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础知识个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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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对象和类
内存分配问题:(内存本身是线性的一维空间)
例如:A aa=new A();
newA()在堆(堆是在内存中的一块地址)中动态分配一块区域
aa本身的内存是在栈(栈也是内存中的一块地址)中分配的
堆中的内存地址赋给了aa
aa指向堆中的内存
类
成员变量成员方法
1、成员变量的初始化(系统会默认初始化):基本数据类型;引用数据类型Sample6_3_2
2、关于引用的理解:
3、成员方法的格式及使用
返回类型和返回值的五个规则:
返回类型是基本数据类型--只要能自动转换就可以返回
返回类型是引用数据类型--只要能自动转换就可以返回
若提前声明void,则不能返回任何值
返回类型是对象引用类型(student)--可以返回值可以是null;
4、变长参数(J2SE5.0以后才能用)---可以接收任意个参数的方法
规则:变长参数只能有一个,如果不止一个参数,变长参数必须是最后一个
5、引用问题:(访问成员变量和方法都必须通过引用)
调用不存在的成员变量和方法会报错;
用空引用null(表示引用没有指向任何一个对象)进行调用;
数组的空引用;
6、局部变量--局部变量只在一个语句块内有效(一对花括号)
同一个局部局部变量只能有一个;
局部变量和成员变量不同,系统不会默认初始化,必须人工赋值;
局部变量的定义和赋值可以不同时,但必须在使用之前赋值,没有初始化,但是也没有使用局部变量也不会报错;
7、一个令人困扰的例子--从编译器角度发现问题
8、预定义对象引用this--表示指向自己的对象引用
第七章访问控制
包-->类-->成员
1、引入包内资源:类要使用的类在同一个包中,直接访问,否则必须使用import
Import放在package之后,类之前
2、import<包名>.*;
Import<包名>.某一个类;
两个包中有同名类,但是只用到一个类;
两个包中有同名类,两个同名类都要用到;
类的访问控制:在类A中创建类B的对象;
类A使用类B的成员变量和方法;
类A继承类B----第八章继承属于类的访问的一种
类的访问权限:公有级别访问;任何包中的任何类都可以访问
默认级别访问;只能看到同一个包中的类;
类与源代码的文件搭配:
每个源代码中可以有多个类,但只能有一个public类,类出现顺序无影响;
该文件名必须与public文件名一致,如果没有public则可以任意明明源文件;
如果类是包的一部分,包语句package必须放在源文件的最前面
成员的访问基于类的访问控制;
成员的访问控制:一个类中的方法代码能否调用另一个类中的成员;
一个类能否继承其父类的成员---继承父类的成员属于成员访问的一种
成员的访问权限:公有:任何包中的任何类都能访问
(要被访问的成员)私有:其他任何类都不能访问;
默认:包内相当于public包外相当于private
保护:包内相当于public包外只能通过继承访问成员
Java中的【封装】实现:
修饰符--Fianl:一旦被显示初始化后就不能再修改
原始类型(基本数据类型)---其值不能被修改
引用数据类型--不能重新用来引用另外一个对象,可以修改引用的对象
Final的成员变量:系统不会默认赋值(一般的成员变量会默认赋值),要求在构造器之前必须显式的初始化,一旦初始化其值就不能修改。
初始化的时机:声明的同时进行初始化
Sample7_14在非静态(不需要static修饰的语句块中)语句块中进行初始化
在构造器中进行初始化
Final的局部变量:Final局部变量可以只声明而不初始化,一旦初始化就不能修改,初始化的时间只要在使用之前就可以了。
修饰符--static:
静态成员的访问:
静态成员是属于类的,对其进行访问应该不需要创建对象Sample7_18.staticVar
静态方法访问非静态成员:需要使用指向特定对象的引用否则不知道访问哪一个对象的成员非静态方法访问静态成员:任何时候都可以访问
静态最终成员变量:
Public static final int x=0;
静态最终成员变量的初始化时机:
在声明的同时进行初始化;
在静态语句块中进行初始化;
第八章继承--把父类的都拿过来
类与类之间的关系:
Uses-A类A的方法用到了类B的对象--汽车启动用到了油箱
Has-A类A拥有类B--汽车拥有轮胎
Is-A类A是类B子类的一种--汽车是车的一种
成员变量的继承:
继承规则四种情况如果是公有:无论是否在同一个包中子类都可以继承
(父类成员)如果是私有:任何子类都不可继承该成员
如果是默认(不写):包外的子类不可以继承,包内相当于public
如果是保护类型:包外只能通过继承访问该变量,包内public
对象引用的使用:对象引用能指向的对象类型;
对象引用的强制类型转换;
对象应用所能调用的成员;
对象引用的赋值和比较;
构成重写的条件:
返回类型的规则;访问级别的要求;final的方法不能被重写(重写基于继承)
通过重写扩展父类的方法;
第九章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