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公路发[2005]230号 关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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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引言公路是现代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路建设的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是指根据公路基本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和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造价预算和招标控制价等,为公路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提供经济依据。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

一、基本概念1.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指按照工程项目范围和构成要素,按照一定规则和标准列出的各项工程项目的计量项目、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以及计算方法等的清单。

2. 造价预算造价预算是指根据工程量清单,按照市场价格和施工成本计价规则,计算出工程项目所需的材料、人工、设备等资源投入的费用总额。

3.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指根据造价预算,结合市场行情、竞争环境和政策要求等因素,确定参与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招标的最高限价。

该价格既要满足工程质量要求,又要符合市场条件和可行性要求。

二、编制办法1. 组织架构在进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工作中,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明确各个编制主体的职责和权限。

主要包括:•总体编制部门:负责协调编制工作、统筹资源、监督预算编制过程。

•专业部门:包括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专业人员,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造价预算等专业工作。

•监理部门:负责对预算编制工作的监督、审核和评估,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数据收集在编制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之前,需要收集相关的项目数据,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市场行情等。

这些数据将用于计算工程量、确定单位价格和参考市场行情等。

3. 工程量计算根据收集到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对各项工程构成要素进行逐项分析,列出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计算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计量规则进行,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单价确定通过市场调查和价格分析,确定各项工程项目的单位价格,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设备费等。

单位价格的确定应充分考虑市场行情、竞争环境和工程特点等因素,确保价格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公路基本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公路基本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公路基本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简介公路基本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财政制度,结合公路工程建设的规律和特点,编制公路基础设施工程概算预算,并确认其财政资金,实现公路基础设施工程的正常建设和运营。

概述公路工程建设涉及到多个环节,包括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其中概算预算编制是公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

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基本概念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是指依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及设计文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将项目建设所需经济资源按现价估算,编制项目预算的过程。

编制任务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任务包括以下内容:1.确定预算编制的主体、程序、方法和标准;2.针对具体项目需求,制定预算编制方案,综合考虑项目的工地地形、环境、设计、材料、劳动力成本等因素;3.结合项目计划,确认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其分配;4.制定完整、科学的概算预算计划书。

编制对象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的对象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是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的主体;2.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在设计单位完成概算预算编制后,进行施工方案编制;3.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在设计单位完成概算预算编制并且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对预算编制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编制方法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的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以项目为中心,明确项目的类型、规模、建设地点、工期、经济状况等基本情况;2.把握建设方案的技术特点,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逐项编制预算;3.综合考虑工程建设所需的各种经济资源,包括土地和建筑面积、劳动力和机械设备、原材料和运输费用等,并进行现价估算;4.掌握概算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把握财务管理的相关法规,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编制标准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的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综合考虑概算预算编制的成本;2.根据投资计划、市场行情等各种因素,在确定预算编制标准时进行综合考虑;3.确保预算编制标准符合国家财政信息平台的相关规定。

交通部关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230号现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交公路发[1996]612号,以下简称《办法》)、《公路基本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概(预)算编制的规定》(公设技字[2000]285号)、《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和《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交工发[1992]65号)、《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交公路发[1996]610号)等法规颁布执行以来,为控制工程造价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公路投资的多元化及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大量采用,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规章制度已不适应发展的需要。

为适应投资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我部拟对现行办法及定额进行修订。

由于修订工作量大、内容繁杂,需进行大量的调研和测算工作,为尽快适应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在修订的办法等法规正式颁布前先对有关内容提出完善意见,请各地按通知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参照执行。

一、建设项目管理费建设项目管理费(《办法》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包括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监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和设计文件审查费。

(一)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系指建设单位(业主)为建设项目的立项、筹建、建设、竣(交)工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不包括应计入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的建设单位采购及保管设备、材料所需的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施工现场津贴、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讯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经费、工程招标费(不含招标文件及标底编制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建设单位的临时设施费、完工清理费、竣(交)工验收费、各种税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建设项目审计费、境内外融资费用(不含建设期贷款利息)、业务招待费、安全生产管理费和其他管理性开支。

