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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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

德知识点小结

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本章内容繁多是考察中比重占得最多的一部分知识内容,本章知识与《基础会计》中相关内容有所联系,学习的时候注意知识的连贯性。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第二节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进行(1)会计核算(2)会计监督。

第三节2、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对会计人员的最低要求)(4)地方性会计法规。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第四节(1)会计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五节①制定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第六节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85年5月1日起实施;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第五次会议修正;1999年10月31日修订,自2000年7月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起实施。(时间,会议)

第七节③法律地位:《会计法》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第八节(2)会计行政法规

第九节①制定主体:国务院

第十节②代表法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

第十一节(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第十二节①制定主体:国务院财政部门

第十三节②构成:A、会计规章、B、会计规范性文件

第十四节(4)地方性会计法规

制定主体: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1)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并公布。

(2)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3)(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4)三。会计人员的管理①业务管理②专业资格管理

(5)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第三节会计核算

1.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1)依法建账,不具备建账条件的应当实行代理记账。

(2)(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实际履行合同或协议并引起资金运动时

(3)(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各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变造即篡改事实,伪造即以假乱真

(4)(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实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以便使用者了解情况。

(5)(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是中文,但是可以同时使用一种民族文字或一种外国文字。

(6)(6)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解释:

(1)依法建账的主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2)确定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标准是否发生资金增减变化。

注意: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

(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①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

②会计资料的基本质量要求是A、真实性B、完整性。

③伪造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资料,以假充真。

变造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资料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篡改事实。

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编造虚假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的数据,以假乱真。

【注】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各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①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②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而不是经某某机关同意。

③需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①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②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③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说明:任何单位的会计记录文字均可以只使用中文,绝不能不使用中文。

2、会计核算的内容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款项指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国库券,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券;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核算;费用通常包括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期间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其他事项

3、会计年度

(1)是什么: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主要是与我国的计划、统计、财政等年度保持一致。

4、记账本位币

(1)原则: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2)特殊: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5、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按其来源和用途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

①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取得的要求:

A、办理经济业务事项时必须如实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最迟不应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

B、要保证原始凭证的内容完整,不得漏项。

C、对原始凭证签章的要求

a

b、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c、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d、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

其中,公章有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结算专用章

D、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的金额必须相符,否则该原始凭证无效。

E、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F、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注明各联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联用作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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