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合集下载

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型水库的运行管理,保障水库的安全运行,确保水库的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型水库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三条小型水库的运行管理应当坚持科学、统筹、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小型水库的运行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水库设计、建设和使用单位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第五条小型水库的运行管理应当注重水库效益、环保、生态和规划的综合性管理。

第二章小型水库运行管理第六条小型水库建设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定期对水库进行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七条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熟练掌握水库的运行技术、设备和工艺。

第八条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对水库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记录。

对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对问题应当及时处理。

第九条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水库的正常供水,合理安排用水,防止水库水量过低或者满溢造成损失。

第十条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水库设备和工艺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设备故障或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水库周边环境的保护,严禁乱倒垃圾、破坏植被等行为,维护良好的环境质量。

第十二条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熟悉应急措施和应急演练,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库的安全。

第十三条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宣传水库安全常识,提升公众的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水库进行绩效评估,及时纠正不足,不断提高水库运行管理水平。

第三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管理人员,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辞退等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优秀的水库管理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嘉奖、奖金、晋升等荣誉和待遇。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已实施的小型水库应当立即执行。

小型水库管理规程

小型水库管理规程

小型水库管理规程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小型水库管理规程第一条水库管理目的为了保障小型水库的运行安全,合理利用水资源,维护水库设施设备的完好,保证水库正常运行,制定小型水库管理规程。

第二条水库管理机构1. 小型水库管理机构应当设立水库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水库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 水库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确保水库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条水库管理人员1. 水库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水利水电知识,经过相关水利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水库管理工作。

2. 水库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水库管理规程,保障水库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水库运行管理1. 水库管理人员应当及时了解水库水情、库情、坝情等信息,做好水库监测工作。

2. 水库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水库管理规程,制定水库运行计划,并定期检查水库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水库管理人员应当做好水库调度管理,根据水库水情和用水需求,合理安排水库放水,确保水库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五条水库安全管理1. 水库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开展水库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水库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健全水库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3. 水库管理人员应当保障水库库区居民的安全,做好库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第六条水库维护管理1. 水库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水库设施设备,发现破损或老化部位及时维修或更换。

2. 水库管理人员应当做好水库绿化工作,保护水库周边环境,防止水库库区生态环境恶化。

第八条外来人员管理1. 外来人员进入水库库区需经过水库管理人员允许,并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后方可进入。

2. 外来人员应当遵守水库管理规程,不得随意破坏水库设施设备或周边环境。

第九条管理规程修改1. 小型水库管理规程如需修改,应当经水库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相关水利部门备案。

2. 管理规程修改应当合理、科学,并能够保障水库运行安全。

水库管理处规章制度

水库管理处规章制度

水库管理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库管理,保障水库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水库管理处是负责水库管理、维护工作的专业机构,依法履行水库管理的职责。

第三条水库管理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水库的巡查、监测、修护、养护、运行等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水库运行中的各类问题,确保水库安全。

第四条水库管理处的管理人员和职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履行工作职责,切实维护水库安全。

第五条水库管理处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合作,协调解决水库管理中的问题,共同维护水库安全。

第六条水库管理处应当按照水库管理法、水库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水库管理,确保水库安全。

第七条水库管理处应当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水库管理人员和职工,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八条水库管理处应当建立健全水库管理档案和信息系统,及时整理、归档各类管理资料,确保水库管理工作的持续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水库管理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并不断完善水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水库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水库管理机构第十条水库管理处设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水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管理机构由水库管理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水库的日常管理、调度和运行等工作。

第十二条管理机构下设若干工作部门,包括工程、运行、运维、安全等部门,负责具体的水库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水库管理处应当建立健全水库管理机构,明确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健全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率。

第十四条水库管理处应当按照水库管理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管理机构和工作部门设置,确保水库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第三章水库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水库管理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水库管理制度,包括水库巡查、监测、修护、养护、运行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水库管理处应当按照水库管理法、水库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水库管理责任制,明确各项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和责任范围。

第十七条水库管理处应当建立水库巡查制度,定期对水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水库安全。

小型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小型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小型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小型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我将从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等方面详细介绍小型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机构应当包括主管部门、运营单位和监管单位。

