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和盛橡塑发泡厂现状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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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长安区和盛橡塑发泡厂
高压聚乙烯泡沫板材加工项目
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报批版)
建设单位:石家庄市长安区和盛橡塑发泡厂
评估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
目录
前言 (I)
1总论 (1)
1.1编制依据 (1)
1.2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估因子筛选 (5)
1.3评估标准 (6)
1.4评估范围 (8)
1.5区域环境概况 (10)
2 项目政策相符性分析 (18)
2.1规划及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8)
2.2环境管理政策相符性分析 (20)
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27)
3.1工程概况 (27)
3.2工程分析 (35)
3.3污染源监测与达标分析 (51)
3.4污染物排放总量 (54)
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估 (56)
4.1区域污染源调查评估 (56)
4.2区域水文地质情况调查分析 (56)
4.3基础设施情况及依托可行性分析 (62)
5环境质量现状评估 (64)
5.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估 (64)
5.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估 (68)
5.3地下水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估 (68)
5.4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估 (71)
6固体废物环境现状评估 (73)
6.1现状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 (73)
6.2固废处置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73)
7生态环境现状评估 (76)
8环境风险评估 (77)
8.1风险识别与源项分析 (77)
8.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调查 (78)
8.3环境风险影响预测与评估 (78)
8.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80)
9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有效性评估 (83)
9.1污染防治措施现状调查 (83)
9.2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评估 (84)
9.3污染防治措施评估结论及改进措施 (92)
10环境经济指标分析 (95)
10.1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95)
10.2环境效益分析 (95)
10.3经济效益分析 (96)
10.4社会效益分析 (96)
11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97)
11.1环境管理及监测制度现状调查 (97)
11.2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97)
11.3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98)
11.4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99)
12环境现状评估结论及建议 (102)
12.1环境现状评估结论 (102)
12.2建议 (105)
附图与附件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周边关系图
附图3评价范围及监测布点图
附图4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5厂区分区防渗图
附图6项目与区域水源保护区关系图
附件:
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
附件2土地租赁协议
附件3项目现状污染源监测报告
附件4项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5生物质燃料成分分析报告
附件6企业环保措施整改承诺
附件7企业搬迁承诺
附件8本项目现状评估委托书
附件9专家评审意见及专家组名单
附件10项目审批登记表
前言
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长安区和盛橡塑发泡厂位于长安区荣昌第三工业区内,该企业始建于1996年,建设有高压聚乙烯泡沫板材加工项目,高压聚乙烯泡沫板采用高压聚乙烯作主要原料,加入发泡剂、交联剂及其它助剂,在高温高压条件下,经交联发泡而成。

制品的主要特点是具有独立的气泡结构,密度小,柔性好,富有弹性,有优良的耐油性,隔热性,耐水性和耐老化性,主要用作保温材料和建筑施工填缝、接缝材料。

项目目前年产高压聚乙烯泡沫板材80吨。

建厂至今,该企业相关环保手续一致未能完善。

建厂初期,因企业环保意识淡薄,项目相关环保措施落后,生产所用锅炉采用燃煤作为燃料,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潜在的影响。

2004年11月27日,《石家庄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经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实施,该企业因位于滹沱河地下水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而被多次要求整改完善相关环保设施。

2015年《石家庄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修订,但该企业仍然位于调整后的保护区范围内。

2014年企业对厂区锅炉进行改造,采用对环境危害较小的生物质燃料作为锅炉燃料,并改造锅炉烟气治理设施,采用湿式除尘器净化烟气,经处理后的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明显降低。

根据企业提供的厂区多年运行资料并结合相关环保监测资料,该企业未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也未对区域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水质造成明显影响。

根据《关于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及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6]126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需编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完善相关环保
手续。

2、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及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6]126号)的有关规定,石家庄市长安区和盛橡塑发泡厂于2016年8月委托我单位承担高压聚乙烯泡沫板材加工项目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有关技术人员经过现场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在对该项目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2016年10月29日,长安区和盛橡塑发泡厂在石家庄市组织召开了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会后我单位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待在石家庄市长安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后作为项目管理的依据。

