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4.29•【字号】黑建发[2008]8号•【施行日期】2008.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的通知(黑建发[2008]8号)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现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九日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第一条为推进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建立规范、有序、科学管理运行机制,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促进我省建筑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结合《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建安[2008]10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由建筑管理、质量、安全、招投标、工程造价等机构组成的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标准化工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并组建专家委员会负责标准化工地的评审工作。
各市(行署)、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农垦、森工总局及其下属分局、林管局,下同)应组建相应的创建标准化工地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标准化工地的领导。
标准化工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市(行署)、县(市、区)建设安全监督站(科)。
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定期对创建标准化工地的工程项目进行检查考评。
第三条申报标准化工地的范围:(一)工程总承包单位(包括在我省办理登记备案进省的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量达到总工程量30%及以上的工程分包单位,作为参建单位申报;(二)在设区的市区内1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县(市)8千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单位工程以及工程造价在1000万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单位工程。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厅实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细则》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厅实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6.25•【字号】黑建安[2008]24号•【施行日期】2008.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厅实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细则》的通知(黑建安[2008]24号)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现将《黑龙江省建设厅实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五日附件:黑龙江省建设厅实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黑龙江省境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指挥)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建筑起重机械司索工。
(七)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人员。
(八)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九)建筑施工混凝土搅拌机司机。
(十)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第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省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第五条省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区)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第六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3.10•【字号】黑建建[2008]9号•【施行日期】2008.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黑建建[2008]9号)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与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联系。
二OO八年三月十日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我省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加快与国际工程管理方式接轨,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依据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建设工程项目法人(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批准的项目文件、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按照合同约定,代表委托方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提供咨询服务。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项目管理的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工程项目管理的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培训工程项目管理专业人才,指导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及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的登记、审查、备案工作。
第五条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包括公共工程、公益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积极推行项目管理工作。
第二章项目管理企业考核内容第六条项目管理企业应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项或多项资质,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及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可从事项目管理和提供咨询服务。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6.03.20•【字号】黑建招[2006]1号•【施行日期】2006.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黑建招[2006]1号)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建设局,各市(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为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省建设厅制定了《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建设厅招投标管理总站。
电话:0451-53603738。
附件: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二OO六年三月二十日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工程量清单招标的稳步实施,指导和规范全省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活动,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量清单招标是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自主报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招标方式。
第三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时应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其他项目招标时提倡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7.03.16•【字号】黑建建[2007]22号•【施行日期】2007.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黑建建[2007]22号)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现将《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7年3月16日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提高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政府《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及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本实施办法。
市(行署、省农垦或森工总局)、县(市、区、农垦分局或林管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监理单位依法对二等(含二等)以上和二等以下危险程度较高工程项目设置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当只负责一个项目的监理安全生产工作,对二等以下工程项目设置的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只能由同项目的监理工程师兼任。
