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区安全检查表
氨系统安全检查表
4
对新安装或检修后首次使用的液氨管线,应氮气置换其内部气 体氧含量小于0.5%后,方可输入液氨
对于首次输入液氨的储罐、槽车、罐车,应控制流量和速度,
5 同时监控罐体温度,防止液氨在容器内迅速气化后造成罐体骤
冷正。常生产时,宜将液氨储罐控制在较低液位,液氨储罐的高液
14 全管理监察条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等规定,建立健全设备管理
档案并定期检验检测。
6 位联锁或高低压力联锁必须投用,不得摘除;任何情况下,液
氨储罐的最大充装量不得超过储罐容积的85%,高地压力联锁
7
液氨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预防和处置液氨泄漏、中毒、着火 、爆炸等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应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8 管理办法》,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特
种作业。 液氨储罐应设液位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静电导除等安全设、下限位报警装置;要采取良好的绝热保冷设施,液氨储罐进
出口管道应设远程自动切断阀。
10
储罐区消防冷却水系统应符合GB50160等规范要求,消防用水 延续时间按6h计算
检查人员
备注
11
液氨储罐、管道、安全阀的选材、选型应符合其储运方式的要 求,满足相应的耐低温、耐腐蚀条件。
12 13
安全阀排放气应接入吸收系统或氨专用的火炬系统,不得直接 常压液氨储罐夹层珠光砂系统排要放充氮气保持微正压,夹层设置
的呼吸阀应能正常呼吸
液氨储罐、压力管道、液氨槽及其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安
装、使用、改造、维修、检验检测和管理应符合《特种设备安
合成氨行业合成氨单元安全检查表
5.2.12
29
装置的控制室、机柜 间、变配电所、化验 室、办公室等不得与 设有甲、乙A类设备.的房间布置在同一建 筑物内。装置的控制 室与其他建筑物合建 时,应设置独立的防 火分区。
《石油化工企业 防火设计规范》GB50160-2008
5.2.16
1-含量在规定工艺 指标内。
《小氮肥安全技 术规程》化督发(1995)904号第3.9.11条
6.
要控制合成塔进口压 差,一般不超过0.
8MPa,最大不超 过1.0MPa,超过 上述规定,必须及时 处理,以防内件受损。
《小氮肥安全技 术规程》化督发(1995)904号第3.9.14条
(二)冷冻
1.
要经常检查循环机工 作内件的运转、密封、 润滑情况,如发现撞 击、震动、大量泄漏 等异常现象,应及时 处理,避免高压气体 冲击发生着火和爆 炸。
《小氮肥安全技 术规程》化督发(1995)904号第3.9.15条
2.
氨冷器、气氨总管、 循环机出口、液氨贮 槽等部位,必须安装 安全阀,并定期校验, 确保准确灵敏。安全 阀出口处加导气管, 严禁导气管出口放入 室内。
《小氮肥安全技 术规程》化督发(1995)904号第3.9.17条
3.
要严格控制液氨贮槽 压力在规定指标范围 内。液氨贮槽倒槽操 作,必须严格遵守操 作程序,防止爆炸事 故发生。
2. 3.3
18
具有危险和有害因素 的生产过程,应设计 可靠的监测仪器、仪.
