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宣城省考时政热点:职工城乡养老保险将可相互转换 个人账户随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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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城乡养老保险七月可衔接

人社部:城乡养老保险七月可衔接

人社部:城乡养老保险七月可衔接作者:白天亮来源:《农村-农业-农民·下半月》 2014年第6期人民日报记者白天亮一个农民,在农村参加了新农保,然后又到城市来打工。

他在农村交的这个钱还算不算数,能不能把权益累加起来?他打了一段工,又回农村了,在城里交的职工养老保险能跟着走吗?如果过一段又进城了,断断续续的入城乡养老保险,如果可以累加,具体怎么加法?即将实施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里边有细致的解决方案。

新规适用谁《暂行办法》将于7 月1 日实施。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我国目前城镇化速度非常快,每年有数以百万计的劳动力从农村进入城镇,不同养老保险制度面对人群流动该怎么衔接、其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成为一个突出问题。

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没有一个恰当的政策安排,农民工累积性的养老保险权益会受到很大损害。

《暂行办法》正是为了推进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建设,解决以农民工为主要群体的、累积性和延续性养老保险的关系衔接问题。

胡晓义说,2009 年国务院办公厅曾经发布职工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的暂行办法,解决了在不同地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问题,实施4 年已解决了将近380 万人的接续问题,其中包括大量跨省流动的农民工。

从2009 年以后,新农保制度开始实施。

一个农民,原来可能没有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而是在农村参加了新农保,然后又到城市来打工。

他在农村交的这个养老钱还算不算数,能不能把权益累加起来,就要通过即将实施的《暂行办法》来解决。

何时办衔接一名参保者,之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后来参加新农保,何时办理衔接手续?胡晓义介绍,跨制度衔接的时点是在参保者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时,如果是男性,目前为60 岁。

为什么不马上转,而是到领取时再转?胡晓义解释,这是给参保者留出充分的时间和空间。

农民工就业存在不稳定性。

参保者现在可能离开城市的就业岗位、不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回到农村参加新农保,但是仍存在过几年又回到城市工作、继续参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可能性。

2014年时政热点:7月30日国内外时政热点汇总

2014年时政热点:7月30日国内外时政热点汇总

2014年时政热点:7月30日国内外时政热点汇总2014年7月30日时事政治(国内)1、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讨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确定适时发布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3、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

4、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奇葆出席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座谈会,强调诚信是道德之基,要立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以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为重点,坚持教育引导与依法监管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推动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道德支撑。

5、从教育部获悉:今年高考期间在河南省开封市杞县、通许县发生的高考替考舞弊事件有关人员已被严肃处理。

在教育部工作组督办下,经河南省相关部门调查,这是一起由中介人员在武汉部分高校招募替考者,在杞县、通许县与替考考生家长联系并收取费用,与个别考务工作人员串通所进行的替考舞弊案件。

目前,涉案相关人员王某某、张某某已被移交司法机关。

6、根据清科研究中心联合众筹网最新发布的《2014年中国众筹模式上半年运行统计分析报告》,今年上半年国内众筹领域共发生融资事件1423起,募集总金额近1.88亿元人民币。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为了解决劳动者跨行业流动过程中,尤其是进城务工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权益问题,国家还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

根据2014年2月24 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四川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可双向自由转移

四川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可双向自由转移

四川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可双向自由转移我省破除城乡养老保险制度障碍,本月起——7月1日起,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相互衔接、自由转移。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出台《关于贯彻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中,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衔接做出具体规定。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筹资渠道、缴费水平、支付结构、待遇计发办法上有很大不同,待遇水平也相应有所差别。

为提高经办效率,我省将统一建设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系统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为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

据统计,到2013年末,全省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已达4721.8万人。

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1720.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3001.6万人。

□本报记者刘春华两种保险如何转移?根据缴费年限双向转移《实施意见》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又不愿继续缴费至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待遇领取条件时,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个人账户如何处理?全部储存额转入新账户按照我省新规定,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单位或个人缴费中划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部分不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缴费年限如何计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折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是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则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2015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这标志着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从公布的并轨方案来看,缴费比例(个人8%、企业20%)、缴费基数的确定(缴费工资)、领取待遇的年限(缴满15年)、计发标准等,无一不与现行的企业职工养老办法相同。

个人按缴费工资8%缴纳按照昨日公布的文件,此次养老金改革涉及全国所有按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近4000万的“体制内人员”将从吃财政饭转变为缴养老金,从单位养老转向社会化养老。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根据决定,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吴江教授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说,这次并轨以后,也能缩小养老金的待遇差别。