前款中二等以下危险程度较高的工程项目,是指含有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项目。
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以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确定。
第四条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的配置人数为:(一)住宅小区工程外的一等工程设置2人。
(二)住宅小区工程外的二等工程和二等以下危险程度较高工程设置1人。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市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10]45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市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10]45号各地、市、县规划(建设)局(处、办)、省农垦、森工建设局,各有关规划编制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办发[2010]20号)等国家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提高编制水平,规范审批程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城乡规划工作实际,组织修订了《黑龙江省城市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执行。
附件:1、黑龙江省城市总体规划管理办法2、黑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城市总体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规”)的编制、审批和实施行为,充分发挥总规对城乡建设的指导与调控作用,更好地促进城乡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下均称县城)总规的编制、审批、实施管理、以及评估和修改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各城市、县城总规的指导、监督和相应审批管理工作。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总规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总规是城乡建设的基本依据,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进行综合部署。
制定实施措施并加强对总规管理工作的领导,是城市、县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职责。
第五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总规编制和实施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总规的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总规,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总规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有权对违反总规的行为举报或控告。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二O一二年度省级工法的通知-黑建建[2012]117号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二O一二年度省级工法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二O一二年度省级工法的通知(黑建建[2012]117号)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住建局,绥芬河市住建局、抚远县住建局: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建[2008]3号)要求,省住建厅委托省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对二O一二年度申报省级工程建设工法173项进行了评审,其中130项工法批准为黑龙江省工程建设工法(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市(地)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设工法管理工作,鼓励本地区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并及时总结施工经验,注重以工法研发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我省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水平。
附件:二O一二年度黑龙江省省级工法二O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二O一二年度黑龙江省省级工法序号工法名称研发单位主要完成人工法编号工法有效期1外墙氟碳保温装饰一体板施工工法黑龙江宝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王新民王彦明杨海涛肖飞徐宏宇hgf2012-0012013.01-2018.012双热熔型钢塑复合压力管(PSP管)施工工法黑龙江宝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新民杨海涛王庆义李树阳刘振东hgf2012-0022013.01-2018.013通水循环降低大体积混凝土内外温差施工工法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金来钱明章捷陈军刘斯hgf2012-0032013.01-2018.014外脚手架工具式连墙杆件施工工法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金来钱明朱秀祥吕文渊刘斯hgf2012-0042013.01-2018.015新型水泥基渗透结晶CCCW防水涂料内防水施工工法哈尔滨市东方国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平潘立波胡浩王天茂范安军hgf2012-0052013.01-2018.016型钢定型式卸料平台施工工法哈尔滨市东方国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平潘立波胡浩hgf2012-0062013.01-2018.017复杂地质高水位新型井点降水施工工法哈尔滨市东方国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平潘立波胡浩hgf2012-0072013.01-2018.018种植屋面施工工法哈尔滨市东方国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平潘立波胡浩hgf2012-0082013.01-2018.019型钢檩条模板可调支撑体系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陆要武王海恒李传海马丙法马黎黎hgf2012-0092013.01-2018.0110外墙紫晶陶艺文化砖饰面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六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李永昌王丽叶宪辉李悦苏典帅hgf2012-0102013.01-2018.0111外墙抹灰墙面双层双向抗裂钢筋网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六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李永昌王丽蔡雨晴梁尔军杨丽丽hgf2012-0112013.01-2018.0112“贴必定” BAC高分子复合自粘防水卷材湿铺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八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聂凯杨晓晨白秀芬金利段晓娟hgf2012-0122013.01-2018.0113双掺法无微膨胀剂混凝土裂缝控制技术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星海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陆要武王璇颜廷峰王海燕嵇琦hgf2012-0132013.01-2018.0114钻孔压灌超流态混凝土后插管注浆桩施工工法黑龙江龙华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龙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赵连平王春生李宝鑫王运东于晓峰hgf2012-0142013.01-2018.0115现浇清水混凝土楼梯卡槽式定型模板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宏宇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玉林叶宪辉宋义中李天龙李伟hgf2012-0152013.01-2018.0116钢桁架预应力张弦梁结构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二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王子端吴永新周洋周垂强焦述伟hgf2012-0162013.01-2018.0117Ф609钢管支撑基坑支护体系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宏宇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士军刘军龙王瑞张月猛林森hgf2012-0172013.01-2018.0118复合载体夯扩桩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龚爱群邵宇舟于有谢光宇李海智hgf2012-0182013.01-2018.0119EPS模块保温板复合墙体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龙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彩峰武士军韩冬钱华陈维成hgf2012-0192013.01-2018.0120BOME暗扣式直立锁边铝镁锰合金板屋面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九建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彩峰王玉林卢春范嵇琦刘海哲hgf2012-0202013.01-2018.0121螺丝钉锚杆施工工法哈尔滨三力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徐芝均王景军杨连桩刘斯hgf2012-0212013.01-2018.0122严寒地区AX-800复合硅质建筑保温墙面施工工法哈尔滨三力