3、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结合区域环境状况,本项目需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包括:①工程混炼、开炼、发泡、热接等工序非甲烷总烃废气的产排污情况及污染防治措施;混炼工序粉尘排放及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锅炉产排污情况及污染防治措施;食堂油烟。

②职工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情况。

③密炼机、开炼机、发泡机、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④产品下脚料、废机油、废活性炭、灰渣、生活垃圾等固废处理处置情况。

4、评估结论
综合分析,石家庄市长安区和盛橡塑发泡厂高压聚乙烯泡沫板材加工项目符合国家及当地相关的现行产业政策要求,符合相关规划及清洁生产要求。

项目运行后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项目通过采取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可确保各类污染物综合利用或达标排放、合理处置。

项目运营期间,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
境保护措施条件下,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为此,本次评估工作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运营是可行的。

1总论
1.1 编制依据
1.1.1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8月29日)。

1.1.2相关法规及规章
(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2)《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4号,(2000.3.20)
(4)《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30年)》及批复,国函[2011]119号(5)《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6)《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7)《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
(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修正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
(9)《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2015.7.2)
(10)《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178号
(11)《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12)《关于印发<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环发[2011]128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14)《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15)《关于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发[2013]103号
(16)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号《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6.12.17)
(17)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1.13)
(18)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3号《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
(19)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3.25)
(20)河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2014年11月28日);
(21)河北省第十二届人会常务委员会第42号公告《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
(22)河北省人民政府[2007]82号《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的通知》,(2007.8.14)
(23)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2号《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2008.2.24)
(24)河北省人民政府文件冀政[2008]10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的若干意见》附件9《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2008.1.18)(25)河北省人民政府[2008]11号《关于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2008.1.5)(26)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的通知,冀环控〔2009〕5号,(2009.1.4)
(27)《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冀环办发[2010]250号
(28)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冀环办发[2005]1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风险评价的通知》
(29)《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冀环管[2005]238号
(30)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冀环办发[2007]65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2007.5.30)
(31)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冀环办发[2007]263号文关于《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的解释
(32)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冀环办发[2008]23号文《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的通知》
(33)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冀环办发[2010]238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
(34)《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3-2017)
(35)《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12.31)
(36)《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冀环评
[2013]232号
(37)《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38)《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6]76号
(39)《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及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6]126号
(40)《石家庄市水资源管理条例》(2011.5.1)
(41)《石家庄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2015.11.27)(42)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16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政函〔2016〕64号
1.1.3相关技术导则及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河北省用水定额》,(DB13/T 1161-2016)
(9)《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11号)
1.1.4相关资料
(1)《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
(2)企业营业执照、区域现状监测报告及污染源监测报告
(3)关于该工程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工作的委托书
(4)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1.2 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估因子筛选
1.2.1环境影响识别
为正确分析该工程运营可能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群众生活质量产生的影响,结合工程生产工艺和排污特征以及项目地区的环境状况,采用矩阵法对可能受项目影响的环境要素进行识别,其结果见表1-1。

由表1-1可以看出,本项目主要影响因素是运营期废气、废水和噪声的影响。

表1-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
备注:1.表中“ +”表示正面影响,“ -”表示负面影响。

2.表中数字表示影响的相对程度,“ 1”表示影响较小,“ 2”表示影响中等,“ 3”表示影响较大。

3.表中“ D”表示短期影响,“ C”表示长期影响。

1.2.2评估因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要素识别结果,确定本次评估因子见表1-2。

表1-2 评估因子一览表
1.3 评估标准
1.3.1 环境质量标准
(1)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功能区划类别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非甲烷总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 1577-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III类标准;
本次评估工作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值见表1-3。

1.3.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及表2中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锅炉烟气中SO2、NO X、烟尘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煤锅炉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饮食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单位标准:油烟排放浓度≤2mg/m3,油烟净化效率≥75%。