逐步地实行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这样大家就不存在太多的差距。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此次发布的改革方案有两个要点: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同时纳入养老保险。

在以往,任何涉公的改革都是由事业单位改起,这回一起改革,体现了决策者的很大决心。

二就是职业年金制度的提出。

机关事业单位单独建账回应舆论决定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吴江说,“并轨”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已独立运作较长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而“不掺和进去”,更有利于监管。

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转移问题

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转移问题

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转移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保险制度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其中个人账户转移就显得尤为关键。

本文将探讨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转移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背景介绍养老保险是一种基本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养老金待遇。

个人账户是养老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将用于计算养老金。

然而,在参保人员从一个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地区时,个人账户的转移则会引发一系列问题。

二、问题分析个人账户转移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困扰:1. 跨地区转移问题:由于各地区养老保险制度的差异,参保人员从一个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地区时,个人账户的转移可能会受到限制或者存在不确定性,影响了参保人员养老金的计算。

2. 信息共享问题:不同地区的养老保险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相对滞后,导致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信息无法及时更新,进而影响了养老金待遇的准确性。

3. 转移手续繁琐问题:目前,个人账户的转移手续相对繁琐,参保人员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并办理各种手续,增加了转移的难度和成本。

三、解决方案为了解决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转移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 建立统一的转移机制:应建立跨地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统一转移机制,确保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能够顺利转移。

此外,各地区应加强沟通合作,共享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信息,确保养老金的准确计算。

2. 简化转移手续:应简化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减少转移的难度和成本。

可以通过建立线上服务平台,提供在线申请和资料上传功能,使参保人员能够更便捷地进行个人账户转移。

3. 提高信息共享速度:各地养老保险机构应加强信息共享,优化信息系统,确保个人账户信息能够及时更新、共享。

同时,应加强对参保人员的信息宣传,让他们了解个人账户转移的相关政策和程序。

四、政策建议为了进一步解决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转移问题,建议制定以下政策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应建立完善、统一的个人账户转移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转移的程序、条件和责任。

三大养老保险将实现城乡衔接转换

三大养老保险将实现城乡衔接转换

三大养老保险将实现城乡衔接转换新京报讯(记者韩宇明)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人社部近日就《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截至12月16日。

《办法》提出,我国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缴费年限也将明确换算办法。

【适用范围】参保两种以上方可转换《办法》规定:对于我国现行的三类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参加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人员,可衔接转换养老保险。

而只参加了一种保险制度,在跨地区转移时,依然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规定转移接续。

需要注意的是,《办法》适用于尚处于缴费期、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已经退休或者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需要重新计算待遇,因此不适用《办法》。

《办法》所指的衔接转换主要针对三种情况:职保转为新农保或城居保;新农保或城居保转为职保;新农保和城居保互转。

【转换条件】缴费是否满15年为界线《办法》规定: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含依据有关规定延长缴费年限)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

解读:人社部表示,这主要是考虑: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制度都规定缴费年限满15年为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而职保的待遇水平相对较高。

因此,规定只要满足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无论在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多长时间,都可以转入职保合并计算待遇,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同时引导参保人员长期参保、持续缴费;而对由于各种原因在职保缴费不足15年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由后者发挥“兜底”功能,也避免因职保缴费年限不足而造成参保人员的权益损失。

【转移额度】只转个人账户不转统筹基金《办法》规定:衔接转换要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

但人社部特别说明,由于三类保险制度上的差别,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转移,不转移职保统筹基金。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将跨省转接 发全国通社保卡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将跨省转接 发全国通社保卡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将跨省转接发全国通社保卡南方网2009-12-23 10:46:24提要:长期困扰全国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兄弟的养老保险无法跨省转移续接问题,明年元旦起终于有望逐步得到解决了。

占主流的观点认为,将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纳入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办法中解决转移接续难题,进而促进建立统一的社保制度更加合理。

长期困扰全国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兄弟的养老保险无法跨省转移续接问题,明年元旦起终于有望逐步得到解决了。

按新政策设计,参保人办理转续关系无需两地跑,全国将发行通用的社保卡。

明年企业退休金平均增10%昨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全国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新规定将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适用。

会议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国家将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保机构信息库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

会议还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月人均增加120元左右。

转移障碍导致很多农民工退保长期以来,养老保险不能跨地转移续接,严重影响了外来工参保的积极性。

而每年岁末,都有很多返乡农民工到社保部门退保。

记者曾多次随广州市社保部门到企业检查,很多中小企业均反映了这一问题。

人社部发〔2014〕17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人社部发〔2014〕17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需要办理衔接手续的人员。

