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4年“三小”行业公共场所卫生整治方案
2024年“三小”行业公共场所卫生整治方案____年“三小”行业公共场所卫生整治方案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三小行业(小餐馆、小作坊、小商铺)在我国的城市和农村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然而,由于缺乏卫生设施和管理制度,以及从业人员卫生意识的不足,三小场所的卫生问题日益突出,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环境产生了负面影响。
因此,我们制定了____年“三小”行业公共场所卫生整治方案,旨在加强对三小场所的卫生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提供干净、安全的公共场所给人民群众。
二、卫生设施建设1. 加大投资力度,完善三小场所的卫生设施,包括厕所、洗手设施、垃圾处理设施等。
重点打造无障碍卫生设施,方便老年人和残疾人使用。
2. 对新设立的三小场所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确保卫生设施的合理布局和功能完备。
对已有的三小场所进行改造升级,更新卫生设备。
三、卫生管理制度建设1. 建立健全三小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
制定卫生管理指南,规定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卫生要求。
2.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卫生培训和监督。
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知识、卫生操作规范等。
建立从业人员的档案,记录培训情况和卫生工作表现。
3. 加强对三小场所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巡查制度。
对发现违规行为的从业人员和场所进行处罚,对优秀卫生管理单位进行奖励。
四、食品安全控制1. 加强对食品供应链的监管,严格对三小场所的供应商进行抽检,确保所供食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2. 定期检测和监测三小场所使用的食材和食品。
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材和食品进行处罚处理,加大曝光力度,警示其他三小场所。
3. 加强对食品加工过程的控制,确保食品加工环境的卫生。
注重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公众意识提升1. 加大对公众的卫生知识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于三小场所卫生问题的关注和重视程度。
2. 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卫生知识,提醒公众注意卫生问题。
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回头看行动方案
“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回头看行动方案”嘿,朋友们,咱们今天来聊聊一个大工程——那就是“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回头看行动方案”。
别看这名字长,其实里面的内容才是重点。
下面我就用我那十年方案写作的经验,给大家详细梳理一下这个方案。
咱们得明确目标。
这次回头看行动的目的就是确保“三小场所”(小餐馆、小商店、小旅馆)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
咱们要坚决杜绝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工作原则1.以人民为中心,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科学管理,依法治理,强化责任。
3.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综合治理。
二、组织架构1.成立回头看行动领导小组,由政府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和成员。
2.设立回头看行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工作。
三、工作内容1.开展消防安全检查(1)对“三小场所”出租屋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2)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距离,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和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3.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1)明确“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4.建立消防安全联防联控机制(1)加强与公安、消防、电力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
(2)建立信息共享、应急处置等机制,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四、实施步骤1.启动阶段(1个月)(1)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回头看行动。
(2)成立回头看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实施阶段(3个月)(1)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2)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3.巩固阶段(2个月)(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消防安全。
4.提升阶段(2个月)(1)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和居民消防安全素质。
三小场所整治标准
三小场所整治标准
三小场所整治标准包括以下方面:
1.经营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具有销售、服务性质的商店、营业性的饮食店、汽车摩托车修理店、洗衣店、电器维修店、美容美发店等。
2.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且每层建筑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具有加工、生产、制造性质的场所(含配套的仓库、办公、值班住宿等场所)。
3.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具有休闲、娱乐功能的酒吧、茶艺馆、沐足屋、棋牌室、桌球室等。
对于三小场所的整治,需要达到以下标准:
1.经营场所内不得住人,确需安全人员住宿看管的,不得超过1人。
住宿区域与经营场所应当进行严格的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通道、楼梯和逃生口。
2.三小场所应配备至少2个4公斤的ABC型干粉灭火器,配置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应按照要求设置应急广播扬声器或火
灾警报装置。
逃生疏散要畅通,场所内设置逃生窗口的,其长宽净尺寸不得小于1米和0.8米,窗口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米。
此外,对于小作坊和小娱乐场所也有一些特别的要求:
1.小作坊:未住人且场所面积超过20平方米的小档口内应在楼顶板处按每20平方米至少安装一个的标准设置独立烟感报警器。
2.小娱乐场所: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具有休闲、娱乐功能的酒吧、茶艺馆、沐足屋、棋牌室、桌球室等。
总的来说,三小场所的整治标准需要结合具体的场所类型和规模来进行,重点在于确保场所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食品三小专项整治方案内容
食品三小专项整治方案内容一、食品三小专项整治的背景“三小”是指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这些地方是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区域。
