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 承兑 保证的区别与联系
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知识介绍
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知识介绍
在金融领域中,承兑汇票是一种常见的财务工具。其中,银行承兑
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是最为常见的两种形式。本文将为读者介绍这两
种承兑汇票的基本概念、特点以及使用场景等相关知识。
一、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向收款人发出的一种无条件支付的债务凭证,但需经银行承兑后方可生效。银行承兑汇票通常用于大额交易和
国际贸易等商业活动。下面将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特点进行详细说明。
1. 银行背书:银行承兑汇票需要出票人在票据上背书,并将其交至
银行承兑。在这一过程中,银行会对出票人的信用状况和票据的真实
性进行严格审查。
2. 法律保障:由于银行作为第三方承兑人,银行承兑汇票在法律上
享有高度的保障。一旦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将对汇票的支付承担责任。这种法律保障使得银行承兑汇票在商业交易中具备更高的可靠性和可
信度。
3. 支付期限:一般情况下,银行承兑汇票的支付期限较长,从几个
月到一年不等。这使得银行承兑汇票在长期交易和需要灵活支付时间
的场合得以广泛应用。
4. 风险分摊:与商业承兑汇票相比,银行承兑汇票具有更低的风险。由于银行在承兑汇票过程中进行了严格的风险评估和背书审查,银行
即便在未来出现问题时也能承担一定的责任。
二、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企业或个人向收款人发出的一种支付指令,但需在约定的期限内由承兑人予以承兑后方可支付。商业承兑汇票广泛应用于日常商业交易和国内贸易中。下面将对商业承兑汇票的特点进行详细说明。
1. 承兑人信用: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通常是具备一定信用背景的企业或个人。承兑人的信用状况对商业承兑汇票的价值和可支付性具有重要影响。
背书的含义及类型
背书的含义及类型
一般而言,背书指的是一个人为另一个人的票据、汇票、有价证券等财产担保责任承担,背书者将承担担保责任,而背书受益人将受益于此。在我国,背书是商业信息发行实现资金流动和信用管理的重要利器。
背书的含义
背书是一种信用担保,是一种基于信任的对应关系。一般而言,背书是一种商业信用的表现,它的意义在于,背书人承担了一定程度的责任,而背书受益人却获得了一定程度的保障。了信用担保,受托人或受益人就能够顺利进行信息发行和流动,使得资金可以顺利实现流动。
背书的类型
1、商业背书:商业背书是通过商业信用引起的担保,其中包括
两种商业担保行为:购买者背书和出票人背书,前者是指购买者为出票人做出其信用担保,而后者则是指出票人为受益人做出其信用担保。
2、银行背书:银行背书是指银行为商业信息发行活动做出的担保。在银行背书中,银行背书人能够为商业信息发行活动提供信用支持,从而增加投资受益人的信用空间,这有利于拓展投资受益人的业务范围和调整其信用结构。
3、保险背书:保险背书是指一定的金额或款项由保险公司承担
担保责任,由此,受益人可以得到保障。一般来说,在保险背书中,保险人承担了大部分风险,而受益人只承担少量风险。
4、个人背书:个人背书是指以个人信用担保另一方的债务,因此,个人背书者将承担担保责任。有限责任的情况下,个人背书并不一定意味着个人背书者将承担一定的责任,个人背书可以被认定为一种民事责任形态。
背书在商业信息发行实现资金流动和信用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背书是一种担保责任制度,它能够提供可靠而有效的信用担保,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信用环境。背书的类型也比较多,可以根据商业信息发行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适用的信用担保模式。未来,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背书技术也将发生更大的变化,以适应新的商业环境地要求。
担保信用背书与担保
担保信用背书与担保
担保信用背书是指在贸易或商业活动中,一方为了获得更大的信任
和保障,将自己的信用转移或背书给第三方,承诺在有需要时履行相
应的责任和义务。而担保是指担保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安全保障,确保债务人履行债务。本文将从不同角度解析担保信用背书与担
保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一、担保信用背书的基本原理
担保信用背书作为一种担保形式,其基本原理是债权人将自己的权
益通过转移或背书的方式转让给第三方,以增加对债务履行方的信任。债务履行方在发生违约等情况下,背书人则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相
应的债务义务。这种形式的担保信用背书在商业活动中被广泛运用,
能够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商业交易的顺利进行。
二、担保与担保信用背书的区别
尽管担保信用背书与担保都是为了提供保障和信任,但两者在实质
和形式上存在一些差别。
1. 主体关系差异:担保通常是债务人与担保人之间的直接关系,担
保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确保债务人履行相应债务。而担保信用背书中,债权人将信用背书给第三方,债权人与背书人之间形成了新的主
体关系,背书人有责任保证债务人的履约能力。