表,并设计必要的自 动报警和自动联锁系 统。
《化工企业安全 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
2.3.4
19
对事故后果严重的化 工生产装置,应按冗 余原则设计备用装置.和备用系统,并保证 在出现故障时能自动 转换到备用装置或备 用系统。
氨区安全检查表
17
氨区应设置洗眼器等冲洗装置,其防护半径不宜大于15m。洗眼器应定期放水冲洗管路,保证水质,寒冷时节应做好防冻措施。
《中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24条
18
氨区应保持清洁,不得种植绿蓠或灌木丛,不得储存其他易燃品或堆放杂物。
8
氨区应符合火灾危险性乙类和抗震重点设防类标准和要求。
《中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15条
9
氨区管道应能自由膨胀,并采取防振、防磨措施。
液氨介质管道使用灰铸铁材料阀门时,其适用的公称压力不得大于1.0MPa,温度不得低于-10℃。
由于氨对铜有腐蚀作用,凡有氨存在的设备、管道系统不得有铜和铜合金材质的配件。
5
储罐区应设置遮阳棚等防晒措施,每个储罐应单独设置用于罐体表面温度冷却的降温喷淋系统。
喷淋强度根据当地环境温度、储罐布置、装载系数和液氨压力等因素确定。
《中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12条
6
氨区电气设备应满足《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电气线路一般不应有中间接头,在特殊情况下,线路需设中间接头时,必须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连接和分路。
《中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25条
13
输氨管道为不锈钢或20号钢;法兰为不锈钢或20号钢,带颈对焊突面法兰。氨用阀门为不锈钢;密封垫片为不锈钢缠绕石墨或聚四氟乙烯垫片;螺栓螺母为35CrMo或不锈钢;仪表为氨专用仪表,并考虑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中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20条
涉氨企业安全检查表
主要负责人和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
3
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
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5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
制定日常安全检查记录
7
制定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台帐
8
制定涉氨的每一岗位的危险因素、日常防范措施、应急措施情况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现场检查记录
被检查单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
检查场所:
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日时分
我们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证件号码为、,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现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请予以配合。
检查情况: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备注
安全管理
1
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6
制冷压缩机冷却水出水管是否设置断水停机保护装置
17
应设置事故紧急停机按钮
事故应急救援
18
涉氨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备案情况
19
制冷机房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
20
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
23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冷库设计规范
其它
检查人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共页第页
9
防雷、防静电装置是否定期检测
安全措施
10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1
工作场所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
12
生产、使用氨气的车间及贮氨场所应设置氨气泄露检测报警仪
氨区安全检查表解析
14
与液氨储罐相连的管道、法兰、阀门、仪表等宜在储罐顶部及一侧集中布置,且处于防火堤内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21条
15
氨区气动阀门应采用故障安全型执行机构,储罐氨进出口阀门应具有远程快关功能。
6
氨区电气设备应满足《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电气线路一般不应有中间接头,在特殊情况下,线路需设中间接头时,必须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内连接和分路。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13条
7
氨区设备配置和系统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储罐应符合《压力容器》(GB150-2011)等特种设备相关规定,装设液位计、压力表、温度仪、安全阀等监测装置。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24条
18
氨区内应保持清洁,不得种植绿蓠或灌木丛,不得储存其他易燃品或堆放杂物。
12
氨区管道应具有良好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检测。
氨区管道严禁作为导体和接地线使用。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19条
13
输氨管道为不锈钢或20号钢;法兰为不锈钢或20号钢,带颈对焊突面法兰。氨用阀门为不锈钢;密封垫片为不锈钢缠绕石墨或聚四氟乙烯垫片;螺栓螺母为35CrMo或不锈钢;仪表为氨专用仪表,并考虑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14条
8
氨区应符合火灾危险性乙类和抗震重点设防类标准和要求。
氨区安全检查表
氨区安全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检查依照存在问题计划整顿达成时间一总平面布局氨区应独自部署,建在地势平展、通风《中国华电公司公司火电厂液氨重要危险源安1全管理规定》(2014 )422 号第 4 条顺畅的地段,且部署在厂区边沿。