主管部门负责统一领导和统一协调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

运营单位负责实际运行和维护小型水利工程,保证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

监管单位负责对小型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管理人员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水利工程的运行原理和维护方法,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

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肃认真地履行职责,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三、安全责任小型水利工程的安全责任应当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要牢记安全第一的理念,把人民生命财产放在第一位。

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运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严惩不贷。

四、安全培训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知识、安全操作规范、应急处理流程等。

培训形式可以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效果。

五、应急预案小型水利工程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处理流程,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提供应对方案。

应急预案要包括灾害类型、应急响应级别、人员组织、物资准备等内容,确保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迅速有效。

六、安全监督小型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应当由监管单位负责,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评估。

安全监督内容包括水利设施的运行情况、维护状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

如发现问题,即时整改,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之,小型水利工程是我国农村地区的重要基础设施,保障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

小型水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小型水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小型水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小型水库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小型水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管理的小型水库。

第三条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小型水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小型水库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应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小型水库的维护、监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小型水库安全生产。

第五条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应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六条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第七条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小型水库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八条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维护小型水库的安全生产。

第二章水库管理第九条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水库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使用性。

第十条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应建立水库巡查制度,每天至少巡查一次水库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水库监测系统,对水库的水位、水质、结构等进行监测,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应建立台账制度,做好水库的日常记录和档案管理,便于管理和查阅。

第十三条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应定期对水库设施进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第十四条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应建立应急预案,对发生水库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流程进行预先规划。

第十五条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应做好与周边村民的沟通工作,加强与村民的合作,共同维护水库的安全生产。

第16条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水库保安体系,防止有人破坏水库设施或进行盗窃行为。

第三章安全培训第十七条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八条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应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

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制度范文

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制度范文

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制度范文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小型水库运行管理的规范,保障水库安全运行,提高运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工作。

第三条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统一管理、科学运作、依法运行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应由水库管理单位负责。

第五条水库管理单位应设立小型水库运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水库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第六条小型水库运行管理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小型水库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运行管理人员等。

第七条小型水库运行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小型水库的日常运行管理方案和计划;(二)组织实施小型水库的巡查和监测工作;(三)协调解决小型水库运行中的问题和突发事件;(四)对小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五)其他与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有关的事项。

第八条水库管理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负责小型水库的运行管理工作,包括:(一)制定小型水库的日常运行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二)进行小型水库的巡查和监测工作;(三)及时处理小型水库运行中的故障问题;(四)参与小型水库的维护、修缮和改造工作;(五)进行小型水库运行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六)其他与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九条水库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维护保养人员,负责小型水库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第十条小型水库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水利、工程技术和管理知识,同时应严格遵守水库管理单位的规章制度,忠诚履行工作职责。

第三章运行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小型水库的运行管理应按照《水库安全管理规定》(GB 50488)的要求进行。

第十二条小型水库应建立健全水库巡查和监测制度,包括定期巡查和实时监测。

第十三条定期巡查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巡查周期为每月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巡查频率;(二)巡查内容包括水库的水位、堤坝、闸门、泄洪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四条实时监测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实施24小时监测,建立监测数据自动记录和传输系统;(二)监测内容包括水库水位、水压、渗流量等关键参数,以及气象条件等。

小型水库管理实施细则

小型水库管理实施细则

小型水库管理实施细则小型水库是指集雨水、山泉水或其他一般河流水流等自然径流为水源,通过筑坝拦蓄水的一项综合防洪设施。

小型水库的管理实施细则是为了保障其安全运行和有效利用,维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的具体操作规范。

下面是小型水库管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一、小型水库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职责:1.设立小型水库管理机构,负责水库的日常管理和运行调度工作。

2.小型水库管理机构应定期制定水库的管理规章制度,并进行相关培训。

3.负责水库的巡查、监测及定期检修,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4.保证水库的安全运行,制定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应对。

二、水库水位管理:1.水库管理机构要根据气象条件、降雨预测和下游情况,合理调整水库的蓄水水位。

2.当发生重大降雨、洪水等灾害性天气时,要按照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放水措施,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和下游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水库管理机构要定期进行水位测量和监测,及时发布水位信息,以便公众了解水库的变化情况。

