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电接口交接细则通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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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大客专物设〔2009〕171
关于印发《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土建工程预留四电接口交接细则》的通知
各参建单位:
现将《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土建工程预留四电接口交接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建议和意见,请及时向公司反馈。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哈大铁路客运专线
土建工程预留四电接口交接细则
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二○○九年九月
目录
Ⅰ总则 (1)
II 术语 (3)
2.1接口 (3)
2.2工序 (3)
2.3交接检验 (3)
2.4工程施工质量 (3)
2.5设计使用年限 (3)
2.6进场验收 (3)
2.7检验批 (3)
2.8检验 (4)
2.9见证 (4)
2.10见证取样检测 (4)
2.11抽样检验 (4)
III 基本规定 (5)
3.1接口交接原则 (5)
3.2接口交接程序 (5)
3.2.1接口工作具备提前配合情况 (5)
3.2.2 接口工作仅具备交接情况 (6)
IV 标准及要求 (8)
4.1区间路基段接口预留要求 (8)
4.1.1接触网基础预留要求 (8)
4.1.2电缆槽预留要求 (10)
4.1.3电缆过轨要求 (11)
4.2桥梁接口预留要求 (13)
4.2.1 接触网基础预留要求 (13)
4.2.2电缆槽预留要求 (15)
4.2.3电缆上桥预留要求 (15)
4.3隧道接口预留要求 (16)
4.3.1预埋槽道说明 (16)
4.3.2预埋槽道要求 (16)
4.3.3 电缆槽及过轨预留要求 (17)
4.4四电对综合接地预留要求 (17)
4.4.1 综合接地系统施工注意事项 (17)
4.4.2桥梁区段综合接地预留要求 (18)
4.4.3路基区段综合接地预留要求 (18)
V 附件 (19)
附件一:接口交接/配合申请表 (19)
附件二:接口问题申请表 (20)
附件三:接口交接记录表 (21)
附件四:接口工作汇总表 (22)
Ⅰ总则
1.1为了加强哈大客专土建预留四电接口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接口交接质量检查标准,满足站后四电施工需求,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新建时速300-350km/h哈大客运专线土建预留接口施工质量检查交接。

对于本细则未涉及的其它预留工程,其施工质量的交接标准应符合相关标准或另行制定补充标准。

1.3客运专线预留接口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的结构安全、耐久性和使用功能,满足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营的需求。

1.4土建施工单位作为接口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主体,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四电集成商的工序接收不能免除土建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应按有关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工序接收后,四电集成商对接口工程非隐蔽工程部分负责,与土建施工单位共同负责接口工程直至交于运营单位。

1.5交接应采用先进、成熟、科学的检验检测手段,质量数据真实可靠,全面反映工程质量状况。

1.6各类质量检测报告、检查记录和其它工程技术管理资料应按规定及时填写,并且严格履行责任人签字确认制度。

土建工程单位对接口隐蔽工程及其它相关资料负责保存归档,到哈大工程竣工时全部验交。

1.7本细则检查标准应与客运专线铁路路基、桥涵、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配合使用。

当涉及结构安全、系统功能部分的设计文件或规范要求与本细则有差异时,应以标准高者为准。

1.8本细则交接标准以《铁路路基电缆槽》通路(2008)8401、《铁路综合接地系统》通号(2009)9301等相关有效图纸为依据,根据站后四电施工需求,对部分标准作了适当调整,不详尽部分执行相关工程图纸。

1.9土建施工单位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检查单位进行复查,建设单位将对复查情况按规定纳入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考核和评价。

II 术语
2.1接口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组织、设施、功能或计划安排相交,并且可能发生冲突或需要协调的部位。

一个接口至少与两方相关。

2.2工序
施工过程中具有相对独立特点的作业活动,或由必要的技术间歇及停顿分割的作业活动,是组成施工过程的基本单元。

2.3交接检验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共同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2.4工程施工质量
反映工程施工过程或实体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5设计使用年限
设计人员用以作为结构耐久性设计依据并具有足够安全或保证率的目标使用年限。

设计使用年限应由业主或用户与设计人员共同确定,并满足有关法规的最低要求。

2.6进场验收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其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7检验批
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8检验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进行的活动。

2.9见证
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现场监督施工单位某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如见证检验、见证检测、见证试验等。