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第三条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第四条参保人员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先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第五条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第六条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城乡养老保险衔接即将起步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城乡养老保险衔接即将起步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城乡养老保险衔接即将起步时事政治: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加快,在职保的基础上,又先后建立了新农保、城居保,全面覆盖了城镇就业职工、农村居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三大人群。

不过由于各项养老制度互不衔接,处于一种碎片化的状态,给养老金受益人和管理者都带来很大不便。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农民工在老家参加了新农保,进城打工后又由单位统一办理了职保。

如何处理此类重复参保、重复获益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各级社保部门;而部分回乡农民工则面临着由于缴费年限不够不能享受职保待遇,同时职保个人账户资金又只能转移到当地职保、不能用于新农保缴费的难题。

据人社部介绍,2012年,新农保和城居保已经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目前已经覆盖4.59亿人,其中缴费人员3.28亿人,越来越多的人面临着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转移衔接的问题。

这也正是拟出台的暂行办法主要破解的问题。

征求意见稿明确,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十五年(含依据有关规定延长缴费年限)的,无论在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多长时间,均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职保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

征求意见稿规定,参保人员无论是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还是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都是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

人社部解释说,这是因为职保个人账户目前都是由个人缴费形成的(早期有少量的单位缴费划转),新农保和城居保个人账户的大部分资金也来源于个人缴费(有一定的政府补贴和集体经济组织资助),在资金性质上均属于个人所有,参保人员在不同制度之间衔接,不影响个人账户资金的属性。

同时,由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之间的缴费水平差异很大,一般达到10倍甚至几十倍,征求意见稿明确,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其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其参加新农保、城居保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农民工的城乡社保统筹与个人账户转移

农民工的城乡社保统筹与个人账户转移

农民工的城乡社保统筹与个人账户转移随着我国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农民工的社保问题逐渐得到解决。

其中,城乡社保统筹和个人账户转移是解决农民工社保问题中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就农民工的城乡社保统筹和个人账户转移进行探讨。

一、城乡社保统筹城乡社保统筹的核心目标是实现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的统一和整合,确保农民工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社保权益得到保障。

具体来说,城乡社保统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统一参保标准:通过统一参保标准,农民工在不同地区工作时能够享受到一致的社保待遇。

这样一来,无论农民工在城市还是农村工作,他们的社保权益都能够得到保障,避免了因地域差异而导致的待遇差异问题。

2. 统一缴费标准:城乡社保统筹还要求不同地区统一社保缴费标准,确保农民工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社保缴费金额一致。

这样做有利于减轻农民工的经济负担,提高他们的社保参保积极性。

3. 统一待遇标准:城乡社保统筹还要求不同地区统一社保待遇标准,确保农民工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社保待遇一致。

这样一来,农民工无论在哪里工作,都能够享受到相同的社保待遇,不会因为工作地点的不同而受到不公平待遇。

二、个人账户转移个人账户转移是指农民工在不同地区工作时,将其在一个地区的社保个人账户转移到另一个地区,以便继续享受社保待遇。

个人账户转移的具体流程如下:1. 登记申请:农民工在转移社保个人账户时,首先需要到原参保地的社保机构进行登记申请。

在登记申请时,农民工需要提供相关的个人身份证明和劳动合同等材料。

2. 转移手续:经过登记申请后,原参保地的社保机构会将农民工的社保个人账户信息进行备案,并办理相应的转移手续。

转移手续包括账户资金的划拨和相关文件的转交等。

3. 新参保地接收:转移手续完成后,农民工需要到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进行接收手续。

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会核对农民工的个人账户信息,并在系统中更新相关记录。

通过个人账户转移,农民工无论在哪里工作,都能够继续享受到社保待遇。

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怎么转移

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怎么转移

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怎么转移人社部明确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搜狐新闻昨天,人社部印发通知明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规定今后职工在多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需分别计算为各地的视同缴费年限。

重复领取养老金者只能保留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领取待遇,其他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

据介绍,《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在实施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导致部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存在困难。

人社部这次明确,由于各地政策或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不一致等原因,参保人员在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出地无法按月提供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或提供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无法在转入地计发待遇的,转入地应根据转出地提供的缴费时间记录,结合档案记载将相应年度计为视同缴费年限。

《暂行办法》实施之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本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再次跨省流动就业的,封存原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原临时养老保险关系。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未在户籍地参保,但按国家规定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待遇领取地为户籍地的,户籍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将各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户籍地,并核发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怎么做已对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问题作出相关规定,以确保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办理程序: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2.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