小作坊生产环境混乱,卫生条件差,容易导致食品污染;小摊贩经营的食品品种多样,监管难度大;小餐饮店的食品加工和储存条件较差,容易滋生细菌。
因此,加强对这些地方的监管,对于保障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二、食品三小专项整治的措施1.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店的监督检查频次,严格落实“一店一表”制度,实现全覆盖、全程监管。
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增加违规经营者的处罚力度,对多次违规者取消经营资格。
2. 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定期培训,确保他们能够正确使用食品原料和加工工具。
3. 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
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店的指导和培训,确保他们能够按照标准规范经营。
4. 强化食品安全监控加强对食品产地、加工环节、销售环节的监控,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隐患。
对食品上市前进行全面检测,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5.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更加严格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更加严格。
给予监管部门更多的执法权力,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的法治保障。
三、食品三小专项整治方案的现状目前,我国对食品三小专项整治的工作正在取得显著成效。
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店的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得到了更好的落实。
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监管力度不够、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食品安全标准不够健全、监控手段不够完善、法律法规不够严格等,这些都制约了食品三小专项整治的效果。
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食品三小专项整治方案,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四、食品三小专项整治方案的改进1. 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店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全覆盖、全程监管。
2023年“三小”行业公共场所卫生整治方案
2023年“三小”行业公共场所卫生整治方案2023年“三小”(小餐饮、小作坊、小摊贩)行业公共场所卫生整治方案一、背景介绍“三小”行业是指小餐饮、小作坊和小摊贩,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人们提供了丰富的餐饮和生活服务。
然而,由于行业规模小、管理薄弱等因素,一些“三小”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存在问题,不仅影响公共卫生安全,还损害了社会形象。
二、整治目标1. 提高“三小”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2. 建立“一店一策”管理模式,根据不同场所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3. 加强“三小”行业从业人员的卫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操作规范;4. 增强社会监督,引导公众参与公共场所卫生整治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三、整治措施1. 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三小”行业的监管,修订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卫生责任和标准。
2. 加强“三小”公共场所的巡查和监管加大对“三小”公共场所的巡查和监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符合要求。
3. 建立健全“一店一策”管理模式根据不同的“三小”公共场所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和管理措施,确保卫生状况良好。
4. 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操作规范加强对“三小”行业从业人员的卫生培训,包括卫生知识普及、操作规范培训等,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和能力。
5. 引导公众参与公共场所卫生整治工作加强对公众卫生意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参与公共场所卫生整治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6. 加强对“三小”公共场所的技术支持与指导加强对“三小”公共场所的技术支持与指导,提供科学的卫生管理方案,帮助公共场所提升卫生状况。
7. 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三小”公共场所中存在的违规行为,采取严厉的打击措施,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以起到警示效果。
四、实施路径1.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时间表。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三小”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三小”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3.29•【字号】•【施行日期】2018.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三小”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将《河南省“三小”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29日河南省“三小”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配套的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以下简称“三小”)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为全面提升“三小”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学习贯彻《条例》,通过专项治理,排查澄清“三小”底数,符合条件的纳入登记备案管理,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基本消除“三小”无证生产经营问题。
二、主要任务以贯彻落实《条例》及相关规定为切入点,加强《条例》的学习贯彻和宣传普及。
依据《条例》规定,按照“登记备案一批、规范提升一批、依法查处一批”的原则,全面开展“三小”治理整顿。
(一)开展宣传教育。
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专门的宣贯方案,加强《条例》的宣贯和“三小”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生产经营者自觉学习遵守《条例》,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全面排查建档。
各地应以乡镇、办事处监管所为单位,对辖区“三小”全面排查建档,澄清辖区“三小”底数,划分类别,分类管理。
(三)依法登记备案。
各地应严格落实《条例》及相关规定,依法实施登记备案,符合条件的“三小”生产经营者全部纳入登记备案管理。
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加强对“三小”登记备案的现场服务指导,帮助引导,规范提高。
(四)落实监管责任。