交通部关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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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6.06•【文号】交公路发[2005]230号•【施行日期】2005.06.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路,预算、决算,财务制度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交通运输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2年2月6日,实施日期:2012年2月6日)废止交通部关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230号2005年6月6日)现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交公路发[1996]612号,以下简称《办法》)、《公路基本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概(预)算编制的规定》(公设技字[2000]285号)、《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和《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交工发[1992]65号)、《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交公路发[1996]610号)等法规颁布执行以来,为控制工程造价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公路投资的多元化及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大量采用,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规章制度已不适应发展的需要。

为适应投资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我部拟对现行办法及定额进行修订。

由于修订工作量大、内容繁杂,需进行大量的调研和测算工作,为尽快适应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在修订的办法等法规正式颁布前先对有关内容提出完善意见,请各地按通知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参照执行。

一、建设项目管理费建设项目管理费(《办法》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包括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监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和设计文件审查费。

(一)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系指建设单位(业主)为建设项目的立项、筹建、建设、竣(交)工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不包括应计入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的建设单位采购及保管设备、材料所需的费用。

转发交通部关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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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交通部关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省交通厅粤交基函[2006]696号定额管理加入时间:2008/7/28 来源:访问量:1112各市交通局(委),省公路局、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省交通工程造价站、省交通服务咨询中心,省交通集团:现将交通部《关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230号)转发给你们,请并结合我省公路建设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省新建、改建、扩建公路项目造价文件按现行交通部和省有关规定及完善公路基本建设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规定进行编制。

(一)项目“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造价文件中应说明执行交通部“新、老”标准及费用调整情况。

(二)编制投资估算、概(预)算时,指标或定额缺项的,应按有关规定编制补充估算指标、概算、预算定额,并在编制说明中明确,相关基础资料作为附件列入造价文件。

(三)编制工程造价文件及相应“项目节”设置,严格执行“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

工程保险费属于预备费的范畴,不再单独计列。

二、建设项目管理费应执行交通部《完善公路基本建设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的意见。

(一)工程监理、技术咨询等技术服务费用,已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协议)的,按合同(协议)办;按合同(协议)已结算的技术咨询服务费用,不得再按新标准增加结算费用。

(二)新建项目的工程监理费按新标准执行,不得随意降低,但可结合监理模式进行调整。

1、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和工程监理费可结合建设管理(业主管理)模式和施工监理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统筹使用。

2、工程监理费按新标准执行后,在施工招标中不再计列为监理工程师提供设施的费用。

(三)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定额测定费以建筑安装工程总额为基数,按初步设计审批核定费用缴纳财政专户。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中的竣(交)工验收费主要包括竣(交)工验收前鉴定工程质量发生的试验检测费用、竣工决算审查费、竣(交)工验收会议费等费用。

关于发布《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标》的通知

关于发布《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标》的通知

关于发布《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标》的通知交通部文件关于发布《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标》的通知交公路发[1996]611号各有关单位:现发布《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标》,自1996年7月1日起施行。

我部交工发[1993]785号文发布的《公路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标》同时废止。

《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标》由部公路工程定额站负责解释并组织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1996年6月27日第一章一般规定一、本办法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基本建设项目。

二、投资估算是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项目经济评价中支出费用的关键部分。

投资估算应根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工作深度,核实工程项目及其数量,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建设条件,按《公路工程估算指标》(以下简称《指标》)和本办法和规定编制。

三、投资估算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制度,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设计施工技术规范。

估算文件应达到的质量要求是:符合规定、结合实际、经济合理提交及时、不重不漏、计算正确、字迹清晰、装订整齐完整。

四、估算编制人员要了解业主对建设项目中有关资金筹措、实施计划、水电供应、配套工程(如路、桥及水路管理设施等)、土地拆迁赔偿、工程监理等安排意见。

五、估算编制人员要掌握设计方案的具体工程数量和设计实施方案,参与实地调查研究,搜集工程所在地有关估算编制的基础资料,包括人工工资、材料供应和价格、运输条件和运价、施工条件以及各种赔偿单价等。