(2)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石家庄市滹沱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

本次评估工作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分别见表1-4。

表1-3 环境质量评估标准
表1-4 污染物排放标准
1.4 评估范围
以污染源现状监测数据为依据,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确定各环境要素的评估范围如下:
(1)大气环境
根据项目的工程分析结果,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非甲烷总烃和及锅炉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根据对项目废气污染源的监测结果,各类大气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根据区域现状监测结果,各类污染物浓度指标均达标,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因此,可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三级评价的评价范围确定方法,确定本项目环境空气现状环境影响评估范围为以建设项目锅炉烟囱为中心,直径5km的区域。

(2)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外排废水量很小,仅有少量生活污水及锅炉排污水、冷却水循环系统排水排放,根据废水污染源监测结果可知,外排废水水质简单,达标排至石家庄市滹沱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根据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现状情况的监测结果分析可知,区域地下水质量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III类标准要求。

因此,本项目废水的产生及排放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相关要求,确定项目地下水现状环境影响评估范围为厂区周围50m范围。

(3)地表水环境
根据废水污染源监测结果可知,项目生活污水水质简单,达标排至石家庄市滹沱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直接排入区域地表水体,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的要求,确定项目地表水现状环境影响评估范围为厂区总废水排污口。

(4)声环境
根据对厂界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项目生产运营期间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满足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要求,确定项目声环境现状环境影响评估范围为厂界外1m范围内。

(5)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产品下脚料、废机油、灰渣、废活性炭、生
活垃圾,工程分析可知,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实现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因此本次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可行性进行分析。

(6)生态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城市建成区,周围主要为各类工业企业及部分农田,没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且本项目属于污染型项目,占地小,基本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因此,根据本项目生态影响特此,并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中的要求,确定本项目生态环境现状环境影响评估范围为项目及周边500m范围。

(6)环境风险
项目运营期间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是原材料及产品存储过程中发生火灾对周围环境的次生污染,提供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项目环境风险降低到可接受范围内。

分析可知,项目厂区没有重大危险源,所在区域不属于生态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地区,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现状评估范围为以原料、产品仓库等风险源为中心,周围3km范围。

1.5 区域环境概况
1.5.1自然环境概况
1.5.1.1地理位置
石家庄市是河北省省会,位于河北省西南部,石家庄地处燕赵腹地,环渤海湾经济区,地理坐标为北纬37°27′~38°47′,东经113°30′~115°20′。

石家庄东与衡水接壤,南与邢台毗连,西与山西为邻,北与保定交界,距首都北京270km。

石家庄南北向最长246km,东西向最宽211km,周边界厂898km,辖区总面积20235km2,其中市区面积2206km2。

本项目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荣昌第三工业区内、航测生活区南700m处,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4°30'21.48",北纬38°6'55.82"。

该项目东隔高铁为仓库,南为报废汽车厂,西为耕地,北为仓库。

距本项目最近的居民区为厂址北700m处的航测生活区,
其次为东南950m处的柳林铺村。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情况见附图2。

1.5.1.2地形地貌
石家庄市市域跨太行山地和华北大平原两大地貌单元,座落于河北太行山及其山前平原南北分段的结合部上。

石家庄市属于太行山前洪积、冲积平原,地势平坦,总地势自西向东,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地面平均坡降 1.5‰左右,属滹沱河冲洪积扇地貌。

岩层属沉积年代较新的第四纪冲积土层,土质结构较松散。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势平坦。

1.5.1.3河流水系
石家庄市境内河流分属海河流域大清河水系和子牙河水系。

主要行洪河道7条,其中北部的沙河、磁河木刀沟属大清河系;中南部的滹沱河、洨河、金河、槐河、羜河属子牙河系,总流域面积3.35万km2。

此外,路线跨越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

(1)滹沱河:是子牙河系两大支流之一。

发源于山西省繁峙县五台山北麓,经忻定盆地,穿太行山脉,自盂县闫庄入石家庄市平山。

在鹿泉市黄壁庄附近有较大支流冶河汇入,向东横贯长安区、正定、藁城及晋州、无极边界,从深泽出境入衡水市安平县。

滹沱河在石家庄市境内全长201km,是石家庄市最大行洪河道。

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流量3300m3/s,其主要堤防滹沱河北大堤是省重点防洪工程。