三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三小场所(小餐饮店、小旅馆、小商店等)数量不断增加,但消防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提高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场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2. 加强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场所消防安全;3. 提高场所员工消防安全技能,增强自防自救能力;4.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机制,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工作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1)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场所员工消防安全意识;(2)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3)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消防演练等活动,增强场所员工消防安全技能。
2.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1)明确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职责;(3)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消除火灾隐患(1)加强场所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2)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的线路;(3)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杜绝违规操作;(4)定期清理场所内可燃物,保持场所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4. 提高自防自救能力(1)组织场所员工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2)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灭火等流程;(3)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场所员工应对火灾的能力。
5.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2)建立消防安全档案,记录消防安全工作情况;(3)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改进工作。
四、工作要求1. 各场所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2. 各场所要严格按照本计划执行,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3. 各场所要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5.06.20•【字号】东府办[2005]41号•【施行日期】2005.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05]41号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安委办、市消防局制定的《东莞市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日东莞市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市安委办、市公安消防局)为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在汕头市潮南区召开的“6.10”特大火灾事故现场会议精神,切实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我市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认真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大力整改火灾隐患,切实保障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彻底整治我市各类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出租屋存在的火灾隐患,为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消防安全“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标准
“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标准本规定仅适用于既有“三小”场所的火灾隐患治理,不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防火设计,其它既有场所的火灾隐患治理按相关消防技术标准执行。
一、“三小”场所的范围1、小档口:经营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具有销售、服务性质的商店、营业性的饮食店、汽车摩托车修理店、洗衣店、电器维修店、美容美发店(院)等;2、小作坊: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且每层建筑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具有加工、生产、制造性质的场所(含配套的仓库、办公、住宿等场所)。
3、小娱乐场所: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具有休闲、娱乐功能的酒吧、茶艺馆、沐足屋、棋牌室(含麻将房)、桌球室等。
二、小档口应符合下列要求:1、经营场所内不得住人(若必须留守值班人员的,不得超过1人,且值班住宿处须设有一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经营场所与同一建筑物住宿部位应采取不燃楼板、实体墙或乙级防火门分隔,住宿部位应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器;住宿部位及二层以上设置金属栅栏或防盗网的经营场所应设置逃生口并配备多用途消防救生梯;如有通向屋顶的门需锁闭的,应采用推闩式门锁。
3、场所内应按每75平方米配备2具2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的标准配置手提式灭火器;疏散通道、出口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
4、经营场所电气线路的敷设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
5、经营场所的吊顶、墙面不得采用可燃材料装修。
6、建筑物中的疏散门应确保人员在火灾时易于从内部开启。
7、必须张贴防火公约。
三、小作坊应符合下列要求:1、与相邻建筑物防火间距不足的,建筑物之间应采用砖墙分隔,开设窗口的应错开设置;车间、仓库与办公室之间应采用不燃材料分隔。
2、在设置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和家庭住宅。
3、三层及三层以上,且仅设置一条疏散楼梯的建筑物应配备多用途消防救生梯。
4、生产性场所的外窗和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金属栅栏或防盗网,已经设置的,应当拆除或者在每个楼层的不同方位开启两个高度不小于100厘米、宽度不小于80厘米的紧急逃生口,逃生口需锁闭的,应采用推闩式门锁;设置在二层(含二层)以上的还应配备多用途消防救生梯。
2024年“三小”行业公共场所卫生整治方案
2024年“三小”行业公共场所卫生整治方案一、前言“三小”行业是指小餐饮、小旅馆和小商场。
这些行业在城市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居民提供各种便利服务。
然而,由于规模小、经营管理不规范,导致公共场所卫生问题突出,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品质和身体健康。
因此,制定2024年“三小”行业公共场所卫生整治方案,对改善卫生状况、提高服务质量意义重大。
二、整治目标1. 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三小”行业公共场所的监管力度。
2. 提高“三小”行业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确保食品安全与环境卫生。
3. 提升“三小”行业的服务质量,在保证卫生的基础上提供更好的服务。
