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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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

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

一、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项目地点位于【项目地点】,建设规模为【建设规模】,总投资为【总投资】。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为【招标内容】。

二、资格审查条件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招标人特制定以下资格审查条件:1.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要求】万元。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

(5)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等情况;②在最近三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③在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④因履行合同违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专业与招标项目要求相符。

(2)项目经理须具备5年以上同类项目施工管理经验。

(3)项目经理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 设计单位资格要求(1)设计单位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要求】万元。

(2)设计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设计单位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

(4)设计单位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监理单位资格要求(1)监理单位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要求】万元。

(2)监理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监理单位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

(4)监理单位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人员配备要求(1)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

资格审查条件、标准和方法以及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资格审查条件、标准和方法以及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资格审查条件、标准和方法以及评标的标准和方法1. 注册资格审查条件:参与招标的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注册资格,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

2. 资质要求: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制定相应的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项目要求承包商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

3. 经验要求: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难度,要求参与招标的单位具备一定的项目经验。

4. 技术能力要求:要求参与招标的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5. 财务状况要求:要求参与招标的单位具备一定的财务实力,能够承担项目所需的资金。

6. 审查方法:资格审查可以通过查阅相关证件和资料,进行面谈,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评标的标准和方法的详细描述:1. 技术方案评审:评估招标单位的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创新性和适用性等方面。

2. 价格评审:评估招标单位的报价是否合理、合法,并进行价格比较。

3. 经验评审:评估招标单位过往项目的质量和业绩,以及项目管理经验等方面。

4. 财务状况评审:评估招标单位的财务实力和稳定性,以确保其能够履约完成项目。

5. 资格评审:评估招标单位是否符合资格审查条件,包括注册资格、资质要求等方面。

6. 综合评价:综合考虑以上多个方面的评审结果,综合评价招标单位的整体能力和竞争力。

7. 评标方法:评标可以采用打分法、加权法、层次分析法等评价方法,以确保评标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8. 评标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评标标准,对每个方面进行评分或评价。

9. 评标委员会:成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评标工作,确保评标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10. 评标结果公示: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以确保招标过程的透明性和公开性。

招标人资格审查文件模板

招标人资格审查文件模板

一、招标人资格审查须知1.1 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以确保投标单位具备投标资格和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1.2 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必须按照本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标方有权拒绝其投标。

1.3 本资格审查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单位的基本情况、资质证明、业绩证明、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方面。

二、资格审查标准2.1 投标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投标单位应具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如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

2.3 投标单位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内无亏损、无重大财务风险。

2.4 投标单位应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

2.5 投标单位应具备与招标项目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和项目管理能力。

2.6 投标单位应具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施工、设备、人员等资源。

2.7 投标单位应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

2.8 投标单位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三、资格审查程序3.1 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应按照本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2 招标方在收到投标单位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后,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3.3 招标方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有权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补充材料。

3.4 招标方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发出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

3.5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招标方将不予受理其投标。

四、资格审查材料4.1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5)开户许可证。

4.2 资质证书:(1)与招标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2)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财务状况:(1)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近三年财务报表。

4.4 信用状况:(1)信用报告;(2)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50分
商务部分:4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管理司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投标人在两个或三个标段综合得分均排序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其为标段投资额最大的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另外的标段相应顺延推荐给得分第二名的单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附件: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
附录 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持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为综合甲级资质,并持有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3、评标基准价得10分,投标报价得分根据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率计算得分,偏差率每高于1%,扣0.15分,扣分为止;每低于1%,扣0.1分,扣分为止。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
4、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3篇)

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3篇)

第1篇一、总则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招标项目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是招标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旨在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信誉等方面进行审查,确保投标人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二、资格审查内容1. 资质审查(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证书,如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业绩审查(1)投标人须具备与招标项目规模、类型相类似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合同金额不低于招标项目估算价的50%。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证明项目已按期完工、质量合格。

3. 信誉审查(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2)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履约信誉,无拖欠工程款、材料款等行为。

4. 其他审查(1)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专业技术力量,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人员。

(2)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材料、技术等条件。

(3)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资金实力,提供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

三、资格审查程序1.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2. 招标人收到资格审查材料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 招标人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名单。

4.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应告知其不合格原因。

四、资格审查要求1.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3.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逾期提交者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_资格审查条件

招标文件_资格审查条件

一、项目名称:XXX工程项目二、招标编号:XXX三、招标人:XXX四、招标代理机构:XXX五、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XXX工程项目2.项目地点:XXX3.项目规模:XXX4.项目总投资:XXX5.项目概况:XXX工程项目是为了满足XXX需求,提高XXX水平,经过前期调研和论证,决定建设XXX工程项目。