六、公路建设项目的投资包括: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第二部分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以及预留费。

编制投资估算应按本办法规定的计算程序和计算方法逐项进行。

七、估算指标中以人民币绝对值“元”表示的消耗量,如其他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在投资中占有一定和比例,编制投资估算时应按年价格上涨率予以调整。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概预算编制办法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概预算编制办法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2007年第33号文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的公告。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交公路发[1996]610号同时废止。

该办法及定额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负责。

请各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若有修改意见请函告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以便修订时研用。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厅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目录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交公路发[1996]610号同时废止。

该办法及定额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负责。

请各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若有修改意见请函告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以便修订时研用。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厅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1)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概、预算编制方法 (4)第一节概、预算编制依据 (4)一、概算(修正概算)编制依据 (4)二、预算编制依据 (5)第二节概、预算文件组成 (5)一、封面及目录 (5)二、概、预算编制说明 (5)三、概、预算表格 (5)四、甲组文件与乙组文件 (5)1、甲组文件: (6)2、乙组文件: (6)第三节概、预算项目 (6)一、建筑安装工程费 (7)二、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 (7)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第四节概、预算费用的组成 (7)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 (7)一、直接费 (8)二、间接费 (22)三、利润 (28)四、税金 (28)第二部分设备、工具、器具及家具购置费 (28)一、设备购置费 (28)二、工器具及生产家具(简称工器具)购置费 (31)三、办公和生活用家具购置费 (32)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2)一、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32)二、建设项目管理费 (33)三、研究试验费 (36)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36)第四部分预备费 (39)第五部分回收金额 (40)第六部分公路工程建设各项费用的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 (40)附录一公路交工前养护前指标 (42)附录二绿化补助费指标 (42)附录三冬雨季及夜间施工增工百分率、临时设施用工指标 (43)第一章总则一、为构建节约型公路行业,适应公路交通建设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公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制质量,规范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结合公路行业的特点,制订《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2007年第33号文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的公告。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交公路发[1996]610号同时废止。

该办法及定额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负责。

请各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若有修改意见请函告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以便修订时研用。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厅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第一章总则一、为构建节约型公路行业,适应公路交通建设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公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制质量,规范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结合公路行业的特点,制订《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的编制和管理。

农村公路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具体计算方法和计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三、概算或修正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或技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概算应控制在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允许浮动幅度范围内。

概算经批准后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最高限额,是编制建设项目计划、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是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衡量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性和选择最佳设计方案的依据,是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依据。

设计单位应按不同的设计阶段编制概算和修正概算。

编制概算或修正概算,应全面了解工程所在地的建设条件,掌握各项基础资料,正确引用规定的定额、取费标准、工资单价和材料设备价格,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编制,使概算能完整、准确地反映设计内容。

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交通部1.本方法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差不多建设项目。

2.概算或修正概确实是初步设计文件或技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概算应操纵在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承诺幅度范畴内,概算经批准后是差不多建设项目投资最高限额,是编制建设项目打算、签订建设项目总包合同、实行建设项目包干、操纵预算、考核设计经济合理性和建设成本的依据。

设计单位应按不同的设计时期编制概算和修正概算。

编制概算或修正概算,应全面了解工程所在地的建设条件,把握各项基础资料,正确引用规定的定额、取费标准、工资单价和材料设备价格,按本方法的规定进行编制,使概算能完整、准确地反映设计内容。

3.以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其标底应在批准的总概算范畴内。

4.预确实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预算经审定后,按预算承发包的工程,预确实是确定工程造价、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实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投资包干和办理工程结算、实行经济核算和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据。

预算应依照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量和施工方法,按照规定的定额、取费标准、工资单价、材料设备预算价格依本方法在开工前编制并报请批斗。

5.以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施工图预算经审定后是编制工程标底的依据。

6.施工图预确实是考核施工图设计经济合理性的依据。

施工图设计应操纵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及其概算范畴之内。

如单位工程预算突破相应概算时,应分析缘故,对施工图设计中不合理部分进行修改,对其合理部分应在总概算投资范畴内调整解决。

7.概算、预算均由有资格的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负责编制,并对其编制质量负责。