4. 增加公众对“三小”行业的信任度,增加行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三、整治措施1. 加强立法和监管- 提出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三小”行业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要求,规定卫生巡查的频次和责任主体。
- 建立健全“三小”场所卫生检查机制,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监管力度,确保卫生管理到位。
-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卫生管理和服务意识。
2.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完善食品供应链的管理,建立从食品生产到销售的追溯体系。
- 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控,开展定期食品抽检,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 鼓励“三小”场所使用绿色食材,推广食品安全知识,提升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3. 提高公共场所环境卫生- 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是影响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因素,需加大力度改善。
- 建立环境卫生评估机制,对公共场所进行定期评估和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 加强环境卫生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环境卫生的关注度。
4. 加强“三小”行业从业人员管理- 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服务意识和卫生管理能力。
- 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其服务质量和形象。
- 建立从业人员的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5.加强与社区、居民的互动和沟通- 建立与社区、居民的有效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居民对公共场所卫生的意见和建议。
三小专项整治培训课件
加强日常巡查, 及时发现问题
2021
加强宣传引导, 提高公众安全
意识
01
02
03
04
建立监管机制, 明确监管责任
2020
加强执法力度, 依法查处违法
行为
2022
提高标准
01
制定严格的行业标准和规 范
02
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按照 标准和规范生产
03
提高企业准入门槛,淘汰 不符合标准的企业
04
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 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03
整治内容:加强对小作坊 的监管,提高小作坊的生 产标准,加强对小作坊的 卫生监管,加强对小作坊 的食品安全监管。
04
整治措施:加强对小作坊 的监管,提高小作坊的生 产标准,加强对小作坊的 卫生监管,加强对小作坊 的食品安全监管。
小餐饮
经营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小吃、快餐、 饮品等
经营场所:主要在 居民区、商业区、 学校周边等地
城市形象提升:三小专项整治提升了城市的整 体形象,吸引了更多的游客和投资者
促进行业发展
提高行业标准:三小专项整治提高了行业的 整体标准,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提升产品质量:三小专项整治提高了产品的 质量,提升了消费者的满意度。
优化产业结构:三小专项整治优化了产业结 构,促进了行业的转型升级。
促进就业:三小专项整治促进了行业的发 展,增加了就业机会,提高了就业率。
三小项整治培训课件
演讲人
目录
01. 三小专项整治的背景 02. 三小专项整治的内容 03. 三小专项整治的措施 04. 三小专项整治的效果
1
三小专项整治的背景
食品安全问题
01 食品安全问题现状:近年来, 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严重影 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 生命安全。
食品“三小”专项整治方案(最新)
食品“三小”专项整治方案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以下简称“三小”)生产经营秩序,提升监督管理水平,结合《落实民生社会建设要率先突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改善生产经营环境,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对“三小”进行整治提升。
确保食品质量不下滑、标准不降低,“三小”经营环境卫生整洁。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三小”登记备案管理对新开办、延续换证和变更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生产经营者,按照定人、定责、限时的原则,保质保量的完成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的受理、现场审查等工作,确保登记备案率和监管覆盖率达到90%以上,真正做到亮证经营,让人民群众“安心”消费。
(二)规范“三小”生产经营行为1.健全制度,完善记录。
“三小”生产经营者要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生产过程管理、产品销售、人员健康、食品添加剂等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公示;留存进货单据;完善生产加工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和产品销售记录等。
2.提升硬件,保持环境卫生。
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完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硬件设施,生产环节、工艺流程达到标准要求,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小作坊小餐饮加工经营场所墙面应无破损、无脱落、无霉斑、无积垢、无害虫隐匿;地面应平整、无裂缝、无破损、无积水积垢;应配有防蝇防鼠防尘“三防”设施(纱窗、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通风设备和洗手设备,并维持设施设备清洁与正常运行;贮存、盛放、加工和包装食品的容器、工具和用具应当安全、无害、清洁;配备带盖垃圾桶,餐厨废弃物应分类放置,日产日清。
食品摊贩统一管理,达到“四有”,一有备案卡,健康证;二有洗消工具;三有原料采购凭证;四有防蝇、防尘、防雨设施。
使食品摊贩持卡合法经营,质量管理合规。
3.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要坚持以“三小”负责人为主体,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以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知识为重点,进行全覆盖的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法律法规意识和防控风险水平。
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回头看行动方案2篇
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回头看行动方案 (2)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回头看行动方案 (2)精选2篇(一)为了加强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制定了以下回头看行动方案:1.明确责任分工: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民众等各方要明确各自的责任。
