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简答题(汇总)
(完整版)刑事诉讼法简答题(汇总)
(3(提起的条件不同: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有极严格的条件限制,即必须是经过法定主体认真审查,有充分的根据和理由认为原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才能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而欧哲抗诉就能引起,不论其上诉有无理由或抗诉理由是否充分,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必须对案件进行审理。
(4(有无提起的期限要求不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法律没有规定期限,只有在发现新罪或需要改无罪为有罪时,才受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而引起第二审程序的上诉或抗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逾期而又无正当理由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审理案件的法院不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案件的法院,既可以是原审的第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也可以是提审的任何上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判案件的法院,则只能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6(适用刑罚有无加刑限制不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而按照第二审程序审判的案件,则必须严格遵守上诉不加刑原则,即在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审判监督程序与死刑复核程序相比,尽管两者均属特殊审判程序,但是,它们在适用对象、有权审理的法院、以及审理后所作的裁判效力等方面都有不同。审理监督程序适用的是一切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对这些案件可以依法由各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或裁定取决于原审裁判的程序和审级。而死刑复核程序则只适用于未生效的死刑(含死缓)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立即执行死刑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后才能执行。
刑事诉讼法简答题(汇总)
试列举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1)贪污贿赂犯罪。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试列举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试述回避的理由
①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②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③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④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
⑤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⑥★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高法解释》第24条)
⑦★凡在本诉讼阶段以前参与办理本案的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的办理。但是,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在第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或者死刑复核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或者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前述规定的限制。(《高法解释》第25条第2款)
证据的基本特征、属性
1.客观性:是指证据所表达的内容或证据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不以办案人员的意志为转移,不是主观想象、臆断或虚构的。
2.关联性:指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有存在着客观上的内在联系性,从而能起到证明作用。
刑事诉讼法简答题(汇总)
刑事诉讼法简答题(汇总)
简答题
1、提起公诉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2)证据确实、充分;(3)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2、不起诉的种类和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我国的不起诉分为三种:法定不起诉、酌量不起诉、疑案不起诉。这三种不起诉的条件分别是:
(1)法定不起诉,即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的条件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足以证实犯罪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酌量不起诉,即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不起诉的条件,具体涉及10个刑法条款(参见教材第348页),只要具备这10个条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就可决定不起诉。(3)疑案不起诉,即证据不足的不起诉的条件是: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具体体现。
3、死刑复核程序的特点是什么?
死刑复核程序以其独特的审判对象和核准权的专属等特有性,既区别于普通程序,又不向于其他特殊程序。它的特点是:
(1)它有特定的审理对象。凡是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因为后者仅只是执行死刑的一种独特方式),才需要经过这一程序。
(2)它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判处死刑的案件只有经过复核核准以后才能交付执行,从这个意义上说,死刑复核程序是两审终审制度的一个例外。
刑事诉讼法学试题及参考答案
《刑事诉讼法学》试题一及参考答案
一、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什么就是管辖?
2、、什么就是简易程序?
3、简述强制措施得特征
4、、简述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原则得含义与要求
5、、简述附带民事诉讼得构成要件
二、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一)、论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反对刑讯逼供原则。
(二)、论述起诉问题。
附答案(一)如下:
(一)、指公检法机关在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得权限划分、(二)、指基层人民法院对某些简单轻微得刑事案件进行审判时所采用得,比第一审普通程度简便、快捷得方式、方法得总称。
(三)、(1)它就是公安司法机关强行剥夺或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得方法;
(2)就是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职权采用得;
(3)其适用对象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4)其目得就是保障侦查、审判顺利进行;(5)必须严格依法采用。
(四)、(1)只有法院才有确定某人有罪得权力;(2)在人民法院得有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能在法律上确定任何人有罪;(3)人民法院得一切判决都必须就是依法作出得。(五)、(1)必须就是被告人得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得损失;
(2)必须就是被告人得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得物质损失;
(3)被害人得物质损失必须就是被告人得犯罪行为直接造成得;(4)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
二、论述题
(一)1、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原则,要求认定案情与处理案件都必须进行深人调查研究,必须以充分、确实得证据为依据;要求特别注意对口供以外得其她证据得收集与运用;对于口供必须持慎重态度,绝不能未经查证就轻易相信.但就是,不轻信口供不等于轻视口供。口供也就是法律规定得一种证据,经查证属实,同样可以作为定案得证据之一。
自考-刑事诉讼法-简答题-复习重点
22 试述拘留的条件。答:其法 定情形是:(1)正在预备犯罪、 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 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 看见的人热线电话人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 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 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 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 的。(7)有流空中作案、多次作 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3 简述刑事诉讼法的宗旨。答: 其宗旨是制定刑事诉讼法的目 的,是指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律, 建立刑事诉讼制度,规范刑事诉 讼程序所要达到的目标。
