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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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1、目的

用适当的方式对公司的物料和产品进行标识,以防止混淆或错用,并使物料和产品实现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性物料、半成品和成品以及客户提供的物料的标识和追溯。

3、权责

3.1物料控制部:负责向供应商提出采纳、外协加工的标识,并监督供应商实施标识。仓库人员负责在库材料的分类存放与标识。

3.2生产车间:负责生石灰现场的物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标识。

3.3质量部:负责对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进行确认,对检验状态进行标识。

4、定义

4.1可追溯性:指通过有记录的标识,对某个物品或某项活动的历史情况、应用情况以及目前所处的位置或阶段进行追溯的能力。

5、流程图(无)

6、作业程序

6.1物料入厂的标识

6.1.1负责采购和外协的要员就其对外采购、对外委托加工的物料和零部件,需在下发的采购订单才外协加工保同上,明确规定向供应商

提出物料、零部件的标识方法和标识内容的要求,标识包括实物上

的标识和质量证明文件上的标识。并监督供应商按规定的要求进行

标识。具体参照《采购管理程序》和《对外委托加工管理程序》6.1.2进料检验员负责对来料标识方法和标识内容进行确认。合格的物料和零部件以《IQC检验报告》入库。不合格的物料和零部按《不合

格品管理程序》处理。

6.1.3仓库管理人员对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处理。

6.1.3仓库管理人员对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接收。将来料信息输录到计算机系统。并填写《仓库物资收付卡》。

6.1.4仓库管理人员发放物料时按领料单所列名称、编号、规格和数量如实发料,订单号和批号在领料单上注明。

6.2生产过程的标识

6.2.1生产现场的物料存放在材料区内。每种材料用标标识牌标明名称、编号、规格、数量。不同的领料单的物料,现场分开摆放。

6.2.2半成品、部件、组件用《生产工序周转卡》标识和追踪。实物标识按周转卡片上的要求进行。

6.2.3完工的分总成以分总成编号和系列号标识。

6.3成品的标识

6.3.1成品按总成编号和系列号、及各分总成的系列号。

6.3.2《产品总装卡》及各分总成的《生产工序周转卡》,连同领料单一起存档。

6.4标识的检查与监督

质量部门、生产部门、物料控制部门随时检查其负责的各阶段的标识实施情况。

6.5标识的移植与恢复

半成品、成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标识被覆盖或其他原因不能明确识别,需按原规定及时恢复标识。

6.6产品的追溯

6.6.1内部追溯,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经确认后:

○1属于材料不合格的,经过领料单可以追溯到供应商。通过来料检验入库记录单,可查找对应的来料检验记录单,了解其品质状况。

○2属于加工问题的,可通过生产工序周转卡片追溯到加工工位。

6.6.2外部追溯根据客户的投诉内容,通过总成型号和系列号,可以追溯到成品总装卡片,进而追溯到各加工工序。

7、引用文件

7.1《采购管理程序》

7.2《对外委托加工管理程序》

7.3《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8、使用表单

8.1《仓库手资收付卡》附件一

8.2《生产工序周转卡》附件二

8.3《产品总装卡》附件三

附件一:

仓库物料收付卡

名称编号规格

单位包装供应商储存位置最高存量最低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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