8.当一个建设项目有向个设计(咨询)单位共同承担设计时,各设计(咨询)单位应负责编制所承担设计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概算,主管部门应指定主体设计(咨询)单位负责统一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汇编总概算,并对全部概算的编制质量负责。

对实行设计招标的建设项目,概算由中标单位负责编制。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概预算编制办法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概预算编制办法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2007年第33号文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的公告。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交公路发[1996]610号同时废止。

该办法及定额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负责。

请各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若有修改意见请函告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以便修订时研用。

特此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厅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概、预算编制方法 (4)第一节概、预算编制依据 (5)一、概算(修正概算)编制依据 (5)二、预算编制依据 (5)第二节概、预算文件组成 (6)一、封面及目录 (6)二、概、预算编制说明 (6)三、概、预算表格 (6)四、甲组文件与乙组文件 (6)1、甲组文件: (7)2、乙组文件: (7)第三节概、预算项目 (8)一、建筑安装工程费 (8)二、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 (8)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第四节概、预算费用的组成 (9)一、建筑安装工程费 (9)1、直接费 (10)2、间接费 (28)3、利润 (35)4、税金 (35)二、设备、工具、器具及家具购置费 (35)1、设备购置费 (35)2、工器具及生产家具(简称工器具)购置费 (39)3、办公和生活用家具购置费 (39)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0)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40)2、建设项目管理费 (41)3、研究试验费 (44)4、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44)四、预备费 (47)五、回收金额 (49)六、公路工程建设各项费用的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 (49)附录一公路交工前养护前指标 (50)附录二绿化补助费指标 (51)附录三冬雨季及夜间施工增工百分率、临时设施用工指标 (51)第一章总则一、为构建节约型公路行业,适应公路交通建设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公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制质量,规范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结合公路行业的特点,制订《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各省编办《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各省编办《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为进一步指导我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的编制,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交通部年第号公告公布施行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广东省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含《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和《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以下统一简称为《编制办法》)补充规定如下:一、关于《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的执行(一)年月日之前,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清单预算”等概算、预算不再调整。

(二)从年月日起,我省公路工程新建(包括改、扩建)项目的概算、预算的编制应按《编制办法》、本补充规定及省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按《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编制的概算、预算文件时,需与按年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交工发〔〕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执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粤交基〔〕号)及《关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交公路发〔〕号)编制的概算、预算文件进行对比的项目,应将采用的办法、定额及政策性费用调整情况进行说明和分析。

(三)《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编制办法(试行)》(粤交基函〔〕号)中规定与《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执行。

(四)本补充规定未明确的其他费用项目及其计算标准,均按《编制办法》的规定计列和计算。

二、关于广东省公路工程人工工日、费率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广东省公路工程人工工日单价和地区类别、沿海地区工程施工增加费费率及规费费率、广东省公路工程机械台班养路费及车船税等。

(一)人工费具体取定标准见表、。

今后此项费用标准将由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广东省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发布,抄报省交通厅备案。

公路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说明

公路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说明

公路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说明001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第一设计段第十三篇施工图预算S13-1说明一、编制依据:1.《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交公路发[1996]612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

2.《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交工发[1992]65号)。

3.《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交公路发[1996]610号)。

4.交通部文件《关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230号)。

5.“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吉交定额字[2001]4号)。

6.“吉林省交通厅关于调整取费等级划分的通知”(吉交发[2003]24号)。

7.“关于发布《2006年吉林省公路建设人工、材料及养护机械设备价格信息》的通知”(吉交发字[2006]6号)(以下简称《价格信息》)。

8.“关于发布《吉林省公路工程汽车运杂费计算标准》的通知”(吉交发字[1998]18号)。

9.“关于发布《2006年吉林省公路工程材料火车运杂费执行标准》的通知”(吉交发字[2006]7号)(以下简称《价格信息》)10.“关于调整《2006年吉林省公路工程部分材料价格》的通知”(吉交发字[2006]16号)(以下简称《价格信息》)。