三、水库疏浚和堆积物管理:1.水库管理机构要定期清理和维护水库的泥沙淤积情况,确保水库的容积和蓄水效果。

2.应严禁向水库内倾倒垃圾、废弃物和污染物,确保水库水质良好,保护生态环境和水资源。

四、水库安全设施和防洪措施:1.水库管理机构要定期检修和维护水库的防洪设施,确保其完好可用。

2.定期进行水库的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3.要保障下游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定期进行防洪演练和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洪意识。

五、水库水资源的合理利用:1.水库管理机构要制定水库的用水计划,确保水库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2.鼓励水库周边的农民和居民进行高效节水灌溉和生活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3.合理安排水库排空时间,保障下游的生态环境和生灵的安全。

以上是小型水库管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这些规定旨在定期进行水库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水库运行的安全和高效,保护周边生态环境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小型水库管理制度

小型水库管理制度

小型水库管理制度
小型水库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小型水库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制定
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其主要目的是保障小型水库的安全
运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发展。

小型水库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建设审批制度:规定小型水库的审批程序和要求,包括环境审批、设计审批、施工审批等。

2. 运营管理制度:明确小型水库的日常运营管理职责和程序,包括水库的水位监测、洪水调度、水库排水管理等。

3. 维护保养制度:规定小型水库的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要求,包括水库大修、设备更新等。

4. 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水库巡视、安全警示标识、应急预案等。

5. 水资源管理制度:明确小型水库的水资源管理原则和措施,包括水库水资源分配、用水权管理、水资源保护等。

6. 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规定小型水库对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要求,包括水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等。

7. 政府监管制度:明确政府对小型水库的监管职责和措施,包括责任分工、监督检查、处罚措施等。

小型水库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相关部门和管理单位的配合和执行,也需要广大群众的参与和遵守。

只有建立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小型水库的安全运营和有效利用,并且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制度制度

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制度制度

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制度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小型水库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小型水库的安全运行,推动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型水库工程的管理工作,包括小型水库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小型水库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注重科学规划、合理设计、严格施工、有效监理和规范运行。

第五条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应强化监督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实现各方面的密切合作。

第二章规划和设计第六条小型水库工程规划应结合当地的水资源状况和农村经济发展需求,合理确定水库的位置、规模、用途和工程措施。

第七条小型水库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充分考虑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避免工程灾害和环境污染。

第八条小型水库工程设计应更好地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合理配置水权资源,推动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和可持续利用。

第九条小型水库工程设计应加强技术研究和创新,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保障水库工程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第十条小型水库工程设计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制度。

第三章施工和监理第十一条小型水库工程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小型水库工程施工应采取先进的施工技术和设备,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保管理,预防施工事故。

第十三条小型水库工程监理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监理单位或个人进行,加强监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监理工作的有效管理。

第十四条小型水库工程监理应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五条小型水库工程施工和监理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工程进展和质量情况。

第四章运行和维护第十六条小型水库工程运行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操作规程,做好水库的调度和管理工作,确保水库的安全和运行稳定。

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制度

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制度

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型水库的运行管理,保障水库安全运行,提高水库的综合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型水库的运行管理,包括对水库的日常运行、水质管理、设备维护、安全防范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三条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安全运行、保护环境”的原则,确保水库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制度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水利部门的管理要求,结合水库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实施。

第五条小型水库的运行管理应当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全面落实责任,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第六条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应当积极推行信息化管理,采用先进的水文测报技术和水库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库运行监控能力。

第七条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应当严格控制水资源利用,合理分配水资源,做到节约用水,保障水库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水环境。

第八条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应当加强科学技术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确保水库的科学运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机构应当健全,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机构应当明确管理层、专业技术人员、维护人员等职责划分,做好人员配备和培训。

第十一条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管理目标、管理要求和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和健全值班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水库运行24小时监控和紧急情况的处理。

第十三条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对工作绩效进行评价,激励人员积极参与水库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三章日常运行第十四条小型水库应当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水库日常运行,并对水库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和汇报。

第十五条小型水库应当加强水质管理,对水库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治理,确保水库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六条小型水库应当做好水库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水库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水库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水库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水库工程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旨在规范水库工程的管理和运行,保障水库安全,发挥水库综合效益。

2. 水库管理机构应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确保水库工程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二、组织管理1. 水库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水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定期组织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安全管理1. 定期对水库大坝、泄洪设施、灌溉系统等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结构安全。