政府要加大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监管力度;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推动消防安全工作;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设立消防组织,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民众要积极参与,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和工作。
2.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各级政府要组织专业力量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重点查找电线电缆、燃气设施、疏散通道、灭火设备等消防安全设施的存在问题,并制定整改计划。
3.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和商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组织消防演练,加强居民和商户的火灾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培训。
4.设立消防安全值守岗位: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值守和巡查工作,确保安全防范措施的有效运行和使用情况。
建立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消防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演练内容包括火灾自救和逃生、火灾扑救等。
6.加强督导和监督:建立定期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的督导和监督。
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要依法追究责任。
通过以上行动方案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水平,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并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同时,也需要相关部门和广大市民的共同参与和配合,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维护消防安全的氛围。
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回头看行动方案 (2)精选2篇(二)一、背景简述近年来,由于消防安全意识不足和管理不力,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指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4.23•【字号】东府办〔2007〕37号•【施行日期】2007.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指引》的通知东府办〔2007〕3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为了进一步推进“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东莞市“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三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整治普查范围与标准适用范围第三章整治标准第四章整治后办证程序第五章消防安全管理规程第六章附则东莞市“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应坚持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整治工作负总责,镇(街)消防安全责任人为专项整治工作直接责任人。
第二章整治普查范围与标准适用范围第三条“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普查范围为小商铺、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和出租房屋。
(一)小商铺是指设置在各类建筑(包括工业建筑、商业建筑、民用建筑、综合建筑等)首层(含设置夹层的)的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百货店、副食店、杂货店、服装店、礼品店、书店、理发店、美容店、餐馆等小型营业用房,包含综合市场、集贸市场、专业市场首层设置的商铺。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4.03.18•【字号】东府办[2004]27号•【施行日期】2004.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04]27号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公安局《东莞市“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四年三月十八日东莞市“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针对目前我市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以下简称“三小”场所)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火灾事故频发的实际情况,按照省政府关于今年要突出抓好“三小”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部署,我市决定从2004年3月至8月在全市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现行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基层消防机构的作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坚决整治“三小”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全市“三小”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协调和部署,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联合行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开展,日常工作由市公安消防局负责。
各镇区统一组织专项治理工作,并指定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由公安消防机构、安全办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三、治理内容(一)治理范围1、小档口:具有销售、服务性质的商店、营业性餐馆、饭店、小吃店、汽车摩托车修理店、洗衣店、电器维修店等;2、小作坊:设置在民用住宅内具有加工、生产、制造性质的作坊;3、小娱乐场所:具有休闲、娱乐功能的酒吧、茶艺馆、沐足屋、桌球室、美容美发店(院)等。
“三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培训演练
2
明确各项应急措施和分工。
定期进行火灾应急演练,提升员工的应
对能力和疏散速度。
3
应急设备
确保应急设备的完好性,包括灭火器、 疏散器具等。
建立“三小”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三小”场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 宣传教育活动
““三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经验分享
不断总结和分享“三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经验,以促进行业的共同进步。
“三”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中的注 意事项
在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 定期维护检查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
灭火器
• 根据场所面积和火灾风 险等级配置合适的灭火 器数量和种类。
• 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有效 性和操作性。
疏散通道
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标示 清晰,符合安全规定。
火灾报警系统
应配备可靠的火灾报警系统, 能够及时发出报警信号,通知 人员撤离。
“三小”场所火灾应急预案
1
制定预案