氨区应避开人员集中的活动场所,并应部署在该场所及其余主要生产设备区全年最小频次风向的上风侧。
《中国华电公司公司火电厂液氨重要危险2源安全管理规定》( 2014)422 号第 5 条对位于在山区或丘陵地域的电厂,氨区不该部署在窝风地段。
氨区与周边居住区或村镇和学校、公共建筑、相邻工业公司或设备、交通线、邻近江河湖靠岸边以及邻近明火、发散火花地址和液氨区外建(构)筑物或设《中国华电公司公司火电厂液氨重要危险3施等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切合规定。
源安全管理规定》( 2014) 422 号第 6 条氨区禁止部署在电力架空线路下边,氨区与电力线路应知足架空线路(中心线)许多于 1.5 倍杆高的距离要求。
已建成燃油罐区、制(供)氢区的发电《中国华电公司公司火电厂液氨重要危险源4500 米的距离安全管理规定》( 2014)422 号第 7 条厂,氨区宜部署在大于其以外,躲避组成危险化学品重要危险源单元的条件。
新建发电厂燃油罐区、制(供)氢区和氨区三者之间的间距宜大于500 米。
5 氨区控制室和配电室进出门口朝向装置《防备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要点要求》间。
( 2014) 161 号二设备系统安全设备液氨储存区应设置不低于 2.2m 高的非焚烧体实体围墙。
当液氨区围墙利用厂区围墙时,应采纳高度不低于 2.5m 的不焚烧体实体围墙。
《中国华电公司公司火电厂液氨重要危险源安1 位于发电厂区外独立部署的氨区,其四全管理规定》(2014 )422 号第 8 条周应设高度不低于 2.5m 的非焚烧体实体围墙。
氨区墙外四周应有醒目的“ 30 米内禁止烟火”字样。
2 氨区应设置两个及以上对角或对向部署《中国华电公司公司火电厂液氨重要危险源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应向外开。
氨区安全检查表
6
氨区电气设备应满足《爆炸和火灾危险 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电气线路一般 不应有中间接头,在特殊情况下,线路 需设中间接头时,必须在相应的防爆接 线盒内连接和分路。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 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13条
之外,规避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单元的条件。
新建发电厂燃油罐区、制(供)氢区和 氨区三者之间的间距宜大于500米。
5
氨区控制室和配电室出入门口朝向装置 间。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2014)161号1.8.18
-二二
设备系统安全设施
1
液氨贮存区应设置不低于2.2m咼的非
燃烧体实体围墙。当液氨区围墙利用厂 区围墙时,应采用高度不低于2.5m的不 燃烧体实体围墙。
体。液氨储罐上部应设置平台,楼梯、 步道、栏杆符合要求,醒目位置配置适 当数量的“当心坠落”警告标志牌。液 氨储罐应有两点接地的静电接地设施。
5
储罐区应设置遮阳棚等防晒措施,每个 储罐应单独设置用于罐体表面温度冷却 的降温喷淋系统。
喷淋强度根据当地环境温度、储罐布置、 装载系数和液氨压力等因素确定。
12
氨区管道应具有良好的防雷、防静电接 地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检测。 氨区管道严禁作为导体和接地线使用。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 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19条
13
输氨管道为不锈钢或20号钢;法兰为不 锈钢或20号钢,带颈对焊突面法兰。 氨 用阀门为不锈钢;密封垫片为不锈钢缠 绕石墨或聚四氟乙烯垫片;螺栓螺母为35CrMo或不锈钢;仪表为氨专用仪表, 并考虑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发电厂液氨罐区检查表
5、液氨区的设置雾状喷淋装置。
依据“火电厂烟气脱硝(SCR)系统运行技术规范”DL/T335-2010第9.3.6条:“严禁氨系统超压运行,液氨储存罐温度高于40℃时,要及时检查其喷淋系统自动投入,对液氨储存罐进行冷却…”
“火电厂烟气脱硝(SCR)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第10.5.条:“在易发生液氨或者氨气泄漏的区域应设置必要的检测设备和水喷雾系统”
4、氨区宜设置固定式万向水枪,固定式万向水枪采用直流/喷雾两用,能够上下、左右调节,位置和数量以覆盖可能泄漏点确定;
5、地下消防栓井应有明显标识,设置相应的永久性固定标识;
6、氨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氨罐喷淋系统要定期进行检查试验。灭火器要定期进行检验,发现失效要及时更换。
7
防雷防静电设施
氨区应设置独立的接闪器(避雷针),并采取防止静电感应的措施,接地材质应考虑相应的防腐措施。
50m3≤V<200m3: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距离25m;
200m3≤V<1000m3: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距离30m;
5
消防通道
氨区应设有环形消防车道,并保持畅通。
依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第4.03条规定:“主厂房区、点火油罐区及贮煤场区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其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重点防火区域周围宜设置消防车道,当山区燃煤电厂的主厂房区、点火油罐区及贮煤场区周围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可延长边设置尽端式消防车道,并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
氨区安全检查表
氨区管道应具有良好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检测。
氨区管道严禁作为导体和接地线使用。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19条
13
输氨管道为不锈钢或20号钢;法兰为不锈钢或20号钢,带颈对焊突面法兰。氨用阀门为不锈钢;密封垫片为不锈钢缠绕石墨或聚四氟乙烯垫片;螺栓螺母为35CrMo或不锈钢;仪表为氨专用仪表,并考虑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20条
14
与液氨储罐相连的管道、法兰、阀门、仪表等宜在储罐顶部及一侧集中布置,且处于防火堤内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21条
15
氨区气动阀门应采用故障安全型执行机构,储罐氨进出口阀门应具有远程快关功能。
同时,应检查槽车安全附件(静电接地装置、阻火设备、压力表、安全阀和液面计)包括紧急切断装置齐全,完好无损。对液氨运输人员做好相关的安全交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36条