2.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做好应对准备。

3. 加强水库周边区域的巡查,防止非法占用、破坏水库设施。

四、运行管理1. 根据水库的功能和调度原则,合理安排蓄水和放水计划。

2. 确保灌溉、供水、发电等各项功能的正常运行,满足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

3. 监测水库水质,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

五、信息管理1. 建立水库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收集、处理、分析水库运行数据。

2. 及时发布水库水位、流量等关键信息,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 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信息交流,提高预报预警的准确性。

六、监督检查1. 设立监督机构,对水库的安全管理和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2.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3. 鼓励公众参与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七、法律责任1. 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水库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对于破坏水库设施、污染水源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水库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2. 随着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实践经验的积累,本规章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管护制度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管护制度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管护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与维护,确保工程安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小型水库、渠道、泵站、水闸等水利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3. 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应遵循“谁受益、谁管理、谁维修”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护措施。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2. 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水利工程管理员,负责日常巡查、维护和应急处理工作。

3. 各受益单位或个人应配合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按时缴纳管理费用,参与工程的日常维护。

三、管理措施1. 定期对小型水利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解决。

2. 建立健全工程档案,记录工程建设、运行和维护的详细信息。

3. 实施清淤、疏浚、加固等常规维护工作,确保工程畅通无阻。

4. 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资金管理1. 设立专项维修基金,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的日常维护和紧急抢修。

2. 管理费用的收取和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受益方和社会的监督。

3. 鼓励通过政府补贴、社会捐助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管护资金。

五、应急处理1.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事故故障等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3. 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管理人员和受益群众的应急反应能力。

六、监督考核1. 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分明,激励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管理不当或损坏工程的行为进行举报。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变更,需经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及时公布实施。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有效防范水库险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水库管理机构1. 小型水库应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水库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水库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水库巡查、维护保养、安全监测、应急预案制定等。

2. 水库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水库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水库存在的问题,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第三章水库安全监测1. 水库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水库安全监测系统,定期对水库的各项安全指标进行监测,并建立监测档案。

2. 水库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监测人员,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发现水库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第四章水库维护保养1. 水库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水库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水库设施的完好性和稳定性。

2. 水库维护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操作。

3. 水库维护保养工作应建立档案,对维护保养情况进行记录和跟踪。

第五章水库应急预案1. 水库管理机构应制定水库应急预案,明确各类险情的处置程序和责任分工。

2. 水库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效率。

3. 水库应急预案应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六章水库日常管理1. 水库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水库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和流程。

2. 水库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水库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3. 水库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水库周边环境的管理,确保水库周边环境卫生和安全。

第七章督查和检查1. 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水库管理机构的工作进行督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水库管理机构应对水库的安全管理进行定期自查和自评,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八章处罚和奖励1. 对于水库安全管理不力的管理机构,应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确保水库的安全。

《小型水库管理办法》

《小型水库管理办法》

《小型水库管理办法》《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小型水库管理,发挥小型水库的功能和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目的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09年10月1日起实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09年11月25日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小型水库管理办法》(2012年11月3日省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小型水库建设、运行管理、防汛安全、工程维护、开发经营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小型水库,是指总库容为10万立方米以上、不足1000万立方米的水库,分为小(1)型水库和小(2)型水库。

总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不足1000万立方米的为小(1)型水库;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不足100万立方米的为小(2)型水库。

【适用范围】依据:《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小型水库建设、运行管理、防汛安全、工程维护、开发经营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小型水库,是指总库容为10万立方米以上、不足1000万立方米的水库,分为小(1)型水库和小(2)型水库。

总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不足1000万立方米的为小(1)型水库;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不足100万立方米的为小(2)型水库。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小型水库纳入公益事业范畴,落实管护经费,统筹解决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划定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组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政府责任】依据:《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小型水库纳入公益事业范畴,统筹解决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等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体系。

小型水库管理规章制度方案

小型水库管理规章制度方案

小型水库管理规章制度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型水库管理,保障水库安全运行,提高水库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管理小型水库的工作,包括水库的日常运行、维护、检修、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小型水库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第四条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管理职责,做到廉洁自律,勇于创新,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水库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小型水库管理机构应设立水库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水库管理事务的组织、协调和执行工作。