六、资格审查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招标项目要求。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

4.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10.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1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人员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有效期内。

1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1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有效期内。

1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人员养老保险,并在有效期内。

1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人员医疗保险,并在有效期内。

18.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人员失业保险,并在有效期内。

19.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人员工伤保险,并在有效期内。

20.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人员住房公积金,并在有效期内。

2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

附件: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另一成员应具备住房和城市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

2. CQ-ZJB-01标段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的合计业绩应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3. 上述业绩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内的业绩。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注:C Q-ZJB-01及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信誉最低要求,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成员中最低信用等级方认定。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说明:1. 资格要求中的“交通土建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运输、交通工程、隧道工程等公路工程类专业及测量、土木、市政等建工类专业。

2.上述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并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说明:1. 资格要求中的“交通土建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运输、交通工程、隧道工程等公路工程类专业及测量、土木、市政等建工类专业。

2.上述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并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评标专家资格审查范本

评标专家资格审查范本

评标专家资格审查范本一、背景介绍在招标过程中,评标专家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素质直接影响着招标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因此,为了确保评标专家的资格符合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就显得十分必要。

本文将就评标专家资格审查范本进行讨论。

二、资格审查内容1. 个人基本信息核查:a) 身份证明文件:评标专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护照等;b) 个人联系方式:评标专家应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c) 个人简历:评标专家应提供详细的个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

2. 专业资格证书核查:a) 评标专家应提供与所从事领域相关的、有效的专业资格证书;b) 专业资格证书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如有有效期限,需确保在有效期内。

3. 工作经验核查:a) 评标专家应提供详细的工作经验证明,包括所参与的项目、担任的职位等;b) 工作经验应与评标项目相关,评标专家需具备一定领域的实践经验。

4. 不可撤销的声明和承诺:a) 评标专家应签署不可撤销的声明和承诺,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b) 评标专家应遵守相关法规和道德规范,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

三、资格审查程序1. 提供资料阶段:a) 招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申请表格和材料清单;b) 评标专家应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表格和资料。

2. 资格审查环节:a) 招标人组织专业人员对评标专家资格进行审查;b) 对评标专家的个人基本信息、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进行核实。

3. 审查结果通知:a) 招标人应及时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评标专家;b) 若资格审查结果符合要求,评标专家将获得参与评标的资格。

四、注意事项1. 评标专家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应配合招标人的工作,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2. 评标专家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如有故意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况,将受到相应的法律惩处;3. 评标专家应遵守评标机构的规章制度和有关的法规,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结论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在招标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招标文件资格评审

招标文件资格评审

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评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XX工程项目2.项目地点:XX省XX市XX区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XX万平方米4.项目总投资:XX亿元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设计、设备采购等全部工程内容二、招标文件资格评审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原则;3.项目需求与投标企业实力相适应的原则;4.综合评审、择优选择的原则。

三、招标文件资格评审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5.投标人须具备与本项目规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设备、管理水平和财务状况;6.投标人须具备相关项目的业绩,并在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施工、监理、设计、设备采购等全部工程内容;7.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无重大诉讼、仲裁等不良记录;8.投标人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资格评审程序1.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2.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完整性、投标文件符合性等;3.招标人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企业实力、项目业绩、信誉状况等;4.招标人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进入下一阶段的投标人名单;5.招标人通知进入下一阶段的投标人,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善后的投标文件;6.招标人组织专家对完善后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进度计划等;7.招标人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8.招标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五、招标文件资格评审结果公示1.招标人将在规定时间内公示招标文件资格评审结果;2.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名称、评审结果等;3.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对公示结果进行确认,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模板】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模板】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LAQJK-1、LAQJK-2、LAQJK-3标段资质最低要求)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LAQJK-1、LAQJK-2、LAQJK-3标段业绩最低要求)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LAQJK-1、LAQJK-2、LAQJK-3标段信誉最低要求)注:1.本次招标不审查检测工程师、检测员,投标时无须填报。

在合同谈判时,中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人员资格条件必须满足上表资格要求。

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按投标人须知3.5.4条的要求附相关资格审查资料。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即使中标人按照本表要求配备了其他主要监控人员,若中标人配备的监控人员仍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继续增配监控人员,中标人在接到通知要求后应立即执行,不得无故拖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中标人承担。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LAQJK-1标段主要设施设备最低要求)注:1.本表中主要监控设备为投标人派驻到现场的最低要求,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标时不作为考核条件。