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细致的火灾应急预案,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员工 和社会公众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
2 宣传材料
制作宣传材料,包括海报、宣传册等,提供 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
加强“三小”场所消防检查监督
1 定期检查
建立定期检查机制,对“三小”场所进行消防 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随机抽查
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三小”场所进行消 防安全的监督和督导。
“三小”行业公共场所卫生整治方案与“三强”活动整改报告汇编
“三小”行业公共场所卫生整治方案与“三强”活动整改报告汇编“三小”行业公共场所卫生整治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小理发店、小浴池、小旅馆”(以下称“三小”行业)等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状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三小”行业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行动。
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的和范围1、整治目的: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公共场所经营秩序,按照“突出重点、明确主题、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行监管公示,群众监督,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防止各类传染性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为我市“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2、整治范围:全市范围内小理发店、小浴池、小旅馆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二、工作目标通过本次的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打击各类无证经营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通过建立规范的卫生档案,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做到“四个统一”(即卫生监督台统一、卫生管理组织统一、卫生管理制度统一、卫生档案统一)和“六个公示”(即卫生许可证公式、人员健康查体证明公示、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公示、卫生质量检测情况公示、场所卫生要求公示、卫生监督电话公示),使公共场所无证违法经营查处率达到100%;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率达100%;卫生档案建档率达100%;对公共用品、用具、室内微小气候抽检率达100%。
三、整治内容1、公共场所各经营单位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
2、是否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3、要设立消毒、保洁专间,做到专间专用;消毒设施是否完善并正常运转。
4、经营场所各工作区域是否分开并有明显标示。
5、顾客用品、消毒产品、一次性卫生用品索证索票齐全,台帐记录完整。
三小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三小行业专项整治方案一、引言三小行业是指中国城市中的小作坊、小商店和小餐饮店等小型经营单位。
这些小型经营单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违法违规行为、环境污染等。
为了整顿三小行业,促进其规范发展,国家制定了三小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二、整治方案的背景和目的2.1 背景三小行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小作坊、小商店和小餐饮店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比如无证经营、非法排污等,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因此,制定整治方案迫在眉睫。
2.2 目的整治方案的目标是:1.规范三小行业的经营行为,减少违法违规行为;2.改善三小行业的经营环境,提升服务质量;3.加强对三小行业的监管,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整治方案的主要内容整治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加强行业管理三小行业的管理是整治工作的关键。
要加强对三小行业的监管,建立健全行业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许可证制度和准入门槛,对无证经营的小作坊、小商店和小餐饮店进行整治。
3.2 完善规章制度立法是整治工作的基础。
要完善三小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三小行业的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和经营标准,划定三小行业的发展空间和限制条件,确保三小行业的规范发展。
3.3 改善经营环境改善经营环境是整治工作的核心。
要加强对三小行业的环境监管,防止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同时,要加强三小行业的景观管理,提升市容市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3.4 加强社会服务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三小行业要提供优质的社会服务。
要加强对三小行业的服务质量监管,提高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消费体验。
四、整治方案的实施步骤整治方案的实施需要分阶段、分步骤进行。
具体步骤如下:4.1 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根据整治方案的目标,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明确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4.2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组织机构,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管理。
XX县实施“以奖代补”推进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整规提升工作方案
XX县实施“以奖代补”推进小餐炊、小食杂、食品小作坊整规提升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大力提升全县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三小”单位)的场所卫生环境,全面规范食品“三小”单位日常经营行为,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为基本遵循,对照创文、创卫、创食安城标准,通过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进一步引导激励食品“三小”业主加大投入,改造升级食品生产经营条件,改善影响食品安全和消费舒适度的脏乱差等环境,全面提升卫生管理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实施对象此次奖补对象为在规定期限内参与升级改造,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或其他主体合法资格证明,并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和创卫办联合验收确定的食品“三小”单位。
没有开展或改造不达标的,原则上不予奖补。
三、实施时间2023年6月15日起至9月底。