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奥翔装饰装修有限公司徐芝均杨连桩张学富张汝春hgf2012-0222013.01-2018.0123含空气层现浇复合材料保温屋面施工工法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三力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刘斯刘静波尹玉波刘国诚徐芝均hgf2012-0232013.01-2018.0124环形基础工程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浙江鸿正建设有限公司王彬孟繁华王学亮罗国光祁凤娟hgf2012-0242013.01-2018.0125工具式临边洞口防护施工工法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建国刘斯谢广财江庆华景国甫hgf2012-0252013.01-2018.0126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可立特L-17)施工工法齐齐哈尔宏宇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齐翔建工集团腾翔建筑有限公司周宏艳赵尚森郭志林李为众王蕊hgf2012-0262013.01-2018.0127超高墙体单侧支模施工工法黑龙江新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李宝林王立友吕树喜王桂玲李振霞hgf2012-0272013.01-2018.0128水晶漆耐磨地坪施工工法黑龙江新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李宝林王立友吕树喜王桂玲李振霞hgf2012-0282013.01-2018.0129蒸压粉煤灰砖砌体施工工法牡丹江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光明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张建潘丽曲英文曹福昌hgf2012-0292013.01-2018.0130卫生间UPVC排水管道预埋件连接施工工法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大庆筑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卫东沈兵胡成玉闻志林吴福成hgf2012-0302013.01-2018.0131多筒仓滑模液压联动体系黑龙江恒久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宋易阳吴喜春高杰钱凯hgf2012-0312013.01-2018.0132参数优化控制电渣压力焊施工工法七台河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姜利仁韩树东徐绍东盛宪明张晓东hgf2012-0322013.01-2018.0133无机纤维喷涂保温施工工法中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绥化万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叶守健金伟博肖达静高洪双赵润桐hgf2012-0332013.01-2018.0134(HDPE)排水防水保护板施工工法绥化万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高洪双赵润桐刘敏叶守健金伟博hgf2012-0342013.01-2018.01结构转换层型钢混凝土大梁吊挂模板施工工法黑龙江农垦建工有限公司中联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律海军杨巍闫立李小勇孙明光hgf2012-0352013.01-2018.0136变截面变高度柱大钢模板施工工法黑龙江农垦建工有限公司中联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健刘晓燕成军孙明光闫立hgf2012-0362013.01-2018.0137薄腹板施工工法黑龙江省火电第一工程公司哈尔滨龙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郑庆海张立文钟鸣远孙学宇于晓峰hgf2012-0372013.01-2018.0138可拆卸止水螺杆在地下室外墙模板中的应用施工工法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九建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汤新泉秦瑞昌张成仁谢凤军崔毅hgf2012-0382013.01-2018.0139双钢护筒结合注浆固结法进行复杂溶洞区钻孔桩施工工法哈尔滨市公路工程处哈尔滨恒威道路桥梁建筑有限公司郭文民张学王鹏涛刘继林夏立伟hgf2012-0392013.01-2018.0140垃圾处理厂土工布施工工法哈尔滨市东方国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平潘立波胡浩hgf2012-0402013.01-2018.0141GCL膨润土防水垫施工工法哈尔滨市东方国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平潘立波胡浩hgf2012-0412013.01-2018.0142钢抱箍法桥梁顶升施工工法锦宸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杨飚吴方华宋玉石钱存业涂国军hgf2012-0422013.01-2018.0143钢牛腿法顶升桥梁施工工法锦宸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吴方华杨飚杨彦忠钱存业徐辉hgf2012-0432013.01-2018.0144橡胶沥青应力吸收层施工工法黑龙江省中大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恒威道路桥梁建筑有限公司吕兆锋李自通史硕刚尹晓波李晖hgf2012-0442013.01-2018.0145市政道路检查井维修工法黑龙江省中大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牛根根李自通史硕刚尹晓波崔威hgf2012-0452013.01-2018.0146给排水管道非开挖施工工法哈尔滨市政材料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峰泉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尹若升于闱纲邢早华孙世禹刘会hgf2012-0462013.01-2018.0147二、三灰碎石基层两层连铺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峰泉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政材料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孙学峰李红岩于闱纲孙世禹孙泽平hgf2012-0472013.01-2018.0148水泥混凝土路缘石滑模施工工法大庆油田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祁肖武李景玉郝景生吕娜邱鹏hgf2012-0482013.01-2018.0149高速公路风化料与河砂分层交替填筑路基施工工法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浙江广厦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陈常友李正文彭戈徐寅彰楼杭江hgf2012-0492013.01-2018.0150高寒区同步预裹附沥青碎石下封层施工工法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陈常友周学国白杨陈立波杨继禹hgf2012-0502013.01-2018.0151高速公路LSPM柔性基层离析控制施工工法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浙江君傲建设有限公司陈常友李正文彭戈李巧巧韦仲英hgf2012-0512013.01-2018.0152高墩大跨现浇连续箱梁组合支架施工工法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龙捷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冬青盖青山白国艳唐小军刘长祥hgf2012-0522013.01-2018.0153寒区地铁区间浅埋暗挖法连续近距离下穿铁路桥施工工法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胡利平许锁镇唐小军吴春波刘静波hgf2012-0532013.01-2018.0154寒区浅埋软塑粘土地层四联拱地铁隧道施工工法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胡利平许锁镇盖青山唐小军韩一宝hgf2012-0542013.01-2018.0155复杂地质环境条件下穿越超厚砂层地铁深基坑施工工法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九鼎环球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盖青山白国艳张宝辉魏利张军hgf2012-0552013.01-2018.0156严寒地区土质隧道组合支护结构施工工法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九鼎环球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盖青山胡利平白国艳魏利张军hgf2012-0562013.01-2018.0157浮置板预制短板拼装与轨排二次浇筑施工工法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谭仕波盖青山程万祥唐小军王青hgf2012-0572013.01-2018.0158临近既有线无缝线路铺设施工工法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刘俊奇盖青山唐小军候孝兵王海恒hgf2012-0582013.01-2018.01聚合物混凝土及聚合物砂浆补强加固技术施工工法黑龙江省水利第一工程处刘长青张瑞华hgf2012-0592013.01-2018.0160高精度水计量装置施工工法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路巍赫荣久田树林孔繁华王玉杰hgf2012-0602013.01-2018.0161多年冻土水稳桩复合路基施工工法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卢立军朱天明付龙梅陈立波宋喜文hgf2012-0612013.01-2018.0162高寒地区煤矸石填筑路基施工工法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伟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心智金裕民刘永强朱桂林张剑hgf2012-0622013.01-2018.0163高寒地区大跨径悬臂箱梁施工工法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刘成庆兰俊杰宋立达刘楠王子良hgf2012-0632013.01-2018.0164高寒地区沥青路面同步碎石下封层施工工法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