投标人一旦中标,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该表要求监控设备作为签订合同的必要前置条件。

若中标人未能按本表要求配置监控设备,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中标人还应按照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贵州省高速公路现场监控检测项目标准化建设及管理指导意见(试行)》(黔交质〔2020〕42号)”进行标准化建设和管理,以及“关于实施《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检测项目部管理细则》的通知(黔交质〔2015〕111号)”的规定,以工程实际需求出发,投入的仪器设备应满足本项目工程试验检测监测的需要,并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对此另行支付费用。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即使中标人按照本表及《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检测项目部管理细则》要求配备了监控设备,若中标人配备的试验、检测监控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继续增配或更换监控设备,中标人在接到通知要求后应立即执行,不得无故拖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中标人承担。

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

附件:本项目资格审察条件及评标方法附录 1资格审察条件(资质最低要求)项目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而且合法有效。

拥有公安消防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保护养护检测机构暂时二级或二资质等级级及以上资质基本帐户开户同意证拥有基本帐户开户同意证,而且合法有效。

注:1.本次参加招标的招标人可不为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薪水质企业名录的单位。

2. 招标人的执业范围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文件相关要求。

附录 2资格审察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1、需供给上一年度( 2017 年)财务审计报告。

2、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比率大于1;注:流动比率 =流动财富 / 流动负债× 100%。

附录 3资格审察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无业绩最低要求附录 4(信用最低要求)信用要求1.招标人未处于被责令休业、停产的行政处罚,招标资格被暂停或撤消,财富被接收或冻结,破产状态;2.招标人在贵州省市场未发生重要违约问题;3.招标人在公安消防主管部门资信档案中没有处于限制招标资格或休业整改的有效期内。

4.招标人在最新宣告的贵州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议论的综合查鉴定级中,未被议论为未进行议论的企业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议论实行细则行)〉的通知》(黔交建设〔 2016〕 279 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议论结果引用的增补通知》(黔交建设〔 2016〕 291 号)文件规定确立的信用等级不为 D 级。

D 级;(试5.招标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2017 年1 月1 日至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盘问结果见告函》的日期)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盘问系统中无犯罪记录。

附录 5 资格审察条件(主要人员的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具备暂时消防工程师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

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组织的一次公开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XXXX项目二、招标编号:XXXX三、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

四、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六、招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程序”。

七、招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程序”。

八、资格审查1. 资格审查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 资格审查程序(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向招标人提交以下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⑤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将通知其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将通知其重新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

4. 资格审查期限资格审查期限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九、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1)现场购买:投标人可前往招标人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

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

附件2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附件2-1 资格审查要求--资质签约合同价、桥梁规模、交工时间等,下同)。

(一标段、二标段)备注:(1)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合同甲方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项目已交工的证明材料且须体现担任岗位)。

(2)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试验检测(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主管单位(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缴费截止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连续缴费期不低于6个月),并附交通运输部质监局网站上的查询结果。

附件2-4 资格审查要求--试验、检测设备主要配置(一标段、二标段)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计量。

附件2-5 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履约信誉要求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续上表续上表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优先;信用等级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投标人可同时投二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二标段→一标段。

在二标段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一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其报价仍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商务及技术文件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商务及技术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A检测工作大纲:40分;(2)B检测人员:30分;(3)C投标报价:10分;(4)D其他评分因素:检测设备:5分;业绩:10分;信用评价:5分。

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一、招标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1.2 项目地点:[项目地点]1.3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二、资格审查目的为确保招标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资格审查条件。

三、资格审查方式1. 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完整的资格审查文件。

2. 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2)投标申请人相关资质、业绩;(3)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4)投标申请人信誉状况;(5)投标申请人履约能力;(6)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四、资格审查条件4.1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4.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4.1.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1.6 投标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1.7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履行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证书。

4.1.8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履行招标项目所需的业绩证明。

4.2 资质证书要求4.2.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资质证书,如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资质。

4.2.2 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等级要求。

4.2.3 资质证书的颁发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机构。

4.3 业绩要求4.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履行招标项目所需的业绩证明,如已完成类似项目或在建项目。

4.3.2 业绩证明须为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的项目,且项目规模、类型、技术要求等与招标项目基本一致。

4.3.3 业绩证明须为官方文件或合同,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4.4 财务状况要求4.4.1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证明其财务状况良好。

4.4.2 财务审计报告须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公章。

评标专家资格审查方案

评标专家资格审查方案

评标专家资格审查方案背景为了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开、公正、透明,评标专家的选择和任命需要严格审查。