四、改造基本标准(一)小餐饮店1.许可管理标准:改造前或改造后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主体合法资格证明,经营项目与许可项目一致。
2,场所及设施改造标准:(1)场所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
(2)店堂门面安装使用玻璃门。
(3)布局基本合理,操作间后移,实行“前店后厨”加工间分设烹调区、原料加工区、食具洗消区。
(4)操作间墙裙浅色瓷砖上顶,墙壁四周及天花板光洁平整,利用不吸水防霉耐腐蚀浅色涂料涂刷,或者吊顶。
(5)操作间独立隔断,操作台台体台面光滑整洁。
提倡使用不锈钢操作台。
(6)地面采用不渗水、不积水、易清洗的防滑材料铺设,在最低处安装地漏,不得有积水。
(7)上、下水畅通,水池不少于2个。
上、下水符合有关卫生标准。
(8)卫生间不得设置厨房内或直接与厨房相通。
(9)安装油烟排放设施,且不应对邻里直接造成污染。
(10)有满足需要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和基本的食品安全保障设施。
(三)有满足需要的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和保洁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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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三小”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更好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以下简称“三小”)的管理,全面提升“三小”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食安城办)决定从X 年9月至X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小”综合整治。
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三小”提出的“许可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总要求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面落实“四有两责” 的工作要求,建立1个长效机制、实现3个100%使6个监管重点得到规范提升。
力争在“三小”综合整治中建立“三小”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实现信息化管理、快速检验操作规范、技术支撑能力全覆盖;达到从业者知晓率100%符合条件的许可和备案率100%建立监管档案率100%重点对主体资格合格、索证索票齐全、卫生防护有效、工艺流程合规,打击“两超一非”和制假售假六个方面进行规范治理,使全市“三小”规范化水平得到整体提升,全面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基本原则(一)整体推进原则。
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时间节点,统一整治标准,统一考核验收,确保全市目标一致、步调一致,同步开展,整体推进。
(二)高效便利原则。
建立“三小”网上审批系统,充分发挥系统优势,利用信息平台实现各县、区“三小”监管信息和相关数据互联互通互享,高效便捷。
(三)属地负责原则。
市食安办重点制定规则、规范,提供高效运转的工作平台,督查指导基层开展工作。
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市场发展、城市管理等部门组织属地监管人员具体完成行政许可、日常监管、产品抽检及案件稽查工作。
形成职责明确、指导有力、工作顺畅的良好局面。
(四)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按照“许可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工作要求,在依法严格监管同时,注重帮助引导,规范提高,做到监管与服务相结合。
(五)严查违法原则。
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整治合力,集中查办群众举报的线索,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食品“黑作坊”、“黑窝点”。
三、主要任务(一)加强教育引导。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三小”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全面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常识,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市场发展局)。
(二)依法规范许可。
严格落实《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由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辖区小作坊、食品摊贩依法实施许可,及时将小作坊、食品摊贩的备案信息整合接入“三小”监管信息系统,建立监管电子档案。
使符合条件的“三小”生产经营者许可率和建立监管档案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加强食品摊贩监管。
市城管部门应尽快完成对食品摊贩经营划定区域、限定时间,利于备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对城区主次干道、校园周边、菜市场周边等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进行监督管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落实管理常态化、规范化,依法严厉查处违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行为。
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开展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四)加强市场管理。
市市场发展部门要强化早(夜)市、农村大集等市场主办方主体资格的执法检查。
对无批准文件、无合法资质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对市场主办方不认真履行入场资格、经营条件审查及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要督促其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给予处罚(责任单位:市市场发展局)。
(五)落实监督检查责任。
实行网格化监管,各相关部门要科学制定监管计划,明确“三小”监管责任人和日常检查重点,建立监管档案和公示牌,公开“三小”日常监督检查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针对辖区“三小”特点,统筹安排抽检计划,实现小作坊监督抽检全覆盖,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快速检验全覆盖,为“三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市场发展局)。
(六)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三小”综合整治,针对“三小”存在的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三小”监管相关制度,明确各级日常监管重点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监管信息平台作用,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使“三小”监管实现常态化和信息化(责任单位:市食安办)。
四、整治步骤本次“三小”综合整治从X年9月至X年12月底,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年9月)1.动员部署。
召开“三小”综合整治工作会统一进行部署,明确任务要求。
各县(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确定牵头单位和联络人,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层层动员部署,传导工作压力,各县、区食安办应把食品药品监管、市场发展、城市管理部门请进工作机构,明确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实施方案。
2.广泛宣传。