11.“关于调整《2006年吉林省公路工程材料火车运杂费执行标准》的通知”(吉交发字[2006]17号)(以下简称《价格信息》)12.吉林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关于执行交通部部<关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问题的说明》(吉工造价管字[2005]19号)。

13.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

2.材料原价:(1)路面底基层碎石土采用自采价格;(2)《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采用调查价格,如环保、绿化等材料;3.材料运杂费:汽车运杂费采用平原区线路标准计算。

交通部关于印发《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印发《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印发《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9.04.17•【文号】[89]交工字209号•【施行日期】1989.04.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关于废止900件交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1994年3月25日实施日期:1994年3月25日)废止交通部关于印发《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1989年4月17日(89)交工字209号)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近年来关于实行计划利润和营业税列入工程造价等规定的精神,以及《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公布以来的情况,部制定了《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该补充规定中的第一、二、三项均自一九八九年四月十七日起施行。

在一九八九年四月十七日前已办理工程结算的项目不再按此办理,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未办理工程结算的在预备费中解决。

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一、税金的计算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19号文件通知精神,将原规定税金的计算由直接费与间接费合计的3.24%,改按下列公式计算:综合税金额=(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临时设施费-劳保支出)×综合税率综合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为:纳税人在市区的,综合税率为3.3485%;纳税人在县城、乡镇的,综合税率为3.2844%;纳税人不在市区、县城、乡镇的,综合税率为3.1566%。

二、设备、材料价差加计税金设备、材料价差也是直接费的一部分,也应计算税金。

设备、材料价差=各种设备、材料价差之和×(1+综合税率)三、将职工主副食价格补贴列入概预算公路施工企业属微利企业,为解决公路施工企业职工主副食品价格补贴的资金渠道问题,决定将主副食品价格补贴费用作为专项费用列入概预算中。

交通厅执行交通部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试行)

交通厅执行交通部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试行)

一、总则(一)为贯彻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定额》(JTG/T B06-03—2007)、(以下统一简称《部编办》、《部定额》),适应我省公路建设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公路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补充规定。

(二)本补充规定适用于我省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的编制和管理。

(三)概算、预算均应由有资格的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负责编制;编制、审核人员必须持有公路工程造价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并对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质量负责。

当一个建设项目由两个以上设计(咨询)单位共同承担设计时,各设计(咨询)单位应负责编制所承担设计的单项工程概算、预算,主体设计(咨询)单位应负责编制原则和依据、取费标准等的协调与统一、汇编总概算、预算和全线征用土地及拆迁总费用,并对全部概算、预算的编制质量负责。

总概算、预算汇总表应列出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工程数量、金额和技术经济指标(详见01-1表),征用土地及拆迁汇总表应列出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征用土地的类别,拆迁建筑(附着)物的名称、数量、补偿标准、金额等(详见06-1表)。

(四)公路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直接费执行山西省建设厅发布的有关计价依据;间接费、利润、税金等执行《部编办》和本补充规定。

(五)《部编办》和《部定额》及本补充规定是我省公路建设项目确定投资的控制性标准,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工程性质,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从节约资源、降低造价着手,酌情调(低)整费率标准和定额工、料、机消耗。

(六)本规定未提及部分按《部编办》规定执行。

二、概预算文件组成(一)编制说明:1、概算:说明对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执行情况,分析造价变化原因,列出投资估算与设计概算主要工程数量、金额、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比较表。

湖南省交通厅关于执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定额及编制办法》及补充规定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厅关于执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定额及编制办法》及补充规定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厅关于执⾏《公路基本建设⼯程概算预算定额及编制办法》及补充规定的通知湖南省交通厅关于执⾏《公路基本建设⼯程概算预算定额及编制办法》及补充规定的通知湖南省交通厅⽂件湘交造价字[2007]638号关于执⾏《公路基本建设⼯程概算预算定额及编制办法》及补充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交通部公告[2007]33号发布的“关于公布《公路⼯程基本建设项⽬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程机械台班费⽤定额》(JTG/T B06-03—2007)的公告”通知精神(以下简称新定额及办法),结合我省公路基本建设⼯程的具体情况,现将执⾏中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请遵照执⾏。