伟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陈彬黄秋红周广东胡家风简红hgf2012-0642013.01-2018.0165高寒地区聚丙烯单丝纤维干拌水泥碎石桩施工工法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伟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徐宏钊黄国新吴宗玺简红王永明hgf2012-0652013.01-2018.0166高寒地区废旧橡胶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工法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伟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郭越蔡纯阳刘振东常俊山申井玉hgf2012-0662013.01-2018.0167富冰冻土路基CFG桩加固施工工法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艳陈超刘静波杨琳宋景波hgf2012-0672013.01-2018.0168钢箱梁冬季安装焊接施工工法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龙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王艳陈超王海波高占波于晓峰hgf2012-0682013.01-2018.01梁式桥现浇悬臂连续箱梁合拢段施工工法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赫荣久唐鹏宁长远刘静波赵鲁hgf2012-0692013.01-2018.0170高寒地区骨架密实型沥青稳定碎石基层施工工法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闫继锋孙祥柱朱桂林郭秀琴李军hgf2012-0702013.01-2018.0171高寒地区隧道保温防排水施工工法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伟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史新春钱纯玉栾庆志黄景海孙九华hgf2012-0712013.01-2018.0172立井冻结快速施工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柴顺志黄跃东hgf2012-0722013.01-2018.0173大直径立井快速施工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朱永胜刘同海何东春张肇瑞hgf2012-0732013.01-2018.0174采用YJM液压金属模板立井短段掘砌施工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何东春刘同海朱永胜孙宝成明道群hgf2012-0742013.01-2018.0175立井井筒装备快速施工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孙宝成何东春明道群刘永伟王桂芝hgf2012-0752013.01-2018.0176立井井筒工作面预留岩帽短段注浆掘砌施工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黄跃东刘同海林明刘元林田海艳hgf2012-0762013.01-2018.0177深部高应力软岩巷道复合支护施工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刘元林刘同海秦玉明纪占军杨敬林hgf2012-0772013.01-2018.0178斜井机械化作业线快速施工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纪占辉徐善民hgf2012-0782013.01-2018.0179大型机电设备硐室施工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许明山hgf2012-0792013.01-2018.0180反井钻孔煤仓施工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杨敬林刘元林许明山hgf2012-0802013.01-2018.0181平巷揭突出煤层综合防突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王长顺hgf2012-0812013.01-2018.0182桩基逆作法施工工法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韩一宝吴方华刘静波成军古建兵hgf2012-0822013.01-2018.0183X70钢管道焊接施工工法大庆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蓓裴广俊王作林王志斌韩金龙hgf2012-0832013.01-2018.01845×104m3储罐双向子午线网壳拱顶施工工法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油建公司郭道厚贾广斌邓福刚杨征冯琦hgf2012-0842013.01-2018.0185油气田大型塔类设备单机抬尾滑移法吊装工法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装公司白永超张宏志蔡行会沈玉辉舒均满hgf2012-0852013.01-2018.0186大型炼化再生器分体拆除施工工法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建二公司张屹世谢海涛贺长河苏方马士锋hgf2012-0862013.01-2018.0187大口径聚氨酯保温管道倾斜式高压发泡预制工法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材公司王秀章王殿凯徐家秋郭铭李金彪hgf2012-0872013.01-2018.0188山区陡坡地段长输管道施工工法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道工程公司王福文窦伟伏应平陈锋王道平hgf2012-0882013.01-2018.0189长输管道X射线中心透照检测工法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维检测公司李明王文浩康军李金彪包丽颖hgf2012-0892013.01-2018.0190输煤系统液压千斤电缆盘架电力电缆敷设安装中北电力建设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宋复亮郭琦hgf2012-0902013.01-2018.0191300MW级汽轮发电机组定子单扁担吊运就位施工工法黑龙江省火电第一工程公司董岩辛全喜杨培利彭荣王良hgf2012-0912013.01-2018.0192大跨度球形网架起步架递增搬起法施工工法黑龙江省火电第三工程公司郭道荣宋文德郭江滨田庆辉姜晖hgf2012-0922013.01-2018.0193液压升降式滗水器安装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孙东明戚少明贾睿新范海东申凯hgf2012-0932013.01-2018.0194利用驳船浮力消除桥式钢结构变形应力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宋文震鲍玉萍赵树泰尹承龙李学军hgf2012-0942013.01-2018.0195大管径双臂波纹排水管道安装工法中厦建设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胡建明闫相明陈爱华赵树泰牛文峰hgf2012-0952013.01-2018.0196利用胎具组对汽冷旋风分离器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浙江金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雪峰李秀昌宋增国章军勇戴信期hgf2012-0962013.01-2018.0197利用改进型镶齿牙轮钻头钻孔敷设定向穿越管道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李学军刘文东冷金明解旭hgf2012-0972013.01-2018.0198冬季低温快速设备安装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黑龙江省博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赵忠颖刘艳玲姜婷婷范海东关龙彬hgf2012-0982013.01-2018.0199回转窑筒体空中对接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李春雷邱秀华苏斌郭兆伟孙岩hgf2012-0992013.01-2018.01100灯光法与激光法结合调整回转窑窑体同轴度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黑龙江省博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鲍玉萍杨志光张晓东李春雷李君hgf2012-1002013.01-2018.01101利用变频串联谐振耐压试验装置进行高压设备耐压试验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中北电力建设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张晓东李家双何志新施喜臣宋复亮hgf2012-1012013.01-2018.01102大管径钢制物料输送管道现场制作安装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XXX 李学军毛文研白雪峰黄宏宇hgf2012-1022013.01-2018.01103碳钢中小直径(DN50-DN100)管道无间隙装配脉冲自动氩弧焊焊接工法七台河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韩树东王长林那赛张晓峰李学军hgf2012-1032013.01-2018.01104大型冰雪景观建筑快速施工工法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三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张利宁孙冰付耀年王岚孟群hgf2012-1042013.01-2018.01105小钢模板的大模板化施工工法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杨飚管晔辉叶光伟王玉辉王海恒hgf2012-1052013.01-2018.01106新型冬期自动提升暖棚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王君王玉林于彩峰杨飚宋玉石hgf2012-1062013.01-2018.01107钢筋混凝土空腹空间网格结构一次性浇筑施工工法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王海云杨飚管晔辉叶光伟王海恒hgf2012-1072013.01-2018.01108高密度憎水岩棉板外墙外保温施工工法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黑建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曹一博杨飚杨彦忠林立巍肖伟hgf2012-1082013.01-2018.01109多层地下大空间结构逆作施工工法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邵殿昶杨飚王海恒滕春生杨彦忠hgf2012-1092013.01-2018.01110多层混凝土空腹楼盖模板支撑体系施工工法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滕春生李建阳邵殿昶杨飚王海恒hgf2012-1102013.01-2018.01111多层建筑轻骨料陶粒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分层交替对孔砌筑承重节能复合保温墙体施工工法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立东简忠洪谭延龙刘振东陈忠武hgf2012-1112013.01-2018.01112严寒地区外墙AGC防火保温装饰板施工工法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宝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立东谭延龙刘振东杨辉杨海涛hgf2012-1122013.01-2018.01113严寒地区抗渗墙体工具式止水对拉螺栓施工工法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谭延龙刘振东尹立双刘嘉琦刘庆博hgf2012-1132013.01-2018.01114寒冷地区型钢柱、梁高强螺栓连接施工工法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宝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谭延龙刘振东 