3
接卸前应设立安全隔离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卸氨区域。并及时查验液氨出厂检验报告,确认液氨纯度符合要求。
重大危险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事故报警系统等应定期检查、检测、试验。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2011)113号第106条
三
消防及监控
1
储罐区四周应设置不低于1米的不燃烧实体防火堤,其有效容积应不小于储罐组内最大储罐的容量,并在不同方位上设置不少于2处越堤人行踏步或坡道。防火堤内地面,应有不小于3‰的坡度。在堤内较低处设置集水设施,连接集水设施的雨水排除管道应从地面以下通出,堤外应设有可控制开闭的装置与之连接。开闭装置上应设有能显示其开闭状态的明显标志。
氨站安全检查表
3)检查频次:每月1次。
4)其他:本检查表置于波氨罐区操作室,由检查人员如实记录,安全环保部每月收存。
检查人员;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5.《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4-2009);
6. 其他管理规范、规定
2
工艺操作
1)压力、液位、温度、流量等工艺指标控制符合工艺控制要求;
2)工艺监控、远程控制、联锁报警等功能运行正常;
3) 操作人 员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和内容进行巡回检查,记录齐全:巡检装备齐全。
4)检维修作业时落实设备管道卸压、排空、隔离、置换等安全措施。
4)制定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修维护。
1.《危险化学 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2.《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4-2009);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
(AQ 3036 -2010)
4.《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19517-2009
5)装置运行和装卸,按章操作,无违反工艺纪行为。
3
电器仪表
1)防雷接地、防静电设施完好有效,定期检测合格:
2)压力表、流量计、温度计、液位计、可燃有毒气体检测等监视测量仪表完好运行,定期检查,定期校验合格:
3)电器仪表设备正常运行。
说明
1)检查人员:由设备总监、工艺总监、电仪总监奉头组织井参加检查。
液氨罐区设备、工艺、电仪专业安全检查表编号: N001N07/4
序号
检查项目
涉氨企业安全检查表
涉氨企业安全检查表1. 检查单位基本信息•检查单位名称:•所在地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2. 检查时间及人员•检查日期:•检查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3. 涉氨企业安全管理情况检查3.1 安全管理制度• 3.1.1 是否建立了涉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3.1.2 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修订及评审情况。
• 3.1.3 安全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及执行情况。
3.2 职责分工• 3.2.1 是否明确了涉氨企业各级责任人的职责与权限?• 3.2.2 职责分工落实情况。
3.3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3.3.1 是否建立了涉氨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3.3.2 生产设备的安全技术状况及检测情况。
• 3.3.3 安全监测与治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3.4 动态管理。
• 3.4.1 是否建立了涉氨企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3.4.2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
4. 涉氨企业安全风险评估4.1 涉氨工艺流程• 4.1.1 涉氨企业主要工艺流程介绍。
• 4.1.2 工艺流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4.2 安全设施与装备• 4.2.1 涉氨企业安全设施与装备情况。
• 4.2.2 安全设施与装备的完好性及有效性。
4.3 安全管理与操作• 4.3.1 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培训情况。
• 4.3.2 安全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
5. 安全生产情况检查5.1 设备安全• 5.1.1 设备的设施、控制、监测情况。
• 5.1.2 设备的检修、保养及跟踪记录。
5.2 工作场所安全• 5.2.1 工作场所布局、通风、照明等情况。
• 5.2.2 工作场所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情况。
5.3 操作规范• 5.3.1 操作规范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 5.3.2 涉氨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规范情况。
6. 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检查6.1 应急预案• 6.1.1 涉氨企业创建了应急预案吗?• 6.1.2 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情况。
氨企业安全检查表
5、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档案
6、职业危害档案
危
险
作
业
防
护
措
施
进行爆破、吊装、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应当制定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监督危险作业人员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作业现场进行及时协调,发现事故隐患现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紧急排除。
安
全
许
可
2、工伤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
同
时
管
理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班
组
安
全
管
理
1、建立健全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两次.
