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事故紧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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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事故紧急处理预案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具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为了确保锅、容、管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必须妥善正确处理事故,有效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订紧急处理预案如下。

一、安全管理、责任分工和应急救援组织
(一)安全管理组织,我院安全管理组织顺序如下:;
县食药监局、县卫计局→院党政领导→院安全管理委员会→总务科、设备使用科室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督查员→电气机械维修人员→司炉人员、设备操作人员。

(二)安全管理责任:
1.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设备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及时向科室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督查员报告设备安全故障或事故。

2.设备使用科室负责人及特种设备安全督查员应每星期巡查一
次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作好现场记录,督促相关技术人员检修和处理设备故障和事故。

3.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资料由特种设备安全督查员保管、收集、整理,并负责组织和实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人员、设备的办证及复审换证。

(三)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责任划分:
1.特种设备的电气线路、控制元件故障处理和检修;外部电源部
份由维修电工负责。

内部强弱电部份由电气技术人员负责。

2.锅炉房、锅炉设备的机械、管道、阀门、安全附件辅机的紧急故障处理和检修,由特种设备安全督查员、锅炉房班长负责组织班组和锅炉安装、修理单位的人员实施,承压设备本体缺陷的检修,要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审批后施行。

3.手术室、供应室、制剂室所使用的蒸汽承压特种设备的蒸汽管道,手动阀门、安全附件,由锅炉房组织人员负责检修。

辅机、机械和门密封部份由设备科维修人员负责检修。

4.各科室的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要负责作好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日常检查,如有故障和异常,要及时记录并上报有关负责人。

二、锅炉、压力容器、蒸汽压力管道紧急事故处理预案
(一)锅炉炉管爆破事故,当锅炉出现以下现象时,即为炉管爆管事故;
1.炉膛由负压变成正压;
2.排烟温度迅速下降;
3.烟卤排出的烟气显出的白色;
4.燃烧机声音异常或熄火;
5.可以听到汽、水喷射的声音;
6.爆声严重时有明显的爆破声。

处理措施:
1.当班司炉应当即关闭燃气阀;
2.关闭全部电源;
3.开启分汽阀,提起安全阀手柄迅速排汽降压;
4.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关闭燃气调压间主燃气阀。

4.停炉稳定后,启动另一台锅炉,升压后供汽。

(二)两只水位表玻板同时损坏,不能观察水位时,处理措施;
1.立即停止锅炉运行,关闭事故锅炉的燃气和电源;
2.戴好防护手套,用湿麻袋覆盖从破裂的水位表喷出的汽水,迅速关闭汽水连管的旋塞;
3.注意燃烧机的遮护;
4.停炉稳定后,启动另一台锅炉,升压后供汽。

(三)缺水事故,当锅炉水位低于可见水位时,必须叫水或冲洗水位表,验证确切水位后按情况分别处理如下:
1.到位后,启炉用小火运行,如无异常情况,10~20分钟后转入正常运行。

2.严重缺水,立即紧急停炉,停止供汽,严禁向锅内进水。

然后启动另一台锅炉,并立即报告事故。

(四)满水事故,当水位高于最高可见水位,水位表无水位显示时,应先停炉用叫水或冲洗水位表的方法,验证确切水位后,分别处理如下:
1.轻微满水,暂停给水,适当排污使锅水降至正常水位,经再次叫水确认水位后,恢复锅炉正常运行。

2.严重满水,立即停炉,停止给水,开启排污阀将锅水降至正常水位,重新叫水和冲洗水位表,确认水位后,启动锅炉运行。

(五)锅炉构架损坏事故,当发现锅炉某部位温度异常时,仔细检查如观察到构架烧损或烟气流程短路应立即停止锅炉燃烧,降低锅炉汽压,关闭电源和燃气。

(六)烟道中发生气体爆炸或二次燃烧事故,当观察到排烟温度异常高,烟气通道的连接处有烟气甚至火焰外泄、喷出时,当班司炉应立即紧急停炉,关闭锅炉的电源和燃气。

(七)火灾及邻近火灾事故;当锅炉房及邻近发生火灾,危及锅炉设备安全时,立即紧急停炉并关闭全部天然气阀门和全部电源,尽可能使用现场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火情较重时应立即打119电话报警,并尽快向领导报告。

同时尽可能降低锅炉内的汽压,防止事故扩大。

(八)蒸汽压力容器安全事故:
1.压力控制失控,设备有超压运行危险时,立即关闭进汽阀门,通知锅炉房停止送汽并实行管道降压排放,停止运行后通知设备科,锅炉房相关人员到场查明原因,修复故障设备。

2.压力表、安全阀失灵时,立即关闭进汽阀,停止设备运行。

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处理。

3.设备本体出现异常,有爆炸危险时,立即关闭进汽阀,停止设备运行,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处理。

(九)蒸汽压力管道安全事故;
1.管道和丝扣,法兰,阀门连接处漏汽,当漏汽程度不危及人员安全时,可通知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在设备停用后处理检修。

2.当管道丝扣,法兰、阀门发生爆裂时,立即通知锅炉房停止供汽,尽快修复故障。

三、事故的记录和报告
(一)记录各种设备的值班操作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原因,前后的现象,过程、处理的对策、措施,事故的设备损坏和损失程度等情况,真实、客观地详细记录在运行记录或者专门的记录报告上。

(二)报告,事故后在情况和时间允许时,可根据事故情况向有关人员、部门、领导报告,报告顺序如下:
1.首先向特种设备安全督查员报告;
2.向科、院领导报告;
3.安全督查员在会同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在初步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失程度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安全管理委员会和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汇报。

4.事故损失特别重大,事故性质特别严重时,应按规定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主管院领导、主管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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