⼀、凡在2008年1⽉1⽇前已批准的公路⼯程基本建设项⽬造价⽂件,仍执⾏原定额和办法,造价不再进⾏调整;凡在2008年1⽉1⽇后上报或虽在2008年1⽉1⽇前上报尚未审批的公路⼯程基本建设项⽬造价⽂件,应按《新定额及办法》编制。

⼆、⼈⼯费:⼈⼯费单价仅作为编制概、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企业实发⼯资的依据。

新建和改建的公路⼯程基本建设项⽬,⼈⼯⼯资(含机械⼯)按45.45元/⼯⽇,今后将按国家⼈⼯⼯资政策的变化按时测算并定期发布。

三、其他⼯程费、间接费、⼯程其他费等费⽤取费标准针对材料价格波动较⼤,影响其他⼯程费、间接费(不含规费)和⼯程其他费等费⽤的合理确定问题,经研究,厅将规定以定额基价指数的形式对取费加以控制。

由厅造价站尽快测算定额基价指数标准,使以费率计算的各项费⽤不受各地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

定额基价u指数由省交通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负责⽣成,与材料预算单价和⼈⼯⼯⽇单价⼀起按期公布,供⼯程计价使⽤。

该定额基价指数标准未出台之前,其他⼯程费、间接费和⼯程其他费的取费基数暂按部颁发新编制办法执⾏。

该费⽤的取费标准见下表:四、对市场造价软件的管理为便于造价⽂件的审查、审批和数据的录⼊,造价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造价软件计算标准的监管。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概预算编制办法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概预算编制办法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2007年第33号文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的公告。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交公路发[1996]610号同时废止。

该办法及定额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负责。

请各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若有修改意见请函告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以便修订时研用。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厅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概、预算编制方法 (4)第一节概、预算编制依据 (5)一、概算(修正概算)编制依据 (5)二、预算编制依据 (5)第二节概、预算文件组成 (5)一、封面及目录 (5)二、概、预算编制说明 (6)三、概、预算表格 (6)四、甲组文件与乙组文件 (6)1、甲组文件: (6)2、乙组文件: (7)第三节概、预算项目 (7)一、建筑安装工程费 (7)二、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 (8)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第四节概、预算费用的组成 (8)一、建筑安装工程费 (8)1、直接费 (9)2、间接费 (25)3、利润 (31)4、税金 (31)二、设备、工具、器具及家具购置费 (31)1、设备购置费 (31)2、工器具及生产家具(简称工器具)购置费 (34)3、办公和生活用家具购置费 (34)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5)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35)2、建设项目管理费 (36)3、研究试验费 (39)4、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39)四、预备费 (41)五、回收金额 (42)六、公路工程建设各项费用的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 (43)附录一公路交工前养护前指标 (45)附录二绿化补助费指标 (45)附录三冬雨季及夜间施工增工百分率、临时设施用工指标 (45)第一章总则一、为构建节约型公路行业,适应公路交通建设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公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制质量,规范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结合公路行业的特点,制订《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标》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标》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06.27•【文号】交公路发[1996]611号•【施行日期】1996.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交通运输部公告2011年第82号――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和公路工程估算指标的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11月9日,实施日期:2012年1月1日)废止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标》的通知(交公路发[1996]611号)各有关单位:现发布《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标》,自1996年7月1日起施行。

我部交工发[1993]785号文发布的《公路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标》同时废止。