第六条水库管理部门应设立管理岗位,包括水库主管、巡查员、维修工人等,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水库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水库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水库管理技能和水平。

第三章水库日常管理第八条水库管理部门应制定水库日常管理计划,包括定期巡查、维护、清淤等内容。

第九条水库管理人员应按照管理计划,定期对水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水库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水库水位、水质、泄洪等情况的监测和记录,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第四章水库维护和检修第十一条水库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水库进行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水库设施完好。

第十二条水库管理人员应对水库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水库管理人员应保证水库设施的正常运行,避免因设施故障而导致事故发生。

第五章水库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水库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水库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水库安全责任和措施。

第十五条水库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水库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第十六条水库管理人员应建立应急预案,做好水库紧急事故应对工作,确保安全。

第六章水库效益管理第十七条水库管理部门应制定水库效益管理方案,提高水库的效益和利用率。

第十八条水库管理人员应根据效益管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水库效益,增加经济收益。

第十九条水库管理人员应加强与周边社区和农户的沟通合作,共同促进水库效益提高。

小型水库管理制度

小型水库管理制度

小型水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小型水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保障水利设施的安全,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农田灌溉和生活用水的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小型水库的日常管理、维护、保护和利用工作,涉及到小型水库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类人员。

三、管理原则1、科学规划:小型水库的布局、建设和管理要遵循科学规划原则,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2、安全第一:小型水库管理要把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水库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巡视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3、合理利用:小型水库的水资源要合理利用,优先满足农田灌溉和生活用水需求,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4、保护环境:小型水库管理要遵循生态保护原则,保护水库周边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水质污染。

5、依法治理:小型水库管理要依法治理,严格遵守水利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和监督。

四、管理机构1、小型水库管理委员会:设立小型水库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小型水库的管理规章制度,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2、水库管理员:设立专职的水库管理员,负责日常巡视、监测和维护水库设施,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3、技术人员:招聘水利、环境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五、管理措施1、日常巡视:水库管理员定期对水库设施进行巡视,检查水库堤坝、泄洪设施、进出水口等设施的情况。

2、监测预警:建立水库监测系统,监测水库水位、库容、流量等数据,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进行预警。

3、定期维护:定期对水库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4、安全演练:定期组织水库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员和设施安全。

5、技术支持:加强技术培训和交流,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和设备,提高水库管理水平。

六、责任与奖惩1、责任落实:各级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小型水库的正常运行。

2、奖励措施:对在小型水库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3、惩罚措施:对涉及小型水库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小型大坝管理制度规范

小型大坝管理制度规范

小型大坝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型大坝管理,保障大坝安全运行,有效防止大坝灾害事故发生,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小型水库和堤坝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小型山塘、小溪坝、小型水闸等。

第三条小型大坝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障大坝安全。

第四条小型大坝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技术标准规范,落实责任到人。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建立由地方政府主导的小型大坝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制定小型大坝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管理程序和流程,建立档案资料,便于查询和管理。

第七条开展定期培训,提升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围绕大坝安全,开展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

第三章安全监测第九条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包括定期巡视、监测设备安装等措施。

第十条对大坝水位、地质情况、裂缝、渗漏等进行定期监测,制定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建立大坝监测数据分析和报告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第十二条对不符合要求的监测数据,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形成完整的资料。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三条制定大坝应急预案,包括灾害风险评估、应急处置流程等内容。

第十四条建立应急响应机制,明确责任人和处置措施,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第十五条定期组织演练和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协调效率。

第十六条向公众发布应急信息,保障信息透明和社会安全。

第五章维护保养第十七条制定大坝维护保养计划,明确任务和周期,保障设施持续稳定运行。

第十八条定期开展大坝维护保养工作,包括清淤、修复、强化等内容。

第十九条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督制度,对维护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条对于维护保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整改。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于不履行管理职责导致的大坝事故,将追究相关管理机构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对于不符合本规范的大坝管理机构,将依法进行整顿和标准化。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制度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制度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水法》、《防洪法》、《安全生产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不含)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第三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四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以及水库管理单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的主管部门职责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第五条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小型水库安全实施监督,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小型水库安全监督工作的指导。

