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企业排污许可业务办理流程 (含附件1)
国家排污许可核发平台-企业端
——企业排污许可业务办理流程
1.企业登录“国家排污许可核发平台—公众端”平台,在申报指南栏目可下载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和企业守法承诺书模板文件,其中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和企业守法承诺书需线下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系统。
2.点击导航栏“网上申报”按钮,进入“国家排污许可核发平台—企业端”业务办理平台页面。
3.注册后可进行相关业务的在线申请。请注意,同一法人不同地区的分公司/分厂需单独申领排污许可证,注册时“单位名称”为企业总公司/总厂名称,“注册单位名称”为本次申领许可证的企业分公司/分厂名称,若没有分公司/分厂,才可填写总公司/总厂名称。
4.首次在本平台申报排污许可证,请点击“许可证申请”模块进行填报。
5.许可证在线申请业务包括4项:排污许可证新办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和排污许可证补办申请,四项业务的办理流程基本相同。
下面以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流程为例说明。
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流程:
第一步:企业点击“许可证申请”进入许可证申请页面
第二步:在许可证申请页面内点击“我要申报”按钮进入申请资料填写页面
第三步:根据填报页面左侧导航,一步一步填写许可证申请信息,一个页面填写完成后,击“暂存”按钮,保存当前填报信息,再点击页面下方的“下一步”按钮,填报下一页的内容。
❝申请填报包括14个页面的内容,分别为: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主要产品及产能;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主要燃料及原辅材料;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有组织排放信息;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无组织排放信息;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企业大气排放总许可量;水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水污染物排放信息-申请排放信息;环境管理要求-自行监测要求;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地方环保部门依法增加的内容;相关附件。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流程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流程
1. 基本信息的填写
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附2 要求: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中的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大气污染物排放、水污染物排放等内容。
2. 申请信息公开
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直接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也可下载已填写的申请表,以《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 号)规定的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公开期间公众可在信息平台上直接反馈意见。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可不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
3. 完善申请信息
申请前信息公开结束后,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并按《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附2 要求在平台上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中环境管理要求等其他内容,按照平台“业务办理流程”,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同时向核发部门提交通过管理信息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可不提交《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4. 排污许可证审核发放
排污单位申报完成后由核发部门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核发系统对排污单位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中的不同情形分别作出处理。同意受理的进入技术审核流程,核发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做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对于准予许可的发放排污许可证。
污水许可证办理流程
污水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排污许可证办理条件:
01、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02、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其中,排污单位生产经营场所位于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还应当符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特别要求;
03、采用污染防治设施可以达到许可排放浓度要求或者符合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04、自行监测方案的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等符合国家自行监测规范。
二、排污许可证办理材料:
0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02、自行监测方案;
03、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
04、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
0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或者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06、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07、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还应当提供纳污范围、纳污排污单位名单、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08、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说明材料;
0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因各地政策不同,办理所需资料可能有差异,具体以当地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三、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
01、申请:申请人需备齐资料后,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02、受理: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登记,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03、审查:受理后,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和材料进行审查、现场核查,作出通过或不予通过决定;
环保行政执法流程图
环保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建设项目改变防治污染设施的设计文件、防污染设施
验收及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闲置批准
流 程 图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30日,承诺办结时限13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及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重新审批
流程图
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
及向大气排放转炉气及可燃气体的批准
流程图
夜间建筑施工许可流程图
行政强制流程图
行政强制流程图
监测数据纠纷的技术认定
行政监管流程图
关闭、闲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核准
流程图
放射源更换或者报废登记流程图
排污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排污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一、目录管理
1 主管部门(设定管理部门)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2 事项名称
排污许可证核发23A295
3 二级子项名称
无代码
4 三级子项名称
无代码
5 事项性质
行政许可事项
6 复杂程度
一般程序
7 事权级别
区县级或以上
二、受理范围
8 适用申请人
其他
9 适用申请内容
本事项适用于申领、变更、延续、注销、遗失补办排污许可证的申请。
10 适用申请条件
10.1国家排污许可证
申请: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部令第48号)第三条的规定:
环境保护部依法制定并公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明确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申领时限。
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暂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
变更: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部令第48号)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下列与排污单位有关的事项发生变化的,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核发环保部门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的申请:
(一)排污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正本中载明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
(二)因排污单位原因许可事项发生变更之日前三十个工作日内;
(三)排污单位在原场址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变更之日前三十个工作日内;
(四)新制修订的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前三十个工作日内;
01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
01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
排污申报登记
新、扩、改项目在其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正式验收前一个月办理申报登记手续。
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履行排污申报年审手续,每年必须如实填写上报。
按期如实填写《云南省排污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并按规定提供以下相关的资料:
1、经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核定的排污申报登记材料及填报《全
国排污申报登记与变更申报年审表》(除封面外,仅填与上年度有变化部分)。
2、排污口规范化整治验收材料。
3、达标排放情况(提交有关持有法定资质证的监测单位所出具的监测结果)。
4、被责令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还应提交治理方案;已经完成限期治理的应提交环境保护部门的限期治理验收材料。
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环保验收审批表复印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文件复印件。
6、污染防治规划和近期治理计划。
7、企业生产近期(一般五年内)经营发展规划和计划。
8、企业排污自测台帐。
9、企业用水量交费依据。
10、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02新、改、扩建项目建设手续流程图
注:一、办理非煤矿山设计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2、设计方案;
3、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办理非煤矿山安全设施(安全专篇)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2、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3、安全预评价报告书;
4、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办理非煤矿山安全设施验收审查和验收需要提交的材料
1、验收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2、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合格及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资料;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材料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材料(总2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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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材料
一、办事流程
咨询(到环保窗口或通过电话、网络)——申请单位准备材料——大厅受理(材料齐全)——承办部门办理——申请单位到大厅拿证(受理后5个工作日办结)
二、提供的材料
1.排污许可证申请报告、审批表;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环境保护验收批准文件;
3.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原件;
4.环境监察或环境自动监控部门出具的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文件或证明;国控、省控重点企业须提交环境自动监控设施的验收材料。
三、承办部门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
《排污许可证制度》课件
排污许可证制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趋势和发展
01
全球范围内对排污许可证制度 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越来越 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实施这一 制度。
02
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技术手 段的进步,排污许可证制度的 管理范围和监管力度将进一步 扩大。
03
国际源自文库作将成为推动排污许可 证制度发展的重要力量,各国 将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 环境挑战。
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
我国将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证 制度体系,提高制度的针对性 和可操作性。
加强排污许可证制度的信息化 建设,提高监管效率和数据准 确性。
强化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执法力 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确保制度的落实。
企业如何应对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变革和挑战
01
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环保设施和监测设备, 确保达标排放。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核发和管
02
理
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流程
01
申请与受理
排污单位向环保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环保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
步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02 03
审查与核定
环保部门对申请单位的排污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和准确性,根据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等要求,核定排污单位的许可 排放量。
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措施
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全国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时间节点
序号
项目
内容及流程
1
收集相关资料,在 “国家排污许可信 息公开系统”注册
登记
根据注册流程,完善相 关信息填报,取得企业 登录该系统的用户名及 密码,为下一步填报做
准备
2
网上系统填报所需 相关资料收集
主要收集资料见附件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登
录“国家排污许可信息
公开系统”,在系统内
局掌握
系统填报内容经过区生
12
审核通过
态环境保护局及重庆市 生态环境保护局审核通 过,等通知领取国家正
区生态环境保护 局审批科
7
许可证核发时间 由区生态环境保
护局掌握
式排污许可证
合计完成时间
排污许可证办理
完成预估时间为
79个工作日,该
79
时间可能会因为 相关环保相关政
策的要求及一些
不确定性因素导
致延长
填报“初始排污权核定
办理取得许可证办 申请表”,盖章交区生
பைடு நூலகம்
理系统上传所需重 态环境保护局核定,核
6 要资料,即:“排 定完毕取得“排污权核
污权使用登记凭证 定通知书”,根据核定
”
量购买排污权,取得“
排污权使用登记凭证”
7
系统上传相关附件 资料,提交“许可
苏州市环保局核发排污许可证流程图.doc
苏州市环保局核发排污许可证流程图
监督电话:65629932
美文欣赏
1、走过春的田野,趟过夏的激流,来到秋天就是安静祥和的世界。秋天,虽没有玫瑰的芳香,却有秋菊的淡雅,没有繁花似锦,却有硕果累累。秋天,没有夏日的激情,却有浪漫的温情,没有春的奔放,却有收获的喜悦。清风落叶舞秋韵,枝头硕果醉秋容。秋天是甘美的酒,秋天是壮丽的诗,秋天是动人的歌。
2、人的一生就是一个储蓄的过程,在奋斗的时候储存了希望;在耕耘的时候储存了一粒种子;在旅行的时候储存了风景;在微笑的时候储存了快乐。聪明的人善于储蓄,在漫长而短暂的人生旅途中,学会储蓄每一个闪光的瞬间,然后用它们酿成一杯美好的回忆,在四季的变幻与交替之间,散发浓香,珍藏一生!