XXX顾宇杨海涛hgf2012-1142013.01-2018.01115钢筋混凝土烟囱“内砌外提”施工工法七台河银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贾志辉王栋金龙周明郭云飞hgf2012-1152013.01-2018.01116环氧树脂玻璃钢防腐防水内衬施工工法七台河银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梁文华王栋金龙周明王青hgf2012-1162013.01-2018.01117聚氨酯复合保温板外墙外保温施工工法七台河银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陶立春王栋金龙周明吴海hgf2012-1172013.01-2018.01118利用自制组件实现大型钢制塔式容器现场组对焊接对接口的调整黑龙江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申远焦安有王德臣hgf2012-1182013.01-2018.01119高寒地区粉性砂填筑路基施工工法江苏九鼎环球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薛涛张军盖青山唐小军袁忠文hgf2012-1192013.01-2018.01120永冻土地区交通工程标志牌基础施工工法江苏九鼎环球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张志东杨洁盖青山白国艳袁忠文hgf2012-1202013.01-2018.01升级版序号工法名称研发单位主要完成人工法编号工法有效期121高寒地区冻土地基超流态后植入钢筋笼一次浇筑抗冻混凝土灌注桩施工工法黑龙江宇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张海林梅植田纪巍王彬藤淑萍HGF026-2009(2007年度升级版-001)2013.01-2018.01122超厚度水泥稳定土基层施工工法。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1.04•【字号】黑建党发[2009]1号•【施行日期】2009.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的通知(黑建党发[2009]1号)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一月四日附件: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目录一、行政许可类1、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准制度2、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制度3、国家大、中型工程立项工程“选址意见书”核发制度4、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审核制度5、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资格证书核发制度6、城市房屋拆迁企业资质核准制度7、房地产开发资质核准制度8、房地产估价机构企业资质核准制度9、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准制度10、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制度1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准制度1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制度13、城市大型桥梁、隧道等工程立项及城市道路收费站(点)设立核准制度14、城市供水企业资质审批制度15、新建燃气企业审批制度16、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制度17、改动燃气设施核准制度18、燃气工程项目及其工程设计核准制度19、建设工程勘察单位资质核准制度20、建设工程设计单位资质核准制度21、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2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许可核准制度23、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制度24、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制度2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核准制度26、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资格确认制度27、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核准制度28、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核准制度29、注册造价工程师核准制度30、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制度31、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制度二、行政执法类1、建设行政违法行为处罚制度2、建设行政复议工作制度3、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制度三、专项资金申报类1、农村泥草房改造补助资金申报制度2、新农村建设规划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制度3、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制度4、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申报制度5、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申报制度6、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制度四、工作流程图1、建设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图2、建设行政违法案件(一般程序)处罚工作程序图3、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流程图一、行政许可类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准制度一、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规划处。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担保暂行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担保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3.12•【字号】黑建建[2008]10号•【施行日期】2008.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担保暂行办法》的通知(黑建建[2008]10号)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现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担保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三月十二日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担保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信用机制,遏制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促进建筑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降低建设工程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建设部《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担保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由保证人向合同一方当事人(受益人)提供的,保证另一方当事人(被保证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行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承担代偿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担保包括投标人投标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和业主支付担保。
第四条建设工程投标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可采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书、保险公司保函等方式,具体方式由当事人双方在有关法定文件中约定。
担保人对其出具的保函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工程建设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单位应当提供以建设单位为受益人的承包商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应当提供以施工单位为受益人的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