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能互相转移吗

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能互相转移吗

职⼯养⽼保险和城乡居民养⽼保险能互相转移吗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农民⼯,在同时段或不同时段既参加了城镇职⼯养⽼保险,也参加了城乡居民养⽼保险,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何申请领取养⽼保险待遇?如何享受较⾼的待遇?4⽉14⽇,记者从市社保处获悉,随着我市城乡养⽼保险转移系统正式上线,开启了城乡居民养⽼保险与城镇职⼯养⽼保险之间转移的双向通道,这些问题都迎刃⽽解。

两个险种互转设双通道互相转移3年前,卢*军到城区⼀家企业⼯作,单位为他办理了城镇职⼯养⽼保险。

两年后,他跳槽了,新单位没为他买保险。

2009年起,他在⽼家参加城乡居民养⽼保险,并逐年缴纳了城乡居民养⽼保险。

“我两边保险都有买,能不能转⾄城镇职⼯养⽼保险?”卢*军的疑问,在市社保处找到了答案:城乡养⽼保险转移系统上线后,两种养⽼保险转移则开启了双通道,城镇职⼯养⽼保险与城乡居民养⽼保险之间可以互相转移。

市社保处⼯作⼈员表⽰,按照《城乡养⽼保险制度衔接暂⾏办法》,参加城镇职⼯养⽼保险和城乡居民养⽼保险⼈员,达到城镇职⼯养⽼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养⽼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保险转⼊城镇职⼯养⽼保险,按照城镇职⼯养⽼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养⽼保险缴费年限不⾜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养⽼保险转⼊城乡居民养⽼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作⼈员提醒,15年的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不是连续缴费满15年。

已领取养⽼保险者不能办理转移⼿续听说城乡居民养⽼保险可以转⾄城镇职⼯养⽼保险,⽑-⽥的刘四⽣很向往。

他今年62岁,两年前就已经开始按⽉领取养⽼保险待遇。

“每个⽉不到100元,希望通过转移机会,未来多领取⼀些养⽼⾦。

”刘四⽣很关⼼,像他这种情况能否实现这个愿望。

对于这种情况,市社保处个⼈账户科⼯作⼈员表⽰,按照《城乡养⽼保险制度衔接暂⾏办法》城乡居民养⽼保险转⾄城镇职⼯养⽼保险,前提条件是必须同时参加了两种保险,如果仅仅只缴纳过城乡居民养⽼保险,是⽆法转⼊城镇职⼯养⽼保险。

《城乡养老保险办法》实施职保居保可互转

《城乡养老保险办法》实施职保居保可互转

《城乡养老保险办法》实施职保居保可互转2014《城乡养老保险办法》实施职保居保可互转7月1日,备受关注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这也是我国首次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可以转移衔接。

7月1日起职保居保可互转据统计,2013年陕西省全省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684.51万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达到1704.87万人。

在实际生活中,职保险养老金高于居保,我市目前职保养老金平均在2000多元,而居保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

之前,二者之间不能转移,从今年7月1日起,二者可以互相转移。

根据政策,参加居保和职保的人员,在达到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时,可以办理互转,但对于目前已经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就不能办理了。

据专家分析,该政策的最大受益者主要是农民工、参加居保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以前,农民工在城里打工缴纳了几年职保,由于没有衔接办法,返乡后,职保就转不到居保上,职保的年限就作废了,7月1日后,农民工和城镇非从业居民“进退皆可”,进可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待遇,退可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兜底”。

居保、职保如何互转根据政策,职保15年的缴费年限是一道坎,也是硬性规定。

参加职保和居保人员,达到职保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工人50岁,女干部55岁)后,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居保转入职保,然后就可以按职保办法领取养老金了;如果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居保,待达到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统一为60岁),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即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那么,如果职保缴费不满15年又怎样从居保转到职保呢?如果职保不够15年,可以选择按政策将职保延长缴费至15年,然后将居保转入职保,按职保标准领取养老金。

那么,又如何延长缴费年限?根据目前的政策,在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

职工居民养老保险可互换

职工居民养老保险可互换

职工居民养老保险可互换
佚名
【期刊名称】《云岭先锋》
【年(卷),期】2014(000)008
【摘要】2014年7月1日,《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正式实施。