需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或其他安全生产批准文件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建设等活动的。
赔
偿
责
任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应当依法妥善处理事故的善后工作,按国家和本省规定向事故伤亡人员支付赔偿金。
安
全
检
查
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档案,每次检查的内容、结果、整改情况应记入档案,并由检查人员、复查人员签字。
7、职业危害管理制度及重大危害因素监控制度;
8、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9、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台帐;
10、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培训档案);
11、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安
全
投
入
1、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涉氨企业安全检查表
涉氨企业安全检查表涉氨企业安全检查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现场检查记录被检查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检查场所: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日时分我们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证件号码为、,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
现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请予以配合。
检查情况:序号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1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2全管3理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4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规定经考核合格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备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5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67制定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制定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台帐制定涉氨的每一岗位的危险因素、日8常防范措施、应急措施情况9防雷、防静电装置是否定期检测10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工作场所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11通风生产、使用氨气的车间及贮氨场所应12设置氨气泄露检测报警仪安全措施1513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储罐等压力容器和设备应装有带压14力、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制冷压缩机是否设置止逆阀制冷压缩机冷却水出水管是否设置断16水停机保护装置17应设置事故紧急停机按钮事故应急救18涉氨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备案情况19制冷机房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20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23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援冷库设计规范检查人员(签名):、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其它共页第页扩展阅读:涉氨制冷企业安全检查表涉氨制冷企业执法检查表基本信息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企业安全联系电话生产负责人检查人员检查时间基础管理检查内容序号1检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内容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关部门等的安全生产职责。
(1)是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消防/防火安全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巡检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
涉氨场所安全检查、评价表
1、储罐应设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等安全附件,且应定期校验。 2、低温储罐尚应设温度指示仪。
4
20 1、室外储罐区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4m。
2
总计
100
注: 每一
1、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并对重大危
5
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 2、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制定治理
4
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1、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
6 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
2
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检查情况
7
1、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4
1、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3、液氨场所应配备事故应急工作所需的有效的防护器具,至少应包括正压式空 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其中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应至少配备两套。 4、液氨场所尚应配备长管式防毒面具、重型防护服。 8 5、液氨场所应配备日常检维修作业所需的有效的防护器具,至少应包括过滤式 12 防毒面具(配氨气专用滤毒罐)、橡胶手套、胶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防护 器具应满足在岗人员一人一具。 6、 日常检维修防护器具与事故应急防护器具应分开放置,并有专人负责保管, 定期校验和维护。
(九)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十)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十一)其他文件、资料。
15 1、液氨场所应设置风向标。风向标应设在液氨场所内人员容易看到的高处。
氨区安全检查表
氨区管道应具有良好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检测。
氨区管道严禁作为导体和接地线使用。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19条
13
输氨管道为不锈钢或20号钢;法兰为不锈钢或20号钢,带颈对焊突面法兰。氨用阀门为不锈钢;密封垫片为不锈钢缠绕石墨或聚四氟乙烯垫片;螺栓螺母为35CrMo或不锈钢;仪表为氨专用仪表,并考虑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同时,应检查槽车安全附件(静电接地装置、阻火设备、压力表、安全阀和液面计)包括紧急切断装置齐全,完好无损。对液氨运输人员做好相关的安全交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36条
3
接卸前应设立安全隔离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卸氨区域。并及时查验液氨出厂检验报告,确认液氨纯度符合要求。
进出罐区的各类管线、电缆,不宜在防火堤堤身穿过,应尽量从堤顶跨越或堤基础以下穿过。如不可避免,必须穿过堤身时则应预埋套管,且应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
卧式罐罐壁至防火堤基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28条
2
氨区应设置消防水炮,消防水炮采用直流/喷雾两用,能够上下、左右调节,位置和数量以覆盖可能泄漏点确定。
4
氨区应设置用于消防灭火和液氨泄漏(含运输液氨槽车泄漏)稀释吸收的消防喷淋系统。消防喷淋系统应综合考虑氨泄漏后的稀释用水量,并满足消防喷淋强度要求,其喷淋管按环型布置,喷头应采用实心锥型开式喷嘴。
消防喷淋系统不能满足稀释用水量的,应在可能出现泄漏点较为集中的区域增设稀释喷淋管道。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31条
液氨安全评估检查表
厂区周边环境以及自然条件是否存在如滑坡等危险和有害因素,给氨区带来不利影响。
液氨运输、接卸、存储和使用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的控制是否存在问题.
是否按照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是否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等级。
应急预案内容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和需要.
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评估。部门每年是否组织2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企业每年是否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
是否按规定数量和要求配置了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密式防护服、橡胶防冻手套、过滤式防毒面具等应急器材和医用硼酸等防护用品.
是否建立氨站应急物资清单,并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可用.