2.10见证取样检测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2.11抽样检验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III 基本规定
3.1接口交接原则
3.1.1接口交接工作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凡涉及接口的事项,该接口相关的各方不得单方面进行决策或决定。

3.1.2接口交接工作涉及不同单位或部门时,各单位或部门不得以惯例、内部的特殊性或其它理由拒绝接口事项的落实。

3.1.3接口交接工作从接口的提出、讨论、处理、实施到反馈等过程必须形成一个信息的闭环,避免造成接口的遗漏。

3.1.4接口交接的过程和结果必须以正式的书面形式进行记录并签认。

不得以口头或非正式的方式作为依据。

3.1.5 接口交接工作的相关方是指与某接口有关联的各方,包括公司各部门、公司各指挥部、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等。

3.1.6 接口交接工作的相关方必须承担起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推诿应该承担的职责和义务。

3.2接口交接程序
3.2.1接口工作具备提前配合情况
3.2.1.1接口实施方确认施组具备与接口接收方提前配合条件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提出接口施工配合申请,监理组织接口工程交、接单位,对接口预留外观进行逐一检查。

3.2.1.2外观检查如满足细则要求,由三方(监理单位、交付单位、接收单位)确认可进行下道工序;若外观检查不满足细则要求,由监理
签署整改意见,并进行二次外观检查,以此类推直到合格为止,经三方确认后可进行下道工序。

3.2.1.3 下道工序完成后,由监理组织接口工程交、接单位,对接口工程预留外观进行检查、接收,其程序按3.2.2执行。

3.2.2 接口工作仅具备交接情况
3.2.2.1接口交付方认为具备交接条件时,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交接申请,由监理组织接口工程交接事宜,如满足交接细则要求,三方签署书面意见。

接收方发现存在接口问题时,需提出接口问题申请,并请监理签字,通知相关的接口责任部门(哈大公司指挥部)。

接口问题申请应包括该接口的描述、与该接口有关系的其它方、要求解决的时间要求等
内容。

3.2.2.2哈大公司指挥部在接收到接口问题申请时,无论接受与否,均必须给出书面的意见,并报公司备案。

如果接受该接口问题申请,则通知与该接口有关系的各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接口会议。

3.2.2.3在接口会议上,各方就接口的细节进行讨论,明确各方在该接口问题中的责任,提出解决的意见和时间表,由哈大公司指挥部协调督促解决,同时报公司备案。

3.2.2.4.哈大公司指挥部对处理报告落实情况要及时反馈,报公司备案。

3.2.2.5.如遇特殊情况书面报请公司工程、物设、安质部联合协调,此时协调方变更为公司。

IV 标准及要求
4.1区间路基段接口预留要求
4.1.1接触网基础预留要求 4.1.1.1钢柱基础交接要求
H 型钢柱基础型号、位置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有碴区段基础中心至线路中心3250mm ,无碴区段基础中心至线路中心3150mm (站场除外),基础面距离低于钢轨顶面650mm (站场除外)。

如下图:
H 型钢柱基础预留采用M39锚栓,每根锚栓配3个螺母、2个垫圈,螺母、垫圈的机械性能与锚栓配套(基础施工单位在桥面系施工前提供给站后施工单位)。

4.1.1.2拉线基础交接要求
(1) 铁三院部分
430±2
190±20
160×2±2
每个拉线基础应预留4根M24锚栓,材质为Q345优质碳素钢,螺栓外露140mm ,螺栓间距300 mm *300 mm 。

每根锚栓配2个螺母、1个垫圈,螺母、垫圈(基础施工单位采购螺帽垫片及拉线板,桥面系开始后提供给站后施工单位)。

(2) 铁一院部分
铁一院范围内每个拉线基础应预留6根M39锚栓,顺线路方向两排各三根螺栓,顺线路方向螺栓间距160 mm *160 mm ,垂直线路方向螺栓间距430 mm ,螺栓外露120mm 。

每根锚栓配2个螺母、1个垫圈,(基础施工单位采购螺帽垫片及拉线板)。

4.1.1.3基础交接偏差要求
序号 项 目 误差要求
1 螺栓组中心距线路中心线的距离 +50mm/-0mm
2 螺栓组中心顺线路方向偏移 ±500mm
3 基础预埋件应牢固可靠,螺栓外露长度及螺纹长度
±20mm
140±20
4.1.1.4基础施工标准
锚栓、螺母、垫圈及预埋钢板均应做防腐处理,材质为Q345(16Mn)或35号优质碳素钢。