充分利用媒体、各部门网站、内刊发布“三小”综合整治公告,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整治目标、整治要求和整治重点,畅通社会举报渠道,为“三小”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摸底排查阶段(X年9月初一X年4月底)1.许可登记。
各县、区要运用大排查的有效数据,对原登记的小作坊、小餐饮生产经营户通过许可业务流程进行严格审查,做出准予许可、不予许可、需整改提升的意见,确定完成许可的工作计划。
2.整改提升。
各县、区可通过打造“三小”示范店、示范街和“样板间”等形式,组织“三小”从业者现场观摩学习,增强从业者的直接感受,使他们学有榜样、干有目标。
注重全面摸排,对需整改提升的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逐户提出整改提升意见,限定期限,指定专人帮扶,达到许可条件重新启动许可流程予以许可,达到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
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或经反复整改后仍达不到许可要求的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坚决取缔。
X年4月底前各县、区应全面完成辖区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许可及备案工作。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托监管信息平台,建立许可数据、日常监督检查数据、监督检验数据、整改及查处信息等内容完善的一户一档监管电子档案。
各县、区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为基层一线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配备快检和移动执法设备,大力推行索证索票监管制度,确保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产品质量和饮食安全。
3.定期通报。
市创食安城办要通过定期通报,专项督查等措施,对各地许可备案工作进行督导,推动整治行动有效开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实。
(三)集中整治阶段(X年5月初一9月底)1.开展专项清查。
以清查小作坊食品为重点,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经营场所开展一次市场专项清查活动,加大对市场销售没有取得食品许可的、“三无”食品的查处力度,倒逼没有取得食品备案的小作坊尽快整改提升。
2.开展专项抽检。
将“三小”食品监督抽检纳入年度抽检计划,把风险隐患高、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三小”食品作为抽检重点,使辖区可检品种的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对监管对象每年快检不得少于1批次,对快检发现问题或潜在风险要一查到底。
3.开展集中整治。
结合实际协调各方力量,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从整治小作坊、小餐饮生产经营场所布局混乱、物品摆放无序、环境卫生差、人员着装不整洁、相关证照不完善抓起,帮助引导从业者建立起相对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严格的操作规范,生产经营场地保持干净整洁有序,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产品质量安全有保证;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等行为,对屡查屡犯的依法从严查处,并列入“黑名单”,让群众看到政府监管食品安全的决心和效果。
(四)总结考核阶段(X年10月初一12月底)1.开展专项调查评估。
开展专项调查评估,重点是对开展“三小” 专项整治前后的政策实施效果、人民群众满意度、监管对象反馈意见开展调查研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取得真实有效的评估数据,为下一步政策调整奠定良好基础。
2.组织专项工作验收。
由市创食安城办制定针对县、区的考核指标体系,将“三小”综合整治纳入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安全示X 和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等创建考核中,在各县、区目标责任考核中加大“三小”综合整治权重。
把工作机构设立情况、业务完成百分比、业务档案质量、“三小”生产经营者报告事项及核查情况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力求准确客观反映各县、区的工作实际。
3.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结合考核验收情况,评选出优秀工作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县、区食安办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争取在制度建设上有新突破,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三小”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五、组织领导成立X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三小”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市“三小”综合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常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X负责。
各县、区要建立含同级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市场发展、城市管理等部门在内的工作机构,明确牵头负责单位,各业务归口科室,特别要明确信息化管理对口科室及负责人,便于应用信息化开展各项工作。
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安排专项经费,按照市里安排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
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政府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认真履职尽责,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加强联合执法。
市食品药品监管、城管、市场发展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搞好配合协作,及时通报信息,切实下大力解决“三小”监管盲区和死角。
(二)加强宣传,全民参与各县、区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通力合作,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主动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
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按规定给予奖励,特别要重奖吹哨人,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态势。
加大信息公示和报告事项公开力度,建立方便快捷的公示内容展示平台,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促使监管人员依法监管、“三小”从业者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由市创食安城办组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
(三)加大沟通,畅通渠道各县、区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场发展、城管部门要确立一名联络人,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开展业务咨询、信息交流、问题研讨。
综合整治中有关统计工作通过“三小”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分级分类进行,不便于通过平台统计的数据或其它重大情况,各县、区要及时上报市创食安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