有关责任人是否对氨站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氨站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是否完善。包括运行规程、检修规程、操作票制度、工作票制度、动火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出入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防护用品定期检查等制度。
是否对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危险特性,熟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油库
油罐液位、温度显示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呼吸阀、安全阀、阻火器每月检查是否不少于一次
储罐基础是否牢固,是否有不均匀下沉、裂缝、倾斜.
防火堤是否损坏或有孔洞,防火堤排水沟是否畅通、是否采取了排水阻油措施。
泡沫灭火系统正常未过期,各区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配备的数量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
氢站
氢站压力容器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包括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
脱硝氨区安全系统检查表
卸氨人员的安全防护
1、卸氨前应检查防护服、防毒面具、正压呼吸器等防护用品完好备用。卸氨操作时,操作人员均需佩戴好防毒面具,并严格执行接卸安全操作规程。
2、液氨接卸应避开夜间进行。另外如遇闪电、雷击、大雨、大风(6级以上)天气,或卸氨区周围30m围有明火、易燃、有毒介质泄漏及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或不得进行)卸氨操作,立即汇报。
2.4
储罐本体的外接管道要求
液氨储罐本体的外接管道均应设双阀,当其中1个为自动阀时,紧接储罐的阀门应为手动隔离阀;储罐本体底部通向其他设备的管道上,无论靠近其他设备处有无阀门,都应设置串联的两个阀门,其中1个应紧贴储罐管口;排污阀也应是双阀。
2.5
液氨储罐液相接口管要求
液氨储罐液相进料管接口根部阀前应设置止回阀;应尽量控制液氨储罐开孔数量和开孔孔径,液氨储罐液相接口管径应不大于DN80。
2.3
液氨储罐的设计压力、温度和材料
符合GB150-2011规定,液氨储罐的设计压力应不低于2.16MPa,设计温度不低于50℃,根据当地月平均最低气温的最低值液氨储罐的材质选用原则:
1)最低设计温度高于-20℃时,储罐材质宜选用Q345R。
2)最低设计温度等于或低于-20℃时,储罐材质宜选用16MnDR。
4
垫片
不锈钢缠绕石墨垫片
不锈钢缠绕石墨垫片
5
连接件
采用35CrMo材质全螺纹螺柱和30CrMo材质Ⅱ型六角螺母
采用35CrMo材质全螺纹螺柱和30CrMo材质Ⅱ型六角螺母
1.3
氨区围墙及大门
液氨区应设置不低于2.20m高的非燃烧体实体围墙,原设计为格栅式围栏的,应改造成实体围墙;应设置两个或以上安全出口与厂区其他道路相接,安全出口应对角或对向设置。液氨区大门及安全出口门宜采用钢板门。
氨区区域专项安全检查表
3
氨区入口处应装设静电释放器,并在其上悬挂“静
电释放器”文字标志牌。
4
氨区围墙外侧,应醒目标注“氨区重地严禁烟火”
字样。
5
氨区的配电间、控制操作间电气、通讯设施的设计
应符合GB50058爆炸和火灾环境电力装置
设计规范的规定。通风系统必须用非燃性材料制成,
其结构应坚固,连接应严密,并不得产生气体滞留
项目
检查标准
发现问题
责任部门
整改时间
备注
氨区
基本
要求
1
氨区内必须严禁烟火,严禁放置易爆易燃物品,并
应设“严禁烟火”的标示牌。在氨区和发电机的附
近,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氨区应设有不低于2m
的实体围墙。
2
氨区出入口应装设标示牌,入口醒目位置应装设
“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禁止烟火”、“禁止带火
种”、“防火重地部位”文字标志牌,氨区出入制度
的死角。
6
按照DL5027—1993中7.2.28的规定,氨区应有可
靠的防雷设施。
7
氨区应配备操作、维护常用的铜制或铍铜合金工具。
作业
人员
8
值班人员是否穿着不引起静电的服装及穿着无铁
钉的鞋靴。
行为
检查
9
值班人员是否进行过液氨方面的安全培训、有无资
质。Leabharlann 安健环标识10
设备、管道、转动机械安全标识齐全,符合安健环
测,接地电阻应满足要求。
16
氨吸收间应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具、开关、电源箱等电
气装置。
液氨
储罐
17
检查其外观情况,漆层有无脱落;其封头有无鼓
液氨安全评估检查表
储罐、系统管道等有无老化、变形、损坏和泄漏。
远方监视、自动监测和报警装置是否完好。
储运场所防护、隔离功能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防雷、防火、防爆、接地、通风等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是否按照GB 16179规定,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在重大危险源现场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GB2894规定的安全标志。
是否对液氨系统发生爆炸、火灾、泄漏等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
二
安全防护设施
现场和远程氨气泄漏检测装置是否可靠投用,是否设置超限报警功能并与消防、喷淋系统联动。
储罐进出口管线是否设置具有远程控制功能的紧急切断阀(含气动快关阀)
液氨储罐的液位、温度、压力等参数是否具备实时监视和高低限报警功能。
相关人员是否能够正确、有效使用应急器材和防护用品。
发生液氨系统突发事件时,企业是否具备应急处置条件和应急处置能力等。