2. 履行方式不同:在担保中,担保人通常通过提供抵押物、保证金
或第三方保函等形式履行担保责任。而在担保信用背书中,背书人主
要通过信用转移和责任转移来履行担保责任,即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背书人将承担履行责任的义务。
3. 法律效力不同:担保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强制力,担保人的担保
责任受到法律保护。而担保信用背书则是基于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具有更强的契约性质,在履行责任时需要更多依赖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合同法中的保证与担保的区别与联系
合同法中的保证与担保的区别与联系
合同法是我国民事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的
合同关系。在合同法中,保证与担保是两个常见的概念,它们在实践中经常被使用,但是很多人对于它们的区别与联系并不清楚。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保证和担保进行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它们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一、保证的含义与特点
保证是指合同中一方对另一方的履行承诺或者债务提供担保或者保证的行为。
在保证合同中,保证人承诺,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保证人将为债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证的主要特点包括:
1. 保证人的责任是从履行债务人的义务不可履行之日起开始,即债务人违约后,保证人才需要履行保证责任。
2. 保证人的责任是连带责任,即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共同责任。
3. 保证人的责任是相对的,即保证人的责任是以债务人的履行为前提的,只有
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保证人才需要履行保证责任。
二、担保的含义与特点
担保是指一方为另一方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在担保合同中,担保人作为债
务人的保证人,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一定的担保措施,以确保债权人能够获得应有的权益。担保的主要特点包括:
1. 担保人的责任是主要责任,即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直接承
担债务。
2. 担保人的责任是连带责任,即担保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共同责任。
3. 担保人的责任是无条件的,即担保人无条件地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保证。
三、保证与担保的区别与联系
保证与担保在法律上有一定的区别与联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性质:保证是合同法中的一种特殊合同,它是一种主动义务,即保证人主动承担责任;而担保则是一种被动义务,担保人只有在债务人违约时才需要承担责任。
议付、保兑、承兑的区别
议付
议付:在托收结算方式下,出口商所在地银行买入托收项下跟单汇票的行为。办理议付的银行称为议付行。如开证行拒付汇票,议付行对出票人可行使追索权。在议付时,议付行要求出口商出具质押书。倘若汇票遭到拒付时,银行除向出票人追索外,还有权处理抵押品。
即银行根据信用证付钱
信用证业务中的议付,本来信用证付给你钱的是开证银行,或者是付款行(保兑行),但是你在出口地一般会找一个银行交单,这个银行审核单据一致后,如果该银行认可,可以先把信用证金额给你,然后拿你的单子去付款行索汇。如果付款行正常付款,一切ok,如果拒付,交单行可以向你追索。这种有追索权的信用证项下资金融通就是出口押汇,也就是我们书本意义上的议付。
但是实际业务中,至少在中国,议付的概念大部分是指向出口地银行交单据,出口地银行会帮你审单,帮你寄单据,并不给你提供资金融通。这里面,银行就好像是一个代理人的角色,如果拒付了,他会通知你,开证行拒付,你去做客户的工作。如果付款了,他会告诉你,钱回来了,我给你入账了。这项业务中,银行是几乎没有风险的,我们目前把这个也叫做议付,实际上是代理交单而已。
议付是根据开证行的授权买入或贴现受益人开立和提交的符合信用证
规定的汇票及/或单据的行为。
议付:审单结束,对信用证进行议付的话,应在信用证的背面对议付的日期和金额等进行批注,国外也称这种批注为背书,以防止有人再另造单据向其他银行议付。
UCP600对议付的解释:指定银行在相符交单下,在它应获得开证行偿付的那天或以前向受益人预付或同意预付并购买汇票及/或单据的行为。
汇票——质押背书 承兑 保证
汇票——质押背书(P353)
1.质押背书的款项,与转让背书基本相同,但是必须记载“质押”(或者“设质”、“担保”)字样作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假如未做该记载,则形式上构成转让背书。
2.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票据质押。
3.票据质权人的权利
(1)有权以相当于票据权利人的地位行使票据权利,包括行使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2)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并不享有对票据权利的处分权;票据质权人进行转让背书或者质押背书的,背书行为无效,但被背书人可以进行委托收款背书。