其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工程担保。
第六条建设工程担保的保证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经权利人认可的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
由上述保证人的分支机构出具保函,应有其法人的单项逐笔书面授权。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7.31•【字号】黑建设[2008]40号•【施行日期】2008.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黑建设[2008]40号)各地市建设局(建委);省森工总局、农垦总局建设局现将《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实施本细则时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省厅勘察设计处。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一日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监督与管理,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根据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决定对施工图审查办法进行调整,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审查范围: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要进行施工图审查,建筑物中的建筑幕墙、钢结构和轻钢结构、大型室内外装饰工程、风景园林和照明专项工程的设计也要进行施工图审查。
二、审查内容:施工图审查分为行政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
其中行政性审查由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技术性审查由建设单位委托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审查。
如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审查机构达不到被审查项目的资质要求时,在完成行政审查后,经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可以跨地区委托本省具有相应资质的审查机构审查。
(一)行政性审查的内容:1、勘察设计单位是否具备与被审查项目相应的资质等级和范围;2、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按规定由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签字盖章,以及按规定所要求的其他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设计人员是否为该单位备案人员;3、项目是否按规定履行了方案设计招投标、初步设计等审批手续,各相关部门的审批资料是否齐全,包括项目立项批件、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节能、安评、环评的批准文件等;4、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勘察设计合同在价格、设计周期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以及合同的履行是否正常等;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书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书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5.19•【字号】黑建发[2008]9号•【施行日期】2008.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书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发[2008]9号)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财政局,省直有关委、办、厅(局),各建设、施工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中直驻省单位,省军区、驻军:现将《黑龙江省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书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黑龙江省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书备案管理办法2、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书备案登记表二OO八年五月十九日附件1:黑龙江省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书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竣工结算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防止拖欠工程价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书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含仿古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路灯、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本办法所称竣工结算书,是指一个单位或单项建筑安装工程完工并经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验收点交后,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签认的、以表达该项工程造价为主要内容,并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的经济文件。
第四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黑建发[2010]11号_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及附表[1]
黑建发[2010]11号关于下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现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本办法有效期至2015年12月。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五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0年11月15日印发校对:省造价站、安全站周立人、高鹏军共印30份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及附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管理,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规范、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以及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费用。
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防护用品等费用、脚手架费(包括:综合脚手架或单项脚手架、垂直防护架、垂直封闭防护、水平防护架)。
具体内容详见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建设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采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分为基本费和现场评价费两部分。
基本费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规范及标准,用于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费用。
现场评价费是施工单位达到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规范及标准,并且经建设主管部门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现场评价而获取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8.31•【字号】黑建规范〔2022〕5号•【施行日期】2022.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建规范〔2022〕5号各市(地)、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尔滨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建部令第54号)要求,我厅制定了《黑龙江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8月31日黑龙江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细则》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两个资质等级。
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一)一级资质: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2.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3.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4.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程
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4.01.24
•【字号】黑建规〔2024〕1号
•【施行日期】2024.01.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
正文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程建设工
法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建规〔2024〕1号
各市(地)住建局、哈尔滨新区住建局,有关企业:
现将修订后的《黑龙江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黑龙江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黑龙江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24日。