当采用热浸镀锌防腐时,基础面以下150mm范围内的锚栓及其外露部分、螺母、垫圈、预埋钢板均应进行防腐。

施工误差要求如下表:
4.1.2电缆槽预留要求
4.2.1交接要求
(a)通信信号电缆槽严格满足净宽350mm*净深300mm,电力电缆槽严格满足净宽200mm*净深300mm,弯曲角度不小于120°。

(b)路基段与桥梁、隧道连接处原则上按照设计要求用电缆槽衔接。

(c)车站在信号机械室一侧设置从主干道电缆槽(靠近信号机械室)到信号楼电缆井连通的电缆槽或者电缆管涵。

(d)站内牵出线线路设置电缆槽,电缆槽尺寸应满足净宽200mm,净深300mm,电缆槽应与站场的主干道电缆槽连通。

4.2.2施工标准
(a) 通信信号电缆槽按铁三院《铁路路基电缆槽》(通路〔2008〕8401)执行。


板式电缆槽一般安装Ⅰ电缆槽;同时设置接地端子的位置应至少安装一节Ⅱ型电缆槽,通信、信号线缆从电缆槽引出的位置应至少安装一节Ⅲ电缆槽。

(b) 电缆槽或者管涵要有排水。

(c) 手孔尺寸按《站后配合站前设计及综合接地设计原则》(2008年3月)执行。

4.1.3电缆过轨要求
4.1.3.1电力及牵引供电系统
(1)交接要求
(a)电缆上桥及过轨位置符合三院及一院提供电气化牵引变电所、分区所、AT 所电缆上桥、过轨平面布置图。

(b) 站内电缆过轨设置间距、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管内径及材质符合设计要求,两端穿入电缆槽或手孔(电缆井),管内无异物,过轨钢管无变形,管口应封堵完好。

(2)施工标准
(a)电缆上桥及过轨具体做法参见简支箱梁通用图,以及铁三、铁一院相关图纸。

(b)牵引供电上网及过轨见《铁路路基电缆槽》[通路(2008)8401-36~39],接触网专业过轨管应采用高强度非磁性管,数量安装图纸要求。

4.1.3.2 区间通信信号电缆过轨
(1)交接要求
(a) 电缆过轨位置符合三院及一院提供通信、信号电缆过轨位置表。

(b)I型电缆井用于通信信号线缆单独过轨和牵引变电线缆上网及过轨设过轨管6根,II型电缆井用于通信信号线缆合并过轨和牵引供电线缆上网及过轨设过轨管8根。

(2)施工标准
(a) 每处过轨管两端均与手孔连接。

手孔尺寸满足设计要求。

过轨管底部距手孔底部10mm以上。

(b) 坡脚处手孔应高出地面100mm。

应预留通往中继站的电缆槽孔洞,尺寸为300mm*300mm净空,上部距手孔盖板下表面200mm以上,底部距手孔底部100mm以上。

(c) 过轨管与手孔内壁平齐。

(d) 过轨管均材质符合设计要求,内径100mm,必须抗震、抗压,并打磨光滑,两端应暂时封堵,内预设2根直径4mm的铁丝。

(e) 电缆槽及路肩上手孔有排水槽道。

(f) 路肩手孔及过轨预埋示意图如下:
●站场:
●坡脚手孔及过轨预埋示意图如下:
4.2桥梁接口预留要求
4.2.1 接触网基础预留要求 4.2.1.1 钢柱基础交接要求
H 型钢柱基础型号、位置符合接触网位置表要求;正线桥梁段基础中心到线路中心不小于3150mm ;如下图所示:
H 型钢支柱基础预留采用M39锚栓。

每根锚栓配3个螺母、2个垫圈,螺母、垫圈的机械性能与锚栓配套(基础施工单位采购)。

4.2.1.2基础交接偏差要求 序号 项 目
误差要求 1 螺栓组中心距线路中心线的距离 +50mm/-0mm 2 螺栓组中心顺线路方向偏移
±500mm 3 基础预埋件应牢固可靠,螺栓外露长度及螺纹长度 ±20mm 4 螺栓应垂直于水平面,螺栓相邻间距 ±2mm 5 预埋钢板应与基础面齐平或略高
+5mm/-0mm 6 靠近线路侧螺栓连线的法线应垂直线路中心线,一组螺栓的整体扭转
±1.5° 7
基础断面尺寸;钢筋保护层厚度
+20mm/-0mm
190±20
430±2
160±2
锚栓、螺母、垫圈及预埋钢板均应做防腐处理,材质为Q345(16Mn)或35号优质碳素钢。