滹沱河上游干流建有岗南水库、黄壁庄水库两座大型水库,支流文都河、南甸河分别建有石板水库、下观水库两座中型水库。

(2)洨河:发源于鹿泉市南郊山区,汇金河、石家庄泄洪渠后入栾城县境,又汇北沙河、潴龙河,穿赵县向东南出境入邢台市宁晋县,石家庄段全长48km洨河既是石家庄市的主要行洪河道,也是全市主要排涝工程之一。

京广铁路以下防洪标准为12年一遇,过水能力665m3/s,排涝标准为3年一遇,最大流量178m3/s。

其支流潴龙河建有中型水库八一水库。

(3)金河:发源于鹿泉市铜冶西部山区,向东汇入石家庄泄洪区和洨河。

(4)南水北调: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是缓解中国北方水资源严重短缺局面的重大战略性工程。

我国南涝北旱,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过跨越流域的水资源合理配置,大大缓解我国北方水资源严重短缺问题,促进南北方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南水北调分东线、中线、西线三条调水线。

中线工程可缓解京、津、华北
地区水资源危机,为京、津及河南、河北沿线城市生活、工业增加供水64亿方,增供农业30亿方,大大改善供水区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推动我国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

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为特大型跨流域调水工程。

该总干渠工程位于石环公路西环走廊带及跨越北环走廊带。

总干渠设计底宽16~23m,设计水深6.0m,穿越石津干渠和古运河均采用暗渠形式。

进入滹沱河滩地后,在总干渠左侧使小清河改道,顺截流沟排水入滹沱河。

在总干渠设计防洪标准100年一遇、校核标准300年一遇,设计洪水量205~300m3/s。

本项目不在南水北调工程的保护区范围内,项目所在区域周边主要为滹沱河及及其支流太平河。

项目东北距滹沱河2050m,南距太平河250m。

1.5.1.4气象气候
石家庄地处温湿带半湿润季节气候,四季分明。

春季干旱少雨多风;夏季炎热多雨,雨量集中;秋季天高气爽,昼夜温差大;冬季寒冷干燥,多西北风。

年平均气温为12.9℃,最高气温42.7℃,最低气温-26.5℃。

一月份最冷,温度平均在-2.7℃--4.6℃之间;七月份最热,温度平均在26.5℃-26.9℃之间。

无霜期平均194天,初霜期一般在十月中旬,终霜期一般在四月上旬。

最深冻土深度为53cm。

石家庄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37.2mm,年最大降水量为1181.2mm,年内降雨量的60%-80%集中在6-8月份,春、冬二季多旱少雨,年季变化明显。

石家庄市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夏季),风频率为12%,次主导风向为西北风(冬季),风频率为10%,夏季平均风速1.5m/s,冬季平均风速1.8m/s。

1.5.1.5工程地质
项目所在区域属中朝准地台中的次一级大地构造单元—华北凹陷带。

喜马拉雅运动期间,华北凹陷带与山西台背斜、燕山沉降带逐渐分异,华北平原开始下降。

喜马拉雅运动第二幕,分异加剧,华北平原接受了巨厚的新生代沉积。

在断裂接触带上,伴随有新生代玄武岩喷发。

在华北凹陷带中,太古界结晶基地之上为元古代、寒武纪、奥陶纪灰岩、页岩及陆源海相沉积,构成沉积区的第一构造层;其上为一巨大的沉积间断,缺失志留纪、泥盆纪及下石炭纪沉积,局部地区有石炭、二迭纪的陆源沉积,再上部覆盖有厚达1000-5000m的新生代沉积。

根据中国地震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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