第六条小型水库防汛安全管理按照防汛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

第七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小型水库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八条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安全行政管理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管理经费,划定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组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第九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小型水库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注册登记资料汇总工作,对管理(管护)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与安全培训.第十条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负责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明确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制定并落实水库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筹措水库管理经费,对所属水库大坝进行注册登记,申请划定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督促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履行职责.第十一条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按照水库管理制度要求,实施水库调度运用,开展水库日常安全管理与工程维护,进行大坝安全巡视检查,报告大坝安全情况.第十二条小型水库租赁、承包或从事其它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水库安全管理工作。

小型水库管理办法

小型水库管理办法

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小型水库管理与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促进水库管理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水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条二条本办法所称小型水库,包括小(一)型水库和小(二)型水库.本办法所称小(一)型水库,是指库容在100万立方米(包括10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库。

本办法所称小(二)型水库,是指库容在10万立方米(包括10万立方米)以上,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库.第三条本县行政区域小型水库的管理和保护,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全县现有在册小型水库70座,其中小(一)型水库2座,小(二)型水库68座。

列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计划41座。

第五条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全县小型水库防汛抗旱调度,小型水库的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地方乡镇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六条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县区域内小型水库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七条小型水库工程管理范围为: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设计兴利水位线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至50米,大坝坝端以外30米至100米;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米至50米.第八条小型水库工程保护范围为:设计兴利水位线至校核洪水位线之间的库区;大坝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以外70至100米;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以外250米。

第九条兴建工程或其他设施,占用水库工程设施和供水水源的,必须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建设单位予以补偿或建设等效替代工程.第十条小型水库工程及其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危害工程安全活动:(一)侵占、损毁坝体、溢洪道、放水涵洞等工程设施;(二)在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钻探、采石、开矿、打井、取土、挖砂、筑坟等;(三)在坝体上放牧、垦植以及其他妨碍管理的活动;(四)在库区管理范围内进行围库种植、养殖,分割水面等缩小库容的活动;(五)在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设置排污口,倾倒砂石、渣土、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六)在坝体、溢洪道、输水设施上兴建房屋、开挖水渠、堆放物料、晾晒粮草等.(七)非管理人员操作泄洪、输水涵洞及其他设施.第十一条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每年汛前对本行政区域小型水库的进行度汛安全检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检查报告。

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责任到人”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小型水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三)组织水库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四)督促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人履行职责;(五)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水库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第六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一)负责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二)建立健全水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三)组织水库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四)确保水库运行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五)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水库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三、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水库安全管理措施:(一)水库运行管理:水库运行管理责任人应按照水库运行规程,加强水库运行管理,确保水库运行安全。

(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定期对水库大坝进行检查、观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大坝安全。

(三)水库泄洪设施管理:确保水库泄洪设施完好,泄洪通道畅通,泄洪能力满足设计要求。

(四)水库防汛物资管理: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确保防汛工作顺利进行。

(五)水库安全监测:建立健全水库安全监测体系,实时掌握水库运行状态。

第八条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定期对水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水库安全。

四、安全责任追究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水库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条对在水库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XX地区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水利局
二0一一年五月
1 总则
1•1 工程运行管理目的:
确保工程运行安全、设施完整。

利用水资源提高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2 工程运行管理对象:
水工建筑物、各类监测设施、标志、防汛设备设施、生产、生活设施,城镇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和生态用水。

1•3 工程运行管理方法:
分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三种。

2 管理任务与职责
2•1 管理的任务是:
确保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1)贯彻执行水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
(2)按规定进行检查、观测、养护、维修,消除工程缺陷和安全隐患;
(3)掌握水情、雨情和气象信息,根据汛情情况做好相应防汛工作;
(4)建立健全各项工程运行档案,编审大事记,积累资料,分析整编;
(5)编制和制定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调度运行计划和汛期汛限水位,确保水库在安全运行的情况下发挥最大效益。

(5)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制。

3 管理机构及性质:
小(二)型水库属集体所有制工程,未设专管机构,由所在乡(镇)代为管理,管理员一般为2名(村干部、水库管理员或水库承包者各一名)水库调度运行需专人负责,管理经费来源为征收水费和受益灌田面积,由村委会统一征收支付,乡水利站监督。