当采用热浸镀锌防腐时,基础面以下150mm范围内的锚栓及其外露部分、螺母、垫圈、预埋钢板均应进行防腐。

4.2.1.3下锚拉线基础交接要求
每个拉线基础应预留4根M24锚栓,每根锚栓配2个螺母、1个垫圈(基础施工单位在桥面系施工前提供给站后施工单位)。

4.2.1.4基础施工误差要求
序号项目误差要求
1 螺栓组中心距线路中心线的距离+50mm/-0mm
2 螺栓组中心顺线路方向偏移±50mm
3 基础预埋件应牢固可靠,螺栓外露长度及螺纹长度+10mm/-0mm
4 螺栓相邻间距±1mm
5 螺栓对角线间距±1.5mm
6 预埋钢板应与基础面齐平或略高+5mm/-0mm
7 螺栓应垂直于水平面,每个螺栓的中心偏差在顶端偏移<1mm
8 靠近线路侧螺栓连线的法线应垂直线路中心线,一组螺栓的
整体扭转
±1.5°1
1
4
±
2
4.2.1.5基础施工标准
锚栓、螺母、垫圈及预埋钢板均应做防腐处理,材质为Q345(16Mn)或35号优质碳素钢。

当采用热浸镀锌防腐时,基础面以下150mm范围内的锚栓及其外露部分、螺母、垫圈、预埋钢板均应进行防腐。

施工误差要求如下表:
4.2.2电缆槽预留要求
(a) 通信信号及电力电缆槽严格满足净宽350mm*净深300mm,弯曲角度不小于120°。

(b) 桥梁段与路基、隧道连接处原则上按设计要求用电缆槽衔接。

(c)梁部及墩身砌筑槽道应满足设计要求,保持水平等距,预埋深度要求与混凝土面齐平,不得突出或被混凝土掩盖,槽道内的保护泡沫层不得挖出。

4.2.3电缆上桥预留要求
4.2.3.1电缆上桥预留
电缆上桥预埋方式参见铁三院电缆上下桥预埋图(图号:沈大桥通-23),铁一院电缆上下桥预埋图(图号:沈哈施(接口)-02),桥梁与路基段、隧道连接处的电缆槽应贯通。

4.2.3.2施工交接要求
(a)电缆上下桥,根据设计所确定的里程位置的相邻两孔梁的梁端设置与通信信号电缆槽相对的锯齿形槽口,同时在桥上电缆引下孔洞沿桥体至地面间预留电缆槽安装条件,即粱体及桥墩需预留套筒预埋件。

(b) 粱体及桥墩预埋件(套筒)应清晰可见,套筒内不能嵌入混凝土,不得有水泥封堵。

(c) 通信信号电缆在区间电力专业、牵引供电专业所在地下桥时,应避免与电力、牵引供电电缆下桥使用同一桥墩。

(d)锯齿槽始终应为纵向两片梁同时预留槽口。

4.3隧道接口预留要求
4.3.1预埋槽道说明
预埋槽道主要涉及接触悬挂及补偿下锚、附加悬挂及下锚三种类型,见下表:
4.3.2预埋槽道要求
隧道内预埋槽道施工误差详见“哈大客专沈大施网隧通-01-07”
(1)接触网吊柱预埋槽道组误差为±50mm;补偿下锚预埋槽道组误差为±50mm;
(2)同一组槽道内槽道间误差为±2mm;所有单个槽道允许嵌入误差(槽道底面与台车模板距离)≤5mm;
(3)所有弧形槽道中心线与隧道中心线垂直度误差为±5‰L(L为槽道长
度);
(4)所有直形槽道中心线与线路中心线平行度误差为±5‰L(L为槽道长度);
(5)补偿下锚槽道组内直形槽道中心线与弧形槽道中心线垂直度误差为±5‰L(L为槽道长度);
(6)隧道内槽道组间(接触网吊柱跨距)允许施工误差为±500mm;
(7)所有槽道安装还应同时满足产品本身的各种工艺控制要求,须与供货商及时联系,确保接口施工质量。