《暂行办法》重点解决跨制度转移接续问题,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

【总页数】1页(P52-5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40.67
【相关文献】
1.7月起职工居民养老保险可互换
2.7月起职工居民养老保险可互换
3.浅析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互换
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协调发展研究
5.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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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宣城省考时政热点:职工城乡养老保险将可相互转换个人账户随同转移
【导读】宣城中公教育联合安徽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提供时政热点:职工城乡养老保险将可相互转换个人账户随同转移,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昨天,人社部发布消息,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即可自由衔接转换,且无论如何转变,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

这是继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出台的又一项重要政策,主要是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大制度的衔接问题。

焦点
职工保城乡保可相互转
人社部统计,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2亿人,同期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仅为4543万。

换言之,绝大部分农民工都游离在这一制度之外。

而截至2013年底,全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总人数达到4.98亿,其中2399万为城镇非从业居民。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只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就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不满15年,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暂行办法》提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个人账户可随险种转移
国务院《意见》指出,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意见》提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此次《暂行办法》中也明确,参保人员无论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

城乡保缴费增高两档位
国务院《意见》指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最低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

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解读
两种保险进退皆可
“毫无疑问,暂行办法出台的最大受益者是农民工群体和城镇非从业居民。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说,“当然,前者人数众多,后者则相对较少。


“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才能享受待遇。

”褚福灵解释说,“以前没有衔接办法,不够15年很可能钱就白缴了,所以很多农民工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宁肯参加待遇较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深化、城镇化的加快发展,跨地区流动就业、往返城乡就业已成为常态。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间不衔接的矛盾开始显现。

尽早解决参保人员在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之间衔接的问题,已成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必然要求和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

本次出台的暂行办法规定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相互转换的问题。

对此,专家表示,暂行办法的出台,使广大农民工和城镇非从业居民进可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待遇,退可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兜底”。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也坦言,解决了两种制度衔接问题,对于提高劳动者参保缴费的积极性,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官方释疑
1
城乡保为何提高缴费标准?
此前,国务院出台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新农村养老
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此次,国务院《意见》更细化,将缴费标准细化为12档,并提高了最高档的缴费标准。

对此,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原来两项制度分设,新农保规定农民缴费是五档标准,从一年100块钱到一年500块钱;城镇居民交费10档标准,从一年100块钱到一年1000块钱。

两个制度合并起来后统一规定了城乡居民的缴费标准,在原来100至1000元标准的同时,又增加了1500元和2000元这两档标准。

胡晓义说,这样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只要有意愿也有能力,就可以在这12档标准里自主选择。

因为如果你有经济能力可以按更高的标准交费,以后可以获得更多的养老金。

这对于城乡均衡发展,赋予城乡居民更平等选择权有积极推进意义。

2
城乡保比职工保待遇要低?
有媒体称,相对于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普遍认为是老人的零花钱一样,待遇比较低。

胡晓义介绍,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分别于2009年和2011年启动试点,2012年这两项制度才刚刚在全国推行开来,个人账户积累的比重非常小,现在全国新农保和城居保总计积累个人账户只有不到2800亿,每个人积累还不到800块钱,全国平均支付标准只有80多块钱。

胡晓义认为,虽然现在标准不高,但它是从无到有的,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政府从来没有为农民发过养老金,这是开天辟地的,是创造了历史的。

对于广大农民来讲,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还是靠土地的收益和家庭收入,当然也包括家庭成员到城市打工工资性的收入。

养老金可以说只是补充性的收入,待遇水平的提高要循序渐进。

这次国务院的意见中特别提到要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这也为下一步完善这方面政策指明了方向。

3
2033年养老金缺口6.8万亿?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到2033年中国养老金的缺口将达到6.82万亿元人民币。

对此,胡晓义解释,养老金资金缺口问题实际上分两方面,一是现金流,即现在资金是不是平衡;另外是对远期的一种预判。

从当期看,2013年职工养老保险总收入将近22500亿元,支出18400亿元,当期结余4000多亿元,累计结余将近28000亿元。

如果包括新农保、城居保的资金结余,养老保险资金的整体结余有31000亿元。

也就是说当期收支平衡是有结余的,没有缺口。

胡晓义认为,对于长期的预测分析,要分析整个中国经济发展的趋势,分析人口结构的变化趋势,然后作出财务上的精算。

作预判和预测,是对远期负责的表现,是有忧患意识的一种表现,但是拿它来吓唬老百姓就不恰当了。

目前,我国正在综合各方面的分析,建立自己的精算模型结构,建立自己的养老金缺口预判和预测机制,为政府制定长期的政策提供更
充分的资料,做更充足的准备。

(京华时报记者赵鹏综合新华社)(京华时报) 更多信息查看宣城人事考试网时政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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