《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标》由部公路工程定额站负责解释并组织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1996年6月27日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编制第一节项目建议书估算文件组成一、封面及目录二、估算编制说明三、估算表格四、估算文件第二节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项目一、项月建议书路线工程项目表二、项目建议书独立桥梁工程项目表第三节估算费用组成第四节估算费用标准及计算方法一、建筑安装工程费二、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三、预留费用四、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附表: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封面、目录及估算表格样式第三章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编制第一节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文件组成一、封面及目录二、估算编制说明三、估算表格四、估算文件第二节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项目一、可行性研究报告路线工程项目表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独立桥梁工程项目表第三节估算费用组成第四节估算费用标准及计算方法一、建筑安装工程费二、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四、预留费用五、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附表: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封面、目录及估算表格样式附录: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各项费用取定表Ⅰ.路线工程Ⅱ.隧道工程Ⅲ.独立桥梁工程第一章一般规定一、本办法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基本建设项目。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概预算编制办法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概预算编制办法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2007年第33号文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的公告。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交公路发[1996]610号同时废止。

该办法及定额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负责。

请各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若有修改意见请函告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以便修订时研用。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厅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目录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交公路发[1996]610号同时废止。

该办法及定额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负责。

请各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若有修改意见请函告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以便修订时研用。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厅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1)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概、预算编制方法 (4)第一节概、预算编制依据 (5)一、概算(修正概算)编制依据 (5)二、预算编制依据 (5)第二节概、预算文件组成 (5)一、封面及目录 (5)二、概、预算编制说明 (6)三、概、预算表格 (6)四、甲组文件与乙组文件 (6)1、甲组文件: (6)2、乙组文件: (7)第三节概、预算项目 (7)一、建筑安装工程费 (7)二、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 (8)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第四节概、预算费用的组成 (8)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 (8)一、直接费 (9)二、间接费 (27)三、利润 (32)四、税金 (32)第二部分设备、工具、器具及家具购置费 (33)一、设备购置费 (33)二、工器具及生产家具(简称工器具)购置费 (35)三、办公和生活用家具购置费 (36)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6)一、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36)二、建设项目管理费 (37)三、研究试验费 (40)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40)第四部分预备费 (42)第五部分回收金额 (43)第六部分公路工程建设各项费用的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 (44)附录一公路交工前养护前指标 (45)附录二绿化补助费指标 (46)附录三冬雨季及夜间施工增工百分率、临时设施用工指标 (46)第一章总则一、为构建节约型公路行业,适应公路交通建设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公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制质量,规范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结合公路行业的特点,制订《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公路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

公路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

公路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第一章总则1.本办法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

2.概算或修正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或技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概算应控制在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允许幅度范围内,概算经批准后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最高限额,是编制建设项目计划、签订建设项目总包合同、实行建设项目包干、控制预算、考核设计经济合理性和建设成本的依据。

设计单位应按不同的设计阶段编制概算和修正概算。

编制概算或修正概算,应全面了解工程所在地的建设条件,掌握各项基础资料,正确引用规定的定额、取费标准、工资单价和材料设备价格,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编制,使概算能完整、准确地反映设计内容。

3.以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其标底应在批准的总概算范围内。

4.预算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预算经审定后,按预算承发包的工程,预算是确定工程造价、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实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投资包干和办理工程结算、实行经济核算和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据。

预算应根据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量和施工方法,按照规定的定额、取费标准、工资单价、材料设备预算价格依本办法在开工前编制并报请批斗。

4.以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施工图预算经审定后是编制工程标底的依据。

5.施工图预算是考核施工图设计经济合理性的依据。

施工图设计应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及其概算范围之内。

如单位工程预算突破相应概算时,应分析原因,对施工图设计中不合理部分进行修改,对其合理部分应在总概算投资范围内调整解决。

6.概算、预算均由有资格的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负责编制,并对其编制质量负责。

7.当一个建设项目有向个设计(咨询)单位共同承担设计时,各设计(咨询)单位应负责编制所承担设计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概算,主管部六应指定主体设计(咨询)单位负责统一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汇编总概算,并对全部概算的编制质量负责。

