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时期公安群众工作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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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时期公安群众工作之我见
长期以来的公安实践证明,群众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公安工作的效能和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公安工作在贯彻群众路线上遇到了新情况、新变化和新问题,使群众基础出现弱化,影响和制约了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因此,打牢群众基础,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建立起适应公安工作需要的、符合时代特征的“警爱民、民拥警、警为民、民助警”的新型警民关系,对于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转变观念,深化对群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必须坚持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不断促进民警与社会各阶层的沟通与联系,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实现与群众的“零距离”接触。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和为谁服务的问题,使民警真正从思想上实现由“管理者”向“服务者”的角色转变。把做好群众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前提和根本,紧紧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知率和参与度。
二、严格公正执法,全面提升整体执法水平。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必须首先解决执法观念的问题。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把公正执法体现在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上来,积极争取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要加强法治教育和
执法培训,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不断提高公安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疏通警民沟通渠道,缩短警民距离。一是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把公安信访机制推向社会,面向群众,及时了解群众的冷暖疾苦。二是要改善警务运作模式,做到警力下沉,沉到社区,警务前移,移到窗口,与群众实行“零距离”接触。三是加“110”、“119”、“122”等服务机制的建设,真正做到“有警必接,有难必救”。
四、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外部形象。树立公安机关良好的形象,对提高亲和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在日常工作中,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评价,主要源于群众与基层公安机关一线民警的接触和自己的所见所闻。规范、和气的言语可以拉近警民间的距离;野蛮、生硬的话语不仅让群众反感,而且无形中拉大了警民间的距离。因此,必须大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一要严肃警容风纪,规范民警的言语、谈吐、行为、举止,保持严整的警容,充分展示公安民警的威严和公安机关的优良作风。二要提高民警的文化素养。不断加强民警文化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民警的文化水平和自身修养。三要加强民警的业务知识学习。强化公安民警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打击和预防犯罪的能力。四要提高民警的职业道德修养。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严守公安工作纪律,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树立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五、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正确舆论导向。公安宣传工作是警察公共关系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沟通联系的重要纽带。加大宣传力度,可以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提高遵纪守法意识,主动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从而更直接有效地了解、支持公安工作。同时,也可以使群众真实地了解民警不怕牺牲、惩恶扬善、舍小家顾大家的奉献精神,从而更加理解、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一是向社会宣传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使警民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达成共识,从而为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创造有利于严格执法的社会环境。二是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取得的成绩,宣传民警的工作,反映民警的疾苦,唤起群众对民警的理解,加深警民之间的感情交流。
做好新时期公安群众工作的几点思考
群众工作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但新的历史时期如何赋予群众工作新的内涵,可以说是一个新课题。从公安工作的角度来说,民警几乎每天都在与群众打交道,如何把群众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切实起到密切党群关系、警民关系的作用,还大有潜力可挖。
应该说,当前警民关系的主流是和谐的、健康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和谐“音符”,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群众观念淡薄。在公安机关内部,唯技术论、唯程序论、唯结果论等观点有不小的市场,一些地方对群众工作不重视、不关注,甚至认为群众工作可有可无。二是对群众感情不深。有的领导和民警以特权者自居,片面强调公安机关的权力,忽视了应尽的义务;片面强调自身感受,忽视了群众的疾苦,有的甚至看不起群众,把群众的“大事”当“小事”、“急事”当“闲事”,造成了群众与公安机关的隔阂和疏远。三是吃苦精神不强。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安机关的物质条件和保障有了很大改善,部分民警由此产生了惰性,怕吃苦、怕受累,不愿意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四是不会做群众工作。民警的文化水平越来越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却越来越低。有的青年民警一句话可把群众说“跳”,畏难情绪日甚,与群众的距离越来越远。五是执行力存在问题。群众工作是公安机关一项日常性、长效性的工作,本不应由领导天天过问、天天督促,但不少民警缺乏联系群众的主动性,即使办案取证必须面对群众,也是蜻蜓点水、就事论事,不能使本职工作与群众工作有机结合,反映出公安机关迫切需要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执行力。
为了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市局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把群众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导向,真正让民警回到民间。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公安机关要坚持民意主导警务,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评价
公安工作的标准。一是将群众工作日常化。要保持和发扬公安机关“串百家门、知百家事、解百家难”的基本群众工作方法。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班子成员和中层骨干要有固定的联系点,每季度到联系点工作1次以上,3天以上。要积极推行市县公安局长“网上信箱”,及时了解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期盼和诉求,牢牢把握工作的正确方向,进一步增强公安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实效性。要积极探索设立网上派出所、虚拟警务室、警民联系QQ群、民警博客等,不断拓宽警民沟通互动的渠道和载体。二是建立顺应民意的警务勤务机制。要解决好公安机关“大机关、小基层”的问题,将更多的警力投向街面、社区,大力提高见警率,实现与人民群众的“零距离”接触。要加大对县市区公安局的综合考评民调分值权重,突出民意导向。三是将群众工作作为民警培训的必修课。市、县警校要开设专门的群众工作课程,把群众工作作为民警的基本功,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使民警学会与群众交流,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技巧。对新招录的民警,一律先下到警务室或信访窗口单位锻炼;对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机关民警,要分批组织到基层锻炼。要大力培养、宣传、表彰亲民爱民的典型,并将群众工作能力作为考核和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更加注重人性化执法和管理。以人为本,就是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争取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一是要切实做到公正执法。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提高公安机关的公信力,筑牢群众工作的思想基础。二是要坚持人性化执法。严格执法固然重要。但人性化执法与严格执法并不矛盾,两者是有机的统一。执法工作同样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做到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努力在执法中做到程序合法、方法合理、操作有情,充分体现法律的社会教化作用,最大限度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要规范服务。要把群众当亲人、当主人、当老师,竭尽全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要规范公安接警、处警、办案、办事程序,接警处警、办理证照、办理罚没等环节,都要热情服务,做到小事不小看,小事不小办,并件件认真办理,件件有回复。要探索构建警察公共关系新机制,把“民有所求,警有所应”作为警察公共关系的主旋律。通过“警营开放日”、“当一天警察”、“平安短信服务”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展联系群众的渠道,促进警民互动互信。
三、着眼解决“三最”问题,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好群众工作,必须从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需要的问题抓起。一是要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问题。从衡阳的实际出发,治乱必先治黑,治黑必先治毒,治毒必先治店,治店必先治盗、治抢,治盗、抢必先治路。对黑恶势力要坚决铲除,对滋长中的黑恶势力要坚决消灭在萌芽状态;要从净化娱乐、休闲场所入手,坚决斩断伸向衡阳的毒品犯罪黑手;要研究盗抢犯罪的规律,整合各警种资源,建立符合衡阳实际的打防模式,坚决遏制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盗抢犯罪。二是要把妥善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作为畅通民意的渠道。大多数群体性事件直接与民生问题相关,能否妥善预防、化解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是对新时期公安机关做好群众工作的考验。在维稳工作中,广大民警要扑下身子,深入群众,融入群众,多交群众朋友,多倾听群众呼声,多了解群众的反映。要为党委、政府积极当好参谋助手,设身处地的帮助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特别是要注重引导、教育群众,通过正当、合法的渠道和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解决自己的问题。三是要找准公安工作服务民生的着力点。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做到抓大案不放过小案,既要破案又要追赃,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中得到全面的保护。
四、结合公安职责,努力拓宽做好公安群众工作的新路子。必须紧扣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拓展新渠道,把握新方法。一是切实起到党政领导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对党政领导交办的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要闻风而动,雷厉风行,把市委、政府对群众利益的关注,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