因此,制定一套评标专家资格审查方案至关重要。

目的本文旨在制定一份评标专家资格审查方案,以确保评标专家身份的真实性、专业性和合法性。

适用范围该方案适用于所有招标、投标活动中涉及评标专家的任命和选择。

审查步骤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分为三个步骤,分别为:申请审查、资格初审和现场核查。

申请审查1.评标专家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个人简历,包括姓名、年龄、学历、工作经历、专业领域等信息。

2.评标专家应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证明其专业能力和资格。

3.投标人应提交一份评标专家名单,其中应明确写明评标专家的姓名、专业领域、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信息。

资格初审1.招标人应对评标专家的个人简历、资质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认其身份真实、资格合法。

2.资格初审合格的评标专家名单应在申请截止日期后7个工作日内公示,接受任何有关评审专家资格的异议反馈。

现场核查1.现场核查应在投标文件开标前进行,评标专家需到场接受身份核查、法律记录核查等,确保其身份真实。

2.现场核查应随机抽取一部分评标专家进行,每个评标专家的现场核查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3.现场核查结束后,应按照核查结果向评标专家发放准入证,同时,将准入评标专家的名单在投标文件的开标会上予以公示。

结论通过以上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可确保评标专家的身份真实、专业性和资格合法性。

同时,建议在评标专家任职期间应加强监督和管理。

评标专家资格审查方案

评标专家资格审查方案

评标专家资格审查方案一、前言评标专家是公开招标过程中重要的角色之一,他们的专业背景和经验能够为招标项目提供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判断。

因此,准确评估评标专家的专业能力和诚信度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评标专家资格审查方案,帮助机构或企业制定适合自己的评标专家审核程序。

二、资格审核内容评标专家资格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审核内容:1. 专业背景评标专家的专业背景需要与招标项目所涉及的领域相匹配。

机构或企业应重点考察专家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和相关证书或荣誉称号等,确保专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2. 经济纪律评标专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经济纪律,否则将严重影响他们在评标中的信誉和公正性。

机构或企业可以通过审核专家的投资、购物和赌博等消费记录等方式来了解专家的经济纪律。

3. 个人诚信评标专家的个人诚信是评标过程中至关重要的因素之一。

机构或企业可以通过调查专家的个人背景、社会关系等方式来了解专家的诚信度,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真实性。

4. 评标经验评标专家的评标经验直接关系到他们在招标过程中能够发挥的作用和贡献。

机构或企业可以通过审核专家的过往评标经验、业绩和能力等方面来衡量其可信度。

三、资格审核流程资格审核流程应根据机构或企业需求的不同而异,但以下步骤应至少包含其中:1. 申请资格审核专家可以通过简历、自我介绍等途径向机构或企业申请参加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同时需要提供申请者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2. 资格审核人员初步筛选机构或企业可先进行初步筛选,将初步合格的专家回复邮件,告知其继续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和流程。

3. 资格审核人员详细审核根据资格审核内容阐述的四个方面,机构或企业应依次对审核材料进行审核,其中包括专家提交的简历、证书、获奖证明等以及其他机构或企业需要的资料。

4. 确认审核结果机构或企业根据审核结果确认通过或不通过。

通过的专家可进入下一步进入后续的评标工作,不通过的专家则无法参与评标工作。

四、结语评标专家资格审核是招标项目顺利进行的前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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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条件:
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指具备本次拟采购的全部货物生产能力的或具备其中部分货物生产能力并获得其余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的企业)或销售代理商(销售代理商指获得了具备本次拟采购的全部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授权书或具备其中部分生产能力并获得其余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书;(供应商为制造商时不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准入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或市场准入制度或特种行业的产品提交)(如有) 】;
1.2、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应提交本企业近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3年指2015-2017年。

财务审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查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②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采购和供应,其中要求流动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近三年(2015 年至2017 年)年平均营业额不低于3000 万元。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18年前三个季度);
1.3、投标人业绩:类似项目业绩。

此项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但作为评分标准。

1.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作出以下承诺:
(1)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如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由投标人出具本单位加盖公章的信誉承诺)(4)在最近三年(指2016年1月至今)内制造或代理的产品未发生安全事故问题;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等与招投标有关的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罚或限制其在规定时期内参加有关建筑市场活动状况。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1.投标人应按附件1《投标人承诺书》逐条进行承诺;
2、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的
信息为准;其余所有材料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详见附件2)。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注:评审中所需要的所有佐证资料(业绩证明材料、认证证书等)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商务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
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

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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