4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什 么?答:其任务是保证准确、及 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 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 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 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 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 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 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 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可以从 以下几个方面理解:(1)保证准 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 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 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教 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 罪行为作斗争;(3)维护社会主 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 行。
1 什么是刑事诉讼?刑事诉讼 有哪些特点?答:刑事诉讼是国 家专门机关查明犯罪和追究犯罪 的活动。广义的刑事诉讼,是指 国家为实行刑罚权的全部诉讼行 为。狭义的刑事诉讼是专指审判 程序而言。它的特点是:(1)刑 事诉讼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 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进行。 (2)刑事诉讼活动必须是在当事 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 行。(3)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 进行。(4)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 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 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受到刑 事处罚,处以什么样的刑罚的问 题,它是贯彻落实国家刑罚权, 解决被告人定罪量刑问题的一项 特定的国家活动。(5)刑事诉讼 必须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或曰 诉讼“模式”)下进行。(6)刑 事诉讼是准确、及时、合法地揭 露、证实犯罪,依法惩罚犯罪, 同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 究,以达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 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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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1、提起公诉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2)证据确实、充分;(3)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2、不起诉的种类和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我国的不起诉分为三种:法定不起诉、酌量不起诉、疑案不起诉。这三种不起诉的条件分别是:
(1)法定不起诉,即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的条件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足以证实犯罪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酌量不起诉,即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不起诉的条件,具体涉及10个刑法条款(参见教材第348页),只要具备这10个条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就可决定不起诉。
(3)疑案不起诉,即证据不足的不起诉的条件是: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具体体现。
3、死刑复核程序的特点是什么?
死刑复核程序以其独特的审判对象和核准权的专属等特有性,既区别于普通程序,又不向于其他特殊程序。它的特点是:
(1)它有特定的审理对象。凡是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因为后者仅只是执行死刑的一种独特方式),才需要经过这一程序。
(2)它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判处死刑的案件只有经过复核核准以后才能交付执行,从这个意义上说,死刑复核程序是两审终审制度的一个例外。
刑事诉讼法简答题
刑事诉讼法简答题
一、什么是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对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理过程中,通过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和法院之间的相互作用,根据宪法和刑事法律的规定,实施刑事诉讼手段,达成刑事审判结果的法律原则和程序。
二、刑事诉讼法下的简答题
1. 什么是刑事诉讼权?
刑事诉讼权是指国家根据《宪法》和《刑法》的规定,依法向实施刑事活动的个人施加刑事处罚的权利。
2. 刑事诉讼法下有哪些司法行政机关?
刑事诉讼法下有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以及审判监督机构等司法行政机关。
3. 刑事诉讼法下的程序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下的程序包括立案审查、调查取证、审判等环节。
4. 什么是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是指在刑法规定的案件审理程序中,根据刑法规定的罪行,由审判机关对犯罪行为的当事人依法采取措施,以强制要求其遵守法律的行为。
5. 刑事诉讼法下的复核机制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下的复核机制主要是指:(1)内部复核机制,即案件审理机关根据规定,从自己内部设置一定的机构或者人员,对自己审理的案件进行复核;(2)审判监督机构的复核机制,即审判监督机构可以对案件审理机关的判决、裁定等一系列重要程序进行复核;(3)检察机关的复核机制,即检察机关可以复核案件审理机关的判决、裁定等重要程序。
刑事诉讼法简答题
简答题
l、人民检察院职权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答:(1)是行使侦查权的国家机关之一;
(2)是国家的唯一公诉机关;(3)是诉讼监督机关;
(4)是审查逮捕的主要机关。
2、简答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诉讼地位答:(1)是有极大可能被定罪和处刑的人;(2)是采取强制措施的对象;(3)是证据的主要
来源;(4)是辩护权的主体,是辩护职能的主要承担者。
3、哪些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3)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未成
年人犯罪案件。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4、实行审判公开有什么意义?
(1)是保障审判的民主性和公正性的关键措施。(2)对于促使侦查、起诉机关严格依法办
案和保证诉讼质量,具有重要作用。(3)对于防止片面性,客观全面地查明案件情况,正确
处理案件,维护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也具有重要意义。
5、地区管辖有哪些原则要求?
(1)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的原则;(2)以最初受
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的原则。
6、应当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
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
人的。
7、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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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答题1、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间限的(5、10、20年)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求刑事责任的。
2、回避的法定情形: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并且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5)审批人员、检查人员、侦查人员、等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人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材料6)任职回避a参加过本案侦查、起诉的侦查、检查人员,如果调至人民法院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员b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另行组合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c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合成合议庭进行。
3、证据的法定形式:是指法律规定证据的不同表现形式(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资料
4、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轻罪、轻刑)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询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7)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8)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一经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9)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刑事诉讼法简答题63题
刑事诉讼法简答题63题
1、什么是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有哪些特点?
