城乡统筹规划四、分区规划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
2、本计费单价中参照的用地面积是指建设用地面积。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初步成果阶段(20%),纲要成果阶段(40%),最终成果阶段(10%)。
5、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某些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等,建议纳入参照分区规划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五、详细规划1、控制性详细规划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注: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
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公顷。
《城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8年修订
《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正文1 城市总体规划1.1总体规划注:将战略规划、总体规划的专题研究、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城镇群规划、城乡统筹规划、多规合一等内容补充到现有条文注释中。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规模如有超出则需另外补充。
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分档,并按照规划建设用地计算规划费用。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50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为:超大城市7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50万元/每个,大城市35万元/每个,中等城市25万元/每个,小城市15万元/每个;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初步成果阶段(20%),纲要成果阶段(40%),最终成果阶段(1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10、《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研究》、《战略规划》等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30%来计费。
11、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中,如需报国务院审批的,需增加难度系数1.3,如报省政府审批,则需增加难度系数1.1。
1.2城镇群规划注:1、“区域总面积”按规划区内市、县的行政区域面积汇总计算。
2、城镇群规划计费基价为300万元。
1.3城乡统筹规划注:1、“规划面积”为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2、“非建设用地”为城市规划区内除建设用地以外的其余用地。
3、城乡统筹规划计费基价为50万元。
1.4多规合一1、多规合一按照城乡统筹规划费用的2-3倍进行计费。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8年修订稿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修订课题组第三次工作会议会议资料2017年7月14日中国城市规划协会·重庆目录第一部分修编工作说明 (4)一、工作背景 (4)二、修编原则与思路 (4)三、修编依据 (5)四、主要内容 (6)五、工作过程 (7)第二部分《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说明 (9)第三部分《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正文 (10)1 城市总体规划 (10)1.1总体规划 (10)1.2城镇群规划 (11)1.3城乡统筹规划 (11)1.4多规合一 (12)2 分区规划 (12)3 详细规划 (13)3.1控制性详细规划 (13)3.2修建性详细规划 (14)4 风景区规划 (17)4.1风景区规划大纲 (17)4.2风景区总体规划 (17)4.3风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8)4.4风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18)5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9)6 城镇体系规划 (20)7 城市设计 (20)7.1总体城市设计 (20)7.2重点地区城市设计 (22)7.3专项城市设计 (23)7.4其它 (23)8 镇规划 (23)8.1镇总体规划 (23)8.2镇详细规划 (24)9 乡、村规划 (24)9.1乡规划 (24)9.2村庄规划 (25)9.3村庄整治设计 (25)10 交通规划 (26)10.1综合交通规划 (26)10.2交通详细规划 (27)10.3交通详细设计 (28)10.4轨道交通规划 (29)10.5交通专项规划 (35)10.6交通改善规划 (36)10.7交通影响评价 (37)10.8交通量化分析 (37)11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38)11.1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38)11.2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39)11.3综合管线规划 (40)11.4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40)12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及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 (41)12.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41)12.2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41)12.3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42)12.4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 (43)12.5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保护整治规划 (44)13 其他类专项规划 (45)13.1公共服务类专项规划 (45)13.2城市综合防灾专项规划 (46)13.3城市地下空间专项规划 (47)13.4生态环境景观类专项规划 (48)13.5更新改造类专项规划 (48)14 规划选址与规划设计条件 (49)14.1 规划选址、选线 (49)14.2 规划设计条件 (51)15 信息技术服务 (53)15.1信息咨询服务 (53)15.2信息加工处理 (53)15.3 信息系统开发 (54)15.4智慧“城市规划” (55)16 研究型规划 (55)16.1研究型规划—总体层面 (55)16.2研究型规划—实施层面 (56)16.3研究型规划—工程层面 (56)17 规划咨询 (57)17.1顾问咨询服务 (57)17.2开发策划 (58)18 编制标书 (59)19 规划标底 (59)第一部分修编工作说明一、工作背景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
2018年城市规划设计实施方案收费标准标准模板收费标准
2018城市规划设计最新收费标准!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2017)]——《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建议》一、城市整体规划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依据《城市规划法》所划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末期人口为准。
3、城市整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质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独自编制的城镇系统规划。
5、独自编制城市整体规划纲领的,按整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整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整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有关专题研究,应独自计费。
计费为:超大城市7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50万元/每个(原标准30),大城市35万元/每个(原标准20),中等城市25万元/每个(原标准15),小城市15万元/每个(原标准10;独自编制的专题研究应独自计费.)。
8、编制城市整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区分比率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就制作阶段30%。
9、整体规划调研和观察花费由两方约定。
拜托单位组织的,花费由拜托单位肩负;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花费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城镇群规划三、城乡兼顾规划四、分区规划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依据《国务院对于调整城市规模区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
2、本计费单价中参照的用地面积是指建设用地面积。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区分比率为:现状调研阶段30%,初步成就阶段(20%),纲领成就阶段(40%),最后成就阶段(10%)。
5、新区整体规划、家产园区整体规划、某些特定地域的整体规划等,建议归入参照分区规划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五、详尽规划1、控制性详尽规划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注:1、表上当费单价不含分图则。
如增添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添500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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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城市规划设计最新收费标准!