废水收集和处理系统是否满足液氨大量泄漏后应急处置要求。废水是否可能外排。
氨站围墙、围栏四周是否设置防止含氨废水扩散至氨区外的截污沟等设施。废水是否可能直接排入周边雨水井。
六
氢站、油库安全评估
氢站是否采用撞击时不产生火花的工具、门窗、起重设施。
建筑物顶内平面平整,防止氢气在凹面积聚。顶部设置气窗或排气孔,排气孔设置在最高处,并引至安全地带。
氢气罐之间的防火距离符合《氢氧站设计规范》(GB50177)的规定:立式、球形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大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氢气排放管是否使用金属材料,不使用塑料管或橡皮管。氢气排放管是否设置阻火器,阻火器设在管口处,排放管出口高于屋顶2米。
液氨和周边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满足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4.1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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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区管道垫片禁止使用橡皮垫、塑料垫、铜质垫。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16条
10
氨区所有设备、管道应统一标出明显颜色,对管道内的介质流向做出明显指示,便于操作和事故处理。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17条
重大危险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事故报警系统等应定期检查、检测、试验。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2011)113号第106条
三
消防及监控
1
储罐区四周应设置不低于1米的不燃烧实体防火堤,其有效容积应不小于储罐组内最大储罐的容量,并在不同方位上设置不少于2处越堤人行踏步或坡道。防火堤内地面,应有不小于3‰的坡度。在堤内较低处设置集水设施,连接集水设施的雨水排除管道应从地面以下通出,堤外应设有可控制开闭的装置与之连接。开闭装置上应设有能显示其开闭状态的明显标志。
同时,应检查槽车安全附件(静电接地装置、阻火设备、压力表、安全阀和液面计)包括紧急切断装置齐全,完好无损。对液氨运输人员做好相关的安全交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36条
3
接卸前应设立安全隔离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卸氨区域。并及时查验液氨出厂检验报告,确认液氨纯度符合要求。
四
接卸液氨安全
1
卸氨区应装设万向充装系统用于接卸液氨,禁止使用软管接卸。万向充装系统应使用干式快速接头,周围设置防撞设施。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35条
2
入厂前应检查承担运输液氨的运输单位必须具有危化品运输许可资质,运输液氨的槽车必须有押运员作业证、槽车使用证及准用证等资质证。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14条
8
氨区应符合火灾危险性乙类和抗震重点设防类标准和要求。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15条
9
氨区管道应能自由膨胀,并采取防振、防磨措施。
液氨介质管道使用灰铸铁材料阀门时,其适用的公称压力不得大于1.0MPa,温度不得低于-10℃。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22条
16
氨区应设置不少于2个风向标,其位置应设在周围300米范围内人员能够明显看到的高处。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23条
17
氨区应设置洗眼器等冲洗装置,其防护半径不宜大于15m。洗眼器应定期放水冲洗管路,保证水质,寒冷时节应做好防冻措施。
6
氨区电气设备应满足《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电气线路一般不应有中间接头,在特殊情况下,线路需设中间接头时,必须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内连接和分路。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13条
7
氨区设备配置和系统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储罐应符合《压力容器》(GB150-2011)等特种设备相关规定,装设液位计、压力表、温度仪、安全阀等监测装置。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24条
18
氨区内应保持清洁,不得种植绿蓠或灌木丛,不得储存其他易燃品或堆放杂物。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25条
19
氨区入口应设置“未经许可 不得入内”、“禁止烟火”、“禁止带火种”、“禁止使用无线通讯”、“禁止穿钉鞋”、“禁止穿化纤服装”标志和“氨区出入管理制度”文字标志。
4
氨区应设置用于消防灭火和液氨泄漏(含运输液氨槽车泄漏)稀释吸收的消防喷淋系统。消防喷淋系统应综合考虑氨泄漏后的稀释用水量,并满足消防喷淋强度要求,其喷淋管按环型布置,喷头应采用实心锥型开式喷嘴。
消防喷淋系统不能满足稀释用水量的,应在可能出现泄漏点较为集中的区域增设稀释喷淋管道。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31条
进出罐区的各类管线、电缆,不宜在防火堤堤身穿过,应尽量从堤顶跨越或堤基础以下穿过。如不可避免,必须穿过堤身时则应预埋套管,且应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