对实行设计招标的建设项目,概算由中标单位负责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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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交通部文件交公路发[2005]230号 2005年06月06日现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交公路发[1996]612号,以下简称《办法》)、《公路基本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概(预)算编制的规定》(公设技字[2000]285号)、《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和《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交工发[1992]65号)、《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交公路发[1996]610号)等法规颁布执行以来,为控制工程造价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公路投资的多元化及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大量采用,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规章制度已不适应发展的需要。

为适应投资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我部拟对现行办法及定额进行修订。

由于修订工作量大、内容繁杂,需进行大量的调研和测算工作,为尽快适应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在修订的办法等法规正式颁布前先对有关内容提出完善意见,请各地按通知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参照执行。

一、建设项目管理费
建设项目管理费(《办法》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包括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监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和设计文件审查费。

(一)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系指建设单位(业主)为建设项目的立项、筹建、建设、竣(交)工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不包括应计入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的建设单位采购及保管设备、材料所需的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施工现场津贴、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讯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经费、工程招标费(不含招标文件及标底编制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建设单位的临时设施费、完工清理费、竣(交)工验收费、各种税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建设项目审计费、境内外融资费用(不含建设期贷款利息)、业务招待费、安全生产管理费和其他管理性开支。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表1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费率表表1
注:(1)水深>15米、斜拉桥和悬索桥等特大型桥梁工程,按表中费率乘以1.0~1.2的系数。

(2)海上工程(指由于风浪影响,工程施工期(不包括封冻期)全年月平均工作日少于15天的工程)及水下隧道工程按表中费率乘以1.0~1.3的系数。

(二)工程监理费
工程监理费系指建设单位(业主)委托具有公路工程监理资格的单位,按施工监理规范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所发生的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讯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检测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经费、投标费用;合同契约公证费、咨询费、业务招待费;财务费用、监理单位的临时设施费、各种税费和其他管理性开支。

工程监理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表2的费率计算。

工程监理费费率表表2
注:桥梁指水深>15米、斜拉桥和悬索桥等独立特大型桥梁工程; 隧道指水下隧道工程。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和工程监理费均为实施建设项目管理的费用,执行时可根据建设单位(业主)和施工监理单位所实际承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统筹使用。

(三)工程质量监督费
工程质量监督费系指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各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质量实施监督应收取的管理费用。

工程质量监督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0.15%计算。

(四)工程定额测定费
工程定额测定费(《办法》中的定额编制、管理费),系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公路(交通)工程定额(造价管理)站为测定劳动定额、搜集定额资料、编制工程定额及定额管理所需要的工作经费。

工程定额测定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0.12%计算。

(五)设计文件审查费
设计审查费系指国家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前,为保证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设计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勘察设计文件以及对设计变更、调整概算进行审查所需要的相关费用。

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0.1%计算。

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办法》中的勘察设计费)系指委托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设计,依据国家法律须进行评价评估、咨询,及设计、监理、施工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标底文件编制时,按规定应支付的费用。

包括:
1.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应的勘察、设计、专题研究等所需的费用。

2.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勘察费(包括工程测量、水文调查、地质勘探等)、设计费。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费、水土保持评估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费、压覆重要矿床评估费、文物勘察费、通航论证费、行洪论证(评估)费等前期工作费用。

4.设计、监理、施工招标文件及施工招标标底(或造价控制值)文件编制费等。

计算方法:第1、2、3项费用及招标文件编制费用,按国家颁发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编
制。

三、大型专用机械设备购置费
取消大型专用机械设备购置费。

四、预备费
预备费系指在初步设计和概算中难以预料的工程费用,其用途如下:
1.在进行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范围内所增加的工程费用。

2.在设备订货时,由于规格、型号改变的价差;材料货源变更、运输距离或方式的改变以及因规格不同而代换使用等原因发生的价差。

3.由于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4.在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竣(交)工验收时,验收委员会(或小组)为鉴定工程质量必须开挖和修复隐蔽工程的费用。

5.投保的工程根据工程特点和保险合同发生的工程保险费用。

计算方法:以第一、二、三部分费用之和(扣除建设期贷款利息)为基数按下列费率计算: 设计概算按5%计列;
修正概算按4%计列;
施工图预算按3%计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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