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2017)]――《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城市总体规划
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划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末期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为:超大城市7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50万元/每个(原标准30),大城市35万元/每个(原标准20),中等城市25万元/每个(原标准15),小城市15万元/ 每个(原标准10;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
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
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城镇群规划
三、城乡统筹规划
四、分区规划
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国 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 标准区分。
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 30%,初步成果阶
(20%,纲要成果阶段(40%),最终成果阶段(10%。
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某些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等,建议纳入 参照分区规划的收费标准
进行计费。
五、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两个层面:
2、 本计费单价中参照的用地面积是指建设用地面积。
3、 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
4、 5、
一个层面
:
注:
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
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 500元/公顷。
如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 2000元/公顷。
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如果增 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
为:现状调研阶段 30%,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 阶段40%。
2)新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55%,成果制作阶段30% ;如果增加 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 15%,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阶 段 40%。
5、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评估按总计费的 30%+取。
1、 2、 3、 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30万元。
4、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
1)
2、修建性详细规划 1)居住区
注:
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
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规划总平面方案每增加一个,委托方应增加 30%的规划费用。
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 50 %的规划费用。
1、 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0万元。
2、 3、 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 5、 2) 城市一般地段
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
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 50 %的规划费用。
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日照分析等规划,按相关专业规划另行收费。
注:
1、 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2万元。
2、 3、 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 5、 需要编制竖向规划内容,计费则乘以
1.3的系数。
6、 3)
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
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
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 50 %的规划费用。
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日照分析等规划,按相关专业规划另行收费。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六、风景区规划 1、风景区规划大纲
注:
1、 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2、
3、 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
5、 需要编制竖向规划内容,计费则乘以
1.3的系数。
6、
4) 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公园规划
3、
风景区总体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
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 用范围计算。
注:
1、 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2、 本计费为单独编制风景区规划大纲计费。
2、注:
1、 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2、 风景区总体规划计费已包括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
3、风景区详细规划
注: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七、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单独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计费按城市总体规划计费40%计取;如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编制,则按城市总体规划的30%计取。
2、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费用小于20万时,则按20万计费。
八、城镇体系规划
注:
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区域总人口为准。
2、都市圈、城镇群等类似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计费意见进行。
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为:省域和区域为3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25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4、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20万元。
九、环境景观规划
1、环境景观规划指居住小区、城市街景景观、校园规划等城市各类景观专项规划。
2、环境景观规划按相应项目类别规划计费的30%- 40%收取规划设计费。
3、景观规划设计详细规划,按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详细规划计费单价执行。
4、景观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8万元。
十、城市设计1、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其计费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阶段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40%—50%收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50% -80%收取。
2、不同规划阶段基础上增加城市设计内容,应在相应阶段的规划设计计费的基础上,增加30%- 50%的规划设计费。
十一、小城镇总体规划(指县城以下的建制镇)
1、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时,应同时编制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2、计费按规划建设用地4万元/平方千米计取。
3、本计费含镇区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4、规划设计计费按规划期末的实际规划建成区用地面积计算。
5、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6如果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5万元/每个。
十二、收费调整一、参照本《收费标准》计算规划设计费时,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根据项目性质(国内政府项目、外资或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等)、难易程度、地区差异、特殊要求等情况,乘以0.8 - 1.5的系数。
二、本《收费标准》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应相应增减。
三、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
如需要由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工作。
委托方应支付相应
费用。
四、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
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
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五、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所有。
如委托方要求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规划设计费。
具体期限合同双方协商而定。
七、本《收费标准》由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