最新黑龙江省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规程(试行)
黑龙江省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规程(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我厅重新制定了《黑龙江省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规程(试行)》(试行期二年),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遵照执行,原《黑龙江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审批规程》同时废止。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4月1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建设项目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许可效能和水平,促进城乡规划的依法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凡本省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活动,均应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建设项目是指在城市、镇、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建设工程。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于指导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提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设计条件,并对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定,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实施许可公示、验线核实和规划条件核实以及许可案卷归档的行政行为。
第五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申请主体应当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六条除乡、村庄外,未经依法编制、批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设用地,不得进行建设项目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城市、镇规划区外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行政许可,依据经批准的城镇体系规划或村镇体系规划实施。
第七条重要地块和重要建筑物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需经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形成审查文件,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审查文件,对城乡建设项目实施规划行政许可。
第八条省住建厅负责监督指导全省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管理工作,并组织本规程实施。
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工作,并具体实施本规程。
独立的垦区、国有重点林区小城镇,由垦区、国有重点林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建设项目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并具体实施本规程。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3.07•【字号】黑建安[2008]10号•【施行日期】2008.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建安[2008]10号)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现将《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八年三月七日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实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促使建筑施工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要求,现就我省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贯彻实施。
加强领导,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
统筹规划、树立典型、全面推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全省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确定的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管理目标。
二、工作目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标准化工地)是建筑企业自觉贯彻安全质量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了包括企业内部安全质量生产日常管理,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生产过程控制等在内的每个环节安全质量生产工作标准、企业规程和责任制,实现与安全质量生产相关联的每个层级、每个岗位管理的标准化,做到企业市场行为规范化、安全质量管理流程程序化、内部管理信息化、监控手段科技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4.14•【字号】黑建招[2009]5号•【施行日期】2009.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建招[2009]5号)各市(行署)建委(建设局)、省农垦、省森工总局建设局,各市(行署)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的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我们制定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二OO九年四月十四日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程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含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或者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监理必须进行招标。
第四条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监督管理工作。
省农垦总局、省森林工业总局负责垦区内、国有森工林区内的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业务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禁止场外交易活动。
第六条工程监理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招标人直接委托:(一)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监理企业未发生变更的;(二)抢险救灾等不适宜进行招标的特殊工程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工程;(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新黑龙江省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
黑龙江省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规程(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我厅重新制定了《黑龙江省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规程(试行)》(试行期二年),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遵照执行,原《黑龙江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审批规程》同时废止。
xx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4月1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建设项目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许可效能和水平,促进城乡规划的依法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凡本省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活动,均应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建设项目是指在城市、镇、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建设工程。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于指导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提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设计条件,并对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定,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实施许可公示、验线核实和规划条件核实以及许可案卷归档的行政行为。
第五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申请主体应当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六条除乡、村庄外,未经依法编制、批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设用地,不得进行建设项目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城市、镇规划区外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行政许可,依据经批准的城镇体系规划或村镇体系规划实施。
