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试行版)201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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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员工姓名(乙方):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试用期)。
2、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安排乙方在部门担任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和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3、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三条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教育培训
1、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及各种规章制度的培训。
第五条劳动报酬
1、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转正工资元/月(其中
基本工资元、绩效工资元),伙食津贴元,车贴元,其他。
2、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职务发生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3、乙方病假和事假期间的工资按甲方相关工资制度予以处理。
4、甲方实行保密工资制度,乙方有义务对其工资进行保密,违者按甲方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5、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8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六条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金。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按照《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之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期。乙方在
医疗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3、乙方依据甲方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七条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作制度,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2、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乙方加班,乙方应积极配合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给予
乙方一定的加班补贴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3、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第八条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按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行事。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3、乙方应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管理,乙方若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记过、扣薪、降职、停职、除名等处分。
4、因乙方故意或过失行为侵害甲方资产的(包括一切有形、无形资产),应依据甲方相关规
章制接受处罚并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第九条业务机密
1、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保密制度。
2、乙方在任职期间或离职后擅自向第三人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协助第三人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有
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解除的规定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3、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5、乙方因其它原因需要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因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劳动争议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先进行协商解决。
2、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的一方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即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