4.3.3 电缆槽及过轨预留要求
(1)交接要求
(a) 电缆过轨位置应符合三院提供的通信、信号电缆过轨平面布置图及过轨位置表。

(b) 所有通信基站位置、所有隧道外两侧直放站位置、所有区间牵引供电、电力供电专业的所、亭位置均设置2根过轨钢管。

(2)施工标准
(a) 电缆槽砌筑标准符合设计要求。

(b) 每处过轨管两端均与手孔连接。

手孔尺寸满足设计要求。

过轨管底部距手孔底部10mm以上。

(c) 过轨管与手孔内壁平齐。

(d)过轨管均采用热浸塑钢管,内径100mm。

必须抗震、抗压,并打磨光滑,两端应暂时封堵,内预设2根直径4mm的铁丝。

4.4四电对综合接地预留要求
4.4.1 综合接地系统施工注意事项
(1)综合接地系统工程施工应遵照铁路工程建设通用参考图《铁路综合接地系统》(通号〔2009〕9301)2009年2月)。

(2)综合接地系统应按隐蔽和不可修复工程的要求实施,以确保综合接地工程的质量。

(3)贯通地线及其引接线、横向连接线、接地端子、接地连接导线以及用于接地目的钢筋、钢架等的材料、截面、连接工艺等应符合要求。

(4)综合接地贯通地线截面积应不小于70mm2、其他提出的用于接地目的的钢筋截面、钢筋间搭接焊的焊缝长度、焊接面积等均为最小值。

(5)人工敷设贯通地线时,严禁压、折、摔、扭曲贯通地线,不得在地上拖拉贯通地线。

(6)路基地段贯通地线在路基填筑期间尽可能整段实施,应详细记录路基类型(如路堤、路堑,土质、软质岩、硬质岩、石质等)、贯通地线埋设深度及相应的起始点公里标,并详细记录横向连接线和引接线、接地端子的精确公里标。

(7)桥、隧、路基相互之间的过渡段贯通地线应平顺连接。

在路基末端贯通地线逐渐减少埋设深度,从而与桥、隧电力电缆槽内的贯通地线平顺连接。

应详细记录手孔中心线的精确公里标。

(8)桥梁梁底接地端子和墩帽处的接地端子的设置位置应考虑便于梁体和桥墩之间的连接。

(9)桥梁测试用接地端子处及电缆槽道上接地端子处应设置相应的标志或标记。

4.4.2桥梁区段综合接地预留要求
(1)桥墩的综合接地端子
每个桥墩需要设置4个接地端子,分别设置在桥墩顶部两侧及墩身距地面-200mm处;接地端子螺纹内口必须加以保护防止损坏,不允许被混泥土等杂物堵塞。

(2)桥梁接地端子
每片简支梁的大连里程端设置接地端子8个,分别设置在线路两侧的电力电缆槽内及电力电缆槽外墙顶部、防撞墙以及桥梁的底部;接地端子均应露出建筑物表面,接地端子螺纹内口必须加以保护防止损坏,不允许被混泥土等杂物堵塞。

4.4.3路基区段综合接地预留要求
每个上、下行接触网支柱基础钢筋应与电缆槽侧壁接地端子或接地母排连接。

在制作接触网支柱基础时,在基础靠电缆槽一侧预制接地母排,接地母排连接钢筋要求与基础内结构钢筋可靠焊接。

V 附件
附件一:接口交接/配合申请表
HD-JK-001
接口交接/配合申请表
1.本表一式六份,申请方负责制表。

申请方一份,接受方一份,监理单位,公司指挥部、物设部、安质部各一份。

HD-JK-002
接口问题申请表
1.本表一式五份,申请方负责制表。

申请方一份,接受方一份,公司指挥部、物设部、安质部各一份。

HD-JK-003
接口交接记录表
注:1.本交接记录一式多份,接口相关方各一份,接口完成后交公司指挥部、物设部、安质部各一份归档。

2.接口状态是指接口交接时接口是否合格及满足使用要求。

附件四:接口工作汇总表
HD-JK-004 接口工作汇总表
制表:负责人:单位(盖章):此表每周五15:00前土建施工单位报工程部,四电集成商报物资部
第22页
主题词:站后工程四电细则通知
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 2009年9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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