水价据盐政复【2004】33号文确定为0.04~0.08元/m3。

4 工程检查与观测
4•1 检查与观测的一般要求
检查观测人员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项目、部位对工程进行全面、系统和连续的检查观测。

各种相互联系的观测项目要配合进行。

4•2 观测要求
要保证观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和准确性。

对每次检查与观测的现场记录、测值应及时进行整理分析、做好记录,对每次检查的数据进行及时整理分析,得出水库大坝的沉陷、位移、渗漏的具体结果,为水库的出险、加固、维护、运行提供科学依据。

如有突变现象,问题严重,要及时请示报告。

4•3 水库的三种检查:
(1)经常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对建筑物各部位进行经常性检查观测,由技术人员负责检查。

(2)定期检查:每年汛前、汛后对建筑物各部位进行检查。

由乡(镇)、水利部门及防汛成员单位组织的相关人员进行检查。

(3)特别检查:当发生特大洪水、台风、暴雨、库水位骤涨、骤
落或发现有重大事故苗头,由管理单位负责人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

4•4 经常检查必须遵循以下操作程序和检查内容:
(1)主坝:应按从左至右,从上至下,先内坡、后外坡、最后排水棱体的检查程序。

具体内容包括:有无纵横裂缝、塌坑、滑坡及隆起现象;有无白蚁鼠洞,迎水坡有无风浪冲刷,背水坡有无散侵及集中渗漏;有无绕坝渗漏,坝址有无管涌迹象,排水棱体有无沉陷崩塌。

(2)混泥土建筑物和水工建筑物:
注意有无裂缝、渗漏、剥蚀、冲刷、磨损、气蚀等现象,伸缩缝有无损坏,闸门止水是否完整,启闭机运转是否灵活,螺杆有无弯曲、锈蚀,溢洪道是否破损、通畅。

(3)水流形态的观察:
注意进口段水流是否平顺,栏污栅前漂浮物有无壅水或堵塞。

4•5 水库工程的经常性观测项目有:
主坝变形(位移)观测主坝浸润线观测、库水位观测、雨量观测、输水涵、溢洪道泄水量观测,具体要求:
(1)库水位、雨量、放水量的观测,除每天北京时间8时定时进行外、还要根据水情、雨情变化加密观测。

做到当场观测,当场记录,当场校对。

(2)一般情况下,对沉陷位移的观测,每月初必须进行一次。

(3)检查溢洪道各部分结构有无损坏,有闸门控制的溢洪道要检查闸墩、边墙、抵板有无渗水。

泄洪后应检查有无坍坑、崩岸,消力池(坎)、挑流鼻(坎)有无损坏。

(4)检查输水设施闸门有无变形、裂缝、脱焊等现象,止水设备是否完好;启闭机运转是否灵动;制动设备、熔断器、安全阀、限位开关、过负荷开关等是否准确有效。

4•6 经常性检查要固定专业人员负责,观测工作,必须按统一表格做好记录,还要求做好相应日报、月报、季报、年报和资料整编建档。

5 养护与维修
5•1 经常性养护与维修;
根据经常检查发现的问题而进行日常的保养和局部修补,保持工程完整。

5•2 岁修:
根据汛后检查发现问题,编制岁修计划,报批后进行年度工程修复计划。

5•3 大修:
当工程发生较大损坏,修复工作量大时,邀请科研、设计施工单位研究制定专门修复计划,报批后进行大修。

5•4 抢修:
当工程发现险情,危及工程安全时,立即组织力量抢修,并同时上报主管部门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

6 调度与运用
水库防洪调度的主要任务是:确保工程安全,水库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现状,研究确定以下控制指标;
(1)允许最高水位,要根据水工建筑物设计安全标准和近期的
检查观测和安全鉴定成果确定。

(2)防洪运用标准及泄流方式:
参照原设计防洪标准,结合工程现状和水库调蓄能力和泄流设施能力来确定防洪运用标准及相应泄流方式。

(3)防洪限制水位:
根据允许最高水位,按洪水季节变化,将汛期划分为几个时段,严格按照计划,将库水位降至批准的防洪限制水位。

(4)非常措施及对策:
在发生超标准洪水或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时,制定保坝减灾的应急措施和对策。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