(3)出质人(背书人)如有其他债权人,票据质权人(被背书人)享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的权利。
汇票——承兑(P354)
1.即期票据(银行汇票、本票、支票)不需要承兑,远期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均应当提示承兑。
2.提示承兑的期限
(1)提示承兑前能够确定到期日的票据(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2)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3.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如果付款人在3日内不作承兑与否表示的,则应视为拒绝承兑。
4.款式
(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承兑”+签章
(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承兑人未记载承兑日期,以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的第3日为承兑日期。
5.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2019年会计备考《经济法基础》第24讲_背书、承兑、保证
(2)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
【背书示意图】
【考题1·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背书表述中,正确的有()。(2018年)
A.背书连续的,最后持票人是最后背书的被背书人
B.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票人以背书的衔接证明其票据连续
C.背书连续的,中间的背书人为前手背书的被背书人
D.背书连续的,第一个背书人是票据的收款人
【答案】ABCD
【解析】所谓“背书连续”,是指票据上第一背书人为票据收款人(选项D),最后持票人为最后背书的被背书人(选项A),中间的背书人为前手背书的被背书人(前一个转让
背书的被背书人是后一个转让背书的背书人)(选项C);即在票据转让中,转让票据的背书人与受让票据的被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选项B)。
【考题2·判断题】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18年)【答案】√
4.粘单
(1)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之上;
(2)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粘单上第一手背书的背书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粘单使用示意图】
【考题·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该第一记载人是()。(2015年)
A.承兑人
B.票据上最后一手背书的背书人
C.粘单上第一手背书的背书人
D.粘单上的第一手背书的被背书人
背书是什么意思和质押背书有何区别【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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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书与担保的区别和联系
保证书与担保的区别和联系
保证书和担保是日常生活和法律领域中常见的概念,它们在一定程
度上有着相似之处,但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区别。本文将重点探讨保
证书与担保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一、保证书的概念与特点
保证书是一种法律文书,用于规范债务人对债权人提供的保证,即
债务人承诺在特定时间、条件和金额范围内履行债务。保证书通常以
书面形式存在,并由债务人签署确认。保证书的特点如下:
1. 法律约束力:保证书是一种法律文书,具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力。
双方在签署保证书时,同意遵守其约定,并对其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2. 单方承诺:保证书的主要特点是债务人单方面向债权人作出承诺,承担相应的责任。债务人保证在特定条件下履行债务,并在违约时承
担法律责任。
3. 保证范围限定:保证书通常会明确规定债务人的保证范围,即在
特定时间、条件和金额范围内履行债务。超出保证范围的债务将不受
保证书约束。
二、担保的概念与特点
担保是指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由第三方提供担保财产或履行担
保责任,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提供保证。担保的主要特点如下:
1. 第三方参与:担保通常需要第三方的参与,并由第三方向债权人
提供担保,以规避风险或增加债权人的信任度。第三方承担在特定情
况下承担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责任。
2. 法律约束力:担保行为同样具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力。担保人在为
债务人提供担保时,承诺在特定情况下履行债务,如违约,则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3. 灵活性:相比于保证书,担保具有更大的灵活性。担保可以采取
