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趣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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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趣的话题
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
有名万物之母。
这是《道德经》中的二句话。
老子深谙矛盾之道,开篇便点明了世界是一个无时无刻都在运动着的矛盾的世界:任何一个被人们认识了的概念和规律,从一开始便是局限的东西,就不是一个任何时候皆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东西;因为一旦形成了概念,它便是一种定型了的“死了”的东西,而事物是没有静止的。
(道,指事物的属性和规律;可道,能够说出来,指被人认识;非常道,不是总是正确的属性和规律。
)世间万物,在人们认识它之前,它是没有名字的,只是在人们认识它之后,给它起了名字,才有了万物的概念。
虽然我们的认识永远是局限的,但还是要从局限的认识入手;明知我们的定性是局限的,但还是要给它定性,起个名字,因为这样才能认识万物。
看来,老子不仅是一个矛盾论者,还是一个彻底的唯物论者;因为他认为人们在认识事物之前,事物就是客观存在的。
我们平时说的最多的就是“看问题不能片面,要一分为二的看问题,当然最终还是要二分为一,”这就是矛盾论。
说到现在,还是在说矛盾的现象,不能将矛盾的本质阐述清楚;而且矛盾现象所涉及的范围太广,也很难一下地说全面。
关于矛盾论,哲学家讨论得很多,毛泽东就写了著名的《矛盾论》。
大家观点一样,但角度不同,基本上还是从理论层
面上来论述,一般不好理解。
想来想去,还是从老子的“有名、无名”来论述较好懂一点:
就是说我们人类所有的认识(给万物起名定性)从一开始就是在矛盾的对立中去认识事物的,每一个概念中,都包含了矛盾的两个方面,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给事物定性,否则我们不能产生认识。
同样,每一个概念的存在,都必须要在矛盾中体现,矛盾的一方消失了,这个概念也就消失了,失去了它存在的依据。
比如:长短的概念,必须在一长一短的两个事物比较中才形成的概念,想到长,必然有个短的形象在衬托。
同样,美和丑,大和小,好人和坏人等等,都是这样。
即使是中性词,比如桌子,也是在与其它的事物的比较中才能定性,因为它具有与其它事物不同的形状和功用,所以我们称之为桌子,而不是这个那个东西。
当然这种概念的比较范围越大,也就越抽象。
我们有时说“这个太抽象了,不好理解”,就是因为这个概念的参照物太泛化了,所以不好被理解。
但它必须有参照物,有对立的另一面,这是确定的。
可以这么说:我们人类活在物质的世界和概念的世界,而所有的概念都是矛盾的对立的概念。
也就是我们任何一个观点认识,都是包含矛盾对立的观点认识。
你不信,随便举二个例子:
“我们的祖国多么伟大!”我们相对于他们,祖国,相
对于外国,国还相对于家、团体等概念,多么相对于很小或很少,伟大相对于渺校
再来一个中性句子:“小明背着书包跑向学校”。
小明,相对于别人,背着,相对于拿着、提着、抱着等动作,书包相对于其它不具有书包特点的东西,跑相对于走、跳等行走方式,学校,相对于不同于学校的其它房屋设施,如家、机关、单位。
纵上所述,所有对事物的认识,都是从这个事物相对于其它事物的差别、区别中显现出来的。
这种差别的程度决定了事物对立矛盾的程度。
这也反映了世界万物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是错综复杂相互联系的一面。
好了,对于矛盾的哲学概念有点印象了,那么,再来讨论矛盾的变化问题。
既然我们的所有认识都是基于对立的矛盾的基础上形成的,那么我们对事物的变化认识也是在对立的、矛盾的双方的消长转化关系上认识的。
变大了,变美了,快了,慢了,所有的认识也是在这种量的关系上变化。
社会进步了,进步在哪?吃得好了,住得好了,环境变好了,劳动量减轻了等等。
也可以这么说:我们是用矛盾的方法来认识所有的事物的,这样,在我们的眼中,事物就都具有了对立统一的矛盾性。
这种认识需要强调,客观存在的事物是一种固有的特性,它的变化发展是它自己的固有规律,只不过它的这种固有特性和固有变化,我们是用矛盾的方法也只有
用矛盾的方法来才能认识它,才使这种客观存在的事物在我们的眼中具有矛盾性。
严格说来,“矛盾是客观事物的固有属性”这种提法不妥。
如果这样说:“客观事物按它固有的方式变化发展,我们是用矛盾的方法-论来描述和认识它的。
”这样说比较确切。
照这样的思路论述下去,发现和传统哲学体系中所论述的矛盾不全是一回事了。
但哲学也应该是活的东西,有扩展和再认识的必要和可能。
所以,作为一种思索和讨论,还是要进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