卧式罐罐壁至防火堤基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28条
2
氨区应设置消防水炮,消防水炮采用直流/喷雾两用,能够上下、左右调节,位置和数量以覆盖可能泄漏点确定。
对位于在山区或丘陵地区的电厂,氨区不应布置在窝风地段。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5条
3
氨区与邻近居住区或村镇和学校、公共建筑、相邻工业企业或设施、交通线、临近江河湖泊岸边以及临近明火、散发火花地点和液氨区外建(构)筑物或设施等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规定。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20条
14
与液氨储罐相连的管道、法兰、阀门、仪表等宜在储罐顶部及一侧集中布置,且处于防火堤内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21条
15
氨区气动阀门应采用故障安全型执行机构,储罐氨进出口阀门应具有远程快关功能。
氨区严禁布置在电力架空线路下面,氨区与电力线路应满足架空线路(中心线)不少于1.5倍杆高的距离要求。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6条
4
已建成燃油罐区、制(供)氢区的发电厂,氨区宜布置在大于其500米的距离之外,规避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元的条件。
新建发电厂燃油罐区、制(供)氢区和氨区三者之间的间距宜大于500米。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37条
4
液氨运输人员负责槽车侧的阀门操作,氨区操作人员按照操作票逐项操作氨区内设备系统,双方人员均需佩戴好防护用品。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38条
5
槽车进入装卸台后,应手刹制动,并熄火,驾驶员离开驾驶室。采取防止罐车卸氨过程中车辆发生移动的有效措施。试验卸氨区洗眼水正常,连接好装卸台与车辆的静电接地线。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39条
6
卸氨操作时,运行值班人员应随时监测作业区内氨气浓度低于35ppm,浓度超标时应立即停止卸氨,查找漏氨点并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40条
7
根据经计算确定的卸氨流量控制流速在1m/s以内,防止静电摩擦起火。
位于发电厂区外独立布置的氨区,其四周应设高度不低于2.5m的非燃烧体实体围墙。
氨区墙外四周应有醒目的“30米内严禁烟火”字样。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8条
2
氨区应设置两个及以上对角或对向布置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应向外开。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9条。
11
氨气输送管道及其桁架跨厂内道路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桁架处应设醒目的交通限高标志和限高杆。管道应每隔80-100m设一接地点,并可靠接地。
输氨管道应在适当的位置设跨桥,桥底面最低处距管顶(或保温层顶面)的距离不应小于80mm。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料时,槽车押运人员、氨区运行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应经常观察风向标,站在上风向位置。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43条
10
如遇闪电、雷击、大雨、大风(6级以上)天气,或卸氨区周围30m范围内有如遇闪电、雷击、大雨、大风(6级以
上)天气,或卸氨区周围30m范围内有明火、易燃、有毒介质泄漏及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或不得进行卸氨操作。夜间一般不进行卸氨操作。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11条
5
储罐区应设置遮阳棚等防晒措施,每个储罐应单独设置用于罐体表面温度冷却的降温喷淋系统。
喷淋强度根据当地环境温度、储罐布置、装载系数和液氨压力等因素确定。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12条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29条
3
氨区应沿道路设置地上式消火栓,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氨区内的消火栓、阀门、消防水泵接合器等设置地点应设置相应的永久性固定标识。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30条
12
氨区管道应具有良好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检测。
氨区管道严禁作为导体和接地线使用。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19条
13
输氨管道为不锈钢或20号钢;法兰为不锈钢或20号钢,带颈对焊突面法兰。氨用阀门为不锈钢;密封垫片为不锈钢缠绕石墨或聚四氟乙烯垫片;螺栓螺母为35CrMo或不锈钢;仪表为氨专用仪表,并考虑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26条
20
氨区应设置职业危害告知牌,并注明氨物理和化学特性、危害防护、处置措施、报警电话等内容。
氨区大门外侧应配置带有“火种箱”标识的火种箱。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014)422号第2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