答:(1)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2)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3)依法进行,即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4)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处以什么样的刑罚的问题。(5)特定的诉讼形式下进行。(6)目的是通过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从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2、简述外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答:将弹劾式诉讼的优点和纠问式诉讼制度的优点结合而成的一种诉讼制度。特点1、侦控审分离;2、对被告人实行无罪推定,被告人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3、自由心证制度。
3、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答:(1)加强惩罚犯罪,同时重视保障人权。(2)建立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诉讼机制。(3)确立了一系列科学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刑事诉讼原则。(4)实行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相结合的诉讼模式。(5)赋予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权。(6)规定了一些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诉讼程序和证据制度。如两审终审制、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等。
4、简述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权
答:(1)侦查;(2)审查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侦查监督(3)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审判监督;
(4)执行监督.
5、简述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诉讼权利
答: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有:(1)请求立案;(2)申请回避;(3)委托代理人;(4)要求赔偿损失;(5)对不立案和不起诉的;决定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6)有权参加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7)对一审判决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8)对生效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生效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一些试题及其答案。
试题一
问:刑事诉讼法中的主体分为哪几类?
答:刑事诉讼法中的主体分为公诉机关、辩护人、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等几类。
试题二
问:刑事诉讼法中的初次听证程序有哪些特点?
答:刑事诉讼法中的初次听证程序具有公开性、合法性、公正性和及时性等特点。
试题三
问: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收集方式有哪些?
答: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收集方式包括询问、勘验、搜查、调查、检验、鉴定、取证、听证等多种方式。
试题四
问:刑事诉讼法中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
讼中,对因犯罪行为造成的民事损害进行赔偿的诉讼。
试题五
问:刑事诉讼法中的检察机关的职权有哪些?
答:刑事诉讼法中的检察机关的职权包括侦查职权、公诉职权、执行职权和监督职权等。
以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的简要内容。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刑事司法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具有维护社会正义和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作用。
刑事诉讼法简答
刑事诉讼法简答
1、什么是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有哪些特点?
答:刑事诉讼是国家专门机关查明犯罪和追究犯罪的活动。广义的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为实行刑罚权的全部诉讼行为。狭义的刑事诉讼是专指审判程序而言。
它的特点是:(1)刑事诉讼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进行。(2)刑事诉讼活动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3)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4)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受到刑事处罚,处以什么样的刑罚的问题,(5)刑事诉讼必须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下进行。(6)刑事诉讼是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证实犯罪,依法惩罚犯罪,同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以达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目的。
2、什么是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如何?
答: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所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
刑事诉讼法是正确执行刑法的保证。刑法是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程序法是保证实体法贯彻实施的,二者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缺一不可的。刑事诉讼法与刑法各自独立成为一个法典,但并非自古以来就是这样。
3、简述刑事诉讼法的宗旨。
答:是指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律,建立刑事诉讼制度,规范刑事诉讼程序
所要达到的目标。
4、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什么?
答:(1)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2)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刑事诉讼法简答题
刑事诉讼法简答题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
问答题
1、什么是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有哪些特点
答:刑事诉讼是国家专门机关查明犯罪和追究犯罪的活动。广义的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为实行刑罚权的全部诉讼行为。狭义的刑事诉讼是专指审判程序而言。
它的特点是:
(1)刑事诉讼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进行。
(2)刑事诉讼活动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
(3)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4)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受到刑事处罚,处以什么样的刑罚的问题。
(5)刑事诉讼必须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或曰诉讼“模式”)下进行。
(6)刑事诉讼是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证实犯罪,依法惩罚犯罪,同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以达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目的。
2、简述刑事诉讼职能的含义。
答:其含义有:
①侦查职能;
②控诉职能;
③辩护职能;
④审判职能;
⑤执行职能;
⑥协助诉讼职能;
⑦诉讼监督职能。
3、现代刑事诉讼职能的基本结构和原则是什么?
答:1.控审分离
2.控辩对等
3.审判中立
4、简述外国行事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
答:一、司法独立原则
二、无罪推定原则
三、控审分离原则
四、平等对抗原则
五、诉讼迅速原则
六、有效辩护原则
七、禁止重复追究原则
八、适度原则
5、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哪些?