3、春天来了,我要把心灵放回萦绕柔肠的远方。让心灵长出北归大雁的翅膀,乘着吹动彩云的熏风,捧着湿润江南的霡霂,唱着荡漾晨舟的渔歌,沾着充盈夜窗的芬芳,回到久别的家乡。我翻开解冻的泥土,挖出埋藏在这里的梦,让她沐浴灿烂的阳光,期待她慢慢长出枝蔓,结下向往已久的真爱的果实。
4、好好享受生活吧,每个人都是幸福的。人生山一程,水一程,轻握一份懂得,将牵挂折叠,将幸福尽收,带着明媚,温暖前行,只要心是温润的,再遥远的路也会走的安然,回眸处,愿阳光时时明媚,愿生活处处晴好。
5、漂然月色,时光随风远逝,悄然又到雨季,花,依旧美;心,依旧静。月的柔情,夜懂;心的清澈,雨懂;你的深情,我懂。人生没有绝美,曾经习惯漂浮的你我,曾几何时,向往一种平实的安定,风雨共度,淡然在心,凡尘远路,彼此守护着心的旅程。沧桑不是自然,而是经历;幸福不是状态,而是感受。
排污证流程
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流程
(一)对于需办理环评登记表的建设项目:项目业主提交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我局现场核实场址是否符合要求—对符合选址要求的企业,我局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发放排污许可证。
(二)对于需办理环评报告表的建设项目:项目业主委托资质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审核后出示环评批复—业主申请试生产—试生产批复—业主委托资质单位监测—申请验收—验收批复—发放排污许可证。
(三)办理环评手续需提交的材料:
(1)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请书一式1份
2、环境影响报告表文字版一式4份,电子版一式1份;
3、扩建、技改项目应提供原项目环评审批、竣工环保验收批文复印件。
(2)应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请书
2、业主(法人)身份证
3、备案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
4、土地使用证明(意见):由乡镇“双违办”出具用地意见,乡镇政府同意用地的材料
5、场地(厂房)租用合同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工商局预核名称(或工商执照)
排污许可证制度 PPT
排污许可基本原则
②总量控制原则
在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流域、海 域、区域,对排污者有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指标要求的,该指标纳入排污许可 证管理之中。
排污者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 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排污许可基本原则
③持续削减原则
国家鼓励排污者采取可行的经济、技术 或管理等手段,实施清洁生产,持续削 减其污染物排放强度、浓度和总量。
排污许可证制度
目录
概述 适用范围
基本原则
排污许可证实施程序
排污许可证概述
排污许可证制度指任何单位欲向环境
中排放污染物,应向有关机关(一般是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所排放污 染物的种类、性质、数量、排放地点和 排放方式等,经审查同意,发给许可证 后方可排放。
适用范围
下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直接或间接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 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按照规定申请领取 排污许可证: 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废水以 及含重金属、放射性物质、病原体等有毒有害 物质的其他废水和污水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 设施;
③.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和颁发 ④.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许可证能否有
效执行的关键 )
①排污申报的目的:
掌握排污现状和排污规律,作为分配排污负荷、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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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属于本行政机 关职权范围, 申请材料齐 全、符合规定, 或者排污单位 按照要求提交 全部补正申请 材料的,应当
受理。
依据《排污 许可证管理 办法》不需要 取得排污许 可证的,应当 当场或五个 工作日内告 知排污单位 不需要办理。
不属于本行 政机关职权范围 的,应当当场或 五个工作日内作 出不予受理的决 定,并告知排污 单位向有核发权 限的部门申请。
现场 核查
对申请材料中存 在疑问的
5.审核
满足条件的排污单位核 发排污许可证
准予许可
核发环保部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须向 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提交审核结果,获 取全国统一的排污许可证编码。
发放许可证公告
(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 息平台上进行公告)
6.许可决定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 准予许可的决定 ,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 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排污单 位。依法需要听证、检验、检测和专家评审的, 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核发环保部门应当 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排污单位。
7.结案归档
不予许可决定
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制 作不予许可决定书,书面告知排污 单位不予许可的理由,以及依法申 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
利。
不予许可公告
(在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 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
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收件
4.审查材料 核发环保部门收到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申请材料不齐 全的
应当当场或在五个 工作日内出具告知单,告 知排污单位需要补正的 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 的,自收到书面申请材料
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补全
申请材料不符 合规定的
应当当场或在五个工作日内 出具告知单,告知排污单位需要 改正的全部材料,可以当场更正 的,应当允许排污单位当场更正。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书面申请
更正
4.受理
核发环保部门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 台上作出受理排污许可申请的决定,同时向排污单位 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受理单。
不予受理
核发环保部门应当在全国排污许 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作出不予受理 排污许可申请的决定,同时向排污单 位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 注明日期的不予受理告知单。
排污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1.申请前信息公开 实行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在提交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前,应当将承诺书、基本信息以及拟申请的许可事项向社会公开。公 开途径应当选择包括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2.申请
排污单位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核发环保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 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申请材料包括:(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2)自行监测方案;(3)由排污单位法 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4)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号,或按照有 关国家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6)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7)污水集中处理 设施的经营单位还应提供纳污范围、纳污排污单位名单、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8)《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后新建、改 建、扩建项目排污单位存在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削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的,且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指标的排污单位已经限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完成变更的相关材料;(9)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