多种方式,如保证金、抵押物、保证人承诺等,旨在提供更多选择给
背书是什么意思 和质押背书有何区别【会计实务优秀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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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书在商业行为中的意思:支票在转让的过程中有一种是转让支票出去的人要在支票背后签名(或盖章),称为背书。背书的人就会对这张支票负某种程度、类似担保的偿还责任,之后就引申为担保、保证的意思。即为你的事情或为你说的话作担保、保证。
背书和质押背书有何区别
质押背书这是指持票人以票据权利设定质权为目的而在票据上作成的背书。背书人是原持票人,也是出质人,被背书人则是质权人。
质押背书确立的是一种担保关系,即在背书人(原持票人)与被背书人之间产生一种质押关系,而不是一种票据权利的转让与被转让关系。因此质押背书成立后,即背书人作成背书并交付,背书人仍然是票据权利人,被背书人并不因此而取得票据权利。但是,被背书人取得质权人地位后,在背书人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并从票据金额中按担保债权的数额优先得到偿还。换言之,如果背书人履行了所担保的债务,被背书人则必须将票据返还背书人。
质押背书与其他背书一样,也必须依照法定的形式作成背书并交付。与此同时,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但如果在票据上记载质押文句表明了质押意思的,如为担保、为设质等,也应视为其有效。如果记载质押文句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或者质押的,原背书人
票据行为的概念和特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票据法》第五章第一节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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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一、票据行为的概念
票据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能引起票据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一切行为。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改写、涂销、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参加付款、保付等。
如背书,原先票据关系是在出票人收款人之间及付款人之间产生票据关系,一旦收款人将票据背书出去,就将票据权利转让给持票人。这种情况下,票据权利的主体发生变更。广义的票据行为还包括票据关系的消灭,导致票据关系灭亡的票据行为。如付款、涂销。
狭义的票据行为仅指产生和变更票据上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亦即以负担票据债务为目的而在票据上为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这种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和保付六种。
付款、参加付款等导致票据权利关系消灭的票据行为不属于这章所指代的票据关系的含义。我国票据制度中,为了保证票据现行票据关系的顺利,所以没有规定所有的票据行为。在我国规定的票据行为要比狭义的票据行为更加窄。仅包括四种票据行为:背书、承兑、保证、出票。
票据行为,是指设定、让与票据权利,或将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的法律行为。票据行为以发生票据关系为目的,并产生行为人所追求的后果。
本节所讲的票据行为是指狭义的票据行为。在此要指出的是,不同的票据所涉及的票据行为是不同的,有些票据行为是汇票、本票、支票共有的行为,如出票、背书、付款等,而有的只是某一种票据所独有的行为,如承兑是汇票所独有的行为,保付是支票所独有的行为。
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到底是什么意思
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是一个自学会计的初学者,看书看不明白背书人和被背书人,还有承兑人,保证人都是什么意思?
背书是由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将汇票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这里的持票人称为背书人,受让人称为被背书人。
背书人是被背书人的债务人,被背书人是背书人的债权人
承兑人:票据是远期票据时,收款人或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该付款人就是承兑人。
保证人: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对票据付款加以保证的人。
开始,开出支票的人叫出票人,
支票开给收款人后,收款人A(就是支票持有人)可以背书给下手B,这时候A就是背书人,B就是被背书人,也就是新的支票持有人。然后可以一直往下背书。
别人给我一张转账支票,我去银行入支票时,被背书人应该写什么啊?
在背书人栏里填你公司开户行的名字如“XX银行XX分行”在下方盖印鉴
的大格内填“委托收款”即可。
注意:委托收款的字不要与印鉴重叠。印鉴要清晰明了。
背书人,和被背书人
A公司给B公司转账支票,B公司再转给C公司支票,背面B公司就是被背书人,C公司就是被书人,C公司转给D公司,那么C公司就是被背书人,D公司就是背书人是这样的吗?汇票是不是也是这样的?