答:一、加强惩罚犯罪,同时重视保障人权
2024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一
2024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试题及
答案一
一、选择题
1. 以下关于刑事诉讼中的侦查,说法正确的是:
A.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对犯罪事实进行的调查和取证活动
B. 侦查活动只能由公安机关进行
C.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有权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D. 侦查终结后,必须向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答案:A、C
2.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
A. 1个月
B. 2个月
C. 3个月
D. 6个月
答案:D
3. 以下哪项不是刑事诉讼中的一审程序:
A. 庭前会议
B. 审判
C. 庭后会议
D. 判决
答案:C
4.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的效力与以下哪项有关:
A. 证人的年龄
B. 证人的身份
C. 证人的道德品质
D. 证人的心理状态
答案:B、C、D
5. 以下关于刑事诉讼中的上诉程序,说法正确的是:
A. 上诉只能由被告人提出
B. 上诉期限为10天
C. 上诉状应当交给检察机关
D. 上诉不加刑原则适用
答案:D
二、填空题
1. 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是指______对犯罪事实进行的调查和取证活动。
答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
2.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有权______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答案:聘请
3.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______。
答案:6个月
4. 刑事诉讼中的一审程序包括______、审判、判决。
答案:庭前会议
5. 证人证言的效力与______、______、______有关。
答案:证人的身份、证人的道德品质、证人的心理状态
三、简答题
1. 简述刑事诉讼中的侦查程序。
答案:侦查程序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对犯罪事实进行的
调查和取证活动。侦查终结后,侦查机关应当向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刑事诉讼法简答题
刑事诉讼法简答题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
问答题
1、什么是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有哪些特点
答:刑事诉讼是国家专门机关查明犯罪和追究犯罪的活动。广义的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为实行刑罚权的全部诉讼行为。狭义的刑事诉讼是专指审判程序而言。
它的特点是:
(1)刑事诉讼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进行。
(2)刑事诉讼活动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
(3)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4)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受到刑事处罚,处以什么样的刑罚的问题。
(5)刑事诉讼必须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或曰诉讼“模式”)下进行。
(6)刑事诉讼是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证实犯罪,依法惩罚犯罪,同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以达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目的。
2、简述刑事诉讼职能的含义。
答:其含义有:
①侦查职能;
②控诉职能;
③辩护职能;
④审判职能;
⑤执行职能;
⑥协助诉讼职能;
⑦诉讼监督职能。
3、现代刑事诉讼职能的基本结构和原则是什么?
答:1.控审分离
2.控辩对等
3.审判中立
4、简述外国行事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
答:一、司法独立原则
二、无罪推定原则
三、控审分离原则
四、平等对抗原则
五、诉讼迅速原则
六、有效辩护原则
七、禁止重复追究原则
八、适度原则
5、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哪些?
答:一、加强惩罚犯罪,同时重视保障人权
刑事诉讼法 简答题
1.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特点有
2.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权有
3.审判公开
4.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有
5.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回避的理由有6.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
7.裁定与判决的区别有
8.简述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
9.简述间接证据运用规则
10.被害人享有的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同的诉讼权利有
11.诉讼中止与诉讼终止的区别有
12.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有
13.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权有14.刑事诉讼的特点有15.上诉不加刑原则
16.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有
17.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权利有
18.刑事诉讼中反诉的成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9.简易程序法庭审判的特点是
20.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是指
21.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22.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包括
23.简述判决与裁定在使用上的区别表现
24.反诉
25.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有
26.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遵守以下规定
27.刑事证据
28.提起自诉案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9.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仅限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简答题
1.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特点有:(1)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调解。
(2)在宣判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3)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或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在诉讼
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4)对于被告人实施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既有公诉案件,又有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以审理公诉案件为主,在审理公诉案件的同时,可以对自诉案件一并审理。审理后,对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分别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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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贪污贿赂犯罪。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①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②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③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④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
⑤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⑥★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高法解释》第24条)
⑦★凡在本诉讼阶段以前参与办理本案的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的办理。但是,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在第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或者死刑复核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或者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前述规定的限制。(《高法解释》第25条第2款)
1.客观性:是指证据所表达的内容或证据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不以办案人员的意志为转移,不是主观想象、臆断或虚构的。
2.关联性:指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有存在着客观上的内在联系性,从而能起到证明作用。
3.合法性:指证据的形式以及证据收集的主体、方法和程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且证据必须经过法定的审查程序,其中重点强调证据收集手段、方法的合法性。
1.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条件
2.原告必须具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能力
①被害人(自然人和单位);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此时原告仍应列为被害人本人。
②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
③人民检察院: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且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才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3.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①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②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③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④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⑤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
(《高法解释》第143条)
4.诉因是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
①首先被害人所遭受的损失是物质性的
②其次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
《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根据这一规定,应有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第一,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第二,证据必须确实、充分。第三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我国的不起诉分为三种:法定不起诉、酌量不起诉、疑案不起诉。这三种不起诉的条件分别是:
一法定不起诉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7)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酌定不起诉:即人民检察院对于起诉与否享有自由裁量权,对于符合条件的,既可以作出起诉决定,也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是犯罪行为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三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1)审理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2)提起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各级法院院长或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
(3)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4)法律没有规定期限;
(5)重新审判的法院可以是原审的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也可以是提审的上级法院;
(6)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