第七条重要地块和重要建筑物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需经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形成审查文件,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审查文件,对城乡建设项目实施规划行政许可。
第八条省住建厅负责监督指导全省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管理工作,并组织本规程实施。
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工作,并具体实施本规程。
独立的垦区、国有重点林区小城镇,由垦区、国有重点林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建设项目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并具体实施本规程。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筑劳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筑劳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6.07.04•【字号】黑建建[2006]37号•【施行日期】2006.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筑劳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建[2006]37号)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现将《黑龙江省建筑劳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七月四日黑龙江省建筑劳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劳务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建筑劳务关系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我省建筑劳务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劳务,是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资质的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建筑劳务,从事建筑劳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劳务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建筑劳务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筑劳务的法律、法规;(二)制定建筑劳务基地和劳务队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三)对从事建筑劳务活动的单位进行资质管理;(四)负责省外建筑劳务队伍进入本省从事建筑劳务活动的管理;(五)负责查处建筑劳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从事建筑劳务活动,应当遵守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二章建筑劳务队伍的资质管理第六条从事建筑劳务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第七条凡从事建筑劳务活动的企业,应当向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取得资质后方可从事建筑劳务活动。
第八条建筑劳务企业资质,由市(地)、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报省建设厅备案。
第九条取得资质证书的建筑劳务企业,必须按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从事建筑劳务活动。
黑龙江印发管理办法明确未实名注册人员不能进入施工现场
黑龙江印发管理办法明确未实名注册人员不能进入施工现场佚名
【期刊名称】《工程质量》
【年(卷),期】2023(41)1
【摘要】2022年12月30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实名注册登记包括身份证信息、文化程度、职称、注册信息、工作岗位、工种(专业)、安全培训等信息。
未进行实名注册登记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农民工)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总页数】1页(P52-5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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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建厅印发《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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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
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黑建建[2008]9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8.03.10
【实施日期】2008.03.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黑建建[2008]9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与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联系。
二OO八年三月十日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我省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加快与国际工程管理方式接轨,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依据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建设工程项目法人(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批准的项目文件、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按照合同约定,代表委托方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提供咨询服务。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项目管理的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工程项目管理的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培训工程项目管理专业人才,指导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及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的登记、审查、备案工作。
第五条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包括公共工程、公益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积极推行项目管理工作。
第二章项目管理企业考核内容
第六条项目管理企业应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项或多项资质,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及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可从事项目管理和提供咨询服务。
第七条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任何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
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并执业。
取得上述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
第八条从事项目管理的企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甲级勘察、设计或甲级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二)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级技术专业职称。
(三)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
(四)企业承担或负责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五)企业应具有项目管理的综合实力,工程项目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40人,具有国家注册资格和高级技术专业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管
理的企业应具有注册规划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人员。
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分阶段管理的企业应满足相应资质标准对注册执业人员的要求。
第九条项目管理企业考核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业务开展的情况报告;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申请表;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企业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工作简历、高级技术专业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六)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名册及其注册执业证书、中高级技术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
(七)企业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项目管理体系等有关制度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