如果光是A公司转给B公司,B公司去银行取款的时候背后就不用盖章的吧?
楼主表述有误。“A公司给B公司转账支票,B公司再转给C公司支票”,明显的B是C的前手,B做成背书转让票据给C,B为背书人,而作为B后手的C是被背书人。
汇票的背书也是如此。
如果A开票给B,B获得票款的方式有两种(假设A、B不在同一家银行开户):
担保公司的信用背书与信用保险的区别与联系
担保公司的信用背书与信用保险的区别与联
系
在现代经济活动中,担保公司的信用背书与信用保险是常见的金融手段,用于保障交易双方的信用风险。虽然二者都与信用有关,但在实质和应用上存在一定的区别与联系。本文将详细探讨担保公司的信用背书与信用保险的区别与联系。
一、担保公司的信用背书
担保公司的信用背书是指担保公司对被背书人的信用进行背书,从而增加债权人的信心和对债务人的信用的认可。担保公司在背书过程中,向背书人提供其信用背书,以增加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的信任度,从而促使交易的顺利进行。
担保公司的信用背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提高信用等级:通过担保公司的信用背书,背书人可以获得较高的信用等级,减少交易风险,提高信用能力。
2. 增加交易可靠性:担保公司的信用背书是一种对被背书人的信用认可,可以增加交易的可靠性和合法性。
3. 强化违约处罚:如果被背书人违约,担保公司可以作为违约责任的补偿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减少交易风险。
二、信用保险
信用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企业或个人提供保险保障,以减少或承担
其因交易合同履行不正常或违约而造成的损失。信用保险旨在提供交
易保障和信用风险的分散,为交易双方提供更大的信心与保障。
信用保险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 分散风险:信用保险将信用风险分散到多个投保人身上,减轻了
交易双方的风险压力。
2. 支付赔偿:若保险合同约定的信用风险事件发生,保险公司将向
投保人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减少投保人的经济损失。
3. 提高融资能力:有信用保险作为保障,企业在借贷融资过程中更
容易获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
承诺书与保证书区别
承诺书与保证书区别
承诺书和保证书都可以是单方法律行为,由单方出具,出具方受承诺或保证的制约。从法律用语上来分析,承诺书一般为对自身行为的承诺,例如还款承诺等;保证书一般是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是对债务人行为的一种承诺。但是日常用语中,两者相差不大,有时候会混用。承诺书是为了他人的利益或者自己的利益承诺在某个特定时间段可以达到的目标和状态。保证书除了上述意思外,还有替别人保证债务履行的含义。如果从法律角度说承诺书和保证书并无区别,因为即使没有抬头或抬头不同但文书的内容相同且具有合法性那么就视为有效文书,按其内容来确定效力而不是单看抬头。有保证书的抬头但无有效合法的内容依然不认为是保证书。
背书承兑保证的区别与联系
背书: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名或书写文句的手续。背书的人就会对这张支票负某种程度、类似担保的偿还责任,之后就引申为担保、保证的意思。即为自己的事情或为自己说的话作担保、保证。承兑:就是承诺兑付,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章表示承诺将来在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义务的一种行为。承兑行为只发生在远期汇票的有关活动中。保证: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伯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背书 承兑 保证的区别与联系
背书: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名或书写文句的手续。背书的人就会对这张支票负某种程度、类似担保的偿还责任,之后就引申为担保、保证的意思。即为自己的事情或为自己说的话作担保、保证。承兑:就是承诺兑付,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章表示承诺将来在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义务的一种行为。承兑行为只发生在远期汇票的有关活动中。保证: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伯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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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书: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名或书写文句的手续。背书的人就会对这张支票负某种程度、类似担保的偿还责任,之后就引申为担保、保证的意思。即为自己的事情或为自己说的话作担保、保证。承兑:就是承诺兑付,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章表示承诺将来在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义务的一种行为。承兑行为只发生